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2001(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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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2001年4月自考国际私法试题(有答案)解析

全国2001年4月自考国际私法试题(有答案)解析

2001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私法试题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对于国际私法的性质问题,在我国占主导地位的观点认为国际私法(A、既是国际法,也是国内法B、主要是国内法,也有国际法因素C、是国际法D、是国内法2、自法则区别说产生以来,最早以当事人的本国法作为属人法的是(A、1756年《巴伐利亚法典》B、1794年《普鲁士法典》C、1804年《法国民法典》D、1900年《德国民法典》3、在我国,自西汉到明末,对外国人基本上采取(A、特权制度B、排外制度C、平等待遇制度D、全理待遇制度4、“婚姻之权利,依当事人各该本国法”,这是一条(A、单边冲突规范B、双边冲突规范C、重叠性冲突规范D、选择性冲突规范5、最早提出识别问题的是(A、胡伯和巴丁B、卡恩和里斯C、胡伯和里斯D、卡恩和巴丁6、自1878年福果案后,法国判例确定了(A、反致制度B、识别制度C、公共秩序制度D、先决问题制度7、在国际私法中被称为“安全阀”制度的是(A、反致制度B、识别制度C、公共秩序制度D、先决问题制度8、依我国司法解释的规定,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活动,如依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而依我国法律为有民事能力,则其民事行为能力的准据法应是(A、我国法律B、外国人的本国法C、外国人的住所地法D、外国人的惯常居住地9、解放初期,我国对于外国人在华企业国籍的认定,依照(A、复合标准说B、实际控制说C、法人住所地说D、法人设立人国籍说10、对于本人与代理人的关系,首选应适用(A、本人的属人法B、代理人的属人法C、意思自治原则D、最密切联系原则11、关于行使票据上权利的行为方式和登记行为方式,一般只适用(A、法院地法B、行为地法C、物之所在地法D、当事人属人法12、关于破产管理的法律适用,一般认为应适用(A、物之所在地法B、当事人属人法C、破产宣告国法D、意思自治原则13、《世界版权公约》规定,作品的保护期一般不得少于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A、15年B、25年C、35年D、50年14、最早在立法中明确规定当事人意思自治作为确定合同准据法首要原则的法律是(A、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B、1865年的《意大利民法典》C、1896年的《德国民法施行法》D、1898年的《日本法例》15、“合同自体法”学说认为,合同首选适用(A、合同缔结地法律B、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C、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D、合同当事人双方约定的法律16、《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只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并且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一,即(A、双方当事人都是缔约国国民,或营业地都在缔约国境内B、双方当事人住所都在缔约国境内,或营业地都在缔约国境内C、双方当事人的惯常居所在缔约国境内,或合同在缔约国境内缔结D、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都在缔约国境内,或根据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17、国际金融组织和其成员国之间的贷款协议一般适用(A、该组织的有关规定B、该成员国的有关法律C、双方当事人自主选择的法律D、与协议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18、在下列海运保险条款中,保险人责任范围最小的是(A、综合险B、一切险C、水渍险D、平安险19、侵权行为自体法主要是指(A、当事人双方自主选择的法律B、与案件有密切联系的法律C、对受害人最为有利的法律D、侵权行为实施地或结果发生地的法律20、依《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规定的精神,在一个单一的航空运输中,如果一个旅客受到三次损害,则他得到的最高赔偿额是(A、62500法郎B、125000法郎C、250000法郎D、375000法郎21、我国民法通则第148条规定,扶养适用(A、与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B、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C、与扶养人和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D、与扶养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22、领事婚姻,通常适用于(A、领事官员与驻在国公民结婚B、本国侨民与驻在国公民结婚C、本国侨民与本国侨民结婚D、领事官员与本国侨民结婚23、我国法律对涉外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采用了(A、分割制B、单一制C、法院地法制度D、遗产所在地法制度24、法定继承的准据法也适用于(A、遗嘱方式B、立嘱能力C、遗嘱的解释D、遗嘱的实质有效性25、在无人继承财产的归属问题处理上,最早提出继承权主义的学者是(A、萨维尼B、斯托雷C、莫里斯D、杜摩兰26、在当今国际社会,调整外国人民事诉讼地位的一般原则是(A、国民待遇原则B、最惠国待遇原则C、不歧视待遇原则D、普遍优惠待遇原则27、在国际民事诉讼中,“原告就被告”原则,属于(A、专属管辖B、协议管辖C、普通管辖D、合并管辖28、我国在批准加入1965年海牙《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的决定中,指定的中央机关是(A、司法部B、公安部C、外交部D、民政部29、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从属于(A、联合国B、世界贸易组织C、国际商会D、世界银行30、我国在加入《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时所作的保留之一是(A、反致保留B、互惠保留C、侵权范围保留D、公共秩序保留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选项中有二至五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国际私法02任务0001答案(供参考)

国际私法02任务0001答案(供参考)

02任务_0001试卷总分:100 测试时间:60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一、单项选择题(共20 道试题,共40 分。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82条规定:“有双重或者()国籍的外国人,以其有住所或者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A. 无B. 多重C. 相同D. 不同2. 在物权关系上,主张动产和不动产一律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始于()。

A. 13世纪B. 17世纪C. 18世纪D. 19世纪3. 对外国法人的承认,我国采取()。

A. 一般认许制B. 特别认许制C. 相互认许制D. 分别认许制4. 日本女子穗子为美国在菲律宾某公司职员,与中国西安市男子张军在东京结婚。

婚后感情失和,张军遂在西安市起诉离婚。

该案适用()。

A. 中国法律B. 日本法律C. 美国法律D. 菲律宾法律5. 《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对反致制度的规定是()。

A. 排除反致、排除转致B. 排除反致、允许转致C. 允许反致、允许转致D. 允许反致、排除转致6. 提出动产三分说的学者是()。

A. 巴托鲁斯B. 萨维尼C. 戴西D. 库克7. 涉外继承中,对死者的遗产不分动产和不动产,也不论财产位于何国,其继承都适用一个统一的冲突规范,从而导致适用同一准据法,这种确定涉外继承准据法的方法在国际私法上称之为()。

A. 单一制B. 区别制C. 分割制D. 联合财产制8. 当事人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其中一个是内国国籍,这种情况下国籍的确定方法是()。

A. 以当事人最后取得的国籍为其国籍B. 以当事人住所地国家的国籍为其国籍C. 由法院确定当事人的国籍D. 以内国国籍为其国籍9.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

A. 行为地法B. 船舶所有人国籍国法C. 船旗国法D. 船舶所在地法10. 美国甲公司、日本乙公司、中国丙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合资设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该企业()。

国际私法01任务0001答案解析

国际私法01任务0001答案解析

01任务_0001试卷总分:100 测试时间:60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一、单项选择题(共 20 道试题,共 40 分。

)1. 国旗国法是指()。

A. 发生涉外民事纠纷的船舶所悬挂的旗帜所属国家的法律。

B. 发生涉外民事纠纷的使馆人员其使馆悬挂旗帜所属国家的法律。

C. 发生涉外民事纠纷的无国籍人自行选择的旗帜所属国家的法律。

D. 发生涉外民事纠纷的外国人所共同选择的旗帜所属国家的法律。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78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关系的案件时,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八章的规定来确定应适用的实体法。

”这条规定表明,我国()。

A. 采用反致B. 不采用反致C. 采用转致D. 采用循环反致3. 当冲突规范所援引的外国法的内容依照法律规定的方法仍不能查明时,我国法院通常的做法是()。

A. 驳回起诉B. 适用我国法律C. 适用本应适用的外国法相近似或相类似的其他国家的法律D. 适用一般法理4. ()是国际私法的核心规范。

A. 冲突规范B. 统一实体规范C. 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D.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和国际商事仲裁程序规范5. 国际私法对反致问题进行研究并逐渐形成一种制度,始于()。

A. 鲍富莱蒙离婚案B. 贝科克诉杰克逊侵权案C. 福果继承案D. 特鲁弗特继承案6.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这是()。

A. 单边冲突规范B. 双边冲突规范C. 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D. 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7.甲国法院审理某一涉外民事案件,根据甲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乙国法,而根据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丙国法,根据丙国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甲国法,甲国法院适用甲国的实体法审结案件,这在国际私法上称为()。

A. 反致B. 转致C. 间接反致D. 循环反致8. 国际私法主要解决()。

武汉大学考研真题国际私法(一 )2001

武汉大学考研真题国际私法(一 )2001

武汉大学2001年国际私法考研试题一、名词解释1、international conflict of laws2、renvoi3、legal district4、fundamental breach of contract5、documentary collection6、doctrine of arbitration clause autonomy二、简答题1、国际私法的渊源有哪几种?我国对这些渊源的态度如何?2、简述准据法的概念和特点。

3、试述《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在我国的运用。

4、简述1958年《纽约公约》规定的拒绝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理由。

三、论述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私法示范法》谈谈你对我国国际私法立法体系的看法。

四、案例分析(结合下文介绍的事实,回答下列问题)原告A与被告B同为香港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

1986年3月,被告B与广州市某公司C 签订了合作经营广州华丽宫大酒店合同。

为筹措合作经营的资金,被告与原告于1986年9月5日在香港1签订贷款协议,约定:(1)、由原告贷款780万港元给被告,贷款期限为5年;(2)、被告在5年内分9期还本付息,第一期还本付息日为第一次提款日后的第一年的次日,此后每6个月还本付息一次,每次偿还贷款总额的1/9及利息;(3)、利息以365天为1年计,每月底结付一次,未付的自动转入本金以复利计外,另加收罚息,罚息为欠息的20%;(4)、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香港分行港元优惠率加1%计;(5)、原告按贷款总额收取0.5%的开办费;(6)、贷款协议适用香港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合同订立后,原告向被告收取了开办费3.9万港元。

被告于当月分三次向原告共提取了贷款780万港元。

从1986年10月2日起至1987年2 月27日止,被告向原告共偿还利息169537.39港元。

至1991年4月30日止,被告欠原告到期贷。

国际私法(单选题,多选题,案例分析,都已按字母顺序排列).

国际私法(单选题,多选题,案例分析,都已按字母顺序排列).

《国际私法》一、单项选择题1. 19世纪前,国际私法调整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仅有的方法是( A )。

A. 冲突法调整 B. 实体法调整 C. 国际公约调整 D. 程序法调整2、19世纪以前,国际私法的主要表现形式是( C )。

A. 成文法B. 判例法C. 学说法D. 成文法与学说法并存3. 1985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法律适用公约》适用于( A )。

A. 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B. 具有不同国籍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C. 住所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D. 管理中心所在地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法A1. A国汽车制造商甲将其产品出口到B国,B国公民乙从代销商丙处购得一部汽车,汽车设计缺陷致乙受伤。

乙以甲违约提起诉讼,B国法院根据该国法律认为此问题属于侵权,而非违约,遂决定适用有关侵权的法律规定。

法院此行为属于( A )。

A. 识别 B. 司法协助 C. 法律援助 D. 法律规避2. 艾力1930生于泰国,在马来西亚有住所。

1987年,艾力到美国定居,1998年获得美国国籍。

1999年艾力来华投资。

2001年3月,艾力因病在华死亡。

艾力没有子女,其父母已先于艾力死亡。

艾力死亡前未立遗嘱处分其遗产。

艾力在华遗产应适用( A )法律处理。

A. 中国 B. 美国 C. 泰国 D. 马来西亚B1. 把遗产视为一个整体,不区分动产和不动产,在涉外继承关系中统一适用单一的被继承人属人法的原则是( B )。

A. 遗产所在地法 B. 同一制 C. 合并制 D. 分割制2.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驰名商标( D )。

A. 非经法定程序不受保护B. 国家之间签订协议后给予保护C. 所有人申请保护后给予保护D. 自动获得保护3.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应提供给该公约缔约方的国民( B )。

A. 最惠国待遇 B. 国民待遇 C. 不歧视待遇 D. 普遍优惠待遇4. 《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规定,对于录音制品制作者给予的保护期最低为不短于( B )。

国际私法试题及答案1

国际私法试题及答案1

国际私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每小题1分,共10分)1.在我国,( D )不能作为国际私法的渊源。

A.《联合销售合同公约》B.《民法通则》C.经国家明示或默示承认的国际惯例D.学说2. “涉外结婚的实质要件,适用婚姻举行地法”,这是一条( B )冲突规范。

A.单边B.双边C.重叠性D.选择性3. 国际私法上引起对法律规避问题开始深入研究的案件是( B )。

A.贝科克小姐诉杰克逊案B.鲍富莱蒙案C.安里斯案 D.福果案4. 定居英国的美籍法国裔当事人路易在华要求与中国女子章某某结婚,我国法院应( A )。

A.适用中国法B.适用英国法C.适用法国法D.对该中国女子适用中国法,对路易适用美国法5. 甲国人威廉因生活困难在我国法院起诉要求其定居中国的儿子彼得尽赡养义务。

根据我国相应规定,受诉法院应适用( A )处理此案。

A.与威廉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B.与彼得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C.易于使威廉获得扶养的法律D.父子协商选择的法律6. 定居B国的A国女子因和她的中国丈夫感情不合而在中国法院起诉离婚。

丈夫认为两人感情并非确已破裂,不同意离婚。

关于两人离婚实质要件的问题,我国法院适用( A )解决。

A.中国法律B.A国法C.B国法D.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7. 我国《民法通则》第146条规定,对于涉外侵权行为,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C)A.应当适用当事人本国法或者住所地法B.必须适用当事人本国法或者住所地法C. 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或者住所地法D.不能适用当事人本国法或者住所地法8. 在国际商事仲裁的国际立法中,目前最重要的一个多条约当属由联合国1958年通过的()A.《关于承认仲裁条款的日内瓦议定书》B.《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日内瓦公约》C.《华盛顿公约》D.《纽约公约》9. 1.国际私法主要解决(D )A、区际法律冲突B、时际法律冲突C、人际法律冲突D、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冲突10..对外国法人,我国以其( D )为标准确定其国籍:A.法人住所地B.法人管理中心所在地C.法人主要营业所所在地D.法人注册登记地二、多项选择(每小题2分,共20分。

国际私法综合部分2001(答案)

国际私法综合部分2001(答案)

国际私法综合部分2001一、名词解释。

(每小题3分,共15分:1.准据法[解答] 准据法是国际私法特有的一个法律概念,它是指按照冲突规范的指定而援用来确定涉外民事关系当事人实体的权利和义务的特定实体法。

准据法有两个特点:(1)准据法是按照冲突规范的指定所援用的法律;(2)准据法是能够确定当事人具体权利义务的实体法。

2。

属人法[解答] 属人法是双边规范中的系属公式之一,是指以法律关系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居所作为连结点的系属公式,主要用于解决有关人的能力、身份、婚姻家庭和财产继承等方面的法律冲突问题。

属人法在实践中有两种不同的主要原则一是本国法原则;二是住所地法原则。

3.法律冲突[解答] 法律冲突亦称“法律抵触”,是指在涉外民事关系中,由于其涉外因素导致有关国家的不同法律在效力上的抵触,一个涉外民事关必然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有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个问题作了不同的规定,而且都主张对该法律关系行使管辖权,在这种情况下,就产生了该适用哪国法律的问题。

4.连接点[解答] 冲突规范由“范国”和“系属”组成;“连接点”是“系属”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指把特定的民事关系或法律问题和某国法律连结起来的纽带或标志,又称“连结因素”。

冲突规范的“系属”就是由“连结点”加上其导向的法律所组成的。

5.虚假冲突[解答]虚假冲突是和真实冲突相对的一种法律冲突,指与案件有关的几个法域的法律虽然规定不同,但实际上只有一个法域的法律在案件中具有利益的一种情况。

[评述] 国际私法综合课当中的名词解释,多考查的是国际私法学中的特殊概念。

具体内容在参考教材上都有,作答并不因难,考生只要复习全面即可、像一些非常重要的专有名词,综合课中一考再考,考生应重点掌握,如准据法、轻致、反致、属人法、物之所在地法、冲突规范、连结点、系属、公共秩序保留等。

[解答参考资料] 赵相林主编《国际私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1997年版。

二、判断正误。

(每小题2分,共10分)1.冲突法上的识别,其目的在于准确确定准据法。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国际私法》形考任务1-5题库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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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一(1)一、单项选择题(共20道试题,共40分。

)1.国旗国法是指()。

A.发生涉外民事纠纷的船舶所悬挂的旗帜所属国家的法律。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78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关系的案件时,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八章的规定来确定应适用的实体法。

"这条规定表明,我国()OB.不采用反致3.当冲突规范所援引的外国法的内容依照法律规定的方法仍不能查明时,我国法院通常的做法是()oB.适用我国法律4.()是国际私法的核心规范。

A.冲突规范5.国际私法对反致问题进行研究并逐渐形成一种制度,始于()。

C.福果继承案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这是()。

A.单边冲突规范7.甲国法院审理某一涉外民事案件,根据甲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乙国法,而根据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丙国法,根据丙国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甲国法,甲国法院适用甲国的实体法审结案件,这在国际私法上称为()。

C.间接反致8.国际私法主要解决()。

D.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冲突9.《民事诉讼法》第262条规定:“外国法院请求协助的事项有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执行・”这一规定属于()。

B.公共秩序保留10.识别的对象是()。

A.客观事实11.冲突规范由()组成。

C.范围系属12.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确定属人法的分歧起源于()。

C.《法国民法典》13.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如果我国法律和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对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没有相应的规定时,法院可以()。

国际私法单选、多选题大全(含全部答案)

国际私法单选、多选题大全(含全部答案)

1、国际私法理论上反对反致的理由包括()。

答案(ABCD)【1】A:采用反致有损内国国家主权B:采用反致有悖于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C:采用反致就是否定本国冲突规范D:采用反致会给法院工作带来诸多不便2、识别的依据是国际私法学者争论不休的问题.依何种法律进行识别,学者们的主张主要有()。

答案(ABCD)A:依法院地法识别B:依准据法识别C:用分析法学和比较法的方法识别D:按不同的情况依据不同的法律进行识别3、对夫妻财产关系法律冲突,各国采用的冲突规则主要有()。

答案(ABC)A:意思自治原则B:属人法C:最密切联系的法律D:婚姻登记地法4、广义的反致包括()。

答案(BCD)A:循环反致B:间接反致C:狭义反致D:转致5、仲裁机构受理仲裁案件,要审查()答案(ABCD)A:当事人之间是否有仲裁协议B:仲裁协议是否有效C:仲裁事项是否属于仲裁协议规定的范围D:诉讼时效是否已超过6、国际技术转让合同适用的法律有()。

答案(ABD)A:许可人住所地法B:被许可人住所地法C:许可人国籍国法D:当事人选择的法律7、一国法院解决涉外失踪宣告和涉外死亡宣告案件时必须解决的问题有()。

答案(CD)A:当事人国籍问题B:当事人住所问题C:案件管辖权问题D:法律适用问题8、实践中,外国法不能查明时的解决方法包括().答案(ABD)A:以法院地法代替应适用的外国法B:类推适用内国法C: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D:适用一般法理E:适用与外国法相近似的法律9、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一方当事人向外国法院起诉,而另一方当事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的,()。

答案(BD)A:先受理案件的国家的法院取得管辖权,后受理案件的国家的法院应通知当事人撤诉B:两国法院均可受理案件C:外国法院先受理案件并作出判决、裁定,我国法院后受理并判决后,由外国法院申请或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应予准许D:外国法院先受理案件并作出判决、裁定,我国法院后受理并判决后,由外国法院申请或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不予准许。

国际私法2001(答案)

国际私法2001(答案)

国际私法2001一、筒答题(请写清题号,在答题纸上作答。

每题8分,共40分1.简述本地法说的思想基础。

【参考答案】(1)本地法说是美国学者库克在1942年出版的《冲突法的逻辑与法律基础》一书中提出并且系统论证的。

该学说的思想基础是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时候总要适用自己的国内法。

如果该案中有根据外国法产生的权利,可以把这种权利转化为国内法产生的权利予以承认,即把该外国法“并入”到国内法中去。

根据这个原则,法院不是使外国法产生的权利具有法律效力,而是使得根据本国法产生的权利具有法律效力。

(2)这种理论与“国际礼让说”不同,它主张既不适用外国法,也不承认根据外国法产生的权利,实际上是对外国法采取的一种否认的态度。

(3)从理论上看,库克有两方面的贡献:一是彻底批判了既得权说;而是在研究方法上,主张不要从哲学家或者理论学家的逻辑推理中去获取应当适用的冲突规则,而应当通过考查,总结法院在处理法律冲突的时候实际是怎样做出来的,来得出应当适用的规则。

某一法律选择之所以正确,并不在于它符合某种“固有”的原则,而是在于它代表了过去的司法态度,因此,也就可以预示将来可以怎么做。

【参考资料】赵相林著:《国际私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版。

2.简述单边冲突规范与双边冲突规范的区别和联系。

【参考答案】(1)区别:第一,连接点不同。

单边冲突规范的连接点是明确的,即它指向适用外国法的时候就不能适用内国法,或者指向适用内国法的时候就不能适用外国法,因此,它常常含有附属条件的指定。

这种冲突规范适用起来比较直截了当。

双边冲突规范中的连接点是抽象的连接点。

它往往以一个抽象的地点为标志。

适用这种冲突规范,还必须结合具体的案情来推定适用内国法还是外国法。

第二,双边冲突规范具有普遍适应性,比较完备。

适用起来也很灵活。

而单边冲突规范一般只是规定某一特殊问题应当适用什么法律,因此常常留下立法缺口。

(2)单边冲突规范与双边冲突规范的联系。

韩国2001年国际私法立法概况

韩国2001年国际私法立法概况

韩国2001年国际私法立法概况【摘要】2001年,韩国颁布了《韩国国际私法典》,这一立法旨在规范涉外民事关系,保障公民权益。

该法典主要内容包括适用范围、国际管辖权、法律选择、协议自由等方面的规定,极大地提升了韩国在国际私法领域的立法水平。

此举对于促进国际贸易、加强国际法律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在此之后,韩国国际私法立法不断修订与发展,为韩国法律体系的完善与健全奠定了基础。

展望未来,随着国际交往的日益频繁,韩国国际私法立法势必会朝着更加开放、规范、透明的方向不断前进,为国际合作提供更完善的法律保障。

【关键词】韩国、2001年、国际私法、立法、引言、背景介绍、立法目的、正文、韩国国际私法典、颁布、主要内容、影响与意义、修订与发展、立法未来走向、结论、总结回顾、展望未来。

1. 引言1.1 背景介绍韩国2001年国际私法立法的背景介绍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历史背景:韩国在20世纪90年代末至21世纪初迅速发展,国际交往日益频繁。

旧有的国际私法体系已无法满足国际社会不断增长的法律需求,因此需要对国际私法进行全面立法和改革。

2. 国际合作与交流: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推进,韩国与各国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日益密切。

为了更好地应对跨国事务和国际争端,韩国需要建立一套现代化的国际私法体系。

3. 法律体系建设:国际私法作为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国际间的法律关系和国际社会的正常运转。

为了建设更加完善的法律体系,韩国有必要对国际私法进行立法。

4. 国际法制比对:与其他国家相比,韩国国际私法立法的进程相对滞后。

为了与国际现代法律体系接轨,提高韩国国际私法的实际可操作性和适应能力,制定《韩国国际私法典》势在必行。

1.2 立法目的韩国2001年颁布的《韩国国际私法典》是为了适应不断发展的国际社会和国际交往形势,统一并完善国内外私法,为韩国公民在国际私法领域提供更加明确和全面的法律保障。

该法的立法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规范韩国公民与外国人之间的民事关系,保障相关主体在跨国交往中的合法权益;统一和规范国际私法领域的相关规定,弥补韩国在该领域的法律空白和滞后;促进国际交往和经济合作的发展,为跨国企业和个人提供更加便利和稳定的法律环境;提高韩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声誉,增强国际社会对韩国法律体系的认可和尊重。

国际私法(1)答案

国际私法(1)答案

国际私法试卷一.单项选择(每题2分共10分)1.A2.B3.D4.A5.C二. 多项选择(每题4分共20分)1.BCD2.CD3.BC4.ABC5.BC三. 材料分析(20分)答:(1)本案涉及的问题是国际私法领域里的外国法查明问题;(2)目前国际社会解决外国法无法查明的问题主要有以下方法:①直接适用内国法;②推定外国法与内国法相同因而适用内国法;③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④适用与本应适用的外国法律相似的法律;⑤适用一般法学原理;⑥辅助连结说。

(3)我国对外国法的查明的方法有:①由当事人提供②如该外国与我国有司法协助协议的,由对方中央句法机关依照司法协助协议的规定,负责提供③由我国驻该外国大使馆或领事馆负责提供④由该外国驻中国的大使馆或领事馆负责提供⑤由中外法学专家提供。

四. 简答题(每题6分共30分)1. 答:狭义的反致:直接反致(一级反致、单一反致),指对于某一涉外民事案件法院按照自己的冲突规范本应适用外国法,而该外国法中的冲突规范却指定应适用法院地法,法院结果适用了法院地国的实体法。

广义的反致:直接反致(同上)转致(指对于某一涉外民事案件,甲国法院按照自己的冲突规范本应适用乙国法,而乙的冲突规范指定适用丙国法,甲国法院因此适用了丙国实体法)间接反致(指对于某一涉外民事案件,甲国法院依自己的冲突规范应适用乙国法,依乙国的冲突规范又应适用丙国法,而依丙国的冲突规范却应适用甲国法,甲国法院因此适用自己的实体法作为准据法)2.答:(1)法律约束境内臣民,没有域外效力。

(2)臣民是居住于境内的人,不管时间长短。

(3)主权国家之所以适用外国法,是出于礼让(国际私法性质的原则)。

3. 答: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7条和第268条的规定,我国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应符合下列条件:(1)该外国判决已经生效;(2)该判决作出国与我国存在条约或互惠关系;(3)该外国判决不得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

国际私法2001

国际私法2001

国际私法2001一、将下列法律术语翻译成中文,并做出简明扼要的解释(15分)1.Francescakis【参考答案】即“弗朗西斯卡基斯”。

是希腊著名的国际私法学家,在1958年发表的《反致理论与国际私法的体系冲突》一文中首次提出了“直接适用的法律”的概念。

2.Variable point of contact【参考答案】连接点。

它是冲突规范中借以确定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应当适用什么法律的根据,是冲突规范中据以连接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与其应当适用某国法律的基础,通过它把冲突规范的“范围”和调整该范围的某一特定国家的实体规范连接起来。

3.Locus regit actum【参考答案】场所支配行为。

是14世纪意太利“法则区别说”的代表人物巴托鲁斯提出来的。

他认为,法律行为应当由行为地法来决定。

4.Universalism—internationalism school【参考答案】即普遍主义一国际主义学派。

该学派的代表人物是德国的萨维尼、齐特尔曼等。

该学派认为国际法分为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两个平行的法律部门。

国际私法也是国际法。

5.ADR【参考答案】即“选择争议解决方式”,ADR是通过诉讼和仲裁以外的方法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的各种程序的总称。

ADR的主要表现形式是:(一)双方当事人的协商谈判。

这是由争议双方自行解决他们之间争议的最为常见的办法。

其特点是没有第三者的介入,而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自行解决争议。

(二)由双方当事人共同选择的第三者调解。

这种方式的特点就是有与双方无厉害关系的第三者参与争议的解决。

但是无论是当事人自行达成的和解协议,还是调解人提出的解决问题的方案,对争议双方均无法律上的约束力。

(三)模拟法庭。

它是当事人之间安排的一种自愿的、私下进行的、非正规解决问题争议的方式。

编:《国际私法新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版。

二、请详细回答下列问题l.请论述合同自体法与台同准据法的关系(10分)2.请就国际商事仲裁的司法监督问题陈述自己的意见。

2001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私法试题

2001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私法试题

题号 ⼀⼆三四五六七 题分 15 10 8 10 15 18 24 ⼀、填空题(每空1分,共15分) 1.国际私法所称“含有外国因素”,实际上也包括“()”的意思。

2.对英国国际私法作出重⼤贡献,并且以⾃⼰的既得权说标志着国际私法新⾥程碑的是⽜津⼤学法学院教授()。

3.“侵犯⾏为的损害赔偿,适⽤侵权⾏为地法”这条冲突规范就类型⽽⾔属于()。

4.在外国法能查明时,⼤多数国家直接适⽤()。

5.西⽅发达国家多主张,法⼈以其()作为其住所。

6.在解决物权的法律冲突时,各国普遍适⽤()。

7.破产程序的法律适⽤,⼀般依(),即破产宣告国法。

8.实践中,国际私法⽴法与司法实践⼤多采⽤()来确定双务合同的最密切联系地。

9.根据1929年《华沙公约》规定,国际航空运输合同的诉讼时效为()年。

10.在国际货款协议中,()属于国际协定,⼀般不规定法律适⽤问题,有关争议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11.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我国公司与外国⼈结婚,适⽤()法律。

12.在国际民事诉讼中,当事⼈申请诉讼保全,通常应在()向法院提出。

13.我国在加⼊《国外送达公约》与《域外取证公约》时,均指定我国()作为中央机关和有权接收外国通过领事途径转递的⽂书的机关。

14.多数国家的民事诉讼法规定,承认与执⾏外国法院判决的法律依据是()。

15.关于本⼈与第三⼈之间有关代理⼈的代理权的存续与范围及代理⼈进⾏代理活动的效⼒,1978年《代理法律适⽤公约》规定,⼀般应适⽤()法。

⼆、单项选择题(在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个正确答案,并将其号码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每⼩题1分,共10分) 1、关于国际私法的称谓,英、美等国⼀般称之为() A、国际私法 B、冲突法 C、民法施⾏法 D、法律适⽤法 2、在国际私法的渊源中,()是最主要的渊源 A、国内成⽂法 B、国内判例 C、国际条约 D、国际惯例 3、我国对外国法⼈在中国设⽴常设代表机构,采取的是() A、特别认许程序 B、概括认许程序 C、⼀般认许程序 D、分别认许程序 4、关于被代理⼈与代理⼈关系的准据法,德国规定,在当事⼈未选择合同准据法时,适⽤() A、代理关系成⽴地法 B、代理⼈代理⾏为地法 C、代理⼈住所地法 D、代理合同的重⼼地法 5、关于著作权的法律适⽤,《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规定应适⽤() A、作品⾸次发表地国法 B、被请求保护国法 C、当事⼈属⼈法 D、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 6、现有⽇、美两国的两家公司联合来华投资,与我国⼀家公司签订了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完整版)国际私法课后习题部分答案

(完整版)国际私法课后习题部分答案
5)船舶碰撞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发生在公海上的船舶碰撞,适用法院地法;同一国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
6)共同海损理算适用理算地法
7)海事赔偿责任限制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地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海商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申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1)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这也是我国关于国际合同法使用的首要原则。它包括:
①关于法律选择的方式,对于当事人选择法律的方式,我国要求双方协商必须是一致的和明示的,拒绝承认默示选择法律的方式。
②选择的时间,对于这个问题,我国法律同样没有明确规定,但在实践中,我国允许当事人双方从订立合同时起,直至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以前,当事人可以随时协议选择所应适用的法律。如果到开庭时,协商不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按最密切联系原则来确立合同的准据法。
②互惠原则
15、如何理解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其法律效力应由谁来如何认定?P444
所谓的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是指一项有效的仲裁协议对有关当事人和机构的作用或约束力。其效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有效的仲裁协议是有个仲裁机构行使仲裁管辖权的重要依据
②仲裁协议排除了法院对该争议案件的管辖权
③仲裁协议是保证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前提
(2)根据国际私法规范来确定准据法的过程:
a、通过识别,来确定应予适用的冲突规范、连接点和可能的准据法
b、解决可能出现的准据法确定中的几个特殊问题
c、公共秩序保留等基本制度的制约
主要问题:①区际法律冲突和准据法的确定②时际法律冲突规范与准据法的确定③人际法律冲突与准据法的确定④先解决问题及其准据法确定
如果到开庭时协商不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按最密切联系原则来确立合的准据法当事人选择的法律可以是中国法或外关于法律选择的空间范围以及准据法的范围法但当事人选择的法律必须是实体法不包括其冲突规范和程序法最密切联系原则最密切联系原则是我国涉外合同法律适用原则中的意思自治原则的补充即规定如当事人未选择合同所适用的法律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在通常情况下是根据特征性履行人民法院按照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所应适用的法律则而确立的但是实际情况往往要比上述情况复杂得多

国际私法第二章国际私法的主体试题及参考答案

国际私法第二章国际私法的主体试题及参考答案

国际私法第二章国际私法的主体试题及参考答案单项选择题:1、中国公民陆某2001年通过其在甲国的亲戚代为申请甲国国籍,2002年获甲国批准。

2004年5月陆某在中国因违法行为被刑事拘留。

此时,陆某提出他是甲国公民,要求我有关部门通知甲国驻华领事。

经查,根据甲国法律陆某持有的甲国护照真实有效;陆某本人到案发时从未离开中国,也从未申请退出中国国籍。

根据中国国籍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项判断是正确的?A.陆某仍是中国人B.陆某是中国境内的外国人C.陆某是中国法律承认的具有双重国籍的人D.陆某的国籍状态不确定正确答案:A2、高某出生在甲国,其父亲是乙国人,母亲是丙、丁双重国籍人,假设对原始国籍的获得,甲丙两国采取纯粹的出生地主义,乙丁两国都采取纯粹的双系血统主义。

此时,根据有关国际法规则和国际实践,对于高某此时国籍状况,下列何种表述是正确的?A.高某可能拥有甲乙丙丁四国的国籍B.高某仅可能拥有甲乙丙三国的国籍C.高某仅可能拥有甲乙丁三国的国籍D.高某仅可能拥有甲乙两国的国籍正确答案:C3、甲具有美国国籍,在加拿大有其原始住所。

现甲在英国及中国均有住所。

甲家人常住英国,甲为生意常年往返于中国和英国。

甲在中国住所居住期间,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而诉至中国法院。

依中国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法院应以何地为甲的住所?A.甲的原始住所,即在加拿大国的住所B.甲常住地的住所,即在英国的住所C.与产生该纠纷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即在中国的住所D.同时以其英国和中国的住所为住所正确答案:C4、差别待遇作为给予外国人的一种特殊待遇,在国际法上的适用是有着严格的限制条件的,以下哪种情形是为国际法所禁止的差别待遇?()A.基于地理的原因给予的差别待遇B.基于宗教的原因给予的差别待遇C.基于历史的原因给予的差别待遇D.基于民族的原因给予的差别待遇正确答案:B5、在甲国登记的法人A,其章程中规定的住所地在乙国,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在丙国。

现在中国法院审理涉及法人A在中国业务的案件。

《国际私法》(答案)

《国际私法》(答案)

“开放专科”期末考试法律专业国际私法试题(卷答案)一、填空题.双重反致.属人法.法人登记地.《保护工业产权地巴黎公约》.意思自治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营业地.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旗国法.受理案件地法院所在地法.仲裁申请二、单项选择题..........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三、多项选择题.....四、名词解释题.准据法:指按照冲突规范地指引而援用地确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地特定实体法..既得权说:英国法学家戴西所创立.该学说认为英国法院从不执行外国法,如果说有时执行外国法,那么所执行地不是外国法本身,而是依据外国法取得地权利.这一理论自身包含着很大地矛盾.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同意把他们之间将来可能发生地或已经发生地争议交储仲裁地书面协议..区别制:也称分割制,即主张在涉外继承案件中,将死者地遗产区分为动产和不动产,分别适用不同地准据法,动产适用被继承人地属人法,不动产适用物之所在地法.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五、简答题.外国法地查明方法主要有哪三种?我国如何规定?答:①当事人举证证明,法官无依职权调查地义务,如法官已经知道地外国法,也可直接认定.②法官依职权查明,当事人无须举证.③法官依职权调查,但当事人亦负有协助义务.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我国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地意见中规定对于应适用地外国法,可通过下列途径查明:①当事人提供;②由与我国订有司法互助协定地缔约对方地中央机关提供;③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提供;④由该国驻我国使馆提供;⑤由中外法律专家提供.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物之所在地法地适用范围如何?答:物之所在地法主要适用于:①动产与不动产地区分;②物权客体地范围;③物权地种类和内容;④物权地取得、转移、变更和消灭.有主张区别依法律行为而变动地依事实行为而变动而分别定其准据法地.⑤物权地保护方法.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我国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作了哪几项保留?试简单说明.答:()关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书面形式地保留.依据公约地规定,销售合同无须以书面订立或书面证明,在形式方面也不受任何其他条件地限制.该条规定与我国在年核准公约时适用地《涉外经济合同法》地规定不一致,该法要求涉外经济合同必须采用书面方式订立.因此,我国在核准公约时对此进行了保留.尽管我国现在合同法已允许涉外合同采用口头形式,但在中国没有撤销有关地保留前,该保留仍然有效,即仍应采用书面形式.()我国对依据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公约》地规定提出了保留.这是因为《公约》地这一规定限制了缔约国有关国内法地适用,并易使《公约》地适用产生不确定性.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六、论述题:论述我国国际私法地渊源.答:我国国际私法地渊源主要包括:①国内立法.国际私法所包括地规定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地规范、冲突规范和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都可见于国内立法之中.②国内判例.我国不承认我国国内判例具有法律拘束力,不承认我国国内判例是国际私法地渊源.但是,我国承认英美法系国家地判例是法地渊源.因而国内判例也是我国国际私法地一个渊源.③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我国《民法通则》第条规定我国缔结或参加地国际条约同现行国内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地,适用国际条约地规定.中国法律和参加或缔结地国际条约中没有规定地,可以适用国际惯例.这表明,我国国际私法地渊源包括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我国现已加入和接受了与国际私法有关地主许多国际条约.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七、案例分析题案情:,男,现年周岁,是中国公民.,女,现年周岁,美国公民.与在我国婚姻登记机关要求登记结婚,并且都具备了我国有关规定要求持有地各种证件.试析:我国婚姻登记机关是否应准予他们登记结婚,为什么?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答:我国婚姻登记机关不应允许与登记结婚.因为我国《民法通则》条规定,本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应适用婚姻缔结地法.本案中,、二人在我国境内结婚,则应适用我国法律地规定.而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地法定结婚年龄分别为周岁和周岁.本案中女方年仅周岁,不符合我国规定,尚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所以,、二人不能结婚.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案情:国某公司与我国一公司订立了购买我国某种商品地货物买卖合同.该合同在国该公司所在地谈判并订立.合同履行后国公司在我国法院就所购商品质量问题提起诉讼.合同中无法律选择条款,双方也没有进行协议选择适用于合同地法律.问:应该怎样确定本案地法律适用问题.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答:在本案中,当事人没有选择处理合同争议地法律.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与《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未订立法律适用条款,或在争议发生后,未能就法律适用达成一致协议地,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国家地法律.我国人民法院按照最密切联系原则主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按下列情况适用法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合同订立时卖方营业所在地地法律.如果合同是在买方营业所在地谈判订立地,或者合同主要是依买方确定地条件并应买方发布招标订立地,或者合同明确规定卖方须在买方营业所所在地履行交货义务地,则适用合同订立时买方营业所所在地地法律.因此案中合同在买方营业所所在地国谈判订立,所以应适用国地有关法律处理该合同纠纷.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安徽电大芜湖分校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法律专业国际私法试题(卷答案)填空题:.涉外. 巴托鲁斯.冲突规范 .反致.代理法律适用公约.物之所在地法.合同地准据法 .与被抚养人有密切联系地.同等地.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二、单项选择题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三、多项选择题四、名词解释:.国际私法:是以涉外民事关系为调整对象,以法律适用为核心内容,有确定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解决法律冲突地冲突规范、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地统一实体规范和解决涉外民事纷争地国际民事诉讼程序和国际商事仲裁程序规范组成地一个独立地法律部门.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法律关系本座说:世纪德国法学家萨维尼所创立.他从一种普遍主义地观点出发,认为应适用地法律,是各该涉外民事关系依其本身性质有“本座”所在地地法律.他认为存在着一个相互交往地国家所组成地国际社会,各国地法律也形成了一种法律地共同体,而每一种法律关系依其性质总是与一定地域地法律相联系.他将涉外关系氛围“人”、“物”、“契约”、“程序”等几大类,分别找出它们地本座,根据本座去指导法律地选择.他地学说,对于推动冲突法典地建立,起了积极作用,但他地观点站在唯心主义立场上,是不科学地.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冲突规范:是指涉外民事关系应适用哪一国法律来调整地规范.:国际货物买卖中常用地价格条件.在此价格条件下,货物价格构成包括货物成本,运费和保险费.五、简答题.简述最惠国待遇地一般适用范围答:最惠国待遇适用范围通常根据两国之间地关系和经济情况加以确定.一般地适用范围包括:()国家之间地商品、支付和服务往来;()国家之间交通工具地通过;()彼此地公民和法人在对方定居、法律地位和经营活动;()彼此地外交代表团、领事代表团、商务代表团地特权和豁免;()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地保护.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简述重叠性冲突规范与选择性冲突规范地主要区别.答:①前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地连接点,要求必须同时适用或符合这两个或两个以上连接点指引地法律.而后者虽然也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连接点,但它只允许选择其中之一来确定应适用地法律.②前者是在适用上比较严格地冲突规范,而后者则在法律适用上比较宽松.③后者有有条件地选择性冲突规范与无条件地选择性冲突规范之分,而前者没有.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什么是国际商事仲裁?它与国际民事诉讼有何本质区别?答:国际商事仲裁是指在国际商事活动中,当事人依据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双方达成地仲裁协议,自愿将他们之间地争议交由常设仲裁机构或临时仲裁庭进行审理和裁决地一种争议解决方式.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虽然它与国际民事诉讼都是解决国际商事争议地方法,但二者有本质区别.国际民事诉讼具有强制性,而且有国家司法地性质.而国际商事仲裁具有任意和民间地性质.国际仲裁机构也只具有民间团体地性质,管辖权依赖于当事人达成地仲裁协议,没有任何强制地意义.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六、论述题试述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关于适用范围地主要规定.答:.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地当事人之间所订立地货物买卖合同.即货物买卖合同是否具有国际性,惟一地标准是当事人营业地必须在不同国家,至于国籍如何,则不予考虑,也就是说两个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地当事人,即使其国籍相同,他们所订立地合同也属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第条还对营业地地冲突作了规定,当事人如拥有一个以上地营业地,则采取与合同及合同地履行关系最密切地营业地为其营业地.公约排除了某些货物地买卖..公约第条规定不适用于下列六种货物买卖关系:()供私人和家庭使用地买卖合同;()以拍卖方式进行地买卖;()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进行地买卖;()股票、股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地买卖;()船舶或飞机地买卖;()电力地买卖..公约第条还规定,公约不适用于供应货物一方地义务是提供劳务或提供其他服务地合同.因为这两类合同不是以货物交易行为来实现,不具有货物买卖地特征,故亦非公约地适用范围.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七、案例分析题案情:某国地公民与我国公司签订一项买卖合同,地本国法规定公民年满二十岁为成年,取得完全行为能力,而订立合同时刚刚年满十九岁.试分析此案中存在什么性质地法律冲突?应如何解决?与我国公司签订地合同是否有效?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答: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年满十八岁地我国公民即为有完全行为能力人.而国规定需年满二十岁.因此此案产生了自然人行为能力地法律冲突.对于外国人地民事行为能力,依照我国规定,如果依其本国法无民事行为能力,而依我国法为有民事行为能力且其民事行为在我国领域所为,则应认为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所以此案中应被视为有完全地民事行为能力.因而,其所订立地合同有效.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案情:中国公民在国因病死亡且未立遗嘱.在中国留有一笔动产,在国则留有几处不动产.死亡前在国有固定住所.其亲属在中国法院因继承纠纷提起诉讼.问:此案应适用哪国法律为准据法?为什么?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答:本案应适用国法律为准据法.因为,未立遗嘱,也因属法定继承.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法定继承地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之时住所地法,而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此案中,死亡时住所地和不动产所在地匀在国,所以应适用国法律.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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