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顺治年间“泛滥投充”现象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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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百年来清代捐纳史研究述评

近百年来清代捐纳史研究述评

近百年来清代捐纳史研究述评韩祥【摘要】捐纳,又称为赀选、捐例,是政府基于统治的需要而集中进行的一种政治经济交易活动.至清代,捐纳逐渐制度化,形成了一套系统的、覆盖全国的制度,无论在广度上还是深度上都大大超过了历代.捐纳对清代的财政、吏治、教育、赈灾、社会风气等多个方面产生了广泛影响,自民国时就有学者做过专门研究,至今已近百年,主要集中在捐纳制度的运行与影响方面.但与其他相关领域的研究比起来,清代捐纳史的研究还很不充足,需要在数据统计、研究方法上进一步深化、拓展.【期刊名称】《西华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年(卷),期】2013(000)004【总页数】7页(P42-48)【关键词】清代;捐纳;捐输;财政;影响【作者】韩祥【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北京 100872【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K250.6捐纳,又称为赀选、捐例①,是政府基于统治的需要而集中进行的一种政治经济交易活动,“捐纳事例者,定例使民出赀,给以官职,或虚衔,或实授,用以充朝廷之急需。

”[1]3,15-16,173捐纳在中国行之久远,秦汉时即已出现,至清代逐渐制度化,形成了一套系统的、覆盖全国的捐纳制度,无论在广度上还是深度上都大大超过了前代,正如许大龄先生所论,清代“捐例复起,实官频授,其规模较前代为宏,其流布亦较广,而鱼肉百姓,伤风败俗,较前代为尤甚。

”[2]424-425捐纳对清代的财政、吏治、教育、赈灾、社会风气等多个方面产生了广泛影响,自民国时就有学者做过专门研究,至今已近百年。

然而与相关领域的研究比起来,如清代财政史、官制史、教育史、灾荒史等,清代捐纳史的研究还不能令人满意,不少方面甚至还处于起步阶段(如,数据统计方面),需要进一步加深、拓展。

不过,前人对捐纳的研究已为后人奠定了雄厚基础,并得到了其他相关领域研究的广泛关注。

所以,对清代捐纳史的研究状况进行较为细致的回顾与总结,不但有助于借鉴以往研究的经验教训,为进一步的研究提供思路,而且有助于打通捐纳史研究与相关领域研究的联系关节,使该研究真正融入到学术互动中去。

清朝买官卖官之始:康熙时期的捐纳制度研究

清朝买官卖官之始:康熙时期的捐纳制度研究

清朝买官卖官之始:康熙时期的捐纳制度研究发布时间:2021-08-17T14:37:24.600Z 来源:《中国教师》2021年4月第11期作者:李观聪[导读] 康熙年间捐纳制度的开创,是为应对财政危机、筹措军费,缓和民族矛盾、争取汉族人民支持清朝政府,平定三藩之乱、维护国家统一而实行的一项重要制度。

李观聪中央民族大学100081摘要:康熙年间捐纳制度的开创,是为应对财政危机、筹措军费,缓和民族矛盾、争取汉族人民支持清朝政府,平定三藩之乱、维护国家统一而实行的一项重要制度。

康熙年间开创捐纳制度,使满汉之间的关系趋于好转,大量汉族地主阶级和知识分子通过捐纳获得入仕机会,而国家的财政危机得以缓解,增强了清政府的实力,为平定三藩、巩固清朝统治和维护国家统一奠定基础。

但康熙以后,捐纳制度的泛滥也产生了许多消极的影响。

关键词:捐纳民族矛盾财政危机三藩之乱一、康熙开捐纳的背景(一)尖锐的民族矛盾清军入关以后,建立起以满族为核心中央王朝,为保障满族上层的利益和强迫汉人屈服于清朝的统治,清初的统治者实行了一系列压迫汉人的政策,一系列的压迫政策激起了尖锐的民族矛盾。

首先是圈地。

“清朝入主中原以后,在军事上进行大规模征服的同时,在经济上以京徽地区为中心实行了大规模圈地。

”[ 于海君:《略谈清朝的圈地与退地》,《承德民族师专学报》,1977年第1期。

]1644年,清军入关后,下令“清查近京各州县无主荒田,分给东来诸王勋臣兵丁人等。

”[ 满族简史编写组:《满族简史》,北京:中华书局,1979,第55页。

]满族贵族的圈地活动开始展开,随后,又下令不论有主无主土地,悉行圈占。

此后,在清朝贵族的主持下,大规模圈占土地的行动扩展开来。

“到1666年为止,清朝在近京五百里内,东起山海关,西达太行山,南至河间,北抵长城的广大地区中,先后进行了三次大规模的圈地,圈占之地达166838倾之多。

”[ 满族简史编写组:《满族简史》,北京:中华书局,1979,第56页。

论清代前期贵州苗疆人口贩卖屡禁不止的原因

论清代前期贵州苗疆人口贩卖屡禁不止的原因

张中奎
(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四川成都610064)
摘要:清代前期,贵州苗疆人口贩卖,由于各种原因一直屡禁不止.成为清政府无法治理的顽痰。其原因可以
从清代前期滋生贵州苗疆人t:/贩卖的外部环境、清廷面临的人口贩卖“禁”与“纵”之间的矛盾、贵州漉官吏治的腐 败、。诸苗”抢杀捆卖之风等方面来探讨。
关键词:贵州苗疆;人口贩卖;川贩;苗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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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方数据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2期
泗奏报,在搜剿牛皮大箐中,俘获“逆犯家属,例应充 赏为奴者,共一万三千六百余El呱10]210。“附从叛逆 之家属,为数众多”,如按照清政府以前的做法,“俱 行解部,长途跋涉,必致多有损毙”。因此,他认为通 过地方官售卖“逆属”,“使奋勇官兵,既有实济,而逆 苗家属,又得生全之为便利也”,似乎不失为一种“人 道主义”的做法。张广泗承认,“川贩棍徒,成群出入 营伍”,使得“军营严肃之地”,“竟为市廛兴贩之 场,,[10]l船。清军将为数众多的“战俘”,售卖给“川 贩”,交易之频繁竟然像赶集一样。张广泗这种变卖 “逆苗家属”获利的做法,连乾隆也觉得“朕心殊觉不 忍……如此办理,亦出于无可如何而已”[10]18‘。
在贵州正常的人口市场买不到大量人口,况且 正常的购买渠道成本也较高。因此,人贩子一般“议 定男口年十岁以上者价若干,十岁以下者若干,女口 亦如此计算。议定之后,即纠约党羽,伏草茅之内,遇 有过往人民或各处樵牧童男妇女,辄出捆缚回家,按 名交与川贩,即从苗径深林密菁昼伏夜行护送出 境,,[s]s2-s3。鄂尔泰继高其倬之后接任云贵总督,也 发现:“川贩,即汉奸之属,窜通苗倮,专以捆掠男女 为事。缘本地既不便贩卖,且不能得价,故贩之他省。 而川中人贵,故卖至川者居多。眦3]35可见,由于清初 四川人口稀缺,人口贩卖供不应求,利润丰厚,贵州 苗疆@被贩卖的人口主要目的地是四川。

略谈清前期蒲州府山民“群盗”现象

略谈清前期蒲州府山民“群盗”现象

略谈清前期蒲州府山民“群盗”现象清代前期,蒲州府地处山区,盗贼猖獗,山民频繁产生“群盗”现象。

这种现象主要是由村庄贫困和地方官府管治不力导致的。

首先,蒲州府山区大多数村庄贫瘠无比,人民生活贫困,缺乏生活来源。

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人只能选择从事盗窃等违法活动来谋取生计。

其次,清代前期地方官府的管治能力并不强,对抵制盗贼的行动是缺乏力度的。

官府在大多数情况下只能维持一种表面秩序,无力捕捉盗贼。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因素,例如蒲州府地域所处的特殊环境和生态环境的破坏。

这种环境的破坏导致了无法发展的经济和不断加剧的生活环境恶化。

这些因素的相互作用导致了蒲州府山区的“群盗”现象持续不断地出现。

对于当时发生的“群盗”现象,地方官府采取了一些措施来解决问题。

首先,官府加强了对盗贼的惩罚力度,控制和打击盗贼的犯罪行为。

其次,地方官府大力发展经济,促进村民的就业,加强对基础设施的建设,改善山区的生活环境,让大家能安居乐业,从而消除盗窃行为的产生。

《清史稿》有记载:顺治七年(1650年)至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在蒲州控制“群盗”现象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是依靠上述措施的实施。

尽管蒲州府山区一直存在王孙山,余吾山等盗贼,但官方对山贼的打击使得蒲州府的治安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稳定。

总之,蒲州府山区“群盗”现象的存在,主要是因为当时社会和经济环境的落后,加之官府管治不力。

地方官府在控制盗贼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群盗现象。

这也告诉我们,想要消除盗贼问题,需要政府机构、社会团体和广大民众一起共同努力,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清代民间助赈方式变迁研究

清代民间助赈方式变迁研究

2023年第10期(总第339期)㊀㊀㊀㊀㊀㊀学㊀习㊀与㊀探㊀索Study&Exploration㊀㊀㊀㊀㊀㊀㊀㊀No.10ꎬ2023㊀㊀㊀㊀㊀㊀㊀㊀Serial.No.339清代民间助赈方式变迁研究禹思恬ꎬ杨春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院ꎬ北京100070)摘㊀要:清代民间助赈事业空前兴盛ꎬ在政府主导赈灾的清代中前期ꎬ富绅偏好选择捐输的助赈方式委托政府赈灾ꎻ而在清代中后期ꎬ民间力量成为赈灾的主力ꎬ富绅则偏好选择各种形式的民间赈济活动直接对灾民进行赈济ꎮ赈济效率是决定富绅助赈方式选择变迁的直接因素ꎬ政府治理能力则是根本因素ꎬ这说明ꎬ在灾害的社会治理中ꎬ政府仍然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ꎮ关键词:清代ꎻ捐输助赈ꎻ直接赈济ꎻ赈灾效率ꎻ政府治理能力中图分类号:K249㊀㊀文献标志码:A㊀㊀文章编号:1002-462X(2023)10-0169-10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 明清时期灾害治理机制的经济学研究 (21CJL020)作者简介:禹思恬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院讲师ꎬ经济学博士ꎻ杨春学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院教授㊁博士生导师ꎬ经济学博士ꎮ㊀㊀一㊁引论清代是中国历史上自然灾害最为频发的朝代ꎮ在清朝统治的296年中ꎬ包括水灾㊁旱灾㊁虫灾㊁雹灾㊁地震等在内的灾害总计高达1121次ꎬ其中水㊁旱灾害为主要灾种ꎬ分别占总灾况的56%和33%ꎬ受灾范围主要涉及直隶㊁山东㊁河南㊁安徽㊁湖北㊁江苏㊁浙江等人口稠密的粮食产区[1]ꎮ频发的灾情和众多的人口使清政府面临着空前的赈灾压力ꎬ仅凭官赈难以完全消弭自然灾害的恶劣影响ꎮ与此同时ꎬ清代是民间赈济最为活跃的历史时期ꎬ以富绅为代表的 中间阶级 的壮大为民间赈济提供了物质和社会基础ꎬ其所组织参与的各种形式的民间助赈活动成为官赈的有力补充ꎮ作为清代赈济史上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ꎬ清代的民间赈济活动广受学界重视ꎮ一些研究聚焦于个人和团体的助赈事迹[2][3][4][5]ꎻ一些研究关注特定历史时期㊁特定地区的民间赈济事业[6][7]ꎻ一些研究针对清代几次重大自然灾害中民间赈济活动的案例分析[8][9][10]ꎮ然而对于民间赈济采用何种助赈方式这一问题则仍然缺乏探讨ꎮ尽管一些关于 劝分 政策的研究涉及捐输助赈的内容[11][12]ꎬ关于宗族义庄㊁义赈等研究涉及不同民间赈济方式的组织运营模式[13][14][15][16]ꎬ但并未讨论民间赈济是如何在不同的助赈方式之间进行抉择的问题ꎮ本文选择清代这一民间赈济事业空前兴盛的历史时期ꎬ将民间助赈活动划分为捐输助赈和直接赈济两种方式ꎬ聚焦富绅这一民间赈济事业参与主体ꎬ分析其如何在两种助赈方式之间进行决策ꎬ并对助赈方式选择的决定性因素进行分析ꎮ此外ꎬ现有的绝大多数文章关注民间赈灾的史实本身ꎬ少数涉及官民关系问题[9][12][17]ꎬ本文尝试对民间赈济中的官民关系进行更加深入的探讨ꎮ由于民间力量在清代灾害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ꎬ学界对于清代民间的赈济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ꎬ然而对此类研究不恰当的解读ꎬ夸大了中国历史上民间赈济的作用ꎬ本文尝试对该时期的民赈做出客观的历史评价ꎮ㊀㊀二㊁清代民间助赈活动的背景(一)清代的劝分政策及民间助赈活动的参与方式由于清代灾害发生频繁㊁应赈人口规模庞大ꎬ961清政府面临空前的赈灾压力ꎬ因此非常注重民间力量在赈灾中的作用ꎮ为了最大限度地调动民间力量赈灾的积极性ꎬ清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救荒政策ꎬ鼓励具有经济实力的民间力量参与到各种形式的民间助赈活动中来ꎮ首先ꎬ清政府对民间备荒仓储的设立进行了制度化建设ꎬ以便更好地吸纳民间资本ꎬ支持赈灾活动ꎮ清代的备荒仓储设置基本延续了历朝旧例ꎬ除设定官方仓储 常平仓 之外ꎬ康熙年间ꎬ清政府谕令直隶等各省设立社仓ꎬ社仓是由民间出资设立㊁官督民办的备荒仓储ꎬ雍正乾隆二朝 多言社仓之益 («清世宗实录»)ꎬ使得社仓得到了极大发展ꎮ此外ꎬ自道光年间开始ꎬ清政府屡屡颁布政令ꎬ鼓励义仓的设立ꎮ与官督民办的社仓相比ꎬ清代的义仓主要由民间集资建设ꎬ具有更加浓厚的民间性质[18]ꎮ其次ꎬ清政府通过劝喻和褒奖等方式鼓励具有经济实力的富绅捐款捐粮ꎬ用以充实备荒储备ꎮ具体来说ꎬ清政府采用旌表制度ꎬ即针对不同的捐献规模论功行赏ꎬ给予不同等级的名誉旌奖ꎮ在平常年份ꎬ清政府一方面鼓励富绅向常平仓捐输纳粮ꎮ据考证ꎬ富民捐输同贡监捐纳㊁按亩摊征㊁截漕增补㊁拨帑银采买等ꎬ构成了清代常平仓的谷本来源[19]ꎮ民间所捐献的仓谷ꎬ作为官赈的一部分ꎬ被用于灾荒中的平粜和赈济ꎮ另一方面ꎬ清政府鼓励富绅向社仓㊁义仓捐输ꎬ用以充实民间仓储的备荒力量ꎬ成为官方仓储的补充ꎮ除平常年份的 常捐 之外ꎬ每遇荒年ꎬ清政府允许地方官员在奏报中央政府的条件下向富绅进行劝谕捐输ꎬ募得钱谷往往由地方政府统一调度ꎬ用以赈济本乡本土灾民ꎮ除此之外ꎬ清政府对于个人或团体所进行的施谷㊁粥赈㊁免债㊁贷籽种㊁代完田赋等自发救济活动进行嘉奖ꎮ在上述政策的影响下ꎬ清代的民间助赈事业蓬勃发展ꎮ本文将民间助赈活动分为捐输助赈和直接的民间赈济ꎮ捐输助赈是指民间向政府或政府授权的组织捐献钱粮ꎬ委托政府进行赈灾的行为ꎬ捐输者可能会由于其善行获得一定等级的精神奖励ꎬ其本质是以民间资本充实官赈资金ꎬ委托政府进行赈灾ꎬ应与捐纳进行区分ꎮ①本文将民间力量对常平仓和社仓的捐输ꎬ以及在地方官员的劝谕下应对本地灾情的捐助纳入捐输助赈的范畴ꎬ其共同的特点是政府在这些方式的赈济活动中参与度很高ꎮ需要特别解释的是ꎬ社仓尽管作为民间仓储ꎬ其组织㊁运营㊁管理均具有很强的官办色彩ꎬ不仅必须按照政府的原则经营ꎬ还需每年报告经营状况ꎮ根据«大清会典事例»记载ꎬ乾隆年间ꎬ陕甘地区的地方官员为了管理方便ꎬ借口将社仓交由地方官员管理ꎬ实质与官仓无异ꎮ而在直隶地区ꎬ借领社谷的手续异常繁琐ꎬ需要从州县层层上报得到户部审批(«清世宗实录»)ꎮ基于这些情况ꎬ本文认为社仓具有很强的官办色彩ꎬ因此将对社仓的捐赠划分到捐输助赈的范畴ꎮ直接的民间赈济则通过富绅对义仓的捐助ꎬ宗族㊁同乡会组织的灾害自救ꎬ以及义赈㊁义演等形式实现ꎮ这些形式的助赈活动基本由民间自行组织㊁管理ꎬ政府的介入程度很低ꎮ②(二)清代民间助赈活动的参与主体地方精英是组织㊁管理㊁参与民间助赈活动的主要力量ꎬ地方精英主要由具有科举功名的士绅以及掌握社会财富的商人构成ꎮ③一方面ꎬ清代家族和乡里合一的治理结构赋予了士绅阶级 上传下达 的独特身份:他们既作为地方领袖为宗族和地方代言ꎬ又作为政府的代理人承担基层社会的管理职责[20]78ꎮ为实现 保族敬宗 ㊁获得地方威信和控制权ꎬ抑或是单纯的急公好义精神ꎬ他们都乐于以各种形式参与捐款助赈活动ꎮ例如ꎬ071①②③尽管在很多研究中将捐输和捐纳的概念等同ꎬ但事实上二者有本质区别ꎬ这里采纳许大龄(1950)的总结: 捐纳与捐输ꎬ用语易混ꎬ严格言之ꎬ捐输系士民之报效ꎬ捐纳则系卖官之行为ꎮ 可以看出捐输与捐纳相比ꎬ功利性较低ꎬ捐输者比较注重捐输钱谷的实际用途ꎮ而捐纳的目的在于卖官鬻爵ꎬ捐纳者在乎所捐钱谷能募得何种等级的官职ꎬ用途则非其考虑ꎮ因捐纳的目的并非为助赈ꎬ因此本文不将捐纳行为纳入研究范畴ꎮ这里的义仓需要和社仓进行区分ꎮ清代的义仓和社仓有较大不同ꎬ主要体现在政府的介入程度上ꎮ与社仓相比ꎬ义仓的管理完全由民间进行ꎬ且社仓的职能更倾向于赈济本地百姓ꎬ这同社仓以平粜为主的职能也有一定区别ꎮ本文通称这些地方精英为富绅ꎮ在清代ꎬ全国各地都有 结会 或 打会 的传统ꎬ推举有威望的人做会首ꎬ 不论贫富ꎬ愿与者月朔望各出资ꎬ以谨愿者一人掌之 («(道光)许州志»)ꎮ如遇天灾ꎬ则需组织对贫困成员的赈济ꎮ另一方面ꎬ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儒家 藏富于民 富民为国家所赖 思想催生了一批掌握社会财富的庶民阶级ꎬ虽然 贱不必不贵 士多出于商 已经成为常见的社会现象ꎬ商人仍然希望实现阶级的向上流动ꎬ提高自身的社会地位ꎮ与以卖官鬻爵 为本质的捐纳制度相比ꎬ向政府捐输财物进行助赈更符合重利轻义㊁急公好义的道德规范[21]ꎬ积极参与其他形式的民间赈济也有利于提高其在当地的威望ꎬ因此清代富商乐于参与助赈活动ꎬ成为除士绅外的另一大参与主体ꎮ㊀㊀三、清代民间助赈方式选择偏好的变迁(一)清代中前期以捐输助赈为主清代中前期ꎬ政府倾向于鼓励富绅以向政府捐输的方式参与助赈ꎬ这同该时期政府主导的灾害治理机制有密切的关系ꎮ事实上ꎬ不论在任何时期ꎬ清政府都具有非常强烈的意愿坚持政府在赈济中的主导地位ꎮ由政府提供赈济可以保证 使恩出于上 ꎬ有利于建立百姓对政府的忠诚和信赖ꎬ有利于维护统治的稳定ꎬ这对于依靠保甲制度进行基层治理的清政府来说尤其重要ꎮ 在清朝的整套乡村统治体系中ꎬ灾荒控制所占地位非常重要ꎬ因而清政府对它的重视并不亚于保甲或里甲制度ꎮ [22]171然而以官赈为主导的灾害治理模式对于政府的要求很高ꎬ不仅需要政府能够调动充足的赈灾物资ꎬ还要保障赈灾过程的有序高效ꎮ总体来说ꎬ清政府在这一时期有能力承担起赈灾的职能ꎮ在«清圣祖实录»中有大量谕令户部发放帑金实施赈济的记载ꎬ例如 各属存仓米谷不敷ꎬ其仓粮不敷之处ꎬ著发户部库银三十万两解往ꎬ速为赈济 ꎮ再如康熙九年十月ꎬ淮扬地区遭受天灾ꎬ康熙皇帝 特差部臣速行踏勘ꎬ准动正项钱粮㊁存积银米ꎬ将饥民赈济 ꎮ从具体执行上看ꎬ各级政府遵循严格的赈灾流程实行赈济ꎬ效率非常高[23]ꎮ因此ꎬ清代中前期ꎬ政府有能力主导赈灾ꎬ将 治荒权 牢牢控制在政府手中ꎮ这一时期ꎬ统治者对于民间力量加入赈灾活动的需求和意愿并不强烈ꎬ只在官赈力有不逮之时才希望借助民间力量进行补充ꎮ在民间力量以何种形式参与赈灾这一问题上ꎬ通过对中前期清代救荒政策的梳理可以发现ꎬ政府倾向于鼓励富绅向政府参与度较高的赈灾活动捐输ꎮ尽管民间以个人和团体自行组织的施谷㊁免债㊁粥赈㊁贷籽种等赈灾活动也受到政府褒奖ꎬ但这一类记载较少ꎬ对其善行的奖励程度也远远低于捐输助赈ꎮ①鉴于清朝中前期官赈力量的强大以及政策的导向ꎬ尽管民间存在小规模的私人赈济ꎬ②但数量较少ꎬ难成规模ꎮ相反ꎬ清政府制定了大量 劝喻 政策ꎬ鼓励富绅在政府官赈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向常平仓㊁义仓以及地方政府捐输财物ꎮ通过捐输的形式ꎬ清政府可以最大限度地享有捐输财物的支配权ꎬ将民间救荒力量置于自己的管理之下ꎬ同时防止了民间对于 治荒权 的分割ꎮ③为了使因赈捐输取得更好的成效ꎬ清代中前期ꎬ历任皇帝都制定了相应的劝输政策:顺治十年ꎬ清政府发布谕令ꎬ 士民捐助赈米五十石或银百两者ꎬ地方官给匾旌奖ꎬ捐米百石或银二百两者ꎬ给九品顶戴ꎬ捐多者递加品级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ꎮ康熙时期则根据捐输数量将捐输者分为三等ꎬ对于捐输最多的一等尚义之民由督抚给匾旌奖ꎬ二等㊁三等则分别由知府和州县给匾旌171 ①②③«榆次县志»«余姚县志»«婺源县志»等均记载了清代前期一些数额较大的私人赈济活动ꎬ均未获得政府的实物奖励或只获得了口头嘉奖ꎮ例如ꎬ乾隆十六年ꎬ歙县大旱ꎬ当地富绅徐以晟输粟平粜ꎻ徐启疆捐资赈里中饥ꎻ吴基本往浙西买粮平粜以赈济穷乏ꎬ这些善行都被记录在«歙县志»中ꎮ再如ꎬ康熙六十年ꎬ山西榆次发生雨雹ꎬ当地富绅赵光文出谷以赈ꎻ乾隆初年ꎬ阳曲岁欠ꎬ张光祖出千金煮粥赈饥荒ꎮ清代通过保甲㊁里甲制度实行基层统治ꎬ清政府和地方精英事实上构成了委托 代理关系ꎮ清政府一方面以官方名义授予了地方精英管理地方事务的特权ꎬ另一方面又忌惮其在当地实力的壮大ꎬ形成地方割据势力威胁其统治ꎮ而赈灾活动本身可以获得民众的支持ꎬ因此清政府尽可能将赈济的职能掌握在自己手中ꎬ避免给当地富绅提供通过赈济 邀买人心 的可能ꎮ奖ꎮ若有破格多捐㊁数量极大者ꎬ则有可能获得中央政府的旌奖ꎮ雍正乾隆二朝ꎬ针对捐输制定的奖励政策大抵不过如此ꎬ一则给予荣誉封号ꎬ二则给予不具实权的散官ꎬ对于奖励的标准则更加细化ꎬ形成了制度化的劝输方案ꎮ从具体执行上看ꎬ捐输赈济往往在地方官员的首倡下开展ꎬ地方官应当 以至诚开谕ꎬ劝富民赈济 ꎬ地方官本人 一般皆应身体力行ꎬ若能率先捐俸倡导ꎬ庶几不令而行 («救荒策»)ꎮ例如ꎬ乾隆二十年ꎬ江苏遭遇严重水灾ꎬ江苏巡抚庄有恭率先出资延请道士打醮禳灾ꎬ苏州知府赵酉也出资为灾民延医诊治ꎮ再如ꎬ乾隆五十九年ꎬ浙江余姚 东北二乡以飓风ꎬ木棉无收ꎬ积歉之后ꎬ次年人民至掘蕨根㊁采榆皮以食ꎬ濒于死亡者数矣 («余姚捐赈事宜»)ꎮ为此绍兴知府带头捐米一百石ꎬ余姚知县戴廷沐捐米三百石ꎬ鼓励当地富绅捐输助赈ꎮ这样的带头捐输往往能够得到富绅的支持:一些富绅出于对贫困者的怜恤以及急公好义的精神ꎬ乐于对贫困百姓进行赈济ꎮ①例如ꎬ康熙年间ꎬ天台富绅齐珣数次在政府的劝输中赈济灾民ꎬ面对入室盗谷的灾民齐珣 见而释之ꎬ语诸子曰: 不忍以数石粮使人终身蒙垢也! («(民国)台州府志(二)») 霍邱嘉献捐钱米助服ꎬ活千万人ꎮ署县事㊁凤阳府别驾唐公时亲诣奖劝ꎬ题其堂曰:积善余庆ꎮ («(同治)霍邱县志»)甚至顺治时期有诸暨富绅姚日南ꎬ为响应号召捐输兴办社仓变卖田产ꎬ因赈致贫(«(乾隆)绍兴府志»)ꎮ更多的富绅进行捐输则出于功利的目的ꎬ他们或出于因饥荒导致暴乱对自身财产和安全可能造成影响考虑ꎬ②或基于 惟减富方可济贫ꎬ亦惟济贫始能安富 («(光绪)青浦县志»卷八)的考虑ꎮ③更直接的ꎬ通过出资对灾民进行救助ꎬ可以帮助富绅获得当地百姓的尊重和爱戴ꎬ帮助其谋求长远的经济和政治利益ꎮ (乡外的救济)是一种比暴力更具道德内聚力和持久性的社会控制手段ꎮ [13]68例如ꎬ顺治年间钱塘士绅吴炌㊁乾隆年间会稽士绅郦武魁等人不仅自己积极捐输助赈ꎬ还想方设法帮助地方政府号召其他人捐赈ꎮ再如ꎬ乾隆朝水甲子邑水灾中ꎬ诸暨陈炎除积极捐赈外ꎬ 仍襄理官赈ꎬ郡守周邑令陈旌之 («(乾隆)绍兴府志(二)»)ꎮ总体来说ꎬ清代中前期的捐赈政策取得了很好的成效ꎮ由于官赈力量强大ꎬ民间力量只是对于官赈不足㊁不能之处进行补充ꎮ因此事实上ꎬ在道光朝之前清政府向民间劝谕捐输的频率并不高ꎬ并得到了富绅的热烈支持ꎮ根据清代王元基的统计ꎬ仅在乾隆五十九年余姚两乡因飓风导致的灾荒ꎬ就募得了大笔资金ꎬ 计捐钱两万贯有畸ꎬ买米八千二百石有畸ꎮ至舍药数万丸㊁给槽数百具ꎬ尚不在数内 («淳安荒政记略»)ꎮ由于富绅积极捐输ꎬ清代中前期的社仓建设和其积谷都卓有成效ꎮ清代的社仓在康熙四十二年开始在直隶等地设立ꎬ仅仅两三年间ꎬ直隶社仓已经积谷 七万四千九百七十石有奇 ꎬ永平㊁保定二府已 陆续捐谷四百三十五石有奇 («清圣祖实录»)ꎮ雍乾时期是清代社仓最为兴盛的时期ꎬ雍正初年ꎬ湖北省各州县社仓 多者至一县有一百九十余处ꎬ社仓积谷多者至一县有一万四千余石 («经政志六 仓储»)ꎻ河南省社仓积谷共计10.97余万石ꎻ陕西省在全省各乡设仓545处ꎬ贮谷达55万石ꎮ至乾隆年间ꎬ社仓因妥善经营ꎬ 子母相生ꎬ数愈十倍 («大清会典事例 积储»)ꎮ除向地方政府和社仓捐271①②③一方面ꎬ儒家思想作为传统主流的意识形态ꎬ对富绅提出了富而好义的道德要求ꎬ而富绅也在儒家思想的影响下产生了 康济天下之愿无所施ꎬ则退而为善于一乡 的责任感ꎻ另一方面ꎬ明清以来ꎬ儒家思想进一步受到道家㊁佛教思想的影响ꎬ佛教中 积善成德 因果报应 等观念也激励了富绅为求 福报 而积极行善ꎮ在灾民 万姓嗷嗷ꎬ宛转待毙 的状况下ꎬ极易出现铤而走险㊁抢劫富户的情况ꎬ例如在乾隆初年ꎬ江南㊁江西㊁湖广等地都出现了大规模的抢粮事件ꎬ江西仅一邑中就出现了数百起抢粮案件ꎬ因此一些富绅为了防止此类事件发生ꎬ愿意主动向灾民提供赈济ꎮ清初理学家陆世仪对这一思想进行过详细论述ꎬ他在«思辨录辑要»中写道: 治国之道ꎬ使富民出粟以养贫民ꎬ贫民出力以卫富民ꎻ此其常也ꎮ然其要在使贫富之心相通ꎬ贫民食富民之粟而知感ꎬ则其效力必勤ꎬ富民藉贫民之力而有用ꎬ则其出粟必乐ꎮ 清代商品经济得到发展ꎬ在粮食商品化程度高的地区ꎬ贫富之间的依存度更高ꎮ张崇望(2004)认为这也是江淮地区民间多善堂等慈善机构的原因ꎬ详情可参考其学位论文«明清自然灾害与江淮地区社会经济的互动研究»ꎮ输外ꎬ直接向常平仓捐输也是清代中前期富绅捐输的一种方式ꎬ绝大多数情形ꎬ民间捐输在常平仓仓谷来源中所占比重只是一小部分[19]ꎬ但也有极少数案例ꎬ富绅捐输构成了一些地区常平仓仓谷的主要来源ꎮ①(二)清代中后期以直接赈济为主清代中后期ꎬ捐输助赈的方式逐渐衰落ꎮ自道光朝开始ꎬ贪腐问题日益严重ꎬ政府各项工作也趋于无序状态ꎬ这对捐输助赈的方式造成了恶劣影响ꎮ一方面ꎬ由于管理松懈㊁贪墨严重ꎬ各地社仓逐渐废弛ꎮ正如道光帝在谕旨中所言: 社仓原系本地殷实之户好义捐输ꎬ以备借给贫民之用ꎮ近来官为经理ꎬ大半藉端挪移ꎬ日久并不归款ꎮ倘遇俭岁ꎬ颗粒全无ꎬ以致殷实之户ꎬ不乐捐输ꎬ老成之首士ꎬ不愿承办ꎬ是向来良法ꎬ徒为官吏侵肥ꎮ («大清会典事例 积储»)一方面ꎬ民间捐输的款项常常被官员贪污ꎬ甚至被政府挪作他用ꎬ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富绅的捐输意愿ꎮ另一方面ꎬ由于清政府面临日益严重的财政危机ꎬ由政府主导的官赈越来越难以为继ꎮ为了扭转这一状况ꎬ政府不得已一再加大劝输力度ꎬ企图通过增加民间捐输充实官赈资本以弥补财政困境ꎮ据考证ꎬ光绪一朝举办的赈捐至少达到143次ꎬ为清前期赈捐总数的10倍还多[11]65ꎮ此外ꎬ清政府一再提高 冠带荣身 的筹码ꎬ并采用各种强制手段强迫富绅捐输ꎮ例如ꎬ道光二十九年ꎬ虞邑发生水灾ꎬ 是时两邑常令黄公金韶㊁诏令毓公庆请绅士设局ꎬ始劝终逼甚至不愿捐者ꎬ或枷地保以催之ꎬ或提本户以罚之 («虞邑洪水计稿»)ꎮ此类强行摊派的记载在清代晚期数见不鲜ꎬ这种变劝借为强征的方式引起了富绅的严重不满ꎬ富绅越来越不愿意选择捐输的方式参与助赈活动ꎮ 捐输 这种助赈方式逐渐没落ꎮ在捐输助赈逐渐衰落的同时ꎬ各种形式的民间直接助赈活动开始兴盛起来ꎮ首先ꎬ义仓开始在各地设立ꎬ弥补了社仓废弛所导致的民间仓储力量的亏空ꎮ清中期以降ꎬ社仓的衰落促成了义仓在全国范围的推广和普及[24]ꎮ嘉道年间ꎬ考虑到社仓已经形同虚设ꎬ清政府对于社仓的设立和积谷制定了一系列鼓励政策ꎬ并得到了富绅的热烈响应ꎮ同样ꎬ作为由民间出资兴办的备荒仓储 清代义仓ꎬ在管理和功能上同社仓有较大区别:义仓是完全由民间进行管理的仓库ꎬ与由政府监管甚至直接参与的社仓相比ꎬ其管理几乎完全由受民众信赖的当地富绅负责ꎬ受政府管辖㊁干涉的程度远远低于社仓ꎮ从功能上来说ꎬ社仓以春粜秋籴的借贷业务为主ꎬ而义仓更加集中于专门的灾害赈济ꎮ正如道光时期陶输所言: 义仓苟欲鲜弊ꎬ惟秋收后听民间量力捐输ꎬ自择老成者管理ꎬ不减粜ꎬ不出易ꎬ不借贷ꎬ专意存贮ꎬ以待放赈ꎮ («清史稿»卷121)清代中后期ꎬ富绅对义仓的捐输呈现出非常积极的态度:光绪年间的连州永济义仓ꎬ 由宾于乡保安村公众设立ꎬ置田收租ꎬ年收租谷一百担ꎬ递年陆续储积ꎬ每年荒月办平粜ꎬ或施粥以济贫民 («清远县志»)ꎮ甲午海战后ꎬ广东阳春县的官溪义仓ꎬ仅靠士绅捐赠就募得仓谷数千石ꎬ 另置有马水墟铺二间ꎬ年租钱十四千文ꎻ另设三甲昭义堡ꎬ绅富捐谷亦有六百石之多 («阳春县志»)ꎮ在民间力量的共同努力下ꎬ嘉庆以降ꎬ义仓的建设卓有成效ꎮ根据«江西通志»记载ꎬ仅南昌一府就积谷62630石ꎬ临沧府积谷量为23493石(«经政略 仓储»)ꎻ而光绪六年至七年ꎬ仅在陕西一省就新建义仓1600多座ꎬ共积谷80多万石(«清朝经世文续编»)ꎮ嘉道以来ꎬ清代开始了粮食储备从官仓为主向民间及谷仓为主的转变[25]ꎬ这同义仓的兴盛有很大关系ꎮ宗族救济也成为清代中后期民间赈济的重要形式ꎮ通过设立宗族义庄并向宗族义庄捐款ꎬ富绅可以实现对宗族成员乃至周边贫民的赈济ꎮ义庄是在国家的认可和支持下ꎬ为实现敬宗收族目的ꎬ由宗族中的士绅捐赠田产和庄屋ꎬ救济族众的组织[15]ꎮ通常以血缘的亲疏和族人的贫富来确定救济范围ꎬ例如ꎬ清代苏南地区的武进恽氏和龙溪盛氏规定义庄的受益者为建庄者的直系支派(«恽氏义庄缘起»«龙溪盛氏族谱»)ꎻ吴江的济阳义庄庄规明确规定将 鳏寡孤独废疾 者作为主要救济对象(«济阳义庄规条»)ꎮ每遇灾荒ꎬ宗族往往取371①«婺源县志»记载了康熙时期徽州常平仓的仓谷主要由当地士绅捐输ꎮ。

大清朝的焚书坑儒

大清朝的焚书坑儒

大清朝的“焚书坑儒”核心提示:哭庙案被官方定性为一场意识形态斗争,他们认为这是清定鼎后江南士子不满其统治的表现。

这一案一百多人被处死,凡是伐鼓聚众、撰写哭庙文、参与请愿示威活动的人员均遭到处斩,妻子家产籍没入官。

仅仅写了篇哭庙文、甚至都没有到过现场的金圣叹被当作此案的主犯,阴差阳错地当了“异议分子”。

顺治十八年二月初四,清政府有力地处置了一起寻衅滋事的群体事件,抓获了制造谣言、煽动群众闹事的名流倪用宾等十一人,两个月后,又捕获此次群体事件的幕后策划者、著名文人金圣叹。

此次群体事件事后被称为“哭庙案”。

起因是有人举报苏州府吴县县令任惟初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征税任务,不恤民情,将不按时交税的民众拉到县衙打板子,以至打死了一个人。

消息传出后,又有人证实,任惟初自己盗卖官米,中饱私囊。

于是,民情汹汹,士子愤慨,纷纷表示:“自明太祖立法至我朝定鼎以来,未有如惟初之典守自盗者也。

”此时正值顺治驾崩,按诏府衙应设灵举哀痛哭三日。

二月初四这天,一百多名当地生员学子纷纷来到文庙,以哭先帝为由聚集,旋即来到府堂,鸣钟击鼓,跪进揭帖,要求驱逐任县令。

随同而至者达千余人。

江南学子此举是有传承的,从明末以来,府县学宫的明伦堂就是生员士子们聚集、讨论地方事务的空间,在很多地方,士子们通过这样的聚集、公评、甚至组织行动,参与、干涉了许多地方政治事务,成为抗衡官府的一个不可小觑的力量。

万历四十四年,松江府华亭县学生范昶被时已退居在家的湖广提学副使董其昌逼死,松江府府学、华亭县学、上海县学、青浦县学、金山卫学五学同袍齐发讨伐檄,讨伐董其昌“藐视诸生,复无状于学校”,引起社会普遍共鸣。

随后接连数日,各处飞章投揭,布满街衢,儿童妇女竞传“若要柴米强,先杀董其昌”的歌谣。

半月后,五学生员鸣冤于府,次日引起百姓拥挤街道两旁,不下百万,骂声如沸。

当日,聚集的群众拆毁董其昌家丁的房宅,晚上乘风势焚抢了董其昌的住宅,到后来事态不断扩大,民众普遍参与,连城外的白龙潭书园楼居也被焚烧抢掠。

清朝投充法

清朝投充法

清朝投充法
摘要:
1.清朝投充法的背景和原因
2.清朝投充法的内容和实施
3.清朝投充法的影响和评价
正文:
清朝投充法是清朝时期实行的一种特殊的土地制度,它的出现主要是为了应对当时社会经济的变化和统治需要。

投充法的主要内容是允许地主将土地出租给农民,农民则需要交纳一定的租金,这种租金被称为“投充”。

同时,投充法还规定,农民如果在租期内表现良好,可以优先购买所租土地,这种购买被称为“充军”。

投充法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清朝的土地问题,促进了农业生产,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

然而,投充法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地主常常通过压低租金或者提高土地质量来剥削农民,使得农民的生活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善。

略谈清前期蒲州府山民“群盗”现象

略谈清前期蒲州府山民“群盗”现象

略谈清前期蒲州府山民“群盗”现象清前期的蒲州府地区,曾经出现过一种被称为“群盗”的特殊现象,这些群盗既有武装组织,也有个体行为,其犯罪行为以抢劫、绑架、劫持为主要手段。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从历史文献和研究资料中可以看出,这与当时的政治、经济、社会及民族等多方面原因有关。

首先,蒲州府地区当时处于政治动荡时期,而清朝成立前期的政局变动频繁,对地方影响深远。

乾隆十五年(1750年),清朝开始实施“三苏治蜂狂”政策,大规模铲除关中、陕西等地的地方武装,这对于蒲州府地区的社会治安和民族关系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由于政府的摧毁,原先的武装力量无法生存下去,于是便诞生了新一代的群盗,他们通常以纠正不平之事为借口,利用当地群众的不满情绪,把犯罪行为做为钻营的敲门砖。

其次,经济衰退是导致蒲州府地区群盗现象日趋盛行的一个重要因素。

清代的蒲州府地区,一度因为靠近黄河,成为陕西、山西等地区的粮仓和花石炭的储备基地,商业繁荣度较高,但在乾隆年间受黄河流域“大水害”的影响,粮仓几遭清仓,各项经济指标受到重创。

同时,由于清政府对于民间贸易的严格限制,商民们无法自由购买、销售商品,这又使得很多商民族群体转而将“寻求发财机会”看做了抢劫等犯罪行为的首选。

此外,当地百姓因为受到的经济打击,对于常常征收高额苛捐杂税的官府抱有不满情绪,这进一步煽动了群众的“义愤”情绪,让他们成为了群盗的庇护者。

再看社会因素。

当时的蒲州府地区,由于接受了较深的中原文化熏陶,社会观念相对开放,思想意识比较落后的部分群体,往往对于民族、地域、区域等身份认同感强烈,因此,在地域特点、族群利益、民族情绪等方面,民众与当地官府之间的矛盾也比较严重,争议的焦点多是政策的不公、流言的煽动、官场的腐败等。

群盗往往利用这些矛盾,蓄意策划官府夺权、民众自给自足等类似的活动。

在这样的社会氛围下,群众逐渐将犯罪行为与民族自豪感和民族意识相提并论,形成了犯罪现象的纵深推进和自我确认,这为群盗的生存和发展创造了了条件。

略谈清前期蒲州府山民“群盗”现象

略谈清前期蒲州府山民“群盗”现象

略谈清前期蒲州府山民“群盗”现象清前期,蒲州府山民“群盗”现象是指在清朝时期,蒲州府一带的山区民众以盗窃、抢劫等手段谋生的现象。

这一现象源于当时社会的贫困和政治动荡,以及清初政府对边远地区的治理不力,给了山民蛮横作恶的机会。

清朝初期,社会经济处于动荡期,尤其是蒲州府所在地山区,地处偏远,交通不便,民生困苦。

再加上清朝初年政治体制的不稳定以及久战不止,给盗匪提供了发展的环境。

蒲州府山区的民众生活贫困,尤其是在战乱频发的时候,很多人失去了生计,不得已转为盗匪,以此为生。

盗匪在蒲州府山区盛行的原因还在于政府的管理不善。

清初政府对于边远地区的管理存在着许多弊端,无法有效地控制山区的治安问题。

通往山区的道路多为崎岖山路,交通不便,一旦有盗匪出没,政府很难及时赶赴,导致山区的治安问题一直得不到根本性的解决。

而清初政府也存在着对民众的欺压,这也是盗匪盛行的原因之一。

政府对边远地区的税收压力较大,而山区民众因为生活贫困,很难负担得起高额的税赋,因此很多人不得已转为盗匪,以此来抵制政府的恶政。

蒲州府山区的盗匪现象并非单纯的恶劣,其中也有一些并非真正的恶徒,而是受到时局、生活压力迫使转为盗匪。

他们不得不做出这种选择,而非出于个人的恶意。

所以,我们在对待这一现象的时候,也要充分考虑到当时社会的特殊性和困难环境。

蒲州府山区的盗匪现象给当时社会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盗匪不仅给普通百姓带来了财产和生命上的威胁,也让政府的管理陷入了困境。

而且,蒲州府山区的盗匪现象也对边远地区的商业发展和社会稳定产生了一定的阻碍。

为了解决蒲州府山区的盗匪现象,清初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对策。

政府加强对山区的治理,加大警力投入,对盗匪的活动进行严厉打击。

政府也采取了一系列的经济措施,减轻对山区民众的税收压力,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减少他们转为盗匪的动机。

政府还加大对边远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山区的交通状况,提高政府的管理效率。

对于蒲州府山区的盗匪现象,我们不能简单地对其加以谴责,而应该从多个角度去看待这一现象。

清顺治年间“泛滥投充”现象探析

清顺治年间“泛滥投充”现象探析

清顺治年间“泛滥投充”现象探析李立民【摘要】In the early Qing Dynasty,Dorgon arrogated all authority to himself.He wanted to take ad-vantage of unchecked Touchong policy to weaken the imperial authority and stabilize his ruling,which be-came the reason why the phenomenon of Touchong turned even more violent.When he took over the reins of government,Emperor Shunzhi adopted some strategies which restrained initially this phenomenon.How-ever,Emperor Shunzhi himself was also the beneficial owner of this policy.So his control measures were merely an expedience.The result was that this phenomenon spread again gradually during the mid-Kangxi-Reign.The clash of rights and interests centering on Touchong policy between imperial authority and mo-narchical power reveals in nature the contradiction and conflict between the feudal lord system of the Eight Banners and the monarchy within the feudal autocracy.%清初多尔衮擅权,欲借“泛滥投充”之乱局,实现削弱皇权、稳固统治的目的,成为清初“威逼投充”与“带地投充”愈演愈烈的重要原因。

清朝投充法

清朝投充法

清朝投充法
清朝投充法是指清代实行的一种征兵制度,用来征集壮丁入伍。

其主要特点是通过抽签的方式选取青壮年男子充实军队。

清朝投充法最早出现在康熙年间,当时为了解决辽东地区兵员不足的问题,康熙皇帝下令实行投充法来征集兵员。

后来,这一制度逐渐扩展到全国范围,并成为清代常规的征兵手段。

根据清朝的投充法,每户人家都需要推举一名适龄男子参加抽签。

抽签通常在当地的兵站进行,由官员或士兵负责监督。

被选中的壮丁必须服役一定年限,并承担一定的兵役义务。

投充法的实施引起了一些壮丁的反抗和逃避现象。

为了避免不满和抵触情绪,清朝政府逐渐采取了一些措施,如提供一定的薪饷和福利待遇,对投充士兵进行严格管制等。

清朝投充法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清军的兵员配备,但也引发了一些社会问题。

由于徵兵范围广泛,有时甚至包括一些不适合从军的人员,导致清军的整体素质下降。

同时,投充法也增加了人民的负担,使许多家庭面临生活困难。

总的来说,清朝投充法是一种征兵制度,通过抽签方式选取壮丁入伍,但其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和争议。

清朝投充法

清朝投充法

清朝投充法
清朝的投充法主要是在清朝入关后强占京畿一带百姓土地并迫使奴役失去土地的百姓。

该政策主要在畿辅地区(今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推行。

顺治元年(1644年)十二月,多尔衮为首的满洲贵族为了自身私利和解决移都北京后大批满族居民迁移入关定居的生计,发布了圈地令。

这项政策使得大量土地被圈占,许多百姓的土地被夺走,给当地居民带来了灾难性的影响。

总的来说,投充法是清朝初期推行的一项政策,给当时的社会和百姓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清朝投充法

清朝投充法

清朝投充法清朝投充法是清朝时期实行的一种政策,其目的是为了确保人民的忠诚和稳定统治。

这项法律规定,凡是接收清朝朝廷官职的人,必须进行投充仪式,接受清朝天子的统治,发誓效忠清朝政权。

首先,清朝投充法对于维持清朝政权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这项法律的实施,使得清朝政府能够从根本上控制人民的忠诚度。

通过投充仪式,人们不仅要公开表达自己对清朝统治的认同,还要凭借自身的行为和态度,证明自己与清朝政权是紧密相连的。

这种方式有效地满足了清朝政府对于维护国家稳定和社会秩序的要求,保障了清朝政权的延续和稳定。

其次,清朝投充法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团结与和谐。

通过投充仪式,人们有机会参与国家政权的运行和管理,使得他们有更多的机会捍卫自己的权益和地位,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这种参与感和责任意识的加强,有利于激发人们对国家和社会的归属感和认同感,进而增强了全社会的凝聚力和团结性。

再次,清朝投充法对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根据这项法律,人们如果希望获得更高的官职和更好的待遇,就需要通过投充仪式来展示自己忠诚、能干和有才华的一面。

这为人们争夺名利提供了一个公平的竞争平台,激发了人们投身工作和事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同时,这也对清朝政权的维护和国家经济的繁荣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最后,清朝投充法的实施也对于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道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投充仪式,人们必须接受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念,注重道德修养和行为规范。

这种法律要求可以使人们更加注重个人品德和职业操守,从而提高国家的治理水平和社会的道德素养,为社会进步和文明发展奠定了基础。

综上所述,清朝投充法在清朝时期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它不仅有助于维护政权的稳定,促进社会团结和和谐,推动经济发展,还有助于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道德水平。

清朝投充法的实施经验可以为我们今天的社会治理和国家建设提供借鉴,使我们能够更好地实现社会稳定和持续发展的目标。

清朝中后期捐纳制度的嬗变及影响

清朝中后期捐纳制度的嬗变及影响

清朝中后期捐纳制度的嬗变及影响李婷婷【摘要】捐纳制度由来已久,起源可追溯至秦汉.清代捐纳始于顺治、完备于康熙、雍正、乾隆,冗滥于嘉庆、咸丰,终于光绪.开办原因主要是为了军需、赈济、营田、河工、镇压农民起义和海防等筹集资金.捐纳制度在实施前期对国家政治、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自嘉庆以后,捐纳制度开始发生嬗变,其弊端日益显现,对国计民生产生了消极影响,最终加速了清王朝的覆灭.【期刊名称】《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年(卷),期】2015(000)004【总页数】3页(P79-81)【关键词】清朝中后期;捐纳制度;嬗变;影响【作者】李婷婷【作者单位】安徽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安徽芜湖241003【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K249自秦代实现大一统之后,每逢有军兴、河工或灾荒,统治者则通过举卖官爵以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公元前243年,因蝗灾,秦始皇赢政令“百姓纳粟千石,拜爵一级”[1];汉代文帝采纳晁错的建议,凡入粟实边者,均授予上造、五大夫等爵位,张释之、司马相如等均通过这一途径升为朝廷郎官;汉武帝时期又开设武功爵,吸引许多盐铁富商蜂拥而至;后魏明帝承丧乱之后,国库空虚,于是又推行纳粟鬻爵的制度,借以缓解财政问题;唐宋之际,每逢赈济灾荒,朝廷为了减轻国家财政负担,也相继实行入粟补官政策。

清朝入关之后,承袭明朝制度,凡国家有重大事宜需要财政支出,如筹饷、赈灾或兴办工程等,便开捐纳,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国家财政负担,尤其是在清朝初年,经历了明末战乱,国家百废待兴之际,这一制度的实行是有积极意义的。

然而自清朝中期以后,由于政治、经济等多重因素的渗透,捐纳制度弊端日益显现,对国家和人民来说逐渐成为一种负担,清政府最终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下令停捐。

清代捐纳制度,成于康熙,然而在顺治年间已开其端。

康熙《大清会典》记载:“顺治十一年,题准:生员纳米三百石,准贡,俊秀捐米两百石,准入监读书”[2]。

清朝投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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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朝投充法的背景和原因
2.清朝投充法的具体内容
3.清朝投充法的实施和影响
正文
1.清朝投充法的背景和原因
清朝投充法是清朝政府为了解决八旗兵源不足和增强军事实力而实行的一种政策。

清朝初年,由于战争频繁和满洲人口较少,八旗兵源逐渐减少,这使得清朝政府感到了严重的军事压力。

在这种背景下,清朝政府开始实行投充法,以吸收更多的汉族人口加入八旗军队,从而增强清朝的军事实力。

2.清朝投充法的具体内容
清朝投充法是指清朝政府通过吸收汉族人口加入八旗军队,并将其充任为官员或士兵。

具体来说,投充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汉族人口加入八旗军队:清朝政府鼓励汉族人口加入八旗军队,为其提供土地、房屋和军饷等福利。

(2)担任官员或士兵:加入八旗军队的汉族人口可以担任官员或士兵,享有相应的职务和待遇。

(3)世袭制度:投充法实行世袭制度,即加入八旗军队的汉族人口的子孙后代也可以继承其职务和待遇。

3.清朝投充法的实施和影响
清朝投充法在清朝初年得到了广泛的实施,吸收了大量的汉族人口加
入八旗军队。

这一政策的实施,不仅解决了八旗兵源不足的问题,也增强了清朝的军事实力,使其能够更好地维护国家的安全和稳定。

然而,清朝投充法也存在一些问题和负面影响。

首先,投充法使得八旗军队的汉族人口比例不断增加,导致满洲文化逐渐减弱。

其次,投充法实行世袭制度,容易导致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的产生。

最后,投充法使得汉族人口在八旗军队中的地位逐渐提高,可能导致满洲贵族的利益受损。

总之,清朝投充法是为了解决八旗兵源不足和增强军事实力而实行的一种政策。

清朝投充法

清朝投充法

清朝投充法1. 背景介绍清朝投充法是指清朝时期实行的一种招收和管理官员的制度。

在清朝,担任官员是一种荣誉和特权,因此成为官员是很多人的梦想。

然而,由于清朝对于官员选拔的要求较高且具有严格的等级制度,所以普通百姓要成为官员并不容易。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清朝实行了投充法。

2. 投充法的意义2.1 扩大选拔范围投充法使得更多普通百姓有机会通过考试进入官僚体系,并为国家贡献自己的才能。

这样一来,不仅扩大了选拔范围,也提高了整体治理能力。

2.2 增加政府收入根据投充法规定,参加考试需要缴纳一定金额作为报名费用。

这些费用成为政府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之一。

2.3 提高官员素质通过考试选拔出来的官员相对而言更具专业素质和能力。

他们经过严格的选拔和培训,具备了一定的才干,能更好地履行职责。

3. 投充法的执行3.1 考试制度投充法规定了官员选拔的考试制度。

考试分为两个阶段:乡试和会试。

首先进行乡试,通过后可以参加会试。

会试通过后,即可成为官员。

3.2 考题内容投充法考题涉及各个领域的知识,包括经史、文学、政治等。

这样设计考题可以全面评估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3.3 考场规则清朝对于考场规则也有严格要求,以确保公平公正。

例如,禁止作弊、禁止外界干扰等。

4. 投充法的影响4.1 提升社会地位通过投充法成为官员,意味着社会地位的提升。

官员在社会上享有一定特权和声望,并且可以参与国家决策。

4.2 增加社会流动性投充法使得人们有机会改变自己的社会地位。

只要通过考试进入官僚体系,就有可能从普通百姓变成官员。

4.3 增加社会稳定性通过投充法选拔出来的官员具备一定的才干和能力,可以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治理水平。

这有助于增加社会稳定性。

5. 投充法的局限性5.1 学历要求较高投充法要求参加考试的人需要具备一定的学历背景,这使得一些没有受过良好教育的人难以进入官僚体系。

5.2 考试费用过高参加考试需要缴纳一定金额的报名费用,这对于一些经济困难的人来说是一个负担。

明清时期华北地区水资源过度开发的历史反思

明清时期华北地区水资源过度开发的历史反思

2006年9月 河北学刊 Sep.,2006第26卷 第5期 Hebei Acade m ic Journal Vol.26 No.5明清时期华北地区水资源过度开发的历史反思赵 慈(河北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研究所,河北石家庄050051)[摘 要]明清时期,由人口激增带来了大规模的开荒垦田,耕地的不断扩大必然伴随着对水资源的更大需求,而由于长期过度的开发,造成了自然生态环境不断恶化,水土流失,水旱灾情日益加剧。

反思历史,今人应当以史为鉴,正确处理开发与环保的关系,从根本上解决困扰中国农业低效的瓶颈,努力走出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新路。

[关键词]水资源;干旱;生态环境[作者简介]赵 慈(1954—),女,河北省辛集市人,河北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主要从事经济社会学研究。

[中图分类号]K248;2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071(2006)05-0231-04 [收稿日期]2006-05-16 中国是世界上水资源最为短缺的国家,人均水资源拥有量仅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4。

而在华北地区,水资源更为紧缺,以至成为危害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最大的隐患之一。

实质上,在明清时期,华北地区即开始过度开发地下水资源,由此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史鉴不远。

一中国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主要依赖自然资源的投入。

因此,水利成为农业丰歉的关键。

而注重农业是中国古代国家的主要经济职能。

所以,历代都推行奖励开荒垦田的政策,耕地的不断扩大必然伴随着对水资源的更大需求。

然而,长期过度的开发,造成自然生态环境不断恶化,水土流失,水旱灾情日益加剧,到明清时期尤其严重。

在干旱的华北地区,汛期集中在每年的6~8月份,尽管降水量占居全年降水量的70%~80%,但都因得不到足够的储留而白白的流失。

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农业继续使用靠不住的地表水,一方面又被迫转向对地下水进行大量的开发,特别是在干旱年份。

明清时期治河以疏浚河道、开凿支渠为主,以此可提供部分农用水。

略谈清前期蒲州府山民“群盗”现象

略谈清前期蒲州府山民“群盗”现象

略谈清前期蒲州府山民“群盗”现象清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封建王朝,在清初时期,蒲州府山区出现了一种被称为“群盗”的现象。

这个现象是指在蒲州府山区,一些山民集体组织起来进行抢劫、掠夺等活动的一种现象。

蒲州府位于今天的山西省永济市,是一个山区地区。

在清朝初年,蒲州府山区人民生活贫困,社会秩序混乱,这为群盗现象的兴起提供了土壤。

而在蒲州府山区存在水利条件不良、土地资源匮乏等客观原因,使得这里的农民生活十分艰难。

在这样的环境下,一些山民开始有了对官府的不满和抵触心理。

他们对于朝廷不公平的税收政策、榨取的苛捐杂税等深感不满,同时也对流寇、盗贼等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存在感到惧怕。

一些山区人民开始组织起来,成立了一些山寨村,展开抵抗活动,通过抢劫、掠夺等手段来争夺生存资源。

群盗现象的出现,也与清朝初年的内外政治局势有关。

清朝初年,对于政权稳定的巩固和边疆的扩张都有着迫切的需求。

朝廷为了维持准备攻打明朝的战争开支,加重了农民负担,为了达到参军的目标,征发民夫,使得山区农民生活更加困难。

由于边疆战事频繁,朝廷的农业和征税政策一再加重农民负担,这进一步加剧了山区农民的矛盾和不满情绪。

群盗现象的出现还与当时官府的治理能力有关。

清朝初年,官府在山区的治理能力相对较弱,加上山区地形复杂,交通不便,使得官府的打击行动难以展开。

而山区群盗通过建立一定的组织结构、制定一定的纪律,使得他们具备一定的抵抗能力。

他们可以在山区进行地下游击战,通过消耗官府的人力物力来逐渐削弱官府的统治。

在清朝初年,蒲州府山区山寨村的群盗现象虽然存在一定的抵抗意义,但整体上是一种不良社会现象。

这种现象给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群盗的活动不仅造成了人民的财产损失,而且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妨碍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在清朝中后期,随着朝廷治理能力的增强,蒲州府山区群盗现象得到了一定的控制。

政府加强了对山区的治理,加大了对群盗的打击力度,同时也通过减轻农民负担、改善农村经济等措施来改善山区农民的生活状况,逐渐缓解了群盗现象。

最新 中国古代史材料分析题参考 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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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史材料分析题参考01.阅读下列材料材料1:建隆二年(961年)春,罢殿前都点检(注:禁军统帅)慕容延钊。

此后此职不再授人,由皇帝直接掌握禁军。

──引自沈起炜《中国历史大事年表》材料2:太祖曰:“……尔曹何不释去兵权,出守大藩,择便好田宅市之,为子孙立永远泚不可动之业,多置歌儿舞女,日饮酒相欢以终其天年。

”──引自《续资治通鉴长编》材料3:太祖继位,患方镇犹习故常,取于民无节,而意多吕扈。

一日,召便殿,赐饮款曲,因问诸方镇:“尔在本镇除奉公上以外,岁得自用,为钱几何?”方镇具陈之。

上喻方曰:“我以钱代租税之人,以助尔私,尔辈归朝,且与朕宴乐如何?”方镇再拜,即诏给侯伯随使公使钱,虽在京亦听半给。

州县租赋,愁归公上,民无苛敛之患。

──引自王巩《闻见近录》请回答:(1)根据材料1、2和所学知识,说明北宋初年统军将领自动交出兵权的原因。

(2)根据材料2、3,指出宋太祖收回兵权、财权所采取的相同手段。

(3)结合材料和所学知识指出宋太祖以上措施产生了哪些影响?(1)原因:政治上:赵匡胤已称帝,掌握了国家政权;军事上:已控制了中央禁军,有强大武力作后盾。

另作出许诺。

(2)手段:以经济收买的办法换取──经济上允许统军将领广置田产,生活上鼓励他们享乐。

(3)影响:加强了中央集权,防止藩镇割据局面出现;加剧了地主阶级的土地兼并,使阶级矛盾尖锐;加重了北宋中央政府的财政危机。

18.阅读以下材料材料一远在清代开国之初,洪承畴就对顺治帝说:“南夷(从南部沿海地区入境的西方人)之通商,不异西戎(中国西部和西北的少数民族)之马市。

夷人贪而无亲,求而不厌,泚假令姑允通商海口,则数十年后,又议通商中夏(中原内地)矣;假令姑允通商中夏,则数十年后又议通商朝市(京城一带)矣。

”──摘自童书业《中国手工业商业发展史》材料二为了加强对中外贸易的控制和管理,当时设“粤东之澳门,福建之漳州府,浙江之宁波府,江南之云台山”四关,作为对外贸易的港口,康熙五十九年又规定,对外泿3易由广州的“公行”进行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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