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泰:独立董事关于增资华荣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010-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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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增资华荣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为促进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荣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同时为使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江苏国泰拟使用募集资金对华荣公司实施进一步增资。

华荣公司目前注册资本6,2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4,891.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8.895%。华荣公司拟以目前6,200万元注册资本为基础,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元转增0.335元;同时,华荣公司拟进行现金增资,各股东以目前持有的6,200万元出资额为基础,按所持有出资额1:0.165比例认购,华荣公司股东有选择按上述比例认购、少认购或放弃认购的权利,认购价格为2.6442元/元出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10年6月30日华荣公司每元出资净资产为3.53元,认购价格=3.53/1.335元)。

依据华荣公司上述增资方案,江苏国泰将认购华荣公司807.0975万元出资,使用募集资金约2,134.12万元,定价依据为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10年6月30日华荣公司每元出资净资产为3.53元并考虑转增股本的除权因素。

本次增资中公司的关联自然人郭军,关联法人张家港市国泰投资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共同对华荣公司增资,本次增资属关联交易。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增资华荣公司,有利于公司的整体产业布局,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对华荣公司实施增资;本次关联交易在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和议案审议表决的程序性方面均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要求。同意公司《关于增资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方世南、李国兴、楼光华

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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