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修工程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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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精装修工程现场管理规定
l、必须按工期制订《工程进度表(含人工组织计划)》,《材料组织计划》、,对装修工程的工期、人员、质量等要求做出相应承诺,并书写在《项目承诺书》内;2、按《工程进度表》严格施工,并按《人员组织计划》分期将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交予各甲方代表,并办理施工卡。《工程进度表》、《材料组织计划》、《人工组织计划》施工方、甲方、物资部、督查科各壹份。
3、将《项目承诺书》、《工程进度表(人员组织计划)》,《项目部人员组织结构》、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处罚条例等粘贴在木板牌上(文本见附件,木板牌由甲方统一格式制定),木板牌摆放在施工现场醒目处。
4、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施工面的误差、防水、设备的使用功能、配件是否齐全完好),结合勘查结果对图纸进行会审,并将勘察、图纸会审结果上报甲方,做好交接工作和解决图纸问题。
5、开工日期见甲方代表开工令。开工前须将项目管理成员及管理职能上报甲方,并与甲方一起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进场前的技术、安全、质量、现场规章制度交底,做好记录。
6、施工中,严禁损坏房屋原有绝热设施、承重结构;严禁超荷载集中堆放物品;严禁在房间地面打孔安装任何圈定件;严禁擅自拆改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7、管道、设备工程的安装及调试应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须同步进行的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装饰工程
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8、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
9、必须熟知并严格执行甲方施工要求,严禁使用非甲方指定材料。如发现偷工减料,除罚款外,必须全部整改。
10、施工过程中,各阶段的验收,施工方工地代表必须到场,并严格按甲方施工规范验收。每道工序及隐蔽工程的验收,乙方必须先自检自查达到报验程度的,方可书面向甲方进行报验,且需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11、施工现场土建原有灯座、灯具不需使用时,乙方应按实际数量退回甲方仓库,如有缺少,决算时按实际价格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12、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现场用电须设立临时施工用电系统,不得使用房间内已安装好的供电插座。暂停施工时必须切断电源。
(2)、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施工用电系统,应由电工完成,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且将上岗证复印件报监理、甲方存档。
(3)、临时施工供电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必须用接线柱连接。同时在开关箱中应设漏电保护器和电度表,电度表底数由施工方、甲方共同做好记录。临时用电线路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
(4)、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拆除应在规定时间由电工拆除,拆除时电度表数须由施工方、甲方共同做好记录。
13、文明施工和现场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
(1)、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一律佩带本人工卡,工卡不得转借,遗失须补办,无卡者不存上岗工作。
(2)、非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一律不准擅自进出施工现场
(3)、进入施工现场,须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两米以上高度、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如在光滑的地面使用梯子,必须在梯脚做好防滑措施。
(5)、施工现场的材料,每天整理归类,长短厚薄分开,妥善保管,摆放整齐,且严禁占用楼道内的公共空间,封堵紧急出口,避开公共通道、绿化地、_化粪池等公用设施;严禁超荷载集中堆放物品;
(6)、每天安排工人清扫现场,清运垃圾。施工现场必需保持整洁,通畅,对垃圾做到日产
(7)、施工过程中不得堵塞、破坏上下水管道、消防等公共设施,不得损坏楼内各种公共标识。
(8)、严禁在未做防水的地面蓄水,临时用水管不得有破损、滴漏。临时停水、停止施工时应关闭水阀。
(9)、严禁在现场随地大小便,到指定地点方便;高层应设临时卫生间,并做好清洁工作。
(10)、材料运输使用电梯时,应对电梯采取保护措施;并避免损坏楼道内顶、墙、扶手、楼道窗户及楼道门。
(11)、严禁赤脚,穿高鞋跟或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12)、严禁在电梯井口及楼梯口倒垃圾,扔杂物。
(13)、严禁聚众赌博,严禁观看淫秽书刊、音像,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
(14)、严禁施工人员在工地住宿,必须留住工地的值班人员或仓库保管人员,应经项目部上报甲方同意并登记备查,同时应注意搞好住宿区的卫生。
(15)、进入施工现场后,应详细检查有否带有隐患的危险孔洞并做好足够的围护措施。施工班组每天进行工作方面的自我检查。定期检查安全措施,如发现隐患,应立即整改。
(16)、加强施工现场的日夜值班制度,配备足够的人员加强巡回检查,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17)、施工过程中的成品保护:施工方须对所有门扇、护栏、窗台板等做成品保护,门扇、门框须敷设保护膜保护,门槛用木盒保护,现场其他所有的成品、半成品施工方必
须在施工当天就做好成品保护,同时详细记录成品、半成品的进场时间。竣工时,任何物品均做到完好无损。如出现损坏,处以施工方损坏物品价格的双倍罚款。
(18)、存放在现场的施工用料不得随意运出工地。必须外运的应向项目部申报原因及办理有关手续,经批准后发给出门条方能运出。
(19)、工地水电做到人走水停、灯灭,不得出现长明灯、长流水现象。(20)、服从甲方及项目部领导,对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或施工现场不达标的施工单位及个人进行批评教育并下令整改,拒不整改的予以处罚。
14、施工现场的防火:
(1)、易燃物品应相对集中放置在安全区域并有明显标识。施工现场不得大量积存可燃材料。易燃易爆材料的施工,应避免敲打、碰撞、摩擦等可能出现火花的操作。配套使用的照明灯、电动机、电气开关、应有安全防爆装置。‘(2)、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及用明火作业,在运行中的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
(3)、动用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办理用火许可证,并设有专人看火和消防器材或水桶,作业完毕后要检查是否有残余火种,清理干净后再离开现场。(4)、现场除看护材料人员外严禁住宿,严禁使用电炉、电暖风等取暖,严禁在施工现场做饭,一经发现处以罚款并清出现场。
(5)、严禁随意动用或损坏消防器材,
(6)、施工方项目部在下达任务时,必须向现场施工班组人员交代防火注意事项并做好记录,而造成火灾事故的要追究项目部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