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妇幼保健医联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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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妇幼保健医联体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城乡卫生发展水平,促进我市卫生事业全面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公共卫生服务、妇幼保健、康复新需求,推进我市妇幼保健和公共卫生服务资源纵向整合,完善城乡医疗服务体系,探索我市公立医院改革的工作路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和《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有关精神要求,制定我市妇幼保健医联体(以下简称“医联体”)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强化责任。强化各级政府对医联体各级医疗机构的投入,加强卫生局、计生委对医联体的监管和指导,实行理事会领导下医联体自主管理的运作模式,明确医联体内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以病人为中心加强分工协作。

(二) 优化资源,提升能力。注重责权一致,加强枣庄市妇幼保健院与各区(市)妇幼保健院(站)、计生服务站的协调发展,统筹兼顾各成员单位和医务人员实际利益,激

发各方支持和参与工作的积极性。

(三) 统一管理、独立运营。医联体龙头医院、骨干医院和各分支机构按照统一管理、独立运营、综合考评的原则进行管理、运营。

(四)循序渐进、积极稳妥。初级阶段医联体各组成机构的法人结构、人事管理、资金来源、管理层级不变,逐步进入高级阶段后,医联体形成集团化管理,实行总院长负责制,资源统一配置、技术统一调度、任务统一安排、绩效统一考核。

二、组织框架

(一)枣庄市妇幼保健医联体以枣庄市妇幼保健院为龙头,以滕州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区妇幼保健院、山亭区妇幼保健院、薛城区妇幼保健站、峄城区妇幼保健站、台儿庄区妇幼保健站、枣矿集团医疗卫生管理中心为骨干,以全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以上医院(含枣矿集团所属医院)儿科、妇产科和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为分支,以医联体章程为共同规范进行组建。突出妇女、儿童的疾病诊治、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由枣庄市妇幼保健院牵头指导联合体内各成员单位的业务工作。

(二)枣庄市妇幼保健医联体实行市卫生局、市计生委领导下的理事会负责制。理事会每届任期3年,设理事长1名,由市妇幼保健院院长担任,市计生委副主任兼任副理事

理管理委员会、社会保健委员会和信息与后勤管理委员会。由理事会负责组建并制定专业委员会的职责和考评办法。

四、完善体系建设,提高服务能力

(一)落实财政补助政策,确保医联体有效运转。原财政补偿渠道不变,按照医改有关政策要求,市、区(市)财政在现有财政投入的基础上逐年增加医联体龙头医院、骨干医院补助经费,用于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指导、专项检查和定期考核、医务人员下派补助、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及医联体的正常运转。合理安排、科学使用公共卫生经费,确保妇幼疾病诊治和公共卫生项目实施。统筹全市妇幼保健人力资源,编办、人社部门落实龙头医院和骨干医院业务人员编制,满足国家妇幼卫生编制床位和人员数量。

(二)以各类医疗保障制度为依托,以价格为杠杆,以“首诊负责制”为基础,贯彻落实政府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医保优惠、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零差价等各项惠民政策,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探索推出各项便民惠民就医措施,引导居民在基层医疗机构首诊。在基层医疗机构首诊可享受预约医联体骨干医院专家门诊、检查、住院、转诊等一站式服务并享受优先诊疗、优惠就医等。

(三)建立枣庄市妇幼保健院与医联体各成员单位间的双向转诊制度,促进基层急重症病人上转和市妇幼保健院康

复期患者下转。按照分级诊治、连续治疗、安全便捷和尽量减轻患者就医费用负担的原则,细化和完善医联体内各成员单位间双向转诊制度。制定合理、方便、畅通的双向转诊具体实施细则。疑难、复杂、急危重症患者的转诊按照病情需要的原则,科学合理安排上转,待病情稳定后转回社区进行康复护理。

通过引导首诊在基层、分级诊疗和实施双向转诊,充分发挥医联体成员单位在公共卫生及基本医疗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枣庄市妇幼保健院与各成员单位之间形成上下联动、分级分工、疾病诊治连续化的管理机制,真正实现“首诊在基层,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新格局。

五、加强技术指导,探索妇幼保健帮扶新机制

(一)提高各成员单位妇幼保健和公共卫生服务水平。通过对不同等级妇幼保健机构和计生服务机构实施资源纵向整合,充分发挥枣庄市妇幼保健院在妇女儿童疾病诊疗和妇幼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龙头带动作用,加强枣庄市妇幼保健院对各成员单位的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提高各成员单位妇幼保健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努力实现“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医改要求,促进全市妇幼保健和公共卫生事业均衡发展。

(二)提高妇幼保健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协调性。在医联体的统一规划下,全市形成妇幼保健和公共卫生服务各环节

有序连接,使医联体内各成员单位分工协作、资源共享,提高妇幼保健和公共卫生服务整体绩效。实现医联体内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

(三)加强妇女、儿童病人和公共卫生项目的管理。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在市妇幼保健院的指导下,各成员单位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妇女、儿童疾病的诊治,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增补叶酸、两癌(乳腺癌、宫颈癌)筛查和艾滋病母婴阻断等重大妇幼公共卫生项目的实施,同时积极开展妇女、儿童的基本保健、登记、录入、随访、个案管理、健康教育,转诊需要住院治疗的患者,适龄儿童疫苗接种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市妇幼保健院将恢复期的病人转入各成员单位进行康复。进一步降低婴幼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努力消除出生缺陷。打造一条新型“健康服务链条”,使“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成为现实,构建科学合理的妇幼保健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四)对计划生育手术和生殖医学进行统一管理和技术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和《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的要求,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对各级计生服务站施行的计划生育手术、人工终止妊娠等进行规范管理,对婚前保健、产前诊断、遗传病诊断和生殖医学进行技术指导。

(五)建立医联体内会诊制度。市妇幼保健院负责为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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