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电大2017电大刑法学(1)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2017年电大《法学概论》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一、填空题《法学概论》形成性考核册答案(一)1、法过规定的行为模式有三种,可为模式、应为模式和勿为模式。
(P3)2、根据法所作用的对象、可将法的作用分为法的规范作用和法的社会作用。
(P7)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4、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的多数通过。
(P23)5、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可以分为静态的财产归属关系和动态的财产归属关系。
前者主要是由民法中的物权法调整,后者主要是由民法中的债权法调整。
(P33)6、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7、地役权是指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8、担保物权主要有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三种。
(P71)9、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10、能够产生债的法律事实有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
(P74)11、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20%。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12、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13、我国〈合同法〉规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害方有权选择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承担侵权责任。
(P98)14、法的运行是一个从创制、实施到实现的动态过程,包括法律的制定、法的遵守、法律的执行、法律的适用等环节。
二、判断题1、(错)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是同一概念。
电大刑法学(1)作业1答案
刑法学(1)第1次形成性考核作业单项选择题:第1题:犯罪的最本质特征在于它是( )。
(2分)A、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B、违反法律的行为C、触犯刑律的行为D、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第2题:生理醉酒后犯罪的人属于( )。
(2分)A、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B、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C、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人D、减轻刑事责任能力人第3题:我国刑法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 )处罚。
(2分)A、从轻或者减轻B、从轻、减轻或者免除C、减轻D、从轻第4题: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最低为( )。
(2分)A、三个月B、六个月C、一年D、二年第5题: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追诉期限从( )之日起计算。
(2分)A、犯罪B、犯罪行为停止C、犯罪结果发生D、犯罪行为终了填空题:第1题:刑法学是研究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__________和___________的科学。
(2分) 回答:刑事责任刑罚第2题:我国刑法典规定的基本原则有罪刑法定原则、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
(2分)回答: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第3题:享有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问题,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2分)回答:外交特权豁免权第4题:按照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的范围不同,犯罪客体可以分为三种,即:一般客体、__________和___________.(2分)回答:同类客体直接客体第5题:精神病人在___________或者____________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2分)回答:不能辨认不能控制第6题:防卫过当是藉在实行正当防卫过程中,明显_____________造成__________,因而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行为。
(2分)回答:超过必要限度给不法侵害人重大伤害第7题:刑罚的目的在于预防犯罪,包括_____和_______两个方面。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刑法学(1)》期末题库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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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1)》题库及答案一一、选择题(每小题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
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字母填入题中括号内。
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
每小题3分,共24分)1.犯罪的最本质特征在于它是( )。
A.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B.违反法律的行为C.触犯刑律的行为 D.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2.各国刑法解决刑法空间效力的原则有( )。
A.属地原则 B.属人原则C.保护原则 D.普遍原则3.构成犯罪的不作为应以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为前提。
这种特定义务来源于( )。
A. 社会公德的要求 B.职务上或者业务上的要求C.法律的明文规定 D.行为人先行的行为导致的危险状态4.犯罪既遂是指( )。
A. 犯罪结果已经发生B.犯罪人的目的已经达到C.犯罪行为已经完成D.犯罪行为已经具备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5.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 )处罚。
A.从轻 B.从轻或者减轻C.减轻 D.免除6.缓刑适用于被判处( )的犯罪分子。
A.管制 B.拘役C.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D.五年以下有期徒刑7.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 )以后,可以假释。
A.十年 B.十三年C.十五年 D.十八年8.某甲并不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对其判处法定最低刑还是过。
2017年电大刑法学形成性考核册(电大)
刑法学(2)形成性考核册答案(2)作业1一、小论文间谍罪的认定一、间谍罪的客观界定间谍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
所谓“间谍组织”,如前所述,是指外国政府或者境外的敌对势力建立起来的旨在收集我国情报或国家秘密,进行颠覆破坏活动,危害我国的国家安全和利益的组织。
这里的间谍组织,既包括外国政府或者国外其他地区组织设立的间谍组织,也包括目前与祖国大陆暂时尚未统一的台湾地区的间谍组织。
①所谓“参加间谍组织”,是指行为人主动要求加入间谍组织,或者间谍组织主动邀请其加入,行为人通过履行一定的手续并被间谍组织所接纳;或者虽然没有履行加入间谍组织的手续如通过间谍组织的代理人单线发展而在实际上成为间谍组织的成员。
如何某参加间谍组织案:被告人何某在某自来水公司工作期间,曾因盗窃等违法活动受到公安机关的审查。
为逃避法律追究,何某于1984年12月28日晚越境逃往某国,向该国间谍机构提供了我国政治、军事和经济等情报。
1985年7月7日,何某被该国间谍组织招募,并于1986年5月12日履行了正式加入手续。
同年5月25日夜,何某受该间谍组织的派遣,秘密潜入我国境内进行间谍活动。
同年7月26日凌晨,何某携带特工器材和活动经费,再次秘密潜入我国境内,企图进行间谍活动时被捕获。
所谓“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是指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指使、命令或者委托,窃取、刺探我国情报,建立间谍组织或者网络,或者进行颠覆破坏活动等任务。
所谓“间谍组织代理人”,是指受间谍组织或者其成员的指使、命令、委托、资助,发展间谍组织成员或者授意、指使他人进行间谍活动的人。
①虽然他们在组织上不隶属于某间谍组织,但接受该间谍组织的指使、委托、资助而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不论是自己亲自从事间谍活动,还是授意、指使他人从事间谍活动,不论其在组织上或者实际上是否加入了间谍组织,只要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即构成本罪。
刑法学 1 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刑法学 1 形成性考核册答案精品文档刑法学 1 形成性考核册答案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17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17条第四款规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上述案例中行为人赵的行为已构成放火罪但由于赵1989年3月出生案发时2003年2月赵未满14岁属未成年人其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但如果赵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犯放火罪依照《刑法》第17条第二款规定负刑事责任。
答1李某构成犯罪因为李某的行为完全符合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李某当时心理是一种间接故意即李某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仍放任结果的发生。
、李X小的行为也构成犯罪,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1 / 6精品文档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他的行为也符合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
虽然李X小说别砸了,但危害结果已经发上他的行为也不可能构成犯罪中止,而是犯罪既遂。
据此李小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负刑事责任。
李某父子的犯罪是共同犯罪。
王某,女,33岁。
王某经人介绍与汤某相识结婚。
婚后,两人常为家庭琐事争吵,加之家境贫困,王某对汤某渐生厌心。
一日上午,两人又因家中所养的鸡发生瘟疫相互埋怨,继而发生争吵。
汤某动手打了王某两巴掌,王某遂产生杀害汤某之意。
当日午饭前,王某将灭鼠药放入汤某准备要吃的稀饭中。
汤某吃过后即出现恶心、呕吐症状,随之倒在地上痛苦呻吟。
【最新试题库含答案】2017年中央电大刑法学(1)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
2017年中央电大刑法学(1)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篇一:2015年电大【刑法学(2)】形成性考核册答案【刑法学(2)】形成性考核册答案作业一:分析案例(每小题50分)第一题:【案情】王某,男,44岁,某医院职工。
【问题】对王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罚(处理原则)?为什么?答:对王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爆炸罪。
1、王某构成爆炸罪。
王某为了杀害刘某,实施爆炸,造成1死亡3伤,其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因而构成爆炸罪,而不是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
王某非法制造爆炸物的行为本已构成犯罪,但由于该行为与爆炸行为之间具有牵连关系,依照处理牵连犯的原则,应依照爆炸罪处罚而不实行数罪并罚。
2、根据刑法第115条规定,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3、此前实施的故意伤害罪,因情节轻微,又有自首情节,可以免除刑事责任。
第二题:【案情】谢某,男,26岁,××市公交公司121路车队司机。
【问题】对于谢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理(处理原则)?为什么?答案1:对于谢某的行为应该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属于危险犯.这里有故意伤害罪和危害公共安全罪两种罪名的想象竞合,区别这两者之间的主要点是区别两种罪名的客体方面,故意伤害罪的的客体是固定的人,而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公共安全指不特定的人群或者公\私财务.在此案中对于人群的数量和人员的出现是不确定的,因此应该按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罚!处理原则应该是按一罪处罚,这个属于事实上的一罪,本案的情节和谢某的主观方面处罚,依据受伤群体的程度和国家受损害的程度,对谢某的行为进行处罚!在此案中也许有人会认为有过失的行为,另外要说明的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不存在过失的情形.因为本罪要求作案人的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答案2:1、谢某构成交通肇事罪。
谢某为抢道,实施了超车的行为,主观上出自故意,以致12人被撞倒乱倒受伤,并与120路车发生碰撞,造成9人受伤。
《刑法(1)》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
《刑法(1)》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作业1:一、名词解释1、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2、刑法解释是指对刑法规范含义的阐明。
3、刑法溯及力:刑法生效后,对于其生效以前未经审判或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适用就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不具有溯及力。
4、犯罪是指严重危害我国社会,触犯刑法并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二、1.犯罪刑事责任刑罚 2.组成结构3.保护犯罪地4.1997 10 1三、1.A 2.BCD 3.A 4.ACD四、1.基本原则:罪行法定、适用刑法人人平等、罪责刑相适应。
取消类推制度的意义:一是实现犯罪法定化和刑罚的法定化;二是罪行法定原则真正贯彻的重要前提;三是重申从旧兼从轻原则,并作进一步明确具体的规定;四是罪名规定已详备;五是法条具有可操作性。
2.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刑法对地域和对人的效力,所要解决的国家刑事管辖权的范围问题,刑事管辖权是国家主权的组成部分。
我国刑法采取属地原则为基础,兼采属人原则、保护原则和普遍原则的刑事管辖权体制。
五、1.对刘×枝的行为应适用我国刑法予以处理。
因为其按我国刑法属地管辖权的规定,即第六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以外,都适用本法。
”第六条三款规定:“犯罪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刘×枝虽然具有加拿大国籍,但其在我国境内实施违反我国刑法的犯罪行为,即变造护照的行为,按上述规定应予以处罚。
并且其不具备刑法中特别管辖条件,即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
2.不构成犯罪。
(1)不具有社会危害性。
在方家第一次相关行为,金、陈等人均是未婚青年,未发生性关系。
虽然违反男女之间保持恋爱关系,不得与他人再有类似行为社会道德规范,但并不具备刑法中规定的社会危害性。
(2)没有触犯刑法。
刑法中有规定聚众淫乱罪的条款,但在本案中的相关当事人没有发生性行为,故其不构成犯罪。
2017年电大《刑法学专题研究》形成性考核册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以自由编辑!!精品文档下载【本页是封面,下载后可以删除!】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刑法学专题研究形成性考核册学校名称:学生姓名:学生学号:___________________班级:《刑法学专题研究》平时作业一一、不定项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30分)1.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犯罪是指危害社会的、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
A.不认为是犯罪B.也应当以犯罪论处C.可以认定为犯罪也可以不认为是犯罪D.可以判处刑罚也可以免予刑罚处罚2.广义的刑法包括()。
A. 刑法典B. 刑法修正案C. 单行刑法D. 附属刑法3. 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是()。
A. 罪刑法定原则B.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C.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D. 无罪推定原则4. 我国刑法的溯及力原则是()。
A. 从旧兼从轻B. 从旧兼从重C. 从轻兼从新D. 从重兼从新5. 犯罪的三大属性为()。
A. 刑事违法性B. 应受刑罚处罚性C. 严重的社会危害性D. 严重的违法性6. 我国的刑法分则根据犯罪的()不同,将犯罪分为()大类。
A. 同类客体八B. 同类客体十C. 一般客体八D. 直接客体十7. 甲为年满15周岁的人,实施下列哪些犯罪行为应该负刑事责任?()A. 抢劫B. 抢夺C. 绑架D. 放火8.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主观心理态度是()。
A. 直接故意B. 间接故意C. 疏忽大意的过失D. 过于自信的过失9.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
A.必然因果关系B.偶然因果关系C.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D.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10. “罪过”是指()。
A.故意B.犯罪动机C.犯罪目的D.过失二、判断题(每小题2分,共12分)1.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适用我国刑法。
()2.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在我国犯罪的,我国刑法不予追究。
〈刑法学1〉形成性参考答案[修改版]
第一篇:〈刑法学1〉形成性参考答案参考答案作业一第一题:山本××,女,42岁,日本国籍。
马××,男,35岁,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公民。
2005年11月25日,山本××乘坐×××次航班入境,过海关时选走的是绿色通道,未向海关申报任何物品,但旅检现场关员在对山本××时行例行检查时,却从其携带的硬质行李箱夹层中发现了可疑粉状物9包,经化验证实该批粉状物为毒品“可卡因”,共计4512克,纯度为70%。
要审查,山本××交代,这批货是她从巴西带来的,有人会在广州××路××酒店接货。
海关缉私局马上在该酒店周围布控,接货人马××携款前来酒店找山本交接时被当场抓获。
【问题】1.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来判断,山本××和马××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2.对于山本××和马××的行为是否应当适用我国刑法管辖和处理?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理(处理原则)?答:1.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走私毒品的,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本案中的可卡因属于毒品的一种。
山本××违反我国的出入境管理制度,携带毒品进入我国境内,不向海关申报而选择绿色通道,意图逃避海关监管,其行为构成走私行为,构成走私毒品罪;马××携款接货的行为属于走私行为,构成走私毒品罪。
2.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处,都适用我国刑法;只要犯罪行为或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犯罪。
山本××和马××的走私行为开始于我国境外,但完成于我国境内,属于在我国境内犯罪。
2017年电大民法学刑法学《实用法律基础》形成性考核作业册参考答案
民法学(1)形成性考核册一、名词解释:1、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居于基本法的地位。
2、联营是企业之间、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而达成的联合。
3、宣告失踪指公民下落不明满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宣告其为失踪人并对其财产实行代管的民事法律制度。
4、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一定时间之后即发生一定法律后果的制度。
5、法定代理是指法律根据一定的社会关系的存在而设立的代理。
二、填空:1、形式上的民法专指系统编纂的民事立法,即(民法典)。
实质上的民法是指所有调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得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
2、《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行自愿(公平)、等值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3、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和(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4、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5、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6、法人终止,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停止(清算范围外的)的活动。
7、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包括(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8、《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
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9、民法上的期限,依期限的确定根据,可将其分为(法定期限)、(指定期限)、(意定/约定期限)。
三、选择题:1、民法通则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是指(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2、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公民为失踪人,该公民必须下落不明满(二年)。
3、在民法上房屋属于(不动产)。
4、张某不习水性,不慎落水急忙呼救,杨某经过,要求张某付1万元人民币救张某,张无奈同意付钱,杨遂将张就起,其要求付钱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
刑法学(1)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一)强调明确了法不溯及以往的原则。我国1979年制定的刑法典在时间效力上虽然明确规定了法不溯及以往的原则,但是由于立法时没有明文确立罪刑法定原则,致使在以后补充法中出现了溯及以往以及加重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现象。例如:198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就规定对几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提高了法定刑。同时明确:“本决定公布后审判上述案件,适用本决定。”上述决定在时间效力上都采取了从新原则,同我国刑法相矛盾。但这在当时不能说是错误的,因为我国刑法没有规定罪刑法定原则,没有限制这类规定。但在修订后的刑法颁布以后,就不能再出现类似的现象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由此可见,罪刑法定原则确定后,即使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刑事补充的立法,也不能同罪刑法定原则相矛盾。否则,将因违反宪法而失去法律效力。罪刑法定原则的确定,不仅是一项基本的刑事司法原则,而且是刑事立法应当遵循的原则。
刑法学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docx
2012年刑法学(1 )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刑法学( 1)作业 1第一:山本××,女, 42 ,日本国籍。
××,男, 35 ,中国香港特行政区公民⋯答: 1. 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定,走私毒品的,无数量多少,都当追究当事人的刑事任,予以刑事。
本案中的可卡因属于毒品的一种。
山本×× 反我国的出入境管理制度,携毒品入我国境内,不向海关申而色通道,意逃避海关管,其行构成走私行,构成走私毒品罪;××携款接的行属于走私行,构成走私毒品罪。
2.根据我国刑法定,凡在中人民共和国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定的以,都适用我国刑法;只要犯罪行或果有一生在中人民共和国域内的,就是在人民共和国域内的犯罪。
山本××和××的走私行开始于我国境外,但完成于我国境内,属于在我国境内犯罪。
同,山本×× 然是外国国籍,但并非是享有外交特和外交豁免的外国人,而×× 然是我国香港特行政区公民,但其行并不是生在香港区域内,因而二人的行均不属于法律有特定的情形,因而适用我国刑法管。
山本××和××的行适用我国刑法关于走私毒品罪的定予以,毒品的数量以属的数量算,不行度考。
并以此作刑事定罪量刑的依据。
第二:某,男, 20 ,某民。
某与王某(女, 16 ,某中学学生)与 2009 年 10 月相后常在一起玩耍,的两人由“友情”演成了“恋情”⋯答:某不构成奸淫幼女(14 以下),更不构成奸罪,因奸罪主故意的内容,行人必具有奸淫的目的,而且只有具有奸淫的目的,才能构成奸罪,否,就不构成此罪。
客方面,行人使用暴力、迫或者从他手段,致使女不敢抗拒、不能抗拒、无法抗拒和不知抗拒,背女意志,行与之性交的行。
根据所述某主客都不符合奸罪。
刑法学( 1)作业 2第一:某,男, 1989 年 3 月生,××学校初一学生⋯.答:某焚他人房屋的草堆,造成大的失,且公民的生命安全形成了重威,其行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行。
刑法学#形成性考核作业1参考答案
《刑法学#》形成性考核作业1参考答案一、单选题(每小题2分,共10分)题目1甲因在学校饭堂投毒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
服刑期间,甲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
关于甲的假释,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选择一项:a. 不得假释b. 可否假释,由检察机关决定c. 可否假释,由执行机关决定d. 服刑4年以上才可假释服刑4年以上才可假释正确答案是:服刑4年以上才可假释题目2甲(民营企业销售经理)因合同诈骗罪被捕。
在侦查期间,甲主动供述曾向国家工作人员乙行贿9万元,司法机关遂对乙进行追诉。
后查明,甲的行为属于单位行贿,行贿数额尚未达到单位行贿罪的定罪标准。
甲的主动供述构成下列哪一量刑情节?选择一项:a. 立功b. 坦白c. 准自首d. 自首立功正确答案是:立功题目3乙(15周岁)在乡村公路驾驶机动车时过失将吴某撞成重伤。
乙正要下车救人,坐在车上的甲(乙父)说:"别下车!前面来了许多村民,下车会有麻烦。
"乙便驾车逃走,吴某因流血过多而亡。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选择一项:a. 根据刑法规定,甲、乙均不成立犯罪b. 因乙不成立交通肇事罪,甲也不成立交通肇事罪c. 对甲应按交通肇事罪的间接正犯论处d. 根据司法实践,对甲应以交通肇事罪论处根据司法实践,对甲应以交通肇事罪论处正确答案是:根据司法实践,对甲应以交通肇事罪论处题目4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选择一项:a. 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迫他人借贷,情节严重的,触犯强迫交易罪b. 采用运输方式将大量假币运到国外的,应以走私假币罪定罪量刑c. 为项目筹集资金,向亲戚宣称有高息理财产品,以委托理财方式吸收10名亲戚300万元资金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d. 未经批准,擅自发行、销售彩票的,应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为项目筹集资金,向亲戚宣称有高息理财产品,以委托理财方式吸收10名亲戚300万元资金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正确答案是:为项目筹集资金,向亲戚宣称有高息理财产品,以委托理财方式吸收10名亲戚300万元资金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题目5关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选择一项:a. 甲的父亲乙身患绝症,痛苦不堪。
刑法学1形成性考核册标准答案
参考答案作业一第一题:山本××,女,42岁,日本国籍。
马××,男,35岁,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公民。
2005年11月25日,山本××乘坐×××次航班入境,过海关时选走的是绿色通道,未向海关申报任何物品,但旅检现场关员在对山本××时行例行检查时,却从其携带的硬质行李箱夹层中发现了可疑粉状物9包,经化验证实该批粉状物为毒品“可卡因”,共计4512克,纯度为70%。
要审查,山本××交代,这批货是她从巴西带来的,有人会在广州××路××酒店接货。
海关缉私局马上在该酒店周围布控,接货人马××携款前来酒店找山本交接时被当场抓获。
【问题】1.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来判断,山本××和马××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2.对于山本××和马××的行为是否应当适用我国刑法管辖和处理?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理(处理原则)?答:1.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走私毒品的,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本案中的可卡因属于毒品的一种。
山本××违反我国的出入境管理制度,携带毒品进入我国境内,不向海关申报而选择绿色通道,意图逃避海关监管,其行为构成走私行为,构成走私毒品罪;马××携款接货的行为属于走私行为,构成走私毒品罪。
2.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处,都适用我国刑法;只要犯罪行为或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犯罪。
山本××和马××的走私行为开始于我国境外,但完成于我国境内,属于在我国境内犯罪。
同时,山本××虽然是外国国籍,但并非是享有外交特权和外交豁免权的外国人,而马××虽然是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公民,但其行为并不是发生在香港区域内,因而二人的行为均不属于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形,因而适用我国刑法管辖。
2017年电大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以自由编辑!!精品文档下载【本页是封面,下载后可以删除!】《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4参考答案作业1:一、1.(1)有权向法院或检察院申诉,人民法院认为其申诉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04条所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审判。
(2)见教材第66-67页。
2. 应是合法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可以自行申请或由负责人决定回避。
”在本案中,王某系侦查人员,曾与张某妹妹谈过恋爱,但这不足以构成必须回避的理由,上其一;其二王某因对张某较熟,有利于对张某的侦查及抓捕工作;其三,刑事诉讼法规定回避的规定同时,规定回避的决定权公安局侦查人员回避由公安负责人决定;其四,王某是否回避决定作出前,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王某仍应继续尽职尽责地完成工作。
3. 本案应由甲市法院管辖较适宜。
一是犯罪行为,包括犯罪预备、主要犯罪行为实施(劫持女青年孙某的行为均是在甲市境内),主要证据集中在甲市,便于公检法迅速全面收集证据,查清案件事实,也便于法院审理核实证据,便于正确及时审判案件。
二是被告人、受害人均是甲市人,在审理过程中,便于甲市群众了解案情,对被告人押送又比较方便,但本案应不公开审理。
应相对保护受害人的隐私权。
二、1.见教材第66页。
2.见教材第112页。
作业2:一、1.有错误。
理由是:(1)应指定律师为其辩护,因开庭审理前按周某罪行其有可能被判死刑;(2)不应公开审理此案。
因此案系有强奸罪行,涉及被害人的隐私;(3)判决错误。
此案周某虽有杀人行为,但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抢劫。
在抢劫中为了灭口而致人死亡的,只是加重情节。
故判决应改为判处周某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为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或审判的顺利进行,依法责令其不得擅自离开住所或指定的居所,并对其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
《刑法学(1)》作业形成性考核册-国家开放大学电大
刑法学(1)形成性考核册
专业:
学号:
姓名:
作业1
分析案例(每小题50分)
第一题:
{案情}
山本XX,女,42岁,日本国籍。
马XX,男,35岁,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公民。
2005年11月25日,山本XX乘坐XXX次航班入境,过海关时选走的是绿色通道,未向海关申报任何物品,但旅检现场关员在对山本XX进行例行检查时,却从其携带的硬质行李箱夹层中发现了可疑粉状物9包,经化验证实该批粉状物为毒品“可卡因”,共计4512克,纯度为70%。
经审查,山本XX交代,这批货是他从巴西带来的,有人会在广州XX路XX酒店接货。
海关缉私局马上在该酒店周围布控,接货人马XX携款前来酒店找山本XX交接时被当场抓获。
问题:
1.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来判断,山本XX和马XX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2.对于山本XX和马XX的行为是否应当适用我国刑法管辖和处理?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理(处理原则)。
刑法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刑法学(1)形成性考核册答案作业1⼀题:1,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所犯的是⾮法⾛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2 , 适应我国刑法管辖和处理,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属地管理.⼆题1 ,王某的不作为与陈某的溺⽔死亡之间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正是王某应当履⾏保护陈某的义务⽽为履⾏⽽造成陈某的希望结果.所以,从客观⽅⾯看,王某的不作为⾏为构成犯罪2,从主观⽅⾯看,王某属于疏忽⼤意的过失.王某作为⼀个成年⼈,应当预见到如果⾃⼰不陪同保护或把陈某带到岸边,会造成陈某溺⽔死亡的危险,然⽽他却疏忽⼤意⽽没有预见⾃⼰的⾏为可能发⽣危害社会的结果,正是由于这种不负责任的疏忽⼤意,造成了陈某溺⽔⼦结果的发⽣,所以,从主观⽅⾯来看,王某的⾏为属于疏忽⼤意的过失.作业2⼀题答:放⽕罪是指故意放⽕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为.主体要件为⼀般主体,我国刑法第⼗七条第⼆款规定已满⼗四周岁不满⼗六周岁的犯放⽕罪的应负刑事责任.本案中赵某并未满⼗四周岁所以不构成犯罪,不负刑事责任.⼆题1李某的⾏为构成犯罪.李某明知⾃⼰在⼭坡上往下滚⽯的⾏为会造成农民的伤亡,但执意实施,造成农民死亡的后果,使他的⽣命权受到侵害,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属于应受惩罚的⾏为.李某⾏为时的⼼理态度是为了泄愤⽽放任危害结果的发⽣,属于故意(间接故意)杀⼈的⾏为.犯罪的间接故意,是指⾏为⼈明知⾃⼰的⾏为可能发⽣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的⼼理态度.李某明知⼭坡下有许多⼈,⽽与其⼦⼀道从⼭上向下滚⽯头,会导致他⼈伤亡,并对其⼦说:"砸死他们⼏个,看他们以后谁还敢来挖."明确表明了他的这种放任⼼理.也就是对其他⼈死伤结果的放任——为了排泄⾃⼰⼼中的愤怒⽽⾃觉听任危害结果的发⽣. 2李×⼩的⾏为不构成犯罪.李×⼩⾏为时的⼼理态度也属于间接故意,对间接故意⽽⾔,特定的危害结果可能发⽣,也可能不发⽣,结果的发⽣与否都不违背其意志,都包含在本意中,因⽽要根据主客观相统⼀的原则,仅有⾏为⽽⽆危害结果时,不能认定其构成此种犯罪(包括未遂形态),只有发⽣了特定的危害结果才能认定构成特定的犯罪.李×⼩在与其⽗亲⼀起实施了滚⽯下⼭的⾏为,但未造成后果,所以他的⾏为不构成犯罪.作业3⼀题1 \是犯罪中⽌.构成故意杀⼈罪.王某主观上具有毒死丈夫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投毒杀害丈夫的⾏为,符合故意杀⼈罪的构成要件.但在丈夫服毒后,其后悔投毒并主动求救邻居救助丈夫,致使犯罪结果没有发⽣,所以王某的⾏为属犯罪过程中的中⽌.2 \对于犯罪中⽌,依据刑法之规定"对于中⽌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题本例应按两个案分别处理.周某,⽢某,李某犯的是侮辱罪,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刑法》第⼆百四⼗六条规定以暴⼒或者其他⽅法公然侮辱他⼈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孔X详,胡X瑜犯的是强*罪,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刑法》第⼆百三⼗六条以暴⼒,胁迫或者其他⼿段强*妇⼥的,处三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满⼗四周岁的幼⼥的,以强*论,从重处罚.强*妇⼥,**幼⼥,有下列情形之⼀的,处⼗年以上有期徒刑,⽆期徒刑或者死刑:(⼀)强*妇⼥,**幼⼥情节恶劣的;(⼆)强*妇⼥,**幼⼥多⼈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妇⼥的;(四)⼆⼈以上轮*的;(五)致使被害⼈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孔X详,胡X瑜属于强*罪的情节严重⾏为,按法应从重处罚作业4⼀题①李某不构成累犯.累犯,是指因犯罪⽽受过⼀定刑罚处罚,在刑罚执⾏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于法定期限内⼜犯⼀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般累犯和特别累犯.(其构成要件参见教材244页).李某1998年11⽉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缓刑考验期满时间为2000年11⽉.李某在2000年6⽉因再次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这次犯罪时间在缓刑考验期内,因⽽不符合累犯"在刑法执⾏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之内"的条件.不属于累犯.②对于李某的第⼆次故意伤害犯罪和盗窃犯罪应分别定罪量刑,然后根据数罪并罚的原则进⾏处罚.具体做法是:撤销第⼀次故意伤害罪的缓刑,将漏判的盗窃罪和新犯的故意伤害罪分别量刑,然后采⽤限制加重原则,在三罪的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刑以上酌情决定执⾏的刑期.但刑不能超过20年⼆题①法院的判决不正确.王某的⾏为应构成抢劫罪.抢劫罪,是指以⾮法占有为⽬的,以当场使⽤暴⼒,胁迫或者其他⽅法强⾏劫取公私财物的⾏为.依据刑法典第269条,构成转化型抢劫罪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第⼀,⾏为⼈必须⾸先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犯罪⾏为;第⼆,⾏为⼈必须是当场使⽤暴⼒或者以暴⼒相威胁;第三,⾏为⼈当场使⽤暴⼒或者以暴⼒相威胁的⽬的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证据.王某在实施盗窃犯罪后乘⽕车逃跑,在途中被乘警李某发现并进⾏审查,王某在逃跑的过程中为了抗拒李某的抓捕对李某实施了暴⼒⾏为,并致使李某死亡.王某的主观故意并不在于伤害李某,⽽是在于急于逃脱⽽抗拒李某的抓捕,所以其⾏为符合转化型抢劫罪的特征,应定抢劫罪.②法院应当根据刑法典第263条之规定,以王某犯抢劫罪判处其10年以上有期徒刑,⽆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或者没收财产.因为刑法规定抢劫致⼈重伤,死亡的属抢劫罪的加重处罚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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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1)作业1分析案例(每小题50分)第一题:山本某某,女,42岁,日本国籍。
马某某,男,35岁,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公民...参考答案:参看教材有关刑法的效力范围即刑事管辖权问题。
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走私毒品的,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本案中的可卡因属于毒品的一种。
山本某某违反我国的出入境管理制度,携带毒品进入我国境内,不向海关申报而选择绿色通道,意图逃避海关监管,其行为构成走私行为,构成走私毒品罪;马某某携款接货的行为属于走私行为,构成走私毒品罪。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处,都适用我国刑法;只要犯罪行为或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犯罪。
山本某某和马某某的走私行为开始于我国境外,但完成于我国境内,属于在我国境内犯罪。
同时,山本某某虽然是外国国籍,但并非是享有外交特权和外交豁免权的外国人,而马某某虽然是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公民,但其行为并不是发生在香港区域内,因而二人的行为均不属于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形,因而适用我国刑法管辖。
对山本某某和马某某的行为应适用我国刑法关于走私毒品罪的规定予以处罚,毒品的数量应以查证属实的数量计算,不进行纯度考虑。
并以此作为刑事定罪量刑的依据。
第二题:王××(男,17岁)与被害人陈××(13岁)系邻居,平素关系甚好。
一日,王××与其弟去河边洗澡...参考答案:王某的行为与陈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王某的行为构成了不作为形式的过失杀人罪。
从客观方面看,王某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罪。
王某负有实施保护陈某安全的特定义务,这种特定义务是由王某先行的行为使陈某处于危险状态所产生的。
陈某是儿童,王某答应他将他带到离河岸七米多远处的深水处游泳,这无疑使陈某的生命处于危险状态,因而就产生了王某应当保护陈某的特定义务。
王某有履行保护陈某的特定义务的可能而未能履行。
王某的不作为行为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客体和对象,即陈某的生命权。
并且,王某的不作为与陈某的溺水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所以,从客观方面看,李某的不作为行为构成犯罪。
从主观方面看,王某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
王某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预见到如果自己不陪同保护或把陈某带回到岸边。
陈某很可能会发生溺水死亡的危险。
然而他却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正是由于这种不负责任的疏忽大意导致了陈某溺水死亡结果的发生,所以,从主观方面看,王某的行为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
刑法学(1)作业2第一题:赵某,男,1989年3月生,某某学校初一学生...参考答案:赵某焚烧他人房屋边的草堆,造成较大的财产损失,且对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形成了严重威胁,其行为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赵某实施放火行为时不满十四周岁,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符合犯罪主体的成立条件,其行为不构成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第二题案情:李某,男,45岁,农民。
李×小,男,15岁,李某之子。
某日,李某见一群农民在他家自留山坡上控树蔸作柴烧...参考答案:李某行为时的心理态度是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属于故意(间接故意)杀人的行为。
犯罪的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李某明知山坡上有许多人,而与其子一道从山上向下滚石头,导致他人死亡。
李某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采取放任的态度,属于故意(间接故意)杀人的行为。
刑法学(1)作业3第一题:王某,女,33岁,经人介绍与汤某相识结婚而因家庭琐事毒杀案件...参考答案:王某的行为属于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
(答题时要具体叙述犯罪中止的含义及具体描述)王某出于杀害汤某的目的,实施完成了投放毒药的故意杀人的行为,因而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是其很快就基于自己的意志,将被害人送至医院抢救脱险,有效地阻止了既遂结果的发生,因而其行为符合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构成故意杀人罪的犯罪中止。
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王某的故意杀人罪已经给被害人造成了相当程度的身体伤害。
因此对王某的故意杀人罪的处罚原则是应当减轻处罚而不是免除处罚。
第二题:周某,女,17岁;甘某,女,16岁,李某,13岁,孔某,男,19岁,胡某,男,18岁...参考答案:周某、甘某、孔某、胡某四人均已年满16周岁,属于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应当对自已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周某、甘某(要具体描述犯罪情节)出于共同的故意,共同实施了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共同犯罪。
周某属于强奸罪的教唆犯,孔某、胡某直接实施了强奸行为,因此属于强奸犯的实行犯。
周某既有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又有强奸罪,就对其实行数罪并罚。
根据刑法规定,满14不满18的人犯罪应当从轻减轻处罚,不满18的不适死刑。
周某、甘某犯罪时均不满18,因此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且不适用死刑。
刑法学(1)作业4分析案例(每小题50分)第一题:案情:李某,男,36岁。
1998年11月,李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参考答案:李某不构成累犯。
我国刑法典规定的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
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在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本案中,被告人李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又犯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但他不构成累犯,因为缓刑是附条件的不执行刑罚,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了,而不是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因而不符合累犯的构成条件。
对李某第二次犯故意伤害罪和盗窃罪应当数罪并罚。
按照刑法第69条对判决宣告前一人所犯数罪应当首先分别定罪量刑,然后根据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
第二题:案情:王某(男,26岁,无业)从吴某家盗窃...参考答案:法院的判决有错误。
应以抢劫罪判王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罚金若干元。
我国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证据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26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本案中,王某先在吴某家盗窃2000余元,构成盗窃罪;后为了抗拒抓捕而杀死了李某,构成了转化型抢劫罪的犯罪条件,所以对王某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我国刑法第263条规定:“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57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所以应以抢劫罪判王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罚金若干元。
作业1一题:1,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所犯的是非法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2 ,适应我国刑法管辖和处理,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属地管理。
二题1 ,王某的不作为与陈某的溺水死亡之间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
正是王某应当履行保护陈某的义务而为履行而造成陈某的希望结果。
所以,从客观方面看,王某的不作为行为构成犯罪2,从主观方面看,王某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
王某作为一个成年人,应当预见到如果自己不陪同保护或把陈某带到岸边,会造成陈某溺水死亡的危险,然而他却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正是由于这种不负责任的疏忽大意,造成了陈某溺水子网结果的发生,所以,从主观方面来看,王某的行为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
作业2一题答: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犯放火罪的应负刑事责任.本案中赵某并未满十四周岁所以不构成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二题1李某的行为构成犯罪。
李某明知自己在山坡上往下滚石的行为会造成农民的伤亡,但执意实施,造成农民死亡的后果,使他的生命权受到侵害,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属于应受惩罚的行为。
李某行为时的心理态度是为了泄愤而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属于故意(间接故意)杀人的行为。
犯罪的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李某明知山坡下有许多人,而与其子一道从山上向下滚石头,会导致他人伤亡,并对其子说:“砸死他们几个,看他们以后谁还敢来挖。
”明确表明了他的这种放任心理。
也就是对其他人死伤结果的放任——为了排泄自己心中的愤怒而自觉听任危害结果的发生。
2李×小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李×小行为时的心理态度也属于间接故意,对间接故意而言,特定的危害结果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结果的发生与否都不违背其意志,都包含在本意中,因而要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仅有行为而无危害结果时,不能认定其构成此种犯罪(包括未遂形态),只有发生了特定的危害结果才能认定构成特定的犯罪。
李×小在与其父亲一起实施了滚石下山的行为,但未造成后果,所以他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作业3一题1 \是犯罪中止.构成故意杀人罪.王某主观上具有毒死丈夫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投毒杀害丈夫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但在丈夫服毒后,其后悔投毒并主动求救邻居救助丈夫,致使犯罪结果没有发生,所以王某的行为属犯罪过程中的中止.2 \对于犯罪中止,依据刑法之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二题本例应按两个案分别处理。
周某、甘某、李某犯的是侮辱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孔X详、胡X瑜犯的是强奸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孔X详、胡X瑜属于强奸罪的情节严重行为,按法应从重处罚作业4一题①李某不构成累犯。
累犯,是指因犯罪而受过一定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于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
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
(其构成要件参见教材244页)。
李某1998年11月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缓刑考验期满时间为2000年11月。
李某在2000年6月因再次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这次犯罪时间在缓刑考验期内,因而不符合累犯“在刑法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之内”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