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资源交易站职责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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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运行,提升平台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xx要求,结合xx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xx辖区内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运行、服务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指按照“兵师合一”要求整合建立,实施统一的制度和标准,具备开放共享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规范透明的运行机制,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等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的体系。

公共资源交易是指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领域的具有公有性、公益性的资源交易活动。

第四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当立足公共服务定位,坚持电子化平台发展方向,遵循政府主导、管办分离、开放透明、资源共享、高效便民、守法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实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监督和服务职能相互分离的监管体制和运行机制。

第二章平台运行第六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各领域统一的交易规则。

第七条列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项目,应纳入项目实施主体或项目属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各师市应结合实际,积极有序推进交易目录以外的公共资源交易纳入统一平台。

第八条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交易条件,应按照相关的标准要求,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必要的现场服务设施。

鼓励使用跨区域专家资源,实行远程异地评标。

第九条依法需评标、评审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应当按照全国统一的专家专业分类标准,从依法建立的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专家实施监督管理。

公共资源交易站职责及流程

公共资源交易站职责及流程

公共资源交易站职责及流程一、公共资源交易站的职责:1.组织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资源交易站负责组织公共资源的交易活动,包括资源的征集、评估、挂牌、交易等各个环节。

通过建立交易平台,提供交易信息,推动资源的交易流程,确保资源得以合理利用。

2.制定交易规则:公共资源交易站应制定相关的交易规则,明确资源交易的程序、条件、要求等。

在交易过程中,公共资源交易站应解答交易参与者的疑问,并确保交易参与者遵守交易规则。

3.维护交易秩序:公共资源交易站应维护交易秩序,确保交易的公平公正。

在交易过程中,如发现交易参与者存在不当行为,交易站可以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例如取消资格、罚款等。

4.监督交易合规:公共资源交易站负责监督交易参与者的合规情况。

在交易过程中,交易站应对交易参与者的资质、证件等进行审查,确保参与者的合法资格。

同时,交易站还负责监督交易参与者遵守交易规则,不得恶意串通、操纵交易价格等。

5.提供信息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站应提供交易参与者所需的信息服务,例如提供交易公告、资源信息、交易数据等。

通过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交易站帮助交易参与者做出决策,促进资源交易的有效进行。

二、公共资源交易站的流程:1.资源征集:公共资源交易站收集各种公共资源的信息,包括土地、房屋、机器设备等。

通过征集公共资源的信息,交易站为资源的交易提供基础。

2.资源评估:公共资源交易站会对征集到的资源进行评估,以确定资源的价值、规模、状况等。

资源评估的结果将作为交易的参考依据。

3.资源挂牌:在资源评估完成后,交易站会将资源挂牌,发布资源的相关信息,包括资源的描述、评估结果、挂牌起止时间等。

交易参与者可以根据挂牌的信息决定是否参与交易。

4.交易活动:在资源挂牌期间,交易参与者可以通过交易站提供的交易平台提交交易申请,并与其他交易参与者进行竞价、协议等交易方式。

交易站将根据交易参与者的意愿和资源的情况,组织交易活动,确保交易公开、公平公正。

5.交易结果确认:交易活动结束后,交易站将对交易结果进行确认,并及时通知交易参与者。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方案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方案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方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公共资源的供给和需求都在不断增加。

为了更加有效、公平地进行公共资源的交易,市场上需要一个专门的机构来管理和组织资源的交易。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运而生。

二、建设目标1.建立一个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方便各方参与者进行资源交换。

2.提供公共资源的信息发布和管理服务,确保信息的准确、透明。

3.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的监管,保障交易的公正、合法。

4.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三、实施措施1.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组织架构,包括市场监管部门、信息发布部门、交易处理部门等,以及必要的职能部门和支持部门。

2.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的相关规则和操作细则,包括资源的交易方式、参与条件、交易流程等,确保交易的透明、公正。

3.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实现信息的集中管理和统一发布,方便各方获取和查询资源信息。

4.建立资源交易注册和认证制度,对参与者进行资质审核和身份认证,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5.加强对交易过程的监管,包括交易资金的监管、交易合同的监管等,防范市场风险和交易纠纷。

6.建立交易评价机制,对交易双方进行评价和信用评级,提高交易诚信度。

7.推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利用,鼓励各方积极参与资源交易,提高交易量和交易效率。

8.建立资源交易统计和分析体系,定期发布交易数据和分析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四、实施效果评估1.交易效率提高: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建设,资源交易的流程和环节得到优化,交易效率有望提高。

2.资源利用率提升:通过资源交易的整合和配置,资源的利用效率有望得到提升,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信息透明度提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信息发布和管理服务可以使交易信息更加准确、透明,有利于各方参与者的决策和评估。

4.交易风险控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监管机制和评价机制可以对交易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管和控制,减少交易风险和纠纷的发生。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部控制制度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部控制制度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内部控制管理,是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改革的内在要求,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权力运行,强化内部流程控制,促进公共资源交易提质增效,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明晰事权,依法履职尽责。

采购人、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法定职责开展工作,既不能失职不作为,也不得越权乱作为。

(一)实施归口管理。

采购人应当明确内部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公共资源交易执行管理。

归口管理部门应当牵头建立本单位公共资源交易内部控制制度,明确本单位相关部门在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中的职责与分工,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与预算、财务(资金)、资产、使用等业务机构或岗位之间沟通协调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编制公共资源交易预算和实施计划、确定采购需求、组织采购活动、履约验收、答复询问质疑、配合投诉处理及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明确委托代理权利义务。

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采购的,采购人应当和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签订公共资源交易委托代理协议,明确代理采购的范围、权限和期限等具体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委托代理协议开展采购活动,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三)强化内部监督。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监管部门应当发挥内部审计、纪检监察等机构的监督作用,加强对采购执行和监管工作的常规审计和专项审计。

畅通问题反馈和受理渠道,通过检查、考核、设置监督电话或信箱等多种途径查找和发现问题,有效分析、预判、管理、处置风险事项。

二、合理设岗,强化权责对应。

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权限和责任主体,细化各流程、各环节的工作要求和执行标准。

(一)界定岗位职责。

采购人、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和监管部门应当结合自身特点,对照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制度规定,认真梳理不同业务、环节、岗位需要重点控制的风险事项,划分风险等级,建立制度规则、风险事项等台账,合理确定岗位职责。

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管理制度4

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管理制度4

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工作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招投标、政府采购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制定、执行本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

二、建立告知制度。

各建设单位在项目招标前应按有关规定向所在乡镇(街道)(街道)纪委告知,乡镇(街道)(街道)纪委每半年将接受告知及监督情况向县监察局汇报。

三、负责乡镇(街道)招投标活动的服务工作,维护交易秩序;四、核准项目招投标申请,对招投标文件进行核准管理;五、监督、管理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招投标活动;六、受理和发布各类交易信息,为交易各方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咨询服务和交易场所;七、监督招标人和中标人承发包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调解、处理招投标活动中的纠纷;八、协助有关部门对招投标活动中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

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评标专家库及随机抽取系统管理制度一、交易站安排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评标专家库及随机抽取系统。

二、除抽取评标专家时外,抽取系统不得随意打开。

三、对输入系统内的专家资料,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只有在收到专家所属管理部门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通知后,方可增加、删除、修改,并将更改资料存档。

四、评标专家抽取工作实行开标前1小时内临时抽取制度。

在镇纪委、交易站、招标单位代表三方同时参与下进行。

招标单位代表执行抽取,交易站工作人员见证服务,镇纪委监督抽取过程。

五、每抽出一名专家后,由交易站负责与其联系,对不能出席的评标专家应在抽取项目专家表中注明原因,直至抽完所需全部评标专家。

六、抽取工作完成后,打印出评标专家出席表,该表只显示随机号码,不显示评标专家的姓名、单位、住址、电话等情况。

招标单位代表、镇纪委监督人员、交易站工作人员当场在表上签字确认抽取结果。

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评标区管理制度为加强对招标采购评标活动的监督,保证评标活动规范进行,创造公平、公正和秩序良好的评标环境,特制定评标区管理规定。

一、只有参加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有关的工作人员方可进入评标区,其他人员在评标结束前一律不得进入评标区。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运行、服务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指实施统一的制度和标准、具备开放共享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规范透明的运行机制,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等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的体系。

公共资源交易是指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具有公有性、公益性的资源交易活动。

第四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当立足公共服务职能定位,坚持电子化平台的发展方向,遵循开放透明、资源共享、高效便民、守法诚信的运行服务原则。

第五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利用信息网络推进交易电子化,实现全流程透明化管理。

第六条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统筹指导和协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工作。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或政府指定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指导和协调等相关工作。

各级招标投标、财政、国土资源、国有资产等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平台运行第七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运行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各领域统一的交易规则,以及省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平台服务管理细则。

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应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推进其他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纳入统一平台。

纳入平台交易的公共资源项目,应当公开听取意见,并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开放对接各类主体依法建设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和政府有关部门的电子监管系统。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十四部委2016年第39号令)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十四部委2016年第39号令)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十四部委2016年第39号令)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和监督管理,我们制定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运行、服务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指实施统一的制度和标准、具备开放共享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规范透明的运行机制,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等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的体系。

公共资源交易是指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具有公有性、公益性的资源交易活动第四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当立足公共服务职能定位,坚持电子化平台的发展方向,遵循开放透明、资源共享、高效便民、守法诚信的运行服务原则。

第五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利用信息网络推进交易电子化,实现全流程透明化管理。

第六条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统筹指导和协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工作。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或政府指定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指导和协调等相关工作。

各级招标投标、财政、国土资源、国有资产等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平台运行第七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运行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各领域统一的交易规则,以及省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平台服务管理细则。

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应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工作计划

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工作计划

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工作计划工作计划为了更好地履行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的职责和使命,推动公共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我编制了以下工作计划。

一、加强内部管理1. 完善中心的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及工作流程。

2. 建立健全考核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3. 加强沟通与协作,促进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提升工作整体效能。

二、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流程1. 审查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政策法规,及时更新和调整交易流程。

2. 强化对交易参与者的资质审查,确保合格的企业和个人参与交易。

3. 加强对交易流程的监督和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交易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三、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1. 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提供便捷的在线交易服务。

2. 加强信息安全保护,确保交易数据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3. 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的应用,提高交易服务效率和质量。

四、加强宣传推广工作1. 制定宣传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公共资源交易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2. 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发布交易信息和成果,提升公众对公共资源交易的认知和信任。

3. 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合作,深入社区和企业,开展交流和培训活动,提高交易主体的交易能力和意识。

五、强化风险防控1. 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预防和化解交易过程中的各类风险。

2. 完善诚信体系,加强对交易主体的信用评价和监测,提高诚信意识和约束力。

3. 加强对违规行为的监督和处罚,保护交易的公正和规范进行。

六、推进交易服务创新1. 积极探索公共资源交易模式的创新,利用新技术手段提升交易效率。

2. 推动交易服务的多元化发展,满足不同交易主体的需求。

3. 加强与相关机构的合作,借鉴国内外交易服务经验,促进交易服务的提档升级。

七、加强自身能力建设1. 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感。

2. 积极参与培训和学习,及时更新专业知识和交易流程。

3. 加强对同行业机构的学习和交流,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的不断创新与发展。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十四部委2016年第39号令)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十四部委2016年第39号令)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十四部委2016年第39号令)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和监督管理,我们制定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运行、服务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指实施统一的制度和标准、具备开放共享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规范透明的运行机制,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等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的体系。

公共资源交易是指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具有公有性、公益性的资源交易活动第四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当立足公共服务职能定位,坚持电子化平台的发展方向,遵循开放透明、资源共享、高效便民、守法诚信的运行服务原则。

第五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利用信息网络推进交易电子化,实现全流程透明化管理。

第六条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统筹指导和协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工作。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或政府指定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指导和协调等相关工作。

各级招标投标、财政、国土资源、国有资产等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平台运行第七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运行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各领域统一的交易规则,以及省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平台服务管理细则。

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应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B岗工作制度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B岗工作制度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B岗工作制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B岗工作制度一、工作时间1. AB岗位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8小时,总计40小时。

2. 工作时间为早上8点至下午5点,中午12点至下午1点为午休时间。

3. 工作时间按照规定执行,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加班的,应提前向上级主管报备,并记录加班时长。

二、工作职责A岗职责:1. 负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日常办公管理工作,包括会议安排、文件归档、办公用品管理等。

2. 负责与其他部门、单位的对接工作,协调解决办公环境中的问题。

3. 负责管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办公楼宇设施维护工作,及时处理设备故障,保障办公环境正常运行。

4. 负责定期制定办公场所清洁、消防保障、安全巡查等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

5. 完成上级主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B岗职责:1. 负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信息管理工作,包括资料的整理、归档、备份等。

2. 负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维护和更新工作,及时发布信息,保证网站的正常运行。

3. 负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宣传工作,包括制作宣传资料、组织宣传活动等。

4. 负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文件传递、传真等工作,保证信息的及时传递。

5. 完成上级主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工作要求1. AB岗位工作人员应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执行力,能够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2. AB岗位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能够顺利完成与他人的协作工作。

3. AB岗位工作人员应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能够快速掌握新工作内容。

4. AB岗位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保密意识,严守机密,不得泄露与工作相关的信息。

5. AB岗位工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应急处理能力,能够在突发情况下迅速应对并解决问题。

四、绩效考核1. AB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将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团队合作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

2. 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晋升、调岗、奖惩等决策的重要依据。

3. 不符合工作要求或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人员,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内容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内容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内容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负责组织和管理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机构。

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 信息发布与宣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发布招标公告、采购需求信息、招标文件等相关信息,并进行广泛宣传,以吸引潜在的供应商和竞争者参与交易活动。

2. 招标文件编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助相关部门或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包括需求规格、技术要求、合同条款等,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平、透明和合规性。

3. 报名与资格预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接收投标人的报名申请,并进行资格预审,验证投标人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和条件,筛选出具备资格的投标人。

4. 招标活动组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开标、评标、谈判等环节,确保招标过程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这包括召开开标会议、评审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谈判等。

5. 中标结果公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公示中标结果,通
知中标人并与其进行合同签订,同时也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进行结果通知。

6. 监督和评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招标过程进行监督,确保交易活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同时,还负责对交易结果进行评估和反馈,以改进和提高后续的交易工作质量。

7. 信息管理与统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和管理相关的信息系统,记录和统计各项交易活动的数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并支持相关部门的数据分析和报告编制。

交易中心职责及科室职责

交易中心职责及科室职责

瓮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职责一、交易中心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共资源交易相关规定,制定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规则及流程,执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

(二)依法为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矿业权出让转让项目、国有产权交易项目、其他特种交易项目和农村产权交易项目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服务平台和提供完善的交易服务。

(三)为农村各类产权流转交易提供场所、设施、发布信息、组织交易等服务,履行产权交易鉴证职能。

(四)为农村产权交易提供信息咨询、交易策划、产权经纪、培训辅导、委托管理、投融资等相关配套服务。

(五)协助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交易各方主体、中介机构的进场交易进行资格核验,建立中介代理机构等交易各方主体诚信档案。

(六)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收集、存贮和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政策、法规和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

(七)维护公共资源正常交易程序,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1 —交易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

(八)为公共资源交易提供监督平台,整理、保存交易过程的相关资料,对场内交易活动的违法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调查。

(九)依法使用评标专家库,对评标专家的出勤情况和评标活动进行记录。

(十)按有关规定收取和管理各项交易服务费用。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职责根据上述职责,瓮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7个内设机构:(一)综合科负责各类公文的收发、转办、整理、归档工作;负责中心组织人事、财务、考勤、劳资、文书、档案、保密、车辆管理、会务协调、公务接待、对外联系、综治维稳、信访、普法等行政管理、综合协调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草拟中心工作计划、总结、内部管理制定、调研及信息宣传工作;负责中心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统筹安排中心开标室、评标室工作;负责中心各项收入(收费)的收取;负责所有交易活动综合服务费的收取和催缴工作;按照相关规定,负责中心投标保证金的代保管,并做好保密工作;完成上级和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公共资源交易站职责及流程

公共资源交易站职责及流程

公共资源交易站职责及流程一、职责:1.组织招标和竞争性谈判:公共资源交易站负责发布招标公告和邀请招标,组织澄清会议,接收并整理投标文件,组织开标和评标,最终确定中标人。

2.进行询价和竞争性磋商:对于金额较小或者技术要求不高的项目,公共资源交易站可以组织询价或者竞争性磋商,明确采购需求和预算,确定供应商。

3.监督公开招标和竞争性谈判:公共资源交易站负责监督招标和竞争性谈判的整个过程,确保交易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和违规行为,公共资源交易站有权进行纠正和处罚。

4.监督合同履约:公共资源交易站负责对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确保供应商按照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或者交付商品,对于履约不良的供应商,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如追究责任、处罚等。

5.统计和分析公共资源交易情况:公共资源交易站需要统计和分析公共资源交易的情况,包括交易总额、项目数量、中标情况等,为公共资源交易的政策制定和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6.培训和宣传:公共资源交易站负责组织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公共资源交易的参与者的专业水平和风险意识,加强交易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二、流程:1.项目准备:项目负责单位将项目需求和预算上报公共资源交易站,公共资源交易站审核后确定是否开展公共资源交易。

2.招标公告发布:公共资源交易站对确需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发布招标公告,并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3.投标文件递交: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技术和商务文件,递交给公共资源交易站。

4.开标和评标:公共资源交易站组织开标,公开揭示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报价情况。

然后进行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分结果,确定中标人。

5.中标公示和合同签订:公共资源交易站在规定的时间内公示中标人,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明确交付和履约要求。

6.合同履约监督:公共资源交易站对中标人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确保供应商按合同要求履约。

7.结算和支付:公共资源交易站负责确认交付和履约情况,对中标人进行结算,并支付相应款项。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细则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细则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细则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规范总则(V1.0)》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含各县市区)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服务。

一、业务咨询(一)现场咨询1、服务单元:现场咨询。

2、服务岗位:服务大厅(服务窗口)工作人员。

3、服务流程:3.1 市交易中心设置服务大厅,提供现场业务咨询、项目登记、场地安排及CA办理等服务。

各县市交易分中心设置咨询服务台或服务窗口,至少能提供咨询服务。

3.2 个人(公民)、法人、社会组织等可前往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大厅(服务窗口)进行咨询。

4、服务标准:4.1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4.2 对前来办事的人微笑着说“您好”、“请问有什么需要为您服务的吗?”等礼貌用语。

4.3 对前来办事的人微笑着说“您请坐”,再来解答办事人的咨询提问。

4.4 接受服务对象现场咨询时,应做到热情文明、有问必答。

4.5 服务对象离开窗口时,窗口人员应说“再见”、“慢走”等礼貌用语。

4.6 首问负责制。

接待服务对象的第一人为首问责任人。

首问责任人对属于本岗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按规定立即接办;对不属于本岗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指引服务对象到相关业务岗办理。

4.7 一次性告知制。

能直接回答的问题,一次性告知,不推脱扯皮;不能准确或立即回答的问题,主动咨询相应科室或部门后再认真回答,做到让服务对象满意。

4.8 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应耐心听讲,不得应付、争辩,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4.9 服务对象出现误解,出言不逊时,要克制自己,用语文明、耐心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4.10 现场咨询办理具体交易业务的,可提供书面办事指南,包含办理相关业务时应当提交的文件,资料等清单和注意事项,以及有关收费标准、监督渠道等。

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工作守则

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工作守则

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工作守则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工作守则为了保证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的工作秩序,促进公共资源的有效配置与流转,特制定以下守则:1.遵守法律法规:在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的工作中,所有人员必须严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交易大厅的相关规定,严禁以任何形式违反法律法规进行交易。

2.保持诚信:所有参与交易的人员应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故意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资料,不得从事欺诈、串通等不正当行为。

3.公平公正:交易大厅的工作人员应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不得利用职权或信息优势谋取私利,不得在交易中操纵价格或信息。

4.保护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的工作人员应积极维护公共资源的安全与完整,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占、浪费或滥用公共资源。

5.保护隐私:交易大厅的工作人员应严守用户的隐私并保证信息安全,不得未经许可将用户的个人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6.保护商业秘密:交易大厅的工作人员应严守商业秘密,保护涉及商业机密的信息不被泄露,不得利用商业秘密谋取私利或向他人泄露。

7.提供优质服务:交易大厅的工作人员应积极为用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及时回答用户的问题,并为用户解决交易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8.维护秩序:交易大厅的工作人员应维护大厅内的秩序,保证交易的有序进行,防止恶意竞价、打压价格等不良行为的发生。

9.保密工作:交易大厅的工作人员应对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的工作信息和内部管理信息保密,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给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员。

10.加强学习与培训:交易大厅的工作人员应加强自身业务知识的学习与培训,不断提升业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以上就是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工作守则的内容,希望所有参与交易大厅工作的人员能够认真执行守则,共同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的良好秩序和工作环境。

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工作守则的相关内容:11. 保障信息透明:为了确保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交易大厅的工作人员应确保交易信息的透明度。

所有交易信息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包括资源种类、数量、质量、价格等相关信息,确保所有参与交易的人员都能够充分了解交易的基本条件。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部控制制度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部控制制度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部控制制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部控制制度为了保障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平、公正、透明,确保交易中心的内部运作顺畅、高效,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下面将详细介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内部控制制度:1. 组织结构和职责划分:明确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划分,确保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避免权责不清,造成工作混乱。

2. 内部审查制度:建立内部审查部门,负责对交易过程中的资料、操作流程等进行审核,确保符合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

3. 交易准入制度:设立交易准入门槛,对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进行资质审查,防止无资质或不合规的企业参与交易,确保公平竞争。

4. 交易信息安全制度: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确保交易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设立专门的信息安全小组,负责管理和维护信息系统的安全。

5. 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建立风险评估和控制机制,对公共资源交易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测和评估,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风险控制。

6. 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交易中心的财务资源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建立财务审计机构,定期对交易中心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7. 内部监督制度:建立独立的内部监督机构,监督各部门的工作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纠正。

8. 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对交易中心的交易流程、交易结果等进行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减少不当行为的发生。

9. 职业道德和廉洁约束制度:建立严格的职业道德和廉洁约束制度,对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和管理,确保工作人员诚信、廉洁的执行公务。

10. 内部培训制度:建立内部培训制度,对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为公共资源交易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

以上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要点,能够有效地规范交易中心的内部运作、确保交易的公平、公正、透明。

同时,交易中心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改进内部控制制度,以适应交易环境的变化,提升交易中心的服务水平和整体管理水平。

公共资源交易站职责及流程

公共资源交易站职责及流程

公共资源交易站职责及流程一、主要职责:公共资源交易站负责本镇公共交易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制订有关公共交易管理办法、交易规则,对交易过程进行管理,协调处理公共交易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并为公共交易工作提供咨询、信息发布、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是本镇公共交易工作的统一平台。

其主要职责为:1、组织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国家立项且不宜在乡镇交易的除外);2、统一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3、受理并核准招标申请,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核备案管理;4、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地和服务;5、为各类交易活动提供政策法规咨询服务;6、对中介机构进场操作的项目交易进行程序性监督;7、协助调查处理相关投诉。

8、做好对交易项目的交易确认和招标项目交易的中标通知书的核发工作。

做好交易工作成果统计分析报告工作,及时上报有关报表,收集、报送政策法规动态和业内工作动态等有关信息资料。

电话:二、交易必备材料:1、工程项目:a.招标方: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申请表、委托书b.投标方:介绍信(总公司出面并盖总公司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含临时建造师)或项目经理证书、企业三类人员(A、B、C证各一本)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

(具体以项目公告为准)2、货物采购:货物采购交易申请表,委托书。

3、产权交易项目:产权交易项目申请表附件:货物采购交易委托书货物采购申请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申请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委托书农村集体资产处置(招租)申请书三、建设工程交易操作流程图货物采购委托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条规定,现将(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委托由镇公共交易站代理采购,经双方协商一致,有关事项约定如下:一、委托代理双方: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人:电话:被委托人:古林镇公共交易站(以下简称乙方)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二、货物采购项目内容、数量及预算金额具体为:年月日货物采购申请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申请表本表一式二份:建设单位一份;公共资源交易站一份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委托书镇公共交易站:我单位决定将工程实行招标,基本情况如下:招标的要求如下::望贵单位于委托之日起日内办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职责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职责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
(二)受理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登记,协调安排开评标时间、活动场所,并发放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通知书;
(三)依法发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为交易各方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四)登记复核进场从事交易活动当事人的进场资格;
(五)对不符合进场交易规定的有关问题提出质疑;
(六)收集和发布相关政策法规信息,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从业者场内从业信誉档案和交易活动当事人信息库,协助有关部门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体系建设。

发现有不良行为的,及时通报相关行政监督部门;
(七)设立与维护涉及公共资源交易的专家抽取终端;
(八)负责规范进场交易活动程序,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公共秩序;
(九)按照规定收取有关费用,代收代退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应当缴存的保证金(资信金);
(十)开展进场交易活动情况的统计、分析及相关资料(含录音录像资料)的存档调阅工作;
(十一)负责提供交易全过程、全方位的实时电子监控服务,见证交易活动;
(十二)对交易场所内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及时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和行政监察机关报告。

第八条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实行行业自律,健全完善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社会监督机制,制定失信惩戒、守信激励、第三方评价、不良行为记录和查询等制度,构建网络诚信体系,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诚信与惩戒机制建设。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抽取工作流程及工作职责(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抽取工作流程及工作职责(

附件一: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抽取工作流程及工作职责(试行)为进一步规范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专家抽取流程,完善评标专家抽取相关工作。

根据《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抽取终端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工作流程及工作职责。

一、评标专家抽取工作流程1、确定项目开标日程交易部每周五安排下周的开标(或资格预审)日程。

2、确定专家抽取时间、专家抽取员及专家身份验证员信息部根据项目开标日程安排专家抽取时间、专家抽取员及专家身份验证员。

3、填写专家抽取相关表格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向信息部专家抽取员提交专家抽取相关表格资料。

4、抽取专家在相关行政监督部门、中心督查部的监督下,信息部专家抽取员协助招标人代表完成专家抽取工作。

5、专家签到信息部专家身份验证员持专家签到表、回避单位表在专家签到处核验专家身份,信息部专家抽取员将专家抽取结果表送专家抽取在场人员签字,专家到齐后将专家移交项目负责人。

6、整理抽取资料并作好专家缺席登记信息部专家抽取员在专家抽取完成后整理专家抽取资料,如实记录专家缺席、迟到情况。

二、评标专家抽取工作职责1、在确定项目开标日程环节中的职责(1)、招标人/代理机构职责:与各交易部负责人对接项目开标时间。

(2)、交易部负责人职责:每周周五安排下周的开标(或资格预审)日程,送信息部统筹安排专家抽取时间。

2、在确定项目专家抽取时间、专家抽取员及专家身份验证员环节中的职责(1)、信息部负责人职责:确定专家抽取时间、专家抽取员及专家身份验证员;并将《专家抽取时间安排表》送交易部、督查部。

(2)、专家抽取工作于开标前24小时内进行。

3、在填写专家抽取相关表格环节中的职责(1)、交易部项目负责人职责:提前通知代理机构专家抽取时间及抽取相关事项。

(2)、招标人/代理机构职责: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向信息部提交《综合评标专家抽取登记表》、《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回避单位表》、《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条件表》,纸质文档需招标单位盖章,并提供电子档。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

附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章制度工作职责一、负责制定本中心管理工作制度和进驻部门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

二、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项目申报、信息发布、接受报名、资格审查等工作。

三、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交易方式,具体组织交易活动,包括邀请评标专家或组建评标委员会,组织做好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并公示交易结果。

四、为交易各方提供有关政策咨询、信息资料和交易场所等服务;维护交易秩序,协助有关部门监督交易各方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负责调解交易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协助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五、对交易文件进行备案管理,做好各类交易活动的登记、统计、分析和存档工作,并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办公室备案。

工作人员职责一、学习、宣传、贯彻关于招投标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对招投标程序等有关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二、负责各类项目交易活动的入场登记和招标日程安排。

三、负责招投标过程中报名、入围抽取、资格预审、标书发放、投标文件签收、开标、评标、数据输入、现场记录及见证性服务,并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与跟踪管理,维护有形建设市场秩序。

四、建立和完善评标专家抽取系统,加强评标专家库的使用管理,为评标专家抽取提供服务。

五、建立项目交易活动中企业的执业资格人员的不良记录,并形成档案。

六、受理交易活动中现场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及时按程序处理。

七、制订中心运作规程,总结有形市场运作经验,探索有形市场创新机制。

廉政制度一、不准接受施工单位、供应商赠送的各种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宴请;二、不准到服务单位报销因公因私的各种费用;三、不准以任何方式泄露内部信息以谋取私利;四、不准向建设、采购单位推荐投标单位、供应商,在履行职责时遇到与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有利害关系的情形,应当提出回避;五、不准到各类经济实体中兼职,不得从事工程项目投标、代理、评标、定标等活动;六、不准参加由服务对象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等高消费娱乐活动及外出旅游活动;七、不准利用职权向服务单位借钱、物和无偿占有财物;保密制度一、任何人不得泄露具体项目评标专家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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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委托书
农村集体资产处置(招租)申请书
三、建设工程交易操作流程图
货物采购委托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条规定,现将
交易站代理采购,经双方协商一致,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委托代理双方: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2、统一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3、受理并核准招标申请,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核备案管 理; 4、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地和服务; 5、为各类交易活动提供政策法规咨询服务; 6、对中介机构进场操作的项目交易进行程序性监督; 7、协助调查处理相关投诉。 8、做好对交易项目的交易确认和招标项目交易的中标通 知书的核发工作。做好交易工作成果统计分析报告工作,及时 上报有关报表,收集、报送政策法规动态和业内工作动态等有 关信息资料。 电话: 二、交易必备材料: 1、工程项目: a.招标方: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申请表、委托书 b.投标方:介绍信(总公司出面并盖总公司章)、企业营
负责人(签字、盖
章)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月日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申请表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工程规模 招标形式
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招标前期准备情况
招标范围

企业资质


件 项目负责人资质
工期要求
预算价
建筑面积 联系人
工程类别 联系电话 技术设计完成情况 图纸、预算(盖章) 情况
质量要求 下浮率
投标保证金
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 (含临时建造师)或项目经理证书、企业三类人员(A、B、C 证各一本)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具体以项目公告为 准)
2、货物采购:货物采购交易申请表,委托书。 3、产权交易项目:产权交易项目申请表 附件:
货物采购交易委托书
货物采购申请表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申请表
投标报名日期
开标日期
工程量计算
□提供工程量清单 □ 按施工图计算
计价方法
□综合单价法 □工料单价法
评标方法
□ 合理定价抽取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其它
合同价调整
1、合同生效后付工程备料款为 。

2、工程量完成 % 后(凭监理认可)付总工程款


3、竣工验收和后并经专业单位审计核实后,资料齐全付足总工程款
联系人:
电话:
被委托人:古林镇公共交易站(以下简称乙方)
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二、货物采购项目内容、数量及预算金额具体为: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及内 容
数量
预算金额 (万元)
备注
1
2
3
4
5
6
7
年月日
货物采购申请表
申请单位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项目
申请预算价
万元 采购方式:
序号
名称
品牌 或规 格
数量
市场价参 考价
总价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
1、合格供应商条件
2、交货日期
商务要求
3、货物结算方 式
4、采购保证金
5、履约保证金
6、验收及检验
其它

1、材质工艺

2、实物样品

3、质量保证

4、其它
1、交货地点 服

2、质保期

3、售后服务
求 4、其它
采购单位(意见): 镇公共资源交易站(意见):

的80%,同时退还质量履约金
万。

4、其余20%(包含保修金)工程款待竣工验收合格。施工技术资料交
于建设单位之日起,满6个月后10天再付10%,满一年后10天内全部
付清,不计息。
备 注
建设单位(公章)
公共资源交易站(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章)
年月日
本表一式二份:建设单位一份;公共资源交易站一份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委托书
镇公共交易站: 我单位决定将
工程实行 招标,基本情况如下:
招标的要求如下:

望贵单位于委托之日起 日内办妥。受托单位在委托权限内所实施 的法律行为,我单位均予承认。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年月日
公共资源交易站职责及流程
一、主要职责:
公共资源交易站负责本镇公共交易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 制订有关公共交易管理办法、交易规则,对交易过程进行管 理,协调处理公共交易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并为公共交易工作 提供咨询、信息发布、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是本镇公共交易 工作的统一平台。其主要职责为:
1、组织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国家立项且不宜在乡镇 交易的除外);
年月日
农村集体资产处置(招租)申请书
镇公共交易站:
我单位决定将
资产处置(招租)事宜委托你站进行公开招
标,基本情况如下:
标的物的基本情况如下:
标的物的招标要求如下:
望贵单位于委托之日起 日内办妥。受托单位在委托权限内所实施 的法律行为,我单位均予承认。
委托单位村民代表签字: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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