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建发[2012]22号关于加快我市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推广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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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建筑节能与可再⽣能源利⽤通⽤规范建筑节能与可再⽣能源利⽤通⽤规范(征求意见稿)⽬录1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2基本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3新建建筑节能设计.................................................................错误!未定义书签。

3.1⼀般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建筑和围护结构..............................................................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暖通空调.......................................................................... 错误!未定义书签。

3.4给排⽔、电⽓及燃⽓...................................................... 错误!未定义书签。

4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诊断、设计与评估.................................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般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住建意见】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的实施意见

【住建意见】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的实施意见

【住建意见】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的实施意见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新型建筑工业化是以构件预制化生产、装配式施工为生产方式,以设计标准化、构件部品化、施工机械化为特征,能够整合设计、生产、施工等整个产业链,实现建筑产品节能、环保、全生命周期价值最大化的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建筑生产方式,是前沿制造技术与建筑产业深度融合的时尚工业。

为加快推进我市新型建筑工业化,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打造时尚建筑业,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的意见》(浙政办发〔2012〕15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151号)等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一)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

要注重企业和市场培育,加快制订土地、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的激励政策,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提高实施主体的积极性。

通过政府引导、市场主导,逐步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并加强监管,保障施工质量和居住安全。

(二)坚持建筑工业化与建筑业转型升级相结合。

分阶段、分步骤解决设计模数化和材料部品化,逐步形成适应本市特点的装配式建筑体系,稳步提高建筑单体的预制装配率。

建立适应建筑工业化要求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方式,提高建筑业管理水平和工程建设效率,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

(三)坚持示范带动与计划推进相结合。

先在局部进行装配式住宅生产方式试点,时机成熟后在一定区域内推广。

政府推动的大型居住社区和保障性住房要率先采用装配式住宅,切实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二、总体目标(一)2016-2017年(试点示范期)。

制定土地、规划、金融、财政和税收等方面的配套鼓励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建筑工业化开发、设计、施工、监理和构配件生产等企业的发展。

建立政府、高校、企业“三位一体”的合作平台,通过产学研配套等方式研究制订预制构件和建筑部品设计生产标准、新型工业化建筑设计规范、施工工艺和技术规范等,同时着手研究建立适应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关于进一步改进服务提高效能的六条意见

关于进一步改进服务提高效能的六条意见

《关于进一步改进服务提高效能的六条意见》一、推进建设工程项目联审联批工作。

各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建设工程项目模块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的通知》(威政办发〔2013〕61号)和《威海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项目模块化审批流程施工许可阶段实施细则的通知》(威建发〔2013〕93号)、《威海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项目模块化审批流程竣工验收阶段实施细则的通知》(威建发〔2013〕94号)精神,同步开展建设工程项目模块化审批工作,实现市区一体,整体推进。

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阶段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提供本阶段所需资料,由建设主管部门牵头统一受理,抄告相关部门同步审批、限时办结。

要推行建设工程项目审批事项的网上审批,实现网上咨询、网上申报、网上办理、网上投诉、网上查询,实现审批信息的即时共享。

二、取消5类外地建设企业进威备案事项。

给予外地建设类企业与本地企业同等待遇,取消外地建筑业企业(含装饰装修)进威施工备案,外地房地产开发企业进威备案,外地勘察、设计企业进威备案,外地市政园林绿化企业进威备案,外地监理招标代理企业进威备案。

各市、区建设主管部门不得对外地企业设立审批性备案和借用备案名义收取费用,不得强行扣押外地备案企业和人员的相关证照资料,不得要求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等。

同时,创新监管方式,把工作重心转变为“淡化前置管理、重视事中和事后监管”。

三、简化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程序。

全面推行告知性备案,对已取得省级备案证的产品不再进行备案检测。

持有《山东省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证明》、《山东省建设新技术新产品推广证书》和《山东省新型墙材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应用认定证书》(以下简称省级备案证)其中之一的,资料齐全后直接换发《威海市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证》。

同时,规范管理环节,对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实行市级统一管理,各市、区建设主管部门不得另行办理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制造业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制造业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制造业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威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6.16•【字号】威政发〔2018〕16号•【施行日期】2018.06.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制造业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威政发〔2018〕16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综保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和《〈中国制造2025〉山东省行动纲要》,推动新旧动能转换,进一步提高我市制造业的总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现就加快制造业强市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产业强市、工业带动、突破发展服务业战略,以打造“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为总抓手,实施制造业发展“百千万”工程,按照龙头企业、产业园区、综合平台和产业基金四位一体的发展模式,推进区域联动和产业跨界融合,坚持优化存量与扩大增量并重、内生发展与招商引资结合,培育“四新”经济,促进“四化”发展,建立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推动制造业实现质量、效率和动力变革,努力培植一批百亿级骨干企业,打造一批千亿级产业集群,建设万亿级制造业强市。

(二)发展目标。

到2022年,制造业总体规模大幅提升,协同创新体系更加完善,智能制造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基本形成区域布局合理、产业结构优化、质量效益良好的新型产业体系,初步建成“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

1.工业总体实力明显提升。

到2022年,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速8%左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万亿元,培育千亿级制造业产业集群6个,培育省级以上单项冠军企业30家、主营业务收入过百亿元企业6家,其中千亿元企业1家。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威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12.08•【字号】威政发〔2014〕33号•【施行日期】2014.1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威政发〔2014〕33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深入推进建筑节能,促进城乡建设转型升级,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绿色建筑行动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3〕10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生态立市,将推进绿色建筑发展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政府引导、示范带动、市场运作、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积极推广先进高效的绿色建筑技术和产品,进一步降低能源消耗,提高建筑品质,改善人居环境,实现生态、生产、生活“三生”共融,推动城乡建设走上绿色、循环、低碳的科学发展轨道。

二、主要目标1.新建建筑。

到“十二五”末,城镇新建建筑强制性节能标准执行率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均达到100%,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十三五”期间,全面执行居住建筑节能75%、公共建筑节能65%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2.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十二五”期间,基本完成具备改造价值的城镇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50万平方米以上,县级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要率先完成节能改造。

到“十三五”末,全面完成具备改造价值的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3.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到“十二五”末,新建住宅建筑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全部推广应用太阳能光热,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装机容量5兆瓦以上,城镇应用可再生能源的新建建筑达到60%以上。

4.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威海市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威海市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威海市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威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0.01•【字号】威政办发[2010]89号•【施行日期】2010.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威海市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威政办发〔2010〕89号)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市城乡建设委、财政局拟定的《威海市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十月一日威海市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市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要求,国家从2007年起全面启动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2008年3月,我市被住房城乡建设部确定为全国第一批供热计量改造示范城市。

为保证国家和省下达的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的完成,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科〔2008〕9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城市供热节能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8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节能改造模式和融资方式,完善供热计量及节能机制,深化供热体制改革,切实降低建筑能耗,确保完成建筑节能“十一五”工作任务,为顺利推进“十二五”建筑节能工作奠定基础。

(二)任务目标。

到2010年底,全市要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156.87万平方米,威海市区完成117.5万平方米,其中市直完成54.26万平方米,环翠区完成9.9万平方米,高区完成19.09万平方米,经区完成34.25万平方米;荣成市完成22.1万平方米,文登市完成5.12万平方米,乳山市完成12.15万平方米。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的通知-威政办发[2013]42号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的通知-威政办发[2013]42号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的通知正文:----------------------------------------------------------------------------------------------------------------------------------------------------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的通知(威政办发〔2013〕42号)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提高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提升住宅小区品质和服务功能,实现我市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实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以下简称《意见书》)是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的用地方式、规划设计、开发建设单位资质等级、项目开竣工时间及建设周期、住宅性能认定、保障性住房建设、配套绿化建设、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提出的书面意见,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建设的依据。

二、市城乡建设委负责环翠区、高区、经区和工业新区范围内《意见书》的管理工作,荣成、文登、乳山三市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各自辖区《意见书》的管理工作。

三、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划拨前,应由城乡建设部门出具该宗土地的《意见书》,作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的条件。

四、发展改革、规划、城乡建设部门应按照《意见书》规定,对项目建设单位报批的开发项目申请报告、规划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进行严格审查,相关资料与《意见书》内容不符的,不予办理项目核准、规划、开工等相关手续。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人民政府2012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人民政府2012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人民政府2012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威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4.19•【字号】威政办发[2012]21号•【施行日期】2012.04.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人民政府2012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威政办发〔2012〕21号)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威海市人民政府2012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九日威海市人民政府2012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根据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市政府确定2012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完成项目29个,其中新制定项目17个,修订项目12个。

具体项目如下:一、新制定项目(17个)(一)威海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完成时间:第二季度)(二)威海市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办法(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完成时间:第二季度)(三)威海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行政责任追究办法(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完成时间:第二季度)(四)威海市区建筑物外立面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完成时间:第二季度)(五)威海市区城市公厕管理规定(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完成时间:第二季度)(六)威海市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完成时间:第三季度)(七)威海市促进散装水泥发展规定(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完成时间:第二季度)(八)威海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海域使用权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完成时间:第二季度)(九)威海市渔业生产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责任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完成时间:第二季度)(十)威海市海岸带巡查执法工作暂行规定(责任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完成时间:第二季度)(十一)威海市休闲渔业船舶管理实施办法(责任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完成时间:第二季度)(十二)威海市沙滩保护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完成时间:第三季度)(十三)威海市水产苗种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完成时间:第三季度)(十四)威海市养殖用海征收征用补偿暂行办法(责任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完成时间:第四季度)(十五)威海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完成时间:第四季度)(十六)威海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实施办法(责任单位:市档案局;完成时间:第二季度)(十七)威海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贸易办;完成时间:第四季度)二、修订项目(12个)(一)威海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规则(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完成时间:第二季度)(二)威海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完成时间:第三季度)(三)威海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完成时间:第二季度)(四)威海市城市污水排放管理规定(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完成时间:第三季度)(五)威海市城市供水管理规定(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完成时间:第三季度)(六)威海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完成时间:第三季度)(七)威海市村民委员会罢免案处理办法(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完成时间:第二季度)(八)威海市市区城镇非农业人口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暂行规定(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完成时间:第四季度)(九)威海市节约能源办法(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完成时间:第四季度)(十)威海市电力设施保护办法(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完成时间:第二季度)(十一)威海市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完成时间:第四季度)(十二)威海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适用区划(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完成时间:第二季度)。

日照推行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

日照推行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
[ 2 】 四川省 建筑科学研 究院. J GJ / T1 4 —2 0 0 4混 凝 土 小 型 空 心 砌 块 建 筑技术规程[ s ] . 北 京 中 国 建筑 工 业 出版 社 , 2 0 0 4
大孔轻集料砌块施工时严格按 照施工工艺组织施 工, 确 保 了工程 施工 的质 量、 进度 、 经济及安全 文 明指 标达到较高要求 , 取得 了良好 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与 混凝 土加气块 、 混凝土 空心砌块相 比 , 无论是 性能 ,
4 结 语
构造支模的工艺作 法。 节省 了工期并节约了支模材料 ,
经估算降低工程造价 1 1 . 7元 / m 。 4 ) 布置管线方便。 砌块在 芯孔 内直接穿水 电管线 ,
避免水 电管线在墙体 内剔凿。O
参 考 文献
[ 1 ] 中国建筑科 学研 究院建筑工程材 料及制品研究所 , 国家 建筑材 料 工业 局标准 化研究所 . GB1 5 2 2 9 -2 0 0 2轻集料混凝 土小型空心砌 块[ S ] . 北京: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 2 0 0 2 .
术具有与建筑 同寿命 、 安全可靠 、 施工 方便等优 点, 是对 传统建筑保温设计和施工方法的一 次重 大变革 。 据 介绍 , 推 广应用一体 化技术是 日照市生态 建市 的重要 内容。该通知要求 , 各级政 府投资建 设的办公、 学校 、 医院、 博 物馆 、 科技馆 、 体 育馆 等公共建筑项 目和
则 每平 方 米减 少恒 载 最小 达 0 . 3 6 k N / m , 有利结构 受
力。 由于 荷载减少 , 地 震作 用减 轻 , 结构 的断面 及配筋
得到减小 , 经 估算降低工程造价 1 0元 / m 。 2 ) 表面平整 , 安装后整体性好。 砌块 的粘结剂具有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09年部门节能目标任务的通知-威政发[2009]49号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09年部门节能目标任务的通知-威政发[2009]49号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09年部门节能目标任务的通知正文:----------------------------------------------------------------------------------------------------------------------------------------------------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09年部门节能目标任务的通知(威政发〔2009〕49号)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确保完成全市2009年万元GDP能耗降低5.72%的目标,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09年部门节能目标任务的通知》(鲁政字〔2009〕155号)、《威海市人民政府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威政发〔2008〕59号)精神,市政府确定,在对各市区、开发区、工业新区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的基础上,建立部门节能目标责任制,分解节能任务,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双目标”责任考核。

现就有关事项作如下通知:一、充分认识建立部门节能目标责任制的重要性“十一五”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加快推进技术进步,不断完善机制建设,节能降耗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08年,全市万元GDP能耗0.81吨标准煤,同比降低7.02%,实现了“十一五”总体目标进度的60%。

但节能降耗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一是产业结构性矛盾突出。

2008年,我市三次产业比例7.43:61.14:31.43,第二产业比例高于全省平均水平4.14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例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97个百分点。

二是能耗总量增长过快。

2008年,全市能耗总量1424.33万吨标准煤,与2005年相比,年均增长9 %,高于全省8.2%的平均增速,节能降耗压力增大。

三是节能基础工作较薄弱。

部分单位对节能工作认识不到位,统计、监测、计量等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吉林省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吉林省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吉林省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4.01•【字号】吉政办发[2013]13号•【施行日期】2013.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吉林省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3〕13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吉林省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4月1日吉林省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绿色建筑是在建筑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民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十一五”以来,我省推进绿色建筑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新建居住建筑从2008年开始执行节能65%设计标准,地级城市(含延吉市)设计与施工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始终保持在99%以上;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实现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累计改造面积9378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进一步扩大,采用热泵技术供暖(制冷)建筑590万平方米,太阳能光热一体化建筑1650万平方米;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省级能耗监测平台初步建立,完成1834栋建筑能耗信息统计工作;绿色建筑评价工作开始启动,完成设计评价标识12项、示范面积139万平方米。

但也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主要是:城乡建设增长模式粗放,建筑建造和使用过程中能源资源消耗高、利用效率低,二氧化碳排放逐年增高;管理体制和机制不够健全,经济支持政策仍不完善;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重规模轻效率、重建设轻管理、重速度轻质量,建筑使用寿命远低于设计使用年限。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威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7.02•【字号】威政发[2012]24号•【施行日期】2012.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威政发〔2012〕24号)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1〕47号)精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威海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十一五”时期,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2.01%,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削减了22.91%和11.57%,全面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也为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加快推进蓝色经济区和高端产业聚集区建设、建设现代化幸福威海的关键时期。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我市能源需求仍将呈刚性增长趋势,污染减排压力持续增大,资源环境约束进一步增强,节能减排形势更加严峻,任务十分艰巨,特别是我市节能减排工作还存在思想认识、责任落实、监管措施不够到位和激励约束机制不够健全、能力建设相对滞后等问题。

这些问题如不能有效解决,将严重影响我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

对此,各级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全局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把节能减排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硬任务,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硬举措,作为考核全市各级干部的硬指标,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关于加快我市建筑节能与结构 一体化技术推广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快我市建筑节能与结构 一体化技术推广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快我市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推广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快我市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推广工作的意见东建发?2021?2号关于印发《关于大力推进我市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推广工作的意见》的通告各县区(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关于加快我市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推广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四日关于加快我市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推广工作的意见为确保我市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建筑工程的整体寿命,促进建筑节能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我市低碳生态示范城市建设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快我市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推广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实行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的关键意义“十五”和“十一五”以来,在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的大力促进下,我市节能环保建筑获得了快速发展,外墙外保温技术获得了广泛应用,对于提升建筑功能、增加能源消耗充分发挥了关键促进作用。

但随着时间的流逝,也暴露出了显著的弊端:一就是外墙外保温围护结构与建筑主体相同寿命,目前我市使用的技术与国内外技术发展水平基本一致,其理论寿命只有25年左右,离高于建筑物主体50年左右的设计寿命,预计2021年-2025年期间,我市将存有60%左右的节能型住宅外墙外保温工程步入维修期,届时将产生大量的资金消耗和资源浪费,给政府、业主、开发商、物业管理等利益主体导致沈重的历史包袱,极容易引起社会矛盾和纠纷;二就是传统外墙外保与温技术含量相对较低,产品生产和施工工艺相对简单,在给推广应用工作带来了便利的同时,产品质量和施工质量往往难以保证,极易造成各种质量安全隐患,严重的甚至会产生火灾等安全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

相比传统的外墙外保温技术,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不仅能有效解决保温体系与建筑主体同寿命问题,而且在抗震、安全等性能方面也得到了加强,能同时满足建筑、防火等要求,是建筑节能发展的方向,符合我市低碳生态示范城市建设发展理念和战略规划要求。

威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建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物改造装修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建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物改造装修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建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物改造装修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威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5.13•【字号】威政发[2008]24号•【施行日期】2008.05.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威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建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物改造装修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威政发〔2008〕24号)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市建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房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物改造装修管理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物改造装修管理的意见(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二OO八年五月四日)目前,市区个别单位和个人违法违规擅自将综合楼或办公楼改建为住宅,或将住宅由大户型改造为小户型等,改变了建筑物原批准的使用性质,不仅破坏了城市规划,给城市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带来了很大压力,而且改造后的建筑物达不到技术规范要求,带来了许多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和社会问题。

对此,必须严格管理,存在问题的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

为进一步加强对建筑物(包括构筑物,下同)改造、装修活动的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公共安全,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建筑法》、《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强建筑物改造装修规划管理。

本意见所称改造装修,是指为使建筑物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和使用要求,使用建筑材料对建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改造、修饰处理的建筑活动,不包括已确权给个人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

建筑物改造装修原则上不得改变其使用性质;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的,须在不违反规划的前提下,经规划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建筑物改造装修后的使用性质应与土地用途一致。

改造装修后建筑物的使用性质与土地原批准用途不一致的,须在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土地变更手续,并按规定补缴土地出让金。

装配式建筑的内涵 国内外装配式建筑的发展历程与趋势

装配式建筑的内涵 国内外装配式建筑的发展历程与趋势

装配式建筑的内涵、国内外装配式建筑的发展历程与趋势(1)内涵装配式建筑是指用预制的构件在现场装配而成的建筑从结构形式来说,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木结构都可以称为装配式建筑,是工业化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种建筑的优点是建造速度快,受气候条件制约小,既可节约劳动力又可提高建筑质量,用通俗的话形容,就是像造汽车那样造房子。

装配式建筑是转变城市建设模式、有降低建筑能耗、推进工业化的重要载体。

联合国经济委员会对工业化的定义■生产过程的连续性。

房屋建造的全过程联结为完整的一体化产业链。

■生产物的标准化。

设计的标准化,建筑部品、构配件的通用化和系列化。

■生产过程的集成化。

是指建筑技术、部品与建造工艺、工法的系统集成。

■工程高度组织化。

科学管理方法把建造全过程组织起来■生产的机械化。

是指减少现场人工作业,实现构件生产工厂化、施工建造机械化。

《工业化建筑评价标准》:2016年1月1日实施采用以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和信息化管理等为主要特征的工业化生产方式建造的建筑。

(基本条件)。

为什么要编制这个标准1.国务院、住建部对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

2.全国30多个省、自治区、市纷纷出台了指导意见和鼓励措施。

3.设计、构件生产、施工、装备制造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响应,建设了一大批装配式建筑试点,初步形成了“政府推动、企业参与、产业化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

迫切需要建立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工业化建筑评价体系,制订并实施统一、规范的评价标准。

首次明确了“预制率”和“装配率”的定义。

预制率:工业化建筑室外地坪以上的主体结构和围护结构中,预制构件部分的混凝土用量占对应构件混凝土总用量的体积比。

预制率是衡量主体结构和外围护结构采用预制构件的比率, 经测算,如果低于20%的预制率,基本上与传统现浇结构的生产方式没有区别,也不可能成为工业化建筑。

预制构件类型包括:外承重墙、内承重墙、柱、梁、楼板、外挂墙板、楼梯、空调板、阳台、女儿墙等结构构件。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绿色建筑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绿色建筑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绿色建筑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公布日期】2012.10.17•【字号】市建发[2012]202号•【施行日期】2012.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绿色建筑工作的通知(市建发[2012]202号)各区、县建设、财政、住房保障局,五区一港两基地、纺织城发展办、大兴新区规划建设、财政、住房保障局,各建设(开发)、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及物业管理单位: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快速健康发展,加快转变建设行业发展方式,根据省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绿色建筑工作的通知》(陕财办建〔2012〕2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推进全市绿色建筑工作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推进绿色建筑的重要意义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发展绿色建筑,能够全面提升城乡建设发展质量和效益,有效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能够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理念,为人们提供健康、舒适、安全的居住、工作和活动空间,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能够全面集成建筑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及环境保护等多种技术,极大带动建筑技术革新,直接推动建筑生产方式的重大变革,促进建筑产业优化转型升级,拉动节能环保建材、新能源应用、节能服务等相关产业发展,特别是发展低碳经济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生态城市的迫切需要。

全市建设、财政、房管及建设领域各主体单位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的理念,以提高建筑质量和品质、营造舒适宜居环境为出发点,以新建单体建筑推广和城市新区集中推广为着力点,高度认识推进绿色建筑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为共同推动绿色建筑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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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我市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推广
工作的意见
威建发[2012]22号
各市、区城乡建设局,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建筑节能工作深入健康发展,确保我市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积极发展应用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的通知》(鲁建节科字[2011]26号)等法规、文件,现就加快我市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推广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行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的重要意义
多年以来,各种外墙外保温技术在我市得到了广泛应用,为提高建筑保温隔热性能,促进我市建设领域节能环保工作做出了重大贡献。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也暴露出了明显的弱点:一是外墙外保温层与外墙主体结构不同寿命。

保温层理论寿命只有25年左右,远低于正常建筑物主体50年的设计寿命;二是外墙外保温与结构二次施工,增加了施工环节,提高了施工难度,保温施工质量难以保证,造成开裂渗漏等质量通病;三是目前外保温材料多为易燃材料,难以保证建筑物的防火性能;四是外保温层自身强度相对较低,在结构上难于适应外墙装饰材料的设计变化要求,影响建筑物造型美观。

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是指集保温隔热功能与围护结构功能于一体,墙体不需另行采取单独的保温措施即可满足现行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节能技术。

该技术具有与建筑同寿命、安全可靠、施工方便等优点,是对传统建筑保温设计和施工方法的一次重大变革。

推广应用一体化技术,是有效解决上述外墙外保温工程质量通病和消防安全问题的重要举措,符合国家节能减排发展形势和产业政策,对于提高我市建筑节能工作水平、促进建设领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加快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在我市的推广应用步伐
(一)推广的时限和范围: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发展应用一体化技术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推进。

经研究决定,自2012年4月1日起,在威海市各市区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建筑工程全面推广使用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

2013年1月1日起,在威海市各市区城市规划区内所有50米以上的新建高层建筑中必须使用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

(二)推广的重点技术:CL结构体系、FS外模板现浇混凝土复合保温体系、非承重墙砌块自保温体系等技术已经具备批量使用条件,结合因地制宜原则,确定上述技术作为我市重点推广技术。

随着产品和技术进一步发展和引进,将定期公布先进适用的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

(三)加强鼓励措施: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的应用纳入我市建设管理程序,对于积极采用并取得明显效果的项目,将在质量评优、勘察设计评优、绿色建筑认定、节能示范工程评定及申报上级科技节能奖励、新型墙
材示范项目奖励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

必须应用而不应用的项目,不得通过各类建设工程审查和验收。

(四)加快发展本地技术和产业: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是新型的建筑节能技术,目前各地均处于起步阶段,鼓励和促进我市相关技术和产业的发展,抢占制高点,是节能产业升级提速,促进技术创新的重要战略。

各地要结合自身资源优势、技术经济条件、建筑结构特点等,抓住机遇,制定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合理确定最适合发展、最具应用前景的一体化主导技术。

三、强化过程监管,落实责任,确保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应用工程质量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一体化技术产品生产、施工、检测等环节的过程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依据《山东省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产品认定条件》有关要求,对一体化技术产品进行专项认定,未获得专项认定的不得作为一体化技术产品应用于民用建筑工程。

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要依据一体化技术相关标准规范,增加节能与结构一体化应用专项设计和审查,确保设计质量和水平;施工单位要制定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加强施工组织管理,避免出现质量通病;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严格执行材料见证取样制度,认真查验专项认定证书及组成材料的品种、型号、型式检验报告等,确保入场施工的材料符合设计文件和一体化技术要求;工程质监机构要明确见证取样范围,加强施工现场监管,提高一体化技术应用效
果和工程质量。

四、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确保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应用扎实推进
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应用的宣传工作,要积极利用各种宣传载体,采取丰富多样的宣传形式,抓好国家节能宣传周等时机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活动。

大力宣传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应用的特点和好处,及时展示新产品、新技术研究成果,提高广大居民和开发、施工等单位的认识,为推广应用工作创造良好的群众基础和舆论氛围。

同时对一体化技术的推广应用中的经验做法要及时做好总结工作。

市建委将针对开发、设计、施工、质监、监理等单位的从业人员,组织开展相关标准宣贯、岗位技术培训等活动,提高其专业应用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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