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鼎股份: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合集下载

佛山市顺德区太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广东中鼎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佛山市顺德区太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广东中鼎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佛山市顺德区太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广东中鼎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文章属性•【案由】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号】(2004)民二终字第212号•【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程序】二审•【裁判时间】2005.04.05裁判规则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享有对抗受让人的抗辩权,但不影响债权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债权转让协议的效力。

正文佛山市顺德区太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广东中鼎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4)民二终字第212号上诉人(原审原告):佛山市顺德区太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国英,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王心波,北京市怡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刘春明,广东广开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广东中鼎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谭丽明,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武剑云,北京市首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佛山市顺德区太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保公司)为与被上诉人广东中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4)粤高法民二初字第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由审判员张勇健、王东敏,代理审判员殷媛参加的合议庭进行了审理,张勇健担任审判长,书记员张永姝担任记录。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审查明:2002年11月25日,中鼎公司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以下简称东方公司广州办事处)签订一份《债权转让协议》,约定:一、东方公司广州办事处向中鼎公司转让包括本案债权在内的44亿多债权,转让总价款为318622497元。

付款方式分为四期,在首期转让价款165683698.8元支付后,中鼎公司应在自2002年12月29日至2003年12月28日的期间内,将余款分三期等额支付给东方公司广州办事处,2003年3月18日前支付31862249.77元,2003年6月18日前支付60538274.56元,2003年9月18日前支付60538274.56元。

今世缘: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今世缘: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69 证券简称:今世缘公告编号:2020-025
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上海铭大共持有公司股份5558.88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43%。

●截至本公告日,上海铭大持有公司股份无质押情形。

2020年5月25日,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上海铭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铭大”)来函,其于2019年10月29日质押给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175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按期解除质押。

1、上市公司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如下:
上海铭大本次解除质押为到期解除,不存在延期情形。

上海铭大表示: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预计在未来6个月内是否用于后续质押视其经营情况而定。

2、上市公司股东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铭大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0%,占公司总股本数量的0%。

上海铭大非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解除质押不涉及股份被冻结情况,也不涉及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各位股东及有关方面: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今日开会讨论并审议了股东股权解除质押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质押人信息根据公司监管要求,经核实确认,本次股权质押解除涉及的质押人为公司董事长王先生,共涉及公司股权XX%,具体情况如下:质押主体:王先生质押比例:XX%质押数量:XXX 股二、质押解除原因经公司董事会审议,考虑到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决定解除王先生对公司股权的质押。

质押解除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业务运营稳定,盈利情况良好,无需再对股权进行质押;质押协议期限届满且未续签等。

三、解除后影响根据董事会讨论,解除质押后,王先生持有的公司股权将不再受到任何质押约束,属于自由流通股份,可以根据市场需求自由买卖,不受任何限制。

四、风险提示尽管现阶段公司业务稳健发展,但市场环境变幻无常,股票交易风险仍然存在。

敬请投资者注意市场风险,慎重决策。

特此公告。

公司董事会日期:XXXX年XX月XX日第二篇示例:公告尊敬的股东们: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我司将于xx年xx月xx日解除部分股东的股权质押。

现将解除质押的股东名单公告如下:姓名:XX 股份:XX,解除质押日期:xx年xx月xx日解除股权质押后,股东们可自行处置其所持股份,但需注意遵守相关法规,并在操作过程中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不利影响。

希望广大股东们理性投资,共同维护公司股价稳定。

xx公司xx年xx月xx日第三篇示例:各位股东、投资者及相关各界人士:根据公司法规定和相关监管规定,我们公司是一家遵守法律法规、合规经营的上市公司。

为了更好地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我们不断加强公司治理,做好内部控制,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现公司董事会决定,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公司股东所进行的股权质押进行了清查和审计。

在此次清查和审计中,公司发现部分股东所持有的股权存在质押情况,并且由于复杂的市场变化和风险变化,股权质押的情况存在一定风险。

双林生物: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并重新质押的公告

双林生物: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并重新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03 证券简称:双林生物公告编号:2020-066 南方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并重新质押的公告
南方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深圳市航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运健康”)通知,航运健康已将其持有公司的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并重新将部分股份进行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股份重新质押情况
2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航运健康持有公司股份91,468,7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57%;其中累计被质押15,66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8%。

航运健康后续
会继续质押部分股权,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南方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2024年大股东质押及解押协议书范文

2024年大股东质押及解押协议书范文

2024年大股东质押及解押协议书范文甲方(质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系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大股东,持有目标公司____%的股权;甲方拟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质押给乙方,作为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担保;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股权质押,并在甲方履行完毕本协议项下义务后,解除质押。

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质押股权及解押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质押股权1.1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____%的股权(以下简称“质押股权”)质押给乙方,作为甲方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担保。

1.2 质押股权的详细情况如下:- 股权比例:____%;- 股权价值:____元;- 股权登记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质押担保的范围2.1 质押担保的范围为甲方在本协议项下应向乙方履行的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甲方应支付的本金____元;- 甲方应支付的利息(如有);- 甲方因违反本协议而应支付的违约金;- 乙方为实现质押权而产生的费用。

第三条质押期限3.1 质押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毕本协议项下义务之日止。

第四条质押登记4.1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个工作日内,向目标公司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5.1 甲方应保证质押股权的真实性、合法性,并保证质押股权未设置其他担保。

同意解除股权质押书面文件

同意解除股权质押书面文件

同意解除股权质押书出质人信息:姓名/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质权人信息:姓名/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尊敬的[质权人姓名/单位名称]:您好!我是[出质人姓名/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出质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因[具体原因,如债务已清偿、双方协商解除等],现特向贵方提出解除股权质押的申请。

具体情况如下:一、质押股权信息1. 公司名称:[具体公司名称]2. 股权数量:[具体股份数量]3. 股权比例:[具体股权比例]4. 质押登记日期:____年__月__日5. 质押登记编号:[具体质押登记编号]二、解除质押原因1. 原因说明:- [详细说明解除股权质押的原因,如债务已清偿、双方协商解除等]三、解除质押申请1. 解除申请:- 我方现申请解除上述股权的质押登记,恢复股权的自由流通状态。

2. 解除时间:- 希望贵方在收到本申请后____个工作日内,协助办理股权质押解除手续。

四、承诺事项1. 信息真实性:- 我承诺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及文件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 解除效力:- 我承诺在股权质押解除后,不再对上述股权设定新的质押,除非另有书面协议。

3. 配合义务:- 我承诺将积极配合贵方办理股权质押解除的相关手续,提供必要的文件和信息。

五、随附材料1. 身份证明:- 出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2. 股权证明:- 股权证书复印件3. 其他相关材料:- [如有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请在此处补充说明]六、联系方式为便于沟通和协调,请联系以下方式:- 出质人:[出质人姓名/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出质人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出质人电子邮箱]- 地址:[出质人地址]- 质权人:[质权人姓名/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质权人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质权人电子邮箱]- 地址:[质权人地址]恳请贵方审核批准我的解除股权质押申请,并给予必要的支持与帮助。

300732设研院:关于部分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300732设研院:关于部分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732 证券简称:设研院公告编号:2021-046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特别提示: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共计59名,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614,374股,占公司总股本0.95%;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2,614,374股,占公司总股本0.95%;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5月28日(星期五)。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发行情况和公司股本变动情况(一)本次限售股份发行基本情况2018年11月20日,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向杨彬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88号),核准向杨彬、肖顺才等162人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中赟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赟国际”)87.20%的股权。

其中,相关股份具体发行情况为:此次购买中赟国际股权事宜共计发行股份7,454,173股,发行价格为38.47元/股。

该部分股份于2019年1月18日在深圳交易所上市,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其中杨彬、肖顺才、曲振亭等59名股东(上表序号1-59)为参与业绩对赌方,其通过此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分四年按相关业绩承诺分步进行解锁。

本次解除限售只涉及上述59名股东。

此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前公司总股本为12,960万股,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13,705.4173万股。

(二)此次发行后股份变化情况根据公司2019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9年4月18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以2018年度末总股本137,054,1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1,116,251.9元,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下一年度。

庞大集团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和质押的公告

庞大集团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和质押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庞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3-024 债券代码:122126 债券简称:11庞大02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和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6月17日,本公司接到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唐山盛诚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盛诚”)的通知,唐山盛诚将原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开发区支行”)的本公司股份155,342,25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93%)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同时,唐山盛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55,342,251股再质押给交通银行开发区支行,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交通银行开发区支行的银行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并于2013年6 月17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前述股份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17日。

科蓝软件: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科蓝软件: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63 证券简称:科蓝软件公告编号:2020-038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安京先生的通知,获悉王安京先生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以及部分股份被解押,具体事项如下:一、股东股份解押及质押的基本情况公司近日接到股东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及部分股份被解押,具体事项如下:(一)股份解押的基本情况(二)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1、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注: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存在用于解决上述情形。

2、本次质押融资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无关。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5659.285万股,占其所持股比例51.3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8.83%,对应融资余额44,0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5981.285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4.2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9.90%,对应融资余额46,700万元。

4、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还款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可控,其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东质押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披露相关情况。

二、备查文件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质押明细。

特此公告。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4月28日。

科创板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八号 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份质押(冻结、解质、解冻)公告

科创板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八号 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份质押(冻结、解质、解冻)公告

第十八号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份质押(冻结、解质、解冻)公告适用情形:1.科创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下统称大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质押、冻结、解质、解冻的,应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适用本公告格式指引。

前述质押,包括场内办理的质押式回购,以及其他形式的场外质押。

2.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出现债务逾期或其他资信恶化情形的,应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适用本公告格式指引。

3.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出现平仓风险的,应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适用本公告格式指引。

4.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股份被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的,参照适用本公告格式指引。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XXXX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质押(冻结、解质、解冻)公告重要内容提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达到50%以上(如适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出现债务逾期或其他资信恶化情形(如适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出现平仓风险(如适用)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1.出质人及质权人的名称,质押期限,质押股份是否为限售流通股,质押股份数量以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质押股份是否负担业绩补偿义务,质权人知悉相关股份具有潜在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以及上市公司与质权人就相关股份在履行业绩补偿义务时处置方式的约定;3.出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以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以及占其持股总数、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等。

(二)控股股东质押情况(如适用)出质人是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除披露前述内容外,还应披露以下事项:1.股份质押的目的;2.资金偿还能力及资金偿还相关安排;3.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等。

《新一代票据业务系统业务方案》

《新一代票据业务系统业务方案》

新一代票据业务系统业务方案上海票据交易所(2021.5)修改记录说明:[C]-创建;[M]-修改;[A]-增加;[D]-删除;目录新一代票据业务系统业务方案 (1)1前言 (6)1.1业务背景 (6)1.2业务框架 (7)2概述 (10)2.1业务主体 (10)2.2业务前准备功能 (10)2.3签发和流转形式 (11)2.4资金清算结算 (11)2.5票据账户与结算账户 (11)2.6信息管理和服务 (12)2.7与其他系统或业务的关系 (13)2.7.1与供应链平台相关票据业务的关系 (13)2.7.2与“票付通”、“贴现通”的关系 (13)2.7.3与交易系统的关系 (14)2.7.4与ECDS的关系 (14)3主要业务流程 (15)3.1概述 (15)3.1.1业务流程范围 (15)3.1.2直连接口的业务要素 (15)3.1.3新系统客户端的业务要素 (18)3.2企业信息报备 (18)3.3签发与撤回 (19)3.3.1出票信息登记 (19)3.3.2提示承兑 (20)3.3.3撤票 (21)3.4权利转让或设质 (22)3.4.1提示收票 (22)3.4.2转让背书 (24)3.4.3贴现申请 (25)3.4.4质押申请 (27)3.4.5权属初始登记 (28)3.4.6转贴现、回购 (29)3.4.7非交易过户 (29)3.5权利赎回 (30)3.5.1回购式贴现赎回 (30)3.5.2质押式回购的提前赎回 (31)3.5.3质押式回购的逾期赎回 (33)3.5.4质押解除 (34)3.6到期及期后处理 (35)3.6.1提前提示付款 (36)3.6.3期后提示付款 (39)3.6.4线上追偿 (41)3.6.5贴现前追索 (41)3.7再贴现及再贴现补充信息登记 (44)3.7.1再贴现 (44)3.7.2再贴现补充信息登记 (45)3.8冻结及冻结解除登记 (46)3.8.1冻结登记 (46)3.8.2冻结解除登记 (47)3.9增信处理 (48)3.9.1票据保证 (48)3.9.2增信信息登记维护 (50)3.10票据查验 (51)3.11不得转让的撤销 (52)3.12票据行为的撤销 (53)3.13存托业务处理 (54)4资金清算结算 (58)4.1功能概述 (58)4.2资金结算机制 (58)4.2.1资金结算方式 (58)4.2.2企业类业务参与者的资金结算 (58)4.2.3金融机构、非法人产品类参与者的资金结算 (59)4.3结算指令管理 (59)4.3.1逐笔结算 (59)4.3.2批量结算 (59)4.4结算等待池 (61)4.4.1逐笔结算的结算等待 (61)4.4.2批量结算的结算等待 (61)4.5到期提示付款的批量清算结算 (61)4.5.1批量清算结算流程 (61)4.5.2批量清算范围 (63)4.5.3特殊处理 (63)4.6结算账户开户行与业务办理的接入机构不一致的资金结算处理 (63)4.6.1结算账户开户行的结算确认和结果通知 (63)4.6.2业务接入机构的结算结果通知 (65)5资产托管 (66)5.1功能概述 (66)5.2票据资产存续期管理 (66)5.2.1资产与票据资产 (66)5.2.2票据(包)号的组成规则 (66)5.2.3子票区间的组成规则 (67)5.3账务与账户 (67)5.3.2票据账户设置规则 (68)5.3.3托管账务 (68)6交易背景信息管理 (70)6.1功能概述 (70)6.2信息内容与结构 (70)6.2.1交易背景信息 (70)6.2.2交易背景信息中的凭证信息 (70)6.2.3凭证信息中的附件或影像信息 (71)6.3信息登记流程 (71)6.4应用场景 (72)7信息服务 (73)7.1参与者信用信息查询 (73)7.2影像信息查询 (73)7.3附件信息查询 (74)7.4托管票据明细信息查询 (75)7.5企业报备信息查询 (75)8业务主体管理 (77)8.1功能概述 (77)8.2业务主体体系 (77)8.3业务主体的接入 (79)8.3.1业务参与者的接入方式 (79)8.3.2接入机构的接入方式 (80)8.4业务主体的信息处理 (80)8.4.1参与者信息的填写规则 (80)8.4.2校验规则 (81)8.5业务主体的身份校验 (82)8.5.1电子签名分级验证 (82)8.5.2业务参与者的代理签章 (83)9公共管理 (84)9.1在途业务的清理 (84)9.2业务及报文对账 (85)1前言1.1业务背景1.降低市场成员系统对接、功能建设成本和运维复杂度的迫切需要。

002466天齐锂业: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2020-11-17

002466天齐锂业: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2020-11-17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公告编号:2020-120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0年11月16日,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齐集团”)通知,天齐集团将其此前质押给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的合计788万股公司股份解除质押。

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注:本公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三、其他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天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也不会导致其控制权发生变更。

若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将采取积极的措施补充质押。

公司控股股东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七日。

华立股份:关于公司部分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华立股份:关于公司部分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公告编号:2020-038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莞市华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谢志昆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05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36%。

谢志昆先生本次解除质押股份2,822,4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40.00%,占公司总股本2.15%。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公司于2020年5月13日收到公司股东谢志昆先生股份解除质押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志昆先生不存在后续质押计划。

如有变动,公司将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4日。

同意解除质押协议书

同意解除质押协议书

同意解除质押协议书甲方(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于___年___月___日与乙方签订了质押合同,将甲方拥有的________(质押物名称)作为质押物,为履行与乙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提供担保。

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上述质押合同,特订立本解除质押协议书。

一、解除质押物甲方同意将原质押合同中所列的质押物________(详细描述质押物),解除质押并归还给甲方。

二、解除条件1. 甲方已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向乙方偿还了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

2. 甲方已履行完毕质押合同中约定的所有义务。

三、解除程序1.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书面解除质押申请。

2.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解除质押申请后,应进行审核,并在确认甲方已履行完毕所有义务后,同意解除质押。

3. 双方应共同办理解除质押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向有关部门申请解除质押登记等。

四、解除效力本解除质押协议书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

自解除之日起,甲方不再承担原质押合同中的质押担保责任,乙方不再享有对质押物的质权。

五、其他约定1. 本解除质押协议书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2. 本解除质押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世纪华通:关于大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世纪华通:关于大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公告编号:2020-087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浙江华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控股”)与大股东王佶先生的通知,获悉华通控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解除质押,王佶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质押及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一、华通控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冻结或拍卖等)基本情况截至2020年7月29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注】:本表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3、股东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华通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王佶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基本情况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2、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冻结或拍卖等)基本情况截至2020年7月29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注】:表中“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24,035.01万股,其中高管锁定股13,400.00万股、首发后限售股10,635.01万股;本表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4、股东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王佶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未分配利润为负数股改的处理

未分配利润为负数股改的处理

股改时未分配利润为负(2012-08-12 17:17:31)转载▼分类:工作笔记标签:杂谈股改时未分配利润为负,存在资本公积是否属于资本公积弥补亏损?资本公积弥补亏损是公司法禁止的。

不存在资本公积,缩股?以下内容转自博客,仅供参考:飞彩股份(000887,现名中鼎股份)2006年转增减资补亏的股改方案备受各界关注。

现将该方案简要回忆并评论如下:一、基本情况股本结构:股改前,公司总股本为30100万股,其中非流通股为21000万股,占比69.77%;流通股为9100万股,占比为30.23%。

经营状况:2005年,公司每股收益元,每股未分配利润元,每股资本公积元。

二、股改方案资产置出:置出部分资产为与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农用车生产与销售相关的全部资产及其负债,其评估净值为万元。

资产置入:置入部分资产为公司潜在控股股东中鼎股份下属子公司中鼎密封件公司与液压气动密封件业务和汽车非轮胎橡胶制品业务相关的资产与负债,其评估净值为万元。

追加对价:潜在控股股东承诺,假设未来三年置入资产所产生的净利润之和低于15000万元,其将追送出2275万股。

股份对价:公司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2股,再由非流通股股东将其获增股份中的29,120,000股转送给流通股股东,最后全体股东每10股减股减资弥补亏损。

三、争论焦点用资本公积转增后再减资弥补亏损是否构成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四、中介意见1、关于方案源起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指出,公司连续亏损,面临退市风险。

公司亏损数额较大〔亿元〕,未来多年内用利润和公积金弥补的难度较大,如不进行减资,十年内也不能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一个公司如长期不能分配利润,将会动摇股东的信心,影响其投资信誉。

2、保荐机构的合法性辩护减资弥补亏损是国际通行惯例。

法国、德国、日本、西班牙等国均允许。

减资弥补亏损没有违反《公司法》的规定。

《公司法》第167条规定了利润分配的顺序及弥补亏损的途径,但并未禁止当公司发生巨额亏损后可用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法来弥补。

股权架构及顶层设计方案

股权架构及顶层设计方案

股权架构及顶层设计方案目录一、内容综述 (3)1.1 背景与目的 (3)1.2 股权架构的重要性 (4)1.3 顶层设计方案的定义 (5)二、股权架构概述 (6)2.1 股权架构的定义 (7)2.2 股权架构的类型 (8)2.2.1 集中式股权架构 (9)2.2.2 分散式股权架构 (10)2.2.3 混合式股权架构 (11)三、顶层设计方案 (12)3.1 设计原则 (13)3.1.1 公平性原则 (14)3.1.3 稳定性原则 (16)3.1.4 灵活性原则 (17)3.2 设计要素 (18)3.2.1 股东权益 (19)3.2.2 股权比例 (20)3.2.3 股权转让与退出机制 (22)3.2.4 股权激励与约束 (23)四、具体设计方案 (24)4.1 股权结构调整 (25)4.1.1 股权转让 (26)4.1.2 增资扩股 (27)4.1.3 股权回购 (29)4.2 股权激励方案 (30)4.2.1 限制性股票 (31)4.2.3 股票增值权 (34)4.2.4 员工持股计划 (35)4.3 股权退出机制 (36)4.3.1 股权转让退出 (37)4.3.2 股权回购退出 (39)4.3.3 股权置换退出 (40)五、实施与风险管理 (41)5.1 实施步骤 (42)5.1.1 制定详细实施方案 (43)5.1.2 股权结构调整与激励方案设计 (44)5.1.3 实施与调整 (46)5.1.4 监督与评估 (47)5.2 风险管理 (48)5.2.1 风险识别 (49)5.2.3 风险防范与控制 (51)5.2.4 风险应对措施 (53)六、结论与展望 (54)一、内容综述本文档旨在为企业提供全面而深入的股权架构及顶层设计方案,以确保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并维护股东权益。

我们将详细解析现有的股权结构,识别潜在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优化建议。

结合企业的战略目标和市场环境,我们将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顶层设计方案,包括公司治理结构、股权激励机制、投融资策略等关键领域。

解除股权质押说明 -回复

解除股权质押说明 -回复

解除股权质押说明-回复股权质押是指股东将其持有的股权作为抵押物,向融资机构融资的一种方式。

股东通过质押自己的股权,获取资金用于个人或企业的融资需求。

然而,质押股权存在一定的风险,一旦质权人违约或无力偿还融资款,可能导致质押股权被违约方追回。

因此,解除股权质押成为一种常见的偿还融资负债的方式。

以下我将一步一步回答关于解除股权质押的问题。

第一步:了解质押合同内容在进行解除股权质押之前,股东首先要对质押合同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解。

质押合同通常包括质权人与质押人的基本信息、质权的标的物和数量、质押的期限、利率及还款方式等条款。

了解质押合同的内容有助于股东了解质押的具体情况,并为解除股权质押做好准备。

第二步:寻找质权人协商解除股权质押一般情况下,解除股权质押需要与质权人进行协商。

股东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的方式与质权人联系,表达解除股权质押的意愿,并商议解除的具体方式和条件。

协商解除股权质押时,股东可以主动提出降低质押率、延长质押期限或提前偿还部分融资款等措施,以达成协议并解决质押问题。

第三步:提供解除股权质押所需文件为了顺利解除股权质押,在与质权人进行协商后,股东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文件。

首先,股东需要提供id明、股东权益证明以及相关的质押合同等文件,以证明自己是质押股权的合法所有者。

其次,股东还可能被要求提供其他文件,如解除股权质押的授权委托书等。

股东需根据质权人的要求,准备并提供以上文件,以便质权人核实并进行解质押手续。

第四步:履行解除股权质押的条件质权人可能对解除股权质押设定了一些特定的条件。

股东在解除股权质押前需要明确了解这些条件,并根据要求履行。

例如,质权人可能要求股东还清质押款项、支付违约金或提供其他担保等。

股东需要按照质权人的要求履行这些条件,以满足质权人的要求并顺利解除股权质押。

第五步:办理解除股权质押手续一旦股东与质权人达成解除股权质押的协议,并满足所有相关条件,接下来就是办理解除股权质押的手续。

鼎龙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鼎龙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二、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股份累计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朱双全先生和朱顺全先 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277,280,92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981,468,251 的 28.25%。 本次朱顺全先生所持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后,朱双全先生和朱顺全先生合计累计质 押本公司股票 0 股,占其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
--
2020 年 5 月8日
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有限
公司
--
--
2.32% 2.32%
2、朱顺全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顺全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 138,031,414 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 981,468,251 股的 14.06%。本次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后,朱顺全先生累计 质押本公司股票 0 股,占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
一、股东朱顺全先生所持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朱顺全先生部分股份解 股东及 一致行 动人
朱顺全 是
合计
本次解除 质押股数 (股)
3,200,000
3,200,000
质押开 始日期
质押解 除日期
质权人
本次解除质 押占其持有 股份比例
2019 年 5 月 21 日
证券代码:300054 证券简称:鼎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4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本公司控股股 东、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朱顺全先生的函告,获悉朱顺全先生所持本公司的 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公告编号:2020-030转债代码:127011 转债简称:中鼎转2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公司控股股东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团”)的通知,获悉中鼎集团已办理完成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手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中鼎集团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其他说明
中鼎集团资信情况良好,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四、备查文件
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7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