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家论证
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实施要点
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实施要点(试行)目录一、总则二、基本要求三、论证要点及论证结论判定标准1、基坑工程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3、脚手架工程4、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实施要点一、总则1、为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工作,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令)、《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吉林省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吉建规〔2019〕1号文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吉林省住建厅编制了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实施要点。
2、本论证实施要点适用于参与专项方案论证活动的专家及危大工程涉及到的各方主体单位。
二、基本要求1、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
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2、专家应当从省专家库、本地专家库中选取,对于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大的危大工程,如本地无相关专家,可聘请外埠专家。
选取的专家中要有工程技术类(结构、岩土)、工程管理类(施工、安全)专家,人数不得少于5名。
3、参加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人员:3.1专家;3.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3.3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或相关技术人员;3.4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3.5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3.6与本工程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论证会。
4、组织专家论证的施工单位应将需要论证的专项方案及相关设计、勘察等辅助资料于论证会3日前送达论证专家。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间:2009-06-02 点击:463建质[2009]87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企业: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组织修定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九年五月十三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第六条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建筑工程危大工程的范围
建筑工程有关危大工程的范围超过一定规模,需要进行专家论证的危大工程范围如下:1、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 及以上.(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及以上。
3、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4、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在150m及以上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
(三)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5、拆除工程(一)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二)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
6、暗挖工程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7、其他(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跨度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开挖深度16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水下作业工程。
(五)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核管理办法.doc
晋建技〔2012〕09号关于印发《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分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现将《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核管理办法》予以印发。
请分公司所属各单位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加强分公司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技术管理,规范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核程序,保证施工方案的安全性、先进性、经济性、合理性,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建设部和山西省建委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所属各项目部施工合同范围内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高危方案”)的论证审查工作。
第三条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根据建设部所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件规定,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如下:(一)深基坑工程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及以上。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及以上。
3、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拆除工程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2、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
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3、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脚手架
工程
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
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4、高处作业吊篮。
5、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
6、异型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提升高度在150m及以上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
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危险性较大
(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3、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4、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注:1、由专业承包单位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分包单位必须具备专业资质,必须签订专业分包合同.
脚手架
工程
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4、吊篮脚手架工程.
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像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支护、降水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像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论证要点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论证要点本要点包括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一、总体要求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的主要内容应完整、可行,满足现场实际情况,能够保证施工安全。
符合住建部《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文、及《吉林省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吉建规〔2019〕1号文件相关要求。
2.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完成后,应装订成册,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实行专业分包的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再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3.专项施工方案论证的主要内容:(1)专项施工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2)专项施工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施工图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3)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并能够确保施工安全。
二、编制要点(一)深基坑工程1.工程概况:1)危大工程概况和特点:基坑所处位置、基坑规模、基坑安全等级、现场勘查及环境调查结果、支护结构形式及相关附图。
2)施工场地布置及周边环境:暂设、施工道路、吊车位置、围挡、基坑周边管线位置及现状、临近市政道路级别、临近建筑物、构造物基础埋深及现状等。
3)施工要求及技术保证条件:开挖深度,施工道路荷载、基坑支护结构体系等。
4)平面布置图。
2.编制依据:1)施工组织设计。
2)基坑工程设计施工图(支护结构、地下水控制、基坑土方开挖、基坑工程监测的要求)及相关施工图。
3)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4)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附件1)。
3.施工计划:施工进度、材料、设备计划满足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4.施工工艺技术:1)技术参数:土质、水位、设备的型号等。
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清单
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清单在建筑施工领域,危大工程的管理至关重要。
了解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清单,对于保障施工安全、提高工程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危大工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较大危险性,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分部分项工程。
常见的危大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 3 米(含 3 米)或虽未超过 3 米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在深基坑施工中,需要考虑土方开挖、支护结构的稳定性、地下水的控制等问题。
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引发坍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 5 米及以上,或搭设跨度 10 米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²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 7kN 及以上。
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 1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起重作业涉及到大型设备和重物的吊运,如果操作不当或设备故障,可能会发生重物坠落、起重机倾覆等事故。
脚手架工程。
搭设高度 24 米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悬挑式脚手架工程;高处作业吊篮;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异型脚手架工程。
脚手架是施工人员作业的重要设施,其稳定性和安全性直接关系到人员的生命安全。
拆除工程。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拆除过程中,如果没有合理的拆除方案和防护措施,容易引发建筑物倒塌、物体打击等事故。
暗挖工程。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分部分项工程名称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的土方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像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支护、降水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的土方开挖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像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1、各种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模板工XXX撑体系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危险性较大(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组织专家论证)15kN/m2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1、接纳非常规起重装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接纳起重机器进行安装的工程。
3、起重机器装备本身的安装、拆卸。
1、接纳非常规起重装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超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审批流程
OA 平台上传
经分公司技术部门审核专项方案从 OA 平台安全专项方案上传。 (应在准备论证前 7 天完成)
网上审批
打开 OA 平台,在右下角点击协同办公,在右侧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单栏点击网上审批,在下拉菜 单里,点击安全专项方案审批流程,出现安全专项方案审批页面,在页面菜单 栏,查看待阅的任务项,点击打开待阅任务。
上传进度图片 上传结束图片
在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期间,项目部于每月 1 日至 5 日(节假日顺延) 登录动态管理平台,填写上月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并应向专家提供能够判断 工程安全状况的文字说明、相关数据和现场照片。
只有当本次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结束,项目部方可上传能够证明超危大 工程施工结束的照片并点击本分项工程结束。
可以看到待审批专项施工方案,审批通过后,再由总工最终审批;不通过时,提 出修改意见,由原编制单位按修改意见修改后,重新上报、审批、直至通过。 (该项方案审批由科技质量部、安全部一同审批完成时间在 3 个工作日内)
上传平台、 选取专家及 通知有关人 员参会
按照预定的专家论证时间,至少提前 4 天将专项施工方案上传至北京市建委危 大平台上并在平台上选取 5 名专家(其中包括一名安全类专家),并由集团科技 质量部把审批通过的方案电子版分别传给受邀请专家,再由项目部根据专项施 工方案的需要通知业主、监理、设计、勘探、专业分包等项目技术负责人参会, 并根据工程需要对专项施工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专家论证及 方案的再次 上传
1、专家组长通过平台填写论证报告,现场下载打印,专家及项目负责人签字。 2、方案论证后 3 个工作日内上传论证报告扫描件。 3、专项方案最终版的上传 (1)论证结论为通过的,不再上传专项施工方案; (2)论证结论为修改后通过的,则需要在论证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再次上传 按论证会要求修改后的施工方案; (3)论证结论为不通过的,应在论证后的 3 个工作日内,项目部按照专家提 出意见组织人员重新编制、审批,并在平台上重新上传修改后的施工方案并设 置再次论证时间及地点。
建筑工程危大工程的范围
建筑工程危大工程的范围本页仅作为文档页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建筑工程有关危大工程的范围超过一定规模,需要进行专家论证的危大工程范围如下:1、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及以上。
3、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4、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在150m及以上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
(三)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5、拆除工程(一)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二)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
6、暗挖工程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7、其他(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跨度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开挖深度16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水下作业工程。
(五)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4.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实施细则
5
修改完善。项目部负责将修改完善方案报专家委员会确认。 (七)专家论证会后,项目部需将上述(五)专家论证资料以及完善
的危大专项方案报技术部备案。
第四章 危大专项方案的执行、监督与检查
第十一条 项目部应当严格按照经审批、论证认可后的危大专项方 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方案。
4
图 2 危大方案专家论证会会议流程
(三)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事先将拟论证的安全专项方案的 主要内容,制作成PPT幻灯片,现场进行介绍,且保证每位专家人手一份纸 质版的安全专项方案。
(四)危大专项方案经由专家论证通过后,由专家签署论证报告(附 件二)。
(五)形成专家论证资料: (1)专家论证会签到表(附件三)。 (2)专家证书。 (3)专家论证报告(附件二)(总承包单位盖章确认)
危大专项 方案名称
方案编 方案执 制情况 行状态
检查情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记录人
日期
注:1、方案编制情况分为:A 编制,B 审核,C 审批;2、方案执行状态包括:○1 准备阶 段○2 已验收○3 实施过程中○4 暂停○5 结束○6 文件已上传;
11Biblioteka 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1)施工高度 50m 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跨度大于 36m 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
度大于 60m 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6
其它
3)开挖深度超过 16m 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4)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
建设工程危大工程专项方案和专家论证如何确定
建设工程危大工程专项方案和专家论证如何确定在安全隐患大排查中,“危大工程”是施工现场的重中之重,施工单位务必要搞清这三个基本问题:“危大工程”有哪些?专项方案怎么编?专家论证怎么办?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2018〕37号令)《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文)表1“危大工程”有哪些?危大工程,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的。
【危大工程要求】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要求】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还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表2专项方案怎么编?【专项方案编制、审核、审批】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以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危大工程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专项方案主要内容】(一)工程概况:危大工程概况和特点、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操作要求、检查要求等;(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措施、技术措施、监测监控措施等;(六)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作业人员等;(七)验收要求: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人员等;(八)应急处置措施;(九)计算书及相关施工图纸。
危险性较大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09年06月02日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企业: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组织修定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九年五月十三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第六条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安全专项方案专家论证程序及附表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议程序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九年五月十三日颁布的建质[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在建项目现状,特制定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议程序,供公司各项目部参考。
2. 下列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
2.1 深基坑工程2.1.1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1.2 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2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2.2.1 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2.2.2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2.2.3 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2.3 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2.3.1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3.2 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2.4 脚手架工程2.4.1 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4.2 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2.4.3 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2.5 拆除、爆破工程2.5.1 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2.5.2 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2.5.3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2.5.4 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间:2009-06-02 点击: 463建质[2009]87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企业: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组织修定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九年五月十三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第六条 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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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2081-6-1)
一、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及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在150m及以上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
(三)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工程
(一)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二)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
六、暗挖工程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七、其它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跨度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开挖深度16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水下作业工程。
(五)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