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的背后
中国十大高危职业
中国十大高危职业1、煤矿工人中国原煤产量是世界产量的35%,却占了世界煤矿工人死亡人数的80%。
这个死亡率是南非的30倍,美国的100倍。
相关研究数据表明,中国煤矿工人年死亡率为万分之十一,如果考虑到瞒报等因素,这个数值可能会更高。
高死亡率的背后是矿主的高额利润和一个个不可告人的黑幕。
2、建筑工人虽然我国建筑工人年死亡率仅为万分之零点四左右,但其受伤致残的可能性之高是有目共睹的。
中国的城市繁荣很大程度上是他们背井离乡、风餐露宿并忍受着低廉的收入随时可能被拖欠下完成的。
而且他们在自己所建设的城市中的生活境遇也不是一般的不如人意,他们强忍着诸如医疗卫生、子女教育、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不公正待遇的同时,还要不时的遭受所谓有着城市户口的一群人的白眼。
3、渔业船工根据中国渔船船东互保协会副理事长孙颖士的调查,中国渔船捕捞业船工年死亡率为万分之十四,比煤矿工人死亡率高24%。
与中国煤矿工人类似,中国海洋渔业船工也从事着最辛苦劳累的职业,可以设想为了生存而选择远离陆地,一旦发生事故的危险与无助。
这个职业如此危险的原因是,渔民们在经常非常恶劣的天气情况下出海打鱼;绞盘、渔网、笼子等非常笨重的工具也是渔民们的主要杀手,因为一旦海上波涛汹涌,这些工具很可能击中渔民。
4、城管执法城管,每个地方都有,城管素质经常成为大众讨论的话题,我们经常会在新闻上看见城管打人,暴力执法,很多时候我看到的城管就是一群土匪,诚然路边摆摊有时候是有碍市容,但是我不相信法律赋予了城管暴力执法的权利。
并且是对手无寸铁的老人妇女进行暴力执法。
但与妇女老人,甚至小孩,“搏斗”任是有“危险”的啊!我们还是要承认这个职业的“风险”很大。
城管执法职业危险排行第四。
5、冶金工人我国冶金工人每万吨死亡率是美国的20倍,是日本的50倍。
虽然很多人对这个行业缺乏必要的了解,但就冶金业内人士来看,这个职业不仅充满风险也充满无奈。
工人防护措施的不足不断的侵蚀着一个个健康的身体;工人自我保护意识的欠缺不断的验证着“事故出自麻痹大意”这句警示。
城管执法与商贩经营冲突成因及对策研究
城管执法与商贩经营冲突成因及对策研究作者:李鹏飞罗建兴来源:《消费导刊·理论版》2009年第08期[摘要]近年来城管人员野蛮执法的消息频见于报端和网络。
城管执法与商贩经营之间的矛盾关系应该得到化解,否则影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影响城市管理者特别是政府的形象和权威,影响商贩这一城市群体的生活稳定和发展。
如何破解这一在城市化发展中的难题,十分值得立法和行政机关反思和研究。
[关键词]城管执法商贩经营依法行政作者简介:李鹏飞,河北大学政法学院,08级法学理论研究生;罗建兴,河北大学政法学院,08级法律硕士。
一、城管执法与街头商贩经营矛盾的根源分析(一)城管人员享有广泛的行政处罚权力。
《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以及很多地方法规赋予了城管部门广泛的执法权,城管人员的执法权本质上是政府权力在维护城市秩序领域里的体现。
城管部门的处罚权力大体有以下几类:1.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2.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3.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4.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5.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6.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7.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8.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城市管理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为了积极,稳妥地实施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这一制度,国务院先后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和《关于继续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规定了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相关要求。
(二)许多商贩靠摆摊设点来维持生计,供养子女上学和赡养老人。
如何看待城管执法中的“暴力抗法”?
2012年国考申论热点:如何看待城管执法中的“暴力抗法”?来源:人民网[打印本页]一提起“城管”,似乎就让人联想到“打人”、“扣东西”等暴力执法行为。
近年来,城管一直被指为城市民生矛盾的制造者,在一边倒的指责中声名狼藉。
然而,相对于城管的“暴力执法”,城管执法遭遇的“暴力抗法”也同样不容忽视。
今年9月9日,深圳城管协管员被刺,一死三伤,再次触动社会神经。
而人民网记者通过在多地的调查采访了解,不断出现的城管“被暴力”事件,在某种程度上,让城管的执法环境日趋紧张。
城管执法的另一面“被暴力”频现近年来城管“被暴力”时常见诸报端,引起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如杀害城管的崔英杰案、夏俊峰案。
而在城管执法当中,“暴力抗法”的情况屡见不鲜。
城管队员受到严重伤害的情况时有发生,一些接受采访的城管队员表示,被打几乎成为家常便饭。
今年4月19日,重庆市华新街街道50岁的市政管理监察大队欧阳洪春中队长在拆除违规招牌时,被店主用刀刺伤肺部。
7月22日,西安市兴善寺附近一辆雁塔区城管执法车在巡查时遭遇钢珠袭击,所幸车内人员闪躲及时,未造成人员受伤。
8月16日,浙江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路桥分局对路桥的4家夜排档进行整治时,遭遇20多人手拿啤酒瓶、菜刀等对抗,3名城管队员被砍伤。
9月9日,深圳南山粤海街道办龙城路某饭店门口,四名城管协管员被一男子持刀砍伤。
其中一人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9月16日晚,广州白云区同和街城管执法队在例行巡查中遭遇暴力抗法,一名辅助执法队员头部被砸破,缝了四针,另有三名队员被砸伤。
重庆市欧阳洪春被刺伤后,江北区市政管理监察支队政委周宗华接受《重庆晚报》采访时表示,城管执法受阻,执法队员遭受辱骂推搡等事件,几乎天天都在上演。
执法人员遭受暴力抗法受伤的事件也屡屡发生。
仅去年一年,该区共发生86起恶性事件,120多名执法队员受伤住院,医药费高达23万多元。
感觉缺乏安全保障城管眼中的“暴力抗法”“动不动就说城管打人,实际上都是我们被打。
法律如何被遵守_由城管执法监督失效引发的思考_刘志峰
法律如何被遵守:由城管执法监督失效引发的思考刘志峰1,虎有泽2(1.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1;2.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甘肃兰州730030) [摘 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督的失效是法律制度未被遵守的直接原因,具体表现为城管暴力执法的持续发生。
城管执法的先天不足、对城管执法监督机制的不畅以及行政责任追究制被虚置则是城管执法监督失效的直接根源。
若使城管执法监督机制行之有效,必须规范统一城管执法的法律依据、加强城管执法的内部治理、健全并落实城管执法的责任机制。
[关键词]城管执法;监督;失效;责任[中图分类号]D922.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140(2011)04-0067-05 [收稿日期]2011-06-01 [作者简介]刘志峰(1975—),女,内蒙古集宁人,讲师,法学博士,研究方向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虎有泽(1972—),男(回族),甘肃张家川人,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为民族法学。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制度的设立是为解决“八个大盖帽管一个破草帽”多头执法问题。
毋庸置疑,城管对于多头执法、市容市貌的治理取得了相当的成效,与此同时,其在执法过程中的“暴力”表现造成了不同程度的人员伤亡,激化了社会矛盾,严重损害了政府权威。
这种破坏性执法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这是城管执法监督失效的直接表现。
历史经验证明,法律在创设秩序的时候不能奢望正义会自动实现,还必须给违反秩序的主体以必要的制裁性措施,否则法律制度形同虚设。
一、城管执法监督失效的现象描述自城管执法制度确立以来,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暴力”表现,以及因“暴力”所引发的不同程度人员伤亡和权力被滥用表现得“淋漓尽致”。
城管执法监督失效直接表现为暴力执法的持续性。
如果用“不胜枚举”来描述城管暴力执法造成的恶性事件看似有点夸张,但至少说明“恶性事件”的数量之多,以下仅列举其中几例。
事件一:2007年4月24日傍晚,南京奥体中心附近的牡丹江街上某建筑工地门口,一名卖水果妇女看见城管执法车开过来,慌忙跨上三轮车,不料刚走出10几米,一头栽倒在地,猝然身亡。
城管执法中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的思考
城管执法中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的思考xxx摘要:城管执法一直以来都是政府公共职能的热门话题之一,随着城市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城市管理执法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更体现了当地政府对于城市管理和城市建设的理念和态度,城管执法是行政机关规范城市秩序的有效措施,却也是城市管理中的焦点和难点。
关键词:城管执法政府职能缺陷改进一、城管的发展历史及作用追根溯源,城管的前身其实属于环卫部门。
中国的城市发展历史源远流长。
元初,意大利人马可•波罗在《马可•波罗行记》中,曾经将临安(今杭州)称誉为“世界最富丽华贵的城市”。
而那个时候,古临安因为城市人口聚居而产生大量的垃圾。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官府就开始招募专人进行清除;清末,警察机关负责对城市清洁管理工作,具体包括清理街道、收运垃圾、整顿厕所等。
近代(1929年前后),当时的各地政府还颁布了有关清洁卫生的管理条例,并开始设立专门的城市环卫机构。
新中国成立后,各城市即建立环卫管理机构.此后,环卫部门的隶属发生频繁变动,分别归属过公安、卫生、供销等部门。
1980年起,城市的环境工作改由城市建设系统管理。
改革开放之后,城市人口激增,城市环境破坏严重。
这些问题如果不及时解决,势必严重影响城市公用设施功能的正常发挥。
但当时的政府相关部门执法权力重叠,职责边界不清,执法过程中经常出现重复处罚与执法疲软的弊病。
要尽快扭转“一群大盖帽管不了一个破草帽”的局面,还市民一个清洁优美的城市环境,就必须设置一个及时高效的新职能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关于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规定消除了达成这个目标的法律障碍.1997年5月北京市宣武区最早启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试点.之后,经国务院批准,全国相继成立城管部门.我们必须客观的承认,由于执法力量的集中,增强了执法威力,市民投诉和媒体关注的很多老大难问题得到了及时解决,市容市貌日新月异。
可见,从发展历史和工作成果上看,城管存在也是合理且必要的。
从行政合法性与合理性角度解读城管执法
政 机关 来行 使 , 即实现 行政 处 罚权 的相对 集 中。l 9 9 6 年 的《 中华 固” , 正是 由于 受这种 思想 极深 , 部分执法 者在 执法过 程 中常 常会 人 民共和 国行 政处 罚法》 第1 6 条 明确规 定 了城 管集 中行政 处罚
有过 激行 为或 者霸气 言论 。 。 行政执 法权 是 公权力 , 在他 们看来 ,
、
城 管概 述
所谓“ 城 管” 指 的是 , 国家 为保 障公 共设 施的完 整 , 维护 城 市 有摊 贩 没走 , 则会 下来几 个城 管 队员帮 忙将摊 子 收到车 中 。 由于 整 洁市 容 , 给 广 大市 民提 供一个 安全 、 健康 、 舒适 的城 市 生活环 《 行政 处罚 法》 第1 6条规定仅 有 公安机 关才 能行 使 限制人身 自由 境, 而依 法 设立 的 , 依 法行 使行政 管理权 和行 政处 罚权 , 具 有综合 的行 政处 罚权 , 因此 城管 一般仅 能“ 限制 ” 物—— 即摊 贩 的推车 及 执 法性质 的机构及 其 工作 人员 的统 称 。
作 为一个 综合性 的行 政执法 机构 , 其 设立 的最初 目的 是为 了
车上 物 品, 那么 处理 手段 就只 能是 没收 了 。
( 三) 执 法 者缺 乏人权 观念 和服 务精神
“ 中国传 统的 ‘ 官本位 ’ 思想 在某 些执 法者 的思维 中根深 蒂
将 原来 由多个 行政 机关 分别 行 使 的行政 处罚权 统一 交 由一 个行
城 管暴 力执 法不仅 造成 了公权. 力与私 权利 对立 的 紧张局 面 ,也极 不利 于和谐 社会 的构 建 。本 文就将从 行政 合 法性与合 理
性 的角度 对城 管对 摊贩 的执 法 问题 加 以解 读。
新京报:城管内讧背后的权力滥用
本周评论学作业:模仿下文《新京报:城管内讧背后的权力滥用》,写一篇关于“湖北官妻被打”事件的评论,每组推举一篇优秀评论交流共享。
童鞋们一起加油啊新京报:城管内讧背后的权力滥用近日,广州市城管联动执法大队在龙华执法时,遭遇到意外情况:龙华街道办城管执法队数辆车卡死市城管执法车,质疑他们的合法身份,并且不由分说开始殴打市城管执法队6名队员,最终当街将他们的裤子扒下,还将他们扭送到当地派出所。
(8月1日《南方都市报》)当大水冲了龙王庙后,一家人不识一家人的情形就这样在公众的身边悄然发生了。
按照龙华街道办相关领导的解释,龙华街道办城管执法队归街道办主管,业务上由市城管办指导,所以并没有直接隶属关系的“城管一家人”的冲突完全是场误会。
这实在是“你越解释我越糊涂”的解释,其中的潜台词无非是,如果同为城管的双方彼此认识,这场沸沸扬扬的误会根本就不可能发生,可是,问题的关键真的在这里吗?姑且不论由街道办主管的街道办城管执法队是否有城管执法权,从法律上讲,无论对方是不是真正的城管执法人员,他们都没有权力对其进行殴打和扒裤示众。
即便是罪证板上钉钉的犯罪分子都还享有最基本的人权,更何况对方当事人在这起冲突中事实上并没有任何过错。
退一步讲,即使对方当事人真的是假冒人员,不经任何正当的程序的扣押同样是于法不容的,至于殴打和扒裤示众更是荒唐之至。
如此说来,所谓“误会”的解释,不仅不能让公众信服,还有为那些违法者开脱之嫌,这就像轰动一时的“好警察打死好警察”中对所谓的“好警察”的定性一样荒唐。
其实,无论有没有误会,那些违法滥用权力的执法者都要受到法律的惩罚,否则,对于那些没有任何“靠山”的普通民众,在面对少数藐视法律约束的城管权力时,就会战战兢兢地惟恐躲之不及,毕竟,没人愿意无缘无故地被殴打和扒裤示众。
公权力是公众基于公共管理便利的需要而作出容忍的一种“必要的选择”。
在这一前提下,法律的正当程序以及法治等诸如此类规范公权力的举措应运而生,否则权力的行使不仅会与人们善良的愿望背道而驰,而且还会成为威胁公众权益的罪魁祸首。
城管暴力执法背后原因与解决之措
城管暴力执法背后原因与解决之措最近几年,城管暴力执法事件频繁发生,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和讨论。
这些事件中,城管人员使用了过度暴力,甚至有些城管执法者殴打、辱骂、强拆、伤害、拘禁了一些较弱势的群体,严重违反了执法程序和人权。
这背后有什么原因?如何解决?一、城管暴力执法的原因1.管理体制和权力问题。
城管作为一种行政机构,负责城市管理、规划和美化等任务,但由于其权力来源和管理体制的特殊性,容易出现某些城管执法者利用职权敛财或施暴的情况。
一些城管人员长期接受现行的管理体制和办事方式的熏陶,导致其长期形成一种“管理是施暴”的思维方式,从而忽视了社会公众的需要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2.观念和素质问题。
由于缺乏良好的职业培训和行业规范,一些城管执法者对自己的权利和职责认识不清,缺乏法制和人权意识,有时候甚至没有基本的良心道德和同情心,更不懂得如何处理矛盾,尤其是对于涉及到穷人时,不知道如何理解和同情社会弱势群体的处境。
这使得一些执法者对待困难群体冷酷无情,不顾及其权利和利益。
3.对执法的不当追求。
城管执法只是市政管理的一种手段,即通过执法程序来规范市民的行为,并保证市容市貌的整洁。
但是,一些城管人员的思想认知还没有跳出“打击过度”的狭隘立场,从而出现了过度执法、漠视人权的情况,例如在打击扬尘执法过程中不尽人意而滋生矛盾的问题等。
二、解决城管暴力执法问题的措施1.优化管理体系和权力运行机制。
必须加强对城管人员权力运行的监督和调控,建立一套权责明确的管理机制来规避权力的滥用,使政府权力平衡、制约和监督得到强化,确保城市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2.提高城管执法者的素质和专业性。
加强对城管人员的职业培训和法制教育,提高其法治和人权意识,使其能更加灵活、公正、文明地处理和解决矛盾,真正做到“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
3.切实加强社会治理和法治建设。
应该依法公正处理群众举报和投诉,保护群众的合理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法制尊严,防止一些执法者铁腕执法,以免引发群体性事件和不稳定因素。
2018年国考面试 城管“柔性执法”
2018年国考面试: 城管“柔性执法”相关背景材料在人们的印象里,城管大多开着有标识的执法车,一边行进一边用车上的喇叭向占道经营者通知相关规定,并限时清理,有时候执法车上还会堆放一些罚没的物品。
城管的“强势”固然对违法占道经营等行为具有一定的震慑力,但同时也引发了诸多争议,以至于近年来有关城管的负面新闻时有发生,城管执法引发的社会冲突成为众人关注的热点问题。
实际上,就改进城管工作的问题,各地进行了不少尝试,许多城市的城管部门已经开始换位思考,纷纷推出“城管新政”。
无论是“美女城管”的上岗,还是禁止野蛮执法的严格规定,各地多有城管“柔性执法”的探索。
北京:“三个严禁”和“四个不准”“三个严禁”:严禁打骂、侮辱相对人;严禁吃、拿、卡、要;严禁向相对人通风报信。
“四个不准”:不准强行暂扣物品;不准强行上车检查;不准追赶行进中的车辆;不准追赶奔跑中的相对人。
武汉:“鲜花执法”洪山区城管局直属六中队女子执法队试行“鲜花执法”,向平时管理规范、配合城管执法的商户送上鲜花,感谢他们对城管的理解与支持。
天津:骑车执法+监督机制城管骑着自行车执法,这种方式一来不会造成堵车,并且不费油,很环保;二来也让商贩们看着感觉更亲切,更容易赢得大家的信任与配合。
而除了改变执法人员的出行方式之外,天津还在城市管理工作中引入了监督机制,让管理者背后也有人“盯”,让执法更公开,也更亲民。
二、模拟考场材料一:所谓“刚性执法”“柔性执法”,都是伪命题,有法必依,则执法必严。
如果城管执法有法律依据,也符合正当程序的话,何必多此一举?目前最大的问题就是城管大多不依法办事,程序不正当,法律随意伸缩成了弹丸法;法律规条泛滥,执法不公,而导致民众不服。
因此,城管委与其搞“柔性执法”这种表面工程,还不如先搞清楚什么是法、怎样合法执法更好。
材料二:“柔性执法”应该是注重运用多种手段来引导行政相对人行为的正确方向,给相对人一定的灵活度,促使其选择最小成本的行为方式。
“柔性执法”助推城市精细化治理的探索与启示
“柔性执法”助推城市精细化治理的探索与启示作者:苏蕾权来源:《城市管理与科技》2023年第06期柔性执法体现了我国法律的人本思想,是指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依法采取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免予行政强制措施等执法方式。
随着强制性执法模式逐渐被非强制性执法模式所替代,承载着更多“价值理性”追求的城管柔性执法形式成为普遍选择。
柔性执法应用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域,是对执法相对人的无心之失给予合法尺度内的容错空间。
但这并不意味着妥协、被动地放松监管,不等同于宽松执法,而是有着“执法文明,适当变通,变堵为疏,堵疏结合”的含义,是以张弛有度的方式开展执法。
尽管柔性执法给予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执法者更大的自由空间,给予了失范者一定的容错空间,但其仍然是建立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之上,确保在城管执法领域发挥警示与教育作用。
城管执法要找准尺度与温度的平衡点,取得更好的治理和教育成效。
对于轻微的失范行为,采取以批评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方式,实现文明执法与文明管理的双赢。
城管执法部门在全面准确掌握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更加精准地把握执法的尺度,做到“情理法”相统一,因类施策,将柔性执法融入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实践,实现执法更加规范、高效。
作为一种引导治理结构适配营商环境治理需求的认知方式,温度逻辑是指营商环境治理应遵循以人民为中心、以文化为引领、注重人文关怀的价值规律。
包容有序的制度环境,更有助于促进相对人守法经营、实现城管执法目的,为城市精细化治理不断赋能。
柔性执法选择更加人性化的措施,对执法对象进行宣传教育,让其感受“有温度的监管”,有利于维护和创造包容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城管执法部门以“服务型执法”理念,试行审慎执法、包容管理,通过创新执法方式,免罚不等于免责,免罚不免监管,推动城管执法行为从监管为主到服务为主转变,解决涉企检查事项多、处罚重等问题。
执法部门跟进指导企业制定整改计划,达到引导和强化经营者自律的目的,全面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制度。
北京市法制办主任周继东谈城管执法在媒体高频率曝光的背后
北京市法制办主任周继东谈城管执法在媒体高频率曝光的背后记者李立周继东,毫不掩饰他对城管执法的充分肯定,也毫不回避他对城管执法作风粗暴的深恶痛绝。
他说:“城管执法融入社会至关重要。
不要追得小商小贩满街乱跑。
执法,一定要把保护合法、服务守法和纠正违法三者结合起来,而且首先要保护合法服务守法。
”城管执法一直是社会热议焦点。
上网一搜,负面报道铺天盖地:城管打人、城管被打、城管打人秘籍……不一而足。
人们不禁要问,城管到底怎么了?北京市作为在全国率先实行相对集中处罚权的城市,城管执法改革得失几何?面对舆论的批评与质疑,北京市法制办主任周继东表示“有话要说”。
城管执法的法律依据不容质疑“有些人至今质疑城管执法队伍成立的法律依据,我认为在城管执法运行了12年,再提出这样的问题,不合时宜。
城管执法依据就是行政处罚法第16条的规定。
”周继东说。
行政处罚法第16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北京城市管理领域实行相对集中处罚权,初衷明确,即要解决行政执法力量分散、职权交叉导致的多头执法、重复处罚、执法扰民、效率低下、执法机构膨胀等问题。
当时,北京市立一个法就建一支执法队伍,设立的市一级行政执法队伍有127支,执法人员6万多人,协助执法群众队伍号称17万,队伍够大人员够多,但他们各自为战,“依法打架”,执法难以到位,被老百姓斥之“十几顶大盖帽,管不了一顶破草帽”。
去年,北京市一级执法队伍已下降到65支,城管全部综合了市容、园林、公用设施等队伍,部分综合了环保、工商、道路管理等方面的执法职权。
“不仅是执法队伍绝对量的减少,北京近年来市容市貌的巨大变化,大家也都看到,城管功不可没。
”城管问题有的源于体制机制周继东说:“有些问题,舆论把账算在了城管头上。
其实,有些问题是体制机制造成的。
城管管的事情,如果换作公安来管、工商来管,问题照样存在。
城管拔红旗后续
城管拔红旗后续摘要:一、前言二、城管拔红旗事件回顾三、社会舆论反应四、官方回应及处理结果五、事件背后的问题与反思六、总结正文:一、前言近日,一起城管拔红旗的事件在网上引发热议。
这起事件再次将城管与商贩之间的矛盾暴露在公众面前,也让我们思考城市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二、城管拔红旗事件回顾在某城市,一名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将一名商贩的红旗拔掉。
这一幕被路人拍下并上传至网络,迅速引发了广泛关注。
视频中,城管的举动引发了周围群众的愤怒,纷纷指责城管行为不当。
三、社会舆论反应这起事件在网上迅速发酵,很多网友对城管的举动表示愤慨和不满。
他们认为城管执法过于粗暴,没有尊重商贩的合法权益。
同时,也有部分网友呼吁理性看待事件,期待官方给出公正的处理结果。
四、官方回应及处理结果针对这起事件,当地政府部门迅速展开调查。
经过调查,官方表示涉事城管队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已对其进行停职处理。
同时,政府表示将加强对城管队员的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切实保障市民和商贩的合法权益。
五、事件背后的问题与反思这起事件背后反映出我国城市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首先,城管执法过程中过于粗暴,缺乏对市民和商贩的尊重。
其次,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不完善,导致城管与商贩之间的矛盾不断升级。
最后,政府部门在处理此类事件时,应该更加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以提高政府公信力。
六、总结城管拔红旗事件虽然引发了广泛关注,但城市管理问题仍然任重道远。
政府部门需要从此次事件中吸取教训,加强对城管队员的培训,完善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为市民和商贩创造一个公平和谐的城市环境。
执法类大作文
执法类大作文在咱们的日常生活中,执法这事儿可真是无处不在。
执法人员就像是城市秩序的守护者,维护着社会的正常运转。
今儿个,我就跟您唠唠我亲身经历的一次执法场景,那可真是让我印象深刻。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周末,我和朋友约好了去市中心的商业街逛街。
商业街那叫一个热闹,人来人往,店铺琳琅满目。
我们正逛得开心呢,突然听到前方传来一阵嘈杂声。
走近一看,原来是城管执法人员正在处理一起违规摆摊的事件。
摊主是一位中年大叔,看上去一脸的焦急和无奈。
他的摊位上摆满了各种小饰品和手工艺品,五颜六色的,倒是挺吸引人。
城管执法人员先是很有礼貌地向大叔敬了个礼,然后开始耐心地跟他解释:“大哥,这地方不能摆摊,影响交通和市容啊。
”大叔一听,立马着急地说道:“俺这也是没办法,家里困难,就想出来卖点东西挣点钱。
”说着,眼眶都有点红了。
执法人员听了,脸上露出一丝同情,但还是坚定地说:“大哥,我们理解您的难处,可这规定就是规定,不能因为您一个人破坏了整个街道的秩序啊。
”大叔沉默了一会儿,开始收拾摊位。
这时候,其中一位执法人员走上前,帮着大叔一起收拾东西,还一边说:“大哥,您别着急,我们知道您不容易。
要不这样,我给您介绍几个可以合法摆摊的地方,人流量也不少,您去那儿试试。
”大叔抬起头,眼中满是感激:“那真是太谢谢你们了!”在整个过程中,执法人员始终保持着耐心和礼貌,没有一点粗暴和蛮横。
他们一边严格执法,一边又设身处地为摊主着想,尽量帮他解决问题。
我在旁边看着,心里不禁对这些执法人员竖起了大拇指。
他们的执法方式让我深刻地感受到,执法并不是简单地一罚了之或者一赶了之,而是要在维护法律尊严的同时,充分考虑到老百姓的实际情况,做到人性化执法。
再想想,执法其实不仅仅是在城市的街道上。
比如说交通警察,在车水马龙的路口指挥交通,保障大家的出行安全;还有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人员,检查商品质量,让我们能放心地购买东西;甚至是环保部门的执法人员,监督企业的排污情况,保护咱们的蓝天白云和绿水青山。
失真的镜像——对优酷视频中“城管vs.商贩”冲突的内容分析
失真的镜像——对优酷视频中“城管vs.商贩”冲突的内容分析失真的镜像——对优酷视频中“城管vs.商贩”冲突的内容分析近年来,随着社交媒体的兴起,大量的冲突视频通过网络迅速传播,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其中一段题为“城管vs.商贩”的视频在优酷平台上引起了极大的关注,被广大网友视为城市管理者与商贩之间冲突的典型代表。
然而,我们不能忽视这段视频被呈现出来的内容是否存在失真,是否反映了事实真相。
本文将对这段视频的内容进行分析,以探讨其可能存在的失真之处。
首先,我们注意到这段视频被提供的角度和镜头是有限和选择性的。
摄像机很可能只关注了冲突的部分片段,而没有呈现出事件发展的全过程。
这种选择性呈现的方式容易导致观众对事件的判断产生偏见。
我们不能全盘相信这段视频所呈现的片段,需要进一步了解事件的完整情况。
其次,关于城管和商贩之间的冲突,我们需要对事件的背景和原因有更深入的了解。
这段视频中,商贩们受到城管的强力驱赶,看似城管对商贩施以暴力。
然而,城管执法行动背后往往有复杂的社会问题和法规限制,仅凭片段无法全面了解城管的行为动机和法定职责。
事实上,城管部门在保护市容市貌、维护公共秩序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商贩违规占道经营会对交通、环境等方面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城管的执法行动也是为了维护城市的有序发展。
因此,在判断冲突的合理性和城管的行为时,我们应该全面考虑背后的社会背景和各方的利益。
再者,我们也不能忽略视频中可能存在的信息篡改和编造。
在当今社交媒体充斥着各种虚假信息和剪辑技术的时代,我们需要保持一定的谨慎和怀疑精神。
这段视频可能经过剪辑和修改,以营造一种特定的冲突形象或推动某种观点。
因此,我们需要对这段视频中的内容进行细致分析,辨别其中可能存在的失真和偏见。
最后,我们需要批判性地思考这段视频对于公众的影响。
这个视频传播的过程中,很有可能经过了观众的二次编辑和评论,其中可能夹杂着个人观点、情绪化讨论等因素。
这种加工和重构的过程可能使观众对事件产生更为极端和偏激的看法。
智慧城管典型案例
智慧城管典型案例在咱们城市的大街小巷,小广告就像顽固的“牛皮癣”,总是刚清理完又冒出来。
有个城市就用智慧城管的法子把这事儿给治得服服帖帖的。
这个城市的智慧城管系统啊,那可真是个“火眼金睛”。
它在街道上安装了好多智能摄像头,这些摄像头可不一般,就像一个个警惕的小卫士。
一旦发现有人在墙上、电线杆上张贴小广告,立马就会“报警”。
有一次,一个小广告张贴者趁着夜色出动了。
他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拿着一沓小广告就开始在街边的公交站牌上乱贴。
他刚贴了一张,智慧城管系统就捕捉到了他的动作。
系统迅速把这个信息发送给了附近的城管队员,就像给他们发了个“紧急情报”。
城管队员呢,那也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赶到了现场。
那张贴小广告的人还没反应过来呢,就被逮了个正着。
这时候,张贴者还一脸懵,他可能怎么也想不通,自己怎么这么快就被发现了。
还有啊,这个智慧城管系统还能对小广告上的信息进行分析。
比如说,如果小广告是关于某个非法经营的业务,系统就能顺藤摸瓜,把背后的那些非法商家也给找出来。
这就好比是顺着小广告这个“藤”,把那些藏在暗处的“瓜”一个个揪出来。
通过这个智慧城管系统,城市里的小广告数量那是大大减少了。
以前满大街花花绿绿的小广告,现在几乎看不到了。
街道变得干净整洁,就像换了新衣服一样。
市民们走在街上,心情都舒畅多了,纷纷给智慧城管点赞呢。
你有没有在城市里被乱停车搞得心烦意乱的时候?车停得横七竖八的,原本宽敞的道路变得狭窄难行。
但是在某个城市,智慧城管就像一个交通“魔法师”,把乱停车的问题解决得相当巧妙。
这个城市的智慧城管用上了智能停车系统。
在路边的停车位下面,都安装了传感器。
这些传感器就像一个个小侦探,能准确地知道这个停车位有没有车停着,停了多久。
有一回,一位司机大哥图方便,把车停在了一个不是停车位的地方,而且还是在一个小区门口,这可把进出小区的车辆和行人都给堵住了。
智慧城管系统很快就发现了这辆违规停放的车。
它先是通过短信通知车主:“大哥,您的车停错地方啦,这可堵住大家的路了,麻溜儿挪一下呗。
如何看待“城管警察化”
ity城市话题C前段时间,有媒体报道指出,空缺的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已确定新人选——由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总队长李润华兼任。
此前有关官员说,城管执法管理体制或将面临调整,会“有很大的变化”。
该报道一经见报,引起了舆论的广泛关注。
然而为何北京市一个小小的人事变动,竟会引发如此轩然大波?《经济》记者就此致电北京市城管局,约访相关负责人,但对方给出的回应则是在强烈谴责之前该系列报道的失实性的同时拒绝采访。
此后再打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其实,只要是关于城市管理的新闻,每每一出,都会吸引公众的眼球,牵动公众的神经。
北京市此次设立城管警察也算不上什么新鲜事,广州、深圳、武汉、青岛等城市,都曾有过各种各样的设立城管警察的建议,几乎也是每一次都招致舆论的强烈质疑。
据了解,2000年,长沙市最早成立长沙市公安局城管警察支队,采用“城管+警察”双管齐下的执法机制。
此后,南京、潍坊、济南等城市也成立了类似的机构。
而这次北京城管也终究耐不住寂寞,决定随大流,进入公安系统。
我们暂不论他是出于何种目的,其他省市的城管进公安,无形之下已经将城管的权力扩大化,难道北京市的此次改制,就能独辟蹊径,开创新局面?对此,我们也只能拭目以待了!两年前,深圳一位政协委员对城市管理提出建议,他认为城管遭遇的暴力抗法太过频繁,组建城管警察势在必行。
而且他论证说,这符合国际惯例,因为发达国家的大城市里,警察都是又管治安又管市容。
这位政协委员说得没错,警察城管分设,这是执法资源的浪费。
不过他站在城管单方立场来论证,使得公众不能接受。
组建城管警察之后,城管的执法权力升级,所谓的暴力抗法的确可能减少,但是人们想要知道的是,在暴力抗法的背后,又有多少暴力执法,因为暴力执法而无辜受害的公民又有多少?组建城市警察之后,暴力执法真的会相应减少吗?尽管从来没有人统计过,但是民众凭着日常经验,就形成了自己的判断。
很多人都亲眼见过城管将小摊小贩追赶得鸡飞狗跳的场景,城管的骄横和粗暴往往令人难以置信。
中国城市管理的前世今生
中国城市管理的前世今生如今,在城市生活和工作的人,绝大多数都知道城管这个词,知道这是一个执法部门,一群在街面上流动的队伍,经常干着拆房子和赶着摊贩们到处跑的事情。
但却很少有人知道城管执法体制是怎么回事,以及在体制背后的机制、行为、效果等诸如此类内容。
回溯中国城市管理执法的发展进程,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一)借鉴国外经验,以行业管理分别执法为基本体制20世纪80年代,中国的城市管理珊珊起步。
从世界范围看,当时大多数国家的行政管理执法体制相差无几,都以行业管理分别执法为基本体制,中国借鉴这种体制,开始了城市管理的探索工作。
这种体制的特点,就是没有城市管理执法的综合特点,实行各个部门分行业管理与执法。
换言之,与城市管理执法有关的各个部门,按照各自的立法规定和职责权限分别管理执法各自的事项。
诸如城市的市政公用设施,由市政公用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对于损坏、破坏市政公用设施的人和事,由市政公用管理部门负责执法查处。
同样,城市规划管理部门负责城市规划的管理,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如违法建设行为)依法负责执法查处。
市政管理执法是这样,城市规划管理执法是这样,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工商行政、占道经营等管理执法都是这样。
随着中国城镇化的发展,城市管理分别执法的行业性、部门性、分散性等特点越来越不适应城管执法集中性、综合性要求。
其中最为典型的说法就是“八个大盖帽管不好一顶破草帽”。
一个无照游商、摊贩的经营行为,涉及七、八个部门监管,多头、交叉、重复等现象在所难免。
(二)立足城市特点,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管理执法体制试想,如果只有一个“大盖帽”负责城市管理执法,职责权限清晰明确,多头、交叉、重复执法现象就可以消除。
这就是上世纪90年代改革城管执法体制的初衷,也是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的正当性所在。
正是在这种改革中,形成了城管执法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的体制。
首先,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正式出台,其第16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
赞美城管铲雪人的句子
赞美城管铲雪人的句子1、担当使命冲在前,铲雪清路暖人心。
2、依稀的晨光中,有你的身影,那可是你行走在忙碌的途中,步履匆匆,熠熠的阳光里,有你的身影,那可是你纠章查违的威严,目光炯炯,淡淡的星光下,有你的身影,那可是你坚守承诺的见证,情意浓浓,朦胧的泪光中,有你的身影,那可是妻儿盼归的眼眸,总也空空,我不知道,在多少,城管人的背后,还有着如此的身影,我只知道,在城管人身影的背后,是一座座靓丽之城的写意,是一幅幅秀美山川的留影,你转去的身影,带走了我的留恋,你留下的背影,剔透着雪花的晶莹,可爱的人,你可否,稍稍停下繁忙的脚步,让我默默品读你依依的身影。
3、面对占道经营人员的游击战术,他们会不厌其烦地宣传法律法规,面对满街泛滥的牛皮癣广告,他们总是日以继夜地耐心清除,面对尘土飞扬、脏乱恶臭的垃圾,他们不怕脏怕累地认真清理,面对群众的误会、冷眼和嘲笑,他们依然能够保持冷静,报以宽容,一次次的苦口婆心,让多少人心服口服,一句句文明的言行,凝聚了城管工作者多少心血,一条条整洁的路段,凝结了城管环卫工人多少汗水。
4、我要追求,城市中清洁的环境;我喜欢可爱的清洁工,也尊重城市的洁净。
我要追求,城市中清新的空气;我爱绿化工人,也怜惜花瓣绿叶。
我要追求,城市中道路的通畅和市容的整洁美丽;奔波的城管执法人员啊,我要同你干杯。
我要追求,城市中浪漫的爱情;我极小心地呵护,我心仪的姑娘。
我要追求,城市中悻悻相吸的友情;朋友,我要用火热的膛拥抱你!当你忧愁的时候。
我还要追求,城市人的心灵都美好;为了我的追求,我渴望被燃烧。
5、多少个日日夜夜,多少个严寒酷暑,在家乡人民温暖的怀抱里,我们学会了如何面对艰苦和困难,多少个朝霞夕露,多少个风雨雪霜,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我们学会了奋斗和创新,没有人记得我们的名字,没有人记得我们的模样,感受到的只有一颗颗火热的心,一个个靓丽的形象,是对社会的责任,是对事业的执着,将这个城市托起,屹立在中华大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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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的背后
(摘自中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网—畅所欲言11-14)用情用理违章户变朋友
雨花大道和火星大道交叉路口的一角有一块种植园起用新型栅栏式围墙装饰,六月的一天,辖区内的城管队员发现,四周的墙体上挂起了宣传这种围墙的布幅广告,城管队员当即通知当事人李某,要求其自行拆掉违规广告,他答应后竟跟城管队员玩起了“猫捉老鼠”的游戏,你一来他就摘,转身就又挂上了。
队员多次上门宣传相关法规,他说懂就是不愿意配合,并将随身携带的一大摞证书摊在队员面前。
经了解才知道他是醴陵瓷厂的一名下岗工人,花了三年的时间和全部积蓄终于有了这一发明成果,那些证书就是明证。
但法不容情,不论你是谁,有多大的贡献,只要违章了就一定严查到底。
李某接受了处理,可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处理完后城管队员并没有立马走人,而是主动为他出谋划策,并将申请发布户外广告的程序、审批部门和办公地点一一告之。
事情到这还没有结束,一个星期后,中队指导员又来了,了解到手续正在办理中,终于可以放心了,走时还留下一句话,“以后有什么法律法规上的问题尽管来找我们。
”这也就有了前面那感人的一幕。
亲民帮困不是亲人盛似亲人
梓园路上的孤寡老人杨奶奶曾因拣垃圾而远近闻名。
她把拣来的垃圾堆放在自己狭小的屋里,脏乱不堪,一到热天气味难闻,而且带来了安全隐患,给周围居民每天的生活造成了不小的影响。
这一存在了很长时间的问题,在该辖区中队的帮助下,得以彻底解决。
全队员一起动手帮杨奶奶把垃圾全部运走,之后又进行了彻底地打扫和消毒。
但想一下子改变老人家的习惯不是一件容易事,杨奶奶又开始拣,队员们只有不厌其烦地做工作,一次又一次地清理打扫。
半年后终于有了成效,杨奶奶开始注意卫生了,周边的群众很感激城管队员。
但他们又在为老人家考虑问题了,怎样才能让老人家的生活过得更好一点?
看在杨奶奶身体还硬朗,队长征求老人家的意见,愿不愿意做点小生意,她听后甭提有多高兴了。
队员很快就在农贸市场联系好了一个小摊位,
并帮杨奶奶配齐了行头,在城管队员的一手操办下杨奶奶的“卤蛋店”开张了。
隔三岔五内勤还要去看看老人家,问问有什么要帮忙的,逢年过节队员们是一定要去问候老人家的。
做一件好事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
城管队员已经这样坚持三年了,他们还要一直做下去。
这支新组建刚满三年的队伍本着“文明执法、公正严明、奉献社会、服务市民”的宗旨在依法行政的同时不忘为老百姓着想,原则是铁的,但心肠是热的。
昔日的违章户变成了城管队员的朋友,困难群众也有了城管贴心人,在社会福利院里更是经常见到城管队员的身影,他们又送来了新鲜的蔬菜和水果······正是这样城管队伍才日益赢得老百姓的信任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