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安全评价
2024年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知识(3篇)
2024年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知识一、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概念和目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是指对建筑、结构或区域在地震作用下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和预测的过程。
通过地震安全性评价,可以评估建筑或结构在地震作用下的抗震性能,为设计、改造和维护提供科学依据,从而提高地震灾害的抵抗能力,减少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评估建筑、结构或区域在地震作用下的安全性,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2. 评估已建成建筑、结构或区域的地震安全性,并提供改造或加固建议;3. 为地震设计和结构抗震指标提供科学依据;4. 为地震风险管理和灾害防治提供决策支持。
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方法和指标体系地震安全性评价主要借助于地震工程学的理论和方法,包括基于经验、基于响应谱、基于非线性分析等不同的方法。
根据评价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建筑物级、区域级和连续结构级地震安全性评价。
在地震安全性评价过程中,有多个指标用于评估建筑、结构或区域的地震安全性,常见的指标包括:地震烈度、结构易损性、抗震设防状况、耐震性能等。
1. 地震烈度:用于描述地震的强度和影响范围,常用的指标为烈度等级(如中国地震烈度表)。
2. 结构易损性:用于评估建筑或结构在地震作用下的破坏程度,常用的指标包括破坏率、承载力剩余系数等。
3. 抗震设防状况:用于评估建筑或结构的抗震能力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包括设防烈度、基本地震加速度等。
4. 耐震性能:用于评估建筑或结构在地震作用下的性能水平,常用的指标包括层间位移角、层间位移比等。
三、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影响因素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受多个因素的影响,主要包括地震活动性、土壤条件和建筑或结构特性三个方面。
1. 地震活动性:地震活动性是指某一地区地震发生的频率和大小,地震活动性越高,建筑或结构破坏的风险越大。
2. 土壤条件:土壤的类型、厚度和物理力学性质对建筑或结构的地震反应有着重要影响。
软土地基和液化土条件下建筑或结构的抗震能力较弱。
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及抗震设防要求问题解答
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及抗震设防要求问题解答2005-09-13一、什么叫抗震设防要求?抗震设防要求是国务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制定的必须达到抗御地震破坏的准则。
它是综合考虑地震环境、工程的重要程度、允许的风险水平及要达到的安全目标和国家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多种因素来上确定的,主要以地震烈度或地震动参数表述。
简单地说:就是在工程建设时设立防御地震灾害的措施。
抗震设防通常由三个环节来实现:确定抗震设防要求,即确定建筑物必须达到抗御地震灾害的能力;抗震设计,采取基础、结构等抗震措施达到抗设防要求;抗震施工,严格按照抗震设计施工,保证建筑质量。
上述三个环节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是国家用法律法规强制要求执行的。
二、如何正确使用第四代《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一)新建、扩建、改建一般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和已建一般工程的抗震鉴定与加固必须按本标准规定的抗震设要求进行。
(二)本标准的附录A(中国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附录B(中国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区划图)的比例尺为1:400万,不应放大使用。
(三)下列工程或地区的抗震设防要求不应直接用本标准,需做专门研究。
A、抗震设防要求高于本《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抗震设防要求的重大工程、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核电站和其它特殊要求的核设施建设工程;B、位于地震动参数区划分界线两侧各4公里区域内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C、位于复杂工程地质条件区域的大城市、大型工矿企业、长距离生命线工程以及新建开发区等。
三、地震安全性评价与抗震设防要求有什么关系?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是确定抗震设防的重要前提和依据。
地震安全性评价是一种科技行为,是地震科技直接服务于国民经济的体现,凡是具有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的单位都可以在资质确认的范围内从事此项工作。
而确定抗震设防要求是一种政府行为,其带有明显的强制性。
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经授权的评审机构审定通过后,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相应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机构根据审定的结果,综合工程的类别和重要程度确定抗震设防要求,具有法律效力。
建筑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设计应用
建筑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设计应用地震是一种常见的自然灾害,对于建筑工程的安全性有着重要的影响。
为了评估建筑工程场地的地震安全性,可以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是对建筑工程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进行综合评估的结果,它可以为建筑工程设计和规划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设计应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场地地震危险性评估:通过对场地的地震历史资料、地震地质条件、地震地貌和地震活动水平等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场地地震危险性。
该评估结果将指导后续的工程设计和改进。
2.地震场地响应分析:对场地进行地震波传播、地震动力学特性和地形特征等分析。
通过数值模拟和分析,确定场地的频谱特性、振动幅值和地震波传播速度,为后续的结构设计提供参考依据。
3.建筑结构地震响应分析:对建筑结构进行地震响应分析,确定该结构在不同地震波作用下的地震响应。
通过计算地震荷载和结构响应,评估建筑结构的地震性能。
4.结构地震安全性评估:根据建筑结构的地震响应结果,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该评价包括对建筑结构的地震易损性、抗震性能、地震破坏模式和地震破坏风险的综合评估。
5.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综合场地的地震危险性和建筑结构的地震安全性评估结果,对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进行综合评价。
该评价结果将指导建筑工程的规划和设计,以提高建筑结构的地震抗震性能。
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设计应用需要具备以下几个特点:1.系统性:评价报告应该覆盖场地地震危险性、地震场地响应分析、建筑结构地震响应分析和地震安全性评估等多个方面。
只有综合考虑这些要素,才能对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进行全面评估。
2.可操作性:评价报告应该提供具体的操作指南,包括数据获取、分析方法、计算过程和结果解释等。
这样,使用者在阅读报告时能够准确理解和应用评价结果。
3.可读性:评价报告应该以清晰简明的方式撰写,避免过多的术语和专业术语,以便一般读者能够理解和应用报告中的内容。
4.可靠性:评价报告的内容应该基于科学的原理和准确的数据,确保评价结果的可信度和准确性。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释义说明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释义及说明第一章 总则本章为总则,共5条。
总则规定的是基本原则,主要对条例的立法目的、立法宗旨、立法依据,条例的适用范围,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应当遵循的技术规范和质量保证,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管理权限,以及国家对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科技研究的鼓励、扶持政策方面作出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管理,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释义】本条是关于条例立法目的、立法宗旨和立法依据的规定。
本条规定,条例的立法目的是加强对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管理,规范地震安全性评价及其监督管理活动;立法宗旨是有效地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立法依据是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一、地震安全性评价,是根据建设工程场地和场地周围的地震活动与地震地质环境的分析,按照工程设防的风险水准,给出与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相应的地震烈度和地震动参数,以及场地的地震地质灾害预测结果。
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内容包括地震活动环境评价、地震地质构造评价、地震危险性分析、设计地震动参数确定、地震地质灾害评价以及地震动小区划、地震动参数复核、地震活动断层探测与危险性鉴定、震害预测等有关工作。
二、防震减灾法确定了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基本法律制度。
防震减灾法第十七条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必须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必须按照国家颁布的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本法所称重大建设工程,是指对社会有重大价值或者有重大影响的工程。
本法所称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是指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水灾、火灾、爆炸、剧毒或者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漏和其他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包括水库大坝、堤防和贮油、贮气、贮存易燃易爆、剧毒或者强腐蚀性物质的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
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规范
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规范GB 17741-19991999-04-26发布1999-11-01实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前言本标准是根据中国地震局现行《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规范》和该规范1994年实施以来所积累的经验制定的。
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是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切实做好建设工程场地及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制定本标准时,广泛听取了我国工程界、地震界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以及国家地震烈度评定委员会委员的意见。
本标准由中国地震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地质研究所、工程力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聿贤、时振梁、冯启民、张裕明、金严、杜玮、吴为民。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技术要求和技术方法,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大型厂矿企业、大城市和经济建设开发区的选址、确定抗震设防要求、制定发展规划和防震减灾对策。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50267-1997 核电厂抗震设计规范GBJ 7-1989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JGJ 83-1991 软土地区工程地质勘察规范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本底地震background earthquake一定地区内没有明显构造标志的最大地震。
3.2 场地相关反应谱site-specific response spectrum考虑地震环境及场地条件影响得到的地震反应谱。
3.3 地震带seismic belt地震活动性与地震构造条件密切相关的地带。
3.4 地震地质灾害earthquake induced geological disaster在地震作用下,地质体变形或破坏所引起的灾害。
3.5 地震动参数ground motion parameter地震引起地面运动的物理参数,包括加速度、反应谱等。
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程序(4篇)
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程序一、引言地震是一种毁灭性的自然灾害,为了保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是非常必要的。
地震安全性评价是通过对建筑物和基础设施的结构、材料等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评估,以确定它们在地震发生时的抗震能力。
本文将介绍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基本流程和步骤。
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基本流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基本流程包括:数据收集、建筑物和基础设施的调查、数据分析、结构计算、抗震安全评定和报告编制。
1. 数据收集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第一步是收集相关的数据。
这些数据包括建筑物和基础设施的技术资料、结构设计图纸、施工记录等。
此外,还需收集地震活动的数据,如历史地震记录、地震烈度资料等。
2. 建筑物和基础设施的调查在数据收集完成后,进行建筑物和基础设施的实地调查。
调查包括对建筑物的结构、材料和施工质量等进行检查,确定其现状和使用状况。
同时,需要对地基状况进行详细的观测和勘察,评估基础设施的抗震能力。
3. 数据分析将调查获得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包括建筑物和基础设施的结构特点、材料性能、地基条件等。
通过数据分析,可以初步判断建筑物和基础设施的抗震能力。
4. 结构计算根据建筑物和基础设施的结构特点和材料性能,进行结构计算。
结构计算是核心步骤,通过对建筑物和基础设施在地震力作用下的响应进行分析,得出其抗震能力参数。
5. 抗震安全评定根据结构计算的结果,对建筑物和基础设施的抗震能力进行评定。
评定结果可以分为几个等级,如A级表示抗震能力强,可以抵御大震;D级表示抗震能力弱,容易在震中受损。
6. 报告编制根据评定结果,编制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报告应包括调查、数据分析、结构计算、抗震安全评定等内容,还可以包括改进措施和建议。
三、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步骤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详细步骤如下:1. 确定评价对象首先需要确定评价的建筑物和基础设施。
可以选择一些建筑物和基础设施作为评价对象,也可以进行全面的评价工作。
抗震安全评价
抗震安全评价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抗震安全问题日益凸显。
抗震安全评价是一种科学的手段,用于评估建筑物在地震发生时的抗震能力,以确保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文将从地震的危害性、抗震设计和抗震评价三个方面,对抗震安全评价进行探讨。
地震的危害性不容忽视。
地震是地球内部能量释放的一种自然灾害现象,它以破坏性震动为特征,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带来巨大威胁。
地震会导致建筑物的倒塌、结构破坏以及地面液化等现象,给人们的生命安全带来极大的威胁。
因此,抗震安全评价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抗震设计是保证建筑物抗震能力的基础。
抗震设计是指在建筑物的设计过程中,考虑地震作用对结构的影响,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证建筑物在地震发生时具有一定的抗震能力。
抗震设计应遵循一系列的规范和标准,包括设计地震动参数的选择、结构的布置与形式、材料的选择与使用等。
只有进行科学合理的抗震设计,才能确保建筑物在地震发生时具备足够的抗震能力。
抗震安全评价是评估建筑物抗震性能的重要手段。
抗震安全评价是建筑物抗震能力的定量评估,通过对建筑物的结构特性、材料性能、地震动参数等进行分析和计算,评估建筑物在地震作用下的破坏程度和安全性能,以及采取相应的措施来改善建筑物的抗震能力。
抗震安全评价可以帮助工程师了解建筑物的抗震性能,为抗震设计提供依据,从而确保建筑物在地震发生时能够安全可靠地使用。
抗震安全评价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对于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在进行抗震安全评价时,应充分考虑地震的危害性,进行科学合理的抗震设计,并利用抗震评价手段对建筑物的抗震性能进行评估,以确保建筑物在地震发生时具备足够的抗震能力。
只有在科学的指导下,才能建造更加安全可靠的建筑物,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
混凝土大坝的抗震安全评价
混凝土大坝的抗震安全评价本文论证了混凝土大坝重点是高拱坝的抗震安全评价的实践与发展现状。
现有的评价准则主要依据混凝土的强度,特别是抗拉强度来判断大坝的安全性。
大坝的应力计算则以弹性动力分析为基础。
各国规范关于地震设防水平和大坝的容许拉应力数值有很大差别,表明认识上的不一致。
事实上,由于各坝坝高、坝型、地形、地质条件不同,地震时坝身中某一部分产生的最大拉应力不足以全面反映大坝的抗震安全性。
混凝土的动态强度是大坝抗震安全评价中的一个薄弱环节。
大坝抗震设计中目前只依据Raphael进行的局部加载速率的试验结果选取混凝土的动强度。
实际上,地震作用下,不同的坝不同部位的应变速率是不相同的,而且混凝土的动强度还和应变历史、初始静抗压强度、含水量以及尺寸效应等许多因素有关,有待作深入研究。
在以上分析基础上,文中建议了混凝土大坝抗震安全评价的合理方法以及进一步的研究方向。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小湾、溪洛渡等一批300m级世界超高拱坝和龙滩等200m级高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即将在我国西部高烈度地震区进行建设。
高坝的抗震性评价关系到下游广大地区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目前有关混凝土大坝在地震作用下的动力分析技术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我们可以对复杂形状的拱坝进行比较严密的三维坝水地基系统的地震响应分析。
在计算中可以考虑河谷地震动的不均匀输入;可以考虑拱坝结构缝在强震作用下的相对滑移和转动;可以考虑拱坝和无限地基的动力相互作用影响等。
混凝土大坝的弹性振动响应分析可以达到比较高的计算精度。
但是,对混凝土大坝抗震安全评价有关的一些重要问题,其中包括地震设防标准,混凝土材料的动力特性等,都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
以下,我们对一些问题的发展现状作一些分析。
1、混凝土大坝抗震安全评价的历史回顾混凝土大坝的抗震安全评价经历了较长时期的历史发展。
安全评价包括强度和稳定两个方面。
由于失稳的发展一般是一渐进过程,所以,目前正在研究应用不连续变形方法来分析大坝沿薄弱面失稳的发展过程。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7.03.01•【文号】国务院令第676号•【施行日期】2017.03.01•【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2001年11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23号公布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管理,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本条例的规定,需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技术规范,确保地震安全性评价的质量。
第四条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国家鼓励、扶持有关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科技研究,推广应用先进的科技成果,提高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科技水平。
第二章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资质第六条国家对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
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必须取得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方可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第七条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向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申请领取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一)有与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适应的地震学、地震地质学、工程地震学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二)有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技术条件。
第八条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自收到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2019年修正本)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2019年修正本)发布时间:2019-03-21 来源:中国地震局政策法规司(2001年11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23号公布,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676号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令第709号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管理,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本条例的规定,需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技术规范,确保地震安全性评价的质量。
第四条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国家鼓励、扶持有关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科技研究,推广应用先进的科技成果,提高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科技水平。
第二章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第六条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适应的地震学、地震地质学、工程地震学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二)有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技术条件。
第七条禁止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以其他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
禁止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
第三章地震安全性评价的范围和要求第八条下列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一)国家重大建设工程;(二)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水灾、火灾、爆炸、剧毒或者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露或者其他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包括水库大坝、堤防和贮油、贮气,贮存易燃易爆、剧毒或者强腐蚀性物质的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三)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放射性污染的核电站和核设施建设工程;(四)省、自治区、直辖市认为对本行政区域有重大价值或者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建设工程。
混凝土大坝的抗震安全评价(三篇)
混凝土大坝的抗震安全评价本文论证了混凝土大坝重点是高拱坝的抗震安全评价的实践与发展现状。
现有的评价准则主要依据混凝土的强度,特别是抗拉强度来判断大坝的安全性。
大坝的应力计算则以弹性动力分析为基础。
各国规范关于地震设防水平和大坝的容许拉应力数值有很大差别,表明认识上的不一致。
事实上,由于各坝坝高、坝型、地形、地质条件不同,地震时坝身中某一部分产生的最大拉应力不足以全面反映大坝的抗震安全性。
混凝土的动态强度是大坝抗震安全评价中的一个薄弱环节。
大坝抗震设计中目前只依据Raphael进行的局部加载速率的试验结果选取混凝土的动强度。
实际上,地震作用下,不同的坝不同部位的应变速率是不相同的,而且混凝土的动强度还和应变历史、初始静抗压强度、含水量以及尺寸效应等许多因素有关,有待作深入研究。
在以上分析基础上,文中建议了混凝土大坝抗震安全评价的合理方法以及进一步的研究方向。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小湾、溪洛渡等一批300m级世界超高拱坝和龙滩等200m级高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即将在我国西部高烈度地震区进行建设。
高坝的抗震性评价关系到下游广大地区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目前有关混凝土大坝在地震作用下的动力分析技术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我们可以对复杂形状的拱坝进行比较严密的三维坝水地基系统的地震响应分析。
在计算中可以考虑河谷地震动的不均匀输入;可以考虑拱坝结构缝在强震作用下的相对滑移和转动;可以考虑拱坝和无限地基的动力相互作用影响等。
混凝土大坝的弹性振动响应分析可以达到比较高的计算精度。
但是,对混凝土大坝抗震安全评价有关的一些重要问题,其中包括地震设防标准,混凝土材料的动力特性等,都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
以下,我们对一些问题的发展现状作一些分析。
1、混凝土大坝抗震安全评价的历史回顾混凝土大坝的抗震安全评价经历了较长时期的历史发展。
安全评价包括强度和稳定两个方面。
由于失稳的发展一般是一渐进过程,所以,目前正在研究应用不连续变形方法来分析大坝沿薄弱面失稳的发展过程。
建筑场地地震安全评价
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
场地地震工程地质条件及岩土工程勘察
• 勘察任务
根据实际需要划分对建筑有利、不利和危险旳地段, 提供建筑场地类别和地震地质灾害(如滑坡、倒塌、 液化和震陷等)评价。
• 工作内容
场地工程地质条件调查 场地钻探 场地岩土体物理力学特征测试 地震地质灾害勘查
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
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
建筑场地类别划分
• 以土层等效剪切波速和场地覆盖层厚度为根据。
各类建筑场地旳覆盖层厚度(m)
等效剪切波速
Vse (m/s)
Ⅰ
Vse >500
0
500≥ Vse >250
<5
250 ≥ Vse >140
<3
Vse ≤140
<3
场地类别
Ⅱ
Ⅲ
≥5 3~50 3~15
>50 18~80
• 地震影响系数
∵ G = mg,m为建筑物质量, g为重力加速度
∴ F = G = mg 对照牛顿第二定律: F = ma,a为水平地震加速度
有
g = a
即பைடு நூலகம்
=a / g
可见,所谓地震影响系数,就是地震加速度与重力加速度之比。
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
• 地震影响系数
建筑构造旳地震影响系数应根据烈度、 场地类别、设计地震分组和构造自振 周期以及阻尼比拟定。
wave velocity
➢
SeismicB C
testing between – Striking Horizontally
– Blasting
di
sbtor ri beuhtoiloens
in
the
Receiver
地震安全性评价
地震安全性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是指在对具体建设工程场址及其周围地区的地震地质条件、地球物理场环境、地震活动规律、现代地形变及应力场等方面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采用先进的地震危险性概率分析方法,按照工程所需要采用的风险水平,科学地给出相应的工程规划或设计所需要的一定概率水准下的地震动参数(加速度、设计反应谱,地震动时程等) 和相应的资料。
评价分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划分为以下四级:a)I级工作包括地震危险性的概率分析和确定性分析、能动断层鉴定、场地地震动参数确定和地震地质灾害评价。
b)II级工作包括地震危险性概率分析、场地地震动参数确定和地震地质灾害评价。
c)m级工作包括地震危险性概率分析、区域性地震区划和地震小区划。
d)IV级工作包括地震危险性概率分析、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复核。
地震安全性评价范围一、核工程核电厂;核燃料后处理厂;核供热站;核能海水淡化工程;高放废物处置场;其他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放射性污染的核设施建设工程。
二、水利水电工程参照行业标准NB35047-2015〈〈水电工程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包括:坝高超过200m或库容大于100亿m3的大(I)型工程,以及位于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分区0.10g及以上地区内坝高超过100m的1、2级大坝。
三、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标准GB50223-2008〈〈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规定的特殊设防类(甲类)房屋建筑工程。
四、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国家标准GB50223-2008〈〈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和国家标准GB50909-2014〈〈城市轨道交通结构抗震设计规范》中规定的特殊设防类(甲类)城市基础设施工程。
五、油气储运工程国家标准GB50470-2008〈〈油气输送管线线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规定的重要区段管道。
六、公路工程参照行业标准JTG B02-2013〈〈公路工程抗震规范》,包括:位于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分区0.30g及以上地区内的单跨跨径超过150m的特大桥。
DB13_T501-2003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分类
全部
水库
蓄水量 1x100时及以上
城市上游一级挡水工程
全部
设区市引水主干线
全部
水利 、 电力 工程
设区市电力调度中心 水 电站
热 电厂
全部 装机容量 200画W及以上
单机容量 300m W 及 以上或 总装机 容量 日的山W及以上
送 、变电工程
220k V及 以上
煤气、天然气及石油液化工程
日供气3x1护时 及以上
5 地展安全性评价工程划分及指标
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划分及指标见表 to
DB13/T 501一 2003
表 1 地,安全性评价工程划分及指标
工程类别
工程项目名称
指标
干线铁路、干线公路、高速公路、地下铁路
全部
地方铁路、支线铁路
长度30k m及以上
设区市铁路枢纽建设工程或者技术改造工程
改造投资额0.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ID k1N 501 一 2003
指标 全部 500张床位及以上 全部 全部 5000座观众席及以上 单体永久性建筑面积2x1口时 及 以上 全部 全部 坚硬、中硬场地高度80二及以上, 中软、软弱场地高度印m及以上 全部
河 北 省 技 术 监 督 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 由河北省地震局提出。 本标准 由河北省技术监督局归 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河北省地震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王运启 、王中来。
D日U /T 匀 1一 洲比3
DB1kT 1即 1一 创阅日
引言
本标 准 依 据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GB1 7741一 1999(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规范》 和 《河北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实施办法》制定。
交通工程 城市高架路、轻轨铁路、大型立交桥
地震安全性评价有哪些部门
地震安全性评价有哪些部门地震是一种自然灾害,常常会给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带来巨大的破坏。
为了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建立了地震安全性评价机构和体系。
在本文中,我们将介绍哪些部门是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的。
地震局地震局是负责全国地震观测、预报、预警、防治和对地震灾害的救援等工作的专业机构。
地震局的地震安全性评价主要是针对建筑物、交通道路、能源设施、水利设施、通信设施、土地利用等方面进行评价,以保护公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建设部门建设部门是负责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机构,也是一个重要的地震安全性评价部门。
建设部门的评价主要针对建筑物的抗震性能进行评估,以确保建筑物在地震发生时能够有效地抵抗破坏。
矿产资源部门矿产资源部门是负责矿山勘探、开发和管理的机构。
在地震安全性评价方面,矿产资源部门的主要工作是评估矿山设施的抗震能力,并提出相应的整改建议,以确保矿山设施能够在地震发生时保持安全。
交通部门交通部门是负责交通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机构。
在地震安全性评价中,交通部门的主要工作是评估道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的抗震性能,并提出相应的整改建议,以确保交通设施在地震发生时能够正常运行,避免对公众的生命和财产造成威胁。
环保部门环保部门是负责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安全监管的机构。
在地震安全性评价中,环保部门的主要工作是评估环保设施的抗震性能,以免地震对环境的破坏进一步加剧。
总结通过以上介绍,我们可以看到,地震安全性评价涉及的部门非常广泛,包括了地震局、建设部门、矿产资源部门、交通部门和环保部门等。
在实际工作中,这些部门需要密切合作,共同推动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作,确保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标准
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标准前言本标准的2、3、6.1.3、6.3.4、8.2.3、9.1.2、10.5.2、11.2.1、12.1.2、12.2.1、12.4.4和13.2.4为 推荐性的,其余的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代替GB 17741-1999《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规范》。
本标准与GB17741-1999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a) 重新划分了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作分级,工作内容和适用对象调整如下:——I 级工作的内容不变,明确了核电厂地震安全性评价属于I 级工作;——原n 级工作为现m 级工作,原m 级工作为现n 级工作;——IV 级工作的内容由地震烈度复核变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复核。
b) 删除了原文本的第4章“符号”和所有计算公式;C)增加了“发震构造”、“空间分布函数”、“弥散地震”、“超越概率”和“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 5个术语及其定义;d)增加了“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复核”一章,并规定了具体工作要求; e) 调整了部分内容的层次和章节划分,修订了部分内容的技术要求,修改了部分文字的表述和措词。
本 标准由中国地震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地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2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 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中国地震局地壳应力研究所、中国地震局地震预测研 究所、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聿贤、张裕明、高孟潭、唐荣余、陈国星、李 小军、赵凤新、薄景山、徐宗和、金严、鄢家全、陶夏新、吴建春、杜玮、陶裕录、韦开波、冯义钧。
GB 17741-2005引言GB17741-1999实施4年来,在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及大型厂矿企业、城镇、经济建设开发区的选址, 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发展规划及防震减灾政策的制定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次修订依据 GB18306-2001《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及4年来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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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震安全评价
抗震安全评价的目的是按现行规范复核原设计地震基本烈度与抗震设防烈度是否合适,以及大坝工程现状是否满足抗震要求。
抗震安全评价的对象包括永久性挡水建筑物,以及与大坝安全有关的泄水输水等建筑物、地基和近坝库岸。
抗震安全评价,首先应按GB18306《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确定工程区地震动参数及场地地震基本烈度,再根据工程规模和区域地震地质条件,按表确定抗震设防烈度及地震加速度J c和。
必要时,应由地震部门确定坝址的地震烈度。
复核工作可按下列情况分别对待:
1 对J c在6度(含6度)以下的工程可不进行抗震复核,但对1级建筑物,仍须参照本导则对抗震结构及抗震设施做出安全评价。
2 对J c≥7的工程必须做抗震复核。
3 对烈度9度以上的工程或表10.1.3中所列的高坝、大库应专门研究。
表10.1.3 建筑物设计地震烈度J或基岩峰值
地震最大加速度及相应复核标准值或
确定设计烈度J
或的方法
用GB18306《中国地震动
J并考虑场地地震危险性
应根据专门的场址地震危险性分析成果确定
值
的超越概率水准取;壅水建筑物为
=0.02;非壅水建筑物为=0.05
大(1)型水库
100
准期100年内的超越概率;建筑物等级经复核后的等级为准。
4 对坝高低于50m的4、5级小型工程,在缺乏必要的计算条件时,可简化核算工作。
抗震安全评价的主要内容如下:
1 按表10.1.3复核大坝的设计地震烈度或基岩加速度,作为抗震设防烈度J c或复核地震加速度的标准值;
2 按SL203《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表1.0.5及表4.5.3复核大坝的抗震设防类别及相应的地震效应计算方法;
3 对工程的设计、施工及运行中有关抗震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核查;
4 对大坝、地基及可能发生地震塌滑的近坝库岸等均做地震稳定分析,核算抗滑安全系数或抗滑结构系数;对各类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或木结构等还应作抗震强度的分析计算;对烈度7度以上的1、2级建筑物宜作地震应力与变形开裂计算;对土石坝(包含坝基和近坝库岸)可液化土层的液化可能性及抗震工程措施应作评价;
5 对抗震设施的质量和运行的现状安全评价,包括对坝基防渗、软弱层加固、结构的整体性和刚度、施工接缝处理等;
6 对地震原型观测资源料应加以核定和整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