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管理规定精编版
危险作业许可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危险作业许可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一、为了保障危险作业的安全进行,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危险作业的单位和从业人员。
三、危险作业是指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可能引发事故的作业活动。
四、危险作业许可是指在做好安全措施,明确作业内容和流程后,经过许可才能进行的作业活动。
第二章作业审批程序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进行危险作业前,必须向所在地的安全监管部门提出危险作业申请。
二、危险作业申请材料应包括:作业单位的基本情况、作业内容的详细说明、作业具有的危险性以及相应的安全措施。
三、安全监管部门应在接到申请后,组织专业人员对作业进行评估,并给予审批意见。
四、安全监管部门根据评估结果,对危险作业进行许可或者要求作业单位补充完善措施。
第三章作业单位责任一、作业单位应建立和完善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并明确责任人和操作流程。
二、作业单位应根据危险作业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三、作业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操作人员具有相应的技能和知识。
四、作业单位应定期检查和维护作业设备,并及时修理和更换损坏部件。
第四章安全措施一、危险作业进行前,作业单位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并向操作人员进行明确说明。
二、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作业区域的划定、作业人员的防护措施、作业设备的安全检测、作业过程中的风险控制等。
三、作业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定期检修和检测,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五章作业人员责任一、作业人员必须按照作业单位的要求进行危险作业,并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操作规定。
二、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及时上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三、作业人员发现作业环境发生变化或者存在危险隐患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向作业单位报告。
第六章作业记录和事故报告一、作业单位应记录每次危险作业的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作业时间、作业地点、作业人员等。
二、作业单位发生危险作业事故时,应立即向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并按照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危险作业动态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动态管理制度一、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保障企业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危险作业管理水平,制定本危险作业动态管理制度,规范危险作业的实施,并及时调整和完善管理办法,确保危险作业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二、危险作业范围1. 本制度所称危险作业,指在生产、工程施工、科研等过程中,由于工艺过程、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等因素,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火灾、爆炸、环境污染等危险的作业活动。
2.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挖掘作业、焊接作业、起重作业、化学品接触、电气维修等作业。
三、危险作业管理责任1. 公司领导层要高度重视危险作业管理工作,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危险作业的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2. 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培训员工相关安全知识,定期检查危险作业现场,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各部门合理分配、合理布局,及时消除隐患。
3. 各部门负责危险作业现场的具体管理工作,要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安全记录档案,定期组织安全检查。
四、危险作业管理流程1. 申请作业人员在进行任何危险作业之前,必须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作业内容、风险评估、安全措施等信息,并经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2. 筛选经过初步审批后,安全生产部门要对该危险作业进行风险评估,评估结果包括危险等级、可能引发的事故类型、危险因素、应急处理措施等。
3. 许可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安全生产部门要对作业申请进行最终审批,发放危险作业许可证,并指导作业人员严格执行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4. 实施作业人员在进行危险作业时,要按照许可证所规定的安全作业程序和规定,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具,确保作业现场人员齐全,设备完好,环境安全等。
5. 监控作业人员在进行危险作业过程中,安全生产部门要加强监督,及时掌握作业进展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保障作业的安全性。
6. 整改如作业中发生事故或问题,安全生产部门要立即组织调查并提出整改措施,经过整改后方可继续作业。
新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新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规范危险作业行为,确保员工安全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危险作业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电气作业、爆破作业等。
3. 公司负责制定、执行本制度,各部门负责具体的危险作业管理工作。
员工应按照本制度要求履行相关职责,保障自身安全。
4. 危险作业应当在专业与技术培训合格的人员指导下进行,围绕“防范事故风险、保障员工安全”这一中心思想,确保危险作业过程中的管理、监督、评价等工作落实到位。
二、危险作业申请及审批1. 在开始进行危险作业之前,作业单位负责人应填写《危险作业申请表》,表明作业内容、时间、地点、负责人等相关信息。
2. 危险作业申请表应提交至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审批过程中需对危险作业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3. 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危险作业,作业过程中需严格按照审批内容和相关规定执行,确保安全生产。
三、危险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 进行危险作业前,作业单位负责人应组织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
2. 危险作业必须由持证上岗的专业人员进行,作业前应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和安全培训,掌握操作规程和安全教育知识。
3. 作业单位负责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和应急救援设备,确保在危险作业过程中能够及时应对突发情况。
四、危险作业过程中的管理1. 危险作业过程中,作业单位负责人应严格执行作业计划,不得擅自更改或变动作业内容。
2. 作业单位负责人应对作业现场进行实时监控,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及时整改。
3. 作业单位负责人应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技术培训,提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五、危险作业后的处置1. 危险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负责人应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和整理,保持现场清洁整洁。
2. 对于可能造成污染或危害的物质,应及时处理,避免对环境和其他人员造成影响。
住建部令第37号 建办质〔〕31号精编版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18年2月12日第37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2018年3月8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补充本地区危大工程范围。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前期保障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第六条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
第九条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
危险性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性作业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二、危险性作业管理制度的意义危险性作业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可以从根本上防范和控制危险性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风险,确保作业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建立完善的危险性作业管理制度可以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范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危险性作业管理制度的内容1.作业风险评估:在进行危险性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环境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确定作业的风险等级和控制措施。
2.作业许可制度:对危险性作业必须进行许可管理,作业前必须取得许可,明确作业人员、作业地点、作业设备、作业时间等相关信息。
3.作业人员培训:作业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培训,了解危险性作业的风险和控制措施,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作业监督管理:对危险性作业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随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5.事故预案和应急演练:建立完善的事故预案和应急演练制度,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响应和处理,减少事故的影响。
6.作业记录和事故分析:对危险性作业的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管理制度。
四、危险性作业管理制度的实施1.建立健全危险性作业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职责和措施,确保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2.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
3.加强作业监督和管理,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危险性作业进行检查评估,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4.制定完善的事故预案和应急演练计划,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保障对危险性作业中发生事故的快速响应和处理。
5.持续改进管理制度,根据作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事故教训,不断优化管理措施,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五、结论危险性作业是企业安全生产中的重要环节,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和人员健康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建立健全的危险性作业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必须引起企业的高度重视。
只有通过有效的管理和控制,才能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作业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化工企业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范文
化工企业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范文危险作业是化工企业生产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但同时也是最容易引发事故的环节之一。
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化工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下面是一份关于化工企业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范文,供参考:一、总则为规范化工企业危险作业的操作行为,保障员工安全,达到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的目标,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化工企业的危险作业,包括但不限于:高处作业、高温作业、高压作业、有毒有害物质的操作作业等。
三、管理责任1.企业负责人负责对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对危险作业的管理和监督,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3.岗位负责人负责组织和管理所辖区域内的危险作业,保证操作人员的安全。
四、培训和考核1.对从事危险作业的操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操作技能。
2.组织定期考核,对通过考核的操作人员进行合格评定,对未通过考核的进行补充培训。
五、作业准入和审核1.危险作业准入前,必须进行安全评估和风险分析,并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安全措施。
2.对危险作业的工作方案和安全措施进行审核,必要时由专家参与。
3.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危险作业。
六、操作规程1.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不得擅自脱离工作区域。
2.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指挥、擅自操作。
3.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危险源及其危害特性,了解应急处理方法。
4.操作人员必须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修复。
七、事故应急处理1.发生事故时,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通知相关负责人和安全生产部门。
2.事故处理过程中,必须做好人员疏散和现场封锁等工作,防止事故扩大。
3.事故发生后必须进行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制定事故处理报告。
八、纪律和处罚1.对严重违反本管理制度的操作人员和相关负责人,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对因违反本管理制度导致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法律处罚。
住建部第31号文精编版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天津市城乡建设委、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重庆市城乡建设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为贯彻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危大工程范围危大工程范围详见附件1。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详见附件2。
二、关于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一)工程概况:危大工程概况和特点、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操作要求、检查要求等;(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措施、技术措施、监测监控措施等;(六)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作业人员等;(七)验收要求: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人员等;(八)应急处置措施;(九)计算书及相关施工图纸。
三、关于专家论证会参会人员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的参会人员应当包括:(一)专家;(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三)有关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四)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五)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四、关于专家论证内容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一)专项施工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二)专项施工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施工图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三)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并能够确保施工安全。
危险设备、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设备、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是为了确保员工在使用危险设备或从事危险作业时的安全,包括以下内容:
1. 设备管理:对危险设备进行全面的管理,包括设备的购置、验收、安装、维护、保养和修理等工作。
设备管理要求设备使用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安全。
2. 风险评估:根据设备或作业的特点,进行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危险和风险,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
3. 操作规程: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明确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规程进行操作,禁止违规使用设备或从事危险作业。
4. 安全培训:对设备使用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包括操作规程的培训、安全知识的培训、事故案例分析等,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5. 安全设施: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比如防护罩、安全围栏、安全警示标识等,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
6. 审查和监测:定期对设备和作业进行审查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备的持续安全运行。
同时,通过员工的巡检和自我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减少安全隐患。
7. 事故记录和分析:对危险设备和作业事故进行记录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改进管理措施,预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8. 监督和责任追究:建立严格的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对违规行为和不安全操作进行严肃处理,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和落实。
危险设备、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对于企业来说非常重要,能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也有助于提高生产效率和降低事故风险。
现场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现场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现场危险作业的管理,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设施的完好,维护生产秩序和经济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种现场危险作业活动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密闭空间作业、火灾风险作业等。
第三条公司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危险作业管理工作,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对现场危险作业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认真组织实施,并不断完善管理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第二章管理程序第四条任何单位进行危险作业前必须编制详细的作业方案,包括作业内容、作业时间、作业地点、人员组成、安全措施等,并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审核。
第五条危险作业前必须成立安全小组,负责具体作业前的安全检查和实施,要求每个作业人员仔细查看作业方案,熟悉安全程序和注意事项。
第六条作业开始前必须在安全小组召开安全会议,明确分工,讨论应急措施,确保作业人员都知晓自己的任务和安全要求。
第七条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作业方案和安全规定执行,发现危险情况要立即停止作业,并向安全小组汇报,共同协商解决办法。
第八条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安全交底,总结作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改进措施,以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九条在高空作业中,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如搭设安全网、固定安全绳等,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条在密闭空间作业中,必须做好通风措施,配备呼吸器和其他防护装备,确保作业人员不受有害气体影响。
第十一条在火灾风险作业中,必须做好防火措施,如设置灭火器、喷淋系统等,确保作业环境的火灾安全。
第十二条在其他危险作业中,必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安全措施,严格执行作业方案,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四章管理监督第十三条安全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四条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危险作业的自查自纠,及时整改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五条发现危险作业中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要立即停止作业,通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住建部【】37号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精编版
住建部【2018】37号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补充本地区危大工程范围。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前期保障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第六条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
第九条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
第三章专项施工方案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建筑施工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范本
建筑施工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建筑施工过程中危险作业的安全,并确保工人和相关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施工单位、承包商和所有相关人员。
二、管理机构和责任1. 建筑施工单位应设立危险作业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相关的安全措施和管理制度。
2. 危险作业管理部门应设置专门的人员,负责危险作业的监督和指导,并确保相关人员的培训和安全意识提升。
三、危险作业的定义危险作业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存在较高风险的作业,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火焰作业、爆破作业、有毒有害物质操作等。
四、危险作业管理的要求1. 危险作业前必须进行详细的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2. 每个参与危险作业的工人必须接受相关的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
3. 在危险作业现场,必须设置警示标识和安全警戒线,并确保参与作业人员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
4. 危险作业现场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设备和紧急救援装备,以应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和紧急情况。
5. 在进行危险作业前,必须进行充分的交底和沟通,确保每个人员对作业的要求和安全规定有清楚的了解。
6. 对于特殊情况下的危险作业,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由专业人员进行审核和监督。
五、危险作业的管理流程1. 危险作业计划制定:危险作业前,必须编制详细的作业计划,并由相关负责人进行审核和批准。
2. 风险评估和安全措施制定:根据危险作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详细的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3. 培训和证书管理:所有参与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
4. 现场安全管理:危险作业现场必须设置警示标识和安全警戒线,并确保参与作业人员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
5. 安全设备和紧急救援装备管理:危险作业现场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设备和紧急救援装备,以应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和紧急情况。
6. 作业交底和沟通:进行危险作业前,必须进行充分的交底和沟通,确保每个人员对作业的要求和安全规定有清楚的了解。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管理,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危险作业的公司员工和外来承包商等相关人员。
第三条危险作业是指在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引发伤害、事故或疾病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高温作业、有毒有害作业等。
第二章危险作业管理机构第四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危险作业管理机构,负责危险作业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危险作业操作规程、风险评估、事故调查和应急处置等。
第五条危险作业管理机构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丰富的危险作业管理经验,能够及时处置和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第六条危险作业管理机构应定期召开会议,对危险作业的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调整和完善管理制度。
第三章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第七条公司应制定完善的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包括危险作业操作规程、风险评估、安全措施、职责分工、培训等内容。
第八条危险作业操作规程应具体明确危险作业的操作流程、安全要求、紧急处理措施等,确保作业人员能够正确、规范地进行危险作业。
第九条风险评估是危险作业管理的重要环节,应根据作业环境、作业对象、作业方式等因素进行科学评估,确定危险作业的危险程度和可能发生的风险。
第十条安全措施是保障危险作业安全的关键,应严格执行作业人员的个人防护措施,确保危险作业的安全可控。
第十一条公司应明确危险作业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确保各岗位人员能够按照规定履行职责,协同合作,提高危险作业管理的效果。
第十二条公司应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使其能够正确、规范地进行危险作业。
第四章危险作业的风险评估和管控第十三条危险作业的风险评估应考虑作业环境、作业对象、作业方式等因素,综合评估危险作业的危险程度和可能发生的风险。
第十四条风险评估的结果应根据危险程度和紧急程度进行分类,确定不同等级的风险管理措施,确保危险作业的安全。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范本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作业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危险作业的操作,保障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减少事故的发生,适用于所有进行危险作业的人员。
二、危险作业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是最重要的。
2. 风险评估:在进行危险作业前,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3. 许可制度:对于高风险的危险作业,必须经过许可,并由专业人员负责审批和监督。
4. 安全培训:所有参与危险作业的工作人员都必须接受相应的安全培训,了解相关操作规程和紧急处理措施。
5. 紧急处理:在危险作业中,如发生紧急情况,工作人员必须迅速采取适当的紧急处理措施,并向相关人员报告。
三、危险作业管理流程1. 风险评估:在进行危险作业前,由专业人员进行风险评估,包括识别潜在的危险因素、评估风险等级和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2. 许可申请:对于高风险的危险作业,必须填写许可申请表,并提交给专业人员审批。
3. 安全培训:所有参与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相应的安全培训,包括操作规程、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等。
4. 作业执行:按照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进行作业,确保操作人员和相关人员的安全。
5. 监督检查:对危险作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操作规程和控制措施的执行,并记录相关情况。
6. 事故报告:如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工作人员必须立即报告,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四、责任和处罚1. 管理者责任:负责组织危险作业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相关作业符合本制度的要求。
2. 操作人员责任:严格按照作业流程和控制措施进行作业,保证个人和他人的安全。
3. 违规处罚: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公司规定的处罚措施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罚款、停工等。
五、制度的宣传和培训1. 本制度必须在公司范围内进行宣传,确保所有相关人员了解并遵守。
2. 新进人员必须接受相关培训,并签署相关承诺书。
3.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以提高认识和应对能力。
六、附则1. 本制度实行自批准之日起,并在必要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一、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减少作业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作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生产作业、维修作业、清洁作业等。
三、责任部门1. 生产部门负责对生产作业的危险评估和管理;2. 维修部门负责对维修作业的危险评估和管理;3. 安全部门负责对所有作业的安全管理。
四、危险评估1. 生产部门在进行新产品开发或生产工艺变更时,应对其中可能存在的危险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2. 维修部门在进行设备维修时,应对设备可能存在的危险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3. 安全部门应定期对所有作业进行危险评估,并及时通知责任部门采取控制措施。
五、作业许可1. 对于可能造成重大危险的作业,应施行许可制度,具体操作由责任部门制定;2. 作业许可应包括作业内容、执行人员、安全措施等信息,并经相关部门审核签字确认方可执行。
六、安全教育1. 新员工入职时,应接受安全培训,了解本单位的危险作业管理制度;2. 所有作业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不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七、应急措施1. 对于可能发生的作业事故,应提前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行动计划;2. 作业人员在发生事故时,应按照预案进行应急处置,并及时报告领导。
八、管理制度的宣传1. 本管理制度应张贴在各个作业现场,并定期进行演示宣传;2. 安全部门应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九、惩罚与奖励1. 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实行相关惩罚,根据情节轻重处以警告、记过、罚款等处罚;2. 对于积极执行本管理制度的作业人员,应予以表彰和奖励,激励员工努力工作。
十、不定期检查1. 安全部门应不定期对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 对违反管理制度的作业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确保作业安全。
十一、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2. 对于有关本制度的种种疑问、建议,请与本单位的安全部门联系。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目录1.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1 降低安全事故风险1.2 提高员工安全意识1.3 避免法律责任和罚款2.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内容2.1 制度的建立和完善2.2 危险作业的识别和评估2.3 危险作业的控制措施2.4 培训和教育2.5 紧急预案和应急处理3.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执行与监督3.1 严格执行制度3.2 监督检查和评估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在企业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通过建立和执行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可以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其次,制度的执行能够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使员工能够在危险作业中保持警惕和谨慎。
另外,遵守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还可以帮助企业避免承担法律责任和被罚款的风险,维护企业的声誉和利益。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内容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危险作业的识别和评估、危险作业的控制措施、培训和教育、紧急预案和应急处理等方面。
首先,建立健全的制度是制度执行的基础,必须明确责任部门和流程。
其次,对可能存在的危险作业进行识别和评估,评估出潜在的风险因素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同时,对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另外,制定紧急预案和应急处理方案,以便在危险作业发生意外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执行与监督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执行与监督是保障制度有效性的重要环节。
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制度,确保每位员工都能够遵守规定和措施。
同时,需要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
只有做到规范执行和有效监督,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才能真正发挥作用,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安全与利益。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一、背景在工作中,某些任务可能涉及高风险,例如高空作业、电气作业、化学品操作等。
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减少事故的发生,公司特制定了本《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进行危险作业的所有部门和岗位。
三、定义1.危险作业:指对人身安全、健康或环境可能构成威胁的作业活动。
2.危险工作票:指对每一项危险作业进行事先审批,并详细记录作业内容、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的票据。
3.负责人:指危险作业的实施单位或部门的负责人员,负责安排和监督危险作业的进行。
4.作业人员:指执行危险作业的员工。
四、危险作业管理流程1.提交危险工作申请:负责人在进行危险作业前,需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危险工作申请,并详细描述作业内容、时间和地点。
2.进行风险评估:上级主管部门对危险作业申请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危险因素和可能引发的事故。
3.制定控制措施:依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措施、防护设施、应急预案等。
4.编制危险工作票:负责人根据控制措施,编制危险工作票,并在票上填写作业人员的信息。
5.审批危险工作票: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危险工作票,并签字确认。
6.作业前培训:负责人对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强调相关风险和控制措施。
7.实施危险作业:作业人员按照危险工作票的要求执行作业任务,并遵守相关操作规程。
8.监督和检查:负责人对危险作业进行实施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控制措施有效执行。
9.作业结束清理: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员将现场恢复原状,清理危险物品和废弃物。
五、责任和义务1.负责人有权对作业人员的作业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对作业风险负责。
2.作业人员有义务遵守公司的作业规程和相关安全操作规范,严禁违规操作和无证无照操作。
3.负责人和作业人员有义务及时报告危险作业中的安全事故和不安全事件,并提出改进措施。
六、危险作业的风险控制1.技术控制: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减少人工操作和直接接触危险因素的风险。
管理技术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管理技术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技术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技术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进行的一切技术危险作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高温作业、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电气作业等。
三、管理机构公司设立危险作业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领导担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学者共同组成,具体负责危险作业的审核、监督和指导工作。
四、作业人员管理1. 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操作证明,并定期进行技能培训和考核。
2. 作业人员要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上的要求执行作业,不得擅自变更作业程序。
3. 作业人员需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等。
五、作业前检查1. 作业前,负责人需进行安全检查,确认作业场所没有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作业。
2. 对危险作业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3. 对危险作业场所进行周边环境检查,确保周边环境对作业无影响。
六、作业程序1. 危险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作业程序并组织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2. 严格按照作业程序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变更或省略程序。
3. 在作业过程中,负责人要随时关注作业情况,确保操作人员遵守规定执行作业程序。
七、作业结束1. 作业结束后,进行设备和场所的清理和整理。
2. 对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危险物品要进行正确处理。
八、应急措施1. 在危险作业过程中,相关人员要随时关注作业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
2. 特定危险作业要制定专门的应急预案,确保在意外情况发生时能迅速组织救援和处理。
九、监督检查1. 定期对危险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2. 对危险作业程序进行定期评估,确保程序的适用性和完整性。
十、责任规定1. 对不遵守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人员要予以追责,严重者给予处罚。
2. 对于因不遵守危险作业管理制度造成的事故后果,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建办质()31号文件76788精编版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天津市城乡建设委、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重庆市城乡建设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为贯彻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危大工程范围危大工程范围详见附件1。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详见附件2。
二、关于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一)工程概况:危大工程概况和特点、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操作要求、检查要求等;(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措施、技术措施、监测监控措施等;(六)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作业人员等;(七)验收要求: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人员等;(八)应急处置措施;(九)计算书及相关施工图纸。
三、关于专家论证会参会人员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的参会人员应当包括:(一)专家;(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三)有关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四)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五)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四、关于专家论证内容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一)专项施工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二)专项施工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施工图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三)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并能够确保施工安全。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危险作业活动。
第三条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危险作业识别与评估第四条公司应定期进行危险作业识别,列出危险作业清单,并进行风险评估。
第五条对于识别出的危险作业,应进行以下评估:(一)作业环境的安全性;(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和风险;(三)作业人员的技能和培训需求;(四)必要的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三章危险作业审批第六条进行危险作业前,必须填写《危险作业申请表》,并附上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提交给安全管理部门审批。
第七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对危险作业申请进行审核,如有需要,可提交给上级领导审批。
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危险作业。
第四章危险作业实施与监控第八条危险作业实施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作业人员了解作业风险和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第九条危险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危险作业现场进行巡查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第五章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第十一条对于识别出的危险作业,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包括应急组织、应急措施、应急物资等。
第十二条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紧急处理,并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六章奖惩规定第十三条对于严格遵守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可视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表彰。
第十四条对于违反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辞退等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易燃易爆危险点分级管理规定(精编版)
公司易燃易爆危险点分级管理规定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易燃易爆危险点分级管理规定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易燃易爆危险点管理, 根据《易燃易爆危险点分级管理要求》的相关规定, 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含子公司)。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易燃易爆危险点, 是指在研制、生产、试验、贮存、使用过程中, 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场所(单元)。
如:一个工房或一条生产线或一套装置或设施或同属于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套生产装置或设施。
第二章危险点确立与分级第四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应确定为危险点;(一)存在危险品及其制品的场所;(二)高压管道、锅炉、压力容器、储罐区(储罐)等场所;(三)存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四)其他可能发生易燃易爆事故的场所。
第五条根据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程度的不同,将危险点分为Ⅰ、Ⅱ、Ⅲ级。
(一)Ⅰ级危险点。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Ⅰ级危险点:1、易燃易爆重大危险源场所;2、10人及以上危险作业的场所;3、可能造成三人及以上死亡事故的场所;4、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及以上的场所。
(二)Ⅱ级危险点。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Ⅱ级危险点:1、可能造成一人或两人死亡或造成三人以上重伤的场所;2、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至500万元事故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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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作业管理规定精编版MQS system office room 【MQS16H-TTMS2A-MQSS8Q8-MQSH16898】泰州新安阻燃材料有限公司管理标准作业安全规程汇编2011-12-15发布2012-01-01实施泰州新安阻燃材料有限公司发布前言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各类作业安全管理,根据安全标准化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作业安全规程汇编。
本标准由泰州新安阻燃材料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部门:综合部本标准起草人:王刚本标准审核人:陈冬根本标准批准人:方根火目录序号规程名称标准编号页码QG/TZXA 4 1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QG/TZXA 10 2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程QG/TZXA 183 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安全作业规程224 动火作业安全规程QG/TZXA5 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程QG/TZXA 336 高处作业安全规程QG/TZXA 397 吊装作业安全规程QG/TZXA 47QG/TZXA 54 8断路作业安全规程QG/TZXA 60 9动土作业安全规程QG/TZXA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设备检修前的安全要求、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及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的设备大、中、小修与抢修作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894安全标志(GB2894-1996,ISO3864-1984,MOD)AQ3026-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QG/TZXA《施工与检修安全管理制度》QG/TZXA《动火作业安全规程》QG/TZXA《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程》QG/TZXA《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程》QG/TZXA《高处作业安全规程》QG/TZXA《吊装作业安全规程》QG/TZXA《断路作业安全规程》QG/TZXA《动土作业安全规程》3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设备检修为了保持和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
4检修前的安全要求外来检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其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
在签订设备检修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外包施工安全环保责任书》。
根据设备检修项目的要求,生技部应制定设备检修方案,检修方案须经公司技术审定委员会审定,总经理批准。
检修方案中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检修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公司设备主管对检修安全工作负管理责任;安环科对检修负监督责任。
检修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QG/TZXA 4.4.1有关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4.4.2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4.4.3检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4.4.4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检修现场应根据GB2894的规定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检修方案交底,交待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落实检修安全措施,并对检修负全面、全过程的安全负责。
检修前施工单位要做到检修组织落实、检修人员落实和检修安全措施落实。
设备检修前应当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当设备检修涉及动火、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吊装、断路、动土等作业时,须按第2条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对应的相关标准执行。
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并按规定安装和架设。
设备使用单位负责设备的隔绝、清洗、置换,合格后交出。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与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工艺与设备技术人员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满足检修安全要求。
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手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对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或加锁。
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安排专人检查,并保证完好,并合理放置。
对检修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箅子板、盖板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收集用具、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和相应防护用品等。
对检修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
应将检修现场影响检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净。
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
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检修场所涉及的放射源,应事先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使其处于安全状态。
QG/TZXA 5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检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从事特种作业的检修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应统一协调,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从事有放射性物质的检修作业时,应通知现场有关操作、检修人员避让,确认好安全防护间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夜间检修作业及特殊天气的检修作业,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检修人员安全时,设备使用单位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
经处理,异常情况排除且确认安全后,检修人员方可恢复作业。
作业人员有权拒绝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作业要求的作业。
6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其安全使用功能。
检修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撤离现场。
检修完工后所留下的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应清理干净。
7《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管理《作业证》由设备所属工段办理,格式见附录A。
检修内容变更时,应重新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由设备所属单位负责填写、检修单位负责人确认、生产技术部审批、安环科负责监督。
经审批的《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一式三份,一份由审批部门留存,一份交安环科,一份交作业单位,《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保存期限至少1年。
QG/TZXA附录A:(规范性附录)泰州新安阻燃材料有限公司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QG/TZXA 备注:1、本作业证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的设备大、中修、小修与抢修作业。
设备检修作业前应办理本证。
2、检修项目负责人须按检修方案的要求,组织检修任务人员到检修现场,交代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3、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作业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4、本证一式三份,一份由审批部门留存,一份交安环科,一份交作业单位。
QG/TZXA附录B:(规范性附录)泰州新安阻燃材料有限公司QG/TZXA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职责要求和《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的受限空间作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3869《用电安全导则》GBZ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AQ3028-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QG/TZXA《动火作业安全规程》QG/TZXA《高处作业安全规程》3术语和定义受限空间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各类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
受限空间作业进入或探入本公司的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4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
安全隔绝4.2.1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4.2.2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4.2.3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
4.2.4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警示牌。
清洗或置换4.3.1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QG/TZXA 到下列要求:4.3.1.1氧含量一般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
4.3.1.2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2的规定。
4.3.1.3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体积百分数)。
通风4.4.1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
4.4.1.1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
4.4.1.2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
4.4.1.3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4.4.1.4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监测4.5.1作业前30min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
4.5.2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5.3采样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样。
4.5.4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h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作业中断超过30min应重新进行监测分析,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
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4.5.5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4.5.6采样人员深入或探入受限空间采样时应采取中规定的防护措施。
个体防护措施4.6.1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不能达到的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方可作业。
4.6.1.1在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必要时作业人员应拴带救生绳。
4.6.1.2在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4.6.1.3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戴好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护品。
4.6.1.4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