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融资政策文件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料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承销业务介绍一、产品定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包括CP和MTN等产品。
中期票据(MTN)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是交易商协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银行间市场推出的创新产品。
短期融资券(CP)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1年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最初由人民银行在2005年根据《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推出,2008年4月9日开始纳入《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管理,涉及的产品结构等要素没有明显变化。
短期融资券与中期票据对比:二、监管政策(一)注册要求1.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均需在交易商协会注册,且均需申请成为特别会员,相关中介机构应为一般会员。
2.注册额度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企业外部评级下降、改变注册额度、改换主承销商等均需重新注册,前次注册失效。
各债务融资产品待偿还余额合计(含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财务公司金融债等额度)不应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3.企业可同时注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协会对两种产品分别进行余额管理,即各产品的待偿还余额不超过各自注册额度。
4.前次注册未通过的企业,可在6个月后重新上报注册申请材料。
(二)滚动发行1.两次注册的间隔期要求:就发行人注册的每一种债务融资工具来说,前次注册额度内各期产品的最后兑付日期与下次注册额度内的首期产品发行日间隔至少应为45天。
2.两期产品的间隔期要求:对于发行人注册发行的各种债务融资工具中任何两期产品(可能均为CP或均为MTN,也可能是CP和MTN)的兑付日与发行日间隔至少为20天,即:发行日的选择应比兑付日提前20天以上或比兑付日靠后20天以上。
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办法》的通知
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工商银行•【公布日期】1999.06.16•【文号】工银发[1999]79号•【施行日期】1999.06.16•【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办法》的通知(1999年6月16日工银发[1999]79号)各一级分行、直属分行:为规范固定资产贷款行为,加强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总行制定了《中国工商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总行项目信贷部反映。
附: 中国工商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固定资产贷款行为,加强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明确借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商业银行法》、《合同法》、《担保法》、《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贷款,系指中国工商银行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新建、扩建、改造、开发、购置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本外币贷款。
第三条发放固定资产贷款应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遵循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原则,按照申请与受理,评估、审查与审批,发放与收回的程序,自主选项、独立评审、自担风险,实现信贷资产的良性循环,保证贷款的质量与效益。
第二章贷款对象与条件第四条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借款人),均可按照本办法规定申请固定资产贷款。
第五条借款人申请固定资产贷款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在工商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实行贷款证管理的地区,须持有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证;申请外汇固定资产贷款,须持有进口证明或登记文件。
2.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和工商银行贷款投向。
3.项目具有国家规定比例的资本金。
4.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项目,须持有批准文件。
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资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工银发[1994]155号
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资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 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资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1994年8月15日工银发〔1994〕15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长春、杭州金融管理干部学院:《中国工商银行资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已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实施。
实行资产风险管理,是我行向商业银行转变的一项重要改革,势在必行。
但由于这项改革既关系到银行内部机制的改革,又涉及到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所以实施本办法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必须循序渐进,分步推行。
在1994--1995年本办法的适应期内,各分行应将风险管理工作的重点放在大力推行抵押、担保贷款,建立健全贷款审批机制和严格控制非贷款资产风险等方面。
关于企业风险等级评定,在今年内各分行可先选择10%的开户企业进行试点,明年再将评级试点面适当扩大。
执行过程中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总行。
附:一中国工商银行资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遵照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商业银行实行风险管理的要求,根据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结合银行经营机制改革和企业结构调整的实际情况,参照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的经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产风险管理的主要目的和基本任务是:正确识别和认定资产的经营风险,建立并强化风险的防范、控制和清收、补偿机制,降低资产风险,减少资产损失,提高资产质量。
第三条资产风险管理遵循量化管理、防范为主、努力转化、及时补偿的原则。
对增量重在风险的事前防范;对存量重在风险的转移消化;对已有损失重在及时补偿。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国工商银行等12家金融机构从事短期融资券承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国工商银行等12家金融机构从事短期融
资券承销业务的通知
【法规类别】银行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银发[2005]133号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日期】2005.05.25
【实施日期】2005.05.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国工商银行等12家金融机构从事短期融资券承销业务的通知
(银发〔2005〕133号)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招商银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你们申请从事短期融资券承销业务的申请材料收悉。
按照《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2号)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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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融资实务指南
中国工商银行融资实务指南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种类流动资金贷款是为满足客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临时性、季节性的资金需求,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而发放的本外币贷款。
按贷款币种可分为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和外币流动资金贷款。
按贷款期限可分为临时流动资金贷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中期流动资金贷款:1.临时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在3个月(含)以内,主要用于企业一次性进货的临时性资金需要和弥补其他支付性资金不足。
2. 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3个月至一年(不含三个月,含一年),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周转资金。
3. 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年至三年(不含一年,含三年),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经常占用资金。
业务品种1.循环贷款:客户可在核定的贷款额度内,根据需要随时提款、循环使用的贷款。
2.整贷零偿贷款:客户可一次提款、分期偿还的贷款。
3.外汇担保项下人民币贷款:由境外金融机构或境内外资金融机构(以下统称外资金融机构)提供信用保证(含备用信用证)或由境内外商投资企业担保外汇质押,由中国工商银行向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发放的人民币贷款。
4.外方股东担保项下贷款:指由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股东提供担保,由中国工商银行向该外商投资企业发放的本外币贷款。
5.担保人提供保证的币种仅限于美元、欧元、德国马克、法国法郎、意大利里拉、瑞士法郎、日元、港币和英镑。
6.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为解决出口企业出口退税款未能及时到账而出现短期资金困难,在对企业出口退税账户进行托管的前提下,向出口企业发放的以出口退税应收款作为还款保证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7.法人客户汽车消费贷款:中国工商银行向经销、购买汽车的法人客户提供信贷资金支持的贷款业务。
8.股票质押贷款:综合类证券公司以自营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券作质押,从中国工商银行获得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
9.国内买方信贷:目前中国工商银行开办的国内买方信贷业务品种主要是邮电通信设备买方信贷业务,即根据国内电信设备生产企业和电信服务企业签定的合同,由中国工商银行向电信服务企业发放贷款,用于购买国内指定电信设备生产企业的电信设备的信贷业务。
中国工商银行印发《中国工商银行贷款担保管制办法》.doc
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贷款担保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文单位:中国工商银行文号:工银发[1997]88号发布日期:1997-7-3执行日期:1997-10-1生效日期:1900-1-1中国工商银行贷款担保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贷款担保方式的选择第三章贷款担保的审查第四章贷款担保合同的订立第五章贷款担保的监管第六章担保债权的实现第七章贷款担保管理制度第八章附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长春、杭州金融管理干部学院:为做好贷款担保工作,保障我行信贷资产的安全,根据《商业银行法》和《》等有关,总行制定了《中国工商银行贷款担保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对《担保法》已明确的内容,本办法一般没有列入,而是侧重于对贷款担保操作、管理的基本步骤提出要求。
因此,各行在具体操作上必须严格遵照《担保法》的规定和本办法的要求执行。
二、本办法与《贷款通则》和《中国工商银行资产风险管理办法》配套实施。
实行贷款担保管理制度,在风险管理的原则、贷款风险权数和对贷款风险防范的基本要求等方面都应与上述办法一致。
三、要注意处理好本办法与和担保合同的关系。
各行在使用总行印发的借款及担保合同文本时,可以根据需要和本办法的规定增设有关条款,但不得改变本办法的基本要求。
对贷款担保中需要解决的问题,法律和规章制度上既无规定又未禁止的,可以在合同中约定。
四、各行要注意了解、掌握《担保法》和本办法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调查研究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总行反映。
中国工商银行贷款担保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正确运用担保手段防范贷款资产风险,规范贷款担保行为,加强贷款担保管理,根据《商业银行法》和《担保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贷款担保,是指银行在发放贷款时,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以保障贷款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
第三条办理贷款担保应当严格遵循《担保法》的原则、方法和有关规定,保证贷款担保具有合法性、有效性和可靠性。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9〕71号机关各部门,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加强项目融资业务风险管理,促进项目融资业务健康发展,银监会制定了《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银监分局和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九年七月十八日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第一条为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项目融资业务健康发展,有效管理项目融资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开展项目融资业务,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项目融资,是指符合以下特征的贷款:(一)贷款用途通常是用于建造一个或一组大型生产装置、基础设施、房地产项目或其他项目,包括对在建或已建项目的再融资;(二)借款人通常是为建设、经营该项目或为该项目融资而专门组建的企事业法人,包括主要从事该项目建设、经营或融资的既有企事业法人;(三)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依赖该项目产生的销售收入、补贴收入或其他收入,一般不具备其他还款来源。
第四条贷款人从事项目融资业务,应当具备对所从事项目的风险识别和管理能力,配备业务开展所需要的专业人员,建立完善的操作流程和风险管理机制。
贷款人可以根据需要,委托或者要求借款人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独立中介机构为项目提供法律、税务、保险、技术、环保和监理等方面的专业意见或服务。
第五条贷款人提供项目融资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土地、环保和投资管理等相关政策。
第六条贷款人从事项目融资业务,应当充分识别和评估融资项目中存在的建设期风险和经营期风险,包括政策风险、筹资风险、完工风险、产品市场风险、超支风险、原材料风险、营运风险、汇率风险、环保风险和其他相关风险。
第七条贷款人从事项目融资业务,应当以偿债能力分析为核心,重点从项目技术可行性、财务可行性和还款来源可靠性等方面评估项目风险,充分考虑政策变化、市场波动等不确定因素对项目的影响,审慎预测项目的未来收益和现金流。
中国工商银行出口发票融资业务管理办法(工银发)
一、基本概念及规定(一)出口发票融资是指在汇款结算方式的国际贸易中,银行在未获得货权凭证时,凭出口商出具的列明贷款让渡条款的商业发票,以货物自勺应收账款为第一还款来源,向出口商提供的贸易融资业务。
(二)适用于我行境内各分支机构开办的出口发票融资业务。
二、授权、授信及归口管理(一)出口发票融资业务视同新增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办理,纳人公司法人客户统一授信管理。
如企业符合我行信用贷款条件,一级(直属)分行可在流动资金贷款审批权限内处理,并免担保。
如企业不符合我行信用贷款条件,分行须落实足额、有效的担保后方可办理。
(二)各级行的国际业务部门负责牵头受理出口发票融资业务,审查企业提交的所有单据的表面真实性,以及管理日常业务;信贷管理部门负责审核企业的资信状况、财务状况、经营管理状况和授信额度的使用情况,审批出口发票融资业务;公司业务部门与国际业务部门联合做好业务营销工作。
三、出口发票融资业务操作流程1.出口商向我行申请叙作出口发票融资业务,提交《出口发票融资业务申请书》,并与我行签订外汇流动资金借款合同;2.我行对出口商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3.出口商出运货物后,将发票及全套货运单据交我行转寄给进口商,我行为出口商提供不超过发票金额70%的融资;4.出口发票融资到期前一个星期,我行向出口商发出还款通知;5.若我行在出口发票融资到期后未收到进口商的付款,应在下一工作日向出口商进行催收;6.我行从进口商收妥货款后,扣收已支付的融资款后为出口商办理结汇或入账手续,并向其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
四、受理、审查与发放(一)受理出口发票融资业务应严格审查出口商的资信情况,切实防范和控制风险,(二)申请办理出口发票融资的企业应具备进出口业务经营权,且资信良好;在我行开立人民币或外汇账户,与我行有长期稳定的信贷合作关系,无拖欠我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本息、逃废债务等不良信用记录;国际结算信用记录良好;并且在我行核定有流动资金贷款的授信额度,(三)进口商与出口商客户之间有长期、稳定的进出口业务合作关系,在我行的结算收付汇历史记录中无迟付、拒付、纠纷或其他违约情况。
工商银行《个人经营贷款管理办法》
工商银行《个人经营贷款管理办法(修订)》(总14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工银甬办[2009]217号关于转发总行《个人经营贷款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各支行、营业部:为规范个人经营贷款管理,促进个人经营贷款稳健发展,现将总行《个人经营贷款管理办法(修订)》(工银办发[2009]30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外国人以及港、澳、台居民申请个人经营贷款的,应在当地居住满一年,有固定居所和职业,并提供当地常住居民作为保证人。
二、采用保证担保的,担保公司存入保证金的比例不得低于所担保贷款余额的10%,且担保公司同一时点为我行个人贷款总担保额度不得超过担保公司注册资本的5倍,单户担保金额不得超过担保公司注册资本的10%。
三、个人经营贷款的操作及档案管理等按照市分行《个人信贷业务操作流程(2007年版)》、《个人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制度执行。
2四、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启用新的个人经营贷款申请表(附件一)、调查审查审批表(附件二)、贷后检查表(附件三)。
执行中如遇问题,及时向市分行反映。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行内发送:个人金融业务部、信贷管理部、授信审批部、内控合规部。
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办公室 2009年4月24日印发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经营贷款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满足个人经营活动的融资需求,规范个人经营贷款操作与管理,根据《商业银行法》《物权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个人经营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合法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周转的人民币担保贷款。
3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借款人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贷款人是指我行开办个人经营贷款业务的机构。
第四条个人经营贷款的发放应当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遵循“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原则。
第五条个人经营贷款经办行必须配备具有公司信贷业务从业经验的营销与管理人员,组成个人经营贷款专业营销和管理团队从事相关工作。
工商银行融资政策文件
专项融资部是工商银行全球投融资领域的专业化经营机构,也是工商银行服务“走出去”战略的重要平台。
以海外投融资和跨境资本运作为核心,在全球电力、全球交通与基建、全球制造与租赁、全球资源、国际银团与资产交易等领域,“一站式”解决企业“走出去”的各类金融需求。
牵头完成一批在国际资本市场颇具影响力的重大项目,业务覆盖全球六大洲5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重要合作伙伴。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逐渐落地实施,中国企业“走出去”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也给全球投融资业务带来战略性的历史机遇。
专项融资部将依托“ONEICBC”集团优势,支持和引领企业“走出去”,为推动国际产能合作和装备出口贡献力量。
一、主要融资业务(一)出口信贷1、出口买方信贷业务简述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供覆盖政治险和商业险,且赔付比例不低于95%的保险的前提下,向国外买方、买方银行或政府机构提供的中长期贷款,用于购买中国出口货物或服务的融资方式。
适用范围出口货物为国家鼓励出口的资本货物,金额在500万美元以上;出口货物来源于中国的比例不低于70%;贷款金额不超过商务合同金额的85%。
办理流程借款人(或委托出口企业)向我行提出融资需求;借款人或出口企业直接或通过我行向中信保提交保险申请,并获得中信保的支持意向函;我行对借款人企业资信及所提交材料进行审核,满足我行需求后可向借款人出具融资意向函、融资兴趣函,并签订融资委托书;借款人与我行磋商贷款协议、担保协议等合同文本;并和出口企业按照中信保和我行的要求签订商务合同;我行完成尽职调查、行内审批,并签订相关融资协议;中信保出具保单,并书面宣布保单生效;借款人落实贷款协议提款前提条件后,提交提款文件,完成提款。
典型案例中石化美国Jumbo项目CMEC安哥拉SOYO联合电站项目特变电工赞比亚输变电项目中电工俄罗斯铁矿建设项目华为尼日利亚MTN电信项目天辰土耳其KAZAN纯碱及配套电站项目2、出口延付合同再融资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供覆盖政治险和商业险,且赔付比例不低于95%的保险的前提下,由我行无追索权地买断出口商务合同项下的中长期应收款。
2023年融资政策文件
2023年融资政策文件
2023年融资政策文件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国经济发展,支持创新创业,提高民营企业发展质
量和效益,制定以下融资政策:
一、优化金融体系
1. 加强金融服务机构的改革和创新,提升其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为
企业提供更加便利、高效的融资服务。
2. 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提供更加多元化、差异化的融
资工具,满足企业不同阶段的融资需求。
3. 完善金融监管制度,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监管和风险防控,维护金融
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二、扩大融资渠道
1. 支持企业通过股权融资、债券融资、信贷融资等多种方式获取资金,丰富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2. 鼓励企业发行上市,提供更多的直接融资机会,促进企业融资规模
和质量的提升。
3. 支持发展债券市场,提高债券市场的流动性和活跃度,为企业发行
债券提供更好的条件和机会。
三、减轻企业负担
1. 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减少企业的融资压力,提高融资效率。
2. 支持降低企业融资担保费率,减少担保成本,提高企业融资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3. 鼓励地方政府采取扶持措施,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贴息贷款和补贴等融资支持。
四、加强风险管理
1. 完善企业信用评级体系,提高对企业信用风险的评估和控制能力,为投资者提供更全面和准确的风险信息。
2. 加强对项目和行业的风险评估,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3. 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维护融资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提高融资环境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
本政策文件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全面落实政策措施,确保其顺利实施。
工行国担贷政策
工行国担贷政策
工行国担贷政策是指中国工商银行(ICBC)针对国家担保贷款推出的一项政策。
国担贷款旨在通过政府担保来增加贷款风险承受能力,为企业提供更多贷款机会,促进经济发展。
工商银行作为中国最大的商业银行之一,充分发挥自身在贷款领域的专业优势,与各级政府合作推出国担贷款政策。
该政策提供低利率、长期和较高金额的贷款额度,旨在支持并激励有潜力的企业进行投资、创新和发展。
通过国担贷款政策,工商银行为企业创造了更加友好的贷款环境。
首先,政府
的担保提供了对贷款的保证,降低了贷款风险,使得银行更愿意向企业提供更多的贷款额度。
其次,国担贷款的利率较低,有利于减轻企业的还款负担,提高企业资金利用效率。
此外,国担贷款还可以提供长期贷款,满足企业对长期资金需求的需要。
对于企业来说,工行国担贷政策带来了许多机会和好处。
首先,获得国担贷款
可以帮助企业扩大规模、提高生产能力、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等,促进企业的发展壮大。
其次,在经济困难时期,国担贷款可以为企业提供解决资金难题的方式,推动企业渡过难关。
同时,国担贷款还可以提供更加灵活的还款方式和期限,让企业更好地规划资金筹措和管理。
总的来说,工商银行的国担贷款政策为企业提供了更多获得贷款的机会,并降
低了贷款风险。
它是一种促进经济发展、支持企业成长的重要政策工具。
企业可以利用国担贷款来实现自身发展的目标,同时也为银行和政府提供了更大的信贷支持和推动经济稳定增长的机会。
工行国担贷政策
工行国担贷政策摘要:一、引言二、工行国担贷政策的背景和意义三、工行国担贷政策的主要内容1.贷款对象2.贷款用途3.贷款额度4.贷款期限5.贷款利率6.担保方式四、工行国担贷政策的优势1.减轻企业负担2.提高企业创新能力3.促进经济发展五、工行国担贷政策的实施效果六、结论正文:【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银行业在支持实体经济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工商银行作为我国最大的商业银行之一,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推出了一系列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贷款产品。
本文将重点介绍工商银行的“国担贷”政策,分析其背景、意义、主要内容、优势及实施效果。
【工行国担贷政策的背景和意义】“国担贷”政策是工商银行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针对中小微企业、科技型企业等提供的优惠贷款政策。
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新能力。
【工行国担贷政策的主要内容】1.贷款对象:主要针对中小微企业、科技型企业等实体经济领域;2.贷款用途:主要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技术改造、研发等方面;3.贷款额度: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及还款能力进行合理确定;4.贷款期限:根据贷款用途和企业还款能力灵活设定;5.贷款利率:根据相关政策及市场情况合理定价;6.担保方式:采用信用、抵押、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工行国担贷政策的优势】1.减轻企业负担:通过降低贷款利率、简化贷款手续等方式,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减轻企业负担;2.提高企业创新能力:贷款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的技术改造、研发等方面,有助于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3.促进经济发展:通过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有利于我国经济的稳定增长和结构优化。
【工行国担贷政策的实施效果】自“国担贷”政策实施以来,工商银行已为大量中小微企业、科技型企业提供了优惠贷款支持,有效地缓解了这些企业的融资难题,为我国实体经济发展注入了活力。
【结论】总的来说,工商银行的“国担贷”政策是一种有效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措施。
中国工商银行贷款政策
中国工商银行贷款政策
中国工商银行贷款政策是指中国工商银行为个人和企业提供的贷款服务的规定
和要求。
作为中国最大的商业银行之一,中国工商银行在贷款政策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对于个人客户,中国工商银行提供多种贷款产品。
例如,个人消费贷款是用于
满足个人消费需求的贷款,借款人可以通过提交相关材料和满足贷款条件来申请该贷款。
此外,中国工商银行还为购房者提供各种住房贷款方案,以帮助他们实现购房梦想。
此类贷款通常有较长的贷款期限和较低的利率。
对于企业客户,中国工商银行提供各种专业的贷款产品。
例如,企业经营贷款
用于支持运营资金、设备购置和扩展业务。
此外,中国工商银行还提供贸易融资服务,包括进口和出口信用证、保理和担保等。
这些产品的目的是帮助企业顺利开展业务,并实现可持续发展。
在申请中国工商银行贷款时,借款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贷款申请材料,并满足一
定的贷款条件。
通常,借款人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收入证明、企业资质证明等文件。
同时,借款人的信用记录和还款能力也是银行审批贷款申请的重要考虑因素。
总之,中国工商银行贷款政策为个人和企业提供了多样化的贷款产品和服务。
通过符合贷款条件并提供相应材料,借款人可以获得所需的资金支持,满足个人消费或企业发展的需要。
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对证券公司和基金融资业务的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对证券公司和基金融资业务的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工商银行•【公布日期】1999.11.12•【文号】工银发[1999]202号•【施行日期】1999.11.12•【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金融债券正文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对证券公司和基金融资业务的管理办法》的通知(1999年11月12日工银发[1999]202号)各一级分行、直属分行:现将《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对证券公司和基金融资业务的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对证券公司和基金融资是一项新业务,各行应规范运作,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总行反映。
附: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对证券公司和基金融资业务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证券公司和基金融资业务的管理,切实防范融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证券公司和基金开展融资业务应坚持“授权经营、规范操作、防范风险、注重效益”的原则。
各行办理对证券公司和基金的融资业务必须经上级行授权。
未经上级行授权,各行一律不得开展此类业务。
第三条对证券公司的融资业务包括同业拆借、债券现券买卖和债券回购。
对经批准成为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成员的证券公司开展融资业务,必须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提供的交易系统进行同业拆借、债券交易业务。
对未成为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成员的证券公司开展融资业务,必须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禁止银行资金违规流入股票市场的通知》(银发[1997]245号)规定,办理与其总部的一天同业拆借业务,在交易前须报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行备案。
第四条对基金的融资业务包括债券现券买卖和债券回购。
与基金进行债券交易,必须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提供的交易系统办理。
第二章融资对象第五条对证券公司融资,只能办理对法人证券公司的融资业务,不得与其分支机构开展融资业务。
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内部控制暂行规定》的通知-工银发[1998]226号
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内部控制暂行规定》的通知正文:---------------------------------------------------------------------------------------------------------------------------------------------------- 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内部控制暂行规定》的通知(1998年12月21日工银发〔1998〕226号)各一级分行、准一级分行、直属学院:现将《中国工商银行内部控制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附:中国工商银行内部控制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全行业务经营管理活动安全、有效、稳健运行,切实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国人民银行《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商银行内部控制是一种自律行为,是为实现经营目标、防范风险,对内部机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从事的经营活动及业务行为进行规范、牵制和控制的方法、措施、程序的总称。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工商银行所辖各级经营机构、管理部门及全体员工,所称业务包括本、外币业务。
第二章内部控制的目标、原则、结构和要求第四条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是:在全行建立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
具体如下:一、保证法律法规、金融规章的贯彻落实;二、保证全行发展规划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现;三、预防各类违法、违规及违章行为,将各种风险控制在规定的范围之内;四、保证会计记录、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保证及时提供可靠的财务会计报告;五、保障内部授权、授信责任的全面落实及相关责任人员履行其职责。
第五条全行要按照依法合规、稳健经营的要求,制定明确的经营方针,完善“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经营机制,坚持“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相统一的经营原则。
工商银行的融资业务概况
工商银行的融资业务概况一、短期融资短期融资是指工商银行向客户提供不超过一年期的短期贷款,主要用于满足客户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
短期融资具有灵活、快速、便捷的特点,能够帮助客户快速筹集资金,应对流动性风险。
工商银行在短期融资业务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专业化的服务团队,能够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融资服务。
二、中长期融资中长期融资是指工商银行向客户提供超过一年期的长期贷款,主要用于满足客户固定资产投资、企业扩张等长期资金需求。
中长期融资具有金额大、期限长、利率优惠等特点,能够帮助客户降低资金成本,实现长期发展目标。
工商银行在中长期融资业务领域拥有丰富的产品线和专业化的服务团队,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融资解决方案。
三、贸易融资贸易融资是指工商银行向客户提供与贸易相关的短期和中期信用便利,包括进出口贸易融资、国际保理、福费廷等业务。
贸易融资具有低风险、低成本、高收益的特点,能够帮助客户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经营效率,降低财务风险。
工商银行在贸易融资业务领域有着广泛的客户基础和专业的服务团队,能够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贸易融资解决方案。
四、项目融资项目融资是指工商银行向客户提供与特定项目相关的中长期贷款,主要用于满足客户在基础设施、能源、交通等领域的大型项目资金需求。
项目融资具有金额大、期限长、风险分散等特点,能够帮助客户实现项目的顺利实施和长期稳定发展。
工商银行在项目融资业务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服务团队,能够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项目融资解决方案。
五、结构性融资结构性融资是指工商银行根据客户的特定需求,为其量身定制的综合性融资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券融资、资产证券化等业务。
结构性融资具有灵活性高、风险可控、资金成本低等特点,能够帮助客户实现多元化融资,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财务稳健性。
工商银行在结构性融资业务领域拥有丰富的产品线和专业的服务团队,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融资服务。
六、绿色融资绿色融资是指工商银行向符合国家环保政策、节能减排等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客户提供融资支持,包括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业务。
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贷款担保管理办法》的通知-工银发[1997]88号
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贷款担保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贷款担保管理办法》的通知(1997年7月3日工银发[1997]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长春、杭州金融管理干部学院:为做好贷款担保工作,保障我行信贷资产的安全,根据《商业银行法》和《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总行制定了《中国工商银行贷款担保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对《担保法》已明确的内容,本办法一般没有列入,而是侧重于对贷款担保操作、管理的基本步骤提出要求。
因此,各行在具体操作上必须严格遵照《担保法》的规定和本办法的要求执行。
二、本办法与《贷款通则》和《中国工商银行资产风险管理办法》配套实施。
实行贷款担保管理制度,在风险管理的原则、贷款风险权数和对贷款风险防范的基本要求等方面都应与上述办法一致。
三、要注意处理好本办法与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的关系。
各行在使用总行印发的借款及担保合同文本时,可以根据需要和本办法的规定增设有关条款,但不得改变本办法的基本要求。
对贷款担保中需要解决的问题,法律和规章制度上既无规定又未禁止的,可以在合同中约定。
四、各行要注意了解、掌握《担保法》和本办法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调查研究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总行反映。
附:中国工商银行贷款担保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正确运用担保手段防范贷款资产风险,规范贷款担保行为,加强贷款担保管理,根据《商业银行法》和《担保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贷款担保,是指银行在发放贷款时,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以保障贷款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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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融资部是工商银行全球投融资领域的专业化经营机构,也是工商银行服务“走出去”战略的重要平台。
以海外投融资和跨境资本运作为核心,在全球电力、全球交通与基建、全球制造与租赁、全球资源、国际银团与资产交易等领域,“一站式”解决企业“走出去”的各类金融需求。
牵头完成一批在国际资本市场颇具影响力的重大项目,业务覆盖全球六大洲5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重要合作伙伴。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逐渐落地实施,中国企业“走出去”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也给全球投融资业务带来战略性的历史机遇。
专项融资部将依托“ONEICBC”集团优势,支持和引领企业“走出去”,为推动国际产能合作和装备出口贡献力量。
一、主要融资业务(一)出口信贷1、出口买方信贷业务简述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供覆盖政治险和商业险,且赔付比例不低于95%的保险的前提下,向国外买方、买方银行或政府机构提供的中长期贷款,用于购买中国出口货物或服务的融资方式。
适用范围出口货物为国家鼓励出口的资本货物,金额在500万美元以上;出口货物来源于中国的比例不低于70%;贷款金额不超过商务合同金额的85%。
办理流程借款人(或委托出口企业)向我行提出融资需求;借款人或出口企业直接或通过我行向中信保提交保险申请,并获得中信保的支持意向函;我行对借款人企业资信及所提交材料进行审核,满足我行需求后可向借款人出具融资意向函、融资兴趣函,并签订融资委托书;借款人与我行磋商贷款协议、担保协议等合同文本;并和出口企业按照中信保和我行的要求签订商务合同;我行完成尽职调查、行内审批,并签订相关融资协议;中信保出具保单,并书面宣布保单生效;借款人落实贷款协议提款前提条件后,提交提款文件,完成提款。
典型案例中石化美国Jumbo项目CMEC安哥拉SOYO联合电站项目特变电工赞比亚输变电项目中电工俄罗斯铁矿建设项目华为尼日利亚MTN电信项目天辰土耳其KAZAN纯碱及配套电站项目2、出口延付合同再融资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供覆盖政治险和商业险,且赔付比例不低于95%的保险的前提下,由我行无追索权地买断出口商务合同项下的中长期应收款。
从实际操作来说,无论出口商是否已事先投保过卖方信贷保险,原则上只要出口商在商务合同项下的履约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我行在中信保保险覆盖前提下就可受让债权,用于解决出口商的资金压力。
3、境外应收账款融资境外应收账款融资特指中国出口商或承包商将我行可以直接接受的境外应收账款或者中信保保险项下境外应收账款卖断给我行。
可以降低出口商的负债率和汇率风险。
按出口商责任可分为有追索权、无追索权和部分追索权。
4、国际商业贷款我行直接接受境外信用较好的大型公司、银行、政府的风险,以它们为借款人或者担保人而提供的中长期融资,用于支付中国企业的机电产品货款或工程款回款;一般与出口买方信贷结合使用,用于支付商务合同的预付款、建设期利息、保费;境外企业所在国通常为主权评级较高、政治经济环境相对稳定的新兴发展中国家;国家评级一般具有或相当于标普/穆迪外币长期信用评级BB-以上。
(二)全球电力融资业务简述:为中资客户全球电力投资、工程承包、设备出口等提供金融服务。
适用范围:1、具有行业内较高知名度和综合实力的企业;2、财务状况良好、流动性及盈利能力较强的企业。
特色优势:在全球各大洲均有成功案例,经验丰富的多结构、多品种金融服务团队;全球电力团队为客户在跨境电力投融资过程中提供解决方案;针对客户不同需求提供“个性化”的金融服务方案;专属项目财务顾问服务,包括交易撮合、交互式财务模型、项目关键路径优化、风险矩阵分析、辅助商务谈判等。
办理流程:选定项目;设计专属金融服务方案;评审,签订协议。
典型案例俄罗斯杰宁斯卡娅燃气电站项目(中资投资类项目融资)肯尼亚重油发电站项目(中资工程+运维承包类项目融资)洪都拉斯帕都卡水电站项目(中资工程承包项目融资)(三)全球资源融资业务简述:境外借款人与国内企业签订资源产品长期购销合同,以购销合同项下资源销售收入作为主要还款来源,向借款人提供的结构性融资。
适用范围:借款人或其母公司是资源储量丰富、销售量较大的国际资源、能源生产商;国内主要资源采购商是其销售合同境外交易对手;借款人或其下属相关企业的工程承包项目授予中国企业为佳。
特色优势:可满足借款人中短期大额资金需求;以对华长期资源销售协议相关权益为主要担保货款扣除本息后剩余部分流回出口商,不影响企业日常资金运作;可帮助境内企业获得资源或承揽工程;贷款用途灵活,可用于公司一般用途或中资企业承建项目的建设;利用工商银行全球网点布局,合理安排与贷款相关的税务、法律、商业交易等事宜;可与境外投资类项目融资、境外投资股本金贷款结合使用;广泛适用于油、气、煤及各类金属、资源。
办理流程:借款人(或委托其工程承包企业或购销合同交易对手)向我行提出融资需求;对借款人企业资信及所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商定融资主要条款。
满足我行信贷政策后可向借款人出具融资意向函、融资兴趣函,并签订融资委托书;与借款人协商贷款协议(担保协议)、账户协议等合同文本;完成尽职调查、行内审批,并签订相关融资协议;提款前借款人与境内交易对手签订商务合同(油贸合同或/及工程承包合同);落实贷款协议提款前提条件,完成提款。
借款人申请业务所需材料:公司注册证明;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表;资源储量情况及评估报告;长期对华资源销售合同;商务承包合同(如有);其它工商银行评估贷款风险需要的资料。
(四)跨境并购融资业务简述:满足并购方在跨境并购交易中用于支付并购交易价款的需要,以并购后企业产生的现金流、并购方综合收益或其他合法收入为还款来源进行的融资适用范围中国企业在境外进行产业相关的战略性并购,包括企业整合与资源整合;主业突出、经营稳健、在行业或一定区域内具有明显竞争优势和良好发展潜力的企业;与目标企业之间具有较高的产业相关度或战略相关性,并购方通过并购能够获得目标企业研发能力、关键技术与工艺、商标、特许权、供应或分销网络等战略性资源以提高其核心竞争能力;并购交易依法合规,涉及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反垄断、国有资产转让等事项的,应按适用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取得或即将取得有关方面的批准。
办理流程借款人(并购方)向我行提出融资需求;我行对借款人资信及所提交材料进行审核,满足我行需求后出具融资意向函、融资兴趣函,并签订融资委托书;并购双方签订并购协议;借款人与我行协商贷款协议、担保协议等相关协议;我行按照流程完成尽职调查、行内审批;签订合同,落实提款前提条件,提取贷款。
典型案例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南洋商业银行并购融资中国广核集团收购马来西亚电力公司并购融资中国国家电投收购澳大利亚太平洋水电公司并购融资首旅集团收购如家酒店集团并购融资万达集团收购瑞士盈方体育传媒公司并购融资(五)国际银团贷款业务简述由获准经营贷款业务的一家或数家银行牵头,多家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参加而组成的银行集团,采用同一贷款协议,按商定的期限和条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融资的方式。
适用范围并购融资、资源项目融资、基础建设项目融资、公司融资等;具有较高的行业内知名度和综合实力的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流动性及盈利能力较强的公司;有长期、大额贷款资金需求的公司。
业务特点贷款金额大、期限长,一般用于交通、石化、电信、电力等行业;融资所花费的时间和精力较少,不同阶段工作由牵头行和代理行负责安排完成;银团贷款形式多样;有利于借款人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典型案例中国化工集团收购倍耐力银团中国三峡集团收购巴西水电站特许经营权银团中国五矿集团收购秘鲁铜矿银团海航集团收购瑞士国际空港服务公司银团武岳峰联合体收购美国ISSI半导体公司银团(六)基础设施项目融资(含境外工程承包)业务简述在有限追索或无追索权基础上就境外项目提供的信贷支持,以项目本身的收益作为信用基础,并结合保险、第三方担保等工具和信用增级措施进行融资的方式。
适用范围应用于电力、水利、城市供水及污水处理厂和路桥、隧道、铁路、机场等投资规模大、具有长期稳定收入的大型基建项目。
办理流程借款人(项目公司)向我行提出项目融资贷款需求;借款人与我行就(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协议、工程承包合同、运维合同、长期销售合同、长期供应合同以及保险权益转让、项目资产抵押、项目收益权质押、项目股东股权质押等各项融资相关事宜进行磋商并达成一致意见;我行按审批流程对项目开展调查、评估工作;项目贷款获得批准后,借款人与我行就全部融资协议文本进行磋商;借款人签署协议并落实提款前提后可根据项目进度提款。
典型案例澳大利亚维州海水淡化PPP项目(PPP项目融资)(七)全球制造与租赁融资业务简述基于全球大型制造厂商或租赁公司的综合信用,通过管理设备租赁所产生的现金流,再结合保险、抵押、质押、保证等信用增级措施设计的结构化融资产品。
适用范围全球大型制造商;全球大型租赁公司及其SPV;设备涵盖能源、交通、电信、医疗、工程机械等领域。
业务特点促进高端装备的全球销售;解决租赁公司的资金来源;支持承租人设备升级;利用租赁在税收、会计等方面的灵活性优化企业的负债、税务等。
办理流程借款人向我行提交融资需求及相关文件;我行对借款人及相关当事人资信进行全面审核,若符合受理条件,可根据申请人需求出具融资意向函、兴趣函等,并签订融资委托书;借款人与我行协商贷款、担保等相关协议;我行按照流程完成尽职调查、审批;审批通过后,借款人与我行签订融资协议;落实提款前提条件后,完成提款。
申请业务所需材料借款人及相关当事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明、贷款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租赁物采购合同及发票等;租赁合同及租赁物验收合格证明等;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表;其它需要的资料。
典型案例支持某大型租赁公司在全球租赁设备支持某制造商通过租赁结构融资扩大设备出口(八)飞机融资业务简述中国工商银行为全球航空公司、飞机制造商、租赁公司提供长期稳定的金融支持,满足客户在飞机建造、购置、租赁、维修方面的大额资金需求。
适用范围适用于国内外航空公司、飞机制造商、租赁公司等企业。
产品优势国际接轨:航空业是工行的重要服务领域,依托工银集团雄厚的资源优势和全球的网络布局在飞机融资领域,与全球航空公司、飞机制造商及租赁公司建立密切合作关系。
专业服务:作为国内最早从事飞机融资的商业银行,工商银行的专业化飞机融资团队为您度身设计适合企业和行业特点的融资产品结构,满足航空企业多方面的融资需求。
主要产品1、预付款融资:满足航空公司向飞机制造商支付一定比例飞机购机预付款的资金需求。
向航空公司提供贷款或开立付款保函。
2、飞机抵押融资:以飞机作为抵押,并投保我行为第一受益人保险等条件下,为航空公司提供中长期贷款。
3、融资租赁融资:通过境内或境外的融资租赁方式,为出租人提供购机融资,或者通过结构型方式帮助航空公司实现新购机融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