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疾病鉴定档案的整理与归档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制度
居民健康档案建立管理等制度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1、加强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
健康档案要采用统一表格,在内容上要具备真实性、完整性、逻辑性、准确性、严肃性和规范化。
2。
乡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建立专人、专室、专柜保存居民健康档案,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确保居民健康档案安全。
居民健康档案要按编号顺序摆放,指定专人保管,转诊、借用必须登记,用后及时收回放于原处,逐步实现档案微机化管理。
3、为保证居民的隐私权,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
在病人转诊时,只写转诊单,提供有关数据资料,只有在十分必要时,才把原始的健康档案转交给会诊医生。
4、健康档案要求定期整理,动态管理,不得有死档、空档出现,要科学地运用健康档案,每月进行一次更新、增补内容及档案分析,对辖区卫生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并总结报告保存。
5、档案柜应存放在合适的地方,便于医护人员取阅使用;要做到“十防”(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
6。
达到保管期限的居民健康档案,销毁时应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办法,禁止擅自销毁。
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制度1、设立健康档案资料室,以户为单位,一人一档的原则为家庭和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2、健康档案要集中档案室保管,按行编号顺序存放,档案专柜存放,保持整洁、美观和规范有序,逐渐实行计算机化管理。
3、居民健康档案应由全科医师负责填写,责任医生要对健康档案进行按照65岁以老人、儿童、孕产妇、慢性病人及重性精神病人等进行分类专册登记,档案盒要设目录和分类信息登记。
4、定期开展随访工作,按疾病分期随访病人,结合参加合作医疗农村居民和育龄已婚妇女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以及儿童预防接种和体检、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常见妇女病检查、临床诊断治疗、职业体检和健康随访服务等资料内容,及时记录在健康档案中,对体检和随访发现的健康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以健康教育为重点的健康指导和干预。
重性精神疾病档案管理制度
重性精神疾病档案资料保健管理制度1.成立本辖区重性精神疾病卫生工作小组,建立精神卫生三级管理网络(街道、居委会、监护人),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
2.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准确掌握精神病人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将相关报表上报至中心重性精神疾病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
3.开展重点人群的心理卫生咨询、心理行为干预、精神疾病预防等服务,早期发现精神疾患病人。
4.开展对慢性或服用维持剂量药物的精神病人诊治,对新发现或疑似病人应及时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确诊。
5.建立随访制度。
定期走访居委会,按疾病分期随访精神病人,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进行康复治疗指导。
6.指导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服药.观察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病人参加社区组织的康复活动。
7.病人就诊或医务人员到病人家中诊疗时,应有家属或监护人陪同。
8.做好重性精神病人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9.对“三无”精神病人登记造册并上报;对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治疗标准的患者,帮助申请享受、发放免费药物治疗。
服务随访制度1.要定期走访村(居)委会病人,至少每3个入户走访一次辖区登记在卡的精神病人,按要求填写“重性精神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及时掌握病人变化情况,见面率达90%以上。
2.对新出院患者的第一次随访,确定疾病的分期,对患者及家属进行康复治疗指导,完整填写随访记录。
3.对疾病期、波动期、人在户不在、户在人不在的精神病人进行随访,了解病人的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
4.指导监护人督促患者按时服药,观察患者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患者参加村(社区)组织的康复活动。
5.随访期间发现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治疗标准的患者,与有关部门协商,使患者享受免费药物治疗。
6.入户随访前应了解患者家庭的基本情况,提前与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干部联系,并通知患者家属,尤其对病情不稳定患者的随访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精神障碍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精神障碍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所有涉及精神障碍患者的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精神障碍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资料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精神障碍患者的病情、治疗过程和康复情况。
2. 保密性原则:严格保护患者隐私,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3. 安全性原则:确保档案资料在保管、使用、传输过程中的安全。
4. 可用性原则:提高档案资料的检索和利用效率,为临床、教学、科研、管理等提供便利。
二、档案分类与编号第四条精神障碍档案分为以下类别:1. 患者基本信息档案: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
2. 病历档案:包括入院记录、病程记录、出院记录、诊断证明、治疗记录、药物使用记录等。
3. 康复档案:包括康复计划、康复训练记录、康复评估报告等。
4. 财务档案:包括医疗费用、保险理赔、药品费用等。
5. 行政管理档案:包括会议记录、规章制度、病历质量检查记录等。
第五条精神障碍档案编号采用“类别编号+年份+序号”的形式。
三、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1. 患者入院时,由医务人员负责收集患者基本信息、病历等相关资料。
2. 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医务人员应定期收集病程记录、治疗记录、药物使用记录等。
3. 患者出院后,收集出院记录、诊断证明、康复评估报告等。
4. 行政管理人员负责收集财务管理、行政管理等档案。
第七条档案整理:1. 按照档案类别和编号要求,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整理。
2. 对档案资料进行编号、装订、装盒,确保档案的整齐有序。
3. 对整理好的档案进行目录编制,方便检索和查阅。
四、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档案保管:1. 档案资料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的环境中。
2. 档案柜应加锁,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3. 对损坏、丢失的档案资料,应及时补齐或重新制作。
精神康个人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精神康个人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精神康服务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精神康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精神康机构及从事精神康服务的个人。
第三条精神康个人档案是指反映精神康服务对象个人基本情况、诊疗记录、康复过程、治疗方案等内容的各类文件、资料。
第四条精神康个人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规范档案管理工作。
(二)真实性原则:确保档案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保密性原则:保护精神康服务对象的隐私,确保档案安全。
(四)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的连续性、完整性。
(五)便捷性原则:方便查阅、利用档案。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精神康个人档案管理工作由精神康机构档案管理部门负责。
第六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精神康个人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三)对档案进行鉴定、销毁,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四)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评估,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五)为精神康服务提供档案咨询服务。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范围:(一)精神康服务对象的个人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
(二)精神康服务对象的诊疗记录,包括诊断、治疗、康复过程等。
(三)精神康服务对象的治疗方案,如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康复训练等。
(四)精神康服务对象的护理记录,如生活照料、心理护理等。
(五)其他与精神康服务相关的资料。
第八条档案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收集范围,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整理。
(二)档案分类应遵循逻辑性、系统性、实用性原则。
(三)档案整理应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有序。
(四)档案整理应使用统一格式的档案盒、档案袋等。
第九条档案归档:(一)档案归档前,应由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审核,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精神康复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精神康复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提高精神康复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精神康复工作的部门和个人,包括精神康复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销毁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精神康复档案是记录患者康复过程的重要资料,是评估康复效果、指导临床实践、开展科学研究的基础,具有重要的法律、医疗、科研价值。
第四条精神康复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连续性、保密性、科学性、规范性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收集第五条档案收集应全面、准确、及时,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性。
第六条档案收集范围包括:(一)患者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
(二)诊断信息:精神疾病诊断、病情描述、病因分析等。
(三)康复治疗方案:康复目标、康复措施、康复效果评估等。
(四)康复记录:康复训练记录、心理治疗记录、药物治疗记录等。
(五)康复评估报告:康复效果评估、预后评估等。
(六)其他相关资料:如影像学检查、实验室检查、会诊记录等。
第七条档案收集方式:(一)门诊收集:通过患者就诊时填写相关表格、收集病历资料等方式。
(二)住院收集:通过住院期间对患者进行全面评估,收集相关资料。
(三)随访收集: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对患者进行随访,收集康复情况。
(四)会诊收集:通过会诊记录、影像学检查、实验室检查等资料。
第三章档案整理第八条档案整理应遵循分类、编号、编目、装订等规范。
第九条档案分类:(一)按时间顺序分类:按照患者就诊或住院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二)按内容分类:按照诊断、康复、评估等不同内容进行分类。
(三)按病种分类:按照精神疾病种类进行分类。
第十条档案编号:(一)采用统一编号方法,确保档案编号的唯一性。
(二)编号格式:年份+科室代码+顺序号。
第十一条档案编目:(一)编制档案目录,包括档案名称、编号、页码、保管期限等信息。
精神病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精神病健康档案的管理,提高精神病防治工作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精神卫生防治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从事精神病防治、康复、护理等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三、档案管理原则1. 完整性原则:精神病健康档案应当全面、准确地反映患者的病情、治疗、康复等情况,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2. 安全性原则:精神病健康档案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3. 保密性原则:精神病健康档案涉及患者隐私,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未经患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
4. 有效性原则:精神病健康档案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便于查阅、统计和分析。
四、档案管理内容1. 患者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住址等。
2. 病情诊断:包括精神疾病的名称、诊断依据、病情严重程度等。
3. 治疗记录:包括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康复训练等治疗措施及效果。
4. 康复记录:包括康复训练内容、进度、效果等。
5. 诊疗过程记录:包括就诊日期、就诊科室、就诊医生、诊疗方案、用药情况等。
6. 诊疗费用记录:包括医疗保险、自费等费用情况。
7. 亲属关系:包括患者家属的姓名、联系方式、住址等。
8. 其他相关资料:如患者病情变化、转诊记录、法律文书等。
五、档案管理职责1. 精神病防治机构应当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精神病健康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2. 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档案管理法规和标准。
3. 档案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4. 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本人的精神病健康档案,但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保密规定。
六、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精神病防治机构应当及时收集患者的基本信息、病情诊断、治疗记录、康复记录、诊疗过程记录、诊疗费用记录、亲属关系等相关资料。
精神病医院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精神病医院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精神病医院内部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三、档案分类及归档范围1. 档案分类:(1)文书档案:包括医院规章制度、工作计划、总结、报告、会议纪要、文件等。
(2)病历档案:包括住院病历、门诊病历、诊断证明、病情记录、治疗记录等。
(3)人员档案:包括职工档案、实习生档案、进修生档案等。
(4)设备档案:包括医疗设备购置、使用、维修、报废等档案。
(5)财务档案:包括财务报表、凭证、账簿、审计报告等。
2. 归档范围:(1)医院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各类审批文件。
(2)重要的会议纪要,医院的管理委员会、各委员会的讨论决议。
(3)医院与上级单位的交流文件,包括向上级单位的递交材料以及上级单位的批复文件。
(4)医院的医技人员及医疗辅助人员的任免决议、奖励以及相关的处分文件。
(5)医院的年终总结、各类重要会议的报告性文件。
(6)医院重大事迹的照片、音频影像材料等电子数据。
(7)医院人事资料、各职工入职信息、身份信息、相关资质证书。
(8)医院的各项论文杂志、学术、科教资料。
(9)医院的各项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机构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
(10)医院的患者病历、手术记录、会诊记录等相关医疗类记录。
四、档案管理职责1. 医院综合办公室负责制定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和档案室的日常管理,对全院各部门档案(财务档案除外)进行立卷归档和日常管理工作;财务科负责医院财务档案的立卷归档和日常管理工作。
2. 各科(部)负责本部门内原始档案的留存、梳理。
3. 档案管理人员对各部门移交文件资料认真整理,按《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要求,立卷归档。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保管:(1)档案室应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等设施。
(2)档案柜应分类存放,确保档案安全。
重型精神疾病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重型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保障患者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目标1. 建立健全重型精神疾病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及时、安全。
2. 实施对重型精神疾病患者的动态管理,提高患者康复率和生活质量。
3. 促进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精神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管理职责1. 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制度,并监督实施。
2.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检查重型精神疾病档案管理工作。
3. 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重型精神疾病档案管理。
4. 家庭和监护人负责协助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对患者进行管理。
四、档案管理内容1. 患者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2. 患者疾病诊断:诊断依据、诊断时间、诊断科室等。
3. 患者治疗情况:治疗方案、用药记录、治疗效果、康复训练等。
4. 患者随访记录:随访时间、随访内容、病情变化、治疗建议等。
5. 患者家属及监护人信息:家属姓名、联系方式、监护情况等。
6. 其他相关资料:患者病历、检查报告、鉴定意见等。
五、档案管理要求1. 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应设立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
2. 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 档案应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分类、编目、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 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确保患者隐私安全。
5.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归档,确保档案的及时更新。
六、档案利用与保管1. 档案利用: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在开展诊疗、康复、随访等工作中,可根据工作需要查阅患者档案。
2. 档案保管:档案保管期限为患者死亡后50年,期间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
3. 档案销毁:档案销毁前,应经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七、监督检查1. 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重型精神疾病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如何做好精神病医院档案管理工作
如何做好精神病医院档案管理工作文/山东省泰安市精神病医院 陈爱云精神病医院档案指的是医生在对精神病患者展开检查、诊断、医治及护理等工作时形成的文字、符号、数据、影像等资料的总和,是为领导制定计划与决策提供参考的重要依据。
我院是一所精神病综合医院,根据《精神卫生法》执行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制度。
由于近年来时常发生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国家要求切实加强对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与管理。
而精神障碍患者发病信息是组成精神疾病信息管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我院已经建立精神病信息报告管理制度,大大提高了管理效率,确保信息质量,取得显著工作成效。
现将我院开展精神疾病档案管理工作的措施和经验交流如下:一、提高认识,把握档案管理的主要特点为做好精神病医院的档案管理工作,我院档案人员对档案管理的特点进行分析,以把握档案工作的要求和规律。
(一)专业性。
精神病医院的所有工作都是围绕精神疾病医疗展开的,在工作环节形成对应病历、医疗鉴定、文书等档案材料,这些都是医疗系统的资料,可以反映医院开展各项工作的情况,呈现出专业性的高度凝结。
在我院的长期运作与发展中,正是这种专业性支撑医院持续前行。
(二)复杂性。
精神疾病档案记录着我院的建设与发展历史、临床科研情况等,涉及诸多元素。
例如科室、医疗技术、医疗业务等内容,因而用于医疗规范和指导的资料也较多。
如果精神病医院按档案类型划分病历档案,其主要有精神病患者以往的身体健康状况、精神障碍发病情况和诊断治疗经过、有关疾病诊治的其他情况的医学档案。
我院文书档案包括了基建、人事、财务管理、科研教学、党务工作等档案材料,这决定了精神病医院档案管理的复杂性。
(三)衔接性。
我院建院历史较长,在发展进程中积累了大量精神疾病档案,各科室也会产生各种各样的文书,比较分散。
所以档案人员在做好基本的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的基础上定期开展档案专项管理,确保档案具备连续性、完整性,为我院在各个阶段顺利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一定的保障。
精神医学行业档案管理制度升级
基于患者特征分类
考虑患者的年龄、性别、 职业等特征,对档案进行 细分,以便更好地满足个 性化治疗需求。
统一标识体系建立
档案编码规范
色彩管理
制定统一的档案编码规则,确保每份 档案都有唯一的识别码,便于快速准 确地查找和定位。
运用色彩管理原则,通过不同颜色表 示不同类型的档案或不同治疗阶段, 增加视觉识别度。
制定监督检查标准
根据精神医学行业的特点和档案管理的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监督 检查标准,确保监督检查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强化监督检查结果运用
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评价档案管理效果的重要依据,对存在的问题 进行及时整改和追责。
问题反馈渠道畅通
设立问题反馈邮箱和热线电话
为方便相关人员反映问题,设立专门的问题反馈邮箱和热线电话,确保问题反馈渠道的畅 通。
定期召开问题反馈会议
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召开问题反馈会议,对收集到的问题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提出改进措 施。
鼓励员工积极反馈问题
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反馈档案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问题的及时发现和解 决。
持续改进方案制定
分析问题原因
对监督检查和问题反馈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找出 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
促进档案信息利用
通过优化档案利用流程,提高档案利 用效率,促进精神医学领域的研究和 进步。
档案分类与标识规
02
范
档案分类方法优化
01
02
03
基于疾病类型分类
根据精神疾病的类型,如 抑郁症、焦虑症、精神分 裂症等,对档案进行分类 。
基于治疗过程分类
按照患者的治疗过程,如 初诊、复诊、康复等阶段 ,对档案进行归类。
03
04
精神病医院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精神病医院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精神病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精神病医院所有档案管理工作,包括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声像档案等。
第三条精神病医院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规范操作;(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三)注重实效,提高质量;(四)安全保密,服务临床。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精神病医院成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档案管理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
第五条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三)协调解决档案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四)监督检查档案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第六条精神病医院设立档案室,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
第七条档案室的主要职责:(一)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二)负责档案检索、查询、复制、借阅等工作;(三)负责档案信息化建设,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四)负责档案保密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第八条精神病医院各部门、科室负责本部门、科室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移交工作。
第九条精神病医院各部门、科室的主要职责:(一)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负责本部门、科室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二)按照档案管理制度,将档案及时移交档案室;(三)协助档案室完成档案的鉴定、销毁等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十条档案收集范围:(一)医院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等文件;(二)医院各科室、部门的工作总结、汇报、报告等文件;(三)医院财务、资产、人事、医疗、科研等各项业务资料;(四)医院会议记录、活动记录、新闻宣传等资料;(五)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
第十一条档案收集原则:(一)全面收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二)及时收集,确保档案的真实性;(三)分类收集,确保档案的系统性。
精神病档案规章制度
精神病档案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精神病患者档案管理工作,维护患者利益,强化医务人员责任意识,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的精神科部门,包括精神病院、精神卫生中心、精神科专科医院等。
第三条精神病档案是记录精神病患者个人信息、诊疗情况、康复进程等内容的文件,是医疗机构管理和服务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精神病档案的管理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标准进行,确保患者隐私权和信息安全。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精神病档案管理制度,指导医务人员规范操作,确保档案的准确、完整和保密。
第二章精神病档案的建立和管理第六条精神病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时,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档案,并向患者说明档案的作用和管理办法。
第七条精神病档案应当包含患者的个人信息、病史、诊断结果、治疗方案、护理记录等内容,应当及时更新和完善。
第八条精神病档案应当由专人负责管理,确保档案的保密性和完整性,不得私自篡改或泄露患者信息。
第九条精神病患者有权查阅自己的档案,并可要求医疗机构提供相关资料复印或翻阅。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档案查阅登记制度,记录查阅人员身份信息和查阅时间,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性。
第三章精神病档案的保密和使用第十一条精神病档案属于个人隐私信息,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泄露或转让。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有权将患者档案信息用于医疗服务、科研、教学等合法用途,但应当经过患者同意或者法律规定。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档案借阅制度,明确借阅目的和期限,限制借阅人员范围,保护档案隐私。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精神病档案进行审查和整理,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在使用精神病档案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信息安全。
第四章精神病档案的保存和销毁第十六条精神病档案应当按照规定期限保存,超过保存期限的档案应当进行整理和存档,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可靠。
第十七条精神病档案保存期限一般为患者死亡后30年,涉及未成年人的档案保存期限为未成年人死亡后30年。
精神病医院病案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精神病医院病案室的管理,确保病案资料完整、准确、安全,提高病案管理质量和效率,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精神病医院病案室负责全院住院病案的搜集、整理、装订、保管、借阅、统计和上报等工作。
第三条精神病医院病案室工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医学知识、病案管理技能和保密意识。
第二章病案资料管理第四条病案资料包括住院病历、门诊病历、会诊记录、检查报告、检验报告、影像资料等。
第五条病案资料应按照规定格式填写,内容真实、完整、规范。
第六条病案资料收集后,由病案室工作人员进行整理、装订,并按照编号顺序排列。
第七条病案资料保管分为纸质和电子两种形式。
纸质病案资料应存放在专用病案柜中,定期检查、保养;电子病案资料应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第八条病案资料不得随意涂改、撕毁、丢失,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或重新制作。
第九条病案资料保管期限为:住院病历30年,门诊病历15年,其他病案资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病案借阅与复印第十条病案借阅实行登记制度,借阅人需填写借阅申请单,经科室主任或相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
第十一条病案借阅期限一般为5个工作日,如需延长,应办理续借手续。
第十二条病案复印需持有效身份证明,填写复印申请单,经病案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复印。
第十三条病案复印数量不得超过所需数量,不得随意扩大复印范围。
第十四条病案复印费用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收取。
第四章病案保密第十五条病案资料涉及患者隐私,病案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第十六条病案室工作人员对病案资料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病案内容。
第五章病案统计与上报第十七条病案室工作人员应定期对病案资料进行统计,编制统计报表,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第十八条病案室工作人员应按照要求,配合医院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病案统计任务。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精神病医院病案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精神病医院病案室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病案室的管理工作,提高病案资料的质量和安全性,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权益。
精神科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精神科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精神科档案是医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院历史、现状和发展的真实记录,具有重要的凭证作用和参考价值。
第三条精神科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保管、方便利用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精神科所有涉及患者诊疗、护理、管理等方面的档案。
二、档案分类与归档第五条精神科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患者病历档案:包括入院记录、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诊断、治疗、护理记录、出院记录、复诊记录等。
(二)患者心理评估档案:包括心理评估报告、心理治疗记录、心理咨询服务记录等。
(三)患者治疗记录档案:包括药物治疗记录、物理治疗记录、心理治疗记录、康复治疗记录等。
(四)患者护理记录档案:包括护理评估、护理计划、护理实施、护理评价等。
(五)患者管理档案: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住院登记、出院登记、随访登记、病情报告、家属沟通记录等。
第六条精神科档案归档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归档范围:按照档案分类,将各类档案按照时间顺序整理归档。
(二)归档时间:患者出院后30日内完成归档工作。
(三)归档要求:档案应当完整、准确、规范,字迹清晰,装订整齐。
三、档案保管与保密第七条精神科档案的保管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档案室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接收、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
(二)档案室应当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如档案柜、温湿度控制器、消防设备等。
(三)档案室应当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第八条精神科档案的保密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档案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二)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对档案进行分类管理,明确保密等级,严格保密措施。
(三)涉及患者隐私的档案,未经患者本人同意,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重性精神疾病档案流转流程
重性精神疾病档案流转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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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科病历记录的制度
精神科病历记录的制度一、病历记录的目的和范围精神科病历记录的目的是记录患者的病情、诊断、治疗和康复情况,为患者提供个性化、全面、连续的医疗服务。
精神科病历记录的范围包括患者的个人信息、病史、体格检查、精神状况、诊断和治疗方案等内容。
精神科病历记录应当遵循医学伦理原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可靠性和保密性。
二、病历记录的要求和规范精神科医生必须认真记录和填写病历,遵循标准化的格式和要求,确保病历的规范性和可读性。
精神科病历记录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经过签名或盖章确认。
精神科病历记录必须注明患者的身份信息、就诊日期、就诊科室、医生姓名等基本信息,以方便查询和管理。
精神科病历记录必须包括患者的主观症状、客观表现、体格检查结果、精神状况评估、诊断和治疗方案等内容,且每次就诊必须有新的记录。
精神科病历记录必须包括医生的姓名、职称、签名和记录时间,以确认病历的真实性和责任归属。
三、病历记录的保存和归档精神科病历记录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进行保存和归档,保证病历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精神科病历记录的保存期限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进行执行,且不能少于法定期限。
精神科病历记录的归档必须符合医学伦理和保密要求,确保患者个人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精神科病历记录必须定期进行备份和转存,防止因意外事故或不可抗因素导致记录丢失或损坏。
四、病历记录的使用和管理精神科病历记录必须在医生和患者的共同授权下使用,不能被未授权的第三方获取和使用。
精神科病历记录的管理应当建立完善的机制和流程,包括病历书写、病历审核、病历归档等环节的管理。
精神科病历记录的修改和删除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且必须注明修改和删除的原因和时间。
精神科病历记录的使用和管理必须符合医学伦理和保密要求,严禁泄露患者个人信息和病历内容。
五、病历记录的质量控制和评估精神科病历记录的质量控制应当建立完善的机制和流程,包括病历书写规范、病历审核和质量检查等环节的控制。
精神病人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精神病人管理,提高精神卫生服务水平,保障精神病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精神病人及其监护人、医疗机构、社区(村)等单位。
第三条精神病人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保障精神病人合法权益;(二)科学规范,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三)保密原则,保护精神病人隐私;(四)方便查询,提高档案利用率。
二、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医疗机构、社区(村)等单位应明确专人负责精神病人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医疗机构职责:(一)对精神病人进行诊断、治疗,建立精神病人档案;(二)定期对精神病人档案进行更新、维护;(三)按照规定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送精神病人相关信息;(四)对精神病人档案进行保密,防止泄露。
第六条社区(村)等单位职责:(一)协助医疗机构做好精神病人登记、上报工作;(二)负责精神病人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三)对精神病人进行关爱、帮扶,及时了解精神病人病情变化;(四)保护精神病人隐私,防止泄露。
三、档案内容第七条精神病人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方式等;(二)诊断信息:诊断结果、诊断日期、诊断依据等;(三)治疗信息:治疗方案、用药情况、治疗效果等;(四)病情变化信息:病情发展、复发情况等;(五)社会关系信息:监护人、家属、朋友等;(六)其他相关信息:如鉴定结论、法律文书等。
四、档案管理流程第八条精神病人档案管理流程如下:(一)登记:医疗机构对精神病人进行诊断后,填写《精神病人登记表》,并收集相关资料。
(二)整理:社区(村)等单位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三)保管:将整理好的档案资料按照规定进行分类、编号、归档。
(四)更新:医疗机构和社区(村)等单位应定期对精神病人档案进行更新、维护。
(五)查询:精神病人及其监护人、医疗机构、社区(村)等单位等需要查询档案时,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重性精神疾病-健康档案版
注明:任何一个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都要建立居民建立档案,将居民健康档案的信息录入鹰海系统后,将居民档案放到重性精神疾病档案里面归档存放。
要先有以下一套完整的档案表格,之后再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相关的管理工作,并填写表格相应的内容。
备注:一份完整的重性精神疾病档案包括:(目前暂时要求1~6项,7~10项暂时还未要求)。
1.居民健康档案封面;2.个人基本信息表;3.体检表;4.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5.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和随访信息补充表;6.随访表;7.接诊记录(此表供居民复诊接受咨询或医疗卫生服务时使用,以便即时更新居民的信息,以此达到一种动态管理的方式,即为一份动态记录的档案);8.会诊记录表;9.双向转诊单;10.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为居民建档的同时并发放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以便往后复诊或接受医疗卫生服务时,提供信息卡,调出健康档案,更新相关档案信息)。
个人基本信息表姓名:编号□□□-□□□□□1.本表用于居民首次建立健康档案时填写。
如果居民的个人信息有所变动,可在原条目处修改,并注明修改时间。
2.性别:按照国标分为未知的性别、男、女及未说明的性别。
3.出生日期:根据居民身份证的出生日期,按照年(4位)、月(2位)、日(2位)顺序填写,如19490101。
4.工作单位:应填写目前所在工作单位的全称。
离退休者填写最后工作单位的全称;下岗待业或无工作经历者须具体注明。
5.联系人姓名:填写与建档对象关系紧密的亲友姓名。
6.民族:少数民族应填写全称,如彝族、回族等。
7.血型:在前一个“□”内填写与ABO血型对应编号的数字;在后一个“□”内填写是否为“RH阴性”对应编号的数字。
8.文化程度:指截至建档时间,本人接受国内外教育所取得的最高学历或现有水平所相当的学历。
9.药物过敏史:表中药物过敏主要列出青霉素、磺胺或者链霉素过敏,如有其他药物过敏,请在其他栏中写明名称,可以多选。
10.既往史:包括疾病史、手术史、外伤史和输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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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委托单位 提供的材料 : 定委托单位介绍信 、 鉴 委托 书、 协 议书及鉴定登记表 ; 身份证 、 发票复印件 ; 鉴定人病史 、 被 病历及
相关材料 ; 案件相关 的说 明 、 查 、 调 审讯 、 询问等材料 ; 鉴定人 被 书写的 日 、 记 信件等材料 ; 、 邻居 同事 、 领导等的证明材料。 () 2鉴定单位 产生的材料 : 医学报告单 ( 各类 包括 : 智力测验
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
文章编 号:0 5 6 3 (0 0 — 19 0 10 — 0 3 2 1 )8 0 4 — 2 1
S IT C F R A IND V L P E T&E O O Y C— E HI O M TO E E O M N N CN M
21年 0 1
第 2卷 1
报告单 、C 一 0报告单 、 F MT报告单 、 SL9 BD 脑电图报告单 、 头颅 C T
() 1委托个人提供的材料 : 鉴定登记表 ; 身份证复印件 ; 被鉴 定人病史 、 病历及相关 材料 ;中华人 民共和 国残疾人证 申请表》 《
一
式三份 ;中华人 民共和 国残疾评定表》 《 一式三份。 () 2 鉴定单位产生 的材料 : 各类 医学报告单 ( 包括 : 智力测验
鉴定人在鉴定过程 中书写的材料。
我院采用一事一卷 、 一人一卷 的组卷方式 , 司法局要求排 按
32 组卷归档 . 我院采用一事 一卷 、 一人一卷 的组卷方式 , 管期限为定期 保 3 , O年 以流水号编人医院年度业务档案 中。
列顺序组卷 , 保管期限为永久保存, 以流水号编入医院年度业务档案
1 归档材料 . I
我院采用一事一卷 、 一人一卷 的组卷方式 , 保管期 限为永久 保存, 以流水号编入医院年度业务档案中。
3 残疾 鉴定 档案 的收 集整 理
残疾鉴定一般受个人委托 ,对 疑有精神障碍 的当事人 或参 与人的精神状态及其法律能力 ,进行精 神状态检查 、诊断 的过 程 。一般应用 于办理残疾证 、 低保证等残疾人保障。
一
( ) 托单位提供 的材料 : 1委 鉴定委 托书 、 协议 书及鉴 定登记 表; 身份证 、 发票 复印件 ; 被鉴定人 病史 、 病历及相关 材料 ; 案情 相关 的说 明材 料 ; 被鉴 定人 书写 的 日记 、 信件 等材料 ; 居 、 邻 同 事、 领导等的证 明材料 。 () 2 鉴定单位产生的材料 : 各类 医学报告单 ( 包括 : 智力测验 报告单 、C 一 0报告单 、 电图报告单 、 SL 9 脑 头颅 C T报告单 等 )鉴 ; 定 检查记录单 ; 定报告正 、 鉴 副本 ; 定底稿 ; 鉴 鉴定讨论记 录 ; 被
关键词 : 精神 疾病鉴 定; 鉴定档案 ; 档案整理 ; 归档 中图分类号 : 2 2 G 7 文献标识码 : A
鉴定业 务档案是鉴定人从事业 务活动的真实 记录 ,是 国家
析 、 断的过程 。一般应 用于办理房产 、 嘱和民事案件等。 诊 遗
21 归档材料 .
的宝 贵财富 ,更是促进 司法鉴定 事业 健康有序发展 的重要环节 之一 , 具有重要 的参 考价值 。其 中保管 、 整理好鉴定业 务档案是 鉴定机构 的重要任务 。绍兴市第七人 民医院( 以下简称我 院) 作
为一 家三级乙等精神病专科 医院 , 17 从 9 8年开始开展精 神病司 法鉴 定工作 ,0 8年 9月浙 江省司法 厅批 准我 院成立精神病 司 20 法鉴定所 , 开展 了以精神病 为主的司法鉴定 、 医学鉴定 和残 疾鉴 定, 积累下 了大量档案 资料。笔者通过整理这些鉴定 档案 , 对于 这些档案 的归档范围 、 组卷方 式、 应注意 的问题及操作规程有 了
第8 期
收稿 日期 :0 10 —1 2 1- 1 8
精 神 疾 病 鉴 定 档 案 的 整 理 与 归 档
阮 芳
( 绍兴 市第七人 民医院 , 浙江绍兴 , 10 0 32 0 )
摘
要 :精神 疾病 的鉴 定是精神病专科 医院一项重要 的医疗业务。阐述 了司法鉴定档
案、 医学鉴定档案、 残疾鉴定档案的收集整理 , 出了在档案整理 时通 常要 注意的 问题。 指
报告单等 )鉴定检查记 录单 ; ; 鉴定报告正 、 副本 ; 鉴定底稿 ; 鉴定
讨论记 录 ; 鉴定人 在鉴定过 程 中书写 的材料 ; 被 鉴定 审批 表 ; 鉴 定报 告送 达回证 ; 鉴定过程摄像或录音刻 录的光盘等 。
1 组卷归档 . 2
报告单 、C 一 0报告 单 、 电图报告 单 、 SL9 脑 头颅 C T报告单 等 )鉴 ; 定检查记 录单 ; 鉴定报告 正 、 副本 ; 鉴定底稿 ; 定讨 论记 录 ; 鉴 被
19 4
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
文章编号 :0 5 6 3 (0 10 — 10 0 10 — 0 3 2 1 )8 0 5— 4
S I E HIF R A IND V L P E T&E O O Y C- C O M TO E E O M N T N CN M
中。
2 医学鉴定档案的收集整理
医学 鉴定 一般受个人或单位 委托 ,对疑有精神 障碍 的当事 人或参与 人的精 神状态及其法 律能力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行精神 状态检 查 、 分
4 在档案整理时通常要注意的问题
() 1案卷名称的要求 : 一般要 求案卷名称 由姓名+ 由+ 案 鉴定
种类 组成 , 例如 : 于xx 姓名 ) 么案件的精 神病司法鉴定 ( 关 x( 什 或
鉴定人在鉴定过程中书写的材料 。 22 组卷归档 .
些 自己的体会 , 现总结出来供大家探讨 。
1 司 法鉴 定档 案 的收集 整理
司法鉴定一般受 司法机关委托 , 对疑有精神障碍的诉讼 当事 人或诉讼参与人的精神状态及其法律能力 , 进行精神状态检查 、 分
析、 诊断 、 断的过程 _。一般应用于刑事案件 和民事案件 。 判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