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土地权属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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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确权档案管理制度范本(2篇)

农村土地确权档案管理制度范本(2篇)

农村土地确权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土地确权档案管理,保障土地权益,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农村土地确权档案管理工作,具体包括土地权属调查、土地确权、档案建设、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第三条地方农村土地确权档案管理机构应当依法依规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农村土地确权档案的完备、真实、准确和安全。

第四条地方各级农村土地确权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协调合作,共同推进农村土地确权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五条地方各级政府应当重视农村土地确权档案管理工作,加强对其的组织领导和支持,为农村土地确权档案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人员和技术保障。

第六条地方农村土地确权档案管理机构要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农民对土地确权档案管理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

第二章土地权属调查第七条土地权属调查是农村土地确权的基础工作,是保障土地权益的重要环节。

第八条土地权属调查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要求,采取科学、公正、客观的方式进行,确保调查结果真实准确。

第九条土地权属调查应当充分征求当事人意见,听取相关人员的证言和证据,确保调查的全面性和公正性。

第十条土地权属调查结果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土地的归属关系和权益分配情况,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土地确权第十一条土地确权是指依法对农村土地进行权属的确认和登记,确保土地权益的稳定和保护。

第十二条土地确权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确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十三条土地确权应当注重实地考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证据,在确保土地权益的基础上进行权属确认和登记。

第十四条土地确权应当依法尊重农民的农业生产经营权益,保障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土地确权应当建立健全相关档案记录,包括土地权属证明、土地流转合同等相关资料,确保土地权益的证明和记录。

第四章档案建设第十六条土地确权档案的建设是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土地权益的重要手段。

地籍测量课后习题

地籍测量课后习题

1地籍的定义:是指由国家监管的、以土地权属为核心、以地块为基础的土地及其附着物的权属、位置、数量、质量和利用现状等土地基本信息的集合,用图、数、表等形式表示。

2地籍信息回答了土地及其附着物的六个问题:第一,“是谁的”,具体指权属主与土地及其附着物之间的法律关系。

第二,“在哪里”,具体指土地及其附着物的空间位置。

第三,“有多少”,具体指对土地及其附着物的量的描+述。

第四,“在什么时候”,具体指土地及其附着物的权利和利用的发生、转移、消灭等事件的时间。

第五,“为什么”,具体指土地及其附着物的权利和利用的存在依据及其有关说明。

第六,“怎么样”,具体指土地及其附着物的权利和利用的发生、转移、消灭等事件的过程说明或依据。

3现代地籍的功能:地理性功能、经济功能、产权保护功能、土地利用管理功能、决策功能、管理功能4地籍的分类:(1) 按地籍的用途划分,地籍可分为税收地籍、产权地籍、多用途地籍(2) 按地籍的特点和任务划分,地籍可分为初始地籍和日常地籍(3) 按城乡土地的不同特点划分,地籍可分为城镇地籍和农村地籍5地籍调查的目的、内容和原则(1) 目的:为维护土地制度、保护土地产权、制定土地政策和合理利用土地等提供基础资料(2) 内容:税收地籍调查的内容、产权地籍调查的内容、多用途地籍调查的内容(3) 原则:①符合国家土地、房地产和城市规划等有关法律的原则②实事求是的原则③符合地籍管理的原则④符合多用途的原则6地籍测量的含义和内容(1)地籍测量是为获取和表达地籍信息所进行的测绘工作。

(2)其基本内容是测定土地及其附着物的权属、位置、数量、质量和利用状况等。

具体内容:①地籍控制测量,测量地籍基本控制点和地籍图根控制点;②界线测量,测定行政区划界线和土地权属界线的界址点坐标;③地籍图测绘,测绘分幅地籍图、土地利用现状图、房产图、宗地图等;④面积测算,测算地块和宗地的面积,进行面积的平差和统计;⑤进行土地信息的动态监测,进行地籍变更测量,包括地籍图的修测、重测和地籍簿册的修编,以保证地籍成果资料的现势性与正确性;⑥根据土地整理、开发与规划的要求,进行有关的地籍测量工作。

第2章:土地权属调查

第2章:土地权属调查

(二)农村地区地籍编号
农村应以乡(镇)、宗地和地块三级组成编号。如02-04005表示××省××县(县级市)××乡(镇)第2行政村、 第4宗地、第5地块(图斑)。 (三)其他的编号方法
第三节 土地权属调查
一、土地权属调查的内容
(1)土地的权属状况 (2)土地的位置 (3)土地的行政区划界线 (4)对城镇国有土地,调查土地的利用状况和土地级别。
第二节 土地划分与编号
一、土地划分
(一)城镇地区土地划分
首先按各级行政区划的管理范围进行划分土地,城镇可划分 区和街道两级,在街道内划分宗地(地块)。当街道范围太大 时,划分若干街坊,在街坊内划分宗地(地块);当城镇比较 小,无街道建制时,也可在区或镇的管辖范围内,划分若干 街坊,在街坊内划分宗地(地块)。 对城镇,完整的土地划分就是:××省××市××区××街 道××街坊××宗地(地块)。
第一节 土地权属
三、土地权属的确认 (一)农村地区(含城市郊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确认 确权涉及村与村、乡与乡、乡村与城市、村与独立工 矿及事业单位的边界等。它不但形式复杂,而且往往 用地手续不齐全。因此,应将文件确认、惯用确认、 协商确认或仲裁确认几种方式结合起来确认农村土地 所有权和使用权。 铁路、公路、军队、风景名胜区和水利设施等用地 其所有权属国家,使用权归各管理部门。
第一节 土地权属
三、土地权属的确认 (二)城市土地使用权的确认
城市的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权属主只有土地使 用权。城市土地使用权主要按下述文件确认: (1)单位用地红线图 (2)房地产使用证 (3)土地使用合同书、协议书、换地书等 (4)征(拨)地批准书和合同书 (5)有偿使用合同书(协议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6)城市住宅用地确权的文件

土地权属调查内容

土地权属调查内容

土地权属调查内容一、引言土地权属调查是指对特定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抵押权等权益进行调查和确认的过程。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土地利用的不断扩大,土地权属问题日益显著,因此进行土地权属调查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土地权属调查的目的、调查内容、调查方法以及调查结果的应用等方面进行介绍。

二、土地权属调查的目的土地权属调查的目的是为了确认特定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抵押权等权益,以保障土地权益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通过土地权属调查,可以防止土地纠纷的发生,确保土地交易的顺利进行,并为土地管理提供依据。

三、土地权属调查的内容1.土地基本信息:包括土地位置、面积、地形地貌、土地用途等基本情况。

这些信息可以从地籍档案、土地登记簿等相关资料中获取。

2.权属证明材料:土地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抵押权证书等权属证明材料是土地权属调查的重要内容,通过对这些证书的核实,可以确认土地的权属情况。

3.权属变更记录:对土地权属的变更情况进行调查,包括土地的买卖、赠与、继承等权属变更记录。

这些信息可以通过土地交易记录、土地权属变更登记簿等渠道获取。

4.土地界址调查:通过实地调查,确认土地的界址情况,包括土地的四至范围、界碑位置等。

土地界址调查可以通过测量工具和地籍图等方式进行。

5.土地纠纷调查:对土地纠纷的发生原因、争议双方的主张及证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调查,以便进行合理的裁决和解决。

四、土地权属调查的方法1.档案查询法:通过查询地籍档案、土地登记簿、土地交易记录等资料,获取土地权属信息和变更记录。

2.实地调查法:通过实地走访、测量等方式,确认土地的位置、界址、地貌等情况,并与权属证明材料进行核实。

3.信息查询法:通过查询政府部门的土地信息系统、土地权属查询网站等渠道,获取土地权属信息和权属变更记录。

4.法律法规查询法:通过查询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土地权属调查的法律依据和程序,遵循法律程序进行调查。

五、调查结果的应用土地权属调查的结果可以应用于以下方面:1.土地交易:确认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情况,保障土地交易的合法性和顺利进行。

地籍测量考试题111

地籍测量考试题111
6.模拟地籍图的编绘 (1)选择合适的工作底图 (2)复制二底图 (3)外业调绘 (4)补绘(二底图上) (5)转绘,制作工作底图 (6)蒙透绘,制作地籍图
7.宗地图是以宗地为单位编制的地籍图
8.宗地图的作用 ①宗地图是土地证上的附图,它通过具有法律效力的土地登记过程的认可,使土 地所有或使用者对土地的拥有或使用有可靠的法律保证,宗地草图却不能做到这 一点。 ②是处理土地权属问题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图件,比宗地草图更能说明问题。 ③在变更地籍测绘中,通过对这些数据的检核与修改,可以较快地完成地块的分
6.什么是飞地、间隙地、争议地? 飞地: 镶嵌在另一个土地所有权地块之中的土地所有权地块。 间隙地:无土地使用权属主的空置地块。 争议地:有争议的地块,即两个或两个以上土地权属住都不能提供有效的确认文
件却同时提出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地块。
7.土地编号的方法 城镇地区土地编号的方法:
1、以行政区划的街道和宗地两级进行编号。 2、街道下划分有街坊就采用街道 街坊和宗地三级编号。 3、宗地号在图上宗地内以分数形式表示,分子为宗地编号,分母为地类号。 4、对城镇完整的土地标号就是 xx 省 xx 市 xx 区 xx 街道 xx 街坊 xx 宗地。 农村地区以乡(镇)、宗地和地块三级组成编号。其原则同上。
1.土地权属是指土地产权的归属,是属于土地之中的排他性完全权利。它包括土 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土地租赁权、土地抵押权、土地继承权、地役权等多项 权利。
2.土地权属的确认方式有哪几种?如何确认土地权属? 土地权属的确认(简称确权)是指依照法律上对土地权属状况的认定,包括土地 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性质、类别、权属主及其身份、土地位置等的认定。确认 涉及用地的历史、现状、权源、取得时间、界址及相邻权属主等状况,是地籍调 查中一件细致而复制的工作。 确认方式: (1)文件确认; (2)惯用确认; (3)协商确认; (4)仲 裁确认 土地权属的确认: (一)农村地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确认: 应将文件确认,惯用确认,协 商确认或仲裁确认几种方式结合起来确认农村土 地所有权和使用权。 铁路、公路、军队、风景名胜区等用地,其所有权属国家,使用权归各管理部门。 (二)城市土地使用权的确认:

第二章 土地权属调查

第二章  土地权属调查

2、农村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划分 建设用地按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单位的用地范 围划分宗地 3、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的划分 按行政区划界线划分——集体土地所有权单 位的土地范围 4、城镇以外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宗地的划分 国有铁路、公路、工矿企业、风景区、 水利 资源等,这些土地使用权界线一般与集体土地的 所有权界线重合。 5、争议地、间隙地、飞地的宗地划分 争议地是指有争议的地块,即两个或两个以上 的权属主都不能提供有效的确权文件,却同时提 出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地块。 间隙地是指无土地使用权属主的空臵土地。 飞地是指镶嵌在另一个土地所有权地块之中的 土地所有权地块。以上三种情形单独分宗
二、调查的基本程序
1、拟订调查计划 2、物质准备 3、调查底图的选择 4、街道和街坊的划分 5、发放通知书 6、土地权属资料的收集、分析和处理 7、实地调查 现场确定宗地位臵、绘宗地草图、填地籍调查表 8、资料整理
什么是正射影像?
要使影像具有地图的特性,需要对影像进行倾斜纠正和投影 差的改正,经改正消除各种变形后得到的影像称为正射影像。
3)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国务院 4)林地、草地、水面和滩涂:依《森林法》《草原 法》《渔业法》
二、土地权属的确认方式
是指依照法律对土地权属状况的认定,包括土地 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性质、类别、权属主及其身 份、土地位臵等的确认。 确权方式 1、文件确认:城镇土地使用权的较规范确权方式 2、惯用确认:农村和城市郊区土地 3、协商确认:文件不详,认识不一致,协商解决 4、仲裁确认:都能出示相关文件又无法达成协议
(二)其他要素的调查
1、权属主名称 2、取得土地的时间和土地年期 3、土地位臵 4、土地利用分类和土地的等级
《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 一级类 12个,二级类57个

第二章 土地权属调查

第二章 土地权属调查

第二章土地权属调查第一节土地权属▲教学目录1、土地权属2、土地权属的确认方式3、土地权属调查▲教学重点土地权属调查的定义、权属文件的确认方式、界址调查、权属调查的程序一、土地权属★概念1.概念:土地权属是指土地产权的归属,是存在于土地之中排他性完全权利。

2.权属主:土地权属主也可称土地的权利人,即产权的拥有者,一般简称权属主★内容1.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是指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土地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包括与土地相连的生产物、建筑物的占有、支配、使用的权利。

土地所有权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1)我国所有权的性质: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有两种形式:①国有土地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法律规定由国务院行使对国有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客体:A.城市市区的土地;B.农村和城市郊区中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C.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D.依照宪法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荒山、荒地、林地、山岭、滩涂等土地。

②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主体:农民集体,由村农民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客体: A.农村和城市郊区中除了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B.宅基地、自留山、自留地(2)我国土地所有权的状况,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建国初期至1957年,全民所有与农民私有并存;第二阶段:1958年至1978年,全民所有与农民集体所有第三阶段:1978年后,全民与农民集体,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3)所有权的构成占有权:体现在对土地直接拥有和处理上,即对土地实际控制的权能。

使用中的占有—使用者即为权属主非使用中的占有—权属主为资本收益者使用权:是指依照法律对土地加以利用并从土地上获得合法收益的权利。

收益权:所有者对土地所产生出来的经济利益进行收取的权能。

是所有权在经济上的体现。

处分权:所有者决定占有与支配土地状态的权能,即决定土地归宿的权能,是所有权的集中体现,是所有权的核心2.土地使用权:是指依照法律对土地加以利用并从土地上获得合法收益的权利。

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2016年修正)

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2016年修正)

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2016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01.05•【文号】国土资源部令第64号•【施行日期】2009.06.17•【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2009年6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5号公布根据2016年1月5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土地调查的有效实施,根据《土地调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土地调查是指对土地的地类、位置、面积、分布等自然属性和土地权属等社会属性及其变化情况,以及基本农田状况进行的调查、监测、统计、分析的活动。

第三条土地调查包括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变更调查和土地专项调查。

全国土地调查,是指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对全国城乡各类土地进行的全面调查。

土地变更调查,是指在全国土地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城乡土地利用现状及权属变化情况,随时进行城镇和村庄地籍变更调查和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并定期进行汇总统计。

土地专项调查,是指根据国土资源管理需要,在特定范围、特定时间内对特定对象进行的专门调查,包括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和勘测定界等。

第四条全国土地调查,由国务院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调查领导小组遵照要求实施。

土地变更调查,由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实施。

土地专项调查,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配合同级财政部门,根据条例规定落实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调查所需经费。

必要时,可以与同级财政部门共同制定土地调查经费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收入等土地收益中列支的管理办法。

第六条在土地调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有关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土地权属调查的内容

土地权属调查的内容

土地权属调查的内容土地权属调查是指对某一块土地的所有权归属、使用权情况以及相关权益进行调查和确认的过程。

土地权属调查在土地管理和土地交易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能够保障土地权益的明晰和合法性,促进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管理。

本文将从土地权属调查的意义、调查方法和调查结果的应用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土地权属调查的意义土地作为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其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清晰和合法性对于社会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

土地权属调查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保障土地所有权的合法性。

土地所有权的合法性是土地权属调查的核心目标之一。

通过调查确认土地的所有权归属,可以避免土地纠纷和争议的发生,维护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2.促进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

土地是有限的资源,对土地资源进行调查可以了解土地的利用状况和潜力,为土地规划和利用提供科学依据,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3.提高土地市场的透明度和效率。

土地权属调查结果的公示和应用可以使土地市场的交易信息更加透明和公正,减少信息不对称,提高市场交易的效率和公平性。

二、土地权属调查的方法土地权属调查的方法主要包括实地调查、文献查阅和调查问卷等。

具体步骤如下:1.实地调查。

通过实地勘察和测量,了解土地的地理位置、面积、地貌特征等基本情况,同时对土地的界址、边界和标志物进行清查和确认。

2.文献查阅。

通过查阅相关的土地登记、土地证书、地籍资料和权属证明等文献资料,了解土地的权属归属、历史变更和抵押情况等信息。

3.调查问卷。

针对土地权属调查的特定问题,设计调查问卷并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访谈,获取土地所有权人的证明材料和意见,进一步确认土地的权属情况。

三、土地权属调查结果的应用土地权属调查的结果可以在土地管理和土地交易等方面得到应用,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土地登记和土地证书的办理。

土地权属调查结果作为土地登记和土地证书的依据,可以帮助土地所有者完成土地权属的登记和办理相关证明文件,确保土地权益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任务2.4 土地权属调查

任务2.4  土地权属调查

地籍与房产测绘 (项目二 地籍调查)任务2.4 土地权属调查一、土地权属调查概述1.土地权属调查的含义土地权属调查:是调查人员对县级及以上某一行政辖区内 申请登记的宗地进行全面现场调查,以核实宗地的权属来源、 权属性质及所涉及的界线、位置、数量和用途等基本情况,并 填写地籍调查表,现场勘丈绘制宗地草图。

土地权属调查是地籍测量的前提和基础,其调查单元是宗地(被权属 界址线所封闭的地块)。

土地权属调查工作既要真实地记录实地土地权属 的状况,也要包括土地权属主体认定的状况。

调查成果经土地权利人认定, 便可同地籍测量的成果一并作为审核和制作土地权属法律文书的基础。

2.土地权属调查的内容(1)土地权利人的基本状况,包括单位名称(或户主 姓名)、单位性质、联系方式、代理人情况等;(2)土地基本状况,包括宗地权属性质、权属来源、 取得土地时间、土地使用期限、土地的用途、土地的位置及 四至、所在图幅编号、宗地编号、共有使用情况等;(3)界址情况。

包括界址点编号、界址种类、界址线 的类别、界址线边长;(4)各级行政界线;(5)现场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勘丈宗地草图。

3.土地权属调查的的程序土地权属调查分为准备工作、土地权属调查外业实施和 土地权属调查内业成果整理三个阶段。

不同阶段有不有阶段 的工作内容。

具体程序为:(1)拟订调查计划;(2)物质方面准备;(3)接收并查看申请者提交的申请书和权属证明材料;(4)调查底图的选择;(5)划分调查区;(6)预编地籍号;(7)发放指界通知书;(8)实地调查;(9)资料整理。

二、土地权属调查准备工作1.确定调查范围、准备工作底图城市的范围是指城市建成区,以及与城市连片的区政府、县 级市政府所在地及所属的商服、住宅、工业、仓储、机关、学校 等用地;建制镇是指建制镇居民点,以及所属的商服、住宅、工 业、仓储、学校等用地。

确定调查范围后,收集调查区内的相关图件作为土地权属调 查的工作底图。

土地权属调查

土地权属调查
交通工具和劳保用品等。
(3)调查底图的选梯。根据需要和已有的图件,选梯调查底图。一般要求使用近期测绘
的地形图、航片、正射像片等。对土地所有权调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调查底图的比例尺在1:5000至
1:500叩之间;对土地使用权调查,调查底图的比例尺在1:500至1:2000之间。
(4)街道和街坊的划分。在确定了调查范围之后,还要在调查底图上,依据行政区或自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属来源种类主要有:
(1)土改时分配结农民并颁发了土地证书,土改后转为集体所有。
(2)农民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及小片荒山、荒地、林地、水面等。
(3)城市郊区依照法律规定屑于集体所有的土地。
(4)凡在1962年9月《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颁布时确认的生产经营的土地
2.城镇土地使用权来源调查
迄今为止,我国城镇土地使用权屑来源主要分两种情况:
一种是1982年5月(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颁布之前权屑主取得的土地,通常叫历史
用地。
另一种是1982年5月<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颁布之后权屑主取得的土地。具体有:
——经人民政府批准征用的土地,叫行政划拨用地,一般是无偿使用的。
的地理名称或建筑物的名称,如x x水库等o
2.取得土地的时间和土地年期 取得土地的时间是指获得土地权利的起始时间。土
地年期是指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最高年限。在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
限规定为:住宅用地为70年;工业用地为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为50年;
乡(镇)界线、区界线以及相关的地理名称等。
(4)对城镇国有土地,调查土地的利用状况和土地级别。
(1)拟订调查计划。首先明确调查任务、范围、方法、时间、步骤、人员组织以及经赞预

土地权属调查的内容及流程

土地权属调查的内容及流程

土地权属调查的内容及流程土地权属调查是指对某一块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承包经营权等相关权益进行调查和确认的过程。

该调查的目的是为了确定土地的权属归属,保障土地权益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土地权属调查通常由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进行,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操作。

一、调查内容土地权属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土地基本情况调查:包括土地的位置、面积、地貌、土质、地类等基本情况的调查,以了解土地的自然特征。

2.土地权属调查:包括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承包经营权等权益的调查,以确定土地的权属归属。

3.土地利用调查:包括土地利用方式、用途、规划等情况的调查,以了解土地的利用现状和规划要求。

4.土地产权调查:包括土地的产权来源、变更、登记等情况的调查,以确定土地的产权归属和变更情况。

5.土地纠纷调查:包括土地纠纷的发生原因、纠纷当事人、争议点等情况的调查,以解决土地纠纷问题。

二、调查流程土地权属调查一般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确定调查范围:根据调查需求和目的,确定调查的具体范围和区域。

2.采集基础数据:收集土地基础数据,包括土地证书、土地登记簿册、土地利用规划、土地调查表等相关资料。

3.实地勘察:对调查范围内的土地进行实地勘察,记录土地的地理位置、地貌、土质等基本情况。

4.权属调查:核实土地的权属情况,包括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承包经营权等权益的归属和变更情况。

5.利用调查:了解土地的利用方式、用途、规划要求等情况,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和规划要求的调查。

6.产权调查:调查土地的产权来源、变更情况和登记状况,确定土地的产权归属和变更情况。

7.纠纷调查:调查土地纠纷的发生原因、纠纷当事人和争议点,解决土地纠纷问题。

8.整理汇总:对采集的调查数据进行整理和汇总,形成土地权属调查报告。

9.报告审核:对土地权属调查报告进行审核,确保准确性和合法性。

10.报告发布:将土地权属调查报告发布给相关部门或当事人,供参考和使用。

土地权属调查是一项重要的工作,通过对土地的权属、利用和产权等情况进行调查,可以保障土地权益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2章.土地权属调查

第2章.土地权属调查
–1.地块定义 • 地块是可辨认出同类属性的最小土地单元。在 地面上确定一个地块实体的关键在于根据不同 的目的确定“同类属性”的含义。 • 权利地块(法律地块):地块具有权利上的同一 性,实质是我们所说的宗地或丘; • 分类地块:地块具有利用类别上的同一性;土地 利用现状调查中称图斑; • 质量地块:地块具有质量上的同一性; • 农田保护区或基本农田保护区:
第2章:土地权属调查
第2节:土地划分与编号
–(2)对一个权利人拥有相连成片的用地范围,遇 到下列情况之一可分割成多宗地:
• • • • •
• • • •
1、原宗地范围过大的; 2、土地使用权的来源不同,且能在实地划清界线的; 3、依土地用途不同自然分割成若干宗地的; 4、以规划红线划出部分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 5、宗地中部分房地产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且能划清 界线; 6、由于楼层相差太大,能在实地划清界线的; 7、用地价款不同,且能在实地划清界线的; 8、使用年期不同,且能在实地划清界线的; 9、建成区与未建成区之间能在实地划清界线的;
–3.土地权属界址 • 土地权属界址包括界址线、界址点、界标。 • 界址线:是指相邻宗地之间的分界线,或宗地的 边界线。 –围墙、道路、沟渠的中线、内边线、外边线; • 界址点:界址线或边界线的转折点。 • 界标
A、混凝土界址标桩 B、石灰界址标桩 C、带铝帽的钢钉界址标桩 D、带塑料套的钢筋界址标桩 E、喷漆界址标桩
第3节:土地权属调查
• 一.土地权属调查内容
–(1)土地的权属状况:包括宗地权属的性质、权属来 源、取得土地时间、土地使用者或所有者名称、土地使 用期限等 –(2)土地的位置:包括土地的坐落、界址、四至关系 –(3)土地的行政区划界线:包括行政村界线、村民小 组界线、区界线及相关的地理名称 –(4)对城镇国有土地,调查土地的利用状况和土地级 别

2-土地权属调查

2-土地权属调查

农业用地使用权
与集体签定承包合同等
抵押权;租赁权;地役权; 耕作权;借用权等权
多种原因
Cadastral Survey
第二章 土地权属调查
一、 土地权属的内涵
2.2 土地权属
土地权属主:指具有土地所有权的单位和土地使用 权的单位或个人。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
住宅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第二章 土地权属调查
第二章 土地权属调查
2.1 土地概述
2.1 土地概述
一、 土地(Land)的含义
具有代表性的是地理学家的定义:土地是指的土地是指大自 然为了帮助人类,在陆地、海上、空气、光和热各方面所赠与的 物质和力量。
从土地管理的角度来看:土地是地球表面上由土壤、岩石、气候、 水文、地貌、植被等组成的自然综合体,它包括人类过去和现在的活 动结果。
调查申请 组织准备 资料准备 仪器设备准备
Cadastral Survey
第二章 土地权属调查
1、权属调查准备
2.4土地权属调查
注意问题: 各种资料尤其是权属资料的完整、多样; 工作任务明确、合理、协调统一; 考虑调查中各种可能的纠纷; 合理的划分街坊、宗地,为地籍测量作准备。
第二章 土地权属调查
五、边界类型与边界系统
2.3 土地划分与编号
1.边界类型:
①行政边界 ②地籍区或地籍子区边界
③宗地边界 ④地块边界
2.边界系统
边界系统:人们或政府管理机构通常以某种方式所承认的界线存 在形式。一般包括普通边界和法律边界。
普通边界:主要依靠自然或人造的边界要素,依据各地的普通规 则,但没有精确的边界数据,或有边界数据但又没有法律手续 固定下来的边界。

2. 土地权属调查

2. 土地权属调查
前10位为行政区划的代码方法见表21三土地编号宗地编号10位第111213位代码数字范围00990099009900990099001999代码意义省级代码城市级市区级代码街道乡级代码街坊行政村级代码宗地序号22土地的划分与编号表21宗地编号界址的标注和调查表的填写本节内容23土地所有权调查一调查内容1查清土地的权属状况宗地权属性质权属来源土地所有者名称等2土地的位置坐落界址和四至3土地的行政区划界线4对城镇国有土地要调查其利用状况和土地级别二调查的基本程序1拟定调查计划明确调查的任务范围方法时间步骤人员组织经费预算技术培训物质方面的准备印制表格配备仪器和交通工具3调查底图的选择地形图航片正射像片4街道和街坊的划分作为调查工作区5发放通知书土地所有者及其四至6土地权属资料的收集分析和处理7实地调查确定界址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8资料整理编制宗地号建立档案
3.土地位置:坐落、四至、门牌号等。 4.土地利用分类和土地等级调查
四、 界址调查
1、界址调查的指界
界址调查的指界是指确认被调查宗地的界址范围及其界址点、线 的具体位置。 现场指界必须由本宗地及相临宗地指界人亲自到场共同指界。由 单位法人代表指界,并出示法人代表证明;当法人代表不能亲自出席 时,应由委托的代理人指界,并出示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当由多个土 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共同使用的宗地,应共同委托代表指界,并出示委
2.2 土地的划分与编号
三、土地编号
2 农村地区土地编号
农村一般以县为单位,按乡(镇)、行政村、宗地 三级编码。 完整的划分:xx省xx县xx乡(镇)xx村xxx宗地。 同样,地籍编号统一自西向东、自北向南从“001” 开始顺序编号。如02-04-002表示xx省xx县第2乡 (镇)第4行政村第2号宗地。
(2)边界系统

第二章_土地权属调查(二)

第二章_土地权属调查(二)

农村地区(含郊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确认 文件确认、惯用确认、协商确认和仲裁确认结合
●农村地区(含城郊)土地所有权和 地籍测量学 使用权的确认
◆农村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确认涉及村与村、乡与乡、乡 村与城市、村与独立工矿企业及事业单位的边界等。它不 但形式复杂,而且往往用地手续不齐全。因此,应将文件 确认、惯用确认、协商确认和仲裁确认几种方式结合起来 确认农村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
地籍测量学
3. 城乡一体编号方法
在编号 中的位置 第1-6位 第7-9位 第10-12位 第13位 第14位 第15-19位
宗地编号
代码数字 范围
× ×
00001~ 999999
× ×
001~999
× ×
001~999
× ×
G、J、Z
× ×
A、B、S、X、 C、D、E、F、 W、Y
× × ×
00001~ 99999
410811 06 29 111 焦作山阳区,身份证前六位 李万街道区划 北李万村 某宗地号 410811 06 410811 06 10 112 小北张村 某宗地 11 220 灵泉陂村 某宗地
地籍测量学
地籍测量学
2.农村地区地籍编号 农村应以乡(镇)、宗地和地块三级组成编号。其原则同上, 如:02-04-005表示~省~县(县级市)~乡(镇)第 2行政村,第 4宗地,第5图斑。
(三)边界类型和边界系统 1. 边界类型: ①行政边界 ②宗地边界
③地块边界 2. 边界系统
边界系统:人们或政府管理机构通常以某种方式所承认的界线 存在形式。一般包括普通边界和法律边界。 普通边界:主要依靠自然或人造的边界要素,依据各地的普通 规则,但没有精确的边界数据,或有边界数据但又没有法律手续 固定下来的边界。 法律边界:对人造的或自然的边界要素进行精确的测量,获取 测量数据,通过法律程序给予承认,并在实地以法律的形式固定 下来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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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均质地域、基本农田保护 属性,也可以是某一类属性的集合。
区等等)
宗地是指权利上具有同一性 (1)宗地在空间上的连续
宗 的地块,它具有固定的位置和 (2)位置是固定的,边界明确
地 明确的权利边界,并可同时辨 (3)应同时把土地的权利、利用类别、质
认出确定的利用类别、质量和 量和时态等土地基本要素组成一个集合作
地籍区 地籍子区
街坊划分图
第1街坊
第2街坊


第4街坊
第3街坊

线
第5街坊
1:500
二、地块、宗地与界址
(一)地块与宗地
定义
特征
地块是指一个连续的区域, (1)空间上的连续
地 并可辨认出同类属性的最小的 (2)位置是固定的,边界相对明确 块 土地。(例如:宗地或丘、图 (3)地块的“同类属性”既可以是某一种
第二章 土地权属调查
第一节 土地权属
一、土地权属的含义 二、土地权属的确认方式 三、土地权属的确认
第二节 土地的划分与编号
一、土地划分 二、地块、宗地与界址 三、土地编号
第三节 土地权属调查
一、土地权属调查的内容 二、土地权属调查的程序
第一节 土地权属
一、土地权属的含义 二、土地权属的确认方式 三、土地权属的确认
第一节 土地权属
一、土地权属的含义
土地权属是指土地产权的归属,是存在与土地
之中的排他性完全权利。
土地所有权
土地使用权
它包括:
土地租赁权 土地抵押权
Hale Waihona Puke 土地继承权地役权等多项权利
土地所有权
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具体是指 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土地拥有占有、使用、 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包括与土地相连的生产物、建筑物的 占有、使用和支配的权利。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 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
土地权属主
(简称权属主,也可称作权利人)
权属主指具有土地所有权的单位和土地使用权的
单位或个人。
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土地权利 证书,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登记造册,核法土地权利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 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 定。
时态等土地基本要素。
为“同类属性”来标识宗地的空间位置
(二)土地权属界址
土地权属界址
界址线 界址点 界标
界址线
土地权属界址线(简称界址线)是指相 邻宗地之间的分界线,或称宗地的边界 线。
土地所有者除上述权利外,同时有对土地的合理利用、 改良、保护、防止土地污染、防止荒芜 的义务。
综合起来,我国土地所有权有两种,即国家所有和农 民集体所有。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指依照法律对土地加以利用并从土地上 获得合法收益的权利。
土地所有权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土地的归宿 作出决定。例如:征用、划拨、调整和承包等,必须 经土地所有权人的同意和认可。
土地使用权人只有使用、支配这块土地从而获得利益 的权利。
土地使用权也称土地收益权,受法律和所有权的束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 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 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 有。
第九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 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 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一节 土地权属
三、土地权属的确认
农村地区(含城市郊区)土地所有权 和使用权的确认
城市土地使用权的确认
1. 农村地区(含城市郊区)土地所有权 和使用权的确认
通常,形式复杂,用地手续不齐全,常采用四种确认 方式结合的方法来确认。
铁路、公路、军队、风景名胜区和水利设施等用地, 其所有权属国家,使用权归管理部门。由于此类用地 分布广泛,比较零乱,边界复杂。按照土地使用原则 和征地或拨地文件确认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
房产证
土地使用证
第二节 土地的划分与编号
一、土地的划分 二、地块、宗地与界址 三、土地的编号
一、土地的划分
土地划分是指为满足土地管理工作的需要所
确定的宗地所属地域上的空间层次。
1. 城镇地区土地划分:
××省××市××区××街道××街坊××宗地
2. 农村地区土地划分:
××省××县(县级市)××乡(镇)××行政村××宗地××地块
具体确认方式 :
文件确认
它是根据权属主所出示并被现行法律所认可的 各种文件来确定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的归属。
这是一种规范的确权手段。 城镇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大多采用此方法。
惯用确认
基于解放后长期未进行地籍调查,根据若干年没有争 议的惯用土地边界而进行认定的一种方法。
是一种非规范化的认定手段。 主要适用于农村和城市郊区。 使用这种方法注意: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
2. 城市土地使用权的确认
城市的土地所有权是国家所有,因此,城市各权属主只有土 地使用权,而无土地所有权。城市土地使用权主要按以下文 件确认: (1)单位用地红线图。 (2)房地产使用证。 (3)土地使用合同书、协议书和换地书等。 (4)征(拨)地批准书和合同书。 (5)有偿使用合同书(协议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6)城市住宅用地确权的文件。
二、注意四邻认可,指界签字; 三、不违背现行法规政策。
协商确认
当确权所需文件不详,或认识不一致时,本着 团结、互谅的精神,在政府部门的主持下,采 用涉及土地各方协商的原则进行认定。
仲裁确认
在争议达不成协议时,双方都能出示有关文件 而又互不相让的情况下,由主管部门约定时间、 地点,地籍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充分听取 土地权属各方的申诉,实事求是地、合理地进 行裁决,不服从裁决者,可以向法院申诉,通 过法律程序解决。
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 殖使用权,分别依照森林法、草原法和渔业法的有关规定。
第一节 土地权属
二、土地权属的确认方式
土地权属的确认简称确权,是指依照法律,由当地政府授
权,在土地管理部门的主持下,由权属主(或授权指界人)、 相邻土地权属主、地籍调查员和其他必要人员共同对土地权 属的认定,包括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性质、类别、权 属主及其身份、土地位置等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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