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孵化基地实施方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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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D格式可以编辑***创业孵化园(基地)
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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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孵化园(基地)
建设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
台,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和激发全民创业
热情,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的现实要求,结合我市及***实际,特制
定建设方案如下:
一、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民营经济发展步伐迅速加快,经济发展主体的多元化
需求不断增加,一批企业家主体(包括企业中层管理、营销、科技人员)、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在校大学生和毕业生、农村致富带头人的创业热情
不断高涨,特别是“***”孵化的项目和产品以及企业研发成果急需转
化为生产力等现实需求,设立工业化生产阶段的创业孵化园(基地)的
各项要素已经完全具备。目前,中小企业初始创业阶段普遍存在规模偏小、布局分散、产业层次低、用地难、融资难等问题,为解决创业企业
的现实困难,促进其成长壮大,建设该项目势在必行。
利用社会资源(资金、管理),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政策支
持等措施,建立***创业孵化园(基地),以“园区+基地”模式,与
“***”形成优势互补,相互衔接,为广大创业者开辟一片“试验田”,
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和龙头带动作用,引导广大创业者走合法、优质、
高效的创业道路,储备一批成长性中小企业,培育一批规模创新企业,
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后续动力,对提升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综合实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思路和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对创业创新的有关政策精神,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政府购买服务的原则,以优化创业环境、完善创业服务、培育创新主体为重点,通过提供生产场地、融资服务、创业辅导、政策咨询等要素支持,解决企业创业中的实际问题,积极扶持一批创业企业快速发展,探索小企业做大做强的新途径。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营的建设模式。由政府搭建平台、出台扶持政策,融入社会资本进行建设,引入市场化经营模式进行管理,将***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相结合,打造企业孵化、成长和壮大
的优良生态环境,建设1个“产、学、研”为一体,培训、实训、孵
化一条龙的综合性创业孵化体系,为培育***税源项目提供坚实保障。
***创业孵化园(基地),主要功能:一是承接“***”毕业项目;二是承载大项目的生产和加工;三是直接招引优质项目落地。该建成后,与“***”互为一体,相互促进,“***”毕业的项目可以优先入驻孵化园(基地)落地生产,孵化园(基地)的企业也可以到创客园研发和培育项目。
三、孵化园(基地)建设方案
(一)建设地点
孵化园(基地)建设地点选择在下石产业带。
(二)投资规模及建设内容
该项目一期总投资概算3500万元,建设投资3000万元,流动资金500万元。拟建的孵化园(基地)一期占地面积36000㎡,建筑面积约25000㎡,内容涵盖标准厂房、综合楼、库房等附属设施。
(三)投资方式与资金来源
本项目一期建设概算投资为3500万元,资金来源为社会资本。争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将租金、取暖费等费用列入财政预算。
四、基本原则
1、低门槛准入原则。对符合产业政策,不造成资源浪费,不污染环境,不属危险行业的企业均可进入。
2、促进就业原则。通过创办创业孵化园(基地),开辟就业岗位,使更多的下岗职工再就业,更多的失地农民和返乡务工人员转为产业工人,实现以创业促就业,以就业促发展的良性互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3、入驻原则。生物医药、食品加工、机械制造、电子软件等无污染、市场成长性好的项目,每个项目投资规模要达到50万元—500万元,安置工人20—80人,入驻时间为3年为限。
五、孵化园(基地)需要达到的基本条件。
应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财务制度以及对孵化实体的考核制度,有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服务管理人员;有相应的道路、供电、供水、消防、通讯、网络和职工生活等基础配套设施;有专门管理办公室,为进入孵化园(基地)的创业者提供服务帮助,包括开业登记、租金减免、优惠政策申请、后续跟
踪指导、就业登记及参加社会保险等服务。孵化园(基地)有很好发展
前景,带动就业效果明显,并能与入驻的创业人员签订书面租赁协议。
六、孵化园(基地)服务职能与扶持方式
孵化园(基地)建成后,须具备九项基本服务职能:协助孵化实体解决生产经营场地和基本办公条件;为孵化实体提供咨询、物业、商务、会展、中介等服务;协助孵化实体办理开业手续;协助孵化实体落实有
关创业优惠政策;帮助孵化实体进行融资(风险投资)、项目申报、科
技开发、企业策划、国际交流;帮助孵化实体代理人事、工商、财政、
专利、法律等相关事务;免费为孵化对象开展创业指导培训和企业管理
业务培训;做好宣传发动,积极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与氛围;免费为孵
化对象提供创业项目,提供经营管理服务,定期和不定期对经营者提供
咨询服务。
政府扶持孵化园(基地)建设:政府根据具体建设要求和服务目标,设定奖惩办法,并安排年度预算资金进行支持;针对孵化园(基地)研
究制定专门的税收优惠政策,给予财税重点倾斜。
七、孵化园(基地)入住条件与优惠政策
(一)入驻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申请入驻创业孵化园(基地):
1.项目为:有技术发明或专利的项目;工业项目中无污染、市场
成长性好的项目;***的毕业项目;外地企业整体迁入中先期迁入的部
分项目。
2.创业主体为:企业家(包括企业中层管理、营销、科技人员)、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教师(科研人员)、在校
大学生和毕业生、农村致富带头人、残疾人等。
入住孵化园(基地)的创业者还需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风险承担能力,具有较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入驻园(基地)后能保证在园(基地)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自觉遵守创业孵化园(基地)相关管
理规定
(二)政策支持
政府根据工作实际,每年安排一定财政资金,用于落实对孵化园(基地)和孵化对象的相关扶持政策。
项目与企业的孵化期为3年,经审查核准入驻孵化园(基地)的项目和企业:
1.第1年和第2年,免收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第3年减半征收租金和物业管理费。
2.孵化期间的企业缴税(地方留存部分),第1年全额返还;第2 年减收50%;第3年减收30%。
3.其它优惠政策参照市***和创业、创新相关优惠政策执行。
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帮助提供小额贷款、市团委帮助提供青年小额贷款,市妇联帮助提供妇女小额贷款。
5.政府帮助引进风险投资基金和设立科技创新资金。
6.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优先给予融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