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历年社会保障相关标准
北京市历年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比例及社会保障待遇标准一览表
养老 保险
失业 保险
工伤 保险
医疗 保险
社会平均工资和缴费基数上下限 年度 1992 上年社平工资 缴费基数下限 缴费基数上限 240 144 480
1993 1994 1995 1996.1-3 1996.4-12 1997 1998.1-6 1998.7-12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1-3 2003.4-2004.3 2004.4-2005.3 2005.4-2006.3 2006.4-2007.3 2007.4-200803 2008.4-2009.3 2009.4-2010.3 20104-2011.3
北京市历年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比例一览表
社会平均工资和缴费基数上下限 统筹基金 划入 个人 年度 上年社平工资 缴费基数下限 缴费基数上限 全民 劳服 集体 合资 私营 帐户 缴纳 1992 240 144 480 2% 1993 284 170 567 18% 14.5% 27% 16% 1994 377 226 1131 5% 1995 545 327 1635 1996.1-3 679 407 2036 19% 19% 27% 17% 1996.4-12 679 327 1635 1997 798 407 2036 19% 5% 1998.1-6 918 479 2395 1998.7-12 918 290 2395 13% 6% 5% 1999 1024 310 2755 14%(个体雇主\自由职业者9%) 5% 6% 2000 1148 400 3071 2001 1311 412 3444 15%(个体雇主\自由职业者10%) 4% 7% 2002 1508 435 3932 2003.1-3 1508 435 3932 2003.4-2004.3 1727 465 5182 17%(个体雇主\自由职业者11%) 2004.4-2005.3 2004 465 6011 2005.4-2006.3 2362 545 7087 缴费时间 缴费基数下限 缴费基数上限 单位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比例 1994.6-1995.3 1995.4-1996.3 1996.4-1997.3 每人每月2元 1% 1997.4-1998.3 1998.4-1999.3 1999.4-1999.10 1999.11-2000.3 310 3072 2000.4-2001.3 400 3444 2001.4-2002.3 412 3933 2002.4-2003.3 435 4524 1.5% 0.5% 2003.4-2004.3 465 5182 2004.4-2005.3 465 6011 2005.4-2006.3 545 7087 缴费时间 社平工资 缴费基数上限 缴费基数下限 2000.4-2001.3 1148 3444 400 2001.4-2002.3 1311 3933 412 2002.4-2003.3 1508 4524 435 2003.4-2004.3 1727 5182 465 2004.04-2005.03 2004 6011 465 2005.04-2006.03 2362 7087 545 缴费基数 单位缴费 个人缴费 划入帐户 35岁以下 0.8% 在职 上年社平工资60%~300% 9%+1% 2%+3元 35~45岁以下 1% 45岁以上 2% 6.5%+0.5% 上年社平工资 个人存档 0.5%+0.5% 享受社保补助 上年社平工70% 补助6% 70岁以下 4.3% 退休 每人每月3元 71岁以上 4.8%
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会保险相关待遇
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会保险相关待遇
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根据不同行业和地区划分,一般由当地政府规定。
根据2021年北京市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包
括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和月最低工资标准。
具体如下:
1.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根据不同行业划分,范围为23.4元至27.6元。
2. 月最低工资标准:根据不同行业、地区划分,范围为2200
元至2770元。
社会保险相关待遇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具体如下:
1. 养老保险:职工和用人单位共同缴纳一定比例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并在退休后享受相应养老金待遇。
2. 医疗保险:职工和用人单位共同缴纳一定比例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并在就医时享受一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报销。
3. 失业保险:职工和用人单位共同缴纳一定比例的失业保险费,并在失业期间享受一定的失业救济金或失业继续支付。
4. 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一旦职工因工受伤或发生职业病,可以获得相关的医疗费用、伤残津贴等待遇。
5. 生育保险:职工和用人单位共同缴纳一定比例的生育保险费,女职工生育后可以享受一定的生育津贴和产假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会保险待遇可能会根据政策的更新和不同年份发生变化。
建议在具体场景中咨询相关部门或人事机构以获取最新的信息。
北京市历年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比例一览表
每人每月2 元(自 1994.06 起,至 1999.10 止)
、缴费比例一览表
养老缴费比例
失业缴费比例 工伤缴费比 生育缴费 例 比例
个人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缴纳 % -
1%
5% (自 1994.06 起,至 1999.10 止)
5% 6% 7%
8%
8%
工伤保险自 2004年1月 起开始缴纳 生育保险 自2005年 按企业营业 7月起开 执照中经营 始缴纳 项目的第一 项内容确 单位缴费 定,分为 0.5% 0.5% 1% 0.8% , 个人不缴 (自 费 1.5% 1999.11起 2% 三 (自 至今,同 档,个人不 缴费 1999.11 时农村人 起至今) 员不缴纳 个人部 分)
养老缴费比例
1992.10-1992.12 1993.01-1993.12 1994.01-1994.12 1995.01-1995.12 1996.01-1996.03 1996.04-1996.12 1997.01-1997.12 1998.01-1998.06 1998.07-1998.12 1999.01-1999.12 2000.01-2000.12 2001.01-2001.12 2002.01-2002.12 2003.01-2003.03 2003.04-2004.03 2004.04-2005-03 2005.04-2005.12 2006.01-2006.03 2006.04-2007.03 2007.04-2008.03 2008.04-2009.03
北京市历年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基数上下限、 北京市历年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基数上下限、
年度 本市上年社 缴费基数上 单位缴 会平均工资 限 养老失业工 生育基数下 养老失业 工伤生育基 纳 其中划 入帐户 伤基数下限 限 缴费基数 数下限 240 480 144 18% 284 567 170 377 1131 226 545 1635 327 农民工养老 失业自1999 679 2036 407 19% 年6月起开 679 1635 327 始缴纳 798 2036 407 918 2395 479 918 2395 290 19% 6% 1024 2755 310 310 19% 5% 3071 400 400 1148 1311 3444 412 412 19% 4% 1508 3932 435 435 1508 3932 435 435 1727 5182 465 465 1036 20% 3% 2004 6011 465 465 1202 7087 545 1417 545 1417 2362 2362 7087 545 1417 545 1417 2734 8202 580 1640 580 1640 20% 3008 9024 1203 1805 640 1805 9966 3322 1329 1993 730 1993 城镇人员 农民工
最新北京市历年社保比值及下限1
3322
9966
1329
1993
730
730
1993
1993
1993
2009.04-2009.12
3726
11178
1490
2236
800
800
2236
2236
2236
2010.01-2010.06
3726
11178
1490
2236
1490
800
2236
2236
2236
1417
1417
2006.01-2006.03
2362
545
1417
1417
1417
2006.04-2007.03
2734
8202
580
1640
580
580
1640
1640
1640
2007.04-2008.03
3008
9024
1203
1805
640
640
1805
1805
1805
2010.07-2011.03
4037
12111
1615
2422
1615
800
2422
2422
2422
2011.04-2012.03
4201
12603
1680
2521
1680
1680
2521
2521
2521
年度
养老缴费比例
失业缴费比例
工伤缴费比例
生育缴费比例
医疗缴费比例
单位缴纳
其中划入帐户
个人缴纳
2004~2010社保缴费基数
关于2004年度缴费工资基数与社会保险待遇给付有关问题的通知京社保发[2004]12号颁布时间:2004.03.17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各委托代办机构、各参统单位:;根据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统计结果,现将涉及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和待遇计算中使用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中的有关具体问题通知如下:一、2003年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为24045元,月平均工资为2003.75元。
二、凡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的,月均缴费工资基数为2004元(按四舍五入方法处理)。
三、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后四舍五入为6011元,职工月工资超过6011元的,以6011元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四、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月缴费工资基数下限为465元。
五、个人申报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具体数额为1202元(经计算后按四舍五入方法处理);享受社会保险费补助的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为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70%,具体数额为1403元(经计算后按四舍五入方法处理)。
六、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数据库中第二部分的比值C0/ C1为2.18。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04年3月17日------------------------------------------------------------------------------------------------------------------关于2005年度缴费工资基数与社会保险待遇给付有关问题的通知京社保发[2005]10号 颁布时间:2005.03.17各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各参保单位:根据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统计结果,现将涉及养老、失业、工伤、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采集工作中使用北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2004年北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28348元,月平均工资为2362.33元。
北京历年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比例一览表
1992.10-1992.12 1993.01-1993.12 1994.01-1994.12 2011.04-2012.03 2012.04-2013.03
2% 5%
1%(自 1994.0 1%(自 2009.0 1至 今) 每人每月2 元(自 0.2%(自 2009.01至 今,农村户 口不缴纳 个人部 分)
北京历年社平工资、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比例一览表
城镇人员 年度 农业户口人员 养老缴费比例 个人 缴纳 失业缴费比例 单位缴 个人缴纳 纳 工伤缴费比 生育缴 例 费比例 单位缴 纳 工伤保险自 2004.01起 开始缴纳 按企业营业 执照中经营 项目的第一 项内容确 定,分别为 0.5%/1%/2 % 三档,个 人不缴费 医疗缴费比例 个人缴 纳 医疗 本市上年 缴费基数 养老失业 养老/失 社会平均 上限 工伤基数 医疗生育 业缴费基 工伤生育 农民工基 农村劳动 单位缴 其中 工资 基数下限 基数下限 纳 力基数下 划入 下线 数 数 限 账户 240 284 377 4201 4672 480 567 1131 12603 14016 144 170 226 1680 2803 2521 2803 农民工养 老失业自 1680 1869 2521 2803 2521 2803 2521 0 20% 8% 18% 19% -
员自2001.04起开始缴纳 民工人员自2004.09起开始缴 本市农民 自2005.08起开始缴纳 民工缴费比例为1%个人不缴 70岁以下:100元 /月 70岁以 上:110元/月 (满70岁次月 起)
生育保 险自 2005. 07起开 始缴纳 员自2001.04起开始缴纳 外地农民工人员自2004.09起开始缴 纳 本市农民 工人员自2005.08起开始缴纳 外地农民工缴费比例为1%个人不缴 退休人 退休人 员:每 员不缴 人每月3 纳 元
北京社保历年缴费基数比例
北京市历年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比例一览表
城镇人员
农业户口人员
养老缴费比例
失业缴费比例
本市上年社 会平均工资
缴费基数 上限
养老失业 工伤基数
下限
240 284 377 545 679 679 798 918 918 1024 1148 1311 1508 1508 1508 1727 2004 2362 2362 2734 3008 3322 3726 3726
月止)
1999年10月止)
工伤保险自
5%
2004年1月
6%
起开始缴纳
生育保险自
按企业营业 2005年7月
7%
执照中经营 起开始缴纳
项目的第一
8%
1.5%(自1999年
11月-2008年12 月止)
0.5%(自1999年
11月-2008年12月 止)农村户口不缴
纳个人部分
项内容确 定,分为
0.5%/1% /2%三
1615
4201
12603
1680
医疗生 育基数
下限
787 787 905 905 1036 1202 1417 1417 1640 1805 1993 2236 2236
2422
2521
养老 失业
缴费基 缴费基
数
数
-
农民工 农民工 养老自 失业自 1999年6 1999年6 月起开 月起开 始缴纳 始缴纳
4037
480 567 1131 1635 2036 1635 2036 2395 2395 2755 3071 3444 3932 3932 3932 5182 6011 7087 7087 8202 9024 9966 11178 11178
北京市社会基础保险
A Partner For Life
2008年1月
基本养老保障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包括
被保险人的基本养老金 被保险人退休后死亡的丧葬补助费 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支付项目费用
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的条件
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的 按照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A Partner For Life
A Partner For Life
2008年1月
预祝大家 展业成功
谢谢! 谢谢!
A Partner For Life
2008年1月
2008年1月
基本养老保障
人员范围划分与养老金计发办法
范围 老人 中人 现状 2005年12月31日前退休 人员 计发办法 按原计发办法 1998年6月30日之前参加 基础养老金 工作, 2006年1月1日 个人帐户 后退休人员 过渡性养老金 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工 作人员 基础养老金 个人帐户
责任免除
1 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 2 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者其他责任事故 造成伤害的医疗费用 3 因本人吸毒、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 4 按照国家和北京市规定应当个人自付的 5 肿瘤检测、肿瘤高频热疗、康复治疗等
A Partner For Life
2008年1月
基本医疗保障— 基本医疗保障—大病报销
大病定义:进行住院治疗的就称之为大病
社保报销范围
大病
重大疾病
社保与商业共同报销部分
A Partner For Life
2008年1月
基本医疗保障— 基本医疗保障—大病报销
1300以上起报,最高报销7万 如果有大额补充的,可以获得30万的大额补充 现行报销比例
北京市历年社会保障相关标准
10月1日
2001年
2.60
435
7月1日
305-392
7月1日
174
7月1日
285
441
380
337
10月1日
2000年
2.46
412
7月1日
300-385
7月1日
164
7月1日
280
421
360
308
10月1日
2.39
400
5月1日
291-374
120
280
421
360
308
10月1日
1999年
2.30
400
9月1日
291-374
9月1日
120
6月1日
273
396
335
288
10月1日
1.90
320
5月1日
224-272
5月1日
210
336
265
233
10月1日
1998年
1.80
310
7月1日
217-264
7月1日
200
336
265
233
10月1日
1997年
1.70
290
6月1日
203-247
7月1日
198
7月1日
290
510
443
402
10月1日
2.96
495
1月1日
326-419
186
290
510
443
402
10月1日
2003年
2.78
465
7月1日
326-419
北京市历年社保比值及下限
545
1417
1417
1417
2006.04-2007.03
2734
8202Leabharlann 5801640580
580
1640
1640
1640
2007.04-2008.03
3008
9024
1203
1805
640
640
1805
1805
1805
2008.04-2009.03
3322
9966
1329
1993
730
730
20%
4%
7%
在职人员:9%+1%
在职人员:2%+3元
35岁以下:0.8%
2002.01-2002.03
2002.04-2002.12
35-45岁以下:1%
2003.01-2003.03
20%
3%
8%
2003.04-2004.03
45岁以上:2%
2004.04-2005-03
2005.04-2005.12
-
-
工伤保险自2004年1月起开始缴纳
生育保险自2005年7月起开始缴纳
城镇人员自2001年4月起开始缴纳;外埠农村人员自2004年9月起开始缴纳;本市农村人员自2005年8月起开始缴纳
1993.01-1993.12
1994.01-1994.12
19%
-
5%
1%(自1994年6月起,至1999年10月止)
1311
3444
412
787
412
412
-
-
-
2002.01-2002.03
北京社保历年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最低基数1615元最低基数2422元最低基数1615元最低基数1615元最低基数2422元-缴费基数(上下限)1615元-12111元1615元-12111元----公司缴费比例20%10%1%0.80%0.80%-个人缴费比例8%2%+3元0.20%---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最低基数1615元最低基数2422元最低基数1615元最低基数2422元最低基数2422元-缴费基数(上下限)------公司缴费比例20%10%1%0.80%0.80%-个人缴费比例8%2%0.20%---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最低基数800最低基数2422元最低基数800最低基数2422元最低基数2422元-缴费基数(上下限)------本地农村劳动力(养24号文、医12%) 执行时间:2010.7.1-备注请注意:2008年3月1日后个人所得税扣除数为:2000元。
2009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8444元。
对于在职职工,最低及最高缴费基数分别为1615元、12111元。
对于月收入低于1615元的,按1615元计算;高于12111元的,按12111元计算;而对于大多数月收入在1615元至12111元区间的参保人员,则按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
本地城镇 执行时间:2010.7.1-备注请注意:2008年3月1日后个人所得税扣除数为:2000元。
2009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8444元。
对于在职职工,最低及最高缴费基数分别为1615元、12111元。
对于月收入低于1615元的,按1615元计算;高于12111元的,按12111元计算;而对于大多数月收入在1615元至12111元区间的参保人员,则按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
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037元;凡是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2111元;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826元;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422元;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615元。
北京市社会保险政策大全
北京市社会保险政策(一)养老保险城镇职工:根据《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83号)第二条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城镇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应当按照本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根据《北京市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暂行办法的通知》(京政办发[2002]60号)要求,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职工自2003年起全员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
37号文件第十六条规定:非财政供款的社团、各类社会中介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也要按60号文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
根据《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关于国家机关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缴纳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87】市劳险字第640号文件规定:北京市国家机关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1986年10月1日后招收的劳动合同制工人,均应从招收后发工资之月起缴纳退休养老基金,以前未缴的应予补缴。
区、县、局(总公司)所属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招收的劳动合同制工人也按本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农民工:《关于印发<农民合同制职工参加北京市养老、失业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劳险发[1999]99号)第二条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及其招用的农民合同制职工,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参加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关于印发<北京市农民工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1]125号)第二条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具有本市或外埠农村户口的劳动者,应当依法参加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
(二)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市政府2005年6月6日158号令)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适用本规定。
北京市历年社会保障相关标准
2003 2.78 465 年 2002 2.78 465 年 2001 2.60 435 年 2000 年 2.46 412 2.39 400 2.30 400 1.90 320 1.80 310 1.70 290 1.60 270 1.40 240
1999 年 1998 年 1997 年 1996 年 1995 年 1994
北京市历年社会保障相关标准
2010年10月09日
农民 工 小时 职工 最低 失业 一次 最低 最低 工资 失业 保险 性 工资 年度 工资 执行 保险金 执行 生活 标准 元/ 起始 元/月 起始 补 元/小 月 时间 时间 助费 时 元/ 年 7822011 1月1 891 6.70 1160 年 日 752861 2010 7月1 6325.50 960 年 日 741 2009 5624.60 800
农民 工 一次 性 生活 补 助费 执行 起始 时间 7月1 7月1 618 日 日 1月1 1月1 588 日 日 7月1 7月1 468 日 日 1月1 1月1 398
低 低保 最低 最低 最低 保 标准 退休 退职 退养 标 执行 金 金 金 准 起 元/ 元/ 元/ 元/ 始时 月 月 月 月 间
186 186
7月1 7月1 186 290 日 日 7月1 7月1 174 285 日 日 7月1 7月1 164 280 日 日 120 280
9月1 6月1 120 273 日 日 5月1 210 日 7月1 200 日 6月1 190 日 7月1 170 日
日 7月1 日 10月 1日 10月 1日 10月 1日 10月 1日 10月 1日 10月 1日 10月 1日 10月 1日 10月 1日 10月 1日 10月 1日 10月 1日 10月 1日 10月 1日 10月 1日
度北京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表
度北京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表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以下是2022年度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表: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最低标准:4800元/月
最高标准:31715元/月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最低标准:4800元/月
最高标准:31715元/月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最低标准:4800元/月
最高标准:31715元/月
工伤保险缴费基数:
最低标准:4822元/月
最高标准:31715元/月
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最低标准:4800元/月
最高标准:31715元/月
请注意,以上基数标准会根据相关政策调整,具体情况请以当年最新公布的标准为准。
北京市社保缴费基数历年对比
北京市社保缴费基数历年对比
北京市社保缴费基数历年对比
2014年北京社保缴纳基数:
根据本市日前公布的2013年度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9521元,月平均工资为5793元。
市人力社保局统一调整2014年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如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则是5793元。
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确定,即17379元。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即2317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即3476元。
2013年北京社保缴纳基数:
2012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223元。
根据规定,市人力社保局6月17日统一调整了2013年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
目前,社保缴费基数根据不同的参保情况分为若干类。
在北京市参加五项社会保险的'在职职工按照本人2012年的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北京市201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最高不超过15669元。
参加养老和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北京市201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最低不低于2089元;参加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北京市201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低不低于3134元。
【北京市社保缴费基数历年对比】。
北京市历年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比例一览表
20%
8%
0.2%(自2009年1月 1%(自2009年1月 起至今,农村户口 起至今) 不缴纳个人部分)
下限1680 下限1680
医疗缴费比例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划入帐户
城镇人员自2001年4月起开始缴纳 外埠农村人员自2004年9月起开始 缴纳 本市农村人员自2005年8月起开始 缴纳
35岁以下: 在职 人员: 35-45岁以 下:1% 2%+3元 45岁以上: 在职 人员:
每人每月2元(自 1994年6月起,至 1999年10月止) 工伤保险自 2004年1月 起开始缴纳
19% 19%
6% 5%
5% 6%
19%
4%
7%
20%
3%
8%
生育保险自 按企业营业 2005年7月 执照中经营 起开始缴纳 项目的第一 1.5% (自1999年 0.5% (自1999年 项内容确 单位缴费 11月-2008年12月 定,分为 11月-2008年12月 0.8%, 止)农村户口不缴 止) 0.5%/1% 个人不缴费 纳个人部分 /2%三档, 个人不缴费
北京市历年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比例一览表
城镇人员 年度 本市上年社 会平均工资 农业户口人员
养老缴费比例
失业缴费比例 工伤缴费比 生育缴费老失业工 医疗生育 养老 失业 工伤生育 其中 纳 农民工基 农村劳动力 伤基数下限 基数下限 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 基数下限 划入 数 基数下限 帐户 480 567 1131 1635 2036 1635 2036 2395 2395 2755 3071 3444 3932 3932 3932 5182 6011 7087 7087 8202 9024 9966 11178 11178 12111 12603 144 170 226 327 407 327 407 479 290 310 400 412 435 435 435 465 465 545 545 580 1203 1329 1490 1490 1615 1680 787 787 905 905 1036 1202 1417 1417 1640 1805 1993 2236 2236 2422 2521 农民工养 老自1999 年6月起 开始缴纳 310 400 412 435 435 435 465 465 545 545 580 640 730 800 下限1490 下限1615 农民工失 业自1999 年6月起 开始缴纳 310 400 412 435 435 435 465 465 545 545 580 640 730 800 800 800 1036 1202 1417 1417 1640 1805 1993 2236 2236 2422 2521 1202 1417 1417 1640 1805 1993 2236 2236 2422 2521 1202 1417 1417 1640 1805 1993 2236 2236 2422 2521 18% -
北京社保标准
北京社保标准北京社保标准是指北京地区的社会保险制度所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和待遇标准。
北京市作为中国的首都和经济中心,社保标准的制定对于维护职工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从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方面进行介绍。
首先是基本养老保险。
北京市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缴费基数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
养老金待遇的确定,主要根据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和缴费金额来计算,同时还考虑个人账户的累计存储额。
北京市对于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标准进行了不断调整和提高,以适应老龄化社会的需求。
其次是基本医疗保险。
北京市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缴费基数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
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包括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报销封顶线、报销范围等内容。
北京市不断完善医保政策,提高报销比例和封顶线,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
再者是失业保险。
北京市的失业保险费由单位缴纳,缴费基数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
失业保险的待遇标准主要包括失业金的发放标准和领取条件。
北京市不断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提高失业金的发放标准,帮助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
接下来是工伤保险。
北京市的工伤保险费由单位缴纳,缴费基数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
工伤保险的待遇标准主要包括工伤医疗和康复、工伤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内容。
北京市不断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加强工伤预防和康复工作,保障受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最后是生育保险。
北京市的生育保险费由单位缴纳,缴费基数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
生育保险的待遇标准主要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等内容。
北京市不断完善生育保险制度,提高生育津贴标准,保障女职工的生育权益。
综上所述,北京市的社保标准在不断完善和提高,旨在为职工提供更加全面和可靠的社会保险保障。
北京社保标准
北京社保标准北京市是我国的政治、文化中心,也是经济发展比较快速的地区之一。
在这样一个大城市里,社保标准自然也备受关注。
北京市的社保标准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大项。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北京市的社保标准。
首先,养老保险是指在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从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基金中获得的一种基本生活保障。
北京市的养老保险标准是根据参保人员的工资水平和缴费年限来确定的。
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越高,享受的养老金也就越多。
北京市的养老金发放标准是根据参保人员最后一次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来确定的,具体标准可根据当地社保局的规定进行查询。
其次,医疗保险是指在参保人员患病或者意外受伤时,从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基金中获得的一种医疗费用报销保障。
北京市的医疗保险标准是根据参保人员的工资水平和缴费年限来确定的。
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越高,享受的医疗报销比例也就越高。
同时,北京市还对特殊疾病、大病保险等进行了相应的补充保障,以满足参保人员在医疗方面的需求。
再次,失业保险是指在参保人员失业后,从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基金中获得的一种生活保障。
北京市的失业保险标准是根据参保人员的工资水平和缴费年限来确定的。
参保人员在失业后,可以根据自己的缴费年限和工资水平来领取一定比例的失业金,以缓解失业给家庭带来的经济困难。
此外,工伤保险是指在参保人员因工作受伤或者患职业病时,从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基金中获得的一种医疗费用报销和一定程度的伤残赔偿。
北京市对工伤保险也进行了相应的规定,参保人员在获得工伤后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报销和伤残赔偿,以保障参保人员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最后,生育保险是指在参保人员生育子女时,从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基金中获得的一种生育津贴和产前、产后护理补贴。
北京市对生育保险也进行了相应的规定,参保人员在生育子女时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生育津贴和产前、产后护理补贴,以减轻生育带来的经济负担。
综上所述,北京市的社保标准是根据参保人员的工资水平和缴费年限来确定的,各项保险都有相应的规定和标准,以满足参保人员在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方面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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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小时最低职工最低工资元/月最低工资执行起始时间失业工资标准保险金
元/小时元/月2011年 6.711601月1日
2010年 5.59607月1日632-741 2009年 4.6800562-671 2008年 4.68007月1日502-611 2007年 4.367307月1日422-531 2006年 3.826407月1日392-501 2005年 3.475807月1日382-491 2004年 3.265457月1日347-446
2.964951月1日326-419 2003年 2.784657月1日326-419 2002年 2.784657月1日326-419 2001年 2.64357月1日305-392 2000年 2.464127月1日300-385
2.394005月1日291-374 1999年 2.34009月1日291-374
1.93205月1日224-272 1998年 1.83107月1日217-264 1997年 1.72906月1日203-247 1996年 1.62707月1日189-229.5 1995年 1.42407月1日
1994年 1.121012月1日
失业保险执行起始时间农民工农民工低保最低最低最低
一次性一次性标准退休金 元/月退职金退养金
生活补生活补元/月元/月元/月
助费助费执行
元/年起始时间
7月1日4687月1日
1月1日3981月1日900800700
7月1日3387月1日390775682607
7月1日2587月1日330675592527
7月1日2287月1日310620537487
7月1日2187月1日300563488443
7月1日1987月1日290510443402
186290510443402
186290466405367 7月1日1867月1日290466405367
7月1日1747月1日285441380337
7月1日1647月1日280421360308
120280421360308 9月1日1206月1日273396335288
5月1日210336265233
7月1日200336265233
6月1日190293232200
7月1日170263202170
最低养老保险执行起始时间1月1日7月1日10月1日10月1日10月1日10月1日10月1日10月1日10月1日10月1日10月1日10月1日10月1日10月1日10月1日10月1日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