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限娱令
限娱令利大于弊
限娱令利大于弊一辩稿2012年1月1日起限娱令正式实行。
广电总局出台限娱令,要求各省台实行各项规定,已达到防止电视节目过度娱乐化的目的。
今天我们比较限娱令的利弊的标准就在于限娱令是否符合当前文化环境的需求和社会效益。
第一,当前的电视行业存在各种不良风气,而限娱令的出台正是对症下药,整顿行业的风气。
目前我国电视台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而一味迎合市场的需求,导致节目过度娱乐化。
电视节目充斥着各类婚恋交友类、才艺竞秀类、情感故事类等娱乐节目。
诚然这些节目满足了人民不同层次的需求,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它产生了严重的问题。
节目形态的雷同,语言低俗甚至违背社会道德,追求节目刺激性虚假宣传,这些都已经完全背离社会主义文化正确的发展方向。
而限娱令的出台是根治这些问题的必然之举。
第二,省级电视台应遵循新闻立台的原则。
娱乐节目有其存在的理由,限娱令并没有彻底否认它的价值。
作为一个省级电视台,立台的根本在于宣扬社会主义道德,丰富人民的文化生活。
新闻立台的意义还在于反对低俗的文化。
办好各类新闻节目,形成自己的风格,不断提升广播电视的威信和影响力。
在坚持新闻立台的同时,限娱令还鼓励各大电视台推出道德节目和各类人类文化节目,这些都有利于电视台不断调整节目的架构,最终走向成熟。
第三,促进各卫视不断进行调整和竞争,最终共同走向繁荣。
当前部分卫视已具有相当的实力,限娱令的出台令其作出更加深入的调整。
而稍微落后的卫视更是可以借此机会,努力推出具有自己特色的节目,在竞争中得到成长。
限娱令的出台正是促进让各电视台的创新能力,不断为人民推出健康、和谐的节目。
综上所述,限娱令利大于弊。
_限娱令_解读之媒介管理目标
069创意传播 2011.11传播管理Communication Management特别策划◎“限娱令”解读之媒介管理目标■ 朱 科 “限娱令”消息一经传出,在各地方卫视和公众中引起强烈反响,赞成者有之,反对者也不少,对此,笔者认为,要厘清媒介管理的实质,分清楚媒介管理目标和手段的区别,理解限娱令的真正含义和目的,以人的发展为指导思想,从操作层面思考达到媒介管理目标的科学手段和方法。
“限娱令”并不“限制”娱乐 第一,限娱令不是限制娱乐。
2011年9月20日,广电总局宣传管理司司长金德龙在接受传媒采访时也强调,不能简单地把限娱令理解为限制娱乐,它是针对各地方电视台的整顿。
娱乐功能是媒介的重要社会功能之一,观众在紧张的工作之余需要闲暇放松,在生活中需要娱乐。
电视观众对具有娱乐功能的优秀节目的热烈欢迎和追捧,正是各电视台娱乐节目跟风现象产生的原因。
不仅如此,近年来广大网友以网络为载体创造了内容形式多样、具有高度娱乐效应的亚文化现象,体现了公众对娱乐的浓厚兴趣,更体现了公众对娱乐的参与能力,或者可以说,娱乐也是公众作为个人和社会群体的自我表达方式之一。
适当的娱乐是必要的,也是必然的,简单地禁止娱乐节目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可能的。
关键在于,怎样把握娱乐的度,既能放松身心,丰富生活,又不流于庸俗粗鄙的趣味,更不能丧失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第二,娱乐和道德不矛盾。
限娱令中对于娱乐节目的限制和对道德类节目的倡导互为表里,通过规约和匡正,保障电视媒介起到传播正确思想、引导社会健康平衡发展的作用。
进行这样的倡导和规定,目的绝不是要使电视节目越来越背离观众的需求,而应该是使电视节目更符合观众的需求,更受观众的欢迎。
娱乐和道德不矛盾。
娱乐类节目不一定没有道德思考,让观众在轻松愉快中不失对社会现象的深层追问;道德类节目不一定就要板起面孔来说教,让观众神经紧绷,觉得道德类节目面目可憎,加以排斥。
第三,使媒介更好地服务观众、服务社会是限娱令的目的。
《限娱令》一辩稿
谢谢主席,大家好。
很荣幸在此与各位讨论关于限娱令的利弊问题,我方的观点是:限娱令利大于弊。
近年来,在我国各地电视台为迎合时代潮流,走市场发展道路的过程中。
娱乐节目的比重日益上升,且出现了跟风现象严重,内容质量不高,甚至还有些起到了不好的作用很是担忧。
.所以出台了所谓的限娱令,即《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它针对目前娱乐节目所出现的问题有着不可置否的作用,在许多方面都体现了其有利之处。
下面,我将从以下五个方面来阐释我方的观点。
一、在节目资源方面。
《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推出前,娱乐节目的盲目推出,跟风现象屡见不鲜。
就拿婚恋节目来讲,江苏卫视在推出《非诚勿扰》并获得较高收视率后,相继推出系列婚恋节目《老公看你的》和《欢喜冤家》,以王牌K歌节目为招牌的浙江卫视全面转型,高调宣布推出婚恋节目《婚姻保卫战》和《爱情连连看》,大打情感牌,而其他卫视频道同样推出了诸如《玫瑰之约》这类的节目。
同种类型的节目并无必要,却占用了大量的节目资源,是在是一种资源的浪费。
而广电总局就对类型相近的节目进行结构调控,防止节目类型过度同质化。
在很大程度上节省节目资源。
在这一方面,《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有极大地贡献。
二、在节目质量方面。
为了收视率以及电视台的经济利益,各卫视推出节目急功近利,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对节目质量的要求。
且跟风现象进一步加剧了节目质量的问题。
原来,全国卫视每周的黄金时间段播出娱乐节目数量为126档,而《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中限制全国每天最多9档,即一周全国有63档。
较原先整整砍掉一半,则各卫视必须去其糟粕,争取留下精华以通过广电局的审批播出。
大大提高了节目的质量。
在这一方面,《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显示了充分的作用。
三、在改正不良风气方面。
无可置否,在现在的娱乐节目中,确实出现了许多不良风气。
限娱令立论稿
限娱令立论稿谢谢主席!大家好!开宗明义,概念先行,“限娱令”是指广电总局下达的关于从2012年1月1日起34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要扩大新闻等多种类型节目的播出比例,对节目形态雷同、过多过滥的七种娱乐节目实行播出总量控制的规定。
同时,大家要清楚的是“限娱令”与“禁娱令”有本质的区别,限娱令不是禁止娱乐节目的播出,而是控制和引导娱乐节目的播出量及播出时间。
上星综合频道属于社会事业单位,以“新闻立台”为准则,面向全国观众,受众面广,在具有优势的同时应承担更多的责任,应当以社会利益为首位,兼顾经济利益。
今天我们在此讨论限娱令的利弊问题,我方认为衡量利弊的标准是其是否符合社会价值的同时,兼顾了经济价值。
下面,我方将从三个方面进行论证。
第一、“限娱令”的颁布能满足观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收视需求。
限娱令颁布以前,黄金时间段电视娱乐节目过多,且跟风现象严重、内容质量不高,有些还起到了不好的舆论作用。
而现今颁布的限娱令并没有将娱乐节目一棍子打死,只是减少了其在黄金时间段的播出量,同时提高其他更具社会价值的节目的播出量,这就避免了各地方卫视为了单纯提高收视率而盲目跟风,让黄金时间段充斥着“同质化”的娱乐节目,同时观众也能享有在此时间段既看到娱乐节目的同时,又能看到更多样化电视节目的福利,满足其多样化、多层次的收视需求。
第二、有利于电视台节目优胜劣汰的调整重组。
由于缺少监管,娱乐节目无度泛滥,质量也有所下降,显然违背了上星频道“新闻立台”的准则,限娱令的办法,有利于电视节目的重组调整,对播出节目进行“大洗牌”,同时也促使更多新形态的电视节目产生。
第三、有利于弘扬主流价值观,担负起传承文明的责任。
我国的电视台是生产文化产品的专门组织,有着人文教化、传承文明的责任,与唯利是图的商业行为有着本质的区别。
上星频道的电视节目,更应秉持、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原则,传播主流价值,引导审美趣味,防止出现过度娱乐化的倾向,并弘扬主流价值观。
限娱令
限娱令,到底限制了谁?一、限娱令的发展历程(1)7月,传业内人士称限娱令下达,广东卫视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负责人传出口风,广电总局的限娱令已经正式下达。
(2)8月,广电总局“枪打出头鸟”,对湖南卫视的重头节目《快乐女生》和《还珠格格》提出了整改意见。
(3)9月,在《天天向上》,观众发现只要有欧弟的镜头要么其脸部都被打上马赛克,要么是镜头被剪切掉。
(4)10月,广电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提出了从明天1月1日起实行。
二、限娱令的主要核心内容各卫视在晚5:00-10:00黄金时间,每周娱乐节目不能超过三档,并限制港台艺人;各台必须设一档道德建设类节目;全国选秀节目每年不超过10档等。
广电总局要求各电视台必须在2012年1月1日前落实这些规定。
问题一:限娱令是国家行政机关权力欲望的延伸还是整肃传媒行业低俗、色情等内容的衍生。
限娱令限制了什么,是限制了低俗娱乐的发展还是人们的言论、娱乐自由?限娱令能限制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吗?【微博评论】:1.1刘著民:【限娱令】昨天晚上看湖南台的天天向上,发现广电总局的“限娱令”只是把欧弟“限”走了,结果还剩一个韩国人和一个日本人和三个内地人在继续在主持节目。
我比较奇怪,港台澳不管怎么样,他们都是中国人,为什么要现在中国人主持节目,而放开外国人主持节目?这难道是专门利人毫不利己的国际主义精神?1.网友萧洪波CDTV成都电视台:一贯以来的犀利评论,我喜欢。
但是关于限娱令,细思之将会发现这是对言论自由的又一次扼杀,这些年来如此这般的扼杀已经从传统媒体延伸到网络媒体;不论是否喜欢娱乐节目,但当权者假冒民意任意限制,歪风邪气发力,它们可以任意毁灭或者主导大家思想的方向。
有老人说:文革就是从限娱开始的。
慎,供参【网友反映】:1jocelny:娱乐本来就是一个大众化的东西,你硬要高雅,估计到最后就是不伦不类了!港台怎么了?不是中国人啊,既然是中国人的东西,既然有想看的人,总局何必多此一举,又不是傻子~~~2网友孙月洋:限电视栏目还不够,还应封杀低俗的网络。
限娱令
• 广东卫视总监张志斌表示:“限娱令下来之后, 确实是广电总局给二三线卫视提供的一个机会。 但我觉得一线卫视本身的制作能力还是有优势的, 他们凭借这一点可以很轻松地完成转型。”可以 预见的是,一旦限娱令正式颁布,二线卫视们的 节目编排也将产生针对性的变动,上述那些强势 节目以外的时间段将成为他们集中火力、刺刀见 红的新阵地,比如深圳卫视的《年代秀》、广东 卫视的《财经郎眼》等等一批原本就口碑甚佳的 节目都有可能将自己亮相的时机提前。
二、思念公司 与999相似,在新加坡上市的思念公司也是该 节目的赞助方之一。在节目中,不会做饭的爸爸 们用泡面等速食品充当孩子的晚饭,这令思念食 品系列很顺理成章地成了节目的赞助品牌。2006 年,思念公司成为“北京奥运会速冻包馅食品独 家供应商”,曾一度令销量激增。然而今年,思 念水饺刚刚换了新形象和新包装,正急于寻找平 台来提升品牌新形象的认知,《爸爸去哪儿》提 供了很好地契机。思念食品也表示,这档节目实 现了品牌和销量的共赢,思念全线产品的销量均 被拉动。
• 5、切实加强管理,做好备案工作。凡拟在 2014年1月1日起每天任何时段播出的新闻 类、道德建设类、歌唱选拔类、晚会类、 引进境外版权模式节目需要提前两个月申 报备案;每天19:30-22:00播出的婚恋交 友类、才艺竞秀类、情感故事类、游戏竞 技类、综艺娱乐类、访谈脱口秀、真人秀 等类型的节目,需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
四、英菲尼迪 节目的画面中常出现一个拉得极远、几乎定格 数分钟的长镜头,然后,一列长长的车队进入画 面,它在昏黄的土坡中驶过,起伏间卷起两旁的 沙石,给观众留下强烈的视觉冲击。然后,紧接 着的必定是一个车头特写,“英菲尼迪”的车标 昭然入目。 作为日产旗下的豪华车品牌,英菲尼迪是《爸 爸去哪儿》的指定交通工具,也因此成了节目中 出镜率最高的植入广告。英菲尼迪中国市场营销 与公关部总监刘旭表示,随着《爸爸去哪儿》的 热播,英菲尼迪的品牌认知度水涨船高。
“限娱令”“禁广令”的政策指向及其影响
“限娱令”“禁广令”的政策指向及其影响作者:杨状振来源:《声屏世界》2012年第01期编者按:2011年10月、11月间,国家广电总局发布了被坊间称为“限娱令”“限广令”的一系列文件。
“限娱令”“限广令”的出台激起了有关媒体和舆论的千层浪,一时间,有关限令的利与弊、限令对各卫视的影响、限令是否会引发卫视排名大洗牌等讨论不绝于耳。
那么,“限娱令”“限广令”出台的初衷和政策指向何在?它究竟可能给业界造成哪些影响?普通的观众又能从限令中获得些什么?以下的三篇文章将从不同的视角对“限娱令”“限广令”予以解读。
“限娱令”政策重读《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被网友戏称为“限娱令”,因为它将最严厉的调控措施指向了时下最火热荧屏的婚恋交友、情感故事、游戏竞技、才艺竞秀、访谈脱口秀等娱乐综艺类节目,并将其整体上消减一半以上——黄金时间档由每周播出126档调降到每周63档(每晚9档×7),日播出由18档调降到9档,每家卫视的周播出量也由平均3.7档调降到最多不超过2档,并且每档节目的时长也被严格限制在一个半小时以内。
这或许还不是“限娱令”最核心、最本质的内容,“限娱令”最核心、最本质的东西在于其向各地方卫视明确传达了电视媒体应“重回公益”的信号。
而重回公益则意味着对过去数年广电管理体制改革中出现问题的一次反思与调整。
如果再把《意见》与此前国家广电总局的一系列声明,和此后已经推出的《〈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禁广令”),以及明年将要推出的《关于建立广播电视节目综合评价体系的指导意见》联系起来考虑,那么这次“限娱令”的出台就显得更加意味深长。
其实,早在“限娱令”出台前的2011年年初,国家广电总局新任新闻发言人吴保安,就在向媒体和记者介绍2010年全国广播影视工作情况和2011年广播影视工作规划时,表达了广电管理体制改革机制回调的迹象。
在这次谈话中,吴保安连用了“四个不允许”,表明了广电总局对新一轮地方广电改革的基本态度与立场,即“在改革中,不允许搞跨地区整合,不允许搞整体上市,不允许按频道频率分类搞宣传经营两分开,不允许搞频道频率公司化、企业化经营”。
限娱令名词解释
限娱令名词解释限娱令相关名词解释一、限娱令说明•限娱令:指中国政府对于娱乐产业进行监管的规定,目的是为了遏制过度娱乐消费、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
•资深创作者:指在某一领域具备十分丰富经验和知识的创作者,通常拥有成熟的创作风格和深厚的专业能力。
二、限娱令相关名词及解释1. 影视剧限娱•影视剧:指以电影、电视剧等形式表现的故事性作品,在娱乐产业中扮演重要角色。
•剧集时长限制:指针对影视剧作品长度进行的限制,旨在控制每集播放时长,减少观众长时间沉迷于剧情之中。
–例如:《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一集时长就有50多分钟,而限娱令中可能规定每集时长不得超过40分钟。
2. 综艺节目限娱•综艺节目:多个艺人展现才艺和娱乐性的电视节目,通常包括真人秀、竞技类节目等。
•真人秀节目时长限制:指对综艺节目中真人秀类节目的播放时长进行的限制,以避免观众长时间追逐娱乐节目。
–例如:某综艺节目的一期通常约为120分钟,而限娱令中可能要求每期真人秀段落的播放时长不得超过60分钟。
3. 网络游戏限娱•网络游戏:指基于互联网平台的电子游戏,用户可以通过网络与其他玩家进行游戏互动。
•游戏时间限制:限娱令对网络游戏中未成年人的游戏时长进行限制,旨在防止过度沉迷游戏影响学业和健康。
–例如:限娱令规定未成年人每天游戏时长不能超过1小时,每周六日可以适当延长至2小时。
4. 偶像养成类节目限娱•偶像养成类节目:一种以选拔新晋明星为主题的真人秀节目,通过选拔赛和培训环节,培养新一代偶像。
•节目播出时段限制:限娱令会对偶像养成类节目的播出时段进行限制,以避免影响未成年人的正常作息。
–例如:规定该类节目只能在晚上10点之后播出,避免娱乐节目过早进入未成年人的视野。
5. 网络文学限娱•网络文学:指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和阅读的文学作品,包括小说、漫画等形式。
•作品字数限制:限娱令可能会对网络文学中作品字数进行限制,以降低读者长时间连续浏览带来的娱乐消费。
–例如:限娱令规定网络小说每章字数限制为2000字以内,以遏制小说过长的倾向。
限娱令出台的背景和影响
限娱令出台的背景和影响:背景:2011年10月下旬,广电总局“限娱令”的正式下发引起了社会各界的热烈讨论。
所谓的“限娱令”,并不是限制娱乐,也不是限制娱乐节目,这个称呼并不是一个正确的词汇描述,它的颁布不是针对哪个电视台,也不是针对哪个电视节目。
近年来,我国各地电视台为迎合时代潮流,走市场发展道路,不断增加娱乐类节目的播出场次数和时间。
这些娱乐类节目,一方面在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精神生活上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另一方面,由于一些电视台急于上节目,出现了一些节目质量上的问题:1.一些节目为了在同种节目中争得关注,不惜降低节目格调,热衷于传播绯闻轶事,甚至编造故事、假冒当事人;有的节目传播错误价值观、道德观,炫富拜金,嘲笑耍弄弱势群体和低收入人群(《非诚勿扰》)马诺事件);有的节目以展示丑态、病态刺激观众、肆意恶搞等,造成不良影响。
2.娱乐类目形式雷同造成电视资源浪费,广播电视应该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同种类型节目尤其是娱乐性较强的节目过多影响了广大观众的收视选择空间 3.过多的娱乐类节目也不利于节目的创新,一些频道不是认真开发新的节目形态,而是照搬境外或他台创作的节目,导致很多节目粗制滥造、良莠不齐,形成了一家创新、多家模仿、观众厌烦的恶性循环,损害了电视节目原创者的积极性(选秀节目层出不穷)。
目前全国34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在晚上黄金时间段内播出的娱乐性较强的节目每周总计有126档。
平均每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每周播出这些类型的节目3.7档,平均每天晚上黄金时间全国电视上星综合频道共有17档这些类节目同时播出。
其中,每周7档以上的频道有9家,占上星频道总数的26%;每周3-6档的频道有8家,占上星频道总数的24%;每周2档以下的频道有17家,占上星频道总数的50%。
不少观众对此很有意见。
影响:1.卫视排名大洗牌:在原有的电视节目编排当中,强势卫视留给其他二线卫视的空间非常有限。
限娱令是广电总局给二三线卫视提供的一个机会,二线卫视们的节目编排也将产生针对性的变动。
时评文章阅读:
时评文章阅读:时评文章阅读: 一、关于“限娱令”广电总局2011年7月专门召开了“关于防止部分广播电视节目过度娱乐化座谈会”,会上有专门邀请各大卫视的相关负责人参与讨论关于限娱令的意见。
2011年9月14日,国台办发言人范丽青在国台办新闻发布会上否认封杀港台艺人,称限娱令没有更新只是重申。
2011年10月下旬,广电总局“限娱令”正式下发。
1、基本概况广电总局出台新政“限娱令”,要求各地方卫视从7月起,在17∶00至22∶00黄金时段,娱乐节目每周播出不得超过三次。
这一政策被媒体提前曝光之后,迅速引起连锁反应,各大卫视见招拆招,在保持优势节目的同时,将旗下娱乐节目资源进行了大规模的重组和调整,这其中,原有节目的去娱乐化,新节目打擦边球等方法均是层出不穷。
各大卫视对该限令的出台心态不一,大致上可分为两大阵营。
其一是以湖南、江苏、浙江、上海等娱乐节目强势为代表的地方卫视,因为这些卫视目前在结构上已经建立起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娱乐节目研发机制,而且目前正值年中旬,上半年研发的大批新节目都已经箭在弦上,有不得不发之势,不料却突遇如此政策壁垒,简直如鲠在喉分外难受;而其他地方卫视由于原本就不是走娱乐路子,自身的娱乐节目本来就不多也不强势,因此普遍对这一政策抱以支持的态度。
2、政策解读所谓的“限娱令”,并不是限制娱乐,也不是限制娱乐节目,这个称呼并不是一个正确的词汇描述。
国家广电总局颁布的《广电总局将加强电视上星综合节目管理》的文件,并不是针对哪个电视台,也不是针对哪个电视节目。
近年来,我国各地电视台为迎合时代潮流,走市场发展道路,不断增加娱乐类节目的播出场次数和时间。
这些娱乐类节目,一方面在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精神生活上做出了巨大贡献;另一方面,由于一些电视台急于上节目,出现了一些节目质量上的问题,例如:某些电视台为迎合观众,聘请港台明星上节目,这些节目在内容上存在着一些严重问题,低俗,庸俗,甚至违背社会道德的行为都出现过;还有一些婚配类节目,为了追求节目的刺激性,虚假宣传,栏目组自编自演;节目形态雷同、过多过滥的婚恋交友类、才艺竞秀类、情感故事类、游戏竞技类、综艺娱乐类、访谈脱口秀、真人秀等类型节目。
解读“限娱令”
解读“限娱令”摘要:2011年10月25日,公众媒体热议纷纷的“限娱令”终于出台,广电总局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提出从2012年1月1日起,34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要提高新闻类节目播出量,同时对婚恋交友类、才艺竞秀类等7类型节目的播出实施调控,以防止过度娱乐化和低俗倾向。
《意见》中列出了多项狠条规,如规定每晚19:30-22:00全国卫视播出婚恋交友类、才艺竞秀类等7类型节目的总数控制在9档以内,每家卫视每周播出上述类型节目总数不得超过2档。
此举不仅打乱了多家卫视“以娱乐节目为主打”的现有生存模式,也引起了广大娱乐节目忠实观众的担心和误解。
其实,“限娱令”只是人们对广电总局这一举措的一种戏称,广电总局此举并非限制娱乐,也不是要限制娱乐节目,而是要限制“过度娱乐化、格调低俗、形态雷同”的电视节目。
关键词:“限娱令”;创新节目中图分类号:g1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118(2013)02-0243-02一、“限娱”背景:经济效益驱使下媒体节目制作陷入“怪圈”从2002年下令停播全民热捧的台湾电视剧《流星花园》开始,广电总局曾多次进行“限娱”,如2006年下令各级电视台黄金时间不得播放境外动画片,2007年叫停广东电视台女性整容真人秀节目《美丽新约》。
但比之以往,广电总局此番的“限娱”举动力度格外大,不仅影响范围广,涉及节目类型多,而且各项条规格外具体严厉。
笔者以为,广电总局的这一限令与我国当前电视节目的发展状况离不开关系。
(一)当前电视媒体商业化倾向过重改革开放后,在建立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我国传媒业开始逐步走向市场,原本属于国家计划统管的电视媒体也开始步入“市场化时代”。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电视台要靠自主经营来求得生存和发展,目前我国电视台的经营还比较单一,对广告的依赖度非常高,据《中国广播电视年鉴》的数据显示,广告收入平均占我国电视台总收入的84.8%[1]。
如何看待限娱令
限娱令并非洪水猛兽朱翠英广电总局下发限娱令的态度是:凡是涉案、记录社会阴暗矛盾面的节目都要受到限制,同时鼓励制作和谐、健康、主旋律的节目。
对于“限娱令”,网上的声音并“不乐观”。
而笔者认为,“限娱令”绝非洪水猛兽。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电视节目也一样。
不加管束地任其乱来,后果不堪设想。
比如严格禁止播出关于性生活、低俗广告的内容。
再比如那些以惊悚吸引眼球的整容节目,戏说历史、戏说红色经典的电视剧、荒诞的谍战剧等。
而今对于充斥着整个荧屏的娱乐节目,恶俗、山寨、雷人成了他们的代名词。
假若任那些雷人节目“娱乐”下去,结果必然是毁”人不倦。
“限娱令”的初衷是限制娱乐节目中无聊、低俗、有害的内容,而并不是要把娱乐节目一刀切。
该限的就必须限,不然娱乐节目也像毒品一样泛滥成灾,那时,何止是个“限”能解决的问题!娱乐节目不能太“愚乐”汤云明时下,电视娱乐节目的确太多太杂乱了,相亲、选秀、追星等节目到处是。
娱乐节目可以调节人的心情,减缓一些生活和工作的压力,一些积极向上的东西对社会的进步、民众的思想,都会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
但目前的娱乐节目也太多太滥、以媚俗、无聊、搞笑等种种演艺来争抢观众眼球和提高收视。
从这点来说,限娱令也是一种无奈,是一种不得已的手段。
我认为,如何促使省级卫视转型升级、提高节目质量,多出积极向上的精神作品才是正道。
无论最后的结果是什么,“限娱令”初衷是好的,都是为了提高国民的素质,增强人民的意识。
应尊重观众的遥控器赵子程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工作了一天,回到家中打开电视机,就是为了放松身心、消除疲惫从电视节目中得到充分的娱乐。
“限娱令”不尊重观众手中的遥控器,让观众失去观看更多娱乐节目的权利,是一厢情愿的事,的确有些不妥。
娱乐节目本来就是轻松的,不该赋予其他更多的意义。
“限娱令”的意义和价值,应该是基于满足广大观众需求和真正净化电视荧屏,而不是成为强势媒体搞垄断和竞争的工具。
观众作为电视台的消费主体,在这场限娱风波里没有任何机会提出自己的意见,要不要娱乐?要怎样的娱乐?我们不排斥“限娱令”,只希望发布“限娱令”时多听听观众的声音,不要过于武断,如果全部噤声,观众乏味不说,对少了对手的央视也不见得是好事。
“限娱令”的利与弊
“限娱令”的利与弊“限娱令”的利与弊限娱令产生的背景:中央十七届六中全会全会的绝大多数内容是文化,文化建设已经被提到了非常重要和突出的位置。
“限娱令”其实就是在这样一个背景下应运而出。
首先,它限制的内容里面的确对于娱乐节目的整体能够起到一个有效的净化作用。
一是同类型的节目数量过多,模仿同行或者是境外媒体的诸如相亲类、选秀类、娱乐竞技类节目呈直线上升的态势,为了追求收视率,盲目扩张节目数量;二是娱乐节目的内容形式多种多样,当然有良性的,但是是很多是不良的娱乐内容,污染了娱乐空气;三是娱乐节目大多找不到一个思想主旨,都是为了收视和炒作随性而为,说难听的,就是电台娱乐成了金钱的奴隶,长此以往,毕将给人的心灵和文化氛围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
由此看娱乐节目确实需要一定的强制性限制,不能任其随意发展。
其次它的良性作用表现在增加知识类、文化类、新闻类节目的播出。
这项规定似乎让“娱乐”习惯了的人们难以接受,但是从长远来看,娱乐节目的泛滥其实对于人的品位和思想境界影响极为不利。
而新闻类,知识类的节目虽然很多人不喜欢看,但确实是对人的整体影响有益的,毕竟人的脑子不能一直沉浸在娱乐中,甚至是污七八糟的娱乐节目中。
再次,此令对于过多的娱乐节目形成的不良社会氛围以及对于阴暗面的过度盲目引导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
任何社会都有阴暗面,但如果人们过分关注社会阴暗面而忽略了良性的东西,人就会进入一种“心死”的悲哀。
哀莫大于心死,心死了,失去了追求与梦想,多了抱怨与懒散。
毕竟社会的进步,需要各界共同推动。
何况许多所谓的娱乐节目,也是黑幕重重,诸如虚假,诸如炒作等等。
还有一点很重要,由于娱乐节目的泛滥,太多人一夜成名的梦想膨胀,必将给整个社会造成必然的浮躁。
须知“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任何事情都要一步一步做起,抬得高,代价重,摔下来,也会很疼。
“限娱令”能够有效地对此类社会现象进行控制。
个人认为“限娱令”除了上述利处之外,还有以下弊端。
如何理解限娱令和限真令
如何理解限娱令和限真令
限娱令和限真令是公民参政议政禁令,它们是一种普遍合理的政治行为,它们是一种具有
一定法律效力的政治行为,以通过限制某些政治行为,保护政治利益、影响政策制定的灵
活运用的一种方式。
首先,限娱令是一种控制政治行为的手段,它是针对政治行为和行为作出限制,这样就可
以把政治行为限定在合乎常理的范围内,从而减少政治行为的损害性,维护政治发展的稳
定和公共利益的平衡。
其次,限真令是指针对替代性的政治行为,它是对投票和参加公共会议的行为作出的限制,从而有效地抑制低效的政治行为,保障政治发展的迅速、公共利益的稳定有保障。
最后,娱乐限制和真实限制也是政治发展的重要手段,它们可以克服政治行为的恶性循环,减少政治行为带来的负面影响,为政治发展提供有效的约束。
总之,限娱令和限真令是一种有效的政治行为,可以有效的抑制娱乐活动和真实活动的滥用,从而保证政治发展的健康稳定,实现社会公正和友善的环境。
立论:限娱令弊大于利
限娱令弊大于利谢谢主席,大家好!今天我方的立场是:限娱令弊大于利。
首先让我们明确一个概念。
限娱令指的是广电总局发布的限制娱乐节目播出时间和次数以及限制港台艺人上内地节目的条令或口头传达。
根据限娱令下达后的影响,我方的判断标准在于它是否有利于社会民主的发展。
以下我方将从三方面展开论述:第一,从个人方面看,限娱令侵犯了观众的自主选择权。
“限娱令”看上去限制的是电视台,其实归根结底限制的是观众选择。
限娱令严格限制了电视剧节目的播出时段、时长、内容、次数,甚至强制各台必须推出道德建设类节目,完全忽视了观众的选择权。
是不是为了整治娱乐节目,就要忽视观众需求呢?国家有监管文化事业的权力,是不是连观众看电视也要管呢?观众私事也要有政府决定,民主何在?第二,从电视媒体方面看,限娱令统一标准化要求,过度干涉使电视媒体没有自主发展权。
广电总局这个…限娱令‟或多或少受到尼尔伯兹曼…娱乐至死‟观点的影响———但自主选择依然是媒体发展的根本。
无论选择娱乐抑或严谨,都不应该由政策强制规定。
这是对媒体的一种隐形压迫,无疑会阻碍其自主创新和发展。
电视台怎么办节目、播节目,是可以根据市场调节的,观众需求才是准绳。
为什么在这个时候还搞计划经济的那一套呢?一刀切和标准化要求,在民主社会里是绝不能再出现的。
第三,从国家社会方面看,限娱令的颁布不经人大,不开听证会,不做调研,毫无民主可言。
广电总局以防止过度娱乐化和低俗倾向,满足广大观众多样化多层次高品位的收视需求为借口,采取的却是强制性行政干预,本生就是社会的一种倒退。
更何况,广电总局针对的是上星卫视,并不包括央视和不上星的地方台。
央视三套是专门的综艺频道,所以它播出娱乐节目是正常的,就可以不受限制。
这岂不是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这些都不免引人不满。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限娱令弊大于利。
限娱令的开篇立论
开篇立论谢谢主席!大家好!今天我方的观点是:限娱令弊大于利。
开宗明义,限娱令的核心内容为:各卫视在晚上的黄金时间,每周娱乐节目不能超过两档,各台必须设一档道德建设类节目;全国选秀节目每年不超过10档等。
我方基于限娱令产生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以及其对于提升道德建设水平并不是那么具实现性的前提下,我方坚决认为,限娱令弊大于利。
首先,“限娱令”无视观众看电视的意愿,剥夺观众在文化选择上的话语权。
电视节目说到底是为观众服务的,没有什么比观众的正当需求更重要,更值得尊重和满足,当有关部门对电视台提出各种各样的要求时,不要忘了广大电视观众的权利,不能以一己之好恶代替广大观众之好恶。
更何况选择电视节目是广大观众自己的自由,我们手里的遥控器,怎么就被广电总局抢走了呢?其次,“限娱令”忽略了电视台的正当利益诉求,荧屏之所以乱象纷呈,根子无非隐藏在对收视率背后的经济利益的追求上。
而要解决这一问题,首先要明晰电视台不同的功能:政策宣传、社会责任、商业利益等等诉求都必须有严格的功能定位和实现管道。
重庆卫视“变红”之后,虽然收视率急剧下降,但有官方资助,官方诉求偏重自然可以理解。
对于市场化运作的湖南卫视、江苏卫视等,以娱乐节目追求商业诉求,也在情理之中,对于这种正当的利益诉求,说限就限显然缺乏长远考量。
,荧屏乱象纷呈的确早该治理。
多年来,荧屏上假造人生经历、曝人隐私、为假医假药做广告等等问题早已不一而足。
但是,“限娱令”却以笼统的方式企图治理娱乐节目过多这一单方面的问题,既缺乏条分缕析的可操作性,又难以涵盖荧屏复杂病症。
因此,只能成为治标不治本,一开始吆喝得山响,最后不了了之的众多“令”的其中一个。
最后,限娱令无法承担起道德建设的重任。
娱乐和道德建设并不冲突,此次限娱令中“各台须设一档道德建设节目”一条要求实在滑稽可笑。
如果真的是为了限制娱乐节目,那么为何要重提道德。
可见限娱令的目的并不单纯,但是娱乐和道德两者并不是你存我亡的。
谈_限娱令_的利与弊
争、 博彩等为看点, 刻意暴露人性弱点和阴暗面, 挑战道德底线。 节目低俗化触动了观众朋友们的心头,更有些节目甚至盲目制 造噱头、情节不惜庸俗。最近出现的一些雷人的说法,像“宁可在 宝马里哭,也不愿在自行车上笑”的嘉宾正是在《非诚勿扰》这一 相亲类节目中出现的, 其“拜金主义”的想法也是通过《非诚勿扰》 得以传播出去的。 这些想法一经出现便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小的骚动, 其负面效果也对主流文化的健康发展造成诸多不利影响。因此,广 电总局下定决心淘汰一些庸俗的电视节目,防止娱乐节目低俗化。 其实社会最理想的状态是娱乐节目多而健康有益,特别是 被电视观众所喜闻乐见的。关键在于现状不这样,某些电视台 为了只求“收视率” ,为了博取眼球居然雇佣演员,编故事愚弄 观众,因此节目真实化程度降低,出现的只是为娱乐而搞笑。 有些娱乐节目找不到一个思想主旨,都是为了收视和炒作随性 而为。实际意义上就是电台娱乐成了金钱的奴隶,他们为了收 视率,力图在短期时间内用爆炸效应迅速吸引眼球,整体风格 煽情、作秀、八卦 , 并且急功近利,长此以往必将给人的心灵和 文化氛围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对此 “限娱令” 明确提出 “三不” 政策,反对唯收视率。这样的做法更是适合了“绿色娱乐”的 发展,而这也正是“限娱令”的别有用心之所在…… “限娱令”是一把双刃剑,在对娱乐节目附有正面影响的 同时,其“负面”作用也应声而来。一些观众因为自己喜欢的 节目受限而进行反抗 ; 港台主持人遭受封杀而引来众论 ; 一些 电视节目因为中央台的全部未遭“限令” ,地方台遭受“限制” , 而感到不公平。种种弊端充斥着人们的心理,从而对“限娱令” 进行抵触。但仔细思考,这“限娱令”的做法是带有对观众负 责的态度来实施的,政府这样做是别有用心的。总体来说,良 药苦口利于病, “限娱令”这个良药从总体上来说还是利大于弊 的,所以我们应当支持其实施发展。 以下是我对提升我国电视节目的几点思考 : 1、广播娱乐节目不能满足于老套路,要运用新手法、新形式, 实现新突破,不断创新,不断发展创新,对广播娱乐节目的发展具 有全局性意义。2、提倡“绿色娱乐”对过去的节目进行筛选,取其 精华去其糟粕,净化娱乐节目当中不利于文化健康发展的因素,体 现娱乐节目的时代价值,确定电视节目的价值取向,注重社会效应。 2、 始终支持“三贴近”原则, 贴近实际、 贴近生活、 贴近群众, 建设富有知识性、教育性、审美性的娱乐节目,认真贯彻落实 党的十七大的文化建设,努力营造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新环境。 “娱乐”不是单纯的娱乐,在寻求感官刺激的同时,更要认 清它的教育意义!因而“限娱令”在对目前的娱乐市场进行“去 其糟粕”的肃清运动 ,利用传媒作为一个对国民素质集中反映的 载体采取职业素养打造品牌节目,引导国民趣味,影响下一代的 行为修养。所以个人感觉对于国民而言, 利远远大于弊。所以“百 花齐发,寓教于乐”或许是“限娱令”达到的最理想结果了。 参考文献 : [1] 姜嵘,浅谈电视娱乐节目发展方向 [J],新闻传播,2009 (5) 。 [2] 陈力丹,传播学是什么 [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3] 韩青,电视娱乐节目新论 [M],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 2005。
【限娱令-电视又洗牌】限娱令
【限娱令:电视又洗牌】限娱令【限娱令:电视又洗牌】限娱令20XX年1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的“限娱令” (《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是众多卫视娱乐拼刺的终结?还是国家开始着手一系列文化监管的开始?今年10月20日,广电总局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正式下发到各卫视手中。
这个“意见”迅速地引起了“限娱令”舆论大潮,一时众说纷纭。
其实在7月间,广电总局邀请星级卫视相关负责人进京茶叙,这次会议可以看作是“限娱”的一次半正式知照会,随后下发了《关于加强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通知》。
“通知”虽没有法规条例的实际约束力,却有同等强制力。
这份通知被媒体曝光后,引起一片哗然。
其实“限娱令”的风声可以追溯到20XX年,那时就传言广电总局要对娱乐节目“痛下杀手”了。
限娱不是两三天如果你在黄金时段打开电视机的话,会发觉各大卫视的娱乐节目真的可以用扎堆来形容。
如何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明年初)就完成“限娱”的严苛指标和任务?各大卫视其实并没有公众想象中的手忙脚乱。
事实上,消息灵通的各个卫视,早在两年前就已经对这方悬在头顶的宝剑心中有数,都对节目做了调整,当然打擦边球的侥幸心理也时常发生,新节目也不断上马。
那更像是战略上、大方向的调整,比如湖南卫视的口号由“快乐中国”变成了“和谐感恩”,而江苏卫视则打出了“幸福中国、情感天下”的口号。
而今年下半年,各卫视面临的则是真刀真枪的战术调整了。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限娱的要点包括:一、总量上的控制;每天19:30-22:00间,全国34家卫视上星综合频道播出的“娱乐类“节目总数控制需在9档之内,每家卫视上星综合频道每周播出“娱乐类”节目不得超过2档。
二、从节目时长的控制;每天19:30-22:00播出的“娱乐类”节目时长不超过90分钟。
占据收视率前列的婚恋交友类、才艺竞秀类、情感故事类、游戏竞技类、综艺娱乐类、访谈脱口秀、真人秀都属于上述“娱乐类”节目的范畴。
公共政策-有关限娱令的政策分析
公共政策分析有关限娱令的政策分析一、限娱令的具体内容近日,广电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提出从明年1月1日起,34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要提高新闻类节目播出量,同时对部分类型节目播出实施调控,以防止过度娱乐化和低俗倾向,满足广大观众多样化多层次高品位的收视需求。
《意见》重申,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是以新闻宣传为主的综合频道,要扩大新闻、经济、文化、科教、少儿、纪录片等多种类型节目播出比例。
《意见》提出,从2012年1月1日起,每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每日6:00至24:00新闻类节目不得少于2小时;18:00-23:30必须有两档以上自办新闻类节目,每档新闻节目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各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还要开办一个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思想道德建设栏目。
据悉,从9月1日起,各频道已开始陆续推出思想道德建设栏目。
《意见》提出,对节目形态雷同、过多过滥的婚恋交友类、才艺竞秀类、情感故事类、游戏竞技类、综艺娱乐类、访谈脱口秀、真人秀等类型节目实行播出总量控制。
每晚19:30-22:00,全国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播出上述类型节目总数控制在9档以内,每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每周播出上述类型节目总数不超过2档。
每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每天19:30-22:00播出的上述类型节目时长不超过90分钟。
广电总局还将对类型相近的节目进行结构调控,防止节目类型过度同质化。
《意见》要求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建立科学客观公正的节目综合评价体系。
《意见》明确提出“三不”,即不得搞节目收视率排名,不得单纯以收视率搞末位淘汰制,不得单纯以收视率排名衡量播出机构和电视节目的优劣。
《意见》还在强化监管方面提出一系列要求。
如,各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坚决做到依法依规管理,及时发现问题,果断严肃处理;各播出机构要落实节目三审制度,严格节目把关;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的管理实行播出机构一把手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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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限娱令
近日,国家广电总局颁布的《广电总局将加强电视上星综合节目管理》的文件,即所谓的新政“限娱令”,要求各地方卫视从7月起,在每晚19∶30至22∶00黄金时段,全国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播出上述类型节目总数控制在9档以内,每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每周播出上述类型节目总数不超过2档。每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每天19:30-22:00播出的上述类型节目时长不超过90分钟,娱乐节目每周播出不得超过三次,每个卫视频道必须设一档道德类栏目。
“限娱令”就是一把双刃刀,“它的真正目的并不是阻止电视台不能娱乐,应该是想以整顿的名义刺激新的娱乐内容出来。”一位电视界的资深人士分析,是个应景的东西而已,长期的规制还是要靠自律。
此“限娱令”,并不是限制娱乐,也不是限制娱乐节目。它并不是针对哪个电视台,也不是针对哪个电视节目,涉及的电视台很多,涉及的电视节目更多。从中央电视台到上星地方台,都存在着娱乐类节目上出现的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广电总局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凡是涉及的栏目,都要进行整改,是对整个行业内作出规定。政策出台的目的,是把社会效益与电视台利润平衡起来,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建立科学客观公正的节目综合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