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厂燃烧系统设计计算技术规章
火力发电厂技术标准汇编
火力发电厂技术标准汇编
一、前言
火力发电是一种通过燃烧燃料产生热能,再将热能转化为机械能或电能的发电方式。火力发电厂技术标准是保障火力发电厂安全、高效运行的重要依据。本汇编旨在总结归纳火力发电厂技术标准,并对其进行解读,以便广大从事火力发电工作的专业人员了解相关标准要求,提高火力发电厂的管理水平与运行效率。
二、设计标准
1. 热力系统设计标准
热力系统设计应符合《热力设计规范》(GB 50041) 的要求,包括供热管道、供热设备等的设计要求和安全标准。
2. 机电设计标准
机电设计应符合《建筑电气设计规范》(GB 50057) 和《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 的要求,包括变压器、发电机、传动装置等设备及系统的设计要求和安全标准。
三、建设标准
1. 建筑结构标准
建筑结构应符合《建筑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9) 的要求,包括厂房、烟囱等建筑结构的设计要求和安全标准。
2. 环保标准
火力发电厂的建设应符合《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管理条例》(GB 50325) 的环保标准,包括污水处理、废气治理等环保设施的设计要求和安全标准。
四、管理标准
1. 安全管理标准
火力发电厂应制定符合《安全生产法》和《火力发电厂安全生产规程》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设备、人员的安全。
2. 质量管理标准
火力发电厂应建立并执行符合《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19001) 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设备运行和维护质量。
五、运行与维护标准
1. 设备运行标准
火力发电厂的设备运行应符合《锅炉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条例》(GB 150) 的规定,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火力发电厂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方法
火力发电厂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方法
(DL/T 904-2004)
目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燃料技术经济指标
4 锅炉技术经济指标
5 锅炉辅助设备技术经济指标
6 汽轮机技术经济指标
7 汽轮机辅助设备技术经济指标
8 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技术经济指标
9 综合技术经济指标
10 其他技术经济指标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下达1999年电力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电力[1999]40号文)安排制定的。本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火力发电厂既是能源转换企业,又是耗能大户,因此技术经济指标对火力发电厂的生产、经营和管理至关重要。火电厂技术经济指标计算不仅反映电力企业的生产能力、管理水平,还可以指导火电厂电力生产、管理、经营等各方面的工作。
该标准涉及到火力发电厂发电生产全过程的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按火力发电厂的生产流程进行编写,共分燃料、锅炉、锅炉辅助设备、汽轮机、汽轮机辅助设备、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综合、其他等8个方面的技术经济指标。
本标准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广度,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利于促进电力工业火力发电厂技术经济、节能管理的提高和技术进步,也有利于加强管理,科学规范火力发电厂技术经济指标体系和分析体系。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部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站汽轮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电力行业电站锅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华北电网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祝宪、杜作敏、王刚、伍小林、杨顺虎、林英、蒋明昌。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是为了确保火力发电厂能够安全、高效地运行,达到预期的发电效果而制定的一系列技术要求和规范。以下是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的一些重要内容。
1. 设计要求:火力发电厂的设计应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同时需要考虑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等方面的要求。设计要合理布局,设备选型应优化,以提高整体效率和减少资源消耗。
2. 主要设备要求:火力发电厂的主要设备包括发电机、锅炉、汽轮机、燃烧系统等。这些设备的选择和设计要满足发电要求,具备高效、可靠、安全的特点。对于新能源的利用和环保需求,火力发电厂还应考虑辅助设备如脱硫、脱硝、除尘等的要求。
3. 安全管理要求:火力发电厂是一个涉及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的工作环境,因此安全管理十分重要。火力发电厂设计应考虑安全生产的各个方面,包括设备安全、操作安全、消防安全等。设备的设施、操作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相关安全标准,以确保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4. 系统集成和自动化控制要求:火力发电厂的各个设备和系统需要相互配合,以实现高效的发电。设计时需要考虑各个系统的配套和协同工作,以提高整体发电效率。同时,火力发电厂还应采用先进的自动化控制系统,减少人为操作的干预,并提高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5. 环境保护要求:火力发电厂的运行会产生大量的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对环境造成污染。因此,在设计中需要考虑尽量减少废物的产生,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烟气脱硫、烟气脱硝、烟气除尘等,以保护周围的环境。
总而言之,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是确保火力发电厂安全、高效、环保运行的重要依据。规程包括设计要求、主要设备要求、安全管理要求、系统集成和自动化控制要求以及环境保护要求等方面的内容,旨在提高火力发电厂的整体效益和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火电厂煤种爆炸指数计算、分级标准制订及使用中的若干问题探析
88
为了准确评估制粉系统中的煤粉爆炸风险,国内外先后对按煤种挥发份V daf 、工业指标B C 、煤粉爆炸指数K d 、热
重分析指标、煤粉气流着火温度IT 及煤粉爆炸下限热量浓度ELHC 等多种判别方法进行了试验研究。其中,前苏联
热工研究所ВТИ对“煤粉爆炸指数K f ”的试验研究成果[1]
(以下简称“爆炸指数K ”)引起了业界很大关注,并成为近20多年来我国制订火电厂防煤粉爆炸技术标准和规范的
主要依据,只是在引用时将“爆炸指数”的符号改为K d 。但
在引用相同试验研究成果条件下,国内各规程规范对于爆炸指数K d 计算方法及分级标准的表达却各不相同,而且其中不乏技术性失误,由此在理论和实践上引起了混乱,更是影响到规程规范的严肃性和可信度,对此必须进行探讨
和澄清。
1.煤种爆炸指数K d 计算方法及分级标准技术源
头的解读
经探源,国内火电厂煤种爆炸指数计算及分级现行
标准制订中所依据的技术源头,均为前苏联热工研究所
E.N.Tolchinskii 等人于1996年所发表的
“固体化石燃料粉末爆炸性准则”一文[1]
(以下简称“ ВТИ准则”或
“ВТИ论文”)。张建中[2]
指出,该论文所报导的试验研究成果极具参考
引用价值,但在论文的文件质量上则存在一定瑕疵或不足,容易导致误用,为此对该项技术源头进行了解读和勘校。
1.1 前苏联ВТИ论文所报导试验研究成果要点
“ 煤粉爆炸指数K f ”定义
(国内引用时符号改为K d )
:(1)
K 试验研究工作证实,燃烧所需可燃挥发份的下限热
量符合Burgess-Wheeler 经验法则:
燃煤火力发电厂技术监控规程锅炉技术监督
燃煤火力发电厂技术监控规程锅炉技术监督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燃煤火力发电厂锅炉技术监督相关的内容、技术要求、管理要求、评价与考核。
本规程适用于集团公司燃煤火力发电厂锅炉技术监督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310 高压锅炉无缝钢管
GB/T 10184 电站锅炉性能试验规程
GB 25960 动力配煤规范
GB 5020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73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75 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660 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
1
GB/T 211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GB/T 212煤的工业分析方法
GB/T 213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
GB/T 214煤中全硫的测定方法
GB/T 219煤灰熔融性的测定方法
GB/T 476煤中碳和氢的测定方法
GB/T 1574煤灰成分分析方法
DL 612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
DL 647 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DL 5000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DL 5190.2 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2部分:锅炉机组DL 5190.5 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5部分:管道及系统
DL 5190.7 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7部分:焊接工程DL 5277 火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
DL/T 332.1 塔式炉超临界机组运行导则
dl5000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DL5000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1. 引言
DL5000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旨在规范和指导火力发电厂的设计过程,确保
DL5000火力发电厂建设的安全、高效和可持续发展。本规程包含了DL5000火力发电厂的各个方面,包括设计原则、设备选型、工艺流程、环境保护等内容。
2. 设计原则
DL5000火力发电厂的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
•安全性:确保设备和系统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和灾害的发生。
•高效性:提高燃烧效率,最大限度地利用燃料资源。
•可靠性:确保设备和系统的可靠运行,最小化停机时间。
•环保性:减少污染物排放,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经济性:在满足以上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建设和运营成本。
3. 设备选型
DL5000火力发电厂所需的主要设备包括锅炉、汽轮机、发电机组等。在选型过程中应考虑以下因素:
3.1 锅炉
•锅炉应具有高效、节能、可靠的特点,能够适应不同燃料的燃烧要求。•应选择适当的锅炉类型,包括循环流化床锅炉、燃煤锅炉等,以满足DL5000火力发电厂的需求。
•锅炉应具备良好的蒸汽参数控制能力,以保证发电机组的稳定运行。
3.2 汽轮机
•汽轮机应具有高效、可靠、灵活的特点,能够适应不同负载条件下的运行。•应选择适当的汽轮机类型,包括单背压汽轮机、双背压汽轮机等,以满足DL5000火力发电厂不同负载需求。
•汽轮机应具备良好的调速性能和负荷追踪能力,以保证电网调度的要求。
3.3 发电机组
•发电机组应具备高效、可靠、稳定的发电性能。
•应选择适当容量和额定功率的发电机组,以满足DL5000火力发电厂设计要求。
DL_T 5428- 火力发电厂热工保护系统设计技术规定之欧阳与创编
ICS 27,100
K 54
备案号:J926-2009
工阳
lll华人民共和罔电力行业标准
j
DL/T 5428 - 2009
火力发电厂
热工保护系统设计技术规定
Technical code for design ofI&C protection
sv. stem in fos矧 fuel power plant
2009-07-22发布
2009-12-01实施
III华人民共和陶国家能源局发布
⑧目次
DL /T 5428 - 2009
前言…………………………………一Ⅲ
l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
3 术语和定义、缩略语………………………………………….5
3.1术语和定义……”………………………………………………”5
3.2缩略语…………………………………~8
4总则………………………………………………1 0 5热丁保护系统的设计原则………………………….a….11
5.t电源设计原则...一...................... (1)
5.2逻辑设计原则...~ ...................... a (11)
5_3热工保护系统配置原则 (13)
5.4其他......。..................~ (16)
6锅炉保护………………一……….17
6.1锅炉局部保护…“………~ ………¨17
6,2锅炉炉膛安全保护………………………一………………….19
6+3锅炉停炉保护…”………
火力发电厂信息系统设计技术规定(1页
1 总则
1.0.1 为了规范火力发电厂的信息系统设计,使电厂建设各方与运营方共享工程信息,提高电厂的数字化管理和安全运行水平,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直接燃烧方式、主要燃用化石燃料的火力发电厂新建、改扩建工程的信息系统设计。
1.0.3 火力发电厂信息系统设计应采用全厂统一的信息编码。
1.0.4 本标准规定了对火力发电厂信息系统设计的基本技术要求,当本标准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时,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1.0.5 火力发电厂信息系统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生产信息production information 指与火力发电厂生产过程相关的信息,包括生产过程实时数据、厂级性能计算数据、生产优化数据等。
2.0.2 管理信息management information 指为火力发电厂生产运行提供服务和管理的、与发电及
运行非直接相关的信息,包括建
设阶段的计划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物资管理、费用管理、安全环境管理、工程技术管理及图纸文档管理等信息;生产阶段的生产管理、设备管理、运行管理、燃料管理、经营管理及行政管理等信息。
2.0.3 视频监视video monitoring
利用视频探测技术,通过电子及网络系统实现对设定区域和目标的监视,并实时显示、记录现场图像,按功能可分为安保视频监视和生产安全视频监视。
2.0.4 视频会议video meeting 指可以在两个或多个地点间实时传送会议图像、语音等信息
的会议。
火电厂防火设计规范
火电厂防火设计规范
篇一: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消防)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消防)
1 总则
1.0.1 为确保火力发电厂(以下简称发电厂)和变电所运行中的安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止或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燃煤的3~600MW 机组的新建、扩建发电厂以及电压为35~500kV、单台变压器容量为5000kVA 及以上的新建地上变电所。
1.0.3 发电厂和变电所的防火设计应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发电厂和变电所的防火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 发电厂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其耐火等级
2.0.1 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其耐火等级应符合表2.0.1 的规定。注:①除本表规定的建(构)筑物外,其他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及耐火等级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②电气控制楼(主控制楼、网络控制楼)、微波楼、继电器室,当不采取防止电缆着火后延燃的措施时,火灾危险性应为丙类。
2.0.2 建(构)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2.0.3 承重构件为不燃烧体的主厂房及运煤栈桥,其非承重外墙为不燃烧体时,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25h;为难燃烧体时,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5h。
2.0.4 汽轮机头部油箱及油管道附近的钢质构件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非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应为0.5h,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应为1h。当汽轮发电机为岛式布置或运转层楼板开孔较大时,其对应钢屋架的耐火极限应为0.5h。
火力发电厂热工电源及气源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火力发电厂热工电源及气源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一、热工电源系统设计技术规范
1. 燃料选择:根据火力发电厂的要求,选择适合的燃料,如煤炭、天然气等。在选择燃料时,要考虑燃料的供应可靠性、成本、环境影响等因素。
2. 燃料储存和供应系统:设计合理的燃料储存和供应系统,确保燃料的安全储存和供应。燃料储存设施应具备防火、防爆、防腐蚀等功能,供应系统应具备稳定供应能力。
3. 锅炉系统:设计高效、可靠的锅炉系统,确保燃料能够充分燃烧并产生高质量的蒸汽。锅炉系统应考虑燃烧稳定性、燃烧效率、排放控制等因素。
4. 蒸汽供应系统:设计合理的蒸汽供应系统,确保蒸汽能够平稳、可靠地输送到汽轮机。蒸汽供应系统应具备良好的热力学性能,能够满足不同负荷条件下的需求。
5. 发电机系统:设计高效、可靠的发电机系统,将蒸汽能量转化为电能。发电机系统应具备高效率、低损耗、稳定运行等特点。
二、气源系统设计技术规范
1. 空气供应系统:设计合理的空气供应系统,为锅炉的燃烧提供所
需的氧气。空气供应系统应具备稳定供应能力,并考虑到空气预热、净化等因素。
2. 烟气排放系统:设计合理的烟气排放系统,将燃烧产生的废气排放到大气中,并对废气进行处理,以满足环保要求。烟气排放系统应具备良好的排放效果,同时考虑到能源回收等因素。
3. 水供应系统:设计合理的水供应系统,为锅炉和发电机等设备提供冷却和循环水。水供应系统应具备稳定供应能力,并考虑到水质处理、节水等因素。
4. 废水处理系统:设计科学的废水处理系统,对产生的废水进行处理,以满足环保要求。废水处理系统应具备高效处理能力,并考虑到废水的再利用等因素。
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硝系统设计规程
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硝系统设计规程
摘要
本规程主要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环保部、省环境保
护厅意见,以锅炉烟气脱硝为主要技术措施,旨在解决火力发电厂烟气含氮氧化物
( NOx )排放的环境问题。本规程规定了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硝系统的技术设计要求,包括:技术方案选择、氮氧化物排放限值、设备规格参数、操作及维护工作等方面。
本技术规程以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为宗旨,为中小型火力发电厂建造环保型烟气脱硝
系统提供指导,旨在降低脱硝系统的建设费用及运行成本,实现温室气体减排及生态环境
保护目标。
一、技术方案选择
1、硝化氮抑制技术为主的技术方案:TA的硝化氮平衡和硝化氮抑制,主要包括低温
和中温硝化。
2、有机脱硝技术方案:有机脱硝技术包括CO法和吸收法,主要是以过氧化物、合
成有机溶解,利用介质吸附等技术去除NOx。
3、消除法方案:除NOx主要通过降低温度和氧分压 (ORP)、添加催化剂和改善灰气
分布等措施,在燃烧室内降低条件下,利用烟气本身清除大量的NOx。
4、其他技术方案:如等离子体技术、FEPC技术等,可以用于设计脱硝系统。
二、氮氧化物排放限值
1、锅炉烟气脱硝设施排放限值应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03)》
和上海市大气污染排放限值的规定。
2、烟气中NOx的排放量建议采用下列方法计算:
NOx排放量=(燃烧烟碳量/燃烧烟碳量总量)× NOx总量
三、设备规格参数
1、烟气脱硝设备主要有催化剂吸收塔、大功率炉电磁换子、真空抽芯塔、真空泵、
注碱机等,设备的具体规格参数应满足系统性能要求。
火电厂设计规范
火电厂设计规范
火电厂是以燃煤、燃油、燃气等燃料为热能来源,通过锅炉产生高温高压蒸汽,再通过蒸汽涡轮机驱动发电机发电的工业设施。火电厂设计规范主要是为了确保火电厂的安全、高效、环保运行,以下是火电厂设计规范的一些内容:
一、安全设计规范:
1. 确保火电厂的建筑结构、设备设施、电气系统等具备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能够承受各种荷载和外力作用,保证厂区的安全运行。
2. 设计时需要考虑火灾、爆炸、中毒等灾害事故的防控措施,包括建造防火阻燃建筑材料、设置灭火系统、规范防爆设计等。
二、环保设计规范:
1. 根据国家相关环保法规,确保火电厂在运行过程中达到排放标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2. 采用先进的燃烧技术和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等排放控制设备,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有害物质的排放。
3. 设计合理的废弃物处理设施,包括煤灰、炉渣等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废水的处理等,保护周边环境的安全与卫生。
三、节能设计规范:
1. 尽量选择高效燃料和燃烧设备,提高能源利用率,减少燃料的消耗和热能的损失。
2. 设计合理的余热利用系统,将燃烧产生的废热转化为电能、热水、蒸汽等,提高火电厂的能源利用效率。
四、自动化设计规范:
1. 采用先进的自动化控制系统,对火电厂的生产过程进行监测和控制,实现智能化运行,提高生产效率和安全性。
2. 设置完善的报警系统和自动保护装置,对异常情况进行监控和处理,保障火电厂的正常运行和设备的安全。
五、维护运行规范:
1. 设计合理的设备布局和通道,方便设备的安装、运维和维修。
2. 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和操作手册,以保证操作人员的安全和工作效率。
火力发电厂燃油系统设计规程
火力发电厂燃油系统设计规程
1.设计原则和标准:介绍火力发电厂燃油系统的设计原则和标准,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等。
2. 设计参数和要求:明确火力发电厂燃油系统的设计参数和要求,包括燃料种类、供应方式、燃料储存和输送系统等。
3. 设计方案和布局:提供火力发电厂燃油系统的设计方案和布局,包括燃料储存设备、输送设备、加热设备和控制系统等。
4. 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理:规定火力发电厂燃油系统的安全措施
和应急处理措施,包括燃料泄漏和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案。
5. 设计验收和调试:明确火力发电厂燃油系统的设计验收和调
试要求,包括验收标准、验收程序和验收文件等。
6. 运行维护和管理:规定火力发电厂燃油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
理要求,包括设备检修、故障排除、运行记录和资产管理等。
火力发电厂燃油系统设计规程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火力发电厂
的生产效率和安全性,为能源领域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 1 -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火力发电厂设计,提高火力发电厂建设水平和运行效率,保障供电质量,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火力发电厂的设计。其它电力工程设计,可以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规程所称火力发电厂是指以化石燃料(如煤、石油、天然气等)或生物质等可燃性物料为燃料,在锅炉内控制燃烧产生高温高压水蒸气,通过汽轮发电机装置将热能转化为电能的发电厂。
第四条火力发电厂设计应当遵循合理配置、安全可靠、节能降耗、环境友好、经济适用的原则。
第五条火力发电厂应当与电力系统相配合,能够实现多种供电模式,保证电网的稳定运行。
第六条火力发电厂应当综合考虑自身特点,设计并选用适当的先进、成熟、可靠的设备及技术。
第七条火力发电厂的设计应当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特别是环境、节能、安全、建设用地和市政公共设施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第八条火力发电厂设计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格和经验,并应当聘请具有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设计团队。
第二章火力发电厂区域选择和选址
第九条火力发电厂的选址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特别是环境保护、安全和建设用地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2)有足够宽广的用地以供建设,建设用地应当具备耕地、林地、荒地、草地等基本土地利用类型,并且应当满足国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
(3)附近没有妨碍正常生产、生活的环境污染源和噪声源;
(4)交通运输条件良好,离市区、居民区较远,方便且不影响生态环境保护;
(5)供水、排水及其他公用设施配套完善。
火力发电厂运煤设计技术规程第1部分
火力发电厂运煤设计技术规程第1部分
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
第一篇示例:
火力发电厂是一种利用煤炭、燃气、油料等燃料进行燃烧生产热能,驱动发电机发电的设备。作为主要的燃料来源,煤炭在火力发电
厂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保证火力发电厂运营的高效和稳定,
规范的煤炭运输和燃烧设计技术是必不可少的。
本规程旨在制定一套完整的关于火力发电厂煤炭运输与燃烧的设
计技术规程,以确保发电厂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本规程将从煤炭
的选煤、储存、输运、燃烧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
一、选煤
1.1 煤种选择:火力发电厂应根据自身的燃烧设备和要求,选用
适合的煤种。一般来说,低灰、低硫、高发热量的煤炭是比较理想的
选择。
1.2 煤质要求:煤质应符合国家标准和发电厂技术要求,煤中灰份、硫份、挥发分等指标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1.3 煤场检测:煤场应定期对煤炭进行检测,确保煤质符合要求,可供使用。
二、储存
2.1 煤场设置:煤场应建立在发电厂附近,方便输送和储存煤炭。煤场应设置防雨、防尘措施,保证煤炭质量。
2.2 储煤容量:煤场的设计应考虑到日常用煤量和运输周期,保
证煤炭供应的连续性。
2.3 煤堆管理:煤场应有专人负责煤炭的堆放和管理,确保煤炭
质量不受影响。
三、输运
3.1 输送方式:火力发电厂可采用煤车、皮带输送等方式输送煤炭,确保输送的安全和高效。
3.2 输运路线:输运煤炭的路线应符合国家交通规定,确保煤炭
安全运抵发电厂。
3.3 输运设备:输送设备应定期检查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
行。
四、燃烧
4.1 燃烧设备:发电厂应有完善的燃烧设备,确保煤炭的充分燃烧,提高发电效率。
火力发电厂化学设计技术规范
火力发电厂化学设计技术规范
篇一:火电厂设计规范目录
火电厂设计规范目录
一.总图专业、建筑专业
序号标准规范编号
1 GB50028-2006
2 GB50041-2008
3 GB50049-94
4 GB50156-2002
年版)
5 GB50229-2006
6 GB50351-2005
7 DL5000-2000
8 DL/T5029-94
9 DL/T5032-2005
10 DL/T5052-1996
物建筑面积标准
11 DL/T5053-1996
规程标准规范名称城镇燃气设计规范锅炉房设计规范(08.8.1实施)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06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火力发电厂建筑装修设计标准火力发电厂总图运输设计技术规定火力发电厂辅助、附属及生活福利建筑火力发电厂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
12 DL/T5094-1999 火力发电厂建筑设计规程
二.结构专业
序号标准规范编号标准规范名称
23 GB50041-2008
24 GB50049-94
25 GB50051-2002
26 GB50229-2006
27 GB50351-2005
29 DL5000-2000
30 DL5022-93
31 DL/T5024-2005
32 DL/T5030-1996
33 DL/T5045-2006
34 DL/T5073-2000
35 DL/T5085-1999
36 DL/T5095-2007
37 DL/T5101-1999
38 DL/T5188-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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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煤种和煤质资料
5.1 设计煤种和校核煤种
5.1.1煤质资料依据
新建或扩建的燃煤发电厂,设计煤种和校核煤种及煤质资料是锅炉和燃烧系统设计的基本依据,应由主管部门和项目法人在可研阶段通过必要的调查研究和技术分析论证来确定。对煤种的确定应使其能代表长期实际燃用煤种;所提出的煤质资料应当准确完整,并由发电厂主体设计部门进行核查确认。
5.1.2设计煤种的确定原则
1 应该是一种实际煤种。设计煤种的煤质分析资料既要以矿石采样实际的煤质分析为依据,又要为电厂运行留有适当余地,按中间偏低数据选用。其代表性煤质的复盖面宜在60%以上,或使设计低位发热量比加权平均值偏低0.4~2MJ/kg(视发热量变化幅度大小而定,一般可取偏低 1.26MJ/kg左右),相应适当调高灰分和水分,但不调整干燥无灰基挥发分及空气干燥基水分。
2 对运煤距离较远(超过1000km)的发电厂,宜选用收到基低位发热量高于21.0MJ/kg的动力煤。
3 设计煤种的含硫量是环评工作的主要依据,也是电厂今后对运行排放控制数值的依据。在确定含硫量设计值及其变化范围时,应当考虑煤源硫分随煤层开挖深度而变化的趋势,并与环评工作联系起来。对位于两控区的发电厂,应当满足环境保护对煤种硫分含量,硫氧化物排放浓度,排放量及总量控制的要求。
4 当有几个煤源矿点可供考虑时,宜进行双向优化选择,将煤质定值(主要是挥发分、硫含量和结渣特性)与锅炉选型两者联系起来。对无烟煤或易结渣煤种,宜集中供给某些发电厂燃用。
5.1.3 校核煤种的确定方式
1 指定煤种法;
2 变化范围法,即为设计煤种的每项分析数据规定其最大值和最小值;
3 列举煤种法,即列举几种可能使用的煤种。
对校核煤种或设计煤种煤质变化范围的确定既要有利于对电厂运行的适应性,又要在锅炉厂设计的适应范围之内。国内现行规定中的煤质允许偏离范围见附录C1。
.- 在选择校核煤种的确定方式时,除了煤的燃烧特性和结渣特性外,还应同时考虑煤种研磨特性(煤的可磨性系数及磨损指数)对燃烧系统所产生的影响。
5.1.4 提供煤样和煤灰分析
对于某些特殊煤种(难燃、易结焦、爆炸等级难以判断、研磨特性极差),或在涉外工程的询价书阶段,一般要为每个报价厂商提供5kg煤样,供试验之用。该煤样应与编制询价书阶段进行,煤、灰分析报告所用的应为同一批煤样。有这种需要时,在推荐代表性煤种分析资料的同时,还应确定可以取到与此相接近煤样的矿点。
5.2 煤质分析项目
5.2.1 燃烧系统设计时应具有下列关于煤质特性的原始数据
1 对常规煤种所必需的煤质分析项目如表5.2.1所示。
2 对非常规煤种,或对锅炉燃烧/制粉系统设计存在疑点的煤种,尚需进行煤的非常规特性分析:
1)对难燃煤种,或使用由几种挥发分
daf
V相差很大的煤种组成的混煤时:煤的着火、燃烧和燃尽等特性数据[包括煤粉气流着火温度IT(DL/T 831),燃尽率指数Bp(DL/T 831)等]。
2)锅炉设计中对煤的结渣倾向敏感时:煤的结渣特性分析,包括煤灰粘度——温度特性(按DL/T 660),结渣等级评估报告等。
3)燃烧系统设计中对煤的粘附倾向敏感时:煤的成球指数Kc(按DL/T 466),煤的密度,煤的内摩擦角。
4)燃烧系统设计中对煤的爆炸特性敏感时:煤的爆炸指数,煤的自燃温度。
5) 锅炉和燃烧系统、烟气脱硫系统设计中对煤的有害成分敏感时:煤中含硫量的分项数据,即全硫(St)、可燃硫(Sc.ar)、硫铁矿硫(Sp)、有机硫(So)和灰分中的硫酸盐硫(Ss)等;煤中氯含量Cl;煤中氟含量F等数据。
6)对于页岩类含有大量碳酸盐(>2%)的燃料:碳酸盐中二氧化碳的含量
(CO
2)
tsy
。
3 编制烟气脱硝装置的招标文件时,需要补充取得煤中对催化剂工作性能有敏感
影响的微量元素分析数据,如砷As、钒V、氟F、钾K、钠Na、氯Cl和灰中的游离氧化钙[CaO]等。
5.2.2 输煤系统综合治理流程中加水作业对设计煤质数据的影响,一般情况下可不予考虑。
.-
5.2.3 煤质分析项目中的所有数据均须对应于同一煤样,包括煤分析与灰分析在内的数据,必须是配套提供的。
5.2.4 对混煤的煤质分析数据,原则上可按质量加权法来确定,但下列特性数据除外:
1) 干燥无灰基挥发分V daf.m :根据对各单一煤种及一定比例的混煤所实测的着火温度曲线IT i =f(V daf.i ),按混煤的着火温度IT m 在曲线图上确定混煤的当量挥发分m
daf V .。见图5.1所示。
2) 灰熔点温度:须以混煤煤样的实测数据为准。
3) 可磨性:一般情况下可按质量加权法来确定,但当两种煤的挥发分、密度和可磨性都有较大的差异时,宜以实测为准。
daf
图5.1 混煤的当量挥发分确定方法
5.3 煤质分析数据的核查和确认
5.3.1 煤质分析的原始数据内容应满足其换算到各种基质的需要(例如工业分析应为收到基;发热量和元素分析宜为收到基亦允许为其它基,水分应同时有收到基和空气干燥基)。各种基质的换算方法,见附录C2和C3。 5.3.2 对煤质资料中可燃硫数据的核查方法,参见附录C4。
.- 5.3.3 对煤质资料中工业分析和元素分析数据的核查方法,参见附录C4。
5.3.4 对煤质资料中发热量数据的核查方法,参见附录C5。
5.3.5 对煤灰熔融性数据的核查方法,参见附录C6。
5.3.6 对煤灰成分数据的核查方法,参见附录C7。
5.3.7我国几个能源基地代表性煤种分析资料,参见附录C8。
5.4 石灰石分析资料
5.4.1 对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和加石灰石脱硫燃烧的发电厂,在确定煤质资料的同时应通过调查研究和技术分析论证工作,明确石灰石的来源和特性。对于中、高硫煤应选用高反应性的石灰石。
5.4.2石灰石的主要分析数据如下:
主要成分组成:CaCO
3含量Kcaco
3
.%;或CaO含量K
CaO
,%;MgCO
3
含量K
MgCO3
.%;水分
含量K
H2O ,%;SiO
2
含量K
sio2
.%;
石灰石颗粒度mm。
石灰石的可磨性[HG1],或帮德功指数Bond Work Index。石灰石的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