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公布2015年度浙江省151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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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公布2015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名单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浙人社发[2015]127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5.11.23
【实施日期】2015.11.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公布2015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
培养人员名单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5〕127号)
各市党委组织部、人力社保局、科技局、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委、经信委、科协,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151人才工程(2011-2020年)实施意见》(浙委办〔2011〕15号)精神,经各地各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和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审定,同意张兴宏等370名同志为2015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

其中,陈爱民等50名同志为省财政资助对象,给予每人3万元培养经费。

深入实施省151人才工程,开展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培养工作,是落实创新驱动发
展战略,加快培养造就年轻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重要举措。

各地、各部门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培养主体作用;用人单位要落实申报推荐时制定的培养计划举措,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给培养人员,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将适时进行督查;培养人员要珍惜培养机会,积极开展学习研究,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5年11月23日
附件
2015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名单(共370人)(标注“★”为省财政资助对象;标注“*”为到企业从事博士后研究的高校青年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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