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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三期”女职工劳动合同如何赔偿(pdf注解版)
问题求解
一、公司在女职工怀孕期间能够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解除的话,可以请求哪些补偿 或赔偿?
二、劳动关系解除以后,“三期”待遇还可以享受哪些?
三、“生活费”的问题。
专家释疑
我们对于上述问题作出如下答复:
第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因为您在怀孕期内,只 要您的单位尚未注销或宣布破产,而您又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所规定的情形,
编者注: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已废止)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有效)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
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
第四条 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 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 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面告知女职工。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由本规定附 录列示。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
第六条 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不 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 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对怀孕 7 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 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 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
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七条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
解除“三期”女职工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本文介绍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请求赔偿,处于“三期”时期的女工的赔偿金 以及生活费怎样计算。怀孕期间,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五、六、七条的规定, 享有工资待遇不变、特殊的劳动保护及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待遇。
“三期”女工遭遇解除合同
我公司(位于江苏省内)于 2009 年 7 月已停止生产,但至今未注销或者宣布破产,停 产后已对雇员支付了经济补偿金并解除劳动合同。但为了处理后续的工作,留了几个办公室 人员进行处理,我也在其中。现在我已怀孕 4 个月了,公司要求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最近一 次的合同是 2008.7 至 2011.6 我知道劳动法规定不可以与“三期”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但 是如果说我同意解除的话,公司就应给我补偿,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的话如何补偿?
三期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三期劳动合同赔偿标准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动力市场日益活跃,劳动合同制度逐渐完善,三期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成为劳动者关注的焦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本文将为您详细解析三期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一、三期劳动合同的概念三期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固定期限为三年的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需要继续雇用劳动者的,应当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
二、三期劳动合同赔偿标准1. 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4.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的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5. 违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通用8篇)
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通用8篇)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第1篇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计算标准如下显示:一,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以及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与依据.1、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应发劳动者工资_ 25%2、此种情形下可以主张的权利数额:应发劳动者工资+应发劳动者工资_ 25%3、计算依据: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报酬,用人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二,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及依据。
1,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低于当地最低工资部分_ 25%2,当事人可以主张的权利数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最低工资部分_ 25%计算依据: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三,经协商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与依据。
1,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在本单位工作年限_ 月工资(最多不能超过12个月,未满一年按一年标准计算)计算依据: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四,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确定不能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可主张项目及计算依据。
1,经济补偿金计算: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_ 月工资2,可主张项目:⑴一般情形: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月工资_ 6个月)⑵患重病: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增加医疗补助费(月工资_ 6个月_ 50%)⑶患绝症: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增加医疗补助费(月工资_ 6个月_ 101%)3,计算依据: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劳动合同到期解除如何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解除如何赔偿合同编号:__________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乙方(员工):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就劳动合同到期解除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劳动合同到期解除的条件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2.乙方因个人原因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3.甲方因客观原因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4.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到期解除的赔偿标准1.甲方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甲方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及公积金转移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3.乙方在甲方处的工作年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视同工龄条件的,甲方应按相关规定支付乙方视同工龄的经济补偿;4.乙方因个人原因提前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不支付经济补偿;5.甲方因客观原因提前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工作年限支付相应经济补偿,并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及公积金转移手续;6.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工作年限支付相应经济补偿,并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及公积金转移手续。
三、其他事项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4.本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遵守履行;5.如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乙方(员工):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1.劳动合同2.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相关证明材料3.经济补偿计算标准说明4.视同工龄认定材料第二篇范文:第三方主体+甲方权益主导合同编号:__________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乙方(员工):__________丙方(第三方主体):__________鉴于甲方作为用人单位,乙方作为员工,丙方作为专业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了更好地保障甲方的权益,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
员工待岗后解除劳动合同 赔偿标准
员工待岗后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员工待岗后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如下:
如果该员工应获得补偿,则其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的,补偿一月的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补偿半月的工资。
如果公司违法与其解除合同的,则按上述标准的双倍给予赔偿。
具体到经济补偿金,它是按照实际工作期间的工资来计算的。
这里的“工资”包括小时工资或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
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如果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平均工资按照
实际工作月数计算。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帮助。
企业解除员工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企业解除员工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企业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通常是根据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经济补偿。
具体分析如下:
1. 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是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N),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则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该平均工资的三倍数额支付,且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2.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如果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
3. 代通知金:在某些情况下,如果企业未能提前通知员工解除合同,可能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合法地处理与员工的关系。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确保其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同时,员工在面对合同解除时也应了解自己的权益,必要时可寻求法律援助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
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一、总则1.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
2. 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二、赔偿条件1. 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 员工因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或支付劳动报酬而解除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或合并,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2. 员工在以下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 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 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赔偿计算1.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为: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2. 员工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以三倍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算标准。
3. 员工在本单位工作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支付经济补偿。
四、赔偿支付1. 经济补偿应在劳动合同解除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支付给员工。
2. 用人单位逾期支付经济补偿的,应按未支付金额的日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五、特殊情况处理1. 如劳动合同中对赔偿标准有特别约定,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按照约定执行。
2.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可由双方协商确定。
六、争议解决1. 双方对赔偿标准有争议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附则1.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2. 本标准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请注意,本模板仅供参考,具体赔偿标准应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在制定或修改劳动合同时,建议咨询专业法律顾问。
《劳动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带特殊条款)
《劳动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合同文档示例:《劳动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目录:1. 引言2. 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3. 补偿的计算方法4. 补偿的支付方式5. 补偿的例外情况6. 附件7. 签署页1. 引言本合同文档旨在明确《劳动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当雇主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雇主应按照一定的标准向员工支付补偿金。
以下将详细介绍补偿标准、计算方法、支付方式以及例外情况。
2. 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如下:经济补偿:员工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照其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具体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不足一年的按比例支付。
社会保险补偿:员工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支付社会保险补偿,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补偿。
年假补偿:员工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照未休年假的天数支付年假补偿。
3. 补偿的计算方法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如下:工资计算: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基数。
工作年限计算: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的实际工作年限为计算依据。
社会保险补偿的计算方法如下:养老保险补偿: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和缴费基数计算。
医疗保险补偿: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和缴费基数计算。
失业保险补偿: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和缴费基数计算。
工伤保险补偿: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和缴费基数计算。
生育保险补偿: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和缴费基数计算。
年假补偿的计算方法如下:未休年假天数计算: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未休年假的天数为计算依据。
4. 补偿的支付方式补偿的支付方式如下:一次性支付:雇主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所有补偿金给员工。
分期支付:雇主可以选择分期支付补偿金给员工,但需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明确分期支付的期限和金额。
5. 补偿的例外情况以下情况不属于补偿范围:雇员因严重违反工作纪律被解除劳动合同。
雇员因故意犯罪被解除劳动合同。
雇员因严重失职被解除劳动合同。
三期员工辞退如何赔
三期员⼯辞退如何赔三期员⼯是指怀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性朋友,正常来说公司是不能够辞退三期员⼯,但是有些公司在发现三期员⼯⼯作并不太认真,也不能够为企业获得⾜够的利益⽽想要、将她们开除了,那么,三期员⼯辞退如何赔?店铺⼩编详细告诉你有关知识。
⼀、三期员⼯辞退如何赔⼥职⼯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违犯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倍向劳动者⽀付赔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作的年限,每满⼀年⽀付⼀个⽉⼯资的标准向劳动者⽀付。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的,⽤⼈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条、第四⼗⼀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的;(三)患病或者⾮因⼯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职⼯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作满⼗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五年的;(六)法律、⾏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作的年限,每满⼀年⽀付⼀个⽉⼯资的标准向劳动者⽀付。
六个⽉以上不满⼀年的,按⼀年计算;不满六个⽉的,向劳动者⽀付半个⽉⼯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资⾼于⽤⼈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平均⼯资三倍的,向其⽀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平均⼯资三倍的数额⽀付,向其⽀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不超过⼗⼆年。
本条所称⽉⼯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前⼗⼆个⽉的平均⼯资。
第⼋⼗七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倍向劳动者⽀付赔偿⾦。
企业在辞退三期员⼯之前要能够知道具体的赔偿规定和实际要求,这时可以来店铺找律师帮忙。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清单内容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清单内容
在解除劳动合同时,赔偿清单是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妥善处理的重要文件。
以下是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清单的典型内容:
1. 经济补偿金:根据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按照法律规定的计算方式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2. 未休年假工资:支付员工未休年假的工资补偿。
3. 未支付工资: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工资、加班费、奖金、佣金等。
4.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结清员工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账户。
5. 未报销费用:支付员工已经发生但尚未报销的合法工作相关费用。
6. 未到期奖金:如果员工有未到期的奖金,根据合同规定和公司政策进行支付。
7. 培训费用:如果员工在职期间接受了公司资助的培训,需要根据培训协议处理相关费用。
8. 竞业禁止补偿:如果合同中有竞业禁止条款,且员工同意遵守,则需支付相应的补偿金。
9. 其他福利:包括但不限于股票期权、退休金计划等,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10. 税务处理:明确赔偿金的税务处理方式,包括预扣税款等。
11. 解除合同证明:提供正式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以证明双方已经达成一致并解除了劳动关系。
12. 争议解决条款:如果双方在解除合同后有争议,应明确争议解决的途径和方法。
13. 保密协议:如果适用,应包含保密协议,要求员工在离职后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14. 其他约定: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会有其他一些特定的约定,如知识产权归属、客户关系转移等。
请注意,具体的赔偿清单内容会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劳动合同的具体条款以及双方的协商结果有所不同。
在制定赔偿清单时,应咨询法律专业人士,确保所有条款都符合法律规定,并且保护双方的权益。
三期员工被解除合同如何赔偿
三期员⼯被解除合同如何赔偿
⼥职⼯处于三期的时候,⽤⼈单位不能够⽆缘⽆故的解除她们的劳动合同,但有些⽤⼈单位觉得聘请她们的成本太⾼了,于是就会去主动辞退她们。
那么,三期员⼯被解除合同如何赔偿呢?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三期员⼯被解除合同如何赔偿
⼥职⼯在三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包括双⽅合意解除、⽤⼈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依法解。
如果企业未依法合理解除或协商解除,⽽是采取强制解除的办法,可能会⾯临以下赔偿:
1、员⼯可以要求继续履⾏合同,并可主张⽤⼈单位赔偿劳动合同违法解除⽇⾄恢复⽇之间的⼯资损失。
2、若员⼯不要求继续履⾏合同,可以要求⽤⼈单位⽀付违约⾦或赔偿⾦,甚⾄要求⽀付三期的福利待遇。
《劳动合同法》第四⼗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的,⽤⼈单位应当向劳动者⽀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单位依照本法第四⼗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单位依照本法第四⼗⼀条第⼀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单位维持或者提⾼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四条第⼀项规定终⽌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劳动合同的;(七)法律、⾏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期员⼯被单位给辞退的时候,可以依法要求单位给⾃⼰提供相应的补偿,具体补偿的要求可以结合个⼈⼯龄等去计算。
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的帮助,欢迎到店铺进⾏法律咨询。
劳动法辞退赔偿标准n+1
劳动法辞退赔偿标准n+1劳动法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其中劳动者被辞退时的赔偿标准是大家非常关心的问题。
根据劳动法规定,辞退劳动者须支付的赔偿标准共有n+1种,以下将逐一介绍。
1.合法解除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依法合理地辞退劳动者,并已提前通知和与其协商达成一致,不需要支付赔偿金。
2.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工龄不满1年的按一个月工资;工龄1-10年的按一个月工资乘以工龄,再乘以0.5;工龄10年以上的按一个月工资乘以工龄,再乘以1。
3.解除期满不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对期满不续订劳动合同进行辞退,需提前通知并协商安置。
若未提前通知或未协商安置,需支付不续订劳动合同赔偿金。
计算方法为:工龄1-10年的按一个月工资乘以工龄,再乘以0.5;工龄10年以上的按一个月工资乘以工龄,再乘以1。
4.因劳动能力下降解除劳动合同若劳动者的劳动能力下降,无法胜任原工作岗位时,用人单位需要与其协商,商定安置措施。
如协商不成,需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计算方法同第2种情况。
5.因病或非工伤原因不能从事原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若劳动者因病或非工伤原因,无法继续从事原工作时,用人单位需要与其协商,商定安置措施。
协商不成的,需要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具体计算方法和第2种情况相同。
6.因非个人原因有两年以上未办理社会保险证明的解除劳动合同若劳动者因非个人原因,两年内未办理社会保险证明,用人单位需与其协商安置,如协商不成需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计算方法为:工资乘以工龄乘以2。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严格依照劳动法规定,合理合法地辞退劳动者,并提前与其协商达成一致,以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而劳动者也要了解自己的权利,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不懂法律而受到损失。
女职工三期常见问题
知识讲解在女员工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权利在实践中很难能够依法得到切实保障..以下是常见的20问题1、三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能否终止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女职工办理完离职手续后才知道在自己合同期内怀孕了;如何处理3、由于“三期”原因而续延劳动合同期限的;用人单位是订立一个新合同还是以书面通知续延有何风险4、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三期”期间相关费用如何承担5、能否以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哺乳而影响正常工作为由予以辞退6、用人单位真的不能辞退三期的女职工吗三期女职工严重违纪能否辞退7、女职工未婚先孕;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8、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用人单位能否辞退9、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与“三期”内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如何补偿10、女职工在三期内;用人单位能否调整女职工工作岗位11、女职工在三期内;用人单位能否调整女职工劳动报酬12、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与女职工约定“不得结婚”“不得怀孕”条款的效力13、怀孕的女职工超过医疗期的;用人单位能否做辞退处理14、女职工怀孕后连续请病假;怎么办15、女职工在三期内;用人单位能否安排加班16、女职工哺乳期内如何请假17、女职工的产假、难产假、流产假是如何规定的18、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是否算作劳动时间19、用人单位能否安排三期女职工上夜班20、公司解散;女职工在三期内的;其权益怎么保障1、三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能否终止劳动合同答: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因此;三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应顺延到哺乳期满时方可终止2、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女职工办理完离职手续后才知道在自己合同期内怀孕了;如何处理答:虽然劳动合同期满;而且用人单位在与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员工也未告知怀孕的事实;但鉴于劳动合同期限内;女职工已怀孕;加上女职工在受孕后都有一个待发现的过程;从客观受孕到主观认识到已经怀孕;本身就有一个时间过程..因此;即使已经办理完终止手续;劳动合同也到期了;因法律规定;女职工三期的;劳动合同应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故双方应恢复劳动关系至三期期满之日或由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补偿..3、由于“三期”原因而续延劳动合同期限的;用人单位是订立一个新合同还是以书面通知续延有何风险答:因“三期”原因而续延劳动合同期限;并不是基于劳资双方均具有顺延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只是基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该续延为法定续延;是用人单位不得不履行的法定责任;其在法定顺延期间的用工义务也有法律予以了明确的规定..这与劳动合同双方在劳动合同即将到期之前约定顺延合同至某一时间截然不同;后者是约定顺延;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基于共同的意思表示主动完成;双方必须通过新的书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因此;由于“三期”原因而续延劳动合同期限的;用人单位只需在原劳动合同到期前向劳动者送达或决定;告知其劳动合同因三期而顺延至三期结束;并要求员工在书面通知上签收确认;而不必订立一个新的劳动合同..订立一个新的劳动合同;约定期限至到三期期满之日终止;会被认定为签定了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导致三期期满需要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针对三期女员工合同到期顺延的手续;如果用人单位在员工的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对工资结构具有明确划分;并约定产假期间可只发放基本工资的情况下;可以签定补充协议;明确约定员工在三期期间可以享受的假期、工资、福利等..4、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三期”期间孕检相关费用如何承担答: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因此;女职工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三期”期间孕检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各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都有类似的规定5、能否以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哺乳而影响正常工作为由予以辞退答: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三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不能以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哺乳而影响正常工作为由予以辞退..6、用人单位真的不能辞退三期的女职工吗三期女职工严重违纪能否辞退答:“三期”的女职工虽然享有特别的待遇;受到法律法规的特别保护..但是法律法规对三期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并不是无限的、无原则的;而是有范围、有条件的;也就是说;倘若三期女工不是因为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1条中规定的情形;而是因为劳动合同法第39条中规定的情形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是不对其进行特殊保护的..此种情形辞退三期女职工;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7、女职工未婚先孕;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答: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是指未经结婚登记而生育或无计划生育的超生..未婚先孕和未婚生育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因此;未婚先孕并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但司法实践中;除非未婚先孕的女职工能证明自己在生育之前已经进行了结婚登记并办理了准生证了或者已经终止怀孕了;否则;仲裁员或法官有可能会认为未婚先孕就是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未婚先孕是不违法的..因为未婚先孕和未婚先育的区别在于未婚先孕的结果是不确定的..1、未婚先孕结果一:自然流产或者人工流产..2、未婚先孕结果二:补办结婚证;生产..3、未婚先孕结果三:直接生产..8、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用人单位能否辞退答: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应享受什么生育待遇;实践中的认识比较统一:国家规定产假98天;目的是为了能够保障女职工恢复身体健康;享受产假不以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为前提条件;因此;女职工只要有生产的事实;就应当享受98日的产假..但鉴于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规定;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规定;不能按照生育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生育待遇孕检生育费用不能由社保部门或单位报销;女职工需要休养的时间;不应发给工资..但对于女职工违反计算生育政策的;用人单位能否辞退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合同;但这些规定均没有区分女职工的怀孕是已婚的还是未婚的;是符合计划生育的还是违反计划生育的;只要是女职工怀孕的;就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就业保障权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等是例外..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当地计划生育机关会进行相应的处罚;基本上和用人单位无关..因此;以员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为由解除其劳动关系的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怀孕女职工是享有就业保障权;用人单位除非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之外;别无其他合法依据..因此;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了“职工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计划生育规定;违反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能以女职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这样的规章制度违反了法律的保护性规定;应属于无效..对此;安同学认为;深圳经济特区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均有规定;计划外生育的;由所在单位给予开除、撤职或解除聘用合同处理;因此;这样的规章制度应该是合法的..最后;这样的规章制度能否有效;是否看当地计划生育法规对此是否有明确规定;有明确规定的;则为有效..没有明确规定的;则为无效..后话:类似的案例我都见到过;如:北京东城法院判令辞退无效;深圳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判令有效;另在深圳罗湖法院三法官着写的一本书上;其观点也是辞退是有效的..鉴于实践中由于各地环境差异太大;而劳动部门和司法机关的水平还有一些客观因素导致了判例各不相同..但总体来说;出于法律风险和人道考虑;很不推荐在制度中规定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可以按照严重违纪辞退;即使做了这样的规定;也不建议用人单位对怀孕女职工予以辞退..9、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与“三期”内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如何补偿答:深圳的处理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与“三期”内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如女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应撤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用人单位还要支付工资..如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则应在撤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决定的同时;认定双方劳动合同终止;并判令用人单位支付至劳动合同终止之日的工资待遇和经济补偿金..如女职工未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经不能履行的;应认定双方劳动合同解除;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和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女职工在“三期”内依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除要求经济补偿金外;还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至“三期”期满的;对劳动合同解除后的“三期”工资;不予支持..“三期”女职工孕期工资可参照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工资管理暂行规定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停工津贴确定;产假期间的工资;按原工资待遇照发;哺乳期工资依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规定按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工资..停工津贴;前6个工作日按前一个月职工本人平均实行日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支付;第7日起按前三个月职工本人平均实行日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支付10、女职工在三期内;用人单位能否调整女职工工作岗位答: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工作岗位作为劳动合同的一项重要内容;其变更或调整自然也要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进行..当然;在特定情况下;即使三期女职工一方不同意变更;用人单位也可以行使单方变更权:其一是三期女职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其岗位;其二是用人单位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将三期女职工从禁忌工作岗位上调整到非禁忌工作岗位上..11、女职工在三期内;用人单位能否调整女职工劳动报酬答:妇女权益保护法第27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因此;不论是因女职工个人的原因造成的调整工作岗位如:不胜任工作或主动提出调整工作岗位;还是因单位的原因造成的调整工作岗位如:部门被撤消;“三期”女职工绝对不可以被调整劳动报酬..当然;绝对不可以被调整劳动报酬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必须全额发放与女职工工作业绩、工作表现挂钩的全部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有严格完善的工资管理制度;那么与工作业绩相挂钩的绩效奖金、销售提成;与出勤天数相挂钩的全勤奖金;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女职工当月工作业绩、出勤天数予以发放..12、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与女职工约定“不得结婚”“不得怀孕”条款的效力答:签订劳动合同;双方除了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以外;还必须遵循合法性的原则;即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内容和形式均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虽然与女职工约定“不得结婚”“不得怀孕”的内容;但是上述约定违反宪法、婚姻法、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因此;这些条款为无效条款..13、怀孕的女职工超过医疗期的;用人单位能否做辞退处理答:女职工怀孕后;确实因身体原因;经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可以请保胎假;保胎假按照病假待遇处理..怀孕女职工医疗期满;尽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超过医疗期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因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能依照本法第40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怀孕女职工超过医疗期的;用人单位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4、女职工怀孕后连续请病假;怎么办答:怀孕的女职工请长病假;有两种可能性;一种是真实的长病假;即女职工确因身体问题需要保胎休息或其他原因需要连续请病假的;另一种则是虚假的长病假;即许多不负责任的医生为病人随意开具虚假的病假条..绝大多数用人单位对医院出具的请假证明;没有否定的能力;也没有否定的权利;特别是社会上对怀孕期的女职工的权益保护意识还是非常高的;这里的用人单位绝对是弱者;就算是女职工是弄虚作假请病假;如果用人单位拿不出强有力的证据;对当事人也无法作任何处罚..如果是真实的长病假;那只能满足女职工的请求..但如果是虚假的长病假;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以下几点做好防范措施:1、用人单位虽然没有限制就医的权利;但用人单位对怀孕女职工的病假证明拥有复核的权利..对于请病假的怀孕女职工;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其提供就诊记录、病历卡、病情证明单、医药费证明等以便对病假的真实性进行形式上的审查;用人单位还可以要求女职工提交主治大夫的联系方式予以核实.. 2、用人单位也可以对请病假的怀孕女工进行探望;这样既体现了单位对女工的关爱之情;也达到了单位了解女工病情的目的;客观上也起到了对女工病假的某种监控作用..如果单位对女职工的病情有怀疑可要求劳动者到单位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核..3、制定规章制度;完善请假的程序;指定复核医院和规定医院的资质以及虚假病假的法律责任单位可以无条件辞退以及由此给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要求赔偿如:社保、工资待遇等..15、女职工在三期内;用人单位能否安排加班答:三期是指孕期、产期、哺乳期..其中;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产期就是休产假期间;连班都不上;自然不用加班;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16、女职工哺乳期内如何请假答:广东哺乳期内员工有两类特殊假期;一类是哺乳时间: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另一类是哺乳假: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女职工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哺乳假期间;所在单位应按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的75%发给工资..17、女职工的产假、难产假、流产假是如何规定的答: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各地也出台了当地女职工劳动保护的规章;里面有更细致一些的规定;参照当地的规定执行..如深圳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三十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实行晚育者已婚妇女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增加产假十五日..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独生子女假35天..如果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四十二天产假..18、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是否算作劳动时间答: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19、用人单位能否安排三期女职工上夜班答: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20、公司解散;女职工在三期内的;其权益怎么保障答:无论是从劳动法律法规;还是从其他相关规范的表述来看;公司在解散时所涉及的员工权益的规定;都是对“经济补偿金”所做出的规定;并不涉及到对“三期”女职工的利益应负有特别的照顾义务这一情形..这是因为;企业解散是劳动合同法定终止的原因;当公司解散时;用人单位这一主体在法律上死亡;劳动合同也不得不终止..尽管劳动合同终止对劳动者就业、收入、生活都有影响;但用人单位没有过失;这种影响通常视为劳动者应负担的风险..因此;原则上来说;劳动法律法规既然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就无需做出额外的补偿..但是;也有一些地方性规定肯定了处于特定情形下职工的额外补偿请求权;如;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解散;或被依法撤销是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故用人单位出现上述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后;亦应终止“三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并依据规定支付女职工经济补偿金..为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从有利于劳动者的原则出发;用人单位应一次性支付女职工三期内的生活费、产假工资、生育费用等..案例简介王小姐于2008年7月入职沈阳某机械设备公司;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工作岗位是行政主管;每月工资3000元..2008年8月;王小姐发现自己已怀有两个月的身孕;便向公司说明了此事..但没有想到;2008年9月公司以进行职务调整为由;通知王小姐公司将其职位调整为一般行政文员工作;月工资也调整为1500元..王小姐表示不同意;认为以自己的学历和工作经验;不能接受这样的安排;公司的这种行为明显是在迫使其自动离职..2008年12月;公司向其发出书面通知;表示调整岗位的原因是王小姐的工作表现未能满足公司的要求;现宣布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仲裁过程中;公司提出:王小姐进入公司之时对公司隐瞒了自己已经怀孕的事实;根据公司不成文的人事惯例;孕期的女性是不可能被录用的;而且公司相关负责人也表示王小姐在应聘过程中曾承诺自己在三年之内不考虑要孩子;所以王小姐主观上存有欺诈的恶意;并且不符合公司的录用标准..王小姐辩称:自己初入公司时;尚未发现自己已经怀孕;所以主观上并没存有任何恶意想法..王小姐以违法辞退为由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及25%的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合计8;625元..。
2024版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2024版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 补偿金计算公式:
- 经济补偿金 = 月工资× 工作年限
- 其中,月工资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2. 补偿金支付条件:
- 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离职;
- 用人单位因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条件或者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3. 补偿金支付限制:
-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上限为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 工作年限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4. 补偿金支付时间:
- 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支付经济补偿金。
5. 补偿金支付方式:
- 经济补偿金应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
6. 特殊情况下的补偿金:
- 若劳动者因工伤、职业病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的计算方式和支付条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 补偿金争议解决:
- 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发生争议,可向当地劳
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8. 补偿金与违约金的区别:
- 经济补偿金是对劳动者因解除劳动合同而遭受的经济损失的补偿; - 违约金是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而支付的赔偿金。
9. 补偿金与工资的区分:
- 经济补偿金不计入劳动者的工资收入,不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征税
对象。
10. 补偿金的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执行。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示例,具体条款应根据2024年相关法律法规的
最新规定进行调整。
关于三期内辞退员工赔偿金怎么计算
Sometimes I feel disgusted by what I do, because in front of others, I am not the real self and I am toohypocritical.(页眉可删)关于三期内辞退员工赔偿金怎么计算相关的女性在怀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辞退这类劳动者,辞退的按照每工作一年赔偿一个月的经济补偿进行进行补偿。
确保这类劳动者的合法劳动权益,对这类劳动用人单位进行相关的处罚。
一、关于三期内辞退员工赔偿金怎么计算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受到我国法律法规的特殊保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四)项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若非本人严重违法,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二)至(六)项规定法定过错,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
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八十七条规定,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即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两个月工资支付赔偿金。
二、扩展资料:《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期员工辞退劳动合同5篇
三期员工辞退劳动合同5篇篇1甲方(雇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双方同意,基于以下条款和条件,就乙方在“三期”(试用期、孕期、产期及哺乳期)期间被辞退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背景乙方在甲方公司服务期间正处于孕期,因某些原因,甲方需要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
为了明确双方权益,达成此协议。
二、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签订旨在规范双方在三期员工辞退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责任。
三、协议内容1. 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和方式: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正式解除原劳动合同。
2. 工资待遇和补偿:甲方将按照乙方的在职时间、工作岗位以及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给予乙方应得的工资待遇。
除此之外,甲方还需支付乙方一次性补偿金,具体金额根据乙方的工作年限、职位及公司政策确定。
3. 孕产期和哺乳期福利:鉴于乙方正处于孕期、产期及哺乳期,甲方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福利,包括但不限于产假、哺乳假等。
4. 保密义务:双方均应对本合同内容以及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信息保守秘密,不得对外泄露。
5. 乙方离职后的就业帮助:甲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为乙方提供就业推荐等帮助。
6. 法律责任:双方应遵守本协议的条款,如因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 争议解决:如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特别说明1. 甲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孕期、产期及哺乳期女职工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歧视乙方。
2. 本协议的签订并不免除甲方应支付的经济补偿和其他法定责任。
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期员工辞退劳动合同8篇
三期员工辞退劳动合同8篇篇1甲方(雇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乙方在甲方公司工作,且目前处于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特殊阶段,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辞退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背景甲方公司因经营需要,在充分考虑乙方的工作表现和实际情况后,决定对乙方进行职位调整或解除劳动合同。
考虑到乙方当前处于三期阶段,甲方尊重乙方权益并依法进行补偿和安排。
二、协议内容1. 劳动合同解除时间:双方同意,劳动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解除。
2. 补偿方案:甲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补偿,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年假补偿等。
具体补偿金额及支付方式双方已另行约定。
3. 工作交接:乙方需在协议签订后______日内完成与甲方的工作交接,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4. 福利待遇处理:对于乙方在甲方享有的未休年假、福利待遇等,甲方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 保密义务:乙方在离职后仍需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甲方商业机密及保密信息。
6. 违约责任: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 争议解决:如因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特殊说明1. 乙方处于三期阶段,甲方在解除劳动合同过程中,已充分考虑乙方的特殊情形,并依法给予补偿和安排。
2.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帮助乙方顺利度过三期阶段,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等。
3. 双方确认,本协议中的所有条款均系双方充分协商后达成的一致意见,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等情形。
4.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法律适用本协议之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之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三期员工补偿协议书范本
三期员工补偿协议书范本甲方(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一家合法注册并有效运营的公司,乙方为甲方的正式员工,且乙方因特殊情况(如怀孕、产假、哺乳期等)需要暂时离开工作岗位,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在三期内的补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补偿期限1.1 乙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因_____(具体原因)需暂时离开工作岗位。
1.2 补偿期限自乙方离开工作岗位之日起至乙方返回工作岗位之日止。
第二条补偿内容2.1 甲方同意在乙方三期内按月向乙方支付补偿金,补偿金金额为乙方离职前月工资的_____%。
2.2 甲方同意在乙方三期内保留乙方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缴纳,缴纳标准按照乙方离职前的标准执行。
2.3 乙方在三期内享有甲方提供的其他福利待遇,具体内容按照甲方的内部规定执行。
第三条补偿支付3.1 甲方应于每月的_____日前,将补偿金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2 若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支付补偿金,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未支付补偿金金额的_____%。
第四条工作恢复4.1 乙方在三期结束后,应提前_____天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工作恢复事宜。
4.2 乙方返回工作岗位后,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和工作能力,合理安排工作内容和岗位。
第五条协议变更与解除5.1 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对本协议进行变更或解除。
5.2 如遇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均可解除本协议,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6.2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解除时的薪资支付规定
劳动合同解除时的薪资支付规定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1.1 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当雇主与雇员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时,按照以下约定支付薪资。
1.2 雇主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
若雇主以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按照以下约定支付薪资。
1.3 雇员违约解除劳动合同。
若雇员违反劳动合同条款,导致解除劳动合同,按照以下约定支付薪资。
二、薪资支付规定2.1 解除合同薪资补偿。
根据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况,双方同意支付以下薪资补偿。
2.1.1 合同履行期满解除合同。
双方同意在劳动合同期满时,对解除合同给予薪资补偿。
薪资金额根据已经合法工作的时间和工作绩效进行计算,并按合同约定的支付周期支付。
2.1.2 规定合同期限解除合同。
双方同意在合同期限规定内解除劳动合同,雇主将支付雇员根据规定期限工作的薪资,具体金额根据工资协商确定。
2.2 社会保险金支付。
根据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雇员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有权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金支付。
雇主将按照法律与政策的规定,及时支付雇员应得的社会保险金。
2.3 未支付工资的追偿。
如果解除劳动合同时雇主存在未支付工资的情况,雇员有权向雇主追偿。
雇主应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期限内支付未支付工资,并按法规规定支付应得的追偿利息。
三、其他条款3.1 争议解决。
对于解除劳动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双方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2 合同变更。
除非经双方书面协议,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均无效。
3.3 合同解释。
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释,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3.4 本合同一式两份,雇主和雇员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为雇主与雇员之间劳动合同解除时的薪资支付规定,请双方共同遵守并认可。
如有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进行解决。
特此协议。
雇主: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雇员: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期”女职工被解除劳动合同后是否可以主张哺乳期期满前的工资损失?
“三期”女职工被解除劳动合同后是否可以主张哺乳期期满前的工资损失?案例聚焦王某于2017年7月6日入职广州某公司,担任人事行政主管工作,周一至周六每天上班7.5小时,电子指纹打卡考勤,每月满勤工资4300元。
2019年9月2日,广州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林某与王某发生口角,王某因广州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林某口头将其解雇,于当日离开公司后没有再到公司上班。
随后王某申请劳动仲裁。
后王某不服仲裁裁决,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广州某公司以口头方式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关系,广州某公司不能举证证明其具有依法可以解除与劳动者劳动关系的情形,广州某公司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关系违法,需向王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
王某怀孕期间被广州某公司解雇,客观上造成王某“三期”待遇损失,广州某公司应予以补偿。
产期应按正常工资标准足额支付工资,孕期和哺乳期可按其本人正常工资的20%支付,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最终法院判决,广州某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12900元,支付孕期、哺乳期、产假期间工资合计53306.28元。
实操技巧在实际生活中,用人单位因女职工怀孕等原因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案例不在少数,大多最终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
究其原因在于用人单位因女职工怀孕等不能像往常一样正常提供劳动,即将面临休产假等情形,想尽各种办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还有一种情形在于“三期”女职工认为自己属于法律规定保护人员,即使在工作中出现违纪行为,用人单位也不能对其进行处理,即使用人单位依据制度或法律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最终如证据不充分或存在瑕疵亦会被认定为违法解除。
所以,用人单位在处理与“三期”女职工的劳动关系时一定要慎重。
笔者结合实操经验,作如下分析,以供参考:一、“三期”女职工被解除劳动合同后是否可以主张哺乳期期满前的工资损失,各地认定不同因用人单位对“三期”女职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女职工主张用人单位向其赔偿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的工资损失的,是否能够得到支持?在司法实践中,各地的做法不尽相同,主要存在以下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女职工在“三期”内被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客观上已经造成女职工“三期”待遇的损失,用人单位除需支付赔偿金外,还应当支付“三期”内的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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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期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小编希望三期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必要请您下载收藏以便备查,接下来我们继续阅读。
三期其实指针对女职工而言的,因为生理结构的不同,女职工会出现经期、孕期、产期,而这些时候女职工是比较脆弱的,同时也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正常工作进度,为避免单位借口辞退女职工,损害其合法权益,我国规定在三期内,原则上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不然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那究竟三期解除劳动合同该如何赔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三期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女职工在三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包括双方合意解除、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依法解除(比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
如果企业未依法合理解除或协商解除,而是采取强制解除的办法,可能会面临以下赔偿:
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可主张用人单位赔偿劳动合同违法解除日至恢复日之间的工资损失。
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甚至要求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