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实务全书(下册)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目录分析
1
第一节设立
2
第二节组织机 构
3
第三节董事会、 经理
4
第四节监事会
5 第五节上市公
司组织机构的 特别规定
第七十六条 【股份公司的设立条件】 第七十七条 【股份公司的设立方式】 第七十八条 【设立股份公司的发起人的人数和住所】 第七十九条 【股份公司筹办事务的承担和发起人协议】 第八十条 【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 第八十一条 【股份公司章程的必备条款】 第八十二条 【股份公司发起人的出资方式】 第八十三条 【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公司时发起人的出资义务和公司设立登记】 第八十四条 【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公司时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量】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登记管辖 第三章登记事项 第四章设立登记 第五章变更登记 第六章注销登记 第七章分公司的登记 第八章登记程序 第九章年度报告公示、证照和档案管理
读书笔记
这是《公司法实务全书(下册)》的读书笔记模板,可以替换为自己的心得。
精彩摘录
这是《公司法实务全书(下册)》的读书笔记模板,可以替换为自己的精彩内容摘录。
公司法实务全书(下图
03 目录分析 05 精彩摘录
目录
02 内容摘要 04 读书笔记 06 作者介绍
思维导图
本书关键字分析思维导图
公司法
全国人大 常委会法 制工作委
员会
义务
全国人大 财政经济
委员会
股票
公司
责任
公司法
司法解释
规定 股份
职权
全书
行政责任
董事
会议
股东大会
股东
作者介绍
这是《公司法实务全书(下册)》的读书笔记模板,暂无该书作者的介绍。
谢谢观看
第九十八条 【股份公司股东大会的组成及其法律地位】 第九十九条 【股份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 第一百条 【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年会的召开和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 第一百零一条 【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第一百零二条 【股份公司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临时提案和无记名股票持有 人出席会议的要求】 第一百零三条 【股份公司股东的表决权和股东大会决议的表决办法】 第一百零四条 【股份公司董事会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的义务】 第一百零五条 【股份大会选举董事、监事的累积投票制】 第一百零六条 【股份公司股东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
03
第一百五十 五条 【实 物券的记载 事项】
04
第一百五十 六条 【记 名债券与无 记名债券】
06
第一百五十 八条 【记 名公司债券 的登记结算】
05
第一百五十 七条 【公 司债券存根 簿的置备及 其记载事项】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债券的转让】
第一百六十条 【记 名债券和无记名债务
的转让方式】
第一百六十一条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特别规 定】
第一百六十二条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 换为股票】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建立本公司的 财务、会计制度的要
求】
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的编制及其审计】
第一百六十五条 【财务会计报告的提 供、置备或公告】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税后利润的分 配】
第一百六十七 1
条 【资本公积 金的提取】
第一百六十八 2
第一百零八条 【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设置及其组成、董事的任期和董事会的职 权】 第一百零九条 【股份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设置及其产生办法和职权】 第一百一十条 【股份公司董事会的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一百一十一条 【股份公司董事会举行会议的法定出席人数和董事会决议的 表决办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股份公司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要求、董事会会议记录和 董事对董事会决议的责任】 第一百一十三条 【股份公司经理的设置、产生办法及其职权】 第一百一十四条 【股份公司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
第二百一十 一条 【公 司成立后无 正0 2当 理 由 超 期未开业或 超期停业的 行政责任以 及公司登记 事项发生变 更时未依法 办理变更登 记的行政责 任】
第0 3二 百 一 十 二条 【外 国公司擅自 在中国境内 设立分支机 构的行政责 任】
第0 4二 百 一 十 三条 【利 用公司名义 从事危害国 家安全、社 会公共利益 行为的行政 责任】
第一百三十七条 【股份公司股东依法转让股份的权利】 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份公司股东转让股份的方式】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的转让与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第一百四十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 第一百四十一条 【转让股份的限制性规定】 第一百四十二条 【股份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及其要求】 第一百四十三条 【记名股票的公示催告及其补发】 第一百四十四条 【上市公司股票的上市交易】 第一百四十五条 【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
3 供虚假材料的
行政责任、提 供有重大遗漏 的报告的行政 责任以及证明 不第 实二 的百 赔零 偿八 责条
4 任【 】公 司 登 记 机
关滥用职权、 玩忽职守的行 政责任】
第二百零九条
5
【公司登记机 关的上级部门
滥用职权、玩
忽职守、徇私
舞弊的行政责
任】
01
第二百一十 条 【冒用 公司或分公 司名义的行 政责任】
赔五 、
偿十 监
责条 事
、
5
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权力机构
会议以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如实向公司监
督机构提供资
料的义务】
第一百五十一 条 【股东代表
诉讼】
第一百五十二 条 【股东直接 诉讼】
01
第一百五十 三条 【公 司债券的定 义和发行条 件】
02
第一百五十 四条 【公 司债券募集 办法的公告 及其必备条 款】
第0 5二 百 一 十 四条 【公 司民事赔偿 责任、行政 责任和刑事 责任竞合的 处理办法】
06
第二百一十 五条 【违 反《公司法》 的刑事责任】
第二百一十七条 【《公司法》对外 商投资的公司的适
用】
第二百一十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关联关系的
定义】
第二百一十八条 【《公司法》的施
办法
内容摘要
本书不仅结合《公司法》前后的规定对法条进行了解读,还结合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现为宪法与法律委 员会)、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等关于有关《公司法》的审议、修改情况的 报告,并尽量贯通了《公司法》《合伙企业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 《继承法》《婚姻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力求使作者对《公司 法》的每一个条、款、项、词语甚至标点符号的注释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或法规、司法解释的依据。
5
第一百七十九 条 【公司合并、
分立、减资、
增资涉及的公
司登记】
第一百八十条 1
【公司的解散 事由】
第一百八十一 2
条 【公司可以 通过修改公司 章程而存续】
3 第一百八十二
条 【解散公司 诉讼】
第一百八十三
4 条 【公司解散
后清算组的成 立及其人员组 成】
5 第一百八十四
条 【清算组的 职权】
01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的形式】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前的债
权债务的承继】
第一百七十五 1
条 【公司分立 的程序和债权 人通知】
第一百七十六 2
条 【公司分立 前的债务的承 担】
第一百七十七
3 条 【公司减少
注册资本的程 序和债权人权 利】
第一百七十八
4 条 【股东认缴
或认购公司新 增资本的出资 要求】
第二百零五条
【公司在清算 1
期间开展与清 算第 无二 关百 的零 经六 营条 活【 公动 司的 清行 算政 组责 任不 】依 法 报 送 清 算报告或违法
报送清算报告 2
的行政责任和 清算组成员利 用职权徇私舞 弊、谋取非法 收入或者侵占 公司财产的行 政责任】
第二百零七条 【承担资产评 估、验资或者 验证的机构提
条 【公司的公 积金的用途】
第一百六十九
3 条 【承办公司
审计业务的会 计师事务所的 聘任和解聘】
第一百七十条
4 【公司向聘用
的会计师事务 所提供真实、 完整的会计资 料的义务】
第一百七十一
5 条 【不得另立
会计账簿、不 得以个人名义 开立账户存储 公司资产】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的程序
和债权人权利】
第一节股份发 行
第二节股份转 让
第一百二十五条 【股份公司的资本构成和股份的形式】 第一百二十六条 【股份公司发行股份的原则、同股同权和同股同价】 第一百二十七条 【股份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 第一百二十八条 【股票的形式和记载事项】 第一百二十九条 【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 第一百三十条 【股份公司置备股东名册以及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情况的记载要 求】 第一百三十一条 【对国务院制定有关股份公司发行其他种类的股份的规定的 授权】 第一百三十二条 【股份公司股票的交付】
第一百一十七条 【股份公司监事会的设置及其组成、监事会主席和监事会副 主席的设置及其产生办法和职权】 第一百一十八条 【股份公司监事会职权及其行使职权所需的费用的承担】 第一百一十九条 【股份公司监事会的会议形式、议事规则和会议记录】
第一百二十条 【上市公司的定义】 第一百二十一条 【上市公司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提供或接受重大担保的决 策的特别规定】 第一百二十二条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设置】 第一百二十三条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设置及其职权】 第一百二十四条 【上市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第一百九十五条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 的法律地位及其责任
承担】
第一百九十六条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 遵守中国法律的义务 与合法权益受中国法 律保护的权利】
第一百九十七条 【外国公司撤销分支 机构时的债务清偿和 清算程序】
第一百九十九条 【虚假出资的行政
责任】
第一百九十八条 【虚报注册资本和 骗取公司登记的行
第一百四十六 条 【不得担任
1
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
第一百四十七 条 【董事、监
2
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忠实义
务和勤勉义务】
第一百四十八
3 条 【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违
反忠实义务的
行为和公司的
归入权】 第一百四十九
条 【公司的董
4 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
违法执行职务
行任第【
为一董】
的百 事
第一百八十 五条 【清 算组通知、 公告债权人 以及债权的 申报与登记】
第一百八十 六0 2条 【 清 算方案的制 定与确认、 清算财产的 分配以及公 司在清算期 间的主体资 格】
第0 3一 百 八 十 七条 【《公司法》 规定的清算 程序与破产 清算程序的 衔接】
04
第一百八十 八条 【清 算报告的制 作与确认以 及公司注销 登记】
06
第一百九十 条 【公司 的破产清算】
05
第一百八十 九条 【清 算组的义务 和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二条 【外国公司在中国 境内设立分支机构
的审批和登记】
第一百九十一条 【外国公司的定义】
第一百九十三条 【外国公司分支机 构的代表人或代理
人与经营资金】
第一百九十四条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 的名称管理和外国公 司章程的置备要求】
政责任】
第二百条 【抽逃 出资的行政责任】
第二百零一条 【公 司在法定的会计账簿 之外另立会计账簿的
行政责任】
第二百零二条 【公 司在向有关主管部门 提供的材料上作虚假 记载或隐瞒重要事实
的行政责任】
第二百零三条 【公 司不依法提取法定公 积金的行政责任】
第二百零四条 【公 司在合并、分立、减 资、清算过程中不依 法通知、公告债权人 的行政责任以及公司 在进行清算时隐匿财 产、对资产负债表或 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 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 前分配公司财产的行 政责任】
行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 1
国公司登记管 理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 2
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若干 问题的规定 (一)
最高人民法院
3 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若干 问题的规定 (二)
最高人民法院
4 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若干 问题的规定 (三)
最高人民法院
5 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若干 问题的规定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