2024年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6篇)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24年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鉴于提升全体员工安全意识、深化安全责任意识、增强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性,确保生产安全之重要任务,本制度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矿实际情况,特此制定。

第二条:
严格实施安全承诺制度,乃保障员工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之基本要求。

员工应向矿方提交书面安全承诺,即签订安全承诺书,以明确个人安全职责。

第三条:
安全承诺书由煤矿统一印制,承诺人必须在安全承诺书上亲自签名,并严格履行承诺书所列各项安全承诺。

第四条:
各级领导干部应以岗位安全职责为核心,率先垂范,积极落实安全承诺制度。

第二章安全承诺内容
1、全体员工应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循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实现“三不伤害”,即:
2、禁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积极抵制违章指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3、严格执行安全作业票证制度,涉及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作业及破土作业时,必须按照规定程序操作,严禁无证作业。

4、员工应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严格遵守防火防爆、车辆安全等相关禁令和规定。

5、主动参与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持证上岗。

掌握报警、自救、互救技能,熟练使用自救器、灭火器等安全设施和器材。

6、严格履行岗位安全职责,其中“一岗一责制”是承诺人重要承诺内容之一。

第三章安全承诺的范围和程序
1、与煤矿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均须进行安全承诺。

2、新入职员工在完成“三级”安全教育后签订安全承诺书,转岗员工在完成新岗位安全教育后重新签订安全承诺书。

3、承诺人必须充分了解安全承诺内容,并在安全承诺书上亲自签名,不得由他人代签。

第四章安全承诺的要求
1、矿长作为实施安全承诺签字工作的总负责人,安监科负责具体实施和考核安全承诺,应定期对承诺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审核。

2、员工进入矿区时,必须携带有效的安全承诺书。

未持有安全承诺书者,不得进入矿区。

3、安全承诺誓词:本人已接受本岗位的安全教育,且熟知安全承诺书内容,愿意认真执行。

若违反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章违反承诺的责任
承诺人违反承诺,导致责任事故或情节严重者,将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及安全管理奖惩办法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章附则
1、安监科应根据本制度,制定针对外来施工队伍临时用工的安全承诺规定。

2、各科室、队应将安全承诺内容公之于众,接受全体员工的监督。

2024年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二)
一、总则制定宗旨
本制度旨在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提升全体员工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性,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稳定。

安全承诺作为矿长履行岗位职责的基本要求,其核心在于签订安全承诺书,以明确个人安全职责。

依据我国矿山安全部门的规定,承诺人须亲自在安全承诺书上签字,并切实履行承诺内容。

二、安全承诺具体内容
承诺人必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煤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煤炭安全规程》及相关安全规定。

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等规定,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确保隐患消除及安全措施落实后再进行生产。

承诺人需定期对矿井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建立健全矿井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和完善矿井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保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有效实施。

严格管理,按照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全员持证上岗,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使所有工作均服从和服务于安全。

严格执行干部带班现场指挥制度,确保井下班班有干部现场指挥,杜绝违章指挥现象。

依据相关规定,控制下井作业人数,确保井下作业人员数量在规定范围内。

加强矿井通风、防治水和顶板安全管理,杜绝违章作业。

保证证照齐全有效,严禁证照失效或无证照非法生产。

负责落实本矿副矿长、班组长的安全责任。

确保安全生产管理费用按规定提取并足额上交,保障安全投入到位。

三、安全承诺适用范围及程序
本承诺制度专门针对矿长。

承诺人需熟悉安全承诺内容,并在安全承诺书上亲自签字,严禁他人代签。

安全承诺书一式两份,承诺人保留一份,安全部门存档一份。

四、安全承诺要求及违约责任
矿长需向所有与矿井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进行安全承诺。

若承诺人违反承诺,导致责任事故或情节严重,将按照我矿制定的相关制度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应责任。

2024年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三)____
铜川乔子梁煤业有限公司,作为煤矿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承担着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本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郑重承诺将全力以赴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工作要求,积极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有效预防及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以下为公司的庄严承诺:
一、本公司将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置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保机构职能的有效发挥及管理人员职责的切实履行,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标准化与规范化。

二、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并确保其得到严格执行。

三、本公司坚决执行《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及《煤矿安全生产“七大攻坚举措”》。

四、确保安全资金的及时、足额投入,包括按照规定缴纳风险抵押金,以保障企业(或建设项目)持续满足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所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五、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确保其按照规定持证上岗。

六、本公司将杜绝违章指挥行为,不强迫员工违章冒险作业。

七、在建设期和生产期,本公司将确保施工单位具备相应资质,严禁以包代管或层层转包的行为;在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中,亦不进行劳务承包。

八、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九、落实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责任,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测、监控及整改措施。

十、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确保操作岗位应急措施的落实。

十一、执行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在安全设施设计未经煤矿监察机构批准前,不予施工;在安全设施未经煤矿监察机构竣工验收前,不予生产。

十二、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十三、尊重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鼓励其对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提出改正建议或批评,并对提出批评的职工不进行打击报复,不因提出批评而解除劳动合同或降低工资待遇。

十四、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其正确佩戴及使用。

十五、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并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十六、本公司决不进行违法开采,严禁超层越界开采行为。

十七、建立健全安全费用的投入机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设立使用台账。

十八、自觉接受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及印台区煤炭局的监督管理,绝不弄虚作假。

十九、按照要求及时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妥善处理事故抢险救援及对事故伤亡人员的依法赔偿等善后工作。

二十、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在承诺有效期内,若违反上述规定或承诺,本公司愿意接受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

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单位将按照以下规定接受处罚:
(一)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方面的处罚:
1. 一般事故:接受上一年本人年收入____%的罚款;
2. 较大事故:接受上一年本人年收入____%的罚款;
3. 重大事故:接受上一年本人年收入____%的罚款;
4. 特别重大事故:接受上一年本人年收入____%的罚款;
5. 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接受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主要领导职务的处罚,并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及有关部门作出的暂停、撤消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的处罚;构成犯罪的,将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

(二)企业方面的处罚:
1. 一般事故:接受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罚款;
2. 较大事故:接受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罚款;
3. 重大事故:接受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罚款;
4. 特别重大事故:接受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接受有关部门作出的暂扣或吊销有关证照的处罚。

(三)如发生不依法报告或妨碍、拒绝事故调查处理等严重行为,企业将接受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罚款。

2024年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四)
铜川市印台区煤炭工业局:
铜川乔子梁煤业有限公司作为煤矿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承担着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与控制事故的发生。

具体承诺措施如下:
1. 依法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符合法律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保其能够有效行使职能,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标准化与规范化。

2.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3. 坚决贯彻实施《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和《煤矿安全生产“七大攻坚举措”》。

4. 确保安全资金的及时足额投入,包括按照规定缴纳风险抵押金,以满足企业或建设项目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5. 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确保其持证上岗。

6. 严禁违章指挥,不得强令员工违章冒险作业。

7. 在建设期,确保施工单位具备相应资质,不得以包代管或层层转包;在生产期,不得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

8. 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9. 落实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责任,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有效监测、监控和整改。

10. 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操作岗位应急措施的落实。

11. 实施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安全设施设计未经煤矿监察机构批准,决不施工;安全设施未经煤矿监察机构竣工验收,决不投入生产。

12. 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13. 尊重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鼓励其对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提出改正建议或批评,不对提出批评的职工进行打击报复,不因此解除劳动合同或降低工资待遇。

14. 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其正确佩戴与使用。

15. 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16. 严禁进行违法开采,严格禁止超层越界开采。

17. 建立健全安全费用投入机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建立使用台账。

18. 自觉接受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及印台区煤炭局的监督管理,绝不允许弄虚作假。

19. 按要求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妥善处理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并对事故伤亡人员依法进行赔偿等善后处理。

20. 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在承诺期内,若违反上述规定或承诺,愿意接受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

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单位将接受以下处罚:
(一)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方面:
1. 一般事故:接受上一年度本人年收入一定比例的罚款;
2. 较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度本人年收入一定比例的罚款;
3. 重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度本人年收入一定比例的罚款;
4. 特别重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度本人年收入一定比例的罚款;
5. 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接受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主要领导职务的处罚,并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有关部门暂停、撤消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的处罚;构成犯罪的,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

(二)企业方面:
1. 一般事故:接受一定数额的罚款;
2. 较大事故:接受一定数额的罚款;
3. 重大事故:接受一定数额的罚款;
4. 特别重大事故:接受一定数额的罚款,并接受暂扣或吊销有关证照的处罚。

(三)如发生不依法报告或妨碍、拒绝事故调查处理等严重行为,单位接受一定数额的罚款。

2024年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五)
一、制度宗旨
1. 本制度旨在增强安全意识,切实履行安全责任,提升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性,确保企业生产安全。

2. 认真执行安全承诺制度,是矿长履行安全职责的基本要求,具体体现为签订安全承诺书。

3. 承诺人应依照矿山安全部门发布的格式,亲自在安全承诺书上签字,并严格履行承诺内容。

二、安全承诺具体内容
1. 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严格遵守国家煤炭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遵循《煤炭安全规程》及有关安全规定。

2. 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及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确保安全隐患未排除、安全措施未落实前不得进行生产。

3. 定期监督、检查矿井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 建立完善的矿井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并执行矿井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保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有效实施。

5. 严格管理,严格要求,按照规定开展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全员持证上岗,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所有工作均服从服务于安全。

6. 严格执行干部带班现场指挥制度,确保每班有干部现场指挥,杜绝违章指挥行为。

7. 严格依据相关规定控制下井作业人数,确保井下作业人员数量符合规定标准。

8. 加强矿井通风、防尘、防火、机电运输、防治水和顶板安全管理,坚决杜绝违章作业。

9. 确保各类证照齐全有效,不得存在证照失效或无证照非法生产的情况。

10. 负责落实本矿副矿长、班组长的安全责任。

11. 按规定提取并足额上交安全生产管理费用,确保安全投入到位。

三、安全承诺范围与程序
1. 本承诺制度适用于矿长。

2. 承诺人须充分了解安全承诺内容,并在安全承诺书上亲自签字,不得由他人代签。

四、安全承诺要求及违约责任
1. 矿长需向所有与矿井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进行安全承诺。

2. 如承诺人违反承诺,导致责任事故或情节严重,将依照本矿制定的相关制度予以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4年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六)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鉴于提升全员安全意识、深化安全责任落实、增强遵章守纪自觉性、确保生产安全之重要性,本制度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我矿实际情况,特此制定,以促进安全生产管理之完善。

第二条:
切实执行安全承诺制度,乃各职工履行其岗位安全职责之基本要求。

职工应向矿方提交书面安全承诺,即签订安全承诺书,以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

第三条:
安全承诺书由煤矿统一制作,承诺人必须在安全承诺书上亲自签名,并严格履行书中的安全承诺。

第四条:
各级领导干部需以身作则,以岗位安全职责为核心,率先执行安全承诺制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第二章安全承诺内容
1、严格遵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恪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及规定,做到“三不伤害”:
2、杜绝违章指挥与违章作业,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抵制并纠正违章行为。

3、严格执行安全作业票证制度,包括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作业及破土作业等,必须按照规定程序操作,严禁无证作业。

4、按照规定着装上岗,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严格遵循防火防爆、车辆安全等相关禁令及规定。

5、主动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持证上岗。

掌握报警、自救、互救技能,并能熟练使用自救器、灭火器等安全设施与器材。

6、切实履行岗位安全职责,安全生产“一岗一责制”为承诺人重要承诺内容之一。

第三章安全承诺的范围与程序
1、与煤矿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均应进行安全承诺。

2、新入职员工在完成“三级”安全教育后签订安全承诺书,转岗员工在新岗位安全教育完成后重新签订安全承诺书。

3、承诺人须熟悉安全承诺内容,并在承诺书上亲自签名,不得由他人代签。

第四章安全承诺的要求
1、矿长为实施安全承诺签字的总负责人,安监科为实施和考核安全承诺的责任部门,应定期对承诺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

2、员工进入矿区时,必须携带有效的安全承诺书。

未持有安全承诺书者,不得进入矿区。

3、安全承诺誓词:我已接受本岗位的安全教育,熟知安全承诺书内容,并愿意认真执行。

若违反承诺,我愿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章违反承诺的责任
承诺人如违反承诺,导致责任事故或情节严重者,将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及安全管理奖惩办法等相关条款予以处罚,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章附则
1、安监科应根据本制度,制定针对外来施工队伍临时用工的安全承诺规定。

2、各科室、队伍应将安全承诺书公开,接受全体员工及群众的监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