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方案】辽宁省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实施方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发改方案】辽宁省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

和监管的实施方案

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

服务和监管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xxxx〕51号),推进我省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工作,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主要目标。

运用大数据的理念和技术,高效采集、有效整合、充分运用政府数据和社会数据,不断提高政府服务和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构建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和监管效率,降低服务和监管成本;推动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构建全方位的市场监管体系。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充分认识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长期性、系统性、复杂性,强化顶层设计,注重兼容性和规范性,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

坚持政府统筹、部门实施。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是一项涉及多行业、多领域的工作,必须由各级政府统筹运作、协同推进,部门各司其职、分工负责。

坚持需求导向、问题为先。以政府服务和监管的实际需求为

导向,立足于解决现实问题,创新服务理念,提升监管效率。

坚持公开共享、注重安全。依法依规,及时规范地征集、存储、处理、共享、发布和使用信息,杜绝信息壁垒,采取安全技术手段,保护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二、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运用大数据提高为市场主体服务水平。

1.依据《国务院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xxxx〕33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方案的通知》(辽政发〔xxxx〕33号)有关部署和要求,加快建立我省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省编委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外经贸厅、省地税局、省国税局

2.全面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xxxx〕50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辽政发〔xxxx〕39号)精神,改造升级有关业务信息管理系统,自xxxx年10月1日起,全面实施“一照一码”登记制度。

牵头单位:省工商局

配合单位:省编委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质监局、省地税局、省国税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