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招标后签订合同是谁
建设工程合同先后顺序
建设工程合同先后顺序一、项目立项与可行性研究在一切开始之前,项目业主需要对建筑项目进行立项申请,并开展可行性研究。
这一阶段主要是对项目的经济性、合理性、技术可行性等进行全面评估,为后续工作奠定基础。
二、设计招标或委托项目可行性研究通过后,业主需进入设计与勘察阶段。
此时,业主可以选择通过招标方式选定设计单位,或者直接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
三、签订设计合同确定设计单位后,业主与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合同。
合同中应详细列明设计的范围、标准、进度、费用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四、施工图审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纸需要提交给有关部门进行审查。
审查合格是进行下一步工作的前提条件。
五、施工招标施工图审查通过后,业主将进行施工招标,以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来承担建设任务。
六、签订施工合同中标的施工单位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合同内容通常包括工程概况、工期要求、质量标准、合同价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
七、监理招标(如有)在一些项目中,还需要聘请第三方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
同样,这需要通过招标程序选择合适的监理单位。
八、签订监理合同选定监理单位后,业主与之签订监理合同,明确监理的职责范围、服务内容、费用结算等事项。
九、开工准备合同签订完成后,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参与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施工现场的布置、安全措施的制定等。
十、正式开工一切准备就绪后,项目正式进入施工阶段。
各参建方需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确保工程顺利推进。
十一、竣工验收工程建设完成后,进行竣工验收。
这是检验工程质量是否符合约定标准的重要环节。
十二、结算与保修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并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保修条款。
有关工程招标代理合同5篇
有关工程招标代理合同5篇篇1工程招标代理合同是工程建设领域中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它是建立在建设单位与招标代理机构之间的合作基础上,规定了双方在工程招标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为双方合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本文将就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的主要内容、签订程序以及注意事项进行详细解析。
一、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的主要内容1. 合同主体:工程招标代理合同一般由建设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双方签订。
建设单位负责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工程招标工作,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招标代理服务。
2. 合同目的: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的目的是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在工程招标过程中的行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合法、公平、公正进行。
3. 服务内容: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应明确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包括招标文件制作、招标公告发布、投标人资格审查、招标评标等工作内容。
4. 风险责任:工程招标代理合同中需要明确双方在招标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责任,如投标文件丢失、评标程序不公正等情况的处理方案。
5. 合同期限: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的期限一般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规模来确定,一般情况下为工程招标开始前的几个月至数年不等。
6. 服务报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在完成招标服务后,有权获得一定的服务报酬。
服务报酬的支付方式、金额、时间等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二、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的签订程序1. 签订前准备:在签订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前,建设单位需要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资质审查,确保其具有从事招标代理服务的资质和经验。
2. 签订方式:工程招标代理合同一般以协商形式签订,双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合同书。
3. 合同备案: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签订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4. 履行合同:双方在签订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后,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确保工程招标工作顺利进行。
三、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的注意事项1. 合同条款:在签订工程招标代理合同时,双方应对合同中的条款进行认真审查,特别是关于服务内容、服务报酬、责任及风险等方面的条款。
陕西二建继续教育相关试题及答案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单选题:(共5题,每题1分)1、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的重要性不包括()A .是双方利益直接体现B .对进度目标有重要影响C .对工程质量水平有重要影响D .影响不大2、工程量清单就是一份明细清单,其中不包括A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名称B .措施项目的名称C .措施项目的费用D .预计利润3、我国工程计价模式在计划主导阶段的特点不包括()A .业主票基本为国有投资B .施工单位主要是全民所有制企业C .使用同一的定额D .政府不定价4、本办法的修订依据不包括()A .建筑法B .招标投标法C .合同法D .商法5、最高投标现价的编制的依据不包括()A .工程量清单B .工程计价有关规定C .市场价格信息D .过往工程价格判断题:(共5题,每题1分)6.业主盲目压价会扰乱市场定价。
对错7.投标控制价是投标的最高价格。
对错8.1. 进入市场经济以后(2003年以后),进入市场调节价阶段。
对错9.本办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城市燃气。
对错10.工程造价是指工程项目在不同阶段预计或确定的工程价值的货币体现。
对错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单选题:(共5题,每题1分)1、项目分解的要求不包括()A .内容完整,不重复B .一个工作单元可以不从属于另一个工作单元C .每个工作单元有明确的责任者D .工作单元之间的接线应清晰2、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不包括()A .项目概况B .技术方案C .组织方案D .安全计划书3、建设工程项目包括的范围不包括()A .策划阶段B .勘察阶段C .设计阶段D .使用阶段4、工作界面分析包括三个方面,其中不包括的是()A .技术B .工期C .控制D .成本判断题:(共5题,每题1分)5.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编制要求项目经理签字后组织管理层批准对错6.项目的目标不包括过程感受对错7.项目管理规划可以看做是项目范围管理的一个成果对错8.我国项目范围管理的主要矛盾是业主期待的范围和实际完成的范围不同。
陕西二建继续教育相关试题及答案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单选题:(共5题,每题1分)1、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的重要性不包括()A .是双方利益直接体现B .对进度目标有重要影响C .对工程质量水平有重要影响D .影响不大2、工程量清单就是一份明细清单,其中不包括A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名称B .措施项目的名称C .措施项目的费用D .预计利润3、我国工程计价模式在计划主导阶段的特点不包括()A .业主票基本为国有投资B .施工单位主要是全民所有制企业C .使用同一的定额D .政府不定价4、本办法的修订依据不包括()A .建筑法B .招标投标法C .合同法D .商法5、最高投标现价的编制的依据不包括()A .工程量清单B .工程计价有关规定C .市场价格信息D .过往工程价格判断题:(共5题,每题1分)6.业主盲目压价会扰乱市场定价。
对错7.投标控制价是投标的最高价格。
对错8.1. 进入市场经济以后(2003年以后),进入市场调节价阶段。
对错9.本办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城市燃气。
对错10.工程造价是指工程项目在不同阶段预计或确定的工程价值的货币体现。
对错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单选题:(共5题,每题1分)1、项目分解的要求不包括()A .内容完整,不重复B .一个工作单元可以不从属于另一个工作单元C .每个工作单元有明确的责任者D .工作单元之间的接线应清晰2、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不包括()A .项目概况B .技术方案C .组织方案D .安全计划书3、建设工程项目包括的范围不包括()A .策划阶段B .勘察阶段C .设计阶段D .使用阶段4、工作界面分析包括三个方面,其中不包括的是()A .技术B .工期C .控制D .成本判断题:(共5题,每题1分)5.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编制要求项目经理签字后组织管理层批准对错6.项目的目标不包括过程感受对错7.项目管理规划可以看做是项目范围管理的一个成果对错8.我国项目范围管理的主要矛盾是业主期待的范围和实际完成的范围不同。
合同管理自测题及答案解析(一)
合同管理自测题及答案解析(一)一、单项选择题1.依据《担保法》有关规定,当采用保证方式进行担保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债务人与债权人是保证合同的当事人,债务人向债权人保证,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责任B.债务人与债权人是保证合同的当事人,明确保证人,保证人向债务人保证,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责任C保证人与债务人是保证合同的当事人,保证人承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责任D.保证人与债权人是保证合同的当事人,保证人承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责任2.对处理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之间拖欠监理费的纠纷,没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文书是()。
A.人民法院的判决B.仲裁机构的裁决C.经过公证的还款协议D.经过鉴证的还款协议3.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基本法律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C.《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4.能够引起合同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的是()。
A.行为B.事件C.法律事实D.后果5.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所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是指()。
A.投保人B.被保险人C.受益人D.保险人6.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合同,合同当事人一方逾期接受货物时,遇价格上涨,应()。
A.按原价格执行B.按新价格执行C.按原价和新价的平均价执行D.按市场价执行7.《合同法》中规定的“缔约过失责任”是指()。
A.订立合同时,由于本方对合同风险估计不足,履行过程中受到的损失应由自己负责B.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由于条款约定不明确导致的损失,应由委托人承担C.由于本方授权签订合同代表的失误而受到的损失,追究代表人缔约的过失责任D.因订立合同时对方提供虚假情况而使本方受到损失,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8.按《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价款或者报酬没有约定的,确定价款或报酬时应按()的顺序履行。
委托招标协议书范本(4篇)
委托招标协议书范本甲方:乙方:甲方委托乙方就项目(详见附表)组织招标工作,预算金额元。
乙方愿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甲方的要求和国家的有关法规组织招标。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1、甲方的责任(1)甲方指定一位负责人作为甲方的全权代表,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招标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2)向乙方提供招标所需的有关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3)负责审核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经甲方审核后,方可对外发售;(4)监督招标过程;(5)与乙方共同确定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6)根据乙方提供的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7)对评标内容保密;(8)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乙方的责任(1)授权并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全权代表乙方联系和处理招标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接受和签收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2)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负责编制、印刷、发售、解释招标文件;(3)刊登招标通告,发投标邀请函;(4)落实开标和评标地点等有关的招标事务;(5)提供专家库,与甲方共同确定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6)审查投标人资格;(7)与甲方协商确定开标程序。
组织开标大会;(8)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负责安排评标活动的有关事宜;(9)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论,向甲方提交评标报告;(10)根据甲方的定标意见,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落标人发出《落标通知书》;(11)负责处理投标人有关招投标的问题;(12)根据甲方的要求,协助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工作原则甲乙双方本着密切协作、精心组织、保证质量、按期完成的原则、开展各项工作。
4、有关费用问题乙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向中标人收取招标服务费,同时承担招标所需的全部费用。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招标协议书范本(二)委托保证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保证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鉴于甲方参加____项目的投标,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____(以下简称“招标人”)提供投标担保。
陕西二建继续教育相关试题与答案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点赞)20161020SDWG1必修,学时 ( 2.0 ),章节数 (6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单选题: (共 5 题,每题 1 分)1、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的重要性不包括()A . 是双方利益直接体现B . 对进度目标有重要影响C. 对工程质量水平有重要影响D. 影响不大2、工程量清单就是一份明细清单,其中不包括A .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名称B . 措施项目的名称C . 措施项目的费用D . 预计利润3、我国工程计价模式在计划主导阶段的特点不包括()A . 业主票基本为国有投资B . 施工单位主要是全民所有制企业C. 使用同一的定额D. 政府不定价4、本办法的修订依据不包括()A.建筑法B . 招标投标法C .合同法D.商法5、最高投标现价的编制的依据不包括()A . 工程量清单B . 工程计价有关规定C. 市场价格信息D. 过往工程价格判断题: (共 5 题,每题 1 分)6.业主盲目压价会扰乱市场定价。
对错7.投标控制价是投标的最高价格。
对错8.1. 进入市场经济以后(2003 年以后),进入市场调节价阶段。
对错9.本办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城市燃气。
对错10.工程造价是指工程项目在不同阶段预计或确定的工程价值的货币体现。
对错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点赞)20161020SDWG2已完成 (我要重学 )必修,学时 (5.0 ),章节数 (19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单选题: (共 5 题,每题 1 分)1、项目分解的要求不包括()A . 内容完整,不重复B . 一个工作单元可以不从属于另一个工作单元C. 每个工作单元有明确的责任者D. 工作单元之间的接线应清晰2、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不包括()A . 项目概况B . 技术方案C . 组织方案D . 安全计划书3、建设工程项目包括的范围不包括()A . 策划阶段B . 勘察阶段C. 设计阶段D. 使用阶段4、工作界面分析包括三个方面,其中不包括的是()A.技术B.工期C .控制D.成本判断题: (共 5 题,每题 1 分)5.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编制要求项目经理签字后组织管理层批准对错6.项目的目标不包括过程感受对错7.项目管理规划可以看做是项目范围管理的一个成果对错8.我国项目范围管理的主要矛盾是业主期待的范围和实际完成的范围不同。
浅论工程建设项目项目业主与招标人的概念区分
浅论工程建设项目项目业主与招标人的概念区分【摘要】在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通常为建设项目的投资人即项目业主。
但是随着改革开放后我国基本建设的持续发展以及一系列关于投资体制的改革,招标人不一定是项目业主的现象也经常出现,特别是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中。
在这种情况下投标人很容易混淆两者的概念,中标人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后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时不清楚业主是谁,维权很难,很容易出现踢皮球的现象,这样既不利于维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我国招投标市场的稳定。
本文作者基于工程建设项目中这种特殊情况,对项目法人和招标人的概念分别予以阐述,并从法律角度对两者的不同点进行了论述。
【关键词】项目业主;招标人;区分1 项目业主与招标人的概念1.1 项目业主的概念对项目业主的概念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有人认为,在建设市场的招投标过程中业主就是买主或者出资人,业主招请若干家投标人(卖主)公平竞争,并从中择优选择卖主。
[1]有人认为,业主就是项目、工程或服务的所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2007年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使用指南》中对项目业主的定义是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中载明的单位。
[2]项目开始后,业主会组建业主项目组,作为业主执行总承包项目的机构,与其他各参与方直接接触。
业主项目组负责项目立项、审查、组织管理和协调,通过招标确定勘察设计、PMC/监理、EPC总承包商等单位,组织总承包项目的建设和运行,并接受政府监督和集团公司的监督和管理,按规定程序向集团公司汇报工程进度、费用、质量等情况。
另外,业主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合同规定的内容行使其权力、履行其义务。
上述对工程建设项目中“业主”的定义虽然不同,但是他们是从不同的角度进行的定义,本质上还是一样的。
也就是说,我们通常所说的工程项目业主是工程项目中的“建设单位”,泛指建设项目的投资人,是未来工程项目的所有者和建设市场上的买方,对项目目标实现起主导作用,是工程项目的责任主体。
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和约束公司的经营行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杜绝风险存在,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对外发生以下业务,均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1.对外投资(接受投资);2.借入(借出)款项(不含公司内借款);3.分两次以上收(付)款的单笔业务;4.服务期限在4个月以上的单次收(付)款业务;5.单次付款(收款)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生产经营用原材料、机器设备(产品)采购(销售)业务。
第三条合同标的具备招投标条件的,一般通过招投标程序再订立合同。
第四条公司对合同实行专业归口管理,法人委托书管理,合同专用章管理。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X公司。
第六条本制度由总则、合同相关部门的职责、合同订立条件、合同主要内容、合同订立、合同履行和评价、合同的变更解除、合同纠纷的处理、合同章及合同的管理、附则十部份组成。
第二章合同相关部门的职责第七条公司的合同主管部门为法务部(行政暂兼),全面负责法律咨询、法律事务和合同管理的日常工作,其具体职责:1.负责联系公司聘请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参与企业合并、分立,投资、入股等重大合同谈判、签约的法律咨询服务;负责对公司委托审查的合同提出法律意见,供决策参考:接受委托处理各类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代理仲裁、诉讼案件等法律事务工作;2.参与公司重大工程、采购及投资项目的谈判;负责从财务角度对合同进行审核把关;3.负责管理公司合同专用章,建立合同台账,填写合同报表,保管合同文本、变更函件与合同有关的资料,办理合同资料年终归档,建立合同档案(合同档案原件由行政部、财务部各执一份)。
第八条合同承办部门指公司内部需签订合同的部门;合同承办部门由业务对口的分管领导负责;承办人指具体负责合同签订的公司员工。
1.合同承办部门主要职责:1.1 在授权范围内负责谈判、签订合同,既不能违章越权,也不能消极推诿;1.2 依照“谁签订合同谁负责”的原则,对本部门所承办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履约能力的可靠性,合同内容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及其执行结果负直接、主要责任;1.3 负责按质、按量、按时全面履行合同,避免出现违约给公司造成损失;1.4 协调对方及与合同相关部门的关系。
中标人委托分公司签订合同可以吗
I'm glad that someone finally saw me through. I was too tired to pretend.(页眉可删)中标人委托分公司签订合同可以吗导读:中标人委托分公司签订合同是可以的,只要得到了发包方的同意,那么中标的人可以委托分公司和招标方签订合同,但是需要明确的是签订合同之后,应该由分公司和中标人一起承担责任。
一、中标人委托分公司签订合同可以吗根据合同法公司中标分公司签合同是可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
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二、中标后由分公司签署合同是否可行?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分公司履行合同,在法律意义上讲就是公司履行合同,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中标后委托分公司签署合同符合“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的规定,并不是招投标法中说的“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完成”,在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手续完备后,上述操作行为从法律角度讲是有效的。
三、中标后公司的防范风险建议:1. 审查分公司设立的合法性,看“中标”工程是否在其经营范围之内;2. 完善合同手续,合同洽谈前要求公司给分公司出具相关授权委托书(审查公司给分公司的授权范围,确保授权有效)。
浅论工程建设项目项目业主与招标人的概念区分
浅论工程建设项目项目业主与招标人的概念区分作者:鲁乾坤姚艳来源:《科技视界》2012年第27期【摘要】在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通常为建设项目的投资人即项目业主。
但是随着改革开放后我国基本建设的持续发展以及一系列关于投资体制的改革,招标人不一定是项目业主的现象也经常出现,特别是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中。
在这种情况下投标人很容易混淆两者的概念,中标人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后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时不清楚业主是谁,维权很难,很容易出现踢皮球的现象,这样既不利于维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我国招投标市场的稳定。
本文作者基于工程建设项目中这种特殊情况,对项目法人和招标人的概念分别予以阐述,并从法律角度对两者的不同点进行了论述。
【关键词】项目业主;招标人;区分1 项目业主与招标人的概念1.1 项目业主的概念对项目业主的概念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有人认为,在建设市场的招投标过程中业主就是买主或者出资人,业主招请若干家投标人(卖主)公平竞争,并从中择优选择卖主。
[1]有人认为,业主就是项目、工程或服务的所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2007年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使用指南》中对项目业主的定义是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中载明的单位。
[2]项目开始后,业主会组建业主项目组,作为业主执行总承包项目的机构,与其他各参与方直接接触。
业主项目组负责项目立项、审查、组织管理和协调,通过招标确定勘察设计、PMC/监理、EPC总承包商等单位,组织总承包项目的建设和运行,并接受政府监督和集团公司的监督和管理,按规定程序向集团公司汇报工程进度、费用、质量等情况。
另外,业主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合同规定的内容行使其权力、履行其义务。
上述对工程建设项目中“业主”的定义虽然不同,但是他们是从不同的角度进行的定义,本质上还是一样的。
也就是说,我们通常所说的工程项目业主是工程项目中的“建设单位”,泛指建设项目的投资人,是未来工程项目的所有者和建设市场上的买方,对项目目标实现起主导作用,是工程项目的责任主体。
集团公司招投标后子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并履行施工合同的情况下工程结算欠款责任由谁承担?
集团公司招投标后子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并履行施工合同的情况下工程结算欠款责任由谁承担?赵峰、杨晗赵峰,北京中伦文德太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晗,北京中伦文德太原律师事务所律师目前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经常存在集团公司作为业主方开展招投标活动,通过招投标程序确定中标的施工单位时,集团公司再成立一个子公司作为项目公司,并口头要求中标的施工单位与新成立的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后续项目建设事宜均由子公司负责实施的情况。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因工程结算产生纠纷时,施工单位是向集团公司主张权利,还是向作为合同相对方的子公司主张权利?案件所涉的施工合同权利义务承担主体究竟是谁?为此笔者将结合承办的案例,就上述工程结算纠纷问题作如下分析.基本案情:2011年1月,某集团公司(下称“集团公司”)作为招标人,对煤矿110KV输变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下称“本案工程”)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某设计院(下称”设计院)经投标竞标后中标.随后2011年5月29日,集团公司向设计院发出了《中标通知书》。
招投标期间,2011年2月23日,集团公司出资设立子公司某煤电公司。
2011年6月10日,煤电公司作为发包人与承包人设计院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建设工程合同》,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承包范围、施工工期、合同价款等与招投标文件一致.合同签署后,设计院进场施工,但煤电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及时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进度受到影响。
直到2013年7月底,本案工程才全部完工.工程完工后,2013年8月9日,设计院向煤电公司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煤电公司负责人在报告上签署书面验收意见后,煤电公司一直拖延没有在报告上盖章,也没有足额支付工程款。
截止2016年4月22日,煤电公司欠付设计院工程款5032万元。
随后,设计院被迫将集团公司和煤电公司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支付工程欠款.争议焦点:庭审中,原被告各方就本案工程所涉合同的签订情况、履行情况,是否已通过竣工验收,合同权利义务的承担主体等各个方面进行了举证质证,其中各方对合同权利义务的承担主体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原被告对合同权利义务的承担主体各执己见。
暂估价工程招标后和谁签合同
暂估价工程招标后,合同的签订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那么,在暂估价工程招标后,合同应该和谁签订呢?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暂估价工程的概念。
暂估价工程是指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由于设计深度不够、施工图纸不完善或者工程量难以准确计算等原因,无法准确确定工程造价,因此先按照一定的比例或者标准对工程造价进行暂估,然后再进行招标和施工。
在暂估价工程中,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那么,在暂估价工程招标后,合同应该和谁签订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惯例,合同的签订一般遵循以下原则:1. 招标人应当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招标人是发布招标公告、组织招标活动、确定中标人的主体,因此,在暂估价工程招标后,合同应当由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
2. 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合同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双方应当在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进行合同的签订。
3. 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
合同的签订应当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合同可能会被认为是无效的。
4. 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规定。
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双方签订合同的基础,合同的内容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相同,不能违背其实质性内容。
在实际操作中,暂估价工程招标后,合同的签订一般由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然后与中标人进行合同谈判,最终签订合同。
合同的签订是双方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进行的,同时也要遵循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规定。
总之,暂估价工程招标后,合同的签订应当由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时也要遵循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规定。
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合同签订主体是谁?
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合同签订主体是谁?
问:有个政府采购货物招标项目,中标人是该产品的制造商。
中标后,制造商想委托该产品的经销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由经销商代为履行本项目的全部中标义务,请问是否可以?
答:这一做法不合法。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
”从上述法律规定来看,与招标人签订中标合同的签约主体,应该是中标供应商自己,而不是其委托的其他单位或其下属单位。
上述案例中,作为本项目的中标人,制造商把中标项目转交给经销商签约并履行合同,属于转包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专业工程暂估价由谁来签合同
专业工程暂估价是指在建设项目中,对于必然发生但暂时无法确定具体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或专业工程,由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预先列出的价格。
那么,这个专业工程暂估价由谁来签订合同呢?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专业工程暂估价是在招标阶段预先设定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专业工程费用。
那么,在招标阶段,由谁来确定这个专业工程暂估价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专业工程暂估价的设定,并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
招标人通常是项目的业主或者委托的建设单位,他们在项目启动阶段会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其中就包括了专业工程暂估价。
那么,在专业工程暂估价确定后,由谁来签订合同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实践经验,专业工程暂估价的合同签订通常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由发包人(招标人)直接与中标人签订专业工程暂估价的合同。
这种情况下,发包人会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专业工程暂估价的设定,并在中标后与中标人签订专业工程暂估价的合同。
这种情况下,中标人通常是具备相关专业工程资质和能力的施工单位或专业工程分包商。
二是由发包人与总承包人共同组织招标,然后由总承包人与专业工程分包商签订专业工程暂估价的合同。
这种情况下,发包人会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专业工程暂估价的设定,并在招标过程中与总承包人共同组织招标。
中标后,总承包人再与专业工程分包商签订专业工程暂估价的合同。
这种情况下,总承包人通常是具备总包资质和能力的施工单位。
总的来说,专业工程暂估价的合同签订由谁来负责,需要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招标人的设定来确定。
无论是发包人直接与中标人签订,还是发包人与总承包人共同组织招标,然后由总承包人与专业工程分包商签订,都是为了确保专业工程暂估价的合理设定和有效控制,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工程质量的符合要求。
以工代赈施工合同主体是谁
以工代赈施工合同主体是谁?以工代赈是指政府投资项目,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社会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投资管理和实施建设,项目建成后交付使用单位的制度。
在这种制度下,施工合同的主体是谁呢?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以工代赈的背景和目的。
以工代赈是我国在特定历史时期,为解决贫困地区劳动力就业问题,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而实行的一项政策。
通过政府投资项目,吸引和利用贫困地区的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改善生活条件,从而推动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以工代赈施工合同的主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1. 委托单位以工代赈项目通常由政府相关部门或者企事业单位作为委托单位,负责项目的投资和管理。
委托单位是施工合同的一方,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约定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投资等事项。
2.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是承担施工任务的企业或者组织,负责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完成工程建设的各项任务。
施工单位是施工合同的另一方,与委托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承担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等责任。
3. 代建单位代建单位是指受委托单位委托,负责项目管理、投资监督和建设实施等方面的单位。
根据建设部建市(2003)30号文的要求,委托单位可以直接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由代建单位负责投资管理和监督施工合同的履行。
因此,在以工代赈施工合同中,代建单位也可能成为施工合同的主体之一。
4. 使用单位使用单位是指最终使用政府投资项目的单位或者个人。
在以工代赈项目中,使用单位通常是贫困地区的政府部门或者居民。
虽然使用单位不直接参与施工合同的签订,但作为项目最终受益人,对施工合同的履行有一定的利害关系。
综上所述,以工代赈施工合同的主体主要包括委托单位、施工单位、代建单位和使用单位。
在实际操作中,委托单位、施工单位和代建单位之间需要密切配合,共同推进项目的实施,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
同时,使用单位作为项目的最终受益人,应当积极参与项目监督和管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招标投标中介合同效力认定的裁判规则
5招标投标中介合同效力认定的裁判规则新近生效实施的《民法典》合同编第二分编“典型合同”中专章规定了“中介合同”,其由原《合同法》中的“居间合同”一章略作修改而来,将“居间合同”更名为“中介合同”。
中介合同中,中介业务根据中介人所接受委托内容的不同,既可以是只为委托人提供订约机会的报告中介,也可以是为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进行介绍或提供机会的媒介中介,还可以是报告中介与媒介中介兼而有之的中介活动。
招标投标就是采用竞争性缔约方式选择交易对方从而订立合同的过程。
在这一缔约过程中,也存在中介服务的需求和生存空间,由此缔结的中介合同根据其内容合法与否而效力有别。
司法实践中,就招标投标活动中介合同纠纷,法院首先要根据中介合同内容,遵照《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尤其是强制性法律规定审视该中介合同的效力。
一方面,基于信息不对称,招投标活动中中介人可以为投标人提供招标和订立合同机会的中介服务,如收集提供招标信息、制订投标文件、协助进行投标、与招标人之间工作沟通等合法业务,这类合同是一般有效的。
但也确有一些合同以中介服务为名却承诺“确保中标”实际从事串通投标等行为,因违反《招典》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被法院判决该中介合同无效。
下面结合一些案例来分述之。
司法观点一:向投标人报告招标信息、撮合签订合同,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该中介合同有效【案例】最高人民法院〔2014〕民提字第74号民事判决书:胡某某与航空港总公司于2004年5月14日签订的《居间合同》可以证明,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居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该合同第二条中明确约定了居间报酬为施工合同总金额的5%,并约定此后3—4年内,航空港总公司在安徽省境内承接的其他所有工程,均按该合同的第二、三条执行。
该《居间合同》符合《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编者注:该条款对应《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招标投标中合同的签订
招标投标中的合同签订合同的签订时招标投标活动中一个重要的环节,也是招标投标活动结束的标志。
利用招标投标签订合同,是市场主体公开、公平参与竞争的重要方式。
我国《招标投标法》鼓励市场主体通过招投标方式订立大宗交易合同。
但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一些新问题。
在什么情况下才属法律意义上的“中标”,以及中标无效是否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在没有否定性解释的法律条文规定前提下,法官应当充分运用审查判断证据原则及法学理论来认定案件事实,公平合理处理这一新类型案件。
一、招标投标方式属一种特殊的签订合同方式招标是指招标人采取招标通知或者招标公告的方式,向不特定的人发出,以吸引投标人投标的意思表示。
投标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招标人发出的包括合同全部条款的意思表示。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通知应属要约邀请,而投标是要约,招标人选定中标人,应为承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故招投标活动应属合同的订立过程,而招投标合同成立的标志就是“中标通知书”,即只有当招标人给中标人核发中标通知书后合同即告成立志。
所以说,招标投标方式是一种特殊的签订合同方式,本案中原告参与被告关于科研质检楼建设工程的招投标活动即是原、被告之间签订合同的过程。
二、法律意义上的“中标”标志着合同成立招标投标方式虽然是一种特殊的签订合同方式,但招标人给中标人核发中标通知书才是合同成立的标志。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根据授权情况不同,确定的时间和方式也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确定中标人有两种情况:一是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二是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三、无过错不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合同尚未成立是适用缔约过失责任的前提条件。
所谓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因一方故意或过失违反先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时应承担民事责任。
我国《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的恶意谈判、欺诈和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适用缔约过失责任。
2023年监理工程师之土木建筑监理案例分析全真模拟考试试卷A卷含答案
2023年监理工程师之土木建筑监理案例分析全真模拟考试试卷A卷含答案大题(共10题)一、某工程,建设单位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
招标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1:开标由公证机构组织并主持,在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举行开标,并由招标管理机构进行监督。
开标程序及其他开标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开标前1小时,设立评标委员会,由招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担任评委会主任,主持评标会议,但不参加评标打分。
评委由6人组成,招标单位3名,其余3名在该市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事件2:评标委员会根据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评标定标办法进行评标。
评标结束,由评标委员会写出评标报告。
按投标单位的得分高低,向招标单位推荐了E、F、G、H四家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已得到授权)直接确定排名第一名为中标单位。
事件3:评标时,发现A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只加盖了公章,但没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只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被授权人的签字;B投标单位因施工工艺落后投标报价明显高于其他投标单位;C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大写金额小于小写金额;联合体投标单位向招标人提供了投标文件而没有共同投标协议。
事件4:施工招标过程中,建设单位提出的部分建议如下:(1)拥有国有股份(2)省外投标人必须在工程所在地承担过类似工程;(3)投标入应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日前提交投标保证金;(4)联合体中标的,可由联合体代表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5)中标人可以将某些关键性工程分包给符合条件的分包人完成。
事件5:建设单位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明确:①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项目估算价的10%;②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③中标人还需提交履约保函,保证金额为合同总额的20%;④招标文件从2017年5月1号开始出售,于同年5月3号停售;⑤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招标人必须拒收;⑥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⑦经过评审,评标委员(建设单位授权)会直接确定了A为中标单位;⑧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第45天签订了合同;⑨合同签订后的第10日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但不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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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委托招标后签订合同是谁篇一:委托投标协议书投标委托代理协议甲方(委托人):永城市昌盛广告公司乙方(受托人):河南万象交通标牌设施有限公司甲方因永城市文物旅游局交通标牌采购的投标一事,委托乙方代理参与投标。
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就永城市文物旅游局交通标牌采购投标一事,委托乙方代理。
第二条双方在投标过程中以“河南万象交通标牌设施有限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编制标书等。
第三条在投标过程中,甲方自行垫付投标保证金,并承担在投标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公共费用、招标文件购置费用等所有的费用。
第四条乙方配合甲方完成投标事项,包括标书的制作、其它行政与商务文书的办理。
第五条乙方在代理投标事项中,应忠实于甲方,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六条投标成功,乙方应代表甲方签订合同,工程预付款、工程全款以及质量保证金甲方委托乙方公司账户代收,收款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将工程款交予甲方。
第七条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开具相关发票,所需税点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本协议。
擅自终止本协议的,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双方协商终止或变更本协议的,都需以书面的形式,否则无效。
本协议的权利与义务不得擅自转让,也不得擅自转委托代理。
第九条要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双方都可向永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产生的其它文书,其权利与义务与本协议不符的,以本协议为准。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负责人:负责人:篇二:代理投标协议格式合同代理投标协议。
公司(地址:。
,电话:。
,传真:。
,以下简称甲方)经与(地址:。
,电话:。
,传真:。
,以下简称乙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代理人的身份参加由。
公司发布的。
招标项目一事,达成代理投标协议如下: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一)、负责以代理人的名义购买标书。
(二)、负责协调与业主及招标单位的联系,沟通招标项目的技术及商务要求。
(三)、负责准备和提供符合标书的投标文件,即全部技术文件和相关的商务文件,并在开标前向代理人提供供货厂家原始有效报价文件及对外投标价格计算说明书。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以乙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投标。
(二)、乙方凭甲方出具给乙方的有效反担保,负责向招标业主开立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等。
如因甲方未能及时向乙方出具有效反担保而导致乙方无法及时向招标业主开立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甲方应承担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代理费的比例及支付方式(一)、在本协议项下的投标项目中标的情况下,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代理费为中标合同金额。
四、项目费用的承担及结算甲方承担本协议项下项目的各项费用,包括:购买招标标书的费用、项目的前期运作费用、开立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等各项银行费用,以及合同履约阶段的经营等各项与该项目相关的直接费用。
对于由乙方先期垫付的上述各项费用,乙方将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从收到的结汇货款中扣除。
五、中标合同货款的收汇、结汇及甲乙双方的货款结算乙方负责中标合同货款的收汇和制单结汇工作。
(一)、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的比例根据中标合同规定的预付款比例执行,乙方在收到中标合同项下买方支付的预付款后5个银行工作日内,在收到供货厂家开具的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后,将该项合同预付货支付至甲方指定的供货厂家账户。
(二)、货物装船结汇货款的支付:乙方在收到中标合同项下买方支付的合同项下货物装船结汇货款后的5个银行工作日内,将扣除代理费和各项相关费用后的剩余款项凭供货厂家提供的或甲方提供的正规发票支付至供货厂家账户或甲方指定账户,同时向甲方提供结汇水单。
六、项目风险的承担基于在本协议项下甲乙双方属于委托与代理关系,因此对于本协议项下项目可能会发生的各种相关风险,诸如由于业主/招标标书/中标合同项下买方对代理人的延迟付款、不支付货款甚至索赔以及保函被没收等各项风险,均由甲方承担。
七、保密事项甲乙双方同意对所有的技术及商务文件和数据保密,并只限用于本协议的目的。
八、第三方协议甲乙双方均不与第三方就本项目达成或签订委托代理投标协议。
九、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如由于项目发展的需要,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并签订对于本协议的修改或者补充并作为本协议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修改或者补充协议的效力优于本协议。
十、争议的解决因执行本协议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过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应提交位于北京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该委员会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由约束力。
十一、协议的生效及有效期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若本协议项下项目甲乙双方未能中标,本协议自动失效。
如以上项目中标,本协议有效期至由乙方与中标合同项下买方签订的合同全部履行完毕为止。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公司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日期:篇三:投标委托保证合同投标委托保证合同委托保证人(以下称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保证人(以下称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鉴于甲方参加项目的投标,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以下简称“招标人”)提供投标担保。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本合同所称投标担保是指乙方向招标人保证,当甲方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投标人义务时,由乙方代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
第二条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2.1乙方保证的范围是甲方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投标人义务,给招标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乙方在甲方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责任:(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即年月日后至年月__日内未经招标人许可撤回投标文件。
(2)中标后因中标人原因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中标后不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履约保证。
(4)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支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2.2乙方保证的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
第三条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3.1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保函生效之日起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届满后日,即至年月日止。
3.3投标有效期延长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函的保证期间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4.1乙方根据招标人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1)代甲方支付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元。
(2)如果招标人选择重新招标,乙方支付重新招标的费用,但支付金额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保证金额。
第五条担保费及支付方式5.1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律师3655.2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
5.3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第六条反担保甲方必须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乙方的追偿权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8.1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日内,向招标人出具《投标保函》。
8.2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款约定的方式解决:9.1向法院起诉;9.2向提起仲裁。
(写明仲裁机构名称)第十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附则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文档来源:律师365(/)合同栏目,找律师就上律师365篇四: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为(姓名)为我方代理人。
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工程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篇五:投标代理协议程投标代理协议书工程名称:委托人:受托人:日期:(公司名称)投标代理协议书委托方委托受托方为项目的投标代理人,为明确双方在该项目投标中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工程项目能顺利展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漳州体育馆工程施工投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工程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地点:3、承包范围:4、承包金额:二、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代理报酬为人民币:。
该合同价款不含发票。
1、委托方与该项目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委托方支付受托方报酬:2、材料进场后,委托方支付受托方报酬:三、受托方的责任与义务委托方委托受托方为工程的投标代理人,承担本工程的前期投标代理工作。
受托方在本工程投标期间,负责以下工作:1、受托方以委托方的名义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进行该项目的信息搜集、前期接洽、投标报价、合同谈判及前期委托方授权的、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2、受托方负责谈妥项目发包方与委托方双方都同意的合同条款,联络双方签订项目承包合同;2、受托方积极将该项目的招标信息、相关方人员信息及要求反馈给委托方;3、受托方代理投标本项目至发包方与委托方代表签订承包合同为止。
四、委托方的责任和义务1、委托方同意项目承包合同内容后,派出公司代表签订项目承包合同;2、承包合同签订后,委托方承担所有该项目施工的后续工作及风险。
五、双方承诺1、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2、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六、合同生效与履行本合同双方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后生效。
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仍不能解决。
向地市级建设主管部门申请调节或起诉人民法院。
(甲、乙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如本协议之条款末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定补充协议,但不得与本协议相抵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