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部门奖惩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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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部门奖惩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学生会部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工作效率,激发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二、奖励
1. 绩效奖励:根据学生会成员每月的工作表现,由部门负责人进行评分,总分排名靠前的成员将获得绩效奖励。
2. 优秀成员奖励:每学期末,根据学生会成员的综合表现,评选出一定数量的“优秀学生会成员”,给予荣誉证书和奖品。
3. 优秀部门奖励:每学期末,根据各部门的工作成果,评选出“优秀学生会部门”,给予部门负责人和成员相应的荣誉证书和奖品。
4. 创新奖:对于在工作中有创新举措、提出建设性建议的学生会成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三、惩罚
1. 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累计超过3次,给予警告;累计超过5次,给予记过处分。
2. 请假:每月请假次数超过3次,取消当月绩效奖励;每月请假次数超过5次,给予警告处分。
3. 工作态度不端正:对于工作态度不端正、不履行职责的成员,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4. 违规行为:如有违反学校规定、学生会规章制度的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
四、奖惩实施
1. 奖励:学生会成员的奖励结果将作为评选优秀学生会成员、优秀学生会部门的重要依据。
2. 惩罚:对于受到警告、记过处分的成员,将取消当月绩效奖励;对于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成员,将取消学生会成员资格。
3. 奖惩决定:奖惩决定由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协助执行。
4. 公示:奖惩结果将在学生会内部进行公示,以提高透明度和公正性。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2. 本制度解释权归学生会主席团所有。
3. 各部门应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并报学生会主席团备案。
通过制定学生会部门奖惩制度,我们旨在激发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热情,提高学生会整体的工作效率,为学校和学生的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希望全体学生会成员积极参与、共同努力,共创学生会美好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