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制品安全管理制度
生产乳制品规章制度
生产乳制品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生产乳制品的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涉及乳制品生产的企业。
第三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相关生产许可证,并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第四条生产乳制品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标准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第五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检测体系,保证产品符合相关标准。
第六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质量意识。
第七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利。
第八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九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追溯体系,及时排查和处理产品质量问题。
第十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污水处理,减少环境污染。
第十一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企业,相关部门将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二章乳制品生产管理第十二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严格遵守生产工艺流程,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三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原材料采购和入库检验。
第十五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加强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管理,确保产品符合卫生标准。
第十六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进行产品包装,确保产品安全。
第十七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定期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第十八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追溯体系,及时排查和处理产品质量问题。
第十九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质量意识。
第二十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共同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第三章乳制品生产安全第二十一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建立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二十三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乳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乳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乳制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乳制品生产、加工、销售、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乳制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保证乳制品安全。
第四条乳制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确保乳制品安全。
第二章乳制品生产管理第五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按照生产许可证规定的产品种类、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等进行生产。
第六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原料奶采购管理制度,对原料奶来源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原料奶质量安全。
第七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加强生产过程控制,确保生产工艺参数稳定,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八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质量检验制度,对出厂的乳制品进行逐批检验,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第三章乳制品经营管理第九条乳制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进行经营。
第十条乳制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制度,对采购的乳制品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乳制品质量安全。
第十一条乳制品经营者应当加强储存、运输环节的管理,确保乳制品在适宜的温度、湿度等条件下储存、运输。
第十二条乳制品经营者不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乳制品,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第四章乳制品安全监管第十三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乳制品安全的监管,依法对乳制品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乳制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定期对乳制品进行抽样检验,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风险。
第十五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及时处理消费者关于乳制品安全的投诉举报。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乳制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本制度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食品安全乳制品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乳制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乳制品的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乳制品生产企业、乳制品经营企业和乳制品使用单位。
第三条乳制品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乳制品生产企业、乳制品经营企业和乳制品使用单位应依法承担乳制品食品安全责任,确保乳制品安全。
第二章乳制品生产企业管理第五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应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按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确定的品种、规格、工艺、生产条件等进行生产。
第六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并执行原料进货查验制度,确保原料乳来源合法、质量安全。
第七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并执行生产过程控制制度,确保生产过程符合乳品安全国家标准。
第八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并执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确保产品符合乳品安全国家标准。
第九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并执行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处理,并记录召回和处理情况。
第十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章乳制品经营企业管理第十一条乳制品经营企业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确定的品种、规格、渠道等进行经营。
第十二条乳制品经营企业应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乳制品来源合法、质量安全。
第十三条乳制品经营企业应建立并执行销售记录制度,记录乳制品的进货来源、销售去向、数量、日期等信息。
第十四条乳制品经营企业应建立并执行不合格产品退市制度,对不合格产品进行退市、处理,并记录退市和处理情况。
第十五条乳制品经营企业应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章乳制品使用单位管理第十六条乳制品使用单位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确定的品种、规格、用途等进行使用。
乳制品安全管理制度
乳制品安全管理制度乳制品安全管理制度是一项面向乳制品行业的规章制度,旨在确保乳制品的生产、加工、储存和销售过程中的安全性和质量。
它是乳制品企业进行安全管理和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基础,是实现乳制品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下面,我将为大家详细介绍乳制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乳制品生产环节的安全管理1.生产设备和场地要求:乳制品企业必须具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生产设备,并确保设备完好无损、易清洗和易消毒。
生产场地应保持清洁、整洁,符合卫生条件。
2.原料选择:乳制品生产过程中的原料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使用有害物质和过期、腐败的原料。
3.生产工艺:乳制品生产过程中应遵守科学的生产工艺,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和卫生。
4.检测和控制:乳制品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原料和成品检测制度,对乳制品进行质量把关,确保产品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5.包装与储存:乳制品的包装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经过严格监控和检测,确保包装与产品的质量和安全相匹配。
乳制品在储存过程中应注意环境温度和湿度,避免阳光直射和与有害物质接触。
二、乳制品销售环节的安全管理1.销售资质和人员:乳制品销售企业必须具备合法的销售资质,销售人员要经过相关培训并持有相应资质证书。
2.销售场所和环境:乳制品销售场所要求整洁、干净,应避免与有害物质和异味物质接触。
销售环境温度和湿度应符合乳制品的储存要求。
4.进货和库存管理:乳制品销售企业要对进货渠道进行严格监控,确保货源的安全和质量。
对库存进行定期检查和更新,严禁过期产品的销售。
5.售后服务:乳制品销售企业要建立健全的售后服务制度,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问题,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三、乳制品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1.监督机构: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乳制品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的监督机构,加强对乳制品企业的监管。
2.检查和抽检:政府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检等方式,对乳制品企业进行质量和安全监测,确保产品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乳制品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乳制品生产、销售过程中的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乳制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销售及售后服务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确保乳制品质量安全,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食品安全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职责:1. 负责乳制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销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2.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3. 监督检查各环节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4. 负责收集、分析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
第三章生产管理第六条生产原料采购管理:1. 严格筛选原料供应商,确保原料质量符合国家标准;2. 采购的原材料必须具有合格证明,不得购入无质量合格证明、无标签或标签不清的产品;3. 建立原料采购台账,详细记录原料名称、规格、数量、供应商等信息。
第七条生产过程管理:1. 严格执行生产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符合国家标准;2. 加强生产设备、工具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3. 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卫生管理制度,防止交叉污染。
第八条产品检验管理:1. 建立健全产品检验制度,确保产品出厂前必须经过严格检验;2. 检验结果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出厂销售;3. 定期对检验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检验质量。
第四章销售与售后服务第九条销售管理:1. 严格审查销售人员的资质,确保销售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2. 建立销售记录,详细记录销售产品、数量、客户信息等;3. 定期对销售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条售后服务管理:1. 建立售后服务体系,及时解决消费者问题;2. 对投诉进行分类处理,确保消费者权益得到保障;3. 定期收集消费者反馈意见,持续改进产品质量和服务。
乳制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乳制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乳制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及售后服务全过程。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确保乳制品质量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乳制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小组,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工作小组职责:1. 制定、修订和完善乳制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乳制品质量安全培训;3. 监督检查乳制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质量安全;4. 处理乳制品质量安全投诉;5. 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乳制品质量安全情况。
第三章乳制品生产与加工第六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第七条乳制品生产原料应符合国家标准,不得使用违禁物质。
第八条乳制品生产过程应符合以下要求:1. 严格执行生产工艺规程,确保生产过程稳定、可控;2. 加强生产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清洁、卫生;3. 加强生产环境管理,确保生产环境符合国家标准;4. 加强生产人员管理,确保生产人员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
第四章乳制品储存与运输第九条乳制品储存应符合以下要求:1. 仓库应通风、干燥、清洁、防潮、防鼠、防虫;2. 乳制品应按品种、规格、批号分开存放,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放;3. 乳制品储存温度、湿度等条件应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条乳制品运输应符合以下要求:1.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防尘、防潮、防震;2. 运输过程中应避免阳光直射、雨淋、碰撞等;3. 运输时间应尽量缩短,确保乳制品品质。
第五章乳制品销售与售后服务第十一条乳制品销售应符合以下要求:1. 销售人员应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了解乳制品质量安全知识;2. 销售场所应清洁、卫生、通风;3. 乳制品标签应符合国家标准,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信息。
乳制品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乳制品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员工、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乳制品生产、销售、运输等环节的安全。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1. 组织制定、修订和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 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3. 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排查安全隐患;4. 处理安全生产事故;5. 负责安全生产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六条单位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八条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九条承包商、供应商等外来人员必须遵守我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安全管理。
第四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条乳制品生产环节:1. 严格执行乳制品生产标准,确保产品质量;2. 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3. 加强对原辅材料的采购、验收、储存等环节的管理,防止不合格原料进入生产环节;4. 严格执行生产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安全。
第十一条乳制品销售环节:1. 建立健全销售渠道,确保产品销售安全;2. 定期对销售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3. 加强对销售产品的质量监控,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二条乳制品运输环节:1. 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确保运输安全;2. 严格执行运输操作规程,防止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事故;3. 加强对运输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
第五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十三条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四条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其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乳制品管理条例
乳制品管理条例乳制品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乳制品的安全质量,维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规范乳制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乳制品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乳制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并注重卫生安全和营养价值。
第四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生产、销售符合国标的优质乳制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乳制品的产业安全和市场稳定。
第二章生产要求第五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具备必要的生产条件和设备,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加工制造乳制品。
第六条乳制品生产过程中应当遵循卫生安全、合理营养和有效成分的原则,保证乳制品的实物质量和营养指标不低于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最低要求。
第七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和卫生安全监督制度,产品应当经过严格的检验、检测和审批程序。
第八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要求,定期进行生产设备的检验和维修,确保生产过程中卫生安全和设备稳定运行。
第三章经营要求第九条乳制品经营企业应当检查买入的乳制品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并依法承担产品质量风险和法律责任。
第十条乳制品经营企业应当设置顾客投诉、建议、意见收集和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疑虑。
第十一条乳制品经营企业应当对产品的库存、运输和销售过程进行严格管理,确保产品质量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追溯性。
第十二条乳制品经营企业应当加强员工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员工的卫生安全意识、服务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
第十三条乳制品经营企业应当积极探索乳制品销售渠道,推广和营销新的乳制品产品,提高乳制品产业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第十四条乳制品经营企业应当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群众购买费用,维护合法权益和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第四章使用要求第十五条消费者在购买乳制品时应当查看产品的标签、保质期和生产企业名称等基本信息,切勿购买过期、损坏或虚假产品。
乳制品管理规章制度
乳制品管理规章制度为了规范乳制品生产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加强卫生监督管理,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乳制品生产经营企业,包括乳制品生产车间、乳制品销售市场等相关单位。
二、生产管理1. 生产设施1.1 生产车间应符合有关卫生、消防、通风等要求,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和维护,确保生产环境卫生无菌。
1.2 生产设备应定期进行保养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避免生产过程中出现故障,影响乳制品质量。
2. 原料管理2.1 乳制品生产企业应使用合格的原料,严格按照配方进行原料配料,禁止使用过期变质原料。
2.2 原料仓库应定期清理,避免混杂污染,原料应有明确的进货、存储记录,确保原料来源可追溯。
3. 生产操作3.1 生产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设备,避免操作失误影响产品质量。
3.2 生产过程中应定期进行质量检测,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避免走私、私自调换产品等行为。
4. 包装卫生4.1 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包装生产企业应具备相关资质。
4.2 包装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包装,避免包装漏漏、封口不严等情况。
三、销售管理1. 销售场所1.1 乳制品销售市场应符合国家卫生要求,定期进行卫生检查,避免出现卫生死角、环境脏乱等情况。
1.2 销售窗口应明码标价,公示产品信息,及时更新产品信息,避免过期产品滞销等情况。
2. 销售人员2.1 销售人员应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了解产品特点、保质期等信息,做到真实宣传,不得虚假宣传。
2.2 销售过程中应注意产品保质期,严格按照保质期管理,避免售卖过期产品给消费者。
3. 售后服务3.1 乳制品销售企业应建立售后服务制度,及时处理消费者提出的投诉或建议,维护企业形象和消费者权益。
3.2 销售企业应在销售场所中设置投诉热线或意见箱,方便消费者反馈意见,及时解决问题。
四、监督管理1. 监督检查1.1 监管部门应加大对乳制品生产企业的监督力度,定期进行检查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鲜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鲜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鲜奶食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乳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鲜奶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储存、检验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鲜奶食品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实行鲜奶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鲜奶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鲜奶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加强鲜奶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第二章鲜奶生产管理第五条鲜奶生产企业应当取得乳品生产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组织生产。
第六条鲜奶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奶源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对奶源进行质量安全检验,确保奶源质量安全。
第七条鲜奶生产企业应当采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工艺和设备进行生产,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微生物污染。
第八条鲜奶生产企业应当对鲜奶进行包装、标识,并注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等信息。
第三章鲜奶销售管理第九条鲜奶销售者应当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建立进货查验制度,验明鲜奶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
第十条鲜奶销售者应当保持鲜奶产品的质量,不得销售变质、污染、超过保质期的鲜奶产品。
第十一条鲜奶销售者应当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标明鲜奶产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等信息。
第四章鲜奶运输和储存管理第十二条鲜奶运输和储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鲜奶产品运输和储存的规定,保证鲜奶产品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第十三条鲜奶运输工具和储存设施应当保持清洁、卫生,避免鲜奶产品受到污染。
第十四条鲜奶产品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应当控制温度、湿度等条件,确保鲜奶产品的质量安全。
第五章鲜奶检验和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第十五条鲜奶生产、销售、运输、储存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鲜奶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确保鲜奶产品质量安全。
第十六条鲜奶生产、销售、运输、储存单位应当对鲜奶产品进行质量安全检验,并留存检验报告。
食品安全乳制品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乳制品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确保乳制品的安全性和卫生性,保障消费者健康。
2. 适用于所有乳制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和销售环节的企业。
二、原料控制1. 选用的原料奶必须来自健康无疫病的奶牛,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 原料奶的采集、储存、运输过程中应保持清洁,避免污染。
三、生产过程管理1. 生产车间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2. 生产设备应定期维护和清洗,确保设备卫生。
3. 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子、口罩和手套,保持个人卫生。
四、质量控制1. 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对乳制品进行定期检测。
2. 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微生物指标、重金属含量、药物残留等。
3. 对不合格产品应立即停止生产,查明原因并采取改进措施。
五、储存与运输1. 乳制品应在低温、干燥、清洁的环境中储存。
2. 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避免乳制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
六、产品追溯与召回1. 建立完善的产品追溯体系,确保每批产品可追溯。
2. 一旦发现产品存在安全问题,应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及时通知消费者。
七、员工培训1. 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
2. 培训内容包括乳制品安全法规、卫生操作规程、个人卫生等。
八、监督检查1. 企业应主动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 对监管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及时整改并反馈。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企业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补充本制度内容,确保其适用性和有效性。
鲜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鲜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鲜乳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乳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鲜乳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储存、检验、监管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鲜乳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鲜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鲜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鲜乳生产环节管理第五条鲜乳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组织生产。
第六条鲜乳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严格的鲜乳生产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原料奶采购、原料奶运输、原料奶储存、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不合格产品处理等。
第七条鲜乳生产企业应当对原料奶进行质量检验,确保原料奶符合国家有关鲜乳质量安全标准。
第八条鲜乳生产企业不得使用下列原料奶:(一)来自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奶牛;(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奶牛;(三)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等非法手段催乳的奶牛;(四)其他不符合国家有关鲜乳质量安全标准的原料奶。
第九条鲜乳生产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原料奶在运输、储存过程中发生污染、变质。
第十条鲜乳生产企业应当对生产过程进行记录,保存相关资料,确保产品可追溯。
第三章鲜乳销售环节管理第十一条鲜乳销售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标准销售鲜乳。
第十二条鲜乳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严格的鲜乳销售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鲜乳来源、鲜乳储存、鲜乳运输、销售记录等。
第十三条鲜乳销售者应当对销售的鲜乳进行质量检验,确保鲜乳符合国家有关鲜乳质量安全标准。
第十四条鲜乳销售者不得销售下列鲜乳:(一)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鲜乳;(二)变质、污染的鲜乳;(三)其他不符合国家有关鲜乳质量安全标准的鲜乳。
第十五条鲜乳销售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鲜乳在运输、储存、销售过程中符合质量安全要求。
乳制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乳制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工商总局《____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流通环节乳制品市场主体准入有关工作____》,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乳制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掌握一定的乳制品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并主动执行各项乳制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条保证乳制品进货、运输、贮存、销售、退市全过程符合有关乳制品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一)进货1.核实销售乳制品的生产企业、经营单位、检验报告、发票等方面的信息,不得购入无法验证真伪的产品,确保购入产品来源正规、渠道可靠。
2.进货时需向乳制品供应商索要加盖公章的有效证照资质证明与相关乳制品的检验报告。
验明乳制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
3.不购入无法验证真伪的,无质量合格证明、无标签或者标签残缺不清的,过期、变质或者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制品。
4.设立一个存放上一级批发商或厂家相关资质和台账的资料柜,按照供货商、进货时间、商品类别等不同内容,将供货凭证进行分类整理,定期装订成册。
5.建立乳制品进货台帐、销售台帐,如实记录批发的乳制品的品种、规格、数量、来源或流向等内容。
乳制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乳制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
进货台帐和销售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____年。
6.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还应当保证严格按照质检部门公布的生产企业和产品名录进货。
且购进的婴幼儿奶粉标签必须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详细说明其食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二)运输运输乳制品车辆必须有防尘、防蝇、防晒、防雨设施。
需冷藏的乳制品要用专用冷藏载具运输,并有专人对运输车辆温度进行测量并做记录。
配备必要的保温设备,已保证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乳制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
(三)贮存乳制品入库要验收、登记。
验收时要检查食品的质量、卫生状况、数量、批号,出入库登记要与乳制品名称、批号相符;储藏乳制品应隔墙离地____公分,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品种分类、分架存放,并做到先进先出;根据乳制品存储要求,配备相应的冷藏库房,冷藏温度应当符合乳制品标签明示温度以及食品安全要求。
乳制品安全经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乳制品生产、加工、储存、销售、运输等全过程,确保乳制品安全、合格。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风险管理;(二)全程控制,责任到人;(三)持续改进,不断提高。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乳制品安全经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乳制品安全经营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领导小组下设以下部门:(一)质量管理部:负责乳制品质量检测、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和实施;(二)生产部:负责乳制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三)仓储部:负责乳制品储存过程中的温度、湿度等条件控制;(四)销售部:负责乳制品销售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监管;(五)运输部:负责乳制品运输过程中的温度、湿度等条件控制。
第三章乳制品生产管理第六条严格选用优质原料,确保原料来源可追溯。
第七条严格执行生产过程控制,确保乳制品在生产过程中不受到污染。
第八条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生产设备运行正常。
第九条对生产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四章乳制品储存管理第十条严格按照乳制品储存条件进行储存,确保乳制品在储存过程中的品质。
第十一条定期对储存场所进行清洁、消毒,防止细菌滋生。
第十二条储存场所的温度、湿度等条件应符合乳制品储存要求。
第五章乳制品销售管理第十三条严格销售渠道管理,确保乳制品销售环节的安全。
第十四条销售人员应具备食品安全知识,提高销售过程中的食品安全意识。
第十五条对销售的产品进行定期检查,确保产品合格。
第六章乳制品运输管理第十六条严格按照乳制品运输要求进行运输,确保乳制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品质。
第十七条运输车辆应具备良好的卫生条件,防止乳制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
第十八条运输过程中应保持乳制品的温度、湿度等条件符合要求。
第七章监督检查与奖惩第十九条定期对乳制品安全经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乳制品安全管理制度
乳制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乳制品的质量和安全,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本制度根据《乳制品质量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生产、销售乳制品的企业,包括奶粉、乳饮料、乳制品添加剂等。
第三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和健全乳制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落实生产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和卫生安全措施。
第四条销售乳制品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和健全乳制品销售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所销售的乳制品符合相关质量标准。
第二章乳制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第五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生产设备和技术能力,严格控制原材料的选择和采购,并确保其符合卫生安全要求。
第六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制定并执行严格的生产工艺流程,保证生产过程的卫生安全。
第七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生产记录管理机制,对每一批产品的生产情况进行记录,留存并妥善保存,以备核查。
第八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和执行严格的质量检测体系,对每一批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并确保检测结果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第九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严格的质量追溯制度,对生产过程中每一个环节的信息进行记录和追踪,以便处理质量问题和进行召回等安全保障措施。
第三章乳制品销售质量安全管理第十一条销售乳制品的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严格的质量收集机制,及时掌握产品的市场反馈和消费者的投诉情况。
第十二条销售乳制品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库存管理体系,定期检查产品的保质期和储存条件,确保乳制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销售乳制品的企业应当加强对经销商和零售商的监督管理,对其进行质量安全培训,确保产品在销售环节不被串货或掺假。
第四章罚则和补救措施第十四条对于不符合本制度要求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相关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可能撤销其生产或销售许可。
第十五条对于有质量问题的乳制品,相关企业应当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并向消费者进行公告。
第十六条对于乳制品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对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乳制品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乳制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乳制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及售后服务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确保乳制品质量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企业成立安全事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本制度执行,其主要职责如下:1. 制定、修订和完善本制度;2. 组织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3. 组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4. 定期对安全管理措施进行检查、评估和改进。
第五条企业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其主要职责如下:1.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2. 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3. 负责安全生产设施的维护和管理;4. 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5. 负责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报告。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六条乳制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要求。
第七条严格原料采购管理,确保原料来源可靠、质量安全。
第八条乳制品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安全、卫生。
第九条储存乳制品的仓库应具备防火、防潮、防鼠、防虫等条件,保证乳制品质量安全。
第十条运输乳制品时,应采用符合要求的运输工具,确保乳制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损坏。
第十一条销售环节应确保乳制品在销售过程中不受污染、损坏,并做好销售记录。
第四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第十二条定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处理:1. 能够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2. 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制定整改计划,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3. 重大事故隐患,报请领导批准后,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生产安全。
第五章事故调查处理第十四条发生安全事故后,立即启动事故调查处理程序。
乳制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乳制品生产、销售过程中的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供应商、客户及进入公司生产、销售场所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确保乳制品质量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协调解决食品安全相关问题。
第五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2. 具备一定的食品安全管理经验;3. 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1.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培训;2. 监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3. 检查、验收原材料及成品;4. 调查、处理食品安全事故;5. 向公司领导报告食品安全状况。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原材料采购与验收:1. 采购原材料时,应核实供应商资质、产品检验报告等,确保原材料质量安全;2. 收到原材料后,应进行抽样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第八条生产过程管理:1. 严格执行生产工艺规程,确保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2. 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运行正常;3. 建立生产记录,记录生产过程中的关键参数。
第九条质量检验与控制:1. 建立健全产品质量检验制度,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严格检验;2. 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流入市场。
第十条包装与标识:1. 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不得使用不合格材料;2. 产品标识应清晰、完整,标注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第十一条销售与退市:1. 销售人员应熟悉产品知识和食品安全知识,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2. 对退市产品,应立即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流入市场。
第十二条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2. 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配合调查处理。
乳制品_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乳制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和销售过程中的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乳制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和销售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确保乳制品质量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乳制品安全管理制度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乳制品安全工作。
第五条领导小组下设以下工作小组:1. 生产安全小组:负责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控制。
2. 储存运输小组:负责乳制品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3. 销售安全小组:负责销售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
4. 人力资源小组:负责员工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各小组职责如下:1. 生产安全小组:制定生产操作规程,监督生产过程,确保生产设备符合安全要求。
2. 储存运输小组:制定储存和运输规范,确保乳制品在适宜的温度和条件下储存和运输。
3. 销售安全小组:监督销售环节,确保产品标签信息准确,防止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
4. 人力资源小组:负责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三章生产安全控制第七条生产车间应保持清洁卫生,生产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第八条原材料采购应严格把关,确保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第九条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控制关键环节,防止交叉污染。
第十条定期对生产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掌握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
第四章储存运输安全控制第十一条乳制品储存仓库应保持干燥、通风,温度控制在适宜范围内。
第十二条运输过程中应使用符合规定的运输工具,防止乳制品受到污染或损坏。
第十三条运输车辆应定期消毒,确保运输环境清洁。
第五章销售安全控制第十四条销售人员应熟悉产品知识和食品安全法规,确保产品信息准确无误。
第十五条销售环节应严格执行产品追溯制度,确保产品可追溯。
第十六条发现不合格产品或消费者投诉,应及时处理,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GB14885—2024乳制品生产卫生导则
GB14885—2024乳制品生产卫生导则1. 范围本导则适用于乳制品生产企业的卫生管理,包括乳制品的加工、包装、储存、运输和销售等环节。
本导则旨在确保乳制品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和卫生,保护消费者健康。
2. 引用标准GB 14881-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2693-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品生产卫生规范3. 卫生管理要求3.1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包括卫生操作规程、卫生检查制度、员工健康管理制度等。
3.2 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卫生培训,确保员工掌握乳制品生产过程中的卫生要求和操作规程。
3.3 企业应定期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确保设备、设施的卫生。
3.4 企业应建立原料、辅料、半成品和成品的质量检验制度,确保原料、辅料、半成品和成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3.5 企业应建立乳制品的包装、储存、运输和销售等环节的卫生管理制度,确保乳制品在整个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和卫生。
4. 卫生操作要求4.1 生产车间应保持清洁,地面应平坦、防滑、易清洁。
4.2 生产车间内的设备、设施应布局合理,避免交叉污染。
4.3 生产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原料、辅料、半成品和成品受到污染。
4.4 生产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有害物质进入乳制品。
4.5 生产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乳制品受到细菌、病毒等微生物的污染。
5. 卫生检查与监督5.1 企业应定期进行卫生检查,确保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和卫生。
5.2 企业应定期对卫生进行检查的结果进行记录和分析,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5.3 企业应定期对卫生进行检查的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员工和社会的监督。
6. 员工健康管理6.1 企业应建立员工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检查。
6.2 患有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可能影响乳制品安全的疾病的员工,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进行治疗和康复。
6.3 企业应定期对员工的健康状况进行记录和分析,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牛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模板
牛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牛奶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牛奶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储存、检验等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牛奶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牛奶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依法从事牛奶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公众负责。
第二章牛奶生产管理第五条牛奶生产企业应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生产范围、生产工艺、生产条件等进行生产。
第六条牛奶生产企业应建立并执行牛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原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检验、储存运输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七条牛奶生产企业应加强对原料奶的采购管理,确保原料奶来源合法、质量安全。
禁止使用不合格原料奶生产牛奶。
第八条牛奶生产企业应加强对生产过程的控制,确保牛奶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生产过程中不得添加有害物质。
第九条牛奶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产品质量检验制度,对生产的牛奶进行逐批检验,确保牛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条牛奶生产企业应依法对生产的牛奶进行标识,标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表等信息。
第三章牛奶销售管理第十一条牛奶销售企业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条件等进行经营。
第十二条牛奶销售企业应建立并执行牛奶销售管理制度,包括储存运输、销售过程控制、质量检验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牛奶销售企业应加强对牛奶的储存运输管理,确保牛奶在运输储存过程中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防止牛奶变质。
第十四条牛奶销售企业应加强对销售过程的控制,确保牛奶在销售过程中不受污染。
第十五条牛奶销售企业应建立健全牛奶质量检验制度,对销售的牛奶进行逐批检验,确保牛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六条牛奶销售企业应依法对销售的牛奶进行标识,标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表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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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盛市场乳制品安全管理制度
乳制品经营者应当保证乳制品进货、运输、贮存、销售、退市全过程符合有关乳制品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一、乳制品进货查验制度
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查验供货者销售乳制品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检验报告或其它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方面的信息,不购入无法验证真伪的产品,以确保购入产品来源正规、渠道可靠。
1、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2)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
(3)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4)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5)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禁止购进、销售无质量合格证明、无标签或者标签残缺不清的乳制品。
禁止购进、销售过期、变质或者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制品。
2、要对乳制品的包装标签进行查验核对:
标签应当如实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
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化学通用名称,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3、对经营者索取的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4、建立乳制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批发的乳制品的品种、规格、数量、等内容。
进货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5、乳制品经营者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乳制品,拒绝进货。
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6、乳制品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所销售乳制品的质量。
销售需要低温保存的乳制品的,应当配备冷藏设备或者采取冷藏措施。
二、乳制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采购乳制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索要供货者的销售票据,并通过复印、存档等多种方式,记载查验情况。
2、如实记录乳制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相关信息的进货或者销售票据。
3、乳制品进货查验记录和进货票据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三、乳制品运输制度
1、运输工具(包括车、和各种容器等)应符合卫生要求。
要根据特点配备
防雨、防尘、冷藏、保温等设施。
2、运输作业应避免强烈震荡、撞击,轻拿轻放,防止损伤成品外形;
且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
3、冷藏乳制品的运输,应根据产品的质量和卫生要求,另行制定办法,由专门的运输工具进行。
四、乳制品销售记录制度
1、销售的乳制品有温度要求的配备货架、保温柜、配备符合要求的设备。
2、记录乳制品销售情况,对每批乳制品进行严格检查,防止假冒伪劣食品和不符合卫生标准及规定的乳制品进入市场。
3、销售乳制品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履行不合格乳制品的更换、退货等义务。
乳制品销售者履行更换、退货等义务后,属于乳制品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的责任的,销售者可以向乳制品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追偿。
4、建立乳制品进货台账制度,如实记录乳制品名称、数量、规格、产品生产日期批次及票据和联系方式。
五、不合格乳制品退市制度
为加强乳制品安全,提高乳制品质量,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1、在经营的乳品中发现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或者可能危害婴幼儿身体健康和生长发育的乳制品,经营者应当立即停止销售,追回已经售出的乳制品,并记录追回情况,立即报告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通知乳制品生产企业。
2、对经营中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食品时,停止销售、向当地工商机关报告、通知供货商和消费者并召回。
3、对经营中发现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食品时,停止销售、向当地工商机关报告、通知供货商和消费者并召回。
4、乳制品经营者在销售乳制品过程中勤查、勤看、勤换,对已过期变质、外包装损毁和真空包装已进入空气的乳制品,要及时撤下柜台退出市场。
对于已经进入市场销售的乳制品,发现有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止销售并撤下柜台。
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
1、从事乳制品经营的工作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培训方能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方能上岗,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凡患有疾病、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
在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该常换洗保持清洁。
4、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5、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北京潘家园鼎盛农副产品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0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