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在民用建筑工程中的设计和应用
浅谈漏电火灾报警系统
Ke wo d : s u l urn ( ekg urn ) L aa epoetrR D) Al m a aepoet ndvcs Fr l m ytm y r s Rei a c r tL aa ecre t d e ekg rtco ( C a l kg rtci ei i aa s s r e o e e r e
花 的局 部 高 温 将 使 易 燃 物 起 火 。 据测 : 略大 于 5 0 的 电 流 产 生 的 电弧 温 度 可 达 20 ~ 0 mA 00 3 0 ℃ , 以引 燃 任 何 可 燃 物 , 且 电 弧 的 维 持 电 压 低 至 2 V 00 足 而 0 时仍可使 电弧连续稳定 存在 , 以熄 灭 , 难 因而 电弧 短路常成 为
技术。
关 键 词 : 余 电流 ( 电流 ) 漏 电保 护 剩 漏 中图 分 类号 : U8 2 T 9
文献标识码 : A
Le ka e o ie a a m y t m a g ffr l r s s e
,
Y i a y n n H ia
( a nHod r c i cue& E gn eigDeinG o pC . L d 3 10 ) Xi me ro ht tr Ar e n ier s ru o , t. 6 0 4 n g
以 上几 本 规 范 均 对 设 置 漏 电火 灾 报 警 系 统 做 出 了相 应 的 规定 。
2 必要性
有 史 以来 , 灾 就一 直 伴 随 着 人 类 的生 产 和 生 活 , 为 影 火 成 响 人类 进 步 、 胁人 类 生 命 和 财 产 安 全 的一 大 灾 难 。虽 然 人类 威 在 自然 科 学 方 面 取 得 了巨 大 的 进 步 , 火 灾 对 人 类 的 威 胁 一 直 但 没 有减 少 , 给人 类 的财 产 和人 民生 命 安 全 带 来 了巨 大 损 失 。据 20 年 《 国 火灾 统 计 年 鉴 》 布 , 98至 2 0 年 , 国 主要 02 中 公 17 01 我 城 市所 发 生 的火 灾 当 中 , 电气 火 灾 已从 占火 灾 总 数 的 5 7 上 . 升 到 2. 。2 0 年 , 国火 灾 总 损 失 9 2 6 9万 元 , 79 01 全 44. 电气 火
建筑漏电火灾报警系统设置及安装问题论文
建筑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设置及安装问题【摘要】随着社会用电量大幅增长,电气引发的火灾事故随之剧增。
漏电不仅威胁人身安全、造成财产损失,同时也是导致各类建筑物中发生火灾的主要隐患。
为了遏制电气火灾事故,有关部门非常重视,相继制订、修改了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强调了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在防止因接地故障而引起的电气火灾的防护作用。
而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在现代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也得到了广泛应用。
【关键词】电气火灾;漏电火灾报警系统;设置;安装1 引言漏电火灾报警系统与传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同的是电气漏电火灾报警是为了避免因电气火灾而造成损失,而传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为了减少已发生火灾损失,所以已经安装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单位,仍需要安装漏电火灾报警系统,且应选择电气火灾监控设备与电气火灾探测器(报警器)分离配置型的漏电火灾报警系统为宜。
2 漏电火灾报警控制系统的设置关于建筑物是否应设置漏电火灾报警控制系统,需综合考虑以下4方面因素:①建筑物的性质;②火灾的危害性;③建筑物发生火灾后人员疏散的难易;④火灾后扑救难度。
我国现行规范在综合考虑上述4个因素后,兼顾设置漏电火灾报警控制系统所产生的成本,再确定是否设置火灾漏电报警控制系统。
我国《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规定:对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为特级的建筑物,其配电系统应设置漏电火灾报警控制系统。
对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为一级的建筑物宜设置漏电火灾报警控制系统。
对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为二级的建筑物应设接地故障报警。
规定中的“宜设置”指的是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
也就是说,只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就应该设置。
从该规范的条文可以看出,该规范是根据建筑物作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的分级来确定是否需设置防火漏电报警系统。
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的分级考量的因素就是前述的4个因素。
《建筑物设计防火规范》规定下列情况宜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按一级负荷供电且建筑高度大于50 m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仓库;按二级负荷供电且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 l/s的厂房(仓库);按二级负荷供电的剧院、电影院、商店、展览馆、广播电视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和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 l/s的其他公共建筑物;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按一级、二级负荷供电的消防用电设备。
民用建筑漏电火灾报警系统设计
的保 护开 关低 压断 路 器 和熔 断 器 不 能 ( 不 能 及 或
时) 切断 电 源 , 以接 地 电 弧 短 路 是 常 见 多 发 性 所
电气 火灾 的起 因 。
针对 我 国电气 火灾 的状 况特 点及 发生 规律 进 行分 析研 究 , 取有 效 的技术 防范措施 , 制 电气 采 遏 火灾 的上 升趋 势 , 家有 关 部 门相 继 修 改 和 制 定 国
s se frc vlac tc u e wee p e e t d. e c n t c in o e a e fr a mi i y t m s i to c d. y t m i i rhi t r r r s n e Th o sr to flak g e a r ng s se wa nr du e o e u i l Ke y wor ds:c vlar hie t e;l a ge fr ar i ii c tc ur e ka e al m ng;e i e r n de i n i ng n e i g sg
L i bn I Tan ig, HUANG ib n Te ig
( . u a o pe n ier gIs tt, h n sa4 0 0 ,C ia 1 H n nC m l eE gnei ntue C agh 10 1 hn ; t n i 2 H n nPoic l rhtc rl ei ntue C agh 10 , hn ) . u a rvni ci t a D s n Istt, h n sa4 0 1 C ia aA eu g i 1
1 漏 电火 灾 报 警 系 统设 置 规 定 和 要 求
国家 标 准 G 0 4 - 19 2 0 B 5 0 5 9 5( 0 5年 版 ) 高 《
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设计与应用
“ 余 电 流 ” 其 他 有关 国 家 标 准 也 称 “ 余 电流 ” 因 剩 , 剩 , 此, 新标 准统 一称 “ 电火 灾报警 系 统” 剩余 电流动 漏 为“ 作 电气 火灾 监控 系统 ” 。
漏 电火 灾报 警 系统是 一种 基 于计算 机技 术 的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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薰 薹
漏 电火 灾 报警 系统 的设 计 与应 用
郑 雁 秋 ( 江 市消 防支 队 , 苏 镇 江 2 2O ) 镇 江 1 O O
摘 要 : 电火 灾报 警 系 统 防 止 电 弧 性 接 地 故 障 火 灾 具 有 漏
( ) 剩余 电流 动作 保 护 装 置 的安 装 和 运行 》GB 4《 (
1 9 5 O 5 明确提 出 :企 事业 单位 的建 筑 物和住 宅 3 5 —2 O ) “
重要 作 用 。 结 合 实 际 工 程 设 计 与 应 用 中存 在 的 问 题 , 其 设 置 从 的必要性 、 作原理 、 工 系统 组 件 的 设 置 等 方 面 提 出 了改 善 现 状
的对策。
2 2 1 漏 电火 灾报警 系 统 的定 义 ..
关 键 词 : 灾报 警 器 ;剩 余 电 流 ;漏 电探 测 器 火 中图 分 类 号 : U8 , 9 4 T 9 X 2 文 献 标 识 码 : B
文 章 编 号 :0 9 0 92 0 )1 0 2 3 1 0 —0 2 ( 0 7 0 —0 7 —0
应采 用 分级 保护 , 筑 物 电 源端 的 剩余 电流 保护 装 置 建 应满 足 防电气 火灾 的功 能要求 。对 于“ 镇 配 电网 , ” 城 在 用 电单 位 内采用 分级 保护 时 , 应 考 虑 采用 防 电气 火 还 灾 的剩余 电流保 护装 置 。 ”标 准 中 的引言 、 术语 和 定义 中的 3 2 、 . 6 分级保 护 中的 4 4 5等处 , .. 都强 调 了安装 剩 余 电流 保 护 装 置 对 防 止 接 地 故 障 引起 电气 火 灾 的作 用 , 对 在建 筑物 内安装 剩 余 电 流动 作 火 灾监 控 装 置 并 及 动作 参 数都 作 了 明确 规定 , 附录 C 中有安 装 剩 余 在 电流动 作火 灾监 控装 置 的模 式 图 。 2 2 对相关 规 范条文 的 理解 .
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应用分析
0 前 言
计 防火规范》 中规定了过 电流检测 , 笔者 的观点是不必要 的。 原 因是 配电系统 已有过电流保护 , 过配电保护装置 的正确 通 配置 , 完全可以检测过 电流并正确动作。过电流带来 的问题
是 过 热 和绝 缘 老 化 , 通过 温 度 检 测 来 解 决 。 可
自从 G 505—19 《 层 民用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B04 95 高 (05年版 )以及 G 50 6 o 6 建 筑设 计 防火规 范》 20 , B0 1 —2o ( 国家 标准正式颁布以来 , 关于建筑物漏 电火灾报 警系统的设 计应 用一直争议颇多 , 由于条文规 定上存 在不 明确 ( 至有值 得 甚 商榷 ) 之处 , 导致各地消防设计审批部 门 、 计单 位及施 工 图 设 文件审查机构执行差 异较大 。加 之设计 人员对 产品及 其应 用理解不够等诸多原因 , 目前 行业 内对漏电火灾报警系统 的
谈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应用的认识
报警系统的定义是 : 剩余 电流动作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 用监 测 剩余电流的互感器 、 剩余 电流探测器 、 报警器 或控制器 构成 的 电气火灾实时监 测并 实施 报警 或切断电源的装置 。 “ 电” 国际上 的通用术语是“ 漏 在 剩余 电流 ” 其它有关 国 , 家标准也称“ 剩余 电流 ” 因此在 《 余 电流动作 保护 装置 的 , 剩 安装和运行 》 中统一称“ 电” 剩余 电流” 漏 为“ 。 电气火 灾监控探测器 : 探测被保护线路中的剩余电流 、 温 度等电气火 灾危险参数变 化的探测器 。《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中电气火灾监控 系统 的探测器不仅仅包括剩余 电流式 电气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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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排 水与建筑 电气
福建建设科技 20. o6 07N.
7 1
谈 漏 电火 灾报 警 系统 应 用 的认 识
蔡永 明 ( 福建 省 建筑设计 研究 院
[ 提 建议。 [ 键 词 ] 漏 电 火 灾报 警 系统 电气 火 灾监 控 系统 关 剩 余 电流 E MC
20 ) 剩余 电流动 作保 护装 置安装 和运 行》( B 3 5 0 5 及《 G 19 5— 20 ) 0 5 中称为 电气 火灾 监控 系统 或剩余 电流火 灾报警 系统 。 《 电气火 灾监 控系统 》 部 国家 标准包 括三部 分 , 1部分 : 这 第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 2部分 : 第 剩余 电流式电气火 灾监 控探 测
福州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300 ) 5 0 1
要 ] 本 文 阐述 了 漏 电 火 灾报 警 系统 的 组 成 , 置 的 必 要 性 , 置 的 原 则 以 及 设 计 方 法 : 并 就 系统 设 计 选 型 提 出 相 关 设 设
火灾报警控制系统设计在建筑中的应用
它环境参 数不敏感 , 很少误报 。因此应用 于具有 明显
及 快 速放 热 特征 的火灾 场 所 : 汽 轮发 电机 组轴 承 如
处 。感 温探 测器也可 作为恶 劣环境 下替 代感 烟探测 器 的补偿 手段 , 机修 车间的焊接工作 区内。 如
3 火 焰探测器 : ) 是利用光 电池探 测 以 5 5 Hz ~2
示 设备 、 防广播 系统 、 消 消防 电话 系统等组成 。能极 大地 消除漏报 , 少误 报 几 率 。系统 采用 无极 性 的 减 两 总线 线制 , 测报警 、 探 联动控 制 以及火 灾显示盘 共
用 同一 总线 回路 , 可通 过计算 机现场 编程 。 1 1 几 种火灾探 测器 的适用 范围 .
子的吸 附作用或 对光线 的散射 、 阻挡作用 探测烟雾 ,
其 特点是灵 敏度较 高 , 用 于早 期 火灾 及 阴燃火 灾 适 的报警 , 但是 因 同时敏感 于尘埃 和潮气 , 故在 多灰尘
号 后 产生 报警 。可用 于 发 电站 、 电站 、 变 电缆 沟道 、
隧道、 夹层 、 传送带 等 场所 , 温 电缆 探 测器 稳定 可 感
中图 分 类号 : U 9 8 1 T 9 .
文 献标 识 码 : B
文 章 编 号 :0 5 3 0 2 1 ) 1 0 4 1 0 —8 7 ( 0 0 0 —2 —0
随着 科技进 步 , 电气 设备 越 来 越多 地被 使用 在 日常工作 与生活 中 。一些 临时插 线板 , 接线端 子 , 电 缆 等被大量 的使用 , 从而导致 了用 电的不安全 因素 。 近 年来 , 国 电气 事故 引 起 的火 灾约 占火 灾 总数 的 我 3 , O 在所 有火灾 起 因中占首位 。 随着人们 生活节 奏的变快 , 高层 民用 建筑 、 娱乐 场所及 工作场所 ( 如工 厂) 等越来 越多地对 消防安全 系统 的设计 提 出了更高 的要求 。火灾探测 与报警是 消防 的重要方 面 , 纵深 防御 体 系 中处 于 中间 位置 是 的一道关键 防线 。火 警 的早 期 确认 对 于灭 火成 功 , 减 少损失往 往起着 决定性 的作用 。火灾探测报 警对 火 灾的预警起 着关 键性 的作 用 , 它包 括火灾 的探 测 、 定位 、 报警和确 认 的全工程 。
漏电火灾报警系统设计与施工应用的探讨
( im nR s et l os os c o oprt nLd Xa e ei ni ueC nt t nC roai t.) d aH u r i o
Absr t Acodn otercie t uain f“ teS e ic t n o h iePe e t n D sg fHihBulig rCvl e tac : crigt h e t d si lt so i f p o h p cf ai sfrteFr rv ni e ino g i n sf ii Us ”, i o o d o
Ke ywo ds Wann ytm frf ec ue yla aeo r r : r igsse o r a sd b ek g f e i f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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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n eiefrla aeo lcr i E e tcf emo i r gs s r igd vc o ek g ee tct f i y lcr r nti y— i i on
中图分类号 :U 9 T 8
文献标 识码: A
文章编号 :04— 15 20 )8— 0 9— 2 10 6 3 (0 7 0 0 7 0
On t e De i n a d Co s r ci n o e W a n n y t m o ie Ca s d b a a e o r h sg n n t u t ft o h r i g S se f r F r u e y Le k g Fie f
忽 视 , 是 十分 必要 的 。 也 规范条文用词为“ 漏电火灾报警 系统 ” 表 明应该是 一个 , 联 网的整体装置 , 是一个完整 的系统 , 而不是 以往分散的单个
浅谈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安装与运行
物质带 电, 会给人们造成严重的或致命 的触 电或产 生电火花 、 【 乜 弧、 过热高温等而造成火灾。主要有下列几种原因:
使 参 与施 工任 务 的专 业 技 术 人 员 和 工 人 全 面 的 了解 所 负 担 工程 任 务 的特 点 、 术 要 求 、 工 工 艺 等 , 到 心 中有 数 。 技 施 做
出书面报告备案 。 事后控制是对 已完成的单元工程 、 分部工程和 单位工程的质量 , 继续进行观察 、 检测 , 收集运用过程 中的情况 , 同时对资料进行收集整理 归档 , 时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验 收。 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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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落实不放 过、 不接受经验教训不放过 。 施工单位及负责人要彻
底 查 明 原 因 , 出积 极 措施 及 妥 善 处 理 意 见 , 向项 目监 理 部 提 提 并
265 技术复核 .. 在施工全过程 中, 对每项技术工作 的实施 , 要有专人进行复 核, 防止偏差, 纠正错误, 避免人为工程质量事故。
2 . 材 料 检 验 .6 6
26 严 格技 术管 理 .
技术管理包括技术责任制 、 施工 日记 、 图纸会审 、 技术交底、 技术复核 、 材料检验 、 技术档案 、 工程验收等制度 。 261技 术责任 制 . .
加 以规 范:低压配 电设计规 范》 B 0 5 — 5 《 《 G 5 0 4 9 、 高层 民用建筑设 计 防 火 规 范》 B 04 — 5 (05版 ) 《 G 505 9 20 、 建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G 5 0 6 20 B 0 1— 0 6等 , 系统产 品主要 以 20 0 6年发布的 《 电气火灾监 控 系统》 为强制性产 品检验标准 , 标准分 为三部份组成 , 电气火 灾监控设备 、 剩余 电流式 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测温式 电气 火灾 监控探测器 。本人就火灾漏电报警施工实践加 以介绍与探讨 。
浅析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应用
圃…・ 叵 亘 司
二=三匪心
图 1 HA系列漏 电火灾报警系统结构 示意图 J
J A 系 列 报 警 器 系 统 是漏 电 火灾 报 警 系 统 的 前 置 部 分 , H 主 要 功 能 是 对 配 电 回 路 的 漏 电 电 流 、 三 相 工 作 电 流 进 行 有 效 监 控 , 通过 F 并 H总 线 制 传送 仪将 实 时 数 据 上传 至工 控 机 。 当受 监
测 器 ( 警 器 ) 离配 置 型 ; 电火 灾 报 警 系 统 与 火 灾 自动 报 警 报 分 漏
气线 路直接 或间接造成 的。引发 电气火灾 的原 因有许 多, 如短
路 、 负 荷 、 触 电阻 过 大 、 电 电流 等 等 。其 中 , 电 电流 是 指 过 接 漏 漏
不同电位 导体之间的非正常电流 。漏电电流 的危害性在于在漏 电电路中 电阻大的地段容易发热 , 在接触不好的地方容易产生
3 采用 “ 系统 " 的必 要性 及与 火灾 报警 系统 的
火花 , 漏 电回路中发热或打 火花的地方如有 可燃物质 , 会 在 就
系统合二为一型 。 下面笔者仅以福建一家公司生产 J A系列 的 H
漏 电火 灾 报 警 系 统 为例 , 目前 应 用 最 多 的 电气 火 灾 监 控 设 备 对 与 电气 火 灾探 测 器 ( 警 器 ) 报 分离 配 置 型 的 产 品进 行 说 明 。
求设置 的漏 电火灾报警系统就是 0 电流》 余 定义 的“ 剩余 电流
动 作 电气 火 灾 监 控 系统 ” 。
22 功 能 .
《 高规》 .2条文 中规定漏电火灾报警 系统火灾报警系统 95 .
应具有下列功能:
控 的某一路漏 电电流 、工作 电流超过事先设定预报警值 时, 系 统能准确探 测到漏 电点的地址并显示在 工控机上 ,同时发 出 声、 光报警信号 , 在规 定的时间内 自动切 断漏 电线路 的电源 ( 也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年局部修订9 电气9。
1 消防电源及其配电9。
1.1 高层建筑的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排烟设施、火灾自动报警、漏电火灾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电动的防火门、窗、卷帘、阀门等消防用电,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的规定进行设计,一类高层建筑应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二类高层建筑应按二级负荷要求供电。
【说明】(本条对原条文的修改。
原条文说明保留,新增说明如下)漏电火灾报警系统能有效地对漏电及由于漏电可能引起火灾进行预报和监控,其供电能力直接关系火灾报警的可靠性,因此,其供电要求应当按照消防用电的规定执行。
9。
1。
4 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应满足火灾时连续供电的需要,其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9.1。
4。
1 暗敷设时,应穿管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明敷设时,应穿有防火保护的金属管或有防火保护的封闭式金属线槽;9.1。
4。
2 当采用阻燃或耐火电缆时,敷设在电缆井、电缆沟内可不采取防火保护措施;9。
1。
4。
3 当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时,可直接敷设;9。
1.4.4 宜与其它配电线路分开敷设;当敷设在同一井沟内时,宜分别布置在井沟的两侧。
【说明】(本条对原条文的修改。
原条文说明二删除,新增说明如下)矿物绝缘电缆是由铜芯、铜护套和氧化镁绝缘等全无机物组成的电缆,具有良好电性能、机械物理性能、耐火性能,在火灾条件下不会放出任何烟雾及有害气体,其综合性能优于阻燃电缆、耐火电缆。
因此,本条对阻燃电缆、耐火电缆和矿物绝缘电缆的敷设分别作了规定。
9。
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应急广播和消防控制室9。
4.1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除游泳池、溜冰场、卫生间外,均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9.4。
2除住宅、商住楼的住宅部分、游泳池、溜冰场外,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一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9.4.2.1 医院病房楼的病房、贵重医疗设备室、病历档案室、药品库;9。
浅析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设计与安装
浅析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设计与安装近年来由电气打火引起的火灾事故呈现有增无减的态势。
从近年来国内发生的火灾事故来分析,电气打火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原因,为了遏制电气火灾的上升势头,政府有关部门已经积极行动起来,相继制订或修改了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在建筑中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
我结合漏电火灾报警系统有关产品标准和安装使用标准的升级,针对工程中设计、安装以及漏电火灾报警系统这一新型电气防火装置遇到的新问题进行了探讨和不断总结,形成了自己独立的理解和认识。
请相关同行对我的观点进行补充和指正,使大家在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用等方面能得到不断提高。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版)条文9.5.1条规定高层建筑内火灾危险性大,人员密集场所等适宜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
国标《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安装和运行》GB13955-2005对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标准作了强制性规定,并要求在建筑物内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
随着预防建筑电气火灾,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国家标准和规范的完善,今后相关关场所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应用将会越来越广泛。
1.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定义国家标准《防火漏电电流动作报警器》GB14287-93对漏电报警器做了如下定义:防火漏电电流动作报警器(简称“漏电报警器”):当主回路中的漏电电流超过给定值时能发出报警信号的装置,它由漏电互感器和漏电报警控制器组成。
从2006-06-01实施的GB14287-2005标准将“防火漏电电流动作报警器”改为“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并细分为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新的国家标准已经适应了单个漏电报警器逐渐演变为网络化集中管理的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要求。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当被保护线路中的被探测参数超过设定值时,能够发出报警信号、控制信号并能指示报警部位的系统,它由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组成。
解决方案-高层民用建筑漏电火灾报警系统
——施耐德电气解决方案
漏电保护和建筑防火 漏电监控与防火报警系统的方案设计 施耐德电气领先的漏电保护产品
ABT Mkt China, 2006
建筑火灾起因的统计分析
•
中国高层建筑火灾原因分析
自燃1% 玩火7% 吸烟5% 不明7% 其他7%
明火4%
电气34%
用火不慎29%
IEC 60364
E9455 0
在 TT, IT 以及TN-S 系统中, 300 mA的 RCD将消除电气故障造成火灾的 隐患
ABT Mkt China, 2006
国内关于漏电防火的规 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9.5 漏电火灾报警系统
GB500452005
•9.5.1 高层建筑内火灾危险性大、人员密集等场所宜设置漏电火 灾报警系统。 •9.5.2 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违章操作6% 中国高层建筑火灾原因(2002年) • 34%的火灾起源于电气故障
o 这一潜在的危险性绝对不可忽视
o 它可以被事先消除
ABT Mkt China, 2006
电气故障造成火灾的主要 原因 • 一半以上的电气火灾是由于漏电造成的
• 电气安装老化导致 o 绝缘老化失效 o 微弱的漏电电流的危险 • 环境潮湿
漏电电流
绝缘的碳化
E9246 1
微小的放电
E924 62
• 漏电电流达到300mA,意味着火灾真正的危险性的开始
ABT Mkt China, 2006
标准IEC 60364
• 标准IEC 60364中, 3-32节, 定义了建筑的火灾危险和爆炸 危险 • 标准IEC 60364中, 4-48节, 规范了如何处理有火灾隐患的 建筑: – 要求使用500mA的RCD设备 – 推荐采用TT或IT系统 – 禁止采用TN-C系统
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设计及应用
1引 言 .
责 监 控 终 端 电气 故 障 , 现 远 传 远 控 和 报 警 显 示 的 功 能 。 《 规 》 《 实 高 、建 有关 数 据 表 明 ,0 5年 我 国全 社 会 用 电 量 达 到 2 6 9亿 k ・, 20 48 W h比 规 》 中都 特 别 强 调 “ 采 用 国家 消 防 电 子 产 品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中 心 检 测 要 20 0 4年 同 期增 长 1 . %; 乡 居 民生 活 用 电 量 2 3 35 城 4 8 8亿 k ・, 比增 合 格 的 产 品 , W h同 以确 保 质 量 安 全 ” “ 电火 灾 报 警 系 统 ” 身 是 一 个 联 网 。漏 本
源 市 中心 医 院特 大 火 灾 、 头 华 南 宾 馆 特 大 5年 19月 , 国 10 3 20 - 全 0 8 6起 重 大 火 灾 中 , 因违 反 电 气 安
3漏 电火 灾 报 警 系统 设 计 .
31系统 功 能 要 求 .
一
装 使 用 规 定 造 成 的 火 灾 3 5 2起 , 01 占同 期 火 灾 总 数 的 3 .% . 气 火 03 电 般 情 况 F , 电火 灾 报警 系 统 应 满 足 以下 基 本 功 能 要 求 : 检 漏 对 灾 发 生 率 居 各 类 火 灾 之 首 。 为 了 遏 制 电 气 火 灾 事 故 , 关 部 门 非 常 重 测 回 路 发 出 预 警 信 号 ; 检 测 回 路 发 出声 光 报 警 信 号 , 示 故 障线 路 有 对 显 视 , 继 制 订 、 改 了 相 关 国 家 标 准 和 规 范 , 调 了漏 电火 灾 报 警 系 统 的 地址 ; 断漏 电 流 线 路上 的 电 源 . 显 示 其 状 态 ; 运 行 中按 规 范 要 相 修 强 切 并 在 在 防 止 因 接 地 故 障 而 引 起 的 电 气 火 灾 的 防 护 作 用 , 求 在 建 筑 物 中设 求 记 录并 储 存 故 障 和操 作 试验 信 息 。 要 置 漏 电 火 灾 报 警 系 统 。 随 着 国 家 标 准 和 规 范 的 逐 步 完 善 , 电 火 灾 报 漏 条件 许 可 时 , 电 火 灾 报 警 系统 除上 述 功 能 要 求 外 , 应 具 备 : 漏 还 实 警系统的设置将越来越广泛。 时 远 程 集 中检 测 漏 电流 信 号 ; 实现 系统 存 储 和管 理 功能 。 ’
高层民用建筑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应用的探讨
关键 词 漏 电 火 灾报 警 系统 报警 多回路 监 控 单 元
漏 电在 线 监 测 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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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报 警不跳 闸;V g e  ̄电剩余 电流继 电器。② 漏 i rx i
建筑设计中的漏电保护设计
– 188 – 2011年第10卷第7期建筑设计中的漏电保护设计郑经鹏(桂林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广西 桂林 541002)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用电量迅速增长,安全用电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
低压电网的漏电保护已经引起我国各用电部门及劳动部门的高度重视,建立科学完善的漏电保护体系已经迫在眉睫,防止漏电造成经济损失及人畜触电造成的伤亡,对解决漏电问题有着重要意义。
本文对建筑设计中漏电保护系统进行了简要探讨,希望对用电保护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
关键词:安全用电;漏电保护;建筑设计中图分类号:F293.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089(2011)07-0188-021、引言我国每年都有大批因电气火灾而丧生的人们,大量用电安全事故的发生都在告诉我们一个事实:与先进国家相比,我国的安全用电水平还比较低。
在此种背景下,漏电保护器就应运而生了,它弥补了以往我国安全用电领域的不足,为我们设计成熟的安全用电保护系统提供了可能。
漏电保护就是一种低压保护措施,当人为或非人为的用电故障引起短路造成电流瞬间值较大,超过漏电保护的预设电流时,熔断电阻丝,从而切断电路,防止人身伤亡事及可能造成的火灾。
但是漏电保护器的预设电流一般都较小,为了提高可靠性同时也会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如果电路的某处存在“虚接”现象,那么就有可能引起频繁的漏电保护动作,影响人们的正常工作生活,所以要定期检查接线的使用及连接情况,如果需要更换,一定要及时更换,不要麻痹大意,造成不必要的后果。
漏电保护的分类方法有很多种,根据其作用原理,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旁路接地式保护原理、附加直流源检测保护原理、零序电流大小及零序电流方向保护原理。
漏电保护的特点有两种:一种是发生漏电现象,即迅速切断全部工作电网作业面,但是无法准确定位故障发生在什么地方;另外一种是能够准确判断发生故障的位置,选择性地切断以保护其它部分电路。
两种方式各有利弊,但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电网的覆盖范围增加,漏电保护的难度也越来越大。
浅谈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在住宅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浅谈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在住宅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摘要:针对目前火灾报警系统在住宅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建议从问题的诸多方面采取措施,使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使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有所提高。
关键词:漏电火灾报警,火灾监控,探测器Abstract: aiming at the fire alarm system in residential use of the existence of the problem, analyze the causes and Suggestions from many aspects of the problem take measures to keep the leakage fire alarm system used in the concret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has improved.Keywords: leaked the fire alarm, fire control, the probe近年来电气火灾事故频频发生,其中一大部分为住宅火灾事故,给人民财产造成很大损失。
因此在建筑工程设计中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合理设计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保障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施工质量及使用性能,预防电气火灾发生,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显得尤为重要。
1、规范要求《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版)局部修订条文9.5.1条、强制性国标《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安装和运行》GB13955-2005都强调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在防止因接地故障而引起的电气火灾的防护作用,要求在建筑物内安装剩余电流动作火灾监控系统。
漏电火灾报警系统正式的名称是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国家标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GB14287-2005也已完全实施,预防建筑电气火灾,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国家标准和规范已经基本齐全。
2、系统特点及工作原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属于先期预报警系统,与传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同的是,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早期报警是为了避免损失,而传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为了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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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在民用建筑工程中的设计和应用
摘要:电气接地故障引发的火灾在近年来有呈上升的趋势,作者以自己多年丰富的电气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经验,结合近期比较典型、常见的几类民用建筑工程,给出配置合理、经济的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设计原则,希望能对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设计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
关键词:民用建筑电气火灾电气接地故障漏电火灾报警系统配置的合理性、经济性
中图分类号:f40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近些年来随着城市的日益发展,民用建筑工程的规模越来越大、使用功能也越趋复杂化,大型的商业、娱乐场所及便捷酒店等与住宅、办公建筑相伴而建,在为人们提供舒适的购物、住宿、娱乐环境的同时也增大了电气火灾发生的危险性。
我国电气火灾在各类火灾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引起电气火灾的原因很多,大部分电气火灾事故是由于对电气设备运行人为地违反操作规程引发的,如忘记断开电热设备的电源、在电热器上烘干衣服等;使用未经检验的、不符合制造规定的电气设备和装置是造成电气火灾的另一个危险根源,白炽灯泡(或其它发热量大的光源)和电热器等由于温度过高而引燃了周围可燃物;还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导线过载、过电流保护装置特性差或短接导线保护开关、熔断器等引起了电源短路和接地故障,而电气接地故障引发的火灾在近年来有呈上升的趋势。
电气接地故障中电弧性对地短路是引发电气火灾的重要原因。
电弧性对地短路具有很大的阻抗和电压降,它限制了故障电流,使设置的过电流保护器不能动作或不能及时动作来切断电源,而几百毫安的漏电弧产生的局部高温可达2000℃以上,足以引燃周围的可燃物,就会产生明火从而引起火灾。
上述足以可见如不对系统的漏电进行监测和防控,那么人们的人身安全就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现阶段针对减少电气接地故障采取的最有效、可行的措施就是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其作为一种新生的先进保护措施已经得到了消防部门、施工图审查中心和消防工程设计工人员的重视,作为一种预报警系统,其优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消防联动系统之处是可以提前报警并采取应急手段,将用户的损失尽量减少到最低限度,因此在工程设计中应根据工程的不同使用性质、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
因现阶段实施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2005对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场所均采用”宜”来做规定,造成设计人员对规范条文的理解和运用不尽相同,各自凭借自己的理解来执行,以至于设计不统一,也给最终工程的消防验收工作带来一些不便。
笔者在近三年的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及相关的消防咨询工作中,通过与设计人员的交流、与消防部门的沟通、协调,总结了一些民用建筑在施工图设计中设计人员需把控的漏电火灾报警系统设置的原则,与同行们作一个分享与交流。
首先,我们先来看一看现行范规中有关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
相关条文。
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11.2.7条规定“剧院、电影院、商店、展览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宜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2005第9.5.1条规定“高层建筑内火灾危险性大、人员密集等场所宜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7.6.7条规定了“住宅、公寓等居住建筑应设置剩余电流动作报警器”、“医院及疗养院,影、剧院等大型娱乐场所,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大型文化场所,商场、超市等大型场所及地下汽车停车场等宜设置剩余电流动作报警器”;第13.12.1条规定了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的分级来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而2007年1月1日实施的云南省地方标准《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db53/205-2006对剩余电流动作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置作了进一步高标准的要求和规定,其第9.2.4条对“公共娱乐场所及按一、二级负荷供电的一定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作出了应设置剩余电流动作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规定。
更加引起关注的应该是2012年6月1日实施的《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其在“配电线路的保护”一章中增加了“配电线路电气火灾防护“一节(第6.4节),阐述了电弧性对地短路起火这种情况宜设置剩余电流监测或保护电器的必要性,并对剩余电流监测器的动作电流有所规定。
在上述规范要求中,我们可以看到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2005及《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2011第6.4节中提到的除住宅、公寓等居住建筑外的场所均为“宜”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一些建设单位为避免增加资金投入,认为“宜”设置不是“应”设置,而不选择设置的做法,部分设计人员也赞同这个观点,这就给工程设计带来了所谓的灵活性,同时也带来了一些不明确性。
那我们再来看规范对“宜”字的解释,规范用词说明中指出:“宜”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
可见,“宜”原则上是要求首先考虑,在没有特殊条件限制的情况下,应当选择设置。
还有一种错误的观点,是认为已经设置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就可以不用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
表面上看漏电火灾报警系统与火灾报警系统在设计上有些类似,但在功能上是有较大区别的,火灾报警系统是对火灾初期的烟、温的探测,通过消防报警和联动控制系统把火灾消灭在初期阶段,而漏电火灾报警系统是对电气火灾的监控,通过漏电火灾报警系统能有效的防止电气火灾的发生。
笔者认为对于是否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不能一概而论,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作详尽的分析、比较,配置合理、经济的漏电火灾报警系统。
接下来就对近年来比较典型、常见的几类民用建筑工程做一个剖析。
1、公共娱乐场所——此类场所人员较密集,装修材料可燃物较多,一旦发生火灾局面很难控制,所以应严格执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规范》db53/20 5-2006第9.2.4.1条规定,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并满足其第9.2.5条、第9.2.6条、第9.2.7条的规
定。
对于何为公共娱乐场所,可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第5.3.15条的条文解释及《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规范》db53/20 5-2006第4.1条规定进行判定。
2、一定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可按《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规范》db53/20 5-2006第9.2.4.2条规定执行,此类场所可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5.3.15条的条文解释及《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规范》db53/20 5-2006第4.2条的规定来判定。
设计人员在此条执行中过程中疑问较多,先期咨询的问题也大多比较集中于“是否是一定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就应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
让我们先看一下本条规范在此类场所前修饰的定语是什么就清楚了,是“按一、二级负荷供电的”一定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笔者认为,此类建筑物有一、二级用电负荷则表明其一般是规模较大、存在一定火灾安全隐患或具有一定重要性的建筑,应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
反之若没有一、二级负荷供电的一定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如《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db53/20 5-2006第4.2条中列举的“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集体宿舍”,此处学校的规模、级别等未明确,在云南省有大部分较边远、规模较小的中、小学工程,其教学楼、食堂、集体宿舍等则可酌情考虑是否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我们可以按《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7.6.1-1条要求,在各单体电源进线处的进线开关设置漏电保护作为配电线路的接地故障保护更经济、合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