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公司危险品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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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码头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码头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码头安全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码头一般是指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运输企业的专门装卸码头。

由于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毒性、腐蚀性等特殊性质,码头的安全管理对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至关重要。

因此,制定危险化学品码头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安全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 码头可靠性评估和风险分析码头建设前应进行可靠性评估和风险分析。

评估和分析主要针对硬件设备和人员素质等因素,旨在控制在码头正常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事故风险,以达到保证码头生产的可靠性和安全性的目的。

评估和分析应由专业机构负责,并将评估结果纳入码头安全管理的整体计划。

2. 码头设施保养危险码头的设施保养十分关键,任何一处缺陷可能导致重大的安全事故。

因此,码头设施保养应具备以下条件:1.定期检查码头设施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如有缺陷,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2.设备维修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进行操作;3.定期进行码头设施维修记录的记录和归档;3. 物品分区码头物品分区,即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分区,区分不同危险性程度的物品,避免危险品之间发生交叉污染或产生危险化学反应等。

物品分区应遵循以下原则:1.根据物品危险性进行分类,先将同一类别的物品放置在相应区域中;2.同时应考虑危险品的数量、分配原则等因素,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进行细致的分区。

4. 操作人员人员培训危险化学品码头是危险性极高的工作场所,操作人员个人素质及专业技能都是关键的因素。

因此,码头负责人要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操作人员培训,确保员工具备以下专业能力:1.掌握有关于危险品的相关知识,了解急救程序、应急措施等重要内容;2.熟练掌握危险品管理和操作规程,做到精通细节,避免误操作,造成潜在危害;3.严格遵守操作人员的身体健康要求,对处于疾病状态的员工,坚决取消相关操作和岗位工作。

5. 应急预案准备码头安全管理中应急预案准备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对于码头常规啮合的应急情形,如泄漏、爆炸、火灾等,应制定详细的急救措施和应急处理流程;2.对于非常规应急情况,码头负责人应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例如恐怖袭击、重大天气灾害、设备多点故障等;3.应急预案制定完成后,定期对员工开展应急演练,增强应急处事技能和综合应变能力。

危险品码头安全管理制度(3篇)

危险品码头安全管理制度(3篇)

危险品码头安全管理制度一.囤船顶棚应设置“危险品码头”的明显标志.二.囤船有汽油驳停靠或装有其它危险品时,白天应悬挂“B”字旗,夜间应悬挂红光环照灯一盏.三.囤船在接到有汽油驳停泊任务的调度命令后,应事先将囤船“排”、“贴”就位,如因水位陡涨陡退而临时需要移囤和油驳停靠时,都不准使用电动绞缆绞锚,并要用水喷洒甲板和链条与钢缆,消除静电,但不得使用消防水枪喷水,同时还必须用橡皮覆盖锚链孔,封闭前后锚链舱两边的通风眩孔.四.囤船与汽油驳之间,必须用软靠把垫好,禁止使用有锈的钢绳作缆绳.五.停靠汽油驳时,禁止在囤船上进行除锈和敲击铁器的作业和穿带钉鞋在囤船上走动,严防铁件碰撞、磨擦、拖移而引起的火花.六.未经调度部门批准,囤船不得随意停靠其它轮驳七.停靠汽油驳时,任何人不(得携带火柴、打火机和其它引火引爆易燃物品上囤船,严禁吸烟和点蚊香,更不能生火煮饭.囤船和泊区____米以内禁止使用明火,并且囤船还必须经常保持清洁,随时清除一切引火易燃物品.八.汽油驳拖移后,锚链舱内应使用防爆风机强力通风,排除残留气体九.汽油驳插接囤船电源,囤船排除电器故障,以及拆卸安装电器零件时,都必须先断电,后操作.十.囤船禁止使用非防爆电源及插头、插座、并不得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融断丝(保险丝),应按规定型号配置,不准加大容量,或使用其它金属丝硬接.十一.绞移囤船时,应注意保护好动力电缆.十二.囤船船员应执行消防岗位责任制,对消防设备要妥善保管,经常检查,并熟悉消防设备的位置及使用方法,熟悉发生火灾时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平时要加强消防训练,一旦发生火灾,应尽力抢救.十三.囤船船员亲属,以及其它与作业无关的一切人员,都不准在囤船居住或逗留.十四.囤船船员和汽油驳船船员,在泊区作业时,必须互相自觉遵守对方的安全制度.十五.囤船的电气设备,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由船务公司负责技术指导.十六.船务公司应派专业电工及其它有关人员,对囤船电气设备、消防设备和系缆设备等,每月进行一次预防性检查维修.3.交接内容(1)灯号、信号的情况;(2)系缆、靠垫、锚及锚链的情况;(3)舵系情况;(4)工作(救生)划的使用,系带情况;(5)查舱测潮(6)货物的装卸、保管情况;(7)发生事故后的有关情况;(8)拖轮或驳船驾长布置的有关事项;(9)航行日志记载情况.4.正通过大桥、船闸、危险航道,以及正在改变航向和避让,以及发生险情时,暂缓交接.危险品码头安全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保障危险品码头工作人员和设施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和减少事故的危害,以及保护环境的安全,制定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和规范。

危险化学品码头安全管理规定(4篇)

危险化学品码头安全管理规定(4篇)

危险化学品码头安全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码头是指专门用来储存、装卸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设施,其安全管理对于预防事故的发生至关重要。

下面是危险化学品码头安全管理的一些规定:1. 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危险化学品码头必须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2. 编制安全规章制度:危险化学品码头应当编制相应的安全规章制度,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事故报告与调查程序等。

安全规章制度必须向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

3. 严格管理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码头必须对所有危险化学品进行登记、分类和标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储存和保管。

应当建立物料台账,定期进行核对,并进行定期检查。

4. 安全设施设备的建设和维护:危险化学品码头必须建设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装备,包括消防设备、泄漏处理设备、防爆设备等,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验。

必要时还应建立视频监控系统等安全监控设施。

5. 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危险化学品码头必须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安全操作、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培训。

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实战演练,提高从业人员的应急能力。

6. 做好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危险化学品码头必须制定详细的事故预防措施,包括定期检查设施设备、加强现场巡查、加强危险化学品的运输管控等。

同时,应当建立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演练,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和处置。

7. 加强监督检查和安全评估:相关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码头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进行安全评估和审核。

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码头,要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罚和整改措施。

8. 加强信息共享和风险提示:危险化学品码头应当与相关部门建立良好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将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和储存的重要信息进行交流和通报。

对存在的风险问题,要及时进行提示和警示,防止事故的发生。

以上是关于危险化学品码头安全管理规定的一些内容,危险化学品码头的管理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确保安全生产和防范事故的发生。

危险品码头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品码头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品码头安全管理规定
是指对于危险品码头进行安全管理的一系列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危险品码头安全管理规定:
1. 危险品码头应设置明显的标识,包括危险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等信息。

2. 危险品码头应有专门的负责人,负责协调和组织危险品的装卸作业。

3. 危险品码头应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事故处理流程、应急设备和人员的配备等。

4. 危险品码头应设立专门的安全检查岗位,对进出危险品的车辆和物品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标准。

5. 危险品码头应配备适用的消防设备,包括灭火器、喷淋系统等,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6. 危险品码头应进行定期培训,包括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培养、操作技能培训等。

7. 危险品码头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监控系统,包括视频监控、报警系统等,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8. 危险品码头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危险品码头安全管理规定,具体的规定可能因地区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而有所不同,相关企业和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规定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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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码头安全规定

危险化学品码头安全规定

危险化学品码头安全规定1. 引言危险化学品是指在生产、储存、搬运和使用过程中具有化学性质和物理性质会对人、物、环境造成危害的物质。

为了保障危险化学品码头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护人员和环境的安全,特制订本安全规定。

2. 码头区域划分危险化学品码头的区域划分是为了有序管理及有效控制码头内的安全风险。

按照风险等级和物质特性,将码头划分为以下几个区域:2.1. 危险品接收区危险品接收区用于卸货、验收和储存危险化学品。

禁止在该区域进行任何形式的明火作业,禁止吸烟或使用明火工具。

2.2. 危险品储存区危险品储存区是专门用于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区域。

区域内应设置充分的通风设备,确保化学品气体排放及时,以防止积聚导致火灾或爆炸。

2.3. 危险品装载区危险品装载区用于装载危险化学品进入船舶或运输车辆。

装载过程中,必须确保所有装载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输工具应符合相关安全要求。

3. 码头安全管理措施为了保证危险化学品码头的安全,以下是应当采取的管理措施:3.1. 安全标识在码头内应设置显著的安全标识,包括禁止吸烟、禁止明火、警示标志等。

这些标识应明确、易识别,并遵守国家标准。

3.2. 安全培训码头工作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包括危险化学品的识别、紧急处置措施等。

员工必须了解并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工作。

3.3. 应急预案码头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各类事故的应对措施、紧急疏散方案等。

在发生事故时,应根据预案进行快速、有序的处置。

3.4. 安全设备码头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包括消防设备、个人防护设备等。

这些设备应定期检查并保持有效,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投入使用。

4. 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为了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安全,以下是应当采取的管理措施:4.1. 温度控制针对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应控制储存环境的温度,并定期检查储存环境是否符合要求。

如果温度超过安全范围,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

4.2. 包装要求危险化学品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装,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危险品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品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品码头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品码头是指用于存储、装卸危险品的特定区域。

由于危险品的特殊性,码头的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危险品码头的安全运营,制定一套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一、危险品码头的安全管理目标危险品码头的安全管理目标是保障人员安全、减少事故发生及其对环境的影响、提高运输效率。

具体来说,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保障人员安全:确保危险品装卸作业的相关人员,包括码头工人、驾驶员和管理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 减少事故发生及其对环境的影响:以预防为主要手段,尽可能减少危险品装卸作业中的事故发生,并将事故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3. 提高运输效率: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危险品的装卸效率,尽量减少运输过程中的停滞时间,提高物流效益。

二、危险品码头的安全管理措施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危险品码头应采取一系列安全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设施和装备的配备:对危险品码头进行全面的安全设施和装备配备,包括灭火器、防爆设备、泄漏控制设备等,确保码头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处置并控制事态发展。

2. 员工培训和技能提升:为码头工人、驾驶员和管理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使其了解危险品的性质和特点,掌握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在危险品装卸作业中能够熟练、规范地进行操作。

3. 操作规程和操作程序的建立:制定并完善危险品装卸作业的操作规程和操作程序,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保证操作过程的规范性和可控性。

4. 严格的进出管理制度:建立严格的进出管理制度,对进入危险品码头的车辆和人员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和登记,防止非授权人员进入危险区域,确保码头的安全与秩序。

5. 定期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定期进行危险品码头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预防事故的发生。

6. 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制定并定期演练危险品码头的事故应急预案,保证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和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危险品码头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品码头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品码头安全管理规定本文主要阐述危险品码头安全管理规定,包括危险品码头的设施要求、操作规程、应急处置、安全教育等方面。

一、设施要求1. 码头设计危险品码头首先需要进行合理的设计。

码头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合理布局:根据码头货物的种类和数量,布局合理,避免混淆、交错、交叉。

•安全距离:安全距离是指危险品堆放区域到管道、车辆、办公室、人员休息区等非危险品区域的最小距离,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设置。

•照明照明:码头区域及其周围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保证码头区域有足够的照明。

•通风换气:危险品码头应具有通风设备,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通风口进行换气。

2. 设备要求危险品码头需要具备相应的设备来保证危险品的安全。

设备要求包括:•卸货设备:卸货设备应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检验并在使用前进行检修。

•防火设备:应根据实际情况配置相应数量的灭火器,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新。

•消防设备:主要包括消防水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泄漏监测报警系统、泄漏物控制装置等。

二、操作规程1. 危险化学品罐车进场危险化学品罐车进入码头前,应进行以下检查和测试:•检查罐车车身的密闭性是否完好。

•测试罐车的压力是否正常。

•检查罐车的防火、防爆措施是否完好。

•根据罐车所装危险品的特点,进行适当的措施。

2. 危险品堆放危险品堆放需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

具体要求包括:•排放要求:危险品应按照种类、品名分类存放,不得混存。

不同的危险品应依据规定的排放要求堆放。

•容器要求:危险品应存储在符合标准的专用容器中,容器必须有完好的封闭装置,并有明显的标识。

•放置要求:危险品应符合规定的存放位置,在堆放之间要保持相应距离,并有相应的防护措施。

3. 危险品码头的管理危险品码头的管理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

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保证操作人员的安全,有效的锻炼、培训和管理。

•保证码头区域内的通讯联系畅通。

•经常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处理问题。

•留存有关记录,及时上报有关机构,移交相关部门。

危险化学品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码头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码头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储存、运输的码头。

三、安全管理职责1. 码头经营单位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保障安全生产。

2. 码头经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3. 码头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其安全性能。

4. 码头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1.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1)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于专用仓库或专用场所,不得与其他物品混合存放。

(2)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场所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距离、防火、防爆、防泄漏等要求。

(3)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容器应当完好,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2. 危险化学品的装卸(1)危险化学品的装卸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作业人员进行。

(2)装卸作业前,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其掌握相关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3)装卸作业中,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溢出、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3.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1)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车辆,并配备相应的防护设施。

(2)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确保运输安全。

4. 危险化学品的废弃(1)危险化学品废弃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2)危险化学品的废弃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处理。

五、事故处理和应急响应1. 发生事故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 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调查处理。

3. 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应当对事故进行总结,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范本

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范本

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港口危险货物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并保护港口、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出港口的危险货物运输和操作。

二、危险货物分类根据国际标准,危险货物分为几类,包括易燃易爆物品、氧化剂、毒性物质、放射性物质、腐蚀品等。

港口应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和特点,对其进行合理分类和标识。

三、港口设施和装备要求1. 港口应具备专门的设施和装备,用于危险货物的装卸、储存和运输。

这些设施和装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2. 港口应建立完善的消防设施和系统,包括灭火器、灭火器材、防火罩等。

同时应进行定期演练,保证消防措施的有效性和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

3. 港口应设立专门的危险货物仓库,用于储存危险货物。

仓库内应配备防火设施,并根据不同的危险货物进行合理的分隔和储存。

四、危险货物运输要求1. 港口在危险货物的运输过程中,应确保货物的包装完好无损,符合国际标准,并且以适当的方式进行标识和标记。

2. 港口在货物的装卸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避免发生摩擦和碰撞,确保货物的安全运输。

3. 港口应设立专门的危险货物运输通道,并对通道进行合理的标识和保护,以确保货物的安全和顺利运输。

五、安全检查和监管1. 港口应建立严格的安全检查制度,对危险货物进行检查和验收,并记录相关信息。

2. 港口应配备专业的安全监管人员,负责对危险货物进行监管和管理,及时发现并处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情况。

3. 港口应与相关部门保持密切合作,共同开展安全检查和监管工作。

六、事故应急准备1. 港口应建立完善的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包括各种事故的处理方法和程序,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

2. 港口应储备充足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用于事故发生后的紧急处理和救援工作。

七、处罚和法律责任1.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港口应根据事实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码头公司危险品管理规定

码头公司危险品管理规定

码头公司危险品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太仓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装卸进出口危险货物的管理,保障码头装卸安全,防止发生事故,严格贯彻执行交通部颁发的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交通部1996年10号令以下简称国内危规,适用于内贸运输和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以下简称国际危规,适用于外贸运输,确保港区、船舶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结合公司情况,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凡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特性,在运输、装卸和储存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毁损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均属于危险货物.根据GB6944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和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等有关国家标准,国内危规将危险货物分为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杂类等九类.国际危规将危险货物分为:第1类爆炸品;第2 类气体:压缩气体、液化气体和加压溶化气体;第3类易燃液体;第类易燃固体;第类易自燃物质;第类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第类氧化物质;第类有机过氧化物;第类有毒物质;第类感染性物质;第7类放射性物质;第8类腐蚀品;第9类杂类危险物质.第三条凡在本码头区域内从事包装危险货物装卸、堆存、拆装箱等业务,均应按本办法规定执行.第二章托运与承运第四条托运人托运危险货物,必须按照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国内危规及国际危规的规定,办理托运手续、提交规定的单证.从码头进出口危险货物,收货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向公司操作部危险货物装卸作业管理主管部门提交危险货物性质说明书和有关单证和资料.第五条对于货物性质不清楚的化工品,收、发货人在办理作业申请前应向码头公司主管部门提交货物性质说明书,弄不清货物性质的,出口货物不予受理,进口货物不得进港.第六条外贸进口危险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必须保证包装符合国际危规的要求不符合规定的,港方有权拒绝卸货,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自己承担.第七条理货人员凭有关单证与收、发货人办理交接手续,仔细核对和检查品名、包装、标记、数量,认真把好验收关.第八条门卫和闸口把好危险货物进出港的检查关,必须凭有效单证,方可放行或进港.第三章装卸第九条船舶载运危险货物,承运人应按规定向港监办理申报手续,码头公司操作部根据装卸危险货物通知单安排作业.作业前必须制订和落实装卸安全措施.第十条装卸危险货物的泊位、品种和数量,须经港监批准或同意.第十一条装卸危险货物选派具有一定危险货物专业知识和装卸技能的装卸人员班组担任,作业前应详细了解所装卸危险货物的性质、危险程度、应急措施和医疗急救措施;并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作业.第十二条装卸危险货物,根据货物性质选用合适的装卸机具.装卸易燃、易爆货物,装卸机械应装灭火罩.装卸前应对装卸机械进行检查,装卸爆炸品、有机过氧化物、一级毒害品、放射性物品,装卸机具应按额定负荷降低25%使用.第十三条装卸危险货物,根据货物性质和状态,在船—岸、船—船之间设置安全网,装卸人员应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第十四条船方应向港方提供安全的在船作业环境.如货舱受到污染,船方应说明情况,对已被毒害品、放射性物品污染的货舱,船方应申请卫生防疫检测,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作业.第十五条装卸危险货物,现场应备有相应的消防、应急器材.第十六条装卸危险货物,装卸人员应严格按照计划积载图装卸,不得随意变更.装卸时应做到稳拿轻放,严禁撞击、滑跌、摔落等不安全作业.堆码要整齐、稳固,桶盖、瓶口朝上,严禁倒放.包装破损、渗漏或受到污染的危险货物不得装船、装车,现场理货人员要认真检查和把关,发现有残损危险货物向公司主管部门报告,并按规定保护好现场,并按规定的应急处理方案作妥善处理.第十七条港区内载有危险货物的车辆,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公/小时,严禁超车.第十八条危险货物装卸作业现场,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应布置和安排设置危险货物作业的警戒线和写有“危险货物作业,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的醒目标志牌.第十九条危险货物集装箱拆、装箱作业,必须在码头内设立的专用拆、装箱堆场进行,并按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第二十条对下列各种情况,码头公司有权停止船舶作业,并责令有关方面采取必要的安全处置措施:一、船舶设备和装卸机具不符合要求;二、货物装载不符合规定;三、货物包装破损、渗漏、受到污染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第四章储存和交付第二十一条通常情况下,码头允许进出口危险货物集装箱不包括第类、第类、第类、第7类危险品在集装箱专用堆场短期堆存,原则上出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存不超过48小时,进口危险货物集装箱不超过72小时;第类、第类危险货物集装箱安排车船直取;港口暂不接第类、第7类危险品.超出上述规定的特殊情况由危险货物主管部门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确定.第二十二条公司在集装箱堆场设立堆放危险货物的箱区,并作必要的隔离,设置危险品箱区标志牌.第二十三条建立危险品箱区管理制度,加强危险品箱区的管理,箱管人员和保安人员定时进行巡回检查,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第二十四条进口危险货物集装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应提前通知收货人做好接运准备,及时通知提货,缩短危险货物在港时间.第二十五条除集装箱以外其他包装危险货物在库场堆存的管理,按库场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第五章管理机构和职责第二十六条为加强码头装卸危险货物的管理,公司成立危险货物装卸管理领导小组.该小组负责对危险货物装卸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检查;研究危险货物装卸管理的办法和安全措施;审定拟接卸的有关危险货物的种类和数量;协调解决危险货物装卸管理中的问题.第二十七条操作部负责码头装卸危险货物的日常管理工作和危险货物装卸管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危险货物码头、设施作业的申报;负责危险货物装卸作业操作规程、安全防护措施、应急措施及有关管理制度的制订;负责危险货物的装卸作业的实施和检查;负责受理和审批危险货物的托运计划.第二十八条安全及风险管理部负责监督和检查危险货物装卸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对违反危险货物操作规程及安全防护措施的行为进行制止和考核;负责消防、防污染措施的检查和考核;负责码头危险货物应急消防及医疗急救工作.第二十九条操作部设立一个专职危险货物管理员,负责危险货物的管理工作.具体负责作业申报、规章制度制订、计划受理和审批、现场监督检查、培训教育等工作.第六章消防和泄漏处理第三十条码头建立消防应急队伍,配备消防和应急器材,按规定制订应急措施.第三十一条根据装卸作业危险货物的性质,配备有关应急用具和防护设备.第三十二条作业现场一旦发生异常情况,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须立即按公司规定的消防应急程序及应急措施进行处理.第三十三条发现船舶在港口发生危险货物泄漏事故,公司危险货物主管部门应立即向港监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在装卸作业中发生泄漏货物,应按公司制订的集装箱危险货物防污应急措施的规定进行处理.第七章附则第三十四条危险货物在装卸、堆存中发生燃烧、爆炸、中毒、灼伤、落海、泄漏等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公司危险货物管理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同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第三十五条对在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中做出贡献、成绩突出,防止和消防事故发生的部门和个人,根据贡献大小,由主管部门报请公司给予表扬和奖励.第三十六条对违反本规定的人员,由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三十七条本办法未尽事项按国内危规和国际危规及国家主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危险品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品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品码头安全管理制度前言危险品码头是一个危险程度较高的场所,它需要具备严谨的安全管理制度。

本文将介绍危险品码头的安全管理制度,旨在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维护公司利益,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管理责任1. 管理目标危险品码头的管理目标是确保在危险品的装卸过程中,所有的工作人员和设备都能够安全、高效地运作。

2. 管理机构危险品码头的管理机构分为两个层面:1.码头管理部门2.所属公司管理部门码头管理部门的主要任务是针对危险品物料的特性,对码头的作业流程、作业设备、作业环境进行管理,以确保码头的安全、高效作业。

所属公司的管理部门则主要承担对码头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协调工作。

3. 管理责任1.码头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在明确工作流程、作业设备、作业环境、人员素质等管理要素的基础上,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2.管理部门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日常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安全意识、熟练操作技能、紧急事故处理能力等。

3.管理部门应当更新、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时发现、纠正问题,定期进行评估,消除安全隐患,以确保危险品码头的可持续发展。

安全管理制度1. 基本原则危险品码头安全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法合规,质量优先”。

2. 安全生产控制为了保障危险品码头的安全生产,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控制:1.确定作业环节,严格执行许可证制度。

2.对作业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3.采取科学的通风、降温、防火措施,避免不安全因素影响危险品的储存、运输和作业。

4.确定危险品储存时间限制,避免储存时间过长、污染困扰等不利影响。

5.严格执行危险品封存和解封操作程序,避免未经许可的危险品流出或进入码头。

3. 安全标识和标志为了方便工作人员识别相关安全信息,危险品码头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和标志,包括:1.禁止吸烟、开火等安全标识;2.危险品类别标示、危险品运输规则符号等安全标志;3.码头内作业区域、危险品储存区、通行道路、安全应急出口等标志。

危险品码头安全管理规定(5篇)

危险品码头安全管理规定(5篇)

危险品码头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淡了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动手、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石化企业危险品码头防火、灭火、防毒、防污染能力,确保码头和人身生命财产安全,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石化集团公司直属企业装卸石油及其制成品和化学危险品的专用码头。

第三条专用危险品码头系指进行石油及其制成品、化学危险品作业的区域,包拓趸船、泊位、栈桥等。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四条危险品码头的新建、改建、扩建必须符合国家职业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做到劳动卫生和安全防护等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用。

第五条进行装卸危险品作业的趸船,必须具有经交通部船舶检验部门鉴定的危险品作业许可证,才能投入使用。

第六条危险品趸船的布置、结构、管系和电气、消防、防污染设备等,不得擅自更改。

第七条装卸危险品的码头必须在离泊全____米以外的危险品输入管道上安装紧急切断阀。

第八条危险品码头在装卸液态烃输油管油臂上宜安装紧急释放阀。

第九条危险品码头必须符合国家设计规范,具有充足的消防水源,保证消防水不间断地供水。

第十条危险品码头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第三章管理第十一条企业应成立以分管领导负责,保卫、消防、安全、作业区、运输等部门参加的危险品码头防火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必要的安全管理制度,本着能够扑灭初起火灾,具备自救能力的原则来配备消防力量、消防设施和器材,以保障码头安全和作业正常进行。

具体负责以下工作: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的指示和规定;2.制定和完善有关防火安全管理制度;3.配备码头监督员,填写船/岸安全检查表(见附表);4.审定危险部位灭火和救生预案;5.每半年组织一次专职和义务消防员的事故预案演习;6.每季度组织一次危险品码头的全面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要立案,督促限期整改;7.协调解决码头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第十二条码头行政部门要依法实施码头消防监督管理,督促生产行政部门做好日常防火工作,严格明火管理和码头作业区的动火作业。

港口码头堆放危险品管理制度

港口码头堆放危险品管理制度

港口码头堆放危险品管理制度港口是贸易发展的重要节点,也是国际物流运输的重要环节。

在港口码头上,往往会有大量的货物堆放和仓储,其中可能包括一些危险品。

危险品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保障港口的安全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危险品是指那些对人体、动植物或者环境有直接或者潜在的危害的物质。

这些物质可能具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毒性、放射性等特性,一旦出现泄漏或者事故,将对港口区域以及周边地区的安全和生态环境产生严重影响。

因此,对于危险品的堆放和管理必须要有严格的制度和措施。

首先,港口码头应当制定详细的危险品管理制度。

这个制度应当包括对危险品的分类、堆放区域的划定、危险品的包装和标识要求、进出港危险品的申报和审核程序等内容。

制度应当明确责任人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义务,并且要求港口码头必须配备专业的危险品管理人员,对危险品进行定时的检查和监管。

其次,危险品堆放区域应当与其他货物区域有明确的分隔,采取物理隔离和安全防护措施。

危险品仓库应当建立在远离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地方,且要满足防火、防爆、防毒等要求。

在堆放区域要划定明确的通道和安全出口,以应对突发情况的紧急疏散。

第三,危险品的包装和标识也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危险品的包装要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使用专业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保证其在运输和堆放过程中不会泄漏或者破损。

同时,包装上必须标注清楚有关危险品的名称、性质、危险等级等信息,以便于相关人员根据需要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四,港口码头应当建立全面的应急预案和响应机制。

这包括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品事故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明确应急指挥部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并进行定期的应急演练。

一旦发生事故,港口码头应当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隔离危险区域,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并配合进行处置和善后工作。

最后,建立健全的监管制度和处罚机制是保障危险品管理的重要保障。

港口码头应当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对不符合要求的危险品堆放和管理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危险化学品码头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码头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码头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危险化学品码头系指利用码头进行石油及其成品等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区域,含趸船、泊位、锚地、栈桥等设施.第二条危险化学品码头(以下简称“码头”)的新建、改建、扩建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职业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第三条码头设备设施应符合JTJ 237《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四条进行装卸危险化学品作业的趸船,应持有船舶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书,方能投入使用.第五条趸船的布置、结构、管系和电气、消防、防污染设备等,不得擅自更改。

第六条在距泊位20m以外或岸边处的危险品装卸管道上,应设便于操作的紧急切断阀。

第七条码头的液化烃装卸管道应采用装油臂或金属软管,并采取安全放空措施。

第八条码头应设消防水系统,消防系统应定期检查,保证完好。

每年系统整体试运不少于两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装卸码头小于5000t级时,应配置30L/s的移动喷雾水炮一只和500L推车式压力比例混合泡沫装置一台.2.四、五级油库所属的油品装卸码头,应配置7.5L/s 喷雾水枪两只和200L推车式压力比例混合泡沫装置一台。

3.停泊5000t级及其以上船型的海港油码头应设固定或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其混合液供给速率不小于30l/s。

4.停泊5000t级及其以上船型的河港油码头或停泊20000t级及其以上船型的海港油码头,应设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其}昆合液供给速率不小于60L/s。

并宜设置两个固定式水一泡沫两用炮,每个炮喷射速率不宜小于30L/s;当海港油码头停泊50000t,级及以上船型时,两用炮宜采用高架遥控炮。

5.混合液的连续供给时问不小于0。

5h,消防水的供给时间不小于2h,当设置水幕时,消防用水应考虑水幕用水量。

6.甲、乙类油品海港码头,当停泊35000t,级及以上船型时,宜设置防热辐射水幕,水幕设置应符合GB 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危险品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品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品码头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危险品码头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码头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码头危险品的装卸、储存、运输、处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危险品码头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第一、环保优先的原则。

第四条危险品码头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的安全职责。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成立危险品码头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监督、检查、指导安全工作。

第六条危险品码头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第三章危险品装卸安全管理第八条危险品装卸前,应检查码头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并做好准备工作。

第九条危险品装卸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第十条禁止在危险品装卸过程中使用明火、电焊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作业。

第十一条装卸完毕后,应检查现场,确保无残留危险品,并对现场进行清理。

第四章危险品储存安全管理第十二条危险品储存场所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十三条危险品储存应分类、分库储存,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第十四条定期对危险品储存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危险品储存场所应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第五章危险品运输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危险品运输车辆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取得相关资质。

第十七条危险品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防泄漏、防爆措施,确保运输安全。

第十八条危险品运输车辆应遵守交通法规,严禁超速、超载、疲劳驾驶。

第十九条危险品运输车辆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第六章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第二十条危险品码头应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危险品码头安全管理规定(3篇)

危险品码头安全管理规定(3篇)

危险品码头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以保障危险品码头的安全运作,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

第二条危险品码头是指存储、装卸、运输和处理危险化学品的地方,包括容器堆场、装卸区域、储油库和处理设施等。

第三条危险品码头的所有业务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危险化学品相关标准的要求。

第四条危险品码头应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和事故应急工作。

第五条所有从事危险品码头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并持有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六条危险品码头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设备完备、安全可靠;(二)建筑结构牢固,防火设施完善;(三)通风、照明等工艺设施满足操作要求;(四)应急设备齐全,应急预案健全;(五)具备完善的危险品仓储管理系统;(六)有专门的危险品培训机构或单位开展培训。

第七条在危险品码头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年满18周岁;(二)身体健康;(三)具备相关危险品操作经验;(四)持有相关证书;(五)遵守危险品操作规程。

第八条危险品码头应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并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操作人员按照规程进行工作。

第九条危险品码头应每年进行安全评估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三章安全设施和装备第十条危险品码头应配备以下安全设施和装备:(一)防火墙和防爆设备,确保危险品的存储和处理过程中不发生火灾和爆炸;(二)导电地板和防静电设备,防止静电引起的火灾和爆炸事故;(三)通风设备和防毒装置,保证工作区域空气清新,防止有毒气体泄漏;(四)泄漏应急设备和吸附材料,用于处理泄露事故。

第十一条危险品码头应配备以下安全设施和装备:(一)消防设备和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泡和自动喷水系统等;(二)应急照明设备和紧急报警设备,用于照明和发出求救信号;(三)紧急停机设备和隔离装置,用于迅速切断电力和供气供水等设备;(四)人身保护装备和逃生装置,提供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危险品码头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品码头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品码头安全管理规定
是为了确保危险品的安全运输和处理,防止危险事件的发生,保护人员和环境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危险品码头安全管理规定:
1. 危险品码头应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或部门,负责危险品的接收、装卸、运输、储存等工作,并保证相关人员具备相关职业资质和操作技能。

2. 危险品码头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危险品的分类、标识、包装、运输要求等,并向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

3. 危险品在码头的接收、装卸、运输过程中,应使用符合相关标准的专用设备和工具,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防止泄漏和事故的发生。

4. 危险品在码头的储存应采取专门的安全措施,包括设立防火、防爆设施,定期检查和维护储存设备,保证储存环境符合安全要求。

5. 危险品码头应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和泄漏进行演练和预案更新,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

6. 危险品码头应对接受危险品的企业进行安全审查和评估,确保其具备相关的安全管理能力和设施条件。

综上所述,危险品码头安全管理规定涉及到危险品的分类、接收、装卸、运输、储存、应急等方面,旨在全面保障危险品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可控性。

危险品码头安全管理规定范文(2篇)

危险品码头安全管理规定范文(2篇)

危险品码头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危险品码头的安全工作,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危险品码头指专门用于卸货、装货和储存危险品(以下简称危险品)的码头。

第三条危险品码头应设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品码头的安全工作。

第四条危险品码头应依法进行注册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码头应立即停止运营。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五条危险品码头的管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和设备,并经过相关部门的授权。

第六条管理机构应建立和完善危险品码头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对危险品的卸货、装货和储存过程进行严格监督和管理。

第三章安全设施第七条危险品码头应设有完善的防火、防爆、防毒和防溢等安全设施,并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八条危险品码头应设有专门的消防设施和消防人员,并进行定期的消防演练。

第九条危险品码头应设有合格的卸货、装货和储存设备,并定期对其进行检测和维护。

第四章作业人员第十条危险品码头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和考核,持有相应的作业证书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危险品码头的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作业,严禁违规操作和违规行为。

第十二条危险品码头的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换。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危险品码头的安全管理部门应及时了解危险品的种类、特性和数量,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和处理。

第十四条危险品码头应建立健全的安全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控制机制,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

第十五条危险品码头应建立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的演练和培训。

第六章监管与处罚第十六条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危险品码头的监管,发现违规行为应立即进行处罚。

第十七条危险品码头违反本规定的,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等。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如有需要修改,应进行相应的程序和审批。

危险品码头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二篇)

危险品码头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二篇)

危险品码头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危险品码头是指用于装卸、储存和管理危险品的场所,由于危险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等特性,对其安全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为了确保危险品码头的安全性,制定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下面是一份危险品码头安全管理制度的范本,供参考使用。

一、总则1.1 危险品码头安全管理制度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要求,在本码头实际情况基础上制定的。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码头所有从事危险品装卸、储存和管理的人员。

1.3 管理制度的执行人为危险品码头的安全管理人员。

1.4 所有从事危险品装卸、储存和管理的人员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的各项要求。

1.5 本管理制度需经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并定期进行评估和修改。

二、危险品码头安全规定2.1 危险品码头内禁止吸烟、明火和使用电瓶车。

2.2 危险品码头内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2.3 进出危险品码头的人员必须佩戴标识醒目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护服、防护手套、安全帽、防护眼镜等。

2.4 危险品装卸作业必须进行严格的操作指导和监督,禁止未经培训和未持证上岗的人员从事危险品装卸作业。

2.5 危险品储存必须按照规定的分类方式进行,禁止不同种类的危险品混存。

2.6 危险品码头内必须设置危险品存储区域,并按照相应标识进行标记、分类和分区。

2.7 危险品码头内必须定期进行危险品存储区域的检查和维护,及时清理隐患。

2.8 危险品码头内必须进行定期的消防演习和应急培训,保证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2.9 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如防火器、防静电设备等。

三、危险品码头安全管理措施3.1 危险品码头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定期进行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

3.2 危险品码头必须制定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3.3 危险品码头必须配备专职消防人员,定期组织消防演习和应急救援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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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头公司危险品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太仓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装卸进出口危险货物的管理,保障码头装卸安全,防止发生事故,严格贯彻执行交通部颁发的《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交通部1996年10
号令)》(以下简称《国内危规》,适用于内贸运输)和《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以下
简称《国际危规》,适用于外贸运输),确保港区、船舶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结合公司情
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凡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特性,在运输、装卸和储存过程中,
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毁损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均属于危险货物。

根据GB6944《危
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和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等有关国家标准,《国内危规》
将危险货物分为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
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杂类
等九类。

《国际危规》将危险货物分为:第1类爆炸品;第2类气体:压缩气体、液化
气体和加压溶化气体;第3类易燃液体;第4.1类易燃固体;第4.2类易自燃物质;第
4.3类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第
5.1类氧化物质;第5.2类有机过氧化物;第
6.1
类有毒物质;第6.2类感染性物质;第7类放射性物质;第8类腐蚀品;第9类杂类危
险物质。

第三条凡在本码头区域内从事包装危险货物装卸、堆存、拆装箱等业务,均应按本办法规定执行。

第二章托运与承运
第四条托运人托运危险货物,必须按照《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国内危规》及《国际
危规》的规定,办理托运手续、提交规定的单证。

从码头进出口危险货物,收货人、发
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向公司操作部(危险货物装卸作业管理主管部门)提交危险货物性质
说明书和有关单证和资料。

第五条对于货物性质不清楚的化工品,收、发货人在办理作业申请前应向码头公司主管部门提交货物性质说明书,弄不清货物性质的,出口货物不予受理,进口货物不得进港。

第六条外贸进口危险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必须保证包装符合《国际危规》的要求不符合规定的,
港方有权拒绝卸货,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自己承担。

第七条理货人员凭有关单证与收、发货人办理交接手续,仔细核对和检查品名、包装、标记、数量,认真把好验收关。

第八条门卫和闸口把好危险货物进出港的检查关,必须凭有效单证,方可放行或进港。

第三章装卸
第九条船舶载运危险货物,承运人应按规定向港监办理申报手续,码头公司操作部根据装卸危险货物通知单安排作业。

作业前必须制订和落实装卸安全措施。

第十条装卸危险货物的泊位、品种和数量,须经港监批准或同意。

第十一条装卸危险货物选派具有一定危险货物专业知识和装卸技能的装卸人员(班组)担任,作业前应详细了解所装卸危险货物的性质、危险程度、应急措施和医疗急救措施;并严格按
照有关操作规程作业。

第十二条装卸危险货物,根据货物性质选用合适的装卸机具。

装卸易燃、易爆货物,装卸机械应装灭火罩。

装卸前应对装卸机械进行检查,装卸爆炸品、有机过氧化物、一级毒害品、放
射性物品,装卸机具应按额定负荷降低25%使用。

第十三条装卸危险货物,根据货物性质和状态,在船—岸、船—船之间设置安全网,装卸人员应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第十四条船方应向港方提供安全的在船作业环境。

如货舱受到污染,船方应说明情况,对已被毒害品、放射性物品污染的货舱,船方应申请卫生防疫检测,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作业。

第十五条装卸危险货物,现场应备有相应的消防、应急器材。

第十六条装卸危险货物,装卸人员应严格按照计划积载图装卸,不得随意变更。

装卸时应做到稳拿轻放,严禁撞击、滑跌、摔落等不安全作业。

堆码要整齐、稳固,桶盖、瓶口朝上,严
禁倒放。

包装破损、渗漏或受到污染的危险货物不得装船、装车,现场理货人员要认真
检查和把关,发现有残损危险货物向公司主管部门报告,并按规定保护好现场,并按规
定的应急处理方案作妥善处理。

第十七条港区内载有危险货物的车辆,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公/小时,严禁超车。

第十八条危险货物装卸作业现场,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应布置和安排设置危险货物作业的警戒线和写
有“危险货物作业,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的醒目标志牌。

第十九条危险货物集装箱拆、装箱作业,必须在码头内设立的专用拆、装箱堆场进行,并按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第二十条对下列各种情况,码头公司有权停止船舶作业,并责令有关方面采取必要的安全处置措施:
一、船舶设备和装卸机具不符合要求;
二、货物装载不符合规定;
三、货物包装破损、渗漏、受到污染或不符合有关规定。

第四章储存和交付
第二十一条通常情况下,码头允许进出口危险货物集装箱(不包括第1.1类、第1.2类、第6.2类、第7类危险品)在集装箱专用堆场短期堆存,原则上出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存不超过
48小时,进口危险货物集装箱不超过72小时;第1.1类、第1.2类危险货物集装箱
安排车船直取;港口暂不接第6.2类、第7类危险品。

超出上述规定的特殊情况由危
险货物主管部门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确定。

第二十二条公司在集装箱堆场设立堆放危险货物的箱区,并作必要的隔离,设置危险品箱区标志牌。

第二十三条建立危险品箱区管理制度,加强危险品箱区的管理,箱管人员和保安人员定时进行巡回检查,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第二十四条进口危险货物集装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应提前通知收货人做好接运准备,及时通知提货,缩短危险货物在港时间。

第二十五条除集装箱以外其他包装危险货物在库场堆存的管理,按库场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

第五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二十六条为加强码头装卸危险货物的管理,公司成立危险货物装卸管理领导小组。

该小组负责对危险货物装卸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检查;研究危险货物装卸管理的办法和安全措施;
审定拟接卸的有关危险货物的种类和数量;协调解决危险货物装卸管理中的问题。

第二十七条操作部负责码头装卸危险货物的日常管理工作和危险货物装卸管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危险货物码头、设施作业的申报;负责危险货物装卸作业操作
规程、安全防护措施、应急措施及有关管理制度的制订;负责危险货物的装卸作业的
实施和检查;负责受理和审批危险货物的托运计划。

第二十八条安全及风险管理部负责监督和检查危险货物装卸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对违反危险货物操作规程及安全防护措施的行为进行制止和考核;负责消防、防污染措施的检查和考
核;负责码头危险货物应急消防及医疗急救工作。

第二十九条操作部设立一个专职危险货物管理员,负责危险货物的管理工作。

具体负责作业申报、规章制度制订、计划受理和审批、现场监督检查、培训教育等工作。

第六章消防和泄漏处理
第三十条码头建立消防应急队伍,配备消防和应急器材,按规定制订应急措施。

第三十一条根据装卸作业危险货物的性质,配备有关应急用具和防护设备。

第三十二条作业现场一旦发生异常情况,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须立即按公司规定的《消防应急程序》及应急措施进行处理。

第三十三条发现船舶在港口发生危险货物泄漏事故,公司危险货物主管部门应立即向港监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在装卸作业中发生泄漏货物,应按公司制订的《集装箱危险
货物防污应急措施》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危险货物在装卸、堆存中发生燃烧、爆炸、中毒、灼伤、落海、泄漏等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公司危险货物管理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同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
扩大。

第三十五条对在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中做出贡献、成绩突出,防止和消防事故发生的部门和个人,根据贡献大小,由主管部门报请公司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三十六条对违反本规定的人员,由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未尽事项按《国内危规》和《国际危规》及国家主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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