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吴忠市委员会关于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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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吴忠市委员会关于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精神文明建设
【发文字号】吴党发[2008]13号
【发布部门】吴忠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4.17
【实施日期】2008.04.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吴忠市委员会关于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
(吴党发〔2008〕13号2008年4月17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按照自治区《关于加强全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性
思想道德建设是提高全民族素质的基础工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是全面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推进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重要举措和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也是推动我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迫切需要。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群众追求丰富精神文化生活的愿望越来越迫切,思想道德领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一些领导对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到位,把发展经济看作是“硬指标”,把思想道德建设看作是“软任务”,致使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抓得不紧、不实、不到位;一些地方基层宣传文化设施落后,思想政治工作方法陈旧、内容单一;个别地方封建迷信、非法宗教活动有所抬头,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依然存在;有的社会成员思想道德失范,诚信缺失、假冒伪劣、欺骗欺诈等行为有所蔓延;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仍然薄弱;思想道德建设在体制机制、思想观念、内容形式、方法手段、队伍建设、经费投入、政策措施等方面还有许多与时代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
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市委、政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对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
实现市第三次党代会和市委三届四次全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加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步伐,需要各级干部群众付出艰苦努力。
我们要从十七大报告对思想道德建设的要求入手,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活动,扎实开展和谐社区、和谐企业、和谐乡村、和谐家庭等创建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培育文明道德新风尚,为实现吴忠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道德保证。
二、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工作目标、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工作目标:通过深入持久的宣传教育和系列道德实践活动,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实现以为人民服务、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为原则的公民思想道德水平的显著提高,实现以科学教育水平、民主法制观念、民族团结进步为主要内容的公民素质的显著提高,实现以积极健康、丰富多彩、服务人民为主要要求的文化生活质量的显著提高,实现以社会风气、公共秩序、生态环境、生活质量为主要标志的城乡文明程度的显著提高。
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为主线,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从抓好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入手,大力实施“礼仪工程”、“诚信工程”、“和睦工程”和“爱心工程”,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教育和道德实践活动,引导人们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养成良好的道德素养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