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各月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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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各月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原理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企业投资性购置固定资产(房屋、机器、设备等),逐月根据相关评估及折旧计算公式将其计提折旧,用以反映此
项资产的折旧,以便量化地反映其价值的衰减,从而达到投资性购置固定资产成本的分期支付的目的。
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原理分为三种:平均年限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工作量法。
一、平均年限法
平均年限法是指根据资产的使用年限,将资产总成本等分为若干期,每期均分摊一部分折旧费用,计算方法为把资产成本减去计提折旧后剩余的净额除以资产使用年限。
二、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根据资产的使用寿命,将资产折旧分为若干段,某一段的折旧金额是上一段的两倍,直至折旧完毕。
三、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指根据资产工作量确定折旧金额,也就是根据资产累计工作量来分摊资产成本,采用工作量估计折旧金额,其优点在于可反映资产的时实折旧,缺点在于计算折旧金额比较复杂。
各月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原理因不同国家或地区而异,一般采用国家或地区实施的会计准则作为本月固定资产折旧计提相关原则。
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原则是记账准则,旨在要求会计人员根据一定的财务原则进行财务报表计算,以反映资产价值衰减、成本分摊等。
准确记录固定资产折旧情况及折旧计提过程,有利于反映准确的收入、
费用、税负、毛利润等各项业务和经济指标,作为企业财务分析的重要依据。
因此,在实践中,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准则要求进行固定资产折旧计提,以保证企业财务分析结果的准确性。
例如:企业可以在购置固定资产时开展投资评估,以确定资产的有效期限并计算预计折旧的金额;企业也可以结合实际运营情况,定期检查固定资产的折旧情况,以确定是否需要调整折旧计提方式等,以确保折旧金额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总之,企业在执行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原则时,必须重视评估、计算和计提等技术操作,并严格遵循相关准则,保证其准确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