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沁水县郑村镇湘峪煤矿瓦斯爆炸事故
煤矿事故案例分析及防范措施
煤矿事故案例分析及防范措施在煤矿工人的日常工作中,安全问题是最重要的。
然而,在2023年的中国,煤矿事故仍然不时发生,造成了致命的后果。
本文将分析煤矿事故案例,并提出一些防范措施,以帮助减少这种悲剧的发生。
最近发生的一起煤矿事故就发生在山西省晋城市。
在这个事故中,一座煤矿发生爆炸,导致15人死亡,另外3人受伤。
这种事件不仅意味着生命的丧失,还会对当地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产生更大的影响。
该事故的调查结果表明,爆炸的主要原因是煤矿操作员没有按照规定的程序操作。
同时,该煤矿的安全设备和生产流程也存在问题。
这种情况表明,煤矿管理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保证其员工的安全。
在面对如此严峻的问题时,我们需要让管理者和工人们弄清楚防范措施的重要性。
以下是一些有效的防范措施:1. 加强煤矿的安全设备和流程管理对于煤矿的管理者而言,他们应该确保设备和技术都是最新的,并且进行常规的维修和检查。
同时,他们还需要培训员工,使其了解正确的操作程序和安全措施。
2. 提高员工意识对于煤矿的员工而言,他们需要学习如何保持安全并有效地工作。
他们需要认识到,自身的安全与整个煤矿的运行密切相关。
因此,应有相应的安全培训和反复复习宣传安全标准、规范,从而树立安全意识。
3. 提高监督和检查力度当了解到煤矿潜在的安全问题时,管理层需要采取积极措施。
他们应该增加监督和检查力度,以确保煤矿持续稳定的工作环境。
保证煤矿安全发展贯彻于每个接触到的环节,层层纵向之间互相提供安全保障,形成合力、有效防范煤矿事故的发生。
4. 采用更先进的技术采用先进的技术可避免一些手工操作引起的风险,提高生产效率,保障煤矿的持续健康发展。
可以考虑采用智能技术、现代化监控和远程通信技术以协助煤矿管理。
例如,在爆炸事件发生时,采用无人机技术,可以更快速地找到事故现场和求救者。
煤矿事故对于工人、家庭和社会都会产生深刻的影响。
因此,煤矿管理需要采取更加前瞻性和积极的措施,以确保员工和煤矿的安全。
瓦斯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21日16时30分,入井进行拆除301盘区密闭,恢复送电, 开启局扇等准备工作。
➢21日22时30分,5名工人下井到301盘区掘一巷进行打眼作 业。
➢22日0时5分,掘一队工作面发生瓦斯爆炸事故。
2、火焰锋面
紧跟在冲击波之后的是发生剧烈化学反应的火焰锋面。 火焰锋面的温度可达2150℃-2650℃,锋面经过时会造成人 体大面积皮肤烧伤或呼吸器官及食道、胃等粘膜烧伤,可烧 坏井下的电气设备、电缆,并可能引燃井巷中的可燃物,产 生新的火源。
3、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
这是造成大量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据某些矿爆炸后的气体 取样分析: O2%=6 % ~10 % N2 %=82 % ~88 % CO2 % =4 % ~8 % CO% =2 % ~4%
(2)对通风系统发生变化前后的风量、瓦斯情况考虑不 充分。通风系统发生变化后,未及时调整。
(3)盘区风量不足,仍未掘进回风绕道而没有构成独 立的通风系统;掘进工作面局扇拉循环,甚至微风作业。
大同煤矿集团
DATONG COAL MINE GROUP
➢通风设施管理不到位
(1)通风设施构筑质量不符合标准。 (2)擅自破坏、拆除通风设施,造成通风系统发生变化。
大同煤矿集团
DATONG COAL MINE GROUP
我国煤矿事故的特点
1、发生我国煤矿死亡人数多的是瓦斯和顶板事故, 瓦斯事故危害性大,顶板事故发生率最高。(塔山 3.28、刘家梁9.5、焦家寨11.5、屯兰2.22、重庆松 藻5.31)
2、一次死亡人数多、损失严重、对生产和社会影 响恶劣的是瓦斯事故。
晋城市沁水县郑村镇湘峪煤矿瓦斯爆炸事故
晋城市沁水县郑村镇湘峪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发生时间:2001年11月18日5时30分许事故地点:402回采工作面采空区事故性质:责任事故事故类别:瓦斯爆炸伤亡情况:死亡14人直接经济损失:51.1万元结案时间:2002年3月8日批复单位: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一、概况湘峪煤矿隶属沁水县郑村镇湘峪村,为一村办集体企业。
该矿持一个采矿许可证,两个煤炭生产许可证,具有两套独立的生产系统,分别为湘峪煤矿(一坑,当地俗称北矿)、湘峪煤矿二坑口,“四证”齐全、有效。
发生事故矿井为湘峪煤矿,即一坑。
该坑口1989年开工建设,1994年正式投产,矿区面积1.3933平方公里,批准开采划定范围内的3#煤层,设计生产能力为15万吨/年。
该井开拓方式为一对斜井开拓,主斜井斜长347米,倾角23度;副斜井斜长266米,倾角30度,井下一对暗斜井,其中运输暗斜井长312米,倾角12.5度,回风暗斜井长232米,倾角15度。
主提升方式为双钩串车提升,井下暗斜井使用单钩串车提升,主运输巷道和工作面顺槽均为调度绞车运输,工作面为人力推车。
该矿为高瓦斯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配备有两台主扇风机,型号分别为BDK40—6一No.16(2X55千瓦),BDK40—6一No.18(2X90千瓦),一台运行,一台备用,工作方式为抽出式。
矿井总进风量3007立方米/分,总回风量为3015立方米/分。
井下装备有瓦斯监测监控装置,掘进工作面实现了“三专两闭锁”。
矿井装备有瓦斯抽放系统,两台抽放泵,一台工作,一台备用。
该矿现有两趟供电线路,一趟为专用工业线路,另一趟T接于10千伏农电,均来自郑村35干伏变电站,下井电压为10千伏。
井下布置有一个回采工作面(402采面)和一个掘进工作面(400掘进面)。
作业规程规定回采工作面采煤方式短壁刀柱式,从现场实地勘察来看为高落式回采。
晋城市煤管局曾于1999年8月16日给该矿下达采煤方法改革专项资金150万元([1999]晋市煤生字第159号),但直至事故发生,正规长壁工作面采煤方法仍未实施。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
第一节、采煤工作面瓦斯燃爆事故一、事故案例案例1:山西焦煤屯兰煤矿2009.2.22瓦斯爆炸事故2009年2月22日凌晨2时17分,山西焦煤集团西山煤电公司屯兰煤矿井下南四盘区12403工作面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当时在井下的矿工有436人,共造成74人死亡,114人受伤(其中重伤5人),直接经济损失2386.94万元。
事故经过:事故发生在南四盘区12403综采工作面区域,该工作面开采2#、3#煤层,煤层厚度4.26米,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方法,一次采全高,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37.77 m3/min,瓦斯抽放率44.13%。
采用“二进一回”(皮带巷、轨道巷进风,尾巷回风)的通风方式。
在1号联络巷安装有两部2×30kw局部通风机和4台风机开关向工作面尾巷14号联络巷密闭施工点供风,在1号联络巷靠尾巷侧约6m处设一料石密闭墙,密闭墙上设有一个调节风窗。
2月22日凌晨2时17分,12403工作面发生瓦斯爆炸。
事故原因:1、12403采煤工作面1号联络巷微风或无风,局部瓦斯积聚,达到爆炸浓度界限。
2、引爆瓦斯的火源是12403工作面1号联络巷内风机开关内爆炸生成物冲出壳外,引爆壳外瓦斯。
爆炸破坏瓦斯抽放管路,管路内瓦斯参与爆炸并沿瓦斯抽放管路传爆。
案例2:余吾煤业2011.6.22瓦斯燃爆事故2011年6月22日,余吾煤业N1203工作面发生一起瓦斯燃爆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经过:N1203工作面位于北一采区,瓦斯相对涌出量为12.1m3/t,煤层平均厚度为6.6m,采用大采高低位放顶煤综合机械化开采,采高3.2m,放煤高度3.4m。
工作面长度301.67m,推进长度1024.3m,工作面采用“两进两回”通风系统,工作面总风量为5592 m3/min(回风巷1420 m3/min、瓦排巷4172m3/min)。
回采至停采线约80m处时,工作面距煤溜机头45-60架左右发生瓦斯燃爆。
事故原因:直接原因:事故发生前,工作面有明显的顶板来压声响,同时工作面煤墙有片帮漏矸现象。
2008年1月份事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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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在平硐 与煤层 大巷 交界处逃 生外 , 人 死亡 , 人 受轻 但该矿拒不执行监管指令要求 , 5 2 违法 组织掘进煤层巷道 , 于 20 年 9 06 月由四川煤矿监察 局批 复。初步分析透 水水 突出。事故当班 有 1 人 ,其中 4人脱 险 ,1 人遇 难。 7 3 巷掘进工作面 发生煤 与瓦斯 突出事 故。该工作面 当班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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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 。 矿 2 0 年瓦斯 鉴定 等级为高瓦斯矿井 ,巳安装瓦 产状态 。20 年 1 该 07 07 月,南川区安全监管局批复同意该矿 斯监测监控 系统 ,并与县瓦斯监控 中心联 网。
3 1 1 ,四 川 达 州市 开 江县 大 坪 煤 矿 丰 源 井 距 . 月 0日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煤矿是我国的重要能源产业,但由于煤矿存在一定的生产安全风险,煤矿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在这篇文档中,我们将通过介绍几个典型的煤矿安全事故案例,来加深对煤矿安全的认识和理解。
案例一:2005年焦作市沁阳市庆华煤矿透水事故2005年11月30日,沁阳市庆华煤矿发生一起严重的透水事故,导致33名矿工死亡。
事故原因是矿井内水压过大,导致井下矿工被困,无法逃生。
该矿采掘方法不合理,而且在生产中缺乏安全措施和科学管理,导致事故的发生。
案例二:2007年山西省旧街煤矿爆炸事故2007年8月17日,山西省旧街煤矿发生一起特别重大的煤尘爆炸事故,直接导致181人死亡。
这起事故是因为该煤矿采煤面周围的煤尘未得到有效清除,同时煤矿管理部门也未对煤矿安全进行有效监管,导致爆炸事故的发生。
案例三:2010年山西省王家武煤矿透水事故2010年10月19日,山西省王家武煤矿发生透水事故,导致37名矿工被困井下。
事故原因是煤矿从未开展防水施工,未作好水情掌握和水害处置工作,煤矿内水压突然增大,导致井下矿工被困。
案例四:2016年河南省义马市邙山铜矿事故2016年3月28日,河南省义马市邙山铜矿发生一起特别重大的透水事故,导致17人失联。
事故原因是煤矿电梯井内出现了高强度的水流压力,导致井下矿工被困,无法逃生。
该煤矿水文地质勘测工作不到位,煤矿防范能力严重不足,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以上案例表明,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与煤矿生产管理水平和安全防范措施密不可分。
在我国,煤矿事故已经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而煤矿安全问题的根源在于以往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思想落后,管理水平不高,安全意识不足等因素。
在以后的煤矿生产过程中,需要吸取过去教训,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积极采取各种科技手段,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煤矿安全生产。
煤矿典型瓦斯爆炸事故案例
煤矿典型瓦斯爆炸事故案例引言瓦斯爆炸是煤矿行业中常见的一种事故类型,它由于其巨大的破坏力和威胁性,对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矿的生产秩序造成了严重影响。
本文将针对煤矿典型的瓦斯爆炸事故案例进行分析和讲解,以期提高广大矿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案例一:山西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在山西某煤矿,发生了一起严重的瓦斯爆炸事故。
该煤矿位于山西省某县,是一家规模较大的矿井,日产煤量较高。
事故原因主要是由于矿工未按照规定的安全操作程序进行作业,导致瓦斯积聚量过多并遇到明火,引发了爆炸事故。
当日,矿工在井下进行开采作业时,某名矿工因工作急迫,未严格按照矿山安全规程进行操作。
他在进行钻孔作业时,疏忽大意地未关闭电钻的电源,导致产生了明火。
由于通风不畅,瓦斯积聚量迅速上升,并遇到了明火,发生了严重的瓦斯爆炸。
事故原因分析从事故过程来看,该事故主要是由于以下原因导致的: 1. 矿工未按照规定的安全操作程序进行作业,疏忽大意,未关闭电钻的电源,导致产生明火。
煤矿作业中,明火是极易引发瓦斯爆炸的因素之一。
2.矿井通风不畅,瓦斯积聚量迅速上升。
瓦斯是煤矿中常见的有害气体,当瓦斯浓度超过一定程度时,一旦遇到明火就容易发生爆炸。
3. 缺乏矿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矿工在进行作业时,应该时刻注意矿井的安全情况,严格按照安全规程进行操作。
通过这起瓦斯爆炸事故,我们可以得到以下教训和启示: 1. 矿工应始终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在进行作业时,严格按照安全规程进行操作。
2. 在煤矿作业中,针对瓦斯爆炸的防范和控制措施应更加严格,切不可忽视任何安全细节。
3. 进一步加强对矿工的安全培训,提高矿工的安全素质和防范能力。
案例二:河南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在河南某煤矿,发生了一起严重的瓦斯爆炸事故。
该煤矿位于河南省某市,规模较大,年产煤量较高。
事故原因主要是由于矿井通风系统故障,以及矿工违规操作导致了瓦斯爆炸。
事故经过当日,煤矿正常运营,一名矿工在下井作业时发现通风系统异常,立即上报给管理人员,但由于存在沟通不畅的问题,没有及时得到处理。
警示教育大会变瞒报事故会议 山西沁水县煤炭局相关领导疑成6.28中村煤业事故幕后帮凶
警示教育大会变瞒报事故会议山西沁水县煤炭局相关领导疑成6.28中村煤业事故幕后帮凶6月28日,山西晋城市全市地方煤矿“7·2”事故警示教育活动暨安全生产标准化全面推进会在沁水县中村煤矿召开。
图为6.28会议现场(图片来源沁水县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台“煤在沁水”)会议由晋城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副局长兼总工程师原前进主持。
晋城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晋城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局长田志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图为晋城地方煤矿“7·2”事故警示教育活动暨安全生产标准化全面推进会在沁水县中村煤矿召开(图片来源沁水县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台“煤在沁水”) 6. 2 图为牛局长参加6。
28会议(图片来源沁水县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台“煤在沁水”)上午10时左右会议刚开始不久,中村煤矿调度室接到井下电话报告说其井下运输线发生一起事故,致使一人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会议继续进行。
中村煤矿井下在进行事故善后处理,与此同时,会议室与会人员观看了“敬畏生命安全为天”警示教育片。
中村煤矿矿长、沁和能源集团公司总经理就汲取“7·2”事故教训、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作了反思发言。
沁水县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局长牛锁庭就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作了表态发言。
知情者透漏,会议中参会主要领导暗示不要上报此事故,更是明确指示务必要把这次事故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当班工人讲,王某在作业过程中因操作皮带机失误被皮带卷入其中(只剩下个头颅),当场毙命。
据了解,死者王某,29岁,系山西省沁水县郑庄镇王必村人,家住沁水县移民小区8号楼。
家中兄妹两个,还有一个姐姐,王某丈母娘家住沁水县景家沟,结婚后,生有一女儿。
由于害怕家属的搅局,谈判在临近的翼城县进行。
经过三天紧张的“对阵”,矿方答应赔偿家属200多万元人民币私自了结此事。
据知情者说,事故发生后的第三天,中村煤矿派人打点牛锁廷局长,给予参与调查的工作人员每人1万到2万元不等,但是知情者说当时他们嫌少没要那些钱。
矿难事故引发的渎职案3—山西晋城矿难
矿难事故引发的渎职案3—山西晋城矿难2007年3月18日,山西省晋城市苗匠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燃烧事故,3月21日事故被发现后,晋城市检察院和晋城市城区检察院迅速派员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在高检院、山西省检察院的统一指挥下,介入事故调查。
2007年4月19日,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检察机关指控城区西上庄街道办事处原主任姬建龙等8名公职人员涉嫌玩忽职守罪。
4月23日,姬建龙等8人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刑。
事故发生后,矿主伪造现场,隐瞒不报,造成恶劣影响。
根据事故调查组的技术分析报告,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电线短路,引发局部瓦斯燃烧,有害气体导致矿工窒息死亡。
遇难矿工为21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56.15万元。
该矿在建设期间越界开采,非法组织生产,超越规定范围在9#煤层共掘进巷道长度894.5米,违法开采出煤量7632吨,造成煤炭资源破坏量39520吨,价值8694400元。
3月23日,山西省检察机关根据《检察机关参加重大责任事故调查的暂行规定》,组成了省、市、县三级院派员参加的调查组,迅速开展有关的调查工作。
同日,晋城市检察院决定对该事故涉嫌的渎职犯罪以事立案。
检察机关调查组经审查认为,姬建龙等7人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未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检查职责,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该矿利用安全出口从事违法开采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最终导致“3.18”事故的发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应予立案侦查。
至4月5日,决定对7人分别由市院、区院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截止4月25日,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上述7人作出一审判决。
(一)姬建龙玩忽职守案被告人姬建龙,男,1965年11月26日出生,汉族,大学文化,原任晋城市城区西上庄街道办事处主任,因涉嫌玩忽职守罪,2007年4月4日被刑事拘留,2007年4月6日被逮捕。
被告人姬建龙身为晋城市城区西上庄街道办事处主任,任职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对本辖区内停产待证矿苗匠联办煤矿,长时间采用独眼井方式实施的违法越层开采行为,不能及时发现,有效制止,导致“3.18”特大瓦斯燃烧事故发生,致21名井下矿工一氧化碳中毒死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56.15万元,非法开采煤量7632吨,煤炭资源破坏总量39520吨,矿产资源破坏总额869.44万元的严重后果。
沁水县郑村镇上半峪煤矿“4·9”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沁水县郑村镇上半峪煤矿“4·9”重大瓦斯爆炸事故1、基本情况2001年4月9日21时30分,沁水县郑村镇上半峪煤矿(村办)井下东二盘区北八采区回采工作面发生一起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1人受轻伤,直接经济损失达40余万元。
2、事故经过2001年4月9日15时40分,上半峪煤矿安全副矿长胡庄林、安检科安监员张三斗、董国柱、通风科长胡保林组织召开班前会。
当天入坑人员共63人,其中北八采区回采工作面9人,1名队长、2名采工、5名车工和1名瓦检员。
16时30分进入工作面开始工作,17时30分工作面放炮落煤一次,随后装车运输,因调车困难,工作面装完车后便陆续出到东二盘区运输大巷等候空车。
约20时30分左右,北八采区工作面瓦检员段明朝在南二巷口看到井上下来空车,有几人推车向工作面方向走了,他又在南二巷口休息了一段时间便想朝工作面方向走,刚走没几步,便被迎面吹来的一股风吹倒,他起来后准备继续往前走便听到一声巨响,便调转头向外跑。
约21时30分,东二盘区南二掘进工作面的人员也发现集中运输巷从里向外冒出一股灰,他们预感到可能有事故发生,并迅速撤离人员,随后听到一声巨响,随即又一股黑烟和热浪向外涌。
正在南二巷口的运输队长韩成喜立即命令井下所有人员全部出坑,出坑后经清点人数,发现东二盘区北八采区工作面有8人未出坑,立即检查主扇风机房发现风机运转正常,防爆盖完好。
随即矿上组织支书、村长、矿长等有关人员的紧急会议,由通风科长带领4名有经验的人员下井带仪器进行抢救,到主井底后测量无瓦斯,他们边测量边向灾区前进,走到东二盘区北五采区时,瓦斯浓度达5%,且温度很高,抢救人员无法进入便沿原路返回。
当撤到井上时已是4月10日凌晨1时30分,于是立即将事故的有关情况上报有关部门。
3、事故原因⑴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工作面采用仓房式采煤方法,由于采空区大面积冒顶,将采空区内大量积存的高浓度瓦斯压出,同时在冒顶过程中由于顶板岩石相互碰撞和摩擦产生火花,将瓦斯引燃,在回风巷口与回风风流混合处,达到瓦斯爆炸极限,从而导致瓦斯爆炸。
沁水县郑村镇夏荷煤矿“”瓦斯爆炸事故
沁水县郑村镇夏荷煤矿“5·29”瓦斯爆炸事故1、基本情况2003年5月29日11时45分,沁水县郑村镇夏荷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达423460元。
2、事故经过2003年5月29日6时20分,生产矿长芦孔旺和矿调度室主任林天鲁召开早班入坑人员班前会,安排了86人入坑进行生产,坑下分3201回采工作面和3401掘进工作面。
上午9时14分全矿井突然停电,调度室林天鲁通知发电机组值班人员王守印去发电。
王连续几次启动发电机都没有发动起来,就和调度主任林天鲁说:“发电机不能启动,可能是电瓶亏了。
”9时20分林天鲁往井下打电话,给姓吴的大队长说:“柴油机发不起电来,你立即通知井下所有工人马上出坑。
”当时,矿长张栓照也通知调度室,让工作面的人员赶快撤离到比较安全的地方、能通上风的地方等待命令。
等待了20分钟左右,发电机仍不能供电,随后又通知井下所有人员全部上井,10时10分左右86名工人全部上井。
10时52分来了一两分钟电,矿上未向井下送电。
11时45分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
3、事故原因⑴事故当天停电停风,造成井下瓦斯积聚,井下瓦斯、氧气浓度达到爆炸条件,3401正巷20号贯口往外16米处巷壁矸石片帮压倒支架,架上电缆受拉与电缆连接的接线盒砸在轨道上,产生撞击火花引起瓦斯爆炸,是发生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⑵夏荷煤矿自备电源(柴油发电机)检修不到位,当网电停止供电时,不能及时发电,致使主扇风机停止运转达两个半小时之久,导致事故发生,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⑶夏荷煤矿对部门职责划分不清,机电管理混乱,设备检修制度不完善、不落实,有关岗位人员责任心不强,是造成这起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⑷夏荷煤矿对职工培训教育不够,职工素质差,是造成这起事故发生的一个原因。
4、防范措施⑴夏荷煤矿必须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划分清楚各部门的管理职责,认真履行各岗位责任制,做到职责分明,人尽其职。
⑵夏荷煤矿要切实制定符合实际并且完善的各种制度,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用制度的落实来促进管理上水平、上台阶。
2014年晋煤集团14起瓦斯超限事故案例
2014年晋煤集团14起瓦斯超限事故案例寺河矿二号井“2·19”151305工作面瓦斯超限事故一、事故经过2014年2月19日早班,综采一队值班干部曾家宇班前会布置了当班工作任务,并强调了当班安全注意事项。
随后,当班跟班队长赵栋玉、班长王晋强到达151305工作面,检查完工作面情况后,班长王晋强安排机组司机闫立青、陈春良开始割煤,首先机组由机头向机尾正常割煤。
12时许,机组割透机尾进刀,进正刀停在90#架处,机尾开始收顶。
12时30分,收顶结束后,机组向机头正常割煤,割至30-38#支架时,34#-37#支架处煤质酥松,发生片帮(长6米、高1.2米、厚0.8米),造成瓦斯瞬间集中涌出,导致151305采面联络巷瓦斯超限断电(外断),最高瓦斯浓度1.06%(13:03分-13:04分);导致151305采面T2超限断电(外断),最高瓦斯浓度为1.07%(13:09分-13:10分)。
二、事故原因1、工作面34-37#支架底板出现矸苞,煤层变酥、变薄后,煤壁发生片帮,造成瓦斯瞬间集中涌出,导致T1、T2、联络巷探头报警断电,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综采一队对151305工作面煤体、煤质发生变化重视程度不够,也未提前考虑类似事故发生,并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内部管理存在漏洞,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3、现场安检员、瓦检员安全责任心不强,现场把关不严,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4、通风科作为矿井“一通三防”主管业务科室,对采煤工作面通风瓦斯问题上存在漏洞,是发生瓦斯超限断电事故的主要原因。
5、安检科未认真履行现场监督、检查责任,现场把关不到位,也是事故发生的管理原因。
三、防范措施1、综采一队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增强瓦斯防范意识,提高对工作面回采酥煤的重视程度,立即会同业务科室制定工作面遇酥煤防治瓦斯超限专项措施,并严格按措施执行,杜绝类似和其它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2、通风科要加强业务保安责任,立即制定、完善综采工作面遇软煤施工措施,切实为基层区队排忧解难;相关科室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排查安全隐患,为基层区队的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荣胜煤矿瓦斯爆炸
荣胜煤矿瓦斯爆炸一、事故概况及经过荣胜煤矿位于山西省寿阳县城东北28公里解愁乡荣家沟村,北临县营东煤矿,东部隔断层与解愁乡东胜煤矿相邻。
井田位于沁水煤田北部边缘,面积1.5平方公里,原属解愁乡办煤矿,1972年因古空透水死亡5人而关闭。
1979年,由温家庄乡为主与荣家沟村集资联办,于当年4月17日恢复生产。
1980年又在荣家沟南围湾开拓斜长180米、斜井坡度20度,1981年完工投产。
新区作为提升井,两个斜井进风,经由多自回风巷到回风立井。
回风立井并联三台11千瓦局扇作抽出式排风。
1986年3月12日6时30分,36人先后入井。
队长窦某某在局扇未开情况下就安排工作。
7时多,瓦检员王某某入井,启动风机后到下山检测瓦斯。
风机运转十分钟停了,队长窦某某来到工作面,随即派人叫瓦检员再测。
当王某某返回工作面检测瓦斯后,十分惊慌,连忙喊开风机,并急忙往外走,没走多远,发生瓦斯爆炸。
事故时间约8时29分;伤亡情况:死亡29人,伤3人;经济损失:20万元。
这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1、停风作业,瓦斯积聚,达到了爆炸浓度。
2、队长窦某某违章指挥,在停风没有检测瓦斯浓度的情况下安排工人冒险蛮干。
3、电工带电作业产生明火引起瓦斯爆炸。
三、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1986年12月12日,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函(1986)91号文批复处理如下;1、矿长赵某某,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判刑2年)。
2、采煤队长窦某某,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判2年半)。
3、生产副矿长姜某某,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判1年半)。
4、温家庄乡党委书记冯某某,给予撤销乡党委书记职务,留党察看2年处分。
5、温家庄乡乡长袁某某,撤销乡长职务和党内职务。
6、县煤管局局长高某某,给予行政严重警告处分。
7、县主管工业生产的副县长郝某某,给予行政严重警告处分。
责成县委副书记、县长张某某,晋中行署乡镇局党组书记李某某写出书面检查报告。
四、防止同类事故的措施1、立即着手制定完善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煤矿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煤矿瓦斯煤尘爆炸事故一.事故概况及经过新建煤矿位于河北省磁县黄沙乡,为乡办煤矿。
1990年4月建井,同年年底投产,设计年产量3万吨,实际年产量为6万吨。
立井开拓,中央边界式通风。
该矿没有班前会和交接班制度,井下作业任务和人员安排没有统一布置和记录。
1993年11月11日,从8时30分停电后,使用柴油机发电向井下送电。
但是,电力不足,早班安排北翼两个工作面生产,中班安排南翼两个工作面生产。
14时班共下井72人,南翼北工作面8人,南工作面11人,北翼两个工作面35人,南翼上车场南新掘进下山7人,其他11人。
南翼两个工作面工人下井后打眼放第一炮后出煤。
到15时30分左右开水泵,停了南翼工作面的电,当时主扇风机和局扇都没有运行。
到17时30分全矿来电,主扇和局扇仍未开启。
北工作面打眼后放第二炮时,北工作面口2米处3挂在背板上的11个电雷管拖地的脚线被拖动的电缆明接头引爆,引起了瓦斯煤尘爆炸,爆炸后产生的高温高压以及随后产生了负压和冲击波,造成井下二平巷及两个工作面600多米巷道冒落,并有6处形成了较大的冒落区,分布在二平巷各个交叉点、上山口等处。
事故后北翼两个工作面、南翼车场等处的48人升井逃生,后有2个在医院死亡,井下另外24人遇难死亡,事故共死亡26人,伤10人,直接经济损失38万元。
二.事故原因分析1.直接原因:1)由于该矿主扇风机未开,通风设施不全,矿井风流紊乱,局部风机未开,风机位置不对,风筒距工作面很远,瓦检员空班漏检,造成回风巷道瓦斯积聚。
2)该矿采区巷道干燥,煤尘具有爆炸性,由于井下没有防尘洒水设施,没有按照《乡镇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采取防尘措施,造成井下煤尘积存。
放炮后引起煤尘飞扬。
3)井下灭火器材随意存放,一贯使用煤面和煤块封堵炮孔,用电缆明接头放炮的现象时有发生。
以致在电雷管存放不当的情况下,电缆的明接头碰到了电雷管的引脚线,11个电雷管爆炸,导致了矿井瓦斯与煤尘爆炸事故。
2.间接原因:1)矿领导分工不明确,职责不统一,这是造成全矿安全管理混乱的主要原因。
剖析国有煤矿五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原因及教训
剖析国有煤矿五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原因及教训
刘青峰;赵文伟
【期刊名称】《山西煤炭》
【年(卷),期】2002(022)001
【摘要】分析了国有煤矿2000年5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发生的原因及经验教训,从而为预防、杜绝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指明了方向。
【总页数】4页(P54-56,62)
【作者】刘青峰;赵文伟
【作者单位】晋城矿务局;晋城矿务局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D712+.74
【相关文献】
1.剖析国有煤矿五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原因及教训 [J], 刘青峰;赵文伟
2.深层次剖析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原因与教训 [J], 马明华
3.田坝煤矿二号井“7·2”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教训 [J], 罗恒刚
4.百兴煤矿“2.23”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沉痛教训 [J], 赵书田
5.鼎盛煤矿"7·8"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原因教训分析 [J], 赵书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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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近期五起煤矿瓦斯超限典型事件的警示通报
关于近期五起煤矿瓦斯超限典型事件的警示通报各市(州)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监分局,各煤矿企业:近期由于气温上升,全省煤矿瓦斯超限次数明显增多,接连发生煤矿长时超限、高值超限等事件,我省煤矿瓦斯防治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现对近期五起煤矿瓦斯超限典型事件进行警示通报,并提出相关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及煤矿企业务必保持清醒认识,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坚决确保不发生煤矿瓦斯事故。
一、煤矿瓦斯超限典型事件通报一是6月23日22时57分,贵州兴安煤业有限公司普安县糯东煤矿北翼运输巷综掘工作面因裂隙带瓦斯涌出导致超限,甲烷传感器T1报警持续时间10分34秒,最大值2.34%,且现场人员发现瓦斯超限后,故意移动探头,使T1传感器数据降为0。
二是7月24日11时59分,贵州发耳煤业有限公司发耳矿井胶带大巷延伸段工作面(已停掘,施工钻孔)因风筒脱节导致瓦斯超限,甲烷传感器T1报警持续时间41分13秒,最大值6.66%。
三是8月6日5时38分,贵州林东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龙凤煤矿5921风巷掘进回风甲烷掘进过程中遇到构造带,导致瓦斯超限,甲烷传感器T2持续报警时间5分38秒,最大值1.16%。
四是8月6日16时32分,山东能源集团贵州矿业有限公司大方县绿塘乡绿塘煤矿6109回风巷(无人作业)因局扇故障导致瓦斯超限,甲烷传感器T1报警持续时间8分2秒,最大值3.8%。
五是8月7日4时52分,贵州绿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务川县石朝乡青龙煤矿21606综采工作面因顶板初次来压瓦斯超限,甲烷传感器T2持续报警时间2小时51分钟,最大值3.12%。
二、有关工作要求(一)坚持“瓦斯零超限”目标。
加强“瓦斯零超限”目标引领,制定瓦斯“零超限”奖罚政策,严打瓦斯超限各类隐报、瞒报行为,高值瓦斯超限事故要与“帽子”“票子”挂钩,严厉追责问责,高压态势严控高值瓦斯超限,通过综合防治手段有效降低瓦斯超限次数。
(二)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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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沁水县郑村镇湘峪煤矿瓦斯爆炸事故
发生时间:2001年11月18日5时30分许
事故地点:402回采工作面采空区
事故性质:责任事故
事故类别:瓦斯爆炸
伤亡情况:死亡14人
直接经济损失:51.1万元
结案时间:2002年3月8日
批复单位: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一、概况
湘峪煤矿隶属沁水县郑村镇湘峪村,为一村办集体企业。
该矿持一个采矿许可证,两个煤炭生产许可证,具有两套独立的生产系统,分别为湘峪煤矿(一坑,当地俗称北矿)、湘峪煤矿二坑口,“四证”齐全、
有效。
发生事故矿井为湘峪煤矿,即一坑。
该坑口1989年开工建设,1994年正式投产,矿区面积1.
3933平方公里,批准开采划定范围内的3#煤层,设计生产能力为15万吨/年。
该井开拓方式为一对斜井开拓,主斜井斜长347米,倾角23度;副斜井斜长266米,倾角30度,井下一对暗斜井,其中运输暗斜井长312米,倾角12.5度,回风暗斜井长232米,倾角15度。
主提升方式为双钩串车提升,井下暗斜井使用单钩串车提升,主运输巷道和工作面顺槽均为调度绞车运输,工作面为人力推车。
该矿为高瓦斯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配备有两台主扇风机,型号分别为BDK40—6一No.16(2X 55千瓦),BDK40—6一No.18(2X90千瓦),一台运行,一台备用,工作方式为抽出式。
矿井总进风量3007立方米/分,总回风量为3015立方米/分。
井下装备有瓦斯监测监控装置,掘进工作面实现了“三专两闭锁”。
矿井装备有瓦斯抽放系统,两台抽放泵,一台工作,一台备用。
该矿现有两趟供电线路,一趟为专用工业线路,另一趟T接于10千伏农电,均来自郑村35干伏变电站,下井电压为10千伏。
井下布置有一个回采工作面(402采面)和一个掘进工作面(400掘进面)。
作业规程规定回采工作面采煤方式短壁刀柱式,从现场实地勘察来看为高落式回采。
晋城市煤管局曾于1999年8月16日给该矿下达采煤方法改革专项资金150万元([1999]晋市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