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媒杰工作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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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媒杰工作室可行性分析报告
目录
一、可行性分析报告说明…………………………………
二、工作室创办机会分析…………………………………
三、市场调查分析…………………………………………
四、工作室创办效益分析…………………………………
五、报告总结………………………………………………
一,可行性分析报告说明
1撰写可行性报告的背景:
2010年西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正式更名为全球新闻与传播学院,学院迎来了发展的春天。
在学院大发展的新时期,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受到了学院领导和老师的更多的关注和重视。
原有的学生实践活动由于存在单一性和分散性等问题,已经不能满足学生专业实践的要求,学院迫切需要一个机构组织长期开展专业实践活动。
同时学生就业问题是学院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自主创业是学生就业的一种形式,也是国家、社会、学校给予大力支持的一种学生就业形式。
学院也迫切需要开创一种新的学生就业模式。
那么工作室的成立提上了学院的议程。
2010年底,在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戴靳老师的提议下,学院开始筹划成立学院学生实践的新平台—媒杰工作室。
由于工作室的成立将涉及到各个方面的问题,如果不将各方面的情况做必要的分析,做好充分的准备,那么这些问题将困扰和阻碍工作室的成立和发展。
为了使工作室能够顺利地成立,同时得到各方的广泛支持和认可,特撰写关于成立媒杰工作室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工作室简介
工作室位于西南政法大学渝北区,北园8栋2单元1-1号寝室,是学院支持下,独立制作经营的文化传播工作室。
工作室的定位有以
下五个,
学校层面:校园文化传播媒介
学院层面:学院学生业务实践创作工作室
学生层面:大学生模拟创业工作室
专业层面:专业媒介传播人才聚集培养基地
企业层面:校园广告代理
工作室的业务包括:视频拍摄制作、图像记录、晚会包装设计、平面设计、活动策划、喷绘写真制作等。
工作室的人员构成:工作室成员主体是全球新闻与传播学院的学生、指导老师是08级年级辅导员、学院老师是顾问、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戴靳老师是分管领导。
工作室业务对象:学校所有的在校学生、老师、各级学生组织、各级学校组织、学校周边的各种商家。
3可行性分析报告的构成:
可行性分析报告由五大部分组成,分别为可行性分析报告说明、工作室创办机会分析、市场调查分析、工作室创办效益分析、报告总结。
二,工作室创办机会分析
1行业分析
工作室从涉及的业务内容来看,是属于文化创意产业,是一种新
兴产业,从国民经济的划分来看是属于第三产业。
广告被称为经济的晴雨表,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经济背景下,广告等传媒产业正在如火如荼的发展。
中国的知名广告企业正一步一步向国际化的广告公司发展。
在重庆同样有重庆天地广告有限公司、重庆高戈广告公司等一些著名的广告公司。
同样,在这个信息就是财富的时代,传媒的身影无所不在。
在西南政法大学的校园里就存在多家有广告传媒性质的校园传播媒介,如异彩。
但是这些校园媒介共同存在着一些重要问题:业务单一、缺乏创意和资源整合。
如果把学校看做是一个市场,那么他们所作的无法满足市场的需要,使得工作室具有极大的竞争优势。
如果把我们的服务看成是一种商品,那么在同质化严重的市场竞争当中,我们的服务是极具差异化的,能够满足特殊市场的需求。
如校内的经营性媒介不具备影视传媒的能力,而我们学院的特殊性和学院学生具备的专业技能,使我们具有专业的设备和专业的人才,在这项业务上工作室将具有垄断的地位。
同时在平面设计等传统业务上,我们将更具专业性和创意性。
2环境分析
1国家政策环境
工作室具有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性质,国家每年在资金和政策上给予支持。
自2011年1月1日起,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
创业,可向所在高校申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
为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毕业生从毕业年度起三年内自主创业可享受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
其中,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的,可向所在高校申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离校后创业的,可凭毕业证书直接向创业地县以上人社部门申请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作为享受政策的凭证。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的具体内容是,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从这个角度来看,工作室的成立是属于国家支持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类型的。
2学校创业环境
以下是我校关于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支持的相关规定:
西南政法大学大学生自主创业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大学生自主创业是指毕业生从事个体工商户、开办法人
企业或合伙企业组织。
为鼓励和扶持我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确保大学生自主创业基金运作、使用的规范和安全,推动我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上台阶、上水平,根据《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教办〔2010〕3号)、《关于实施“2010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25号)、《关于促进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意见》(渝办发〔2009〕72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基金来源和用途
第二条自主创业基金的来源
(一)学校专项拨款;
(二)学院出资;
(三)校友专项捐款;
(四)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专项捐赠;
(五)基金扶持项目的回收经费;
(六)其他筹资渠道。
第三条自主创业基金的用途:用于扶持应届毕业生自主创业,帮助应届毕业生在自主创业初期的资金投入,现有项目的孵化等。
第四条学校成立大学生自主创业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及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财务处、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纪检监察部门、审计处、团委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大学生自主创业基
金管理办公室。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对基金的使用进行审批;
(二)听取和审查校大学生自主创业基金管理办公室关于基金使用的情况报告;
(三)对创业基金扶持项目调整或撤消计划目标、进度和经费情况进行审批;
(四)决定其它有关基金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大学生自主创业基金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办公室)由财务处、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纪检监察部门、审计处、团委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基金的运作和管理。
日常事务由学生处负责。
基金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基金的筹集;
(二)负责聘请专家论证大学生自主创业项目;
(三)制定和修改基金管理办法;
(四)监管基金的使用。
第三章扶持对象与方式
第六条基金扶持对象和范围
(一)基金扶持对象须是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应届毕业生,重点帮扶就业有困难且有自主创业意愿的毕业生,且在校期间无不良信用
和违纪记录;
(二)基金扶持对象须是经营组织的法人或工商组织负责人;
(三)创业项目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四)创业项目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和市场潜力。
第七条基金的使用
(一)学校设立“大学生自主创业基金”专用账户,专款专用、专人管理,最大限度发挥本基金的扶持作用。
(二)基金以无息借款方式扶持创业项目。
创业项目扶持资金全部到账两年后,扶持对象按照约定方式归还本金。
(三)根据自主创业项目的规模大小,扶持额度原则上一般项目不超过1万元,重点项目不超过5万元。
第四章基金的申请程序
第八条申请人在毕业学年均可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西南政法大学大学生自主创业基金申请表》,经所在学院同意后,报基金管理办公室审核。
第九条基金管理办公室初步考察、论证、筛选并组织专家就项目的内容、开发能力、技术关键、经费偿还能力、市场前景、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可行性论证和审核。
第十条基金管理办公室根据专家组审核意见,提出创业基金支持项目建议,报领导小组审批。
经审批同意的,由项目申请人与学校签订合同,办理相关使用手续。
第五章基金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一条基金扶持一个项目的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
申请人有义务在扶持期内接受学校对其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审核。
第十二条因客观原因,项目申请人对创业基金项目的计划目标、进度和经费进行调整或终止,应向基金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基金管理办公室审核,报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执行。
未经基金管理办公室批准导致项目发生重大变故的,基金管理办公室有权单方面要求收回所投入的资金。
第十三条资金到账后,受扶持项目申请人每半年应向基金管理办公室书面汇报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情况。
对实施效果好的项目,基金管理办公室可协助创业者继续联系社会融资。
第十四条基金的使用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
基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和浪费。
对于采取各种手段骗取基金行为的当事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十五条已实施的创业项目归还的本金,作为累积资金列入下
年度创业基金预算。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从以上学校的自主创业基金管理办法来看,工作室的成立将得到学校的大力支持。
3区域环境
重庆是中国四个直辖市之一,地处中国西南。
是中国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和金融中心,内陆出口商品加工基地和扩大对外开放的先行区,中国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长江上游科研成果产业化基地,长江上游生态文明示范区,中西部地区发展循环经济示范区,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长江上游航运中心,中国政府实行西部大开发的开发地区以及国家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同时,2009年2月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重庆统筹城乡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在国家战略层面正式研究设立“两江新区”,是继上海浦东和天津滨海新区之后,中国的第三个副省级新区,并于2010年5月7日获国务院通过,2010年6月18日正式挂牌成立。
两江新区的面积为1200平方公里,包含重庆市渝北区、江北区、北部新区、北碚区的部分区域。
由此可见,渝北区属于两江新区,将带来极大的商机,工作室的业务将在立足学校的基础上,开拓校外业务。
繁荣的周边经济环境,将为工作室带来极大的校外市场。
4学院环境
工作室是在学院支持和管理下的传媒工作室,那么工作室始终是得到学院的大力支持的。
学院将为工作室提供大量的专业设备,如摄像机、单反相机等。
同时学院部分老师具有丰富的社会实践经验,学院将定期安排专业老师对工作室成员进行指导,这将使工作室的工作能力得到极大的提高。
同时学院也有大量的活动,这将给工作室大量的实践保障。
此外,在工作室的人员构成上,学院将出台各种政策和措施,吸引全学院的同学参与到工作室的实践活动中,如工作室专项奖学金等。
学院还将把一办公室专门作为工作室地点,可以说学院的大力支持,是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条件。
5人员技术环境
人员层面上,工作室的核心成员是由08级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同学组成,同时,整合了08级、09级的人力资源,将具备极强专业技能的各方面优秀学生聚集到一块。
形成1+1>2的团队协作执行力,可以说工作室的业务水平,代表了整个学院的学生专业能力的水平。
技术层面上,学院各专业在不同学期都开设了电视摄像、新闻摄影等专业性很强的课程,学院完善的教学设备资源,为学生提供了长期的实践可能,使学院学生都能熟悉运用这两种设备。
许多学生在老
师的指导下以及师兄的指点下,在课余期间长期研究各种视频图像处理软件。
目前各种软件的操作技术都非常成熟和稳定,如adobe premiere、adobe photoshop、adobe effects等专业软件。
同时工作室成员都是在学院、学校甚至重庆市各种大型比赛和活动中得过许多奖项,成员能力有目共睹。
三、市场调查分析
1学校简介
西南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主,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哲学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学府之一。
建校60余年来,学校共为国家培养了各级各类高级专门人才10多万人,是全国培养法学专门人才最多的学校。
一、历史沿革
西南政法大学原名西南政法学院,其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由刘伯承元帅担任校长的西南人民革命大学,1953年,以西南人民革命大学为基础,合并重庆大学、四川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重庆财经学院的法律院(系)正式挂牌成立。
建校伊始,学校得到了时任西南局负责人邓小平、刘伯承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亲切关怀,原东北抗日联军第二路军总指挥周保中将军出任首任院长。
1958年,中央公安学院重庆分院又并入我校。
特殊的建校背景,使我校既会聚了法学名流又吸纳了实务精英,既秉承了深厚的法学传统又融入了公安教学的特色。
学校也因此被誉为新中国法学教育的“西南联大”。
学校先后经历了由西南大区、司法部、四川省、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重庆市管理等多次隶属关系变更。
“文革”期间曾一度被迫停办,1977年学校经中央批准恢复招生。
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是司法部部属政法院校中唯一的重点大学。
1995年,学校更名为西南政法大学。
2000年,由司法部直属划转重庆市人民政府管理,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为主的管理模式。
2007年,学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成绩。
2008年,学校成为教育部、重庆市重点建设的高校。
经过60余年来的建设,学校已经形成了从高等职业教育、本科教育到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教育以及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多层次、多类型的人才培养格局;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在法学教育方面,成为全国公认的规模最大、学科体系齐全,教学科研力量雄厚,社会贡献突出,在全国法律界有良好影响的高级法律人才培养基地。
二、发展现状
学校现有渝北校区和沙坪坝校区,占地总面积2000余亩,全日制在校学生近20000人。
学科专业学校设有民商法学院、经济法学院、法学院、行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法律硕士学院、刑事侦查学院、政治与公共事务学院、管理学院、经济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外语学院、应用法学院等13个学院,18个职能处(部)、室,5个教学辅助单位,有18个本科专业、2个专科专业、3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和法律硕士学
位授权点、11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是全国首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和全国首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
学校有经济法学科和诉讼法学科两个国家级重点学科;法学省部级重点一级学科覆盖10个法学二级学科,政治学理论、新闻学2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国民经济学、外国语言学和应用语言学为省部级立项建设重点学科。
学校拥有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省部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在教育部对全国数百所高校的法学一级学科评估中,我校法学学科排名全国第六;在中国管理科学院科学研究所主持的大学研究生院二级学科评价中,我校经济法学科在全国同类学科排名第一。
科学研究学校坚持为法治建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科研方向。
2005以来,全校共承担各级各类科研课题325项,其中国家级项目54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A级1项、重点项目3项),省部级项目234项(其中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2项),横向课题96项,大型国际合作项目7项。
其中,以李昌麒教授为首席专家的“改革发展成果分享法律机制研究”项目,获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A级),这是重庆市高校首次实现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零的突破。
2005年以来,学校获得各级各类省部级奖74项,其中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4项,司法部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22项,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40项,中国法学会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3项,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社会科学)2项,第五届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奖优秀奖1项,首届中国出版政府奖图书奖提名奖1项,中国社会保障论
坛2008年主题征文奖一等奖1项。
学校多名教师应邀为中央、地方党政部门领导授课,受托参与134部法律、地方法规的立法、咨询工作。
学校图书馆各类馆藏文献近300万册,拥有两种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现代法学》和《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其中,法学专业刊物《现代法学》为中国中文核心期刊,并被国际权威机构评为世界著名期刊,成功入编CSA——美国《剑桥科学文摘》。
师资队伍我校现有教职工1404人,其中专任教师1044人。
学校有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的专家22人,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4人,获得“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的2人、提名奖的5人次,重庆市教学名师2人,重庆市“322重点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才5人,获准设立“巴渝特聘教授”岗位2个,特聘教授2人,重庆市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35人,进入重庆市“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序列59人。
人才培养学校始终坚持“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高素质”的人才培养目标,建立健全了教学质量测评体系,实施并完善了学分制、主辅修制、选修制、导师制、督导制等富有成效的本科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有效保证了人才培养质量的稳步提升。
我校现有国家级精品课程4门、重庆市级精品课程16门。
2001年以来,我校共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励28项,其中有两项教学研究成果分获第四、五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000年以来,有4部教材
获得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二等奖,9部教材分获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评奖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9部教材获准进入“十一五”规划教材项目序列。
学校是全国首批“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之一,素质教育成果显著。
学校先后获得全国先进班集体(3个)、全国“三好”学生标兵(2人次)、中国百名优秀青年志愿者(1人次)等荣誉称号;1999年至今,学校连续九年被重庆市和团中央授予“全国大中专学生‘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称号;2004年、2005年、2006年,我校青年法学会、演讲辩论协会和大学生社会调查中心相继被团中央授予“全国百优社团”称号;2001年和2007年,学校代表队两次获得全国“贸仲杯”国际商事仲裁模拟辩论赛冠军;我校代表队在第四届、第五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荣获银奖,是唯一连续两次进入决赛的政法类院校;2007年,我校男子排球队包揽全国大学生沙滩排球赛冠亚军,同年,又在首届中国大学生排球联赛中获得亚军,并作为亚洲唯一受邀请的排球队于9月29日赴维也纳参加世界大学生校际运动会。
在2010年“创想青春-2010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高校世博辩论大赛”中,力挫北京大学等名校,获得总冠军。
学校一大批毕业生成为国家经济建设和法治建设的骨干,有的已经成为相关领域的领军人物。
在2005年8月《当代中国法学名家》首批收录的176名法学名家中,我校教授和校友共32名入选,占总人数的近五分之一;在已进行的五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
选中,我校共有15位学子当选,占50名当选者的30%;在全国各高等院校法律院(系)中,均有我校毕业生执掌教鞭,我校也因此被誉为“中国法学师资的培养基地”。
我校还有40余位校友担任省部级领导职务,22人被任命为大法官和大检察官,在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中,我校教师和校友有13位,在中共“十七大”代表中有9位。
合作交流学校顺应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发展趋势,坚持走开放办学的道路,先后与美国、法国、德国、日本、泰国、韩国等国家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20多所高校建立了校际交流关系。
学校坚持长期聘用外籍专家,接受外国留学生,并选派本校师生出国学习、交流。
学校还是由司法部和国家外国专家局共同创建的“中国国家高级法律人才培训中心”,面向海外进行学位培训和短期培训,为学校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提供服务。
当前,学校正处于“第三次创业”的关键时期,全校师生员工将继续秉承“博学、笃行、厚德、重法”的校训,坚持“以人为本”、“质量至上”的办学理念,弘扬“心系天下,自强不息,和衷共济,严谨求实”的“西政精神”,立足重庆,服务全国,面向世界,全面提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地发展,实现以“转型升格”为核心内容的“三步走”发展战略,为把我校建设成为具有特色专业和特色研究领域的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研究型高水平大学而努力奋斗!
2校园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