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金融政策优惠
前海扩区最新方案
第1篇
前海扩区最新方案
一、项目背景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合作区”)自成立以来,充分发挥其区位、政策、产业优势,已成为我国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和试验平台。为深入实施国家战略,进一步发挥前海合作区的引领作用,拓展发展空间,提升合作区整体竞争力,现制定前海扩区最新方案。
1.交通网络:构建快速路网、公共交通系统,提高区域内外互联互通水平。
2.公共服务:加大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满足居民和企业需求。
3.生态环境:加强生态保护,提升绿化水平,构建生态廊道,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七、政策框架
1.制定支持政策: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创新、创业,吸引高端人才和企业入驻。
三、规划原则
1.创新驱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2.集聚发展:引导产业集聚,形成产业链完整、协同效应显著的发展格局。
3.绿色低碳:坚持生态优先,构建绿色、低碳、可持续的发展模式。
4.深港融合:深化深港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互利共赢。
四、空间布局
1.扩区范围:在现有前海合作区基础上,向北、向东、向南拓展,总面积约为120平方公里。
四、产业发展
1.金融业:发挥前海金融改革创新优势,打造国际金融创新中心。
2.科技创新:引进国际高端创新资源,培育新兴产业,建设科技创新高地。
3.文化创意:推动文化与科技、金融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际文化创意产业中心。
4.现代物流:依托宝安国际机场、西部港口,发展高端物流、跨境电商等产业。
5.会展商贸:举办国际大型展会,吸引全球企业参展,打造国际会展名城。
3.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项目协调、推进、督查等制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工行前海分行:为跨境电商提供全面的金融支撑
9月中旬,记者采访了在跨境支付结算领域闻名遐迩的中国工商银行前海分行有关负责人,就该行为跨境电商服务的情况、优势、问题和建议进行了咨询与沟通。
一、工行前海分行跨境支付解决电商企业难题近年来,网上海外购物兴起,使跨境电商成为国内外市场中的一支潜力股,但跨境资金支付结算是横亘在电商面前的一道难题。
而工行前海分行就为跨境电商们解决了这道难题。
(一)提供快速、优惠的跨境资金支付结算服务工行前海分行的有关负责人回顾了本行参与跨境支付的全过程。
1、工行前海分行金融创新项目“工银前海跨付通”的立项背景。
近年来,深圳跨境电商交易额呈快速增长态势。
据统计,2014年我市跨境电商交易额达到170.4亿美元,同比增加27.3%;2015年1-6月深圳交易额131.8亿美元,同比增长131.7%。
在电商业务发展迅猛之际,深圳海关在全国率先推出的9610和1210快捷通关方式,使深圳海淘业务得工行前海分行:为跨境电商提供全面的金融支撑刘升铨到快速的发展。
目前,出口方向中近六成跨境电商出口商云集深圳,跨境电商“新丝路”从前海向海内外扩展;进口方向中深圳海关在前海湾保税港区启动了跨境电商试点,国内代理巨头纷纷进入此片蓝海建立自有品牌形象,准备大展拳脚。
工行前海分行紧抓发展机遇,立足前海自贸区,遵循国家“互联网+”和“一带一路”的发展战略,主动融入跨境电商生态圈,积极与产业链中的各类参与者进行互动,以互联网思维开展金融创新转型,为跨境电商这一创新商业模式提供强大的金融基础服务和支持。
该行从今年开始不断与跨境电商“零距离”接触。
5月28日,工行深圳分行获批深圳海关跨境电商试点单位,并成为其中唯一入选的商业银行。
2、“工银前海跨付通”项目的主要功能。
经过前期调研,工行深圳分行了解到目前跨境电商在业务开展过程中的痛点和难点,在结合该行发展特点后制定了相关解决方案。
例如,深圳电商在跨境资金结算上难以得到便捷有效的金融服务,而与第三方支付合作又增加成本,无可奈何,许多跨境电商只好通过地下钱庄换汇。
前海自贸区与上海海南自贸区对比研究
前海自贸区与上海海南自贸区对比研究前海自贸区与上海自贸区是中国两个重要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其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这两个自贸区在区位、政策支持、产业布局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本文将从这些方面进行对比研究,以期能全面了解两者的特点和差异。
一、区位对比前海自贸区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南端,毗邻香港。
它的区位优势主要表现在与香港的紧密联系、便捷的交通运输和雄厚的金融实力等方面,因此前海自贸区在发展金融与物流等高附加值产业方面有相当的优势。
而上海海南自贸区则位于中国最大的岛屿海南省,其区位优势主要表现在离岸金融和旅游产业的发展上,海南自贸区还可以依托于中国首个自贸港,将更多的旅游和文化资源引入到自贸区内。
二、政策对比前海自贸区作为全国首个在国土范围内划设的自贸区,其目标在于建设“内地突破口”,为内地企业提供“海洋窗口”,实现“境内外关”、“自贸区外高标准管控”的新功能;而上海海南自贸区则是在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过程中划设的自贸区,其目标在于打造开放的投资环境,提供高效的海关服务和便利的贸易通道。
从政策支持的角度来看,前海自贸区更注重产业创新和金融发展,其政策更倾向于支持企业研发创新,以及提供金融支持和服务;而上海海南自贸区更注重开放度和便利化,其政策更倾向于支持企业的国际贸易和跨境投资。
三、产业布局对比前海自贸区主要围绕金融服务、现代服务业、高端制造业、科技创新等领域展开发展,其中金融服务产业还是前海自贸区的重点产业之一。
前海自贸区还注重与香港的合作,落实了一系列金融创新业务。
上海海南自贸区主要围绕离岸金融、旅游业、医疗健康、高新技术产业等领域进行发展,特别是离岸金融和旅游业是该自贸区的重点产业之一。
上海海南自贸区还注重与东南亚国家的合作,引入更多旅游和文化资源。
总结来看,前海自贸区更注重金融创新和实体经济的发展,侧重于与香港的合作,聚焦于推动深圳与香港之间的深度融合。
而上海海南自贸区更注重离岸金融和旅游业的发展,侧重与东南亚国家的合作,聚焦于推动自贸港建设和海南自贸区的发展。
深圳前海调研报告分析
深圳前海调研报告分析深圳前海是中国改革开放的试验田和特殊经济区,作为深圳特区的一部分,其在经济、金融、科技等领域扮演着重要角色。
前海自2010年设立以来,在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快速发展成为国内外投资者青睐的热点地区。
本调研报告旨在分析深圳前海的发展现状和未来趋势,以便更好地评估其潜力和机会。
深圳前海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先行者,得到了政府的全力支持。
政策优惠和资金支持使得前海成为吸引外资的理想地区。
据统计,截至2019年末,在前海注册的企业超过16万家,其中包括来自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企业。
前海的发展动力主要来自于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这些产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前海经济的繁荣。
深圳前海的金融业也是其发展的重要支撑。
作为中国金融创新领域的试验田,前海吸引了大批金融机构和资本。
据统计,截至2019年底,前海金融机构达到了2000多家,其中包括全球五大会计师事务所和多家国际顶级银行。
前海力争打造全球金融创新中心,积极引入各类金融创新机构和项目,不断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
除了经济和金融领域,前海还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了突破。
前海积极引导创新要素集聚,加强与科研机构和高校的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
前海设立了多个创新创业基地和科技园区,吸引了大量创新创业人才和项目。
截至2019年底,前海已经孵化了8000余家科技创新企业,取得了一系列科技成果和专利。
然而,深圳前海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作为一个新兴发展区域,前海在知名度和品牌建设方面还有待加强。
其次,尽管前海政府提供了多种资金和政策支持,但企业融资仍然存在困难。
此外,前海的发展还需要更多的人才和创新资源的支持。
对于深圳前海的未来发展,可以看出其具有巨大的潜力。
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加快,前海有望成为金融创新和国际交流的重要平台。
此外,随着科技创新的不断深入,前海有望成为一个集科技、金融和产业于一体的创新高地。
未来,前海还将继续推出更多的创新政策和支持措施,吸引更多的投资和人才。
前海方案聚焦重点
前海方案聚焦重点简介前海方案是中国政府推出的一项重要政策,旨在促进深圳与香港的合作与发展。
该方案于2010年正式启动,并于2015年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升级调整。
前海方案聚焦于深圳前海合作区的建设和发展,力图打造成为中国内地与香港之间的重要金融、服务和创新合作区,以推动两地经济的融合和共同发展。
1. 前海合作区的地理位置和优势要聚焦前海方案,首先需要了解深圳前海合作区的地理位置和优势。
前海合作区位于深圳市西部沿海,与香港毗邻,是中央政府批准设立的中国内地首个陆域地处境外港澳口岸的经济特区。
这一地理位置使得前海合作区具备了以下几方面的优势:•地缘优势:前海合作区紧邻香港,地理位置优越,便利的交通网络能够快速连接两地。
•政策优势:前海合作区享有一系列优惠政策,包括海关、税收、金融等方面的特殊政策,为企业提供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人才优势:前海合作区将享受到更加自由的人才流动政策,吸引了大量的高端人才和创新人才。
2. 前海方案的主要政策措施为了实施前海方案,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旨在为前海合作区的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保障。
以下是前海方案的主要政策措施:•金融创新:前海合作区将支持金融创新,鼓励设立金融机构和金融相关业务企业,并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和金融对外开放。
•科技创新:前海合作区将设立创新创业基金,支持科技创新和创业企业发展,建设高水平的科技创新中心。
•人才引进:前海合作区将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引进政策,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的到来,并提供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
•产业发展:前海合作区将重点发展金融、科技和现代服务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产业升级与转型。
•区域协调:前海合作区将积极推动与香港的合作,打造共同发展的区域经济格局。
3. 前海合作区的发展成果和经验教训自前海方案启动以来,前海合作区取得了显著的发展成果。
以下是一些值得关注的成果和经验教训:•吸引外资:前海合作区吸引了大量外资企业的入驻,成为中国吸引外资的重要窗口。
前海 融资租赁 政策 十四条
前海融资租赁政策十四条一、落户优惠政策1. 前海融资租赁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无论企业性质,所得税税率为15。
2. 获得前海融资租赁牌照的企业,在注册资本的1以内,可以享受补贴。
3. 享受前海融资租赁企业落户奖励政策。
二、融资租赁合同注册政策4. 前海融资租赁企业需要按规定提交合同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的注册手续。
5. 企业需要严格按照合同注册相关政策进行操作,合同内容必须合法合规。
三、企业融资与融资租赁业务政策6. 融资租赁企业在前海可以获得便捷的融资政策支持。
7. 前海还提供多种货币、融资及融资租赁项目中息、低费、长期的融资支持措施。
8. 前海鼓励融资租赁企业和银行、证券、保险机构等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四、融资租赁税收政策9. 前海融资租赁企业依法纳税,按规定享受税收政策。
10. 对于享受落户奖励政策的企业,前海提供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五、融资租赁企业依法合规政策11. 前海要求融资租赁企业依法合规,加强内部合规管理。
12. 前海督促融资租赁企业开展自身风险评估,并建立相应的风险预警机制。
13. 前海鼓励融资租赁企业加强内外部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合规意识。
14. 前海融资租赁企业要积极参与行业协会组织的机构自律和自律规则的制定、修订。
总结:前海融资租赁政策十四条,涵盖了落户优惠政策、融资租赁合同注册政策、企业融资与融资租赁业务政策、融资租赁税收政策和融资租赁企业依法合规政策。
这些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前海融资租赁企业的发展,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企业盈利能力。
这也将有助于规范融资租赁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在前海融资租赁政策的支持下,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在前海设立融资租赁机构。
这些政策的实施也为前海融资租赁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这个过程中,前海融资租赁企业需要进一步加强自身的内部管理,落实各项政策,促进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深圳前海开发区综合优势横向比较
上海自贸区VS深圳前海◆上海自贸区将先行先试人民币资本项目下开放,并逐步实现可自由兑换等金融创新;未来企业法人可在上海自贸区内完成人民币自由兑换;上海自贸区也很可能采取分步骤推进人民币可自由兑换的方式,比如先行推动境内资本的境外投资和境外融资◆在国务院去年6月底批复的前海22条先行先试政策中,有8条指向金融创新领域,是前海所有“先行先试”任务的重点,其中,人民币国际化为“重中之重”。
这也意味着今后深圳前海与上海自贸区必然正面竞争◆深圳前海目前的相对优势是领先上海自贸区三年获批,政策优势走在前面。
截至目前,前海22条特殊政策已经基本落地,先行先试的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已实施半年,使得在前海注册的企业可以通过申请跨境贷款,获得来自香港的低利率贷款,为人民币国际化以及利率市场化撕开一条口子。
到上月底,前海跨境贷备案金额已超70亿元◆香港存在实业空心化难题,深圳的制造业基础与其具有高度互补性,两个城市可以共建自贸区,利用深圳的生产要素将经济做‘实’;香港是世界级自由贸易区,但在金融领域,与纽约、伦敦仍有一定差距,并没有金融规则的制定权。
香港再提高一个层次,需要香港携手与深圳合作,将服务对象扩大到整个内地1、前海目前最大優勢政策:前海15%的公司及個人所得稅優惠,上海自貿區暫時沒有。
2、上海自貿區目前突出優勢政策:離岸銀行業務,區內的銀行都可開展此業務,前海內的銀行只有之前已獲準開展此業務的4家銀行可做。
3、深圳前海的發展優勢是已經先走了三年,上海自貿區的發展優勢是區內的土地、建築都是現成的,隨時可用。
4、上海自貿區應該感謝深圳前海三年前的橫空出世,沒有前海22條,上海也就沒有壓力,也想不到要搞個類似的自貿區,國家會平衡三大經濟區域齊頭發展,未來不遠天津的自貿區也會水到渠成。
深圳前海也應該感謝上海自貿區的托底與促進,沒有上海自貿區,深圳前海也許會死掉,有了自貿區,深圳前海確保不會死掉,確保走得不會太差。
上海自贸区的优势负面清单管理即除了清单上规定不能干的,其他都可以干,且不再需要政府事前审核。
横琴方案 前海方案
横琴方案前海方案引言横琴和前海是中国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两个特殊经济区,它们被视为激励国内外投资的重要平台。
本文将介绍横琴方案和前海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其背景、目标、政策和发展进展。
横琴方案背景横琴位于珠江口东岸,是珠海市唯一的央地协调的经济发展区域,被赋予了发展高端服务业、加强与澳门深度合作的使命。
目标横琴方案的主要目标是打造一个现代化、国际化的城市,吸引外国投资者和澳门企业在横琴设立业务,并提供优惠政策和便利措施。
横琴方案还力争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的金融服务中心和粤澳合作示范区。
主要政策措施1.财税优惠政策:横琴享受国家税收政策,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实行按固定比例分成的企业所得税制度。
2.跨境金融政策:横琴允许澳门金融机构申请设立分支机构,推动双向人民币资金流动和金融创新。
3.居民合规政策:横琴为澳门居民提供便利的居住和就业条件,减少两地居民往返的行政手续和时间成本。
4.产业支持政策:横琴鼓励发展高技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旅游业,并推进创新科技和人才引进。
发展进展横琴方案自2014年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截至2020年,横琴已经吸引了大量的外资和澳门企业投资,建立了众多的产业园区和商务中心。
横琴还与澳门合作建设了通关大桥和轨道交通系统,实现了两地之间的便捷交通。
前海方案背景前海是深圳市位于广东省东南沿海地区的一个特殊经济区,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区,担负着推动深港经济合作和改革创新的重要使命。
目标前海方案的主要目标是打造一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经济特区,吸引全球优秀企业和创新人才来前海发展。
前海方案还力争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的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
主要政策措施1.法律制度创新:前海通过创新法律制度,探索符合国际规范的法治体系,使企业和投资者能够在更稳定和透明的环境中发展。
2.跨境金融政策:前海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建设跨境人民币结算中心和离岸人民币市场,促进金融业务和投资的便利化。
3.产业支持政策:前海支持金融、科技、文化创意和现代服务业等优势产业的发展,鼓励企业开展创新科技研发和人才培养。
广东前海、横琴、南沙三地优惠政策
广东前海、横琴、南沙三地优惠政策
1. 2. 3. 4. 深圳前海:对金融的扶持 对内资、外资、中外合资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管理 企业以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进行扶持: 以公司制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根据其注册资金的 规模,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 注册资本达5亿元的,奖励500万元; 注册资本达15亿元的,奖励1000万元; 注册资本达30亿元的,奖励1500万元。
广东前海、横琴、南沙三地优惠政策
珠海横琴:总部奖励 总部企业高管生活补助:按照综合型总部每个企业不超 过10个、职能型总部每个企业不超过5个高级管理人才 可以享受生活补助,补助金额为该高管对地方直接经济 贡献额的80%,补助自该总部企业被认定次年起连续执 行3年。
广东前海、横琴、南沙三地优惠政策
广东前海、横琴、南沙三地优惠政策
珠海横琴:税收优惠 属于《横琴新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发改产业[2013] 206号)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在横琴工作的香港、澳门居民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税款与其个人所得税按照香港、澳门地区税法测算的应 纳税款的差额,给予全额补贴。纳税人取得约上述补贴 免征个人所得税。
1. 2. 3.
广东前海、横琴、南沙三地优惠政策
广州南沙:地方优惠 外商投资企业的新产品属省内首家生产的发明专利产品 和国家级新产品在三年内,实用新型专利产品和省级新 产品,在二年内新增增值税的地方分成部分(25%), 由财政部门按不低于50%的比例返还企业。 对广州南沙保税港区内从事货物运输、货运代理、保税 仓储、第三方物流的新办企业,其实现的营业收入、利 润总额形成南沙地方财力部分二年内给予100%补贴, 其余年度给予50%补贴。
广东前海、横琴、南沙三地优惠政策
中国四大自贸区融资租赁政策详细解读
中国四大自贸区融资租赁政策详细解读发布时间:2017-04-10 编辑:晓玲手机版中国的四大自贸区大家了解融资租赁政策?下文就是相关的政策详细解读资料,欢迎大家阅读了解。
一、四大自贸区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异同政策(一)相同的政策1、统一内外资融资租赁企业准入标准、设立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允许注册在自贸试验区内由省有关主管部门准入的内资融资租赁企业享受与现行内资试点企业同等待遇。
2、跨境租赁实行异地监管模式,实施属地申报、口岸验放。
对注册在自贸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融资租赁企业进出口飞机、船舶和海洋工程结构物等大型设备涉及跨关区的,在确保有效监管和执行现行相关税收政策前提下,按物流实际需要,实行海关异地委托监管。
(二)不同的政策相关分析上海自贸区1.自贸区区内融资租赁企业可开展全流向的租赁业务,包括两头在内的境内租赁、两头在外的境外租赁、以及一头在内一头在外的进口或出口租赁业务。
2.自贸区内的融资租赁公司可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3.区内融资租赁公司的审批权限下放,由自贸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负责审批3亿美金以下注册资本的外资融资租赁公司。
4.允许和支持各类融资租赁公司,在自贸区内设立项目子公司(SPV公司)并开展境内外租赁服务,并且对项目子公司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金限制。
5.自贸区内注册的融资租赁公司或金融租赁公司在试验区内设立的项目子公司纳入融资租赁出口退税试点范围。
6.自贸区内注册的租赁公司或租赁公司设立的项目子公司,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从境外购买空载重量在25吨以上并租赁给国内航空公司使用的飞机,享受相关进口环节增值税优惠政策。
7.对于进口融资租赁,由国内承租人报关的,承租人可向海关申请分期缴纳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并允许采取保证书的方式提供担保。
8.自贸区内注册的融资租赁公司,可享受浦东新区针对金融业的专项财政扶持政策。
9.取消融资租赁公司境外租赁对外债权业务的逐笔审批,实行登记管理。
深圳前海abc三类项目的区别
深圳前海abc三类项目的区别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深圳前海自贸区作为国家级新区,在深圳经济特区的支持下,迅速崛起成为中国乃至全球最具活力的创新创业中心之一。
前海不仅吸引了大批优秀企业和人才,还聚集了众多创新项目,其中包括前海的ABC三类项目。
那么,究竟ABC三类项目有何不同呢?下面就让我们一探究竟。
我们来介绍A类项目。
A类项目是指具有较高市场价值和潜力的项目,通常拥有成熟的商业模式和市场前景。
这类项目往往受到资本市场的热捧,投资者争相竞逐。
在前海,A类项目的特点是创新性和成熟度并存,具有较高的盈利潜力和市场竞争力。
这类项目通常是行业领先者,能够引领行业发展方向,获得更多的资源和支持。
在前海自贸区,A类项目不仅可以获得政府和企业的支持,还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和其他政策扶持,助力项目快速成长。
我们来介绍C类项目。
C类项目是指市场潜力有限,但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和推广意义的项目。
这类项目通常是社会公益事业或环保项目,其主要目的是解决社会问题和改善人民生活质量。
在前海,C类项目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青睐,得到一定的资金和资源支持。
尽管这类项目盈利能力较弱,但其社会影响和推广效果更为重要。
前海自贸区鼓励和支持C类项目的发展,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和进步。
前海ABC三类项目均具有各自的特点和优势。
A类项目具有较高的市场价值和盈利潜力,受到资本市场和政府的重视和支持;B类项目具有创新性和发展空间,需要更多资源和支持帮助项目实现快速发展和突破;C类项目具有较弱的盈利能力,但其社会效益和推广意义更为关键。
前海自贸区将继续支持各类项目的发展,促进前海创新创业生态的健康发展,助力中国乃至全球创新产业的繁荣和发展。
【字数达到2000字】第二篇示例:深圳前海作为中国首个全面深化改革试验区,吸引了众多企业和项目入驻。
前海ABC三类项目是前海区域内的主要项目类型,它们在性质、发展方向和政策支持等方面有着不同的特点。
本文将从深圳前海ABC三类项目的区别入手,为读者解析前海项目的特点及发展潜力。
国家发改委发布深圳前海产业准入目录 130322
先行先试政策加快落地国家发改委发布前海产业准入目录目录包括产业条目112条,涵盖六大领域:现代金融业现代物流业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专业服务业公共服务业本报讯记者廉丹杨阳腾报道:《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准入目录》近日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印发实施,是继国务院去年批复支持前海开发开放22条政策中已有14条政策落实和基本落实之后,前海先行先试政策加快落地所取得的最新成果。
该目录涵盖了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金融业、现代物流业、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专业服务业、公共服务业六大领域共计112条产业条目,是国家鼓励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进一步开发开放,引导投资方向,管理投资项目,制定和实施财税、金融等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
该目录中,为支持把前海打造成为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示验示范窗口,金融业的条目达23条,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证券、保险、基金、要素交易市场、融资租赁、融资担保服务、离岸金融服务,以及其他创新金融服务等内容。
在现代物流业方面,有18条条目,包括供应链管理服务、航运交易、航运经纪与航运咨询服务、基于电子商务的物流配送与快递服务、航空器、航材交易服务、保税展示、保税交易等保税物流服务、与电子商务结合的商业服务。
在信息服务业方面,有16条条目,包括基础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电子认证服务,数字内容服务,互联网数字内容开发与应用,高可信计算、智能网络、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与应用等;科技服务业方面,包括国内外科研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国际科技创新机构、科技研发服务、科技咨询服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应用服务等7类条目;在专业服务业方面,包括会计、评估、法律服务,咨询服务、工程服务、文化创意服务、会展服务、教育医疗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等9类39条条目,有助于前海打造国际专业服务业中心;在公共服务业方面,包括城市公共配套服务,环境保护、资源循环利用、节能等技术开发与应用,游艇、航空休闲服务、社会工作服务等9类条目。
前海深港运营方案
前海深港运营方案一、政策扶持前海深港自贸区是国家创新发展的试验区,享受着一系列政策扶持,包括税收优惠、外汇管理便利、创新创业支持等。
在前海深港自贸区的运营方案中,需要充分发挥这些政策优势,吸引更多企业和项目入驻。
同时,要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合作,及时了解和获取最新的政策信息,为企业提供更多便利。
二、产业规划前海深港自贸区位于中国南部沿海地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是连接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的重要节点。
在运营方案中,需重点规划产业发展方向,结合国家产业政策,选择重点支持的产业方向。
可以考虑依托深圳的科技创新优势,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同时,可以发挥港口优势,发展国际贸易和物流产业;还可以结合当地资源,发展旅游业和文化创意产业。
三、金融支持金融是支撑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前海深港自贸区需要充分利用金融资源,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务。
在运营方案中可以考虑引入更多金融机构,打造金融创新平台,提供更多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不同企业的融资需求。
同时,可以建立更多的风险投资机构,支持创新创业项目的发展。
四、人才引进人才是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前海深港自贸区需要通过优惠政策和高质量服务吸引更多高层次的人才。
在运营方案中可以思考建立更多的人才培训机构,提供更多的培训课程,提高人才的整体素质。
同时,可以加大对创新人才的吸引力度,提供更多的创业支持和奖励政策,激发创新创业者的创造力。
五、企业服务企业服务是前海深港自贸区运营方案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建立更多的企业服务机构,提供更全面的服务。
可以考虑建立更多的创业孵化器和科技园区,给予初创企业更多的扶持和支持。
同时,可以建立更多的产业联盟和商会组织,为企业提供更多的合作机会和资源对接平台。
六、信用体系信用体系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前海深港自贸区可以通过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提高企业的信用意识和信用水平,营造更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在运营方案中可以思考建立企业信用评价机构,加强企业信用信息的收集和公开,降低企业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的信用等级。
《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意见》 政策解读
二、对较为典型的几项金融支持措施的解读
2.1 “债券通”将适时开通“南向通”
在本次《意见》稿中,中央明确将优化完善“沪港通”、“深港通”和“债券 通”等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的安排(包括适时研究扩展至“南向通”)。我们注 意到,虽然前面的表述是完善港股通,是对当前港股通运行的支持和完善, 信息基本上在预期内。
第三,从改善的情况而言,由于国内经济下行将是一个较长的趋势背景, 为 对冲经济下行压力,我国央行近来不断采取“宽信用”和“松货币”的操 作, 从而引导国内市场利率的不断下行,目前国内债券市场各品种的收益 率快速 下行,与香港债券市场的水平正在逐步接近。另一方面,国内成熟 机构投资 者,希望寻求更多差异化特征的国际化产品,来丰富其投资组合 的篮子,达 到分散投资风险的目的,这使得“南向通”对境内投资者的吸 引力开始不断 提升。
3. 对扩大证券业对外开放的理解
在梳理政策全文后,其中与证券公司直接相关的内容比例并不高,涉及到与 证券支持直接相关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两方面:1、支持证券业的对外开放;2、 证券业跨境业务试点。政策的具体表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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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支持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依法有序设立外资控股的证券公司、基金管 理公司、期货公司。
(2)亮点:实现全球配置,丰富资产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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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一直以来,在 CEPA 框架下,粤港澳三地的跨境金融业务及金融市场 的开放绝大多数都是双向的,但与陆港通不同的,目前“债券通”仍然是一 个单向的。这表明香港虽然作为亚洲国际金融中心,但在这个金融中心交易 的产品有强项也有弱项。比如香港股票市场、外汇市场,是投资产品方面的 强项;但香港债券市场的品种并不多,可交易、可投资的东西也比较少。而 内地债券市场数量是很大的,因而很多的企业倾向在内地的债券市场上融 资 和交易,所以需求也就比较单向。
深圳前海abc三类项目的区别
深圳前海abc三类项目的区别深圳前海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吸引了众多企业投资兴业。
其中,abc三类项目作为前海的重点发展方向,备受关注。
本文将为您详细解析深圳前海abc三类项目的区别。
一、深圳前海abc三类项目概述深圳前海abc三类项目是指:a类项目——金融业,b类项目——现代物流业,c类项目——信息服务业。
这三类项目分别代表了前海合作区的三大主导产业,各具特色,相互支持,共同推动前海经济发展。
二、深圳前海abc三类项目的区别1.a类项目——金融业金融业是前海合作区的核心产业,主要包括以下特点:(1)以创新金融业务为主,如跨境金融、离岸金融、金融科技等;(2)政策支持力度大,如税收优惠、金融改革创新试点等;(3)金融机构集聚,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4)金融资产交易活跃,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2.b类项目——现代物流业现代物流业是前海合作区的重要产业,具有以下特点:(1)物流基础设施完善,如港口、机场、铁路等;(2)物流企业集聚,包括国际物流、跨境电商、供应链管理等;(3)物流与金融、信息等产业融合,提高物流产业附加值;(4)政策支持,如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国际航运枢纽等。
3.c类项目——信息服务业信息服务业是前海合作区的新兴产业,具有以下特点:(1)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核心;(2)政策支持,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优惠政策、互联网创新发展试点等;(3)企业类型多样,包括互联网企业、软件企业、大数据企业等;(4)产业应用广泛,涵盖金融、医疗、教育、物流等领域。
三、总结深圳前海abc三类项目各有侧重,金融业以创新金融业务为核心,现代物流业以基础设施和产业融合为特点,信息服务业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
这三类项目共同构成了前海合作区的产业体系,为深圳乃至全国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请注意,本文仅作科普性介绍,具体项目详情请以官方发布为准。
前海企业优惠政策大全
前海企业优惠政策大全一、前海创业相关优势1.金融效劳业政策优势•支持前海构建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探索试点跨境贷款;•支持前海企业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支持设立前海股权投资母基金;•支持外资股权投资基金在前海创新开展;•支持在CEPA框架下适当降低香港金融企业准入条件;•支持前海试点设立创新型金融机构与要素交易平台;•支持境内外金融机构在前海设立国际性或全国性管理总部、业务运营总部等。
2.财税优势1、对前海符合产业准入目录及优惠目录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对符合前海规划产业方向境外高端人才与紧缺人才,取得暂由深圳市政府按照内地与境外个人所得税负额给予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3、对注册在前海符合规定条件现代物流企业享受试点物流企业按差额征收营业税政策。
3.法制政策优势1、探索香港仲裁机构在前海设立分支机构;2、探索完善内地与香港律师事务所联营方式,在CEPA框架下,深化落实对香港各项开放措施。
4.人才政策优势1、为境外人才、海外华侨与归国留学人员在前海就业、生活及出入境提供便利;2、将前海纳入经国家批准广东省专业资格互认先行先试试点范围;3、允许已取得香港执业资格专业人士直接为前海企业与居民提供专业效劳,效劳范围限定在前海内;4、允许已经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5.教育医疗优势1、允许香港效劳提供者在前海设立独资国际学校,其招生范围可扩大至在前海工作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外华侨与归国留学人才子女;2、允许香港效劳业提供者在前海设立独资医院。
6.电信优势1、支持港澳电信运营商在前海建立合资企业,经营电信业务;2、鼓励创新电信运营管理模式,支持当地电信企业根据前海实际探索制定优惠电信资费方案;3、支持建立前海国际通信专用通道,满足前海企业国际通信业务需求。
二、前海税收优惠政策1.技术效劳类企业1、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减免: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23年前海工作报告
2023年前海工作报告摘要:一、前言二、前海发展概述1.地理位置及优势2.发展历程回顾三、2023 年前海工作目标1.经济发展目标2.城市建设目标3.改革开放目标四、重点发展领域1.科技创新2.现代服务业3.先进制造业4.绿色低碳产业五、前海合作区建设1.基础设施互联互通2.区域协调发展3.民生改善与社会保障六、政策支持与保障1.体制机制创新2.政策优惠措施3.人才引进与培养七、结语正文:【前言】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深入推进,前海地区作为国家级战略新区,承担着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合作的重要使命。
本报告对2023 年前海工作报告进行梳理,旨在明确工作目标,推动前海实现高质量发展。
【前海发展概述】1.地理位置及优势:前海位于广东省深圳市西部,地处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区域,拥有独特的地理优势和政策优势,是推进大湾区建设的重要节点。
2.发展历程回顾:自2010 年设立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来,前海在政策创新、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
【2023 年前海工作目标】1.经济发展目标:到2023 年,前海地区生产总值力争达到XX 亿元,年均增长XX%;固定资产投资力争达到XX 亿元,年均增长XX%。
2.城市建设目标:到2023 年,前海合作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达到XX 平方公里,新增就业人口XX 万人,常住人口达到XX 万人。
3.改革开放目标:到2023 年,前海累计实际利用外资达到XX 亿美元,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XX 亿元人民币,新增港资企业XX 家。
【重点发展领域】1.科技创新: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动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2.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提升服务业发展质量和水平。
3.先进制造业:发展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等先进制造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横琴方案vs前海方案
横琴方案vs前海方案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到来,特别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提出,中国大陆与香港、澳门之间的经济交流逐渐增多。
为了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广东省深圳市与珠海市相继提出了横琴方案和前海方案,旨在吸引更多的投资和优秀人才,促进经济持续发展。
本文将就横琴方案和前海方案进行综合对比和分析,探讨其在经济发展方面的差异和各自的优势。
一、横琴方案横琴方案是广东珠海市为了配合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出的发展规划。
横琴片区地处珠海与澳门之间,人口少,土地资源丰富,是一个以产业规划和发展为主的经济特区。
横琴方案主要侧重于引进海外资本、技术和人才,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吸纳更多的外资和人才到来。
珠海市计划持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产业链条,注重科技研发和人才培养,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商务服务,吸引国内外企业入驻,并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二、前海方案前海方案是广东深圳市为了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而提出的发展规划。
前海片区地处深圳与香港之间,紧邻香港,是中国大陆与香港的经济合作窗口。
前海方案以金融创新和科技产业为重点,积极探索金融改革开放,加强与香港金融市场的合作,引进境外金融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并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
深圳市将加大投资力度,提供优惠政策和税收优惠,吸引金融科技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入驻,带动周边经济的发展。
三、1. 目标定位横琴方案主要定位为产业经济特区,重点发展制造业和服务业。
前海方案则主要定位为金融科技和科技创新中心。
2. 开放程度横琴方案相对封闭,更加注重自身产业链的完善和优化,引进的资本和人才相对较少。
前海方案相对开放,注重与香港的金融合作,吸引更多的境外金融机构和创新型企业入驻。
3. 政策扶持横琴方案注重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商务服务,加大政策扶持的力度,吸引企业到横琴发展。
前海方案也提供优惠政策和税收优惠,吸引金融科技和创新型企业入驻。
4. 地理位置横琴方案地处珠海与澳门之间,离香港较远,交通便利性相对较低。
金融优惠方案
金融优惠方案第1篇金融优惠方案一、方案背景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金融产品日益丰富,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了多元化的投资与融资渠道。
为了进一步满足消费者需求,提高市场竞争力,本机构特制定以下金融优惠方案,旨在为广大客户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二、优惠对象1. 本机构现有客户;2. 符合本机构贷款、存款、投资等相关产品条件的潜在客户;3.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信用良好的个人和企业。
三、优惠内容1. 存款优惠:(1)针对新客户,首次存款金额达到一定数额,可享受一定期限的存款利率上浮优惠;(2)针对老客户,根据其在本机构的存款年限和累计存款金额,给予不同档次的存款利率上浮优惠。
2. 贷款优惠:(1)针对首次贷款客户,根据其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给予一定期限的贷款利率下浮优惠;(2)针对老客户,根据其在本机构的贷款年限和还款记录,给予不同档次的贷款利率下浮优惠。
3. 投资优惠:(1)针对购买本机构发行的投资产品的客户,根据其投资金额和投资期限,给予一定期限的投资收益补贴;(2)针对参与本机构投资活动的客户,根据其投资业绩,给予一定比例的投资奖励。
4. 财富管理优惠:针对在本机构进行财富管理的客户,根据其管理资产规模和期限,提供专业化的财富管理服务,并给予一定比例的管理费优惠。
四、优惠条件1. 客户需符合本机构相关产品的申请条件;2. 客户需在本机构开立账户,并签订相关协议;3. 客户需按照本机构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完成存款、贷款、投资等操作;4. 客户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
五、优惠期限1. 存款优惠期限:自存款之日起至约定的优惠期限止;2. 贷款优惠期限: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约定的优惠期限止;3. 投资优惠期限:自投资之日起至约定的优惠期限止;4. 财富管理优惠期限:自签订财富管理协议之日起至约定的优惠期限止。
六、优惠政策的调整与终止1. 本机构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客户需求调整优惠政策和优惠幅度;2. 本机构将在调整优惠政策和优惠幅度前,通过公告等形式告知客户;3. 本机构有权在客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用状况恶化等情况下终止优惠政策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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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及深圳金融优惠政策一、前海政策(一)深圳前海的八项金融政策1.支持前海构建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实验区;2.探索试点跨境贷款;支持前海企业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3.支持设立前海股权投资母基金;4.支持外资股权投资基金在前海创新发展;5.支持在CEPA框架下适当降低香港金融企业的准入条件;6.支持前海试点设立创新性金融机构和要素交易平台;7.支持境内外金融机构在前海设立国际性或全国性管理、运营总部。
(二)高端人才优惠《前海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税补贴暂行办法》(下称《补贴暂行办法》)规定,在前海工作、符合前海优惠类产业方向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在前海缴纳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已纳税额超过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的15%部分,由深圳市政府给予财政补贴,且上述财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设立《深圳市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操作规程》已正式颁布实施,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开始在前海试点,符合条件者30个工作日内将获得“出生证”。
深圳市已成立了由市经贸信息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前海管理局和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等组成的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
二、深圳市政策(一)证券、基金管理和期货公司专业子公司优惠对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或备案,在深圳新设立或新迁入的证券、基金管理和期货公司专业子公司,按照以下标准给予奖励:(一)对证券公司设立的资产管理、自营业务、经纪业务、承销保荐等专业子公司(除直投类机构),注册资本2亿元以上(含2亿元,以下按此类推)的,一次性奖励500万元;2亿元以下、1亿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并参照金融机构一级分支机构享受除落户奖励外其他相关优惠政策。
(二)对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独立销售等专业子公司(除直投类机构),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含1亿元,以下按此类推)的,一次性奖励500万元;1亿元以下、3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并参照金融机构一级分支机构享受除落户奖励外其他相关优惠政策。
(三)对期货公司设立的资产管理、现货风险管理等专业子公司(除直投类机构),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以下按此类推)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5000万元以下、2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并参照金融机构一级分支机构享受除落户奖励外其他相关优惠政策。
(四)证券、基金管理、期货公司专营资产管理业务的子公司,对其当年认定的管理资产规模按月均值计算比上年度增加部分,给予追加奖励,并以此作为下一年度奖励基准。
管理资产规模在500亿元以上(含500亿元)的,其管理资产规模每增加100亿元奖励100万元,累计奖励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管理资产规模在500亿元以下的,其管理资产规模每增加50亿元奖励50万元,累计奖励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已在深圳注册成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可以参照上述标准享受管理资产规模追加奖励。
(五)对已在深圳注册且符合上述(一)、(二)、(三)项条件的各类专业子公司,可以参照金融机构一级分支机构享受除落户奖励外其他相关优惠政策。
(六)对证券、基金管理、期货公司设立的直投类机构,参照股权投资基金企业享受本市相关优惠政策。
(七)由同一证券、基金管理、期货公司设立的专业子公司,原则上不超过3家享受上述相关优惠政策。
(八)结合深圳打造全国财富管理中心的战略规划和基金行业发展形势,由市政府统筹规划建设产业用房,支持本市中小基金管理公司和专业资产管理机构创新发展,做优做强。
具体办法由市金融工作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规划国土等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二)关于进一步支持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我市符合《若干规定》相关规定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前2年按照营业收入形成地方财力的100%给予奖励,后3年按照营业收入形成地方财力的50%给予奖励;新注册成立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按照其营业收入形成地方财力之日起计算。
对我市符合《若干规定》相关规定的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或自获利年度起,前2年按照企业所得形成地方财力的100%给予奖励,后3年按照企业所得形成地方财力的50%给予奖励。
(三)深圳市支持金融业发展若干规定第五条深圳市金融创新奖每年评选一次,由市金融办接受申报和组织评选,咨询委员会审定,以市政府名义颁发。
金融创新奖常规奖项设一等奖3名,奖金各100万元;二等奖7名,奖金各50万元;三等奖11名,奖金各30万元;另设特别奖2名,每名奖金各100万元,奖励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创新。
若当年没有符合条件的奖励对象,相应奖项可以空缺。
第六条对在深圳新设立或新迁入深圳的金融机构,按照以下原则给予奖励:(一)对金融机构总部,注册资本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以下按此类推)的,一次性奖励2000万元;10亿元以下、5亿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5亿元以下、2亿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800万元;2亿元以下的,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对市政府希望重点引进的上述金融机构总部可单项申请、适度提高奖励额度。
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且已在深圳注册成立经营性金融机构总部的金融类控股(或集团)公司,如在深圳注册,可参照上述标准享受一次性落户奖励。
(二)对银行、证券、保险类的金融机构总部的一级分支机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其他金融机构总部的一级分支机构,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三)注册地不在深圳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等金融机构,但其总部在深圳运作的(指机构综合管理、核心业务、资金清算等业务部门设在深圳),可享受金融机构总部一级分支机构的待遇;公司注册地迁到深圳后可再根据金融机构总部标准补足奖励差额。
(四)对金融配套服务机构,人员达到100人以上、营业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大型金融配套服务机构,最高给予500万元的奖励;对市政府希望重点引进的特大型金融配套服务机构可单项申请、适度提高奖励额度。
(五)保险经纪、保险公估、保险代理公司严格依法纳税且上年度在深圳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纳税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按以下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纳税额达到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以下按此类推)的,奖励500万元;500万元以下、400万元以上的,奖励400万元;400万元以下、300万元以上的,奖励300万元;300万元以下、200万元以上的,奖励200万元;200万元以下、100万元以上的,奖励100万元;100万元以下、50万元以上的,奖励50万元。
(六)对在深圳新设的专业金融培训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七)国内外机构参与深圳风险性金融机构重组,以优质资产置换或增资方式注入资金达到1亿元且重组后机构仍留在深圳的,可一次性对重组后的机构奖励100万元,在此基础上注入资金每增加1亿元,奖励金额相应增加100万元,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第七条在深圳的金融机构,因业务发展需要购地建设本部自用办公用房(含本部配套经营用房)的,需按照国家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并缴交地价款。
市政府参照金融机构所缴地价款(含配套费等)的30%,由市财政给予项目建设奖励金。
申请金融用地并享受优惠政策的金融机构,其建筑面积自用率必须达到60%。
第八条在深圳的金融机构因业务发展需要新购置本部自用办公用房(含本部配套经营用房)的,对金融机构总部按购房房价给予5%的补贴,对金融机构总部的一级分支机构按购房房价给予3%的补贴。
享受补贴的办公用房5年内不得对外租售。
第九条在深圳的金融机构总部,其本部新租赁自用办公用房(含本部配套经营用房)的,连续5年给予租房补贴,其中前3年内每年按房屋租金市场指导价的30%给予补贴,后2年按房屋租金市场指导价的15%给予补贴。
在深圳金融机构总部的一级分支机构,其本部新租赁自用办公用房(含本部配套经营用房)的,连续3年给予租房补贴,每年按房屋租金市场指导价的30%给予补贴。
若新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价格低于房屋租金市场指导价,则按其实际租价为基准给予租房补贴。
第十条在深圳的金融机构总部副职待遇以上、一级分支机构正职待遇的高管人员,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住房津贴,同时可申报产业发展和创新人才奖。
第十一条政府各有关部门将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纳入我市大企业便利直通车服务范围,并按市政府为我市大企业提供便利直通车服务的有关规定,为其提供优质、便利的服务。
第十二条在深圳的金融机构可根据对外业务需要,确定具备条件的适量业务人员,经市外事或公安部门批准,优先办理出国护照以及赴香港、澳门商务活动的有关手续。
属于直通车企业的金融机构,在办理员工赴港澳商务签注时,可按需申请,名额不限。
第十三条在深圳的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深发〔2008〕10号)及配套文件的规定,经市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我市关于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配偶就业、子女教育、医疗保障等方面的相关政策。
第十四条市政府规划建设或购置部分办公用房作为金融创新发展基地,以优惠条件出租给在深圳的中小金融机构,支持其创新发展。
具体由市金融办会同市发展改革、规划、国土房产等部门和各区政府落实。
第十五条对注册地在深圳、以中国保监会每年公布的营业收入为标准排名前10位的保险经纪、公估、代理公司,以及对我市金融业发展有特殊贡献的金融服务性法人机构,如信用评估(评级)机构、金融行业评级机构、造币及押运企业等,经市政府批准可参照金融机构总部或一级分支机构待遇享受除落户奖励以外的其他相关优惠政策。
(四)深圳市总部企业认定1.认定条件第四条在本市新注册且经营不满一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认定为总部企业:(一)新设立的企业,在本市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下同),且其控股母公司总资产不低于100亿元,上年度产值规模(营业收入)不低于100亿元,并承诺新设立的企业在认定次年纳入本市统计核算的产值规模(营业收入)不低于50亿元且在本市形成的地方财力不低于6000万元;(二)由原注册地迁入的企业,上年度产值规模(营业收入)不低于50亿元,在本市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并承诺认定次年纳入本市统计核算的产值规模(营业收入)不低于50亿元且在本市形成的地方财力不低于6000万元。
第五条在本市注册且持续经营一年(含)以上,上年度纳入本市统计核算的产值规模(营业收入)不低于20亿元,在本市形成的地方财力不低于4000万元的,可以申请认定为总部企业。
第六条符合深圳产业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具有重大产业支撑作用的企业,经市政府批准,可以申请认定为总部企业。
2.支持措施第七条根据本暂行办法第四条认定的总部企业,认定当年给予落户奖励1000万元,如该企业在认定次年纳入本市统计核算的产值规模(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每超出20亿元再奖励500万元,累计落户奖励不超过5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