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第五版)》课件 - 副本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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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当代中国的立法体制
一、立法体制的概念
立法体制是一个国家立法制度的核心部分,也是一个国家政治体制的基本内容。立法体 制是由立法权分配、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构间之关系等所形成的体系化的制度结构。立法体 制的核心内容是立法权限的划分。
第二节 当代中国的立法体制
二、新中国立法体制的发展
新中国的立法体制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
三、现行立法体制的基本架构
当前,我国的立法体制通常被概括为一种 “一元两级多层次”的立法体制。所谓 “一元” 是 指,由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统一行使国家立法权,国家权力机关在 立法体制中居于中枢地位,在全国范围内只存在一个统一的立法体系。所谓 “两级”是指,我 国立法体制分为中央立法和地方立法两个等级。
二、党领导立法原则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立法是国家重要的政治活动,是把中国共产党的主张和人 民的意志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的过程,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在 中共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推进立法,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
第二节 当代中国的行政执法
一、行政执法的概念 二、行政执法的特点
1、内容的广泛性 2、单方意志性 3、主动性 4、高效性
第二节 当代中国的行政执法
三、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 2、合理性原则 3、效率原则
第三节 当代中国的司法
一、司法的概念
(一)司法主体具有法定性和特定性 (二)司法活动是连接规范与事实的专门性活动 (三)司法活动具有严格的法定程序性 (四)司法活动是一种创造性的法律判断活动
第三节 当代中国的立法原则
五、依法立法原则
依法立法原则的基本要求主要有如下几点: 1、立法活动以宪法为根本遵循 2、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立法活动 3、保障法制统一
第四节 当代中国的立法程序
一、立法程序的概念
立法程序,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或公职人员在制定、修改或废 止规范性法律文件过程中的工作方法、步骤、手续和做法。狭义的立法程序,专指国家最高 权力机关(或议会)制定、修改或废止法律的程序。
第四节 当代中国的守法
二、公民守法的内涵
全民守法的要求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1、守法的第一即初级层次,是公民不敢违抗法律的“畏法”态度。 2、守法的第二层次,是公民自觉其有服从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从法”义务,因而其守 法。 3、守法的第三层次,是公民积极利用法律来捍卫自己的权益。 4、守法的第四层次,是法治精神真正融入国民的日常生活伦理,成为一种典型的大众 文化观念。
(二)行政监督
对行政立法的监督;对行政活动的监督
(三)司法监督 (四)监察监督
监察权体系内的监督;对各类公职人员的监察;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监 察监督与党内监督的统一
第五节 当代中国的法律监督
四、社会监督
(一)民主协商监督 (二)社会组织监督 (三)媒体舆论监督 (四)公民监督
第十六章
二、法律的制定程序
(三)法律案的通过
1、法律案获得通过的法定票数 2、法律案通过的方式
第四节 当代中国的立法程序
二、法律的制定程序
(四)法律的公布
1、公布是立法程序的一部分 2、我国法律的公布机关
第四节 当代中国的立法程序
三、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
(一)立项 (二)起草
1、坚持法治原则 2、坚持中国共产党对行政立法工作的领导 3、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 4、坚持民主原则
第十四章
中国社会主义法的制定
本章概要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立法是专门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 专门活动。立法对于实现依法治国具有重要的基础性意义。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国, 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好国。越是强调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质量。认识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法的制定问题,是理解我国法制建设实践的重要方式。本章结合当代中国的立 法实践,探讨我国的立法体制、立法程 序、立法原则等立法的基本问题。
第二节 当代中国的立法体制
四、我国的立法机构及立法权限
(一)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国家立法权 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权及划分 2、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授权立法
(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立法权 (三)国家监察委员会的监察法规立法权 (四)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地方性法规立法权 (五)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权 (六)国务院部门及地方政府等的规章立法权 (七)其他机关的立法权
第三节 当代中国的立法原则
三、科学立法原则
科学立法原则的基本要求大致有如下几个方面: 1、立法应立足基本国情 2、立法应适应改革的实际需要 3、立法应运用科学方法 加强调查研究、立法方法中的科学思维、法条设计中的科学方法
第三节 当代中国的立法原则
四、民主立法原则
(一)坚持以人民权益为中心的立法理念 (二)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地位 (三)保障公民参与立法
第四节 当代中国的立法程序
二、法律的制定程序
(一)法律案的提出
1、法律案的议题 2、法律案的提案主体 3、法定性
第四节 当代中国的立法程序
二、法律的制定程序
(二)法律案的审议
1、法律案列入议程所需要的程序 2、对法律案的审议和讨论 3、法律草案的 “三审制” 4、法律案的统一审议制度
第四节 当代中国的立法程序
平等对待,反对歧视;保障司法过程中权利和责任相统一;反对任何形式的法外特权。
第三节 当代中国的司法
三、司法的基本原则
(三)司法人民性原则
切实以司法保障基本人权;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坚持司法的群众路线;提高司法公 开性;司法尊重民意。
(四)司法公正原则
第四节 当代中国的守法
一、守法的概念
全民守法是依法治国最基本、最一般的要求。国民守法的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水平 的基本指标之一。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改革目标就是推进全民守法。
中国社会主义法治
本章概要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法治是人类迄今 为驯服政治权力、尊重和保障人权所找到的最精巧而有力的武器之一。新中国经过 艰辛探索,终于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治国方略,并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 道路。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功经 验将是对人类自由和进步事业的重要贡献,将是人类 法律文明之树的又一个新的硕果。全面推 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 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在新时代的社会发展进程中,应当加快建设社会主义 法治体系,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进法治中国建 设。
第四节 当代中国的守法
三、培养法治意识,促进全民守法
(一)法治意识与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法治意识是现代法律 意识的核心内容,是高水平法律意识的集中体现,也是公民守法的一种高层次境界。
第四节 当代中国的守法
三、培养法治意识,促进全民守法
(二)法治意识的培养方式
第三节 当代中国的司法
二、司法的基本功能
(一)解决纠纷,巩固法的权威性 (二)适用法律,发展规则 (三)巩固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 (四)维护社会正义,巩固国家合法性
第三节 当代中国的司法
三、司法的基本原则
(一)司法职权独立原则
1、司法职权独立原则的要求 2、司法职权独立行使与对司法的监督
(二)司法平等原则
第四节 当代中国的立法程序
三、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
(三)审查
1、审查的主要问题 2、审查过程中的民主协商 3、形成草案
(四)决定与公布
第十五章
中国社会主义法的实施
本章概要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法的实施是把法律规范中的国家 意志转化为现实关系的过程,即把 “纸面上的法”落实为 “行动中的法”的动态过 程。法的实施是依 法治国的中心环节。法的实施包括了行政执法、司法、守法、法 律监督等。法的适用和法律监 督作为法律实施中的国家机制,对于法治建设进程具 有重要意义。
第一节 法的实施概述
三、法的实施效果
(二)法的实施效果的衡量标准
1、法律规则—效果性衡量 2、立法目的—效果性衡量 3、法律的社会—效果性衡量 4、法律调整的成本—收益性衡量 5、法的总体有益性衡量
第一节 法的实施概述
三、法的实施效果
(三)影响法的实施效果的主要因素
1、立法良善程度 2、国家执法水平 3、社会道德和守法意识水平 4、社会习惯和传统的惯性力量 5、其他社会治理的水平
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运用各种各样的方式方法,尤其需要从制 度与观念、实践与理论、法律与政治、法律与社会、法律与改革等各个方面,来认识法治意 识的提升问题。这里简要强调两个方面:一是大力开展高水平法学教育,二是广泛开展全民 普法教育。也就是说,既要提高专业人员、公职人员的法治意识,也要培育国民大众的法治 意识。
第一节 法的制定概述
二、法的制定的特点
法的制定作为国家的一种专门活动,具有以下特点: 1、法的制定是国家的一项专有活动 2、法的制定是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活动 3、法的制定是创制、修改和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
第一节 法的制定概述
三、立法制度
立法制度,是一个国家中围绕着立法活动的重要制度,是该国政治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 部分。立法制度,主要包括立法的宗旨、基本原则、立法权限的划分、不同形式的立法及立 法程序、不同立法的位阶和立法技术等内容。由于立法制度是国家政治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 部分, 所以,各国通常都在宪法和重要的法律中对立法制度加以规定。
(一)宪法的实施 (二)法的适用
1、法的适用的两种典型形式:行政机关的法律适用、司法机关的法律适用 2、法的适用的基本要求:正确、合法、及时、合理
(三)守法
第一节 法的实施概述
三、法的实施效果
(一)法的实施效果的概念
法的实施效果,即法发挥作用所达到的法律结果和社会结果,可以通过法律起作用的实 际 结果与颁布该规范时所要达到目的的对比关系来说明法律治理的实际状况、法律秩序巩固 的程度。
第一节 法的制定概述
一、法的制定(立法)的概念
法的制定,是法的创制的主要形式。法的制定,是指专门国家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 照法定程序,创制、修改及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法的制定通过国家权力的运用而创 设新规范,是对社会关系主体行为的可能性范围和方式的正式认可。在我国,法的制定是构 建法律体系的重要方式。
按照广义的法律监督概念,在我国,法律监督概念的内涵包括以下内容:监督主体、被 监督的对象、监督的内容。
第五节 当代中国的法律监督
二、法律监督的意义
1、法律监督在法的创制阶段的作用 2、法律
(一)人大监督
对立法活动的监督;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监察机关活动的监督
第一节 法的实施概述
一、法的实施的概念
法的实施,是指通过法的适用、国民守法等方式将法律的规范要求转化为现实的社会关 系或实际行为的过程,也就是使法律规范的抽象规定得到具体落实的过程。法的实施是把 “纸 面上的法”落实为 “行动中的法”、“关系中的法”的动态过程。
第一节 法的实施概述
二、法的实施方式
第一节 法治的概念
一、法治的词义渊源和用法
法治理论和观念的历史源远流长。现代法治理念首先在欧洲文明中发展起来,同时也首 先在近代以来的欧洲被落实为一种社会实践,并且深刻地影响了欧洲以及整个世界的政治法 律文化和实践的发展。现代法治至少有两个渊源,并因此形成了两种法治观,即形式主义法 治观和实质主义法治观。
第三节 当代中国的立法原则
一、立法原则的内涵
立法原则,即立法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一个国家在构建和发展法律体系的过程中所遵循 的基本指引和准则,是立法指导思想在立法活动中具体化运用所形成的基本准则。形成和遵 循正确的立法工作原则,对于制定出良法、提高立法质量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节 当代中国的立法原则
第四节 当代中国的守法
四、“官员守法”的示范表率作用
在法治建设中,应当抓住领导干部这个 “关键少数”,注重发挥领导干部在守法方面的引 领、示范和表率作用。领导干部具体行使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 权、司法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
第五节 当代中国的法律监督
一、法律监督的概念
对法律监督通常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的法律监督,泛指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 体和组织、公民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检查、监察、督促和指导以及由此而形成 的法律制度。狭义的法律监督,专指有关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法的创制和实施 的合法性所进行的检查、监察、督促以及由此而形成的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