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广州市建筑类八大工种职业技能标准、鉴定规范、培训计划与培训大纲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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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20年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20年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20年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0.08.24•【字号】粤建科函〔2020〕397号•【施行日期】2020.08.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20年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标准编制单位:为完善广东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体系,推进我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集2020年度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我省有关单位积极申请2020年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项目,经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遴选和审核,将《城市轨道交通能源管理系统技术标准》等29项标准列入2020年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计划,将部分有编制必要但条件有待进一步成熟的《城市轨道交通集电靴与接触轨相互作用评价标准》等6个项目列为2020年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订预备项目。

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列入2020年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各标准编制单位要认真组织好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按计划时限完成标准的编制任务,按期提交报批稿。

对无正当理由拖延标准编制时间的,原则上2年内不再批准该标准的主编单位负责我省其他工程建设标准的主编工作。

二、列入2020年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订预备项目的主编单位,应会同有关编制单位进一步深化研究,提高技术的成熟度和适用性,加快工作进度,争取列入2021年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计划。

三、各地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大力支持标准编制单位的工作,为标准编制单位调查研究、获取有关编制素材提供方便,提高标准编制的质量和水平。

标准制订与修订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迳与我厅科技信息处联系。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执行危大工程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执行危大工程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执行危大工程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8.05.29•【字号】•【施行日期】2018.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执行危大工程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区住建局、广州空港委国土规划和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各相关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以下简称《规定》,见附件1)从2018年6月1日起实施,为做好相关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执行《规定》要求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实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于2018年5月17日印发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2),是对《规定》的具体补充,应结合《规定》要求,在工作中一并执行。

二、明确监管分工及执法权限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指导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区住建局按工程管理权限分工,分别负责所管辖工程项目中的危大工程的具体安全监督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危大工程的监督检查等执法权限委托给市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实施,各区住建局可以将危大工程的监督检查等执法权限委托给区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实施。

三、建立危大工程管理台帐市、区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建立本机构监督项目的危大工程台帐,明确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设单位及其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包括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及其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施工部位、重要技术参数、开始施工日期、完成施工日期等。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修改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修改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修改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
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要求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穗建质[2015]878号
【发布部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08.18
【实施日期】2015.08.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修改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要求的
通知
(穗建质〔2015〕878号)
有关单位:
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是防范较大及以上级别安全事故的有效途径。

为进一步抓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切实落实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管理责任,防止发生群死群伤的安全事故,经研究,我委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穗建质〔2012〕952号)中实行“现场双确认”制度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现重新发布如下:
1 / 1。

广东八大工详细表

广东八大工详细表

包过,只要到现场打手摸,录视频,参加2天培训,第3天考试。
广东省八大工
发证机构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 付款方式 50% 50% 50% 50% 50% 50% 50% 50% 50% 50% 培训时间(天) 2 2 2 2 2 2 2 2 2 2 培训费 中级 1300 1300 1300 1300 1300 1300 1300 1300 1300 高级 1600 1600 1600 1600 1600 1600 1600 1600 1600
50% 50% 50% 50% 50% 50% 50% 50% 50% 50% 50% 50% 50% 50% 50% 50%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1300 1300 1300 1300 1300 1300 1300 1300 1300 1300 1300 1300 1300 1300 1300 1300 1300
1600 1600 1600 1600 1600 1600 1600 1600 1600 1600 1600 1600 1600 1600 1600 1600 1600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50% 2 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 维修电工、低压电工、焊工、架子工等协调后再进开展。
报名时需交以下资料 乡建设行业技能人员职业培训发证登记表(附表1) 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工作经历证明(附表2)单位盖章 小一寸彩色照片4张。 初级/中级/高级;和申报工种,中高级要注意报考条件,见附件1 知识、理论考试成绩、实操技能成绩,以上考核由培训部门负责。实操技能考核可以在工地现场进行。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8.09.01•【字号】粤建安字[2008]85号•【施行日期】2008.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建安字[2008]85号)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进一步做好我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工作,尽快扭转近年来我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事故多发、突发的局面,我厅制定《广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从2008年11月1日起,凡在我省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人员,均应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考核,并取得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二、原来已取得我厅与劳动保障厅共同核发的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免考,经审核后领取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发证时间超过2年的,按本《细则》要求进行复检。

今后,我厅将统一《职业资格证书》和《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相关工种(如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的培训、考核和鉴定工作。

三、各有关企业要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限要求,积极安排本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参加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和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同时,各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录用依法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

四、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从发文之日起,我厅不再委托省建筑业协会负责此项培训考核工作,原来已参加省建筑业协会组织的培训考核的特种作业人员,可直接向我厅申请领取职业资格证书。

(仅供参考)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规程(2013)-

(仅供参考)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规程(2013)-
1.4 本计价规程所称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按照《计价规范》、《计量规范》 和本计价规程规定执行的建设工程计价。
1.5 本计价规程所称消耗量清单计价,是指按照消耗量定额和本计价规程的 规定执行的建设工程计价。
1.6 本市建设工程计价标准是按照综合单价的计价方式编制的。 1.7 本计价规程所称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 政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园林建筑绿化工程、市政维修工程、房屋修缮工程、 环卫工程等。
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的标准,它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2.4 工程量计算规范 工程量计算规范是国家标准,是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行为,统一建设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的标准,它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2.5 消耗量定额 消耗量定额是本市建设工程计价的基本依据,分专业工程编制成册,它制定了
1.2 本计价规程适用于建设工程实施阶段的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 制、投标价编制、竣工结算价编制、合同价款调整和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计价活动。
1.3 在本市范围内,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按照本计价规 程的规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可按照本计价 规程的规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或消耗量清单计价。
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 耗量,主要内容有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子目的工作内容、消耗量表格及参考综 合价格等。
2.6 费率标准 费率标准是本市建设工程计价的基本依据,它制定了本市建设工程计价中建安 工程各费用项目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的计算方法、费率等。 2.7 工程技术经济指标 工程技术经济指标是建设工程计价的参考依据,它分析了样本工程各组成要素 的单位消耗量和单位造价,反映了工程费用的构成比例及工程造价的变化趋势。

广州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办事指南

广州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办事指南

附件1广州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办事指南一、办理范围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特殊建设工程办理消防设计审查业务。

不适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非人员密集场所的临时性建筑的建设活动。

二、办理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年4月23日全国人大最新修订)。

(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下称《暂行规定》)。

(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6号)。

(四)《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2010年7月23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

(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

(六)《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粤建质函〔2020〕228号)。

三、受理条件与部门分工符合《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设计审查,受理条件与部门分工按下表执行。

特殊建设工程受理条件与部门分工表【备注】1.建设工程应完成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各项设计内容后申请消防设计审查,完成工程消防设计和合同约定的消防各项内容按规定申请消防验收或备案。

2.为切实降低企业负担,并与之前的习惯做法相衔接,保留免于审验的项目范围。

已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消防备案的建筑,其内部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含本数)场所(不含民用机场航站楼、地铁站厅内设商铺)的装修工程,如建筑类别、使用功能、防火分区及其分隔设施、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设置未变,且选用的建筑材料燃烧性能满足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可不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该装修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及其从业人员按照《暂行规定》第八条及其它法律法规规定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0.01.20•【字号】•【施行日期】2020.0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培训正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改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人〔2019〕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建办人函〔2019〕384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关于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建人才函〔2019〕22号),为推进和规范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完善职业培训体系,明确职责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人,谁负责”“谁培训,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构建企业、专业性行业社会组织、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以下统称培训机构)共同参与的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体系。

(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统筹管理全省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明确培训机构具体条件,审核公布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名单,组织开展培训试点,做好学时认定,逐步完善诚信体系,加强培训和继续教育的事中事后监管;指导、监督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培训工作。

(二)省建设信息中心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为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提供技术支持,按照“互联网+培训”的要求,协助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开展培训信息化等工作。

(三)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包括培训机构招募和遴选、培训监督、测试计划、继续教育管理、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等。

广东省建筑行业现行地方标准(2020.6.1前)清单

广东省建筑行业现行地方标准(2020.6.1前)清单

6
DBJ/T15-1822020
既有建筑物改造结构设计规范
现行 ############ 2020年6月1日
7
DBJ/T15-1802020
轻质混凝土墙体应用技术规程
现行 ############ 2020年6月1日
8
DBJ/T15-1792020
薄浆干砌自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
现行
############ 2020年4月1日
35
DBJ/T15-150-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
2018

现行
############ 2019年2月1日
36
DBJ/T15-149- 中运量跨座式单轨交通系统施工及
2018
验收规范
现行
############ 2019年2月1日
37
DBJ/T15-148- 强风易发多发地区金属物面技术规
2017
技术规范
现行
2017年5月2日 ############
63
DBJ/T15-120- 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保护技术规
2017

现行
2017年3月3日 ############
64
DBJ/T15-832017
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现行 ############ 2017年5月1日
65
DBJ/T15-1232016
12
DBJ/T15-181- 广东省蒸压加气混凝土板应用技术
2020
规程
现行
############ 2020年6月1日
13
DBJ/T15-1752019
装配式铝合金底层房屋技术规程
现行 ############ 2020年3月1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的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的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的通知正文:----------------------------------------------------------------------------------------------------------------------------------------------------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的通知各区(含广州空港经济区)住建局,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建设宣教劳保中心,市建筑业联合会、市政工程协会: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的通知》(建质〔2018〕95号)转发你们,我委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以下简称《手册》)试点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水平,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一、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宣贯学习,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认真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要求;落实好工程建设主体责任,尤其是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甲乙双方的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危大工程的管理,抓好住宅项目质量控制;在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过程中加强对执行情况的检查和曝光。

二、根据省住建厅的统一安排,我市作为省的试点城市,请市建筑业联合会、市政工程协会协调协会内做的好的企业,开展《手册》试点工作。

各试点企业结合工作实际对《手册》进一步细化,将好的做法和经验手册相结合,制定可操作、简洁明了、易执行的实施手册,进一步推广全市。

三、请各区住建局协调辖区内现场施工做的好的工地或企业作为试点单位,在全区进行推广。

四、各牵头单位请于11月20日前,将试点单位名称报我委;从2019年1月开始,每季度末月25日前将试点成果报我委。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8年11月13日——结束——。

广州企业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2024年)

广州企业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2024年)
广州企业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2024年)
序号
职业代码
工种名称
1
3-01-02-07
制图员
2
4-01-02-06
连锁经营管理师
3
4-01-06-01
电子商务师S
4
4-01-06-02
互联网营销师S
5
4-02-02-02
道路货运汽车驾驶员L
6
4-02-02-05
道路运输调度员
7
4-03-02-01
中式烹调师
8
4-03-02-02
中式面点师
9
4-04-04-01
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员S
10
4-04-04-02
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S
11
4-04-04-03
信息通信信息化系统管理员S
12
4-04-05-01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S
13
4-04-05-02
计算机软件测试员S
14
4-04-05-05
人工智能训练师S
电子电气产品检验员L
23
4-08-06-00
环境监测员L
24
4-08-08-07
室内装饰设计师
25
4-08-08-08
广告设计师
26
4-08-08-11
首饰设计师
27
4-08-08-23
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L/S
28
4-10-01-01
婴幼儿发展引导员
29
4-10-01-03
保育师
30
4-10-01-05
无损检测员
64
6-31-03-05
质检员
65
6-31-03-06

广州市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分类和相关要求

广州市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分类和相关要求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工程名称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吊篮脚手架工程。
(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相关依据文件:
1、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2、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
3、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穗建质[2012]952号
4、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补充通知--穗建质[2013]786号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技能工人配备导则(试行)》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技能工人配备导则(试行)》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技能工人配备导则(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22.07.01
•【字号】粤建市〔2022〕137号
•【施行日期】2022.07.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
正文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技能工人配备导则(试行)》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10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施工现场技能工人配备标准制定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29号)工作要求,强化施工现场技能工人配备,推进施工现场技能工人管理的体系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持续提高建筑产业工人技能水平,提升工程质量品质,我厅组织编制了《广东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技能工人配备导则(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施工现场技能工人配备情况的日常监督,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径向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反映。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7月1日。

《广州市产业能效指南》

《广州市产业能效指南》
三、设备能效 ..........................................................................................69
3.1 说明................................................................................................................ 69 3.2 变压器............................................................................................................ 70 3.3 锅炉................................................................................................................ 72 3.4 电动机............................................................................................................ 75 3.5 风机................................................................................................................ 78 3.6 水泵................................................................................................................ 83 3.7 空压机............................................................................................................ 85 3.8 电梯................................................................................................................ 88 3.9 空调................................................................................................................ 89 3.10 照明灯具...................................................................................................... 93 3.11 家用电器和办公设备................................................................................ 100 3.12 除尘器........................................................................................................ 110

2024 年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广东选拔赛技术文件(管工)

2024 年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广东选拔赛技术文件(管工)
二、竞赛内容................................................................................................1 (一)理论知识考试.............................................................................. 1 (二)技能操作考核.............................................................................. 2
9
补芯
DN20×15

1
试压用
10
过桥弯
DN20

1
4.技能操作规则。参赛选手应自行编制用料计划,由裁判审查是
否满足技能操作考核需要,用料计划表格式如下: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4-
5.技能操作考核评分标准。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及要求 分值
评分标准
实际 得分
1.提出主、辅材用料数
1.主材的规格、数量每少
一、赛项介绍 (一)赛项描述。管工是操作专业机械设备对金属及非金属管子 进行加工,以及对管路和附属设备进行安装、调试、维护和修理的人 员。 (二)赛项标准。试题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管工》(职业编码 6-29-03-04)三级/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要求为基础,适当增 加相关新知识、新技术、新要求等内容。试题聚集管道施工基础知识, 常用设备和机具使用,常用管材,型材及附件,常用管道连接方式和 管道支架,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等方面,以施工人员综合能力竞赛为 导向,侧重实际应用操作能力。 (三)参赛选手应具备的能力。建筑识图基础知识,管道施工基 础知识,常用设备和机具、量具、仪器仪表的使用,常用管材、型材 及附件的知识,常用管道连接和管道支架的知识,管道敷设的安装工 艺,流体力学基本常识,热工学基本常识,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知识,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 二、竞赛内容 本次管工竞赛为单人赛,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两部 分,其中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30%,技能操作考核成绩占总 成绩的 70%。 (一)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纸答题方式进行,时间为 60 分钟,试题分为单项选择题(40 题)、多项选择题(20 题)和判断题 (20 题),实行百分制。理论知识考试题库共 400 题(见附件 2), 供参赛选手参考。

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评优指导手册

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评优指导手册

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评优指导手册(一)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二○一○年十月目录前言 (1)一、参评工程质量奖项 (2)(一)广州市级奖项(4项) (2)(二)广东省级奖项(3项) (2)(三)国家级奖项(4项) (2)二、广州市级奖项评选程序指导 (3)(一)、广州市工程质量评优设立四个奖项 (3)(二)、评选依据 (3)(三)、工程参加评选次序 (4)(四)、工程参加评选的具体程序 (4)1、参加广州市建设项目结构优良工程评选(没有主体结构工程除外) (4)2、参加广州市建设工程结构优良样板工程评选 (5)3、工程竣工后参加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评选 (6)4、“五羊杯”奖工程评选的程序 (9)三、广东省级奖项评选程序指导 (10)(一)、广东省工程质量评优设立三个奖项 (10)(二)、评选依据 (10)(三)、工程参加评选次序 (10)(四)、工程参加评选的具体程序 (10)(五)、广东省金匠奖说明 (11)四、国家级奖项评选程序指导 (11)(一)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 (11)(二)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 (12)(三)市政金杯奖评选 (13)(四)詹天佑奖评选 (13)附件1:《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和“五羊杯”奖工程评选办法(试行)》(穗建筑[2010]29号) (15)附件2:《广州市建设工程结构质量评优办法(暂行)》(穗建筑[2002]5号) (25)附件3:《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评选(开工前)申报表》 (30)附件4:《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评选(开工前)申报费用一览表》 (32)附件5:《广东省优良样板工程评选办法》(修订)(粤建协字[2008]20号) (33)附件6:广东省市政基础设施优良样板工程评选规定(二○○七年四月[修改]) (44)附件7:《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建协[2008]17号) (53)附件8:《国家优质工程审定与管理办法》 (63)附件9:《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评选办法2010版》 (73)附件10:《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评选条例》 (79)前言“创优质,保安全,争鲁班”是广州市城乡建委一直倡导的建筑业企业发展方针,得到我市广大建筑施工企业积极响应,广大建筑施工企业踊跃争创各项优良样板工程,坚持走“科技创新,质量兴业”之路,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穗建质[2012]952号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穗建质[2012]952号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正文:----------------------------------------------------------------------------------------------------------------------------------------------------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穗建质[2012]952号)各有关单位: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是防范较大及以上级别安全事故的有效途径。

我市仍有少数建设项目未严格执行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规定,对此类工程的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有些项目专项方案编制与现场条件不符,或未按经审查的专项方案进行施工,少数项目工序验收流于形式,存在安全隐患。

为进一步抓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切实落实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管理责任,防止发生群死群伤的安全事故,在严格执行建质[2009]87号文规定的前提下,进一步提出如下工作要求:一、落实“专家论证”制度。

对应当组织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施工企业应从市建委公布的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织论证会议,专家论证会议宜在工程管辖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举行,以有利于安全监督机构提前掌握论证情况,及时做好服务和指导工作。

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应当积极做好专项方案专家论证会议的服务指导工作,及时提供会议场地,确保专家论证会议顺利进行。

二、建立“专家验收”制度。

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现场验收时应当邀请参与专项方案论证的专家组参加,专家组应对是否符合专项方案情况进行验收。

三、实行“现场双确认”制度。

施工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应当到工地现场复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结果,并签名确认。

对已完成验收及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确认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的安全监督员应到工地现场检查确认,并书面签署确认意见。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中小学校舍工程建筑抗震鉴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办市函[2010]5号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中小学校舍工程建筑抗震鉴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办市函[2010]5号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中小学校舍工程建筑抗震鉴定有关问
题的通知
正文: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中小学校舍工程建筑抗震鉴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建办市函〔2010〕5号)
广州市城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了便于选择中小学校舍工程建筑抗震鉴定单位,我厅曾以《关于公布可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技术鉴定选择的我省甲、乙级建筑工程设计单位(第一批)的通知》(粤建办管函〔2009〕420号)公布了一批具有乙级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

考虑到此类设计单位数量的动态变化,决定今后不再继续公布可供校舍工程建筑抗震鉴定选择的设计单位,粤建办管函〔2009〕420号文即日起废止。

选择校舍工程建筑抗震鉴定单位的条件,应执行《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技术指南》第一篇第二章“校舍鉴定”的规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二O一O年一月五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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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广州市建筑类八大工种职业技能标准、鉴定规范、培训计划
与培训大纲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5-10-09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建委和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建宣[2003]192号)和《关于开展我市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通知》(穗建宣[2003]193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统一各工种培训与鉴定的标准、规范,确保培训与鉴定的质量,特制定广州市建筑类八大工种(钢筋工、防水工、混凝土工、架子工、抹灰工、油漆工、砌筑工、木工)初、中、高级职业技能标准、鉴定规范、培训计划与培训大纲。

请各单位在此建筑类八大工种的培训、鉴定、检查工作中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广州市建筑类八大工种职业技能标准、鉴定规范、培训计划与培训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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