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PO召开知识产权和发展里程碑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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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po是什么组织

wipo是什么组织

wipo是什么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简称“WIPO”。

联合国保护知识产权的一个专门机构。

根据《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而设立。

该公约于1967年7月14日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签订,于1970年4月26日生效。

中国于1980年6月3日加入了该组织。

该组织总部设在日内瓦。

2018年12月5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日内瓦发布《世界知识产权指标》(WIPI)年度报告称,2017年中国在专利、商标和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的知识产权申请数量位居世界第一,中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强劲表现带动了全球知识产权申请数量创新高。

一、组织简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是致力于利用知识产权(专利、版权、商标等)作为激励创新与创造手段的联合国机构。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贸易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是现今三个最主要的管理知识产权条约的国际组织(后两个国际组织不是知识产权专门机构)。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在美国纽约联合国大厦设有联络处。

二、组织宗旨通过国家之间的合作,必要时通过与其他国际组织的协作,促进全世界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确保各知识产权联盟之间的行政合作。

该组织管理着一系列知识产权条约,其中包括《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等条约。

三、组织职能该组织主要职能是负责通过国家间的合作促进对全世界知识产权的保护,管理建立在多边条约基础上的关于专利、商标和版权方面的23个联盟的行政工作,并办理知识产权法律与行政事宜。

该组织的很大一部分财力是用于同发展中国家进行开发合作,促进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让技术,推动发展中国家的发明创造和文艺创作活动,以利于其科技、文化和经济的发展。

四、发展历史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根源可追溯到1883年(癸未年)。

1883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诞生了。

这是第一部旨在使一国国民的智力创造能在他国得到保护的重要国际条约。

世界知识产权协定

世界知识产权协定

世界知识产权协定关于商标的保护
世界知识产权协定关于商标保护的条款
• 第15条:保护商标的合法权益 • 第16条:保护地理标志的合法权益
世界知识产权协定关于商标保护的规定
• 成员国应当为注册商标提供法律保护 • 成员国应当打击商标侵权行为 • 成员国应当保护地理标志,维护产品声誉和消费者利益
世界知识产权协定关于专利的保护
世界知识产权协定的主要目的
• 为成员国提供统一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 • 促使成员国之间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与协调 • 促进全球知识产权的公平与公正
世界知识产权协定的历史背景与发展
世界知识产权协定的历史背景
• 20世纪中期,随着全球化的推进,知识产权成为国际关注的热点 • 为了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全球技术创新和文化交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成立 • 1994年,世界知识产权协定正式生效,成为全球范围内的知识产权保护公约
• 成员国之间应当加强知识产权立法和执法方面的合作 • 成员国之间应当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共享和技术交流方面 的合作
世界知识产权协定成员国之间的协调
• 成员国之间应当加强知识产权政策和标准方面的协调 • 成员国之间应当加强知识产权争议解决和维权援助方面 的协调
世界知识产权协定在国内法律体系中的转化与实施
• 世界知识产权协定共有185个成员国 • 包括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和转型国家等不同类型的国 家
世界知识产权协定的地区
• 世界知识产权协定覆盖了全球各个地区,包括亚洲、欧 洲、非洲、美洲和大洋洲 • 世界知识产权协定在各地区都有相应的地区委员会,负 责推动地区的知识产权合作与保护
02
世界知识产权协定主要内容与条款
世界知识产权协定关于版权的保护
世界知识产权协定关于版权保护的条款

WIPO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圆桌会议分享经验、工具和方法

WIPO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圆桌会议分享经验、工具和方法

午餐
主题 3
就技术援助活动的实施领域分享经验、工具和方法
主持人: 谢里夫·萨阿达拉先生,WIPO 发展部门,WIPO 学院执行主任
发言人: 成员国代表
文德·文德兰先生,WIPO 全球问题部门,传统知识司司长 比阿特丽斯·阿莫里姆-博雷尔女士,WIPO 发展部门,拉丁美洲及加 勒比地区局局长 基夫莱·申科如先生,WIPO 发展部门8.00–9.00 9.00–9.30 9.30–11.00
11.00–11.30 11.30–13.00
13.00–14.00 14.00–15.30
15.30–16.00 16.00–17.30
注册
欢迎和介绍:
马里奥·马图斯先生,副总干事,WIPO 发展部门
茶歇
主题 2
就技术援助活动的规划和设计领域分享经验、工具和方法
主持人:
亚历山德拉 ·格拉齐奥利女士,WIPO 品牌与外观设计部门,里斯本 注册部主任
发言人: 成员国代表
大卫·穆尔斯先生,WIPO 品牌与外观设计部门,法律与立法咨询司高 级主任 王安利先生,WIPO 发展部门,亚洲及太平洋地区局局长 阿纳托尔·克拉蒂格先生,WIPO 全球问题部门,全球挑战司司长
主题 1
就技术援助活动的需求评估领域分享经验、工具和方法
主持人: 伊尔凡·俾路支先生,WIPO 发展部门,发展议程协调司司长
发言人: 成员国代表
瓦利德·阿卜杜勒-纳赛尔先生,WIPO 发展部门,阿拉伯国家地区局 局长 威廉·梅雷迪思先生,WIPO 全球基础设施部门,知识产权局业务解决 方案司司长 米歇尔·伍兹女士,WIPO 版权与创意产业部门,版权法司司长
茶歇
主题 4
就技术援助活动的监测和评价领域分享经验、工具和方法

第十届中国知识产权年会在杭州召开规格更高 内容更广 形式更多 展示更新

第十届中国知识产权年会在杭州召开规格更高 内容更广 形式更多 展示更新

创新浙江Innovation ZheJiang9月2日,第十届中国知识产权年会(CIPAC 2019)在杭州召开,本届年会主题为“知识产权与时代同行”,由知识产权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主办,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等代表齐聚杭州,共商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大计。

第十届中国知识产权年会开幕式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周江勇,浙江省副省长朱从玖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发来视频致辞。

申长雨指出,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回顾70年的非凡历程,在党的领导下,中国一步一步实现了知识产权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历史性跨越,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知识产权大国,不仅成功赶上了时代,顺应了时代,还有力地支撑了时代的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国的知识产权事业驶入了发展的快车道,实现了大发展、大跨越、大提升。

现如今,中国每年的专利、商标申请量稳居世界首位,通过《专利合作条约》途径提交的专利申请量和通过《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提交的商标申请量,已经分别位居全球第二位和第三位,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果、运用效益和国际影响力也在不断提升,开启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新时代。

申长雨从国内国际两个维度介绍了新时代中国做好知识产权工作的相关举措。

一方面,将立足国内,继续坚定不移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持续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另一方面,将着眼国际,更大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加快构建多边、周边、小多边、双边“四边联动、协调推进”的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新格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甘绍宁指出,本次年会吸引了国内外120余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参展,逾万名中外代表参会。

利用年会这一契机,能加强沟通、增进了解、开拓思路、交流互鉴,深入探讨新时代知识产权行业的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加强知识产权行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WIPO标准在工作规划层面变革研究

WIPO标准在工作规划层面变革研究

学术研讨WIPO标准在工作规划层面变革研究■ 段 然 刘一男(国家知识产权局)摘 要:当今,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和全球科技创新竞争的加剧,知识产权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日益显著,全球主要经济体知识产权行政机构近年来均致力于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于自身的审查工作。

作为为全球各个知识产权局制定统一标准的机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标准委员会2023年在工作规划层面做出了一系列重要变革,不同于往年仅仅在各项标准本身层面进行修订与更新。

本文对WIPO标准委员会2023年在工作规划层面做出的重要变革进行梳理与介绍,并对WIPO标准在未来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与分析。

关键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标准,人工智能,工业产权,数字化DOI编码:10.3969/j.issn.1002-5944.2024.07.001Research on Changes of WIPO Standards at Work Planning LevelDUAN Ran LIU Yi-nan(China Na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Administration)Abstract:Today, with the rise of knowledge-based economy and the increasing competition in global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the role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in promoting high-quality economic development has become increasingly significant. In recent years, intellectual property administrative agencies in major global economies have applied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technology to their own review work. As an organization that develops unified standards for various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s around the world, the Committee on 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WIPO) Standards has made a series of important changes at the work planning level in 2023, rather than merely making revisions and updates at the level of standards in former years. This paper summarizes and introduces the important changes made by the Committee on WIPO Standards at the work planning level in 2023, and predicts and analyzes the future development trends of WIPO standards.Keywords: WIPO, standard, AI, industrial property, digitalization2023年,WIPO标准委员会(CWS)从工作计划和任务单、技术咨询和援助开展能力建设、数字转型、公众访问专利信息、法律状态、网络应用程序接口、数据交换框架、自然人和法律实体全球标识符、通信技术和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优先权文件和经证明副本电子交换用数据包格式、标准用通信技术策略、名称标准化、名称数据清理准则、建立全球平台促进知识产权信息交流等方面在工作规划层面进行了明晰与变革。

最高法知产法庭法官何隽参加WIPO“知识产权与人工智能对话会”第二届会议

最高法知产法庭法官何隽参加WIPO“知识产权与人工智能对话会”第二届会议

最高法知产法庭法官何隽参加WIPO“知识产权与人工智能对话会”第二届会议最高法知产法庭法官何隽参加WIPO“知识产权与人工智能对话会”第二届会议近日,在WIP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举办的第二届“知识产权与人工智能对话会”上,最高法知产法庭法官何隽受邀参加并发表演讲。

何隽在会上深入探讨了AI(人工智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影响和应对之策,引起了与会者的广泛共鸣。

何隽在演讲中表示,随着AI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普及,它在影响知识产权保护中所扮演的角色也越来越重要。

AI技术可以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起到积极的作用,但同时也给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一方面,AI技术的应用使得知识产权保护更加有效和便捷。

例如,在大数据和机器学习技术的支持下,专利检索、商标查找等工作可以更快速、更准确地完成。

AI技术还可以通过分析知识产权纠纷案例,辅助法官判断案情、判决案件,提高司法效率,更好地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AI技术的出现也给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挑战。

AI 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很多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产生了疑虑和担忧。

例如,人工智能生成的作品是否应该视为创作物?是否应该享有著作权?如果人工智能可以起到独立地创作的作用,那么依据现有的国际公约和法规,应该如何认定和保护这种权益?何隽认为,人工智能在著作权方面的挑战需要面对问题进行深入的思考和解决。

一方面,当前的知识产权体系需要更加灵活,以适应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和变化。

例如,在创作物的著作权方面,需要考虑到著作权的转授和合作特性,以便为人工智能的创作活动提供更加有效的保护机制。

并且,在不同国家之间需要加强与会者之间的交流与协调,以便更好地推进人工智能的知识产权保护。

同时,何隽也认为,加强人工智能技术的监管和管理,是保护知识产权的关键因素。

许多制定人工智能技术的公司和组织需要遵循一系列的数据保护和隐私保护规定,并对行为进行监督以避免侵犯知识产权。

人工智能的管理还需要参考现有的知识产权法律和规定,并根据需要进行创新和改进。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版权及相关权常设委员会(SCCR)第二十二届会议2011年6月15日至24日,日内瓦结论议程1.委员会同意改变议程顺序,并增加一项有关SCCR对落实发展议程各项建议所作贡献的新议程项目。

有些代表团表示,为增加后者是暂时性的,仅适用于大会前召开的委员会本届会议,不应成为先例。

限制与例外:印刷材料阅读障碍者及其他阅读障碍者2.委员会注意到两份新文件,即秘书处编拟的“关于视障者和其他阅读障碍者的版权限制与例外提案的比较清单”(SCCR/22/8);以及非洲集团的提案“WIPO关于为残疾人、教育研究机构、图书馆和档案馆执行例外与限制的条约草案”(SCCR/22/12),该文件对载于文件SCCR/20/11的之前提案作了修订。

3.委员会对全部四份实质性提案的所有提案国表示感谢,感谢它们认真努力地在非正式协商中开展有意义的讨论,以找出该四份实质性提案的共同点和交汇处。

参加这些非正式磋商的一些成员发布了一份“非文件”,后来由一些成员国以“关于印刷材料阅读障碍者及其他阅读障碍者限制与例外的可能国际文书的协商一致文件”提交。

一些成员赞同该文件,并表示愿意成为提案国。

鉴于上述提案,并考虑到一些成员提出的各种建议,各成员国发表了评论意见,一些成员提出了一项“关于阅读障碍者限制与例外的国际文书提案”(文件SCCR/22/15 Rev. 1)。

4.经进一步讨论,委员会请主席就阅读障碍者限制与例外的国际文书编拟一份主席案文(文件SCCR/22/16),作为委员会第二十三届会议上基于案文开展未来工作的依据。

5.委员会同意向WIPO大会建议,本委员会各成员根据主席的文件SCCR/22/16继续讨论,争取在SCCR第二十三届会议上,根据SCCR第二十一届会议上通过的时间表,就一项有关阅读障碍者限制与例外的国际文书的提案达成一致,并最终敲定该提案的案文。

6.委员会鼓励各利益攸关方继续开展利益攸关方平台的工作。

知识产权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知识产权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知识产权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简称IP)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球经济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在信息竞争日益激烈的时代,国际合作与交流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和推广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探讨知识产权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并分析其带来的益处和面临的挑战。

知识产权的国际合作与交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国际法律框架与机构合作国际合作与交流的首要任务是建立健全的国际法律框架和机构合作体系,以确保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和管理。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简称WIPO)作为联合国的专门机构,负责推动知识产权的国际合作和协调。

WIPO的成立和发展推动了知识产权的国际法律框架的建设,确保各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达成共识。

二、多边贸易协定与跨国合作多边贸易协定是各国之间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方式。

例如,世界贸易组织的《知识产权协议》(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简称TRIPS)要求成员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达到一定的标准,并为各国提供了解决争议的机制。

此外,跨国企业的合作与交流也推动了知识产权的国际化,促进了技术和经验的共享。

三、国际专利合作与交流知识产权的核心之一是专利,国际专利合作与交流对于创新能力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例如,国际专利合作组织(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简称PCT)为发明人提供了在多个国家申请专利的便利。

通过PCT,发明人可以经济地获得国际专利保护,同时也为各国提供了了解最新技术动态的渠道。

四、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打击侵权知识产权的保护是知识创新的基础和推动力。

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打击侵权是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与交流的重要内容。

各国合作打击跨国侵权行为,例如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合作和信息共享,共同应对跨国知识产权侵权问题。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法名词解释_概述及解释说明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法名词解释_概述及解释说明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法名词解释概述及解释说明1. 引言1.1 概述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创造性思维和创新活动中所拥有的权利。

它涵盖了版权、商标、专利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保护措施。

随着全球化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保护逐渐成为各国政府和企业关注的焦点。

本文旨在解释和说明有关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法规。

1.2 文章结构本文分为五个主要部分,分别是引言、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法名词解释、知识产权分类及其保护方式、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与挑战以及结论。

通过这些部分,我们将对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法规有一个全面深入的理解。

1.3 目的本文旨在为读者介绍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中与国际法相关的名词解释,并解释其意义和原则。

同时,我们也将探讨不同类型知识产权如版权、商标和专利等的具体保护方式,并强调国际法对于这些领域的重要性与挑战。

最后,本文还将给出未来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的趋势展望并提出相关建议。

通过阅读本文,读者将对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法规有更加全面深入的了解,同时也能够认识到其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意义。

2.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法名词解释2.1 知识产权的定义和意义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简称IPR)是指对人类智力创造性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法律保护。

它包括版权、商标、专利、工业设计等各种形式的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对于促进创新、推动经济发展和维护创造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2.2 国际保护法的概念和原则国际保护法是为了协调不同国家之间的知识产权保护而制定的法律框架。

其核心原则包括平等互利、公正合理、优先使用、防止滥用以及相互承认。

通过国际保护法,各个国家可以加强合作,共同保护知识产权,并解决跨国知识产权纠纷。

2.3 国际知识产权组织(WIPO)及其作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简称WIPO)是联合国下属的专门机构,致力于促进全球范围内的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公约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公约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公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公约1. 简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公约(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Copyright Treaty,简称WIPO版权公约)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于1996年颁布的一个全球性版权公约。

该公约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各种创造性作品的著作权,并为权利人提供相应的保护和权益。

2. 背景在数字化时代的快速发展中,信息技术的普及和互联网的出现给版权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

传统的版权法律已经不再适应数字环境中的版权保护需求。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WIPO于1996年召开了“关于信息社会和知识产权”的国际会议,并最终通过了WIPO版权公约。

3. 主要内容WIPO版权公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3.1 著作权对象公约规定了哪些类型的作品可以享有版权保护。

包括但不限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的作品,比如文学作品、音乐作品、戏剧作品、艺术作品、录音、表演等。

3.2 内容保护原则公约对著作权的内容保护给出了具体的规定,包括对著作权的复制、发行、传播、公开展示等行为的保护。

公约还明确规定了利用数字技术传播作品的相关权利,以适应数字化时代的版权保护需求。

3.3 产品的拆卸与扫描公约规定了对数字产品的拆卸与扫描行为是否属于侵犯版权的范畴。

对于有关数字产品的技术措施,公约明确规定了相关保护措施,并提供了侵权行为的追究机制。

3.4 数字权利管理系统(DRM)公约鼓励加强数字权利管理系统的建立和应用,以有效地保护数字作品的版权。

公约还对数字权利管理系统的应用给出了具体的方式和要求。

4. 实施与国际合作WIPO版权公约的实施需要国际合作。

各国应当采取相应的立法和行动来保护著作权,以确保公约的有效执行。

WIPO将继续在世界范围内推动版权保护的合作与交流,并且鼓励各国加强对版权侵权行为的打击。

5. 结论WIPO版权公约是全球范围内关于版权保护的重要公约之一,也是解决数字化时代版权保护问题的重要里程碑。

WIPO——精选推荐

WIPO——精选推荐

WIPOC A/40/7原文:英文日期:2004年10月5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日内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大会第四十届系列会议2004年9 月27日至10 月 5 日,日内瓦总报告经大会通过目录段次导言...................................................................................................................................1至5 统一编排的议程项目(见文件A/40/1)第1项:会议开幕.....................................................................................................6和7 第2项:通过议程.. (8)c:\convert\temp\432847829.d oc第3项:选举主席团成员........................................................................................9至12段次第4项:2002-2003两年期计划效绩报告;计划执行概览:2004年1月1日至6月30日.............................................13至151第5项:关于政策顾问委员会(PAC)的报告 (152)(和WO/GA/31/15) 第6项:保护音像表演 (153)(和WO/GA/31/15) 第7项:保护广播组织的权利 (154)(和WO/GA/31/15) 第8项:关于通过经修订的《商标法条约》(TLT)的外交会议 (155)(和WO/GA/31/15) 第9项:关于执法咨询委员会的事项 (156)(和WO/GA/31/15) 第10项:关于知识产权与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学艺术政府间委员会的事项 (157)(和WO/GA/31/15) 第11项:关于确立专利法常设委员会在实体专利法条约草案方面的新工作计划的事项 (158)(和WO/GA/31/15) 第12项:关于制定WIPO发展议程的提案 (159)(和WO/GA/31/15) 第13项:关于IPC联盟的事项 (160)(和IPC/A/22) 第14项:优先权文件的电子交换......................................................................161至173段次第15项:关于PCT联盟的事项 (174)(和PCT/A/33/7) 第16项:关于因特网域名的事项 (175)(和WO/GA/31/15)第17项:WIPO大会、WIPO成员国会议、巴黎联盟大会和伯尔尼联盟大会2005年例会的议程草案......................................176和177 第18项:接纳观察员..........................................................................................178至181第19项:批准与政府间组织之间的协定 (182)(和WO/CC/52/3)第20项:工作人员事项 (183)(和WO/CC/52/3)第21项:通过各份报告......................................................................................184和185第26项:会议闭幕...........................................................................................186至19 4附件:各国代表团和国际政府间组织及国际非政府组织代表的发言索引导言1. 本总报告草案记录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的下列8个大会及其他机构于2004年9月27日至10月5日在日内瓦举行会议的讨论情况及决定:(1)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大会第三十一届会议(第15次特别会议)(2)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会议第二十二届会议(第6次特别会议)(3)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协调委员会第五十二届会议(第35次例会)(4) 巴黎联盟大会第三十五届会议(第19次特别会议)(5) 巴黎联盟执行委员会第四十一届会议(第40次例会)(6) 伯尔尼联盟执行委员会第四十七届会议(第35次例会)(7) IPC [国际专利分类] 联盟大会第二十二届会议(第8次特别会议)(8) PCT [专利合作条约] 联盟大会第三十三届会议(第19次特别会议)会间,在由上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大会及其他机构召集的联合会议(以下分别称为“成员国大会”和“联合会议”)上进行了讨论并作出了决定。

wipo的七个列举

wipo的七个列举

wipo的七个列举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是联合国的专门机构,致力于促进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利用。

WIPO的七个列举包括:
1. 促进知识产权的国际合作和发展,通过制定国际知识产权政策和规范。

2. 提供知识产权相关的服务和支持,包括专利、商标、版权和域名等方面的服务。

3. 维护和管理国际知识产权体系,包括《专利合作条约》、《商标法》和《版权法》等国际公约。

4. 促进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强化,包括通过培训和教育提高人们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和保护意识。

5. 支持知识产权与创新之间的联系,鼓励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之间的平衡。

6. 通过举办会议、研讨会和培训活动,加强国际社会对知识产
权的重视和了解。

7. 促进知识产权在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中的作用,推动知识产权的利用和价值最大化。

这七个方面展示了WIPO在促进全球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方面的工作范围和目标。

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合作与制度建设

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合作与制度建设

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合作与制度建设摘要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数字时代的背景下,知识产权保护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

本文主要探讨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合作与制度建设问题,分析了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构成和作用,介绍了国际知识产权合作组织(WIPO)的职能和作用,案例分析了中美之间的知识产权合作与纠纷的解决,最后探讨了知识产权保护的未来发展趋势,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制度建设、WIPO、案例、发展趋势、建议正文一、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知识产权是为了保护知识或技术的独立产权,使得知识和技术通过经济和法律的手段成为一种能够被制约和交易的资源,进而促进人类文明的持续发展。

然而,在全球化和数字化发展的背景下,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种种困难和挑战,需要各国共同合作建立国际法律体系进行保护。

二、国际知识产权合作机制的建立国际知识产权合作机制在国际社会起到了重要作用。

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包括世界贸易组织(WT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世界卫生组织(WHO)等,这些组织制定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法规和准则,并负责协调国际知识产权的交流和合作。

三、国际知识产权合作组织(WIPO)的职能和作用WIPO是一个致力于保护和促进世界知识产权的国际性机构,其职能和作用包括:制定国际知识产权政策、规则和标准;为会员国提供专利、商标和版权等方面的信息资源和技术支持等。

四、中美知识产权合作与纠纷的解决中美之间的知识产权问题一直备受关注,特别是在数字时代,知识产权纠纷逐渐增多。

然而,通过各种机制和方式,中美两国已经在知识产权合作上取得了积极进展。

例如,在数字经济领域,中美双方已经就知识产权和技术转让达成多项协议和合作机制,保护了企业和消费者的权利。

五、知识产权保护的未来发展趋势和建议随着数字时代的发展,知识产权保护也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

未来,应该通过加强国际合作和制度建设来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的进一步发展。

建议相关国家和组织积极参与建立和完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共同制定国际规则和标准,保护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

中国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的地位

中国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的地位

中国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的地位
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在知识产权领域扮演着愈发重要的角色。

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拥有最多专利申请数量的国家,同时也在国际知识产权合作中承担着越来越多的责任和义务。

中国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中的地位也与日俱增。

WIPO
是联合国的一个专业机构,负责在知识产权领域推动国际合作和协调。

中国自1980年加入WIPO以来,已成为WIPO的重要成员,为世界知
识产权事务做出了积极贡献。

中国在WIPO中的地位首先体现在专利方面。

根据WIPO的数据,2018年中国的专利申请数量达到了154,000件,占全球专利申请总
量的46%。

此外,中国还积极参与WIPO的专利合作条约,加强国际
专利的保护和管理。

除了在专利方面,中国在著作权和商标等知识产权领域也表现出越来越强的实力。

2018年,中国的著作权申请数量达到了314,000件,位居全球第一。

中国还积极参与WIPO的商标合作条约,保护商
标权益。

中国在WIPO中的地位不仅体现在数量上,更体现在对知识产权
事务的重视和支持上。

中国政府多次强调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

此外,中国还参与了WIPO的技术转移和创新合作,为全球知识产权合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总之,中国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不仅是因
为其知识产权申请数量的增加,更是因为其积极参与和支持。

随着中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实力不断增强,相信中国在WIPO中的地位也会越来越重要。

WIPO举行成员国大会第40届系列会议

WIPO举行成员国大会第40届系列会议

WIPO举行成员国大会第40届系列会议
章璣
【期刊名称】《中国发明与专利》
【年(卷),期】2004(000)012
【摘要】2004年9月27日至10月5日,WIPO成员国大会第40届系列会议在日内瓦举行。

181个成员国出席了此次会议.大会在回顾过去一年WIPO工作的同时,还讨论了未来的政策方向。

WIPO大会主席Bernard Kessed Jian大使(法国驻日内瓦联合国代表团常驻代表)主持了大会开幕式。

他首先请全体代表为纪念2004年9月19日逝世的WIPO前总干事阿帕德·鲍格胥先生默哀片刻,并高度评价了鲍格胥先生"为WIPO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随后,他在讲话中强调指出,知识产权作为促进进步和持续发展的一种手段,
【总页数】1页(P)
【作者】章璣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306
【相关文献】
1.知识产权领域年度盛事——WIPO成员国大会第四十五届系列会议闭幕 [J], 何艳霞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组织和举行联合反
恐演习的程序协定》的决定(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J],
3.协会代表团以永久观察员身份参加WIPO成员国大会第55届系列会议 [J], 李冠群;;
4.申长雨率团出席WIPO成员国大会第五十八届系列会议 [J],
5.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大会第59届系列会议召开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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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歧加剧 策略冲突】 解决分歧有哪些策略

【分歧加剧 策略冲突】 解决分歧有哪些策略

《【分歧加剧策略冲突】解决分歧有哪些策略》摘要:WIPO的专利法常务委员会(SCP)每年召开一次或两次会议,“发展议程”的整体方面取得进展,一些发展中国家提出了其他的替代措施WIPO成员国在专利协调会议上未达成协议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专利法常务委员会(SCP)近期的会议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如何以多边方式协调专利法律和程序的问题上分歧加剧。

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这两大阵营在专利法律协调化的进程中分别提出了互相冲突的策略。

6月1日至3日的会议没能促成任何协议。

实际上,这样的结果对于由一些重要的发展中国家结成的集团而言是一个非常有利的成果,他们反对创建一条另外的磋商路径,仅仅对有限的几个经筛选过的专利法协调方面的议题进行谈判。

SCP会议上,辩论如火如荼WIPO的专利法常务委员会(SCP)每年召开一次或两次会议。

在过去的两年中,SCP试图对“实体专利法条约”(SPLT)进行磋商。

尽管如此,却没能取得任何有意义的进展。

“实体专利法条约”主要是规制“实体专利法”的,例如可授予专利的标准、审查程序、授予承认或权力等等。

鉴于对这个未来条约的范围问题上分歧过大,SCP会议比预定的两天会期延长了一天。

在谈判中,主要由发达国家组成的国家集团希望推动经过筛选的“优先权表”中的议题,并将其作为SPLT条约的基础。

而另一个持对立意见的国家集团则倾向于采用更加包容性的方式,强调更加广泛的发展议题。

“卡撒布兰卡进程”被终止在SCP委员会的会议上,由发达国家主导的国家集团确定的“优先权表”议题包括扩大先前技术审查、宽限起审查、新颖性以及在SCP中的创造性的步骤。

充分的信息披露以及基因资源问题依然是WIPO内有关知识产权和基因资源问题的各委员会讨论的内容。

其实现途径是基于WIPO总理事Kamal Idris于2月份在卡撒布兰卡专利法协调非正式磋商会议结束前通过的声明,以及各国的主张。

然而,这次非正式的进程受到发展中国家的强烈谴责,尤其是被14国发展中国家集团(又称“发展之友”)所诟病,理由是该进程排除了该组织的一些成员,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成员。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调解规则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调解规则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调解规则一、简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简称WIPO)是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旨在促进全球知识产权的保护与发展。

作为维护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WIPO制定了一系列调解规则,以便更有效地处理知识产权争议。

二、调解规则的目的和原则WIPO的调解规则旨在为知识产权相关争议提供一种便捷、灵活、经济高效的解决方式,促进各方达成互利共赢的解决方案。

其主要原则包括:1. 自愿性原则:所有参与方自愿选择调解作为解决知识产权争议的方式,并有权随时终止调解过程;2. 中立性和公正性原则:调解人应保持中立,并在解决争议时遵守公正原则;3. 机密性原则:调解过程和调解结果应保密,以保护各方的商业和专有信息;4. 自由裁量权原则:调解人在调解过程中享有自由裁量权,以便灵活解决争议并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三、调解程序根据WIPO调解规则,一般的调解程序包括以下几个关键步骤:1. 申请调解:当双方无法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时,任何一方可以向WIPO申请调解,并提交相关的调解请求书;2. 选择调解人:双方可以共同选择调解人,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则由WIPO指定一名中立的调解人;3. 调解会议:调解程序一般通过面对面会议进行,但也可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进行。

在调解会议中,调解人会了解双方的观点和诉求,并帮助双方寻找共同的利益点;4. 协议达成:如果双方成功达成协议,调解人可以起草调解协议书,并由双方进行签署。

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可以执行;5. 终止调解:如果双方未能达成协议,或者任何一方不再希望继续调解,调解过程可以随时终止。

四、调解在知识产权争议解决中的优势WIPO调解规则的实施,为知识产权争议解决提供了一种更为便捷和灵活的方式。

相比于传统的诉讼程序,调解具有以下优势:1. 快速高效:调解通常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得到解决,避免了长时间的诉讼过程;2. 保密性:调解过程和解决方案可以保密,为各方提供了更好的商业保护;3. 灵活性:调解人可以灵活处理争议,满足双方的各种需求,寻找双赢的解决方案;4. 维护关系:通过调解,双方可以保持与对方的合作关系,避免了诉讼可能引发的矛盾和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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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PO召开知识产权和发展里程碑会议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4月7日至8日召开国际会议,讨论知识产权在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中的地位问题。

7日,许多发言者就知识产权和创新与创造力之间的关系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其中一些发言者还具体描述了知识产权是如何帮助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例子。

大多数发言者坚持认为发展中国家需要制定符合其实际发展情况的知识产权政策来帮助国家的发展。

4月7日至8日召开的知识产权和发展国际会议是WIPO一次里程碑式会议,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学者、政府官员及国际组织代表参加了会议。

WIPO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Francis Gurry)主持召开会议,指出WIPO是在公共和私营部门合作基础上成立的一个组织。

高锐指出WIPO当然是一个政府间国际组织,但是WIPO 97%的收入来自于给私营部门提供服务的费用,而21%的支出则是用于发展和建设活动。

WIPO是一种独特和难得的合作伙伴关系。

高锐指出在变幻的世界大环境下,这次的会议非常及时。

知识产权不再处于经济体系的边缘,而已经是处于其核心位置。

大多数政府将创新当成他们经济政策的主要元素,及发展可持续经济的工具。

高锐还指出,找到创建市场交易激励机制和保证社会享受创新创意和文化带来的利益之间的平衡也非常重要。

在首日的会议上,一些发言者指出,根据之前发展的情况,一般发达国家大量地复制其他国家的创新并模仿他们走上工业化道路,而发展中国家应允许灵活的知识产权政策使他们有机会追赶上创新和工业化发展。

阿根廷外交部长、WIPO发展和知识产权委员会(CDIP)主席阿尔贝托.佩德罗.达洛托(Alberto Pedro D’Alloto)指出知识产权在世界发展中非常重要并且几乎联系着人们生活的每一个维度。

作为CDIP的主席,他说道自己已经经历过许多次不同利益相关者在知识产权上利益不同的紧张关系。

知识产权系统应该以平衡的方式进行,WIPO在知识产权各领域充当非常重要的角色,它要创建新的标准并跟上迅速发展的科技进步步伐。

达洛托补充说道,每个国家的实际情况又是各不相同的。

达洛托高度赞扬了WIPO实施《2007年发展议程》的方式,并指出阿根廷从发展议程活动中获益颇多,但指出WIPO还需要进一步支持南南合作。

南非贸易和工业部部长罗布.戴维斯(Rob Davies) 在他的主旨发言里强调指出了知识产权政策和经济发展之间关系的不同观点。

他说,发达国家,比如瑞士在工业化之前的知识产权制度非常脆弱,而当他们实现了一定程度的工业化水平之后,则建立较强的知识产权规则。

但是他又补充说道,现在还没有证据证明知识产权可以促进产业发展。

知识产权对创新的积极作用没有得到证实
美国科罗拉多大学经济学院社会科学系副系主任凯斯.马斯克斯(Keith Maskus)说道,贫穷经济体依靠知识产权制度改革对经济增长和发展产生积极结果是不可能的,但如果采取全面的措施也许会产生作用。

马斯克斯说道,人们对
于知识产权对创新产生积极作用知之甚少这一点确实令人惊讶。

TRIPS以来的证据显示,知识产权制度在协调和全球化后,发达国家的经济并没有变得更加具有创造性。

马斯克斯说计量经济学研究内容比较复杂,包含因素较多,但是支持两个结论:第一,专利改革可以激发具有大量人力资本和大规模市场的中等收入国家产生更多的创新,加快技术扩散并增加出口然而,却几乎没有数据证据说明对贫穷国家的影响。

创新力在贫穷国家很难衡量因为它们大多数都是发生在国际知识产权制度之外的。

在药品获取方面,马斯克斯说专利可以并支持公私药物研发伙伴关系中的高效许可问题和基本药物的销售问题。

2005年之后的许多研究表明,引进专利法后对药品的价格并没有多少影响。

但是目前尚不清楚这可归结为哪些因素,例如定价规则、强制许可的威胁、或者更激烈的竞争或者需要更多的研究。

根据马斯克斯的观点,新药品的可用性严重受到缺乏专利和价格控制的影响。

戴维斯评价了马斯克斯的演讲,说发达国家一开始模仿创新,而在它们开始自己创新的时候就开始实施专利制度。

印度尼尔玛大学(Nirma University)名誉研究主席,SpicyIP博客创始人施南德.卜希尔(Shamnad Basheer)指出发展的概念有许多种不同的解释,然而关于知识产权的谈话却还一直非黑即白。

他说道,知识产权和社会正义可以从以下三维角度来看:民主(相对于通常的“知识产权神圣化”)、分配正义(相对于生产效率)和多样性(相对于统一的知识产权制度)。

三维的说法也是对印度专利法第3(d)条规定仅为真正的创新授予专利,三维的说法也是在反讽这个惹来无数争议的高标准。

卜希尔说道,有必要重新审视一下财产的概念,知识产权与不动产不一样,不会从明显的界限中受益。

或许现在该考虑公共赔偿问题,用“使用即需付费理念”代替“排他性原则”。

强制许可有时候被认为会影响未来创新发展,但是目前还没有书面证据证明。

尽管制药行业严重依赖知识产权保护来获取研发利润,却也可以在没有专利制度的情况下发展。

强制许可也许会让发明企业不以常规价格进入市场,但是仍然可以从市场中获取许可使用费。

剑桥大学教授亨宁.格罗斯.鲁塞汗(Henning Grosse Ruse-Khan)提出实用新型保护和它如何在德国及时得到保护的案例。

最初实用新型保护给中小型企业的小发明创新产品提供一种低价、快速的保护。

如今,实用新型最大的吸引力是速度,这对生命周期短的产业和正在申请中的专利产生了极大的吸引力。

格罗斯说道,各国选择了不同的知识产权制度,而
制定不同知识产权制度的依据则是根据本国的发展程度。

德国的实用新型保护表明,知识产权制度的目的和功能随着时间的推移也在发生着改变,因此强调国家知识产权制度设计或重新设计的政策空间非常重要。

他还提出了一些担忧,即自由贸易协定的语言太过全面具体,可能会导致未来知识产权制度更多的变化和革新。

他继续说道,纵观发达国家,他们是在充分发展之后才引入知识产权保护,发展中国家在发展科技的时候也可能需要这种灵活性。

布宜诺斯艾利斯大学工业产权和经济学跨学科研究主任卡洛斯.科雷亚(Carlos Correa)在参考不同来源消息后指出,现在还没有证据表明专利系统可以保护创新,而有时候恰恰会阻碍创新。

知识产权保护随着发展程度一起增强,这样一旦一个国家的科技水平超过了一定的阀值,创新效应就高于模仿效应。

他列举了美国的例子,指出根据美国国会的一份文件,当美国还是一个相当年轻的发展中国家时,拒绝在国内采用国家知识产权规定使其可以利用国外的创新进一步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发展。

他具体指出美国的产业大多数是复制于英国的创新。

来自俄罗斯的声音:创新需要知识产权保护
俄罗斯国家知识产权学院院长伊万.布利兹涅茨(Ivan Bliznets)大力倡导知识产权权利,并表示一个经济体的创新进程和知识产权机构的运作关系非常大。

布利兹涅茨指出,俄罗斯制定了直到2020年的创新发展战略。

该战略包括智力创新在俄罗斯经济发展中所占比重越来越高,创建尊重知识产权的文化,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制度环境。

他认为:“无障碍并不意味着自由。

”他强调了存在的一些问题,其中包括研发资金的不足和创新水平低下。

版权、作者和表演者、公有领域
位于匈牙利布达佩斯的中东欧版权联盟主席米哈伊.菲乔尔(Mihàly Ficsor)说,从发展的观点来看,有一点非常值得强调,那就是版权不仅能促进投资者和中介机构的发展而且可以促进作者和表演者创新。

他提到了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国家集团(GRULAC)向WIPO版权和邻接权常务委员会(SCCR)提出的一份建议书,呼吁SCCR调查作者和表演者在数字平台上的报酬,称这件事会非常有意思。

作家和作曲家协会国际联合会前副主席菲乔尔说,集体管理组织是每个国家都必不可少的一个机构,可以给管理和促进创新提供一个很重要的平台。

希腊版权组织总干事、希腊文化和体育部部长伊里尼.斯塔穆托蒂(Irini Stamatoudi)被要求回答一些关于版权和公有领域的问题。

根据消息人士透露,斯塔穆托蒂被提名为WIPO版权部部长。

这一职位自去年秋天文化创意产业部副部长安妮.里尔(Anne Leer)卸任后一直空置。

斯塔穆托蒂说版权是促进和维持创意产业创新和投资的基本工具,同时也是一种平衡的工具。

公有领域通常被定义为不受版权保护的公有客体,指已经超过保护期的作品,或者那些作者放弃权利的作品,例如共享组织(Creative Commons)里的零许可。

她说道,公有领域是作为版权的平衡而存在的,国际的、地区的、国内的版权保护都可灵活进行。

摩尔多瓦国家知识产权局总干事奥克塔维安.阿波斯托尔(Octavian Apostol)展示了2012年推出的一个品牌项目“从心出发——摩尔多瓦品牌记”,这一项目增强了摩尔多瓦服装、鞋类和饰品行业的品牌竞争力,提升了销售额和生产力,还促进了新品牌的创建,提升了出口国外市场的份额。

牙买加地理标志保护项目法律总监和项目经理萨拉.艾伦(Sara Allen)介绍了牙买加通过调味料保护的案件来建立地理标志保护的情况。

她列举了在建立调味料地理标志保护过程中所作的努力,包括建立生产者合作社,流程控制,并提到了在这个过程中瑞士政府和WIPO给予的帮助。

来源于:ip-wat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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