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常见问题释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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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中庭防火分隔
中庭每层是否都每层需要分隔,包括首层?如果部分 楼层分隔后面积不超过防火分区,其他楼层是否还需 要分隔?
第五章 民用建筑
5.3.4 餐厅防火分区
正文里说商店营业厅、展览厅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可 以放宽,但条文解释里又限定为展览建筑的展览厅, 而且餐饮场所又要按其他功能的防火要求进行划分。
注3:相邻两座高度相同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中相 邻任一侧外墙为防火墙,屋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 时,其防火间距不限。
作为防火间距调整条款中的防火墙是否可以开门窗洞 口?
第五章 民用建筑
5.2.2 住宅建筑凹槽、独立防火墙
单元式建筑的凹槽有无间距要求? 明确独立防火墙也可以用于防火间距调整。
第五章 民用建筑
5.4.10 联排商铺
第五章 民用建筑
5.4.10 联排商铺
第五章 民用建筑
5.4.11 商业服务网点疏散
商业服务网点中每个分隔单元之间应采用耐火 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 墙相互分隔,当每个分隔单元任一层建筑面积 大于200m2时,该层应设置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 门。
对于地下是否也要限制400m2,还是可以做到 1000m2?
第五章 民用建筑
5.4.9 场所防火分隔
厅、室之间及与建筑的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 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不燃性楼板 分隔,设置在厅、室墙上的门和该场所与建筑内其 他部位相通的门均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这些涉及到不同使用功能与其他场所进行防火分隔 的部位是否允许采用防火卷帘分隔,规范未明确。 第5.4.7条也有类似问题。
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全保护的一级耐火等级单、 多层厂房(仓库)的屋顶承重构件,其耐火极限不 应低于1.00h。
钢铁冶金企业规范允许单层丁、戊类工艺主厂房可 采用无防火保护结构的金属结构,如何协调?
第三章 厂房和仓库
3.3.1 厂房操作平台的面积与疏散
注6:厂房内的操作平台,当使用人数少于10人时, 平台的面积可不计入所在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内。
5.4.2 商店内设置库房
除为满足民用建筑使用功能所设置的附属库房外,民 用建筑内不应设置生产车间和其他库房。经营、存放 和使用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商店、作坊和储藏 间,严禁附设在民用建筑内。
对于商场、超市内设置的附属的库房,如何进行防火 分隔,其防火设计有什么要求?
第五章 民用建筑
5.4.4 老年人活动场所
对于变配电站设置在丙、丁、戊类厂房内有什么防 火分隔要求?
第三章 厂房和仓库
3.3.10 物流建筑
对物流建筑防火设计进行了规定。但未对储存物质 的火灾危险性进行分类。建议明确甲、乙类物质不 适用此条,同时增加对物流建筑排烟的要求。
第三章 厂房和仓库
3.4.1 甲、乙类场所防火间距
两座厂房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或相邻两座 高度相同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中相邻任一侧外 墙为防火墙且屋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时,其防 火间距不限,但甲类厂房之间不应小于4m。甲、乙 类厂房(仓库)不应与本规范第3.3.5条规定外的其 他建筑贴邻。
当影剧院等划分为两个及以上防火分区时应设计几 个独立的安全出口?
第五章 民用建筑
5.4.7 电影院、剧场
商场疏散楼梯
电影院入口
观光电梯
第五章 民用建筑
5.4.7 电影院、剧场
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观众厅宜 布置在首层、二层或三层;确需布置在四层及以 上楼层时,一个厅、室的疏散门不应少于2个,且 每个观众厅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400m2。
步行街本身有无防火分区要求?
第五章 民用建筑
5.3.6 有顶步行街
步行街内人员疏散密度指标如何确定? 步行街铺内的疏散距离如何控制,每个商铺疏散门的
数量? 步行街两侧建筑内的疏散楼梯应靠外墙设置并宜直通
室外,确有困难时,可在首层直接通至步行街;“直 接通至步行街”如何理解?
第五章 民用建筑
如果这操作平台很大,几乎大于厂房的50%,但该平 台基本都为设备,且人数少于10人,平时基本无人 检修时有人,那该厂房认定为多层厂房还是单层厂 房?
第三章 厂房和仓库
3.3.8 丙、丁、戊类厂房内的变配电站
变、配电站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或贴邻,且 不应设置在爆炸性气体、粉尘环境的危险区域内。 供甲、乙类厂房专用的10kV及以下的变、配电站, 当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时,可一面贴 邻,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 置设计规范》GB 50058等标准的规定。
二层设小于300m2的商业网点是否可通过外廊 疏散?
第五章 民用建筑
5.4.13 储油间
“柴油机房储存量不应大于1m3”,原建规5.4.3 条为“总储存量不应大于8h的需要量”,新条文 如何保证消防设备要求的3h工作时间?对大容量 自备柴油发电机是否都要设室外储油罐?
第五章 民用建筑
5.4.17 小于1m3瓶组间
需明确不允许与其他建筑贴邻,间距是否就是防火 间距的要求,还是可以适当减少?
第三章 厂房和仓库
3.4.1 防火间距
栈桥下的配电室,上下之间的防火间距如何考虑? 不同火灾危险性位于同一厂房,譬如丁类里面有乙
类,确定防火间距如何考虑?
第三章 厂房和仓库
3.4.6 室外油脂储罐间距
厂房外附设化学易燃物品的设备,其外壁与相邻厂房 室外附设设备的外壁或相邻厂房外墙的防火间距,不 应小于本规范第3.4.1条的规定。用不燃材料制作的 室外设备,可按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确定。
餐厅人数如何计算?
第五章 民用建筑
5.3.6 有顶步行街
第五章 民用建筑
5.3.6 有顶步行街
地下建筑或者地下与地上相连通的建筑,是否可以采 用有顶商业步行街的设置?
“步行街两侧的商铺之间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防 火墙分隔”,关于穿越步行街商铺的风管是否需要设 置防火阀?
大于300m2的商业开向步行街是否可以,如可以如何规 定?
力调度建筑
5.藏书超过l00万册的图书馆、书
库
第五章 民用建筑
5.1.2 疏散走道防火隔墙
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耐火等级为不燃烧体1.00h, 但门、窗户的大小、耐火等级没有规定,疏散走 道两侧墙上开设门窗洞口是否有防火要求?
第五章 民用建筑
5.2.2 防火间距调整用防火墙
注2:两座建筑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或高出相 邻较低一座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屋面15m及以下范 围内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
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老年人活动场所和儿童 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且不 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当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 建筑时,不应超过3层;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 不应超过2层;采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应为单层
如何理解“老年人活动场所”是否包括老年人住宅、 公寓、养老院的住宿房间、病房等?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常见问题释疑
规范管理组
2016年6月
第一章 总 则
1.0.4 同一建筑内设置多种使用功能场所
同一建筑内设置多种使用功能场所时,不同使用功 能场所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该建筑及其各功能场 所的防火设计应根据本规范的相关规定确定。
该“使用功能”怎么定性?什么样的功能属同一使 用功能?哪些功能之间需要防火分隔?具体的防火 分隔措施是否包含防火墙、防火卷帘、防火隔墙, 墙上是否可以开设门窗洞口?
2.建筑高度24m以上部分任一楼 外的其他高层公共建 24m的单层公
层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商店、筑
共建筑。
展览、电信、邮政、财贸金融建
2.建筑高度不大
筑和其他多种功能组合的建筑
于24m的其他
公共建筑 3.医疗建筑、重要公共建筑
公共建筑。
4. 省 级 及 以 上 的 广 播 电 视 和 防 灾
指挥调度建筑、网局级和省级电
油脂小包装车间将液体油脂通过工艺灌装设备换成小 包装,其储罐一般位于室外,与生产设备密切相连, 是生产过程中必不可少的设施,是否定义为工艺设备
第三章 厂房和仓库
3.7.4 厂房疏散距离
生产的火 灾危险性
类别 甲 乙
丙
耐火等级
一、二级 一、二级 一、二级 三级
单层厂 房
30
75
80 60
多层厂 房
第五章 民用建筑
5.2.2 不等高、等宽情况
第五章 民用建筑
5.3.1 防火分区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4.1.1条防火分区划分 应符合的要求能否适用其他建筑?建筑平面中阳台、 封闭或防烟楼梯间、室外敞开走道、泳池、真冰场、 消防水池等部位的建筑面积可否不纳入防火分区面积 计算?
第五章 民用建筑
瓶组间不应与住宅建筑、重要公共建筑和其他高层 公共建筑贴邻,液化石油气气瓶的总容积不大于lm3 的瓶组间与所服务的其他建筑贴邻时,应采用自然 气化方式供气。
为高层建筑服务的小于1m3的瓶组间间距如何确定?
第五章 民用建筑
5.5.2 安全出口间距
两个安全出口之间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如果 两个安全出口不在同一水平线,如凹凸面上时应如 何计算5m?
对于住宅底部延伸(不在住宅投影正下方)的商业 服务网点是否可以按照商业服务网点设计,网点是 否包含社区服务用房、物业管理用房。
商业服务网点,其疏散楼梯宽度是否按照商店建筑 的要求按不小于1.4m设计?
第二章 术语
2.1.14 安全出口
安全出口: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和室外楼梯 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
第三章 厂房和仓库
3.2.2 三级耐火等级的甲、乙类厂房
高层厂房,甲、乙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 级,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2的独立甲、乙类单层厂 房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三级耐火等Hale Waihona Puke Baidu的甲乙类厂房的防火分区面积如何 确定,表3.3.1没有规定?
第三章 厂房和仓库
3.2.11 钢结构保护
防烟楼梯间时,疏散楼梯的安全出口是指楼梯间出 口还是前室出口?
第三章 厂房和仓库
3.1.3 白酒火灾危险性分类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中将38度及以上 白酒归为甲类危险品,而原规范中是60度及以上 为甲类,50度至60度为丙类。
酒精度为38度的白酒为甲类物品,是否民用建筑 (例如超市)内不得经营、储藏此类物品?
第五章 民用建筑
5.5.2 安全出口间距
第五章 民用建筑
5.5.8 联排建筑
耐火 等级 一、 二级 三级
四级
最多 层数 3层 3层 2层
每层最大建筑 面积(m2)
二类
单、多层 民用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27m, 建筑高度不大于
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 但不大于54m的住宅 27m的住宅建筑
住宅建筑 (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 建筑(包括设置商业 (包括设置商业
建筑)
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服务网点的住宅
建筑)
1.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 除一类高层公共建筑 1.建筑高度大于
25
50
60 40
高层厂 房
—
30
40 —
地下或半地下厂房 (包括地下或半地下
室) —
—
30 —
一、二级 不限 不限 50
45
丁
三 级 60 四 级 50
50
—
—
—
— —
一、二级 不限 不限 75
60
戊
三 级 100
75
四 级 60
—
— —
— —
第五章 民用建筑
5.1.1 建筑分类
名称
高层民用建筑 一类
第一章 总 则
1.0.2、1.0.7 规范协调
人民防空工程、石油和天然气工程、石油化工工程 和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等的建筑防火设计,当有专 门的国家标准时,宜从其规定。
建筑防火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 术语
2.1.4 商业服务网点
设置在住宅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每个分隔单 元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2的商店、邮政所、储蓄所、 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
第五章 民用建筑
5.4.4 老年人活动场所
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 楼梯;
设置在单、多层建筑内时,宜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 疏散楼梯。
如何理解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是否为“ 完全独立”即两部以上独立疏散楼梯?
第五章 民用建筑
5.4.7 电影院、剧场
剧场、电影院、礼堂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采用 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时,不应超过2层;确需设置在其 他民用建筑内时,至少应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和 疏散楼梯。
中庭每层是否都每层需要分隔,包括首层?如果部分 楼层分隔后面积不超过防火分区,其他楼层是否还需 要分隔?
第五章 民用建筑
5.3.4 餐厅防火分区
正文里说商店营业厅、展览厅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可 以放宽,但条文解释里又限定为展览建筑的展览厅, 而且餐饮场所又要按其他功能的防火要求进行划分。
注3:相邻两座高度相同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中相 邻任一侧外墙为防火墙,屋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 时,其防火间距不限。
作为防火间距调整条款中的防火墙是否可以开门窗洞 口?
第五章 民用建筑
5.2.2 住宅建筑凹槽、独立防火墙
单元式建筑的凹槽有无间距要求? 明确独立防火墙也可以用于防火间距调整。
第五章 民用建筑
5.4.10 联排商铺
第五章 民用建筑
5.4.10 联排商铺
第五章 民用建筑
5.4.11 商业服务网点疏散
商业服务网点中每个分隔单元之间应采用耐火 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 墙相互分隔,当每个分隔单元任一层建筑面积 大于200m2时,该层应设置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 门。
对于地下是否也要限制400m2,还是可以做到 1000m2?
第五章 民用建筑
5.4.9 场所防火分隔
厅、室之间及与建筑的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 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不燃性楼板 分隔,设置在厅、室墙上的门和该场所与建筑内其 他部位相通的门均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这些涉及到不同使用功能与其他场所进行防火分隔 的部位是否允许采用防火卷帘分隔,规范未明确。 第5.4.7条也有类似问题。
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全保护的一级耐火等级单、 多层厂房(仓库)的屋顶承重构件,其耐火极限不 应低于1.00h。
钢铁冶金企业规范允许单层丁、戊类工艺主厂房可 采用无防火保护结构的金属结构,如何协调?
第三章 厂房和仓库
3.3.1 厂房操作平台的面积与疏散
注6:厂房内的操作平台,当使用人数少于10人时, 平台的面积可不计入所在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内。
5.4.2 商店内设置库房
除为满足民用建筑使用功能所设置的附属库房外,民 用建筑内不应设置生产车间和其他库房。经营、存放 和使用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商店、作坊和储藏 间,严禁附设在民用建筑内。
对于商场、超市内设置的附属的库房,如何进行防火 分隔,其防火设计有什么要求?
第五章 民用建筑
5.4.4 老年人活动场所
对于变配电站设置在丙、丁、戊类厂房内有什么防 火分隔要求?
第三章 厂房和仓库
3.3.10 物流建筑
对物流建筑防火设计进行了规定。但未对储存物质 的火灾危险性进行分类。建议明确甲、乙类物质不 适用此条,同时增加对物流建筑排烟的要求。
第三章 厂房和仓库
3.4.1 甲、乙类场所防火间距
两座厂房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或相邻两座 高度相同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中相邻任一侧外 墙为防火墙且屋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时,其防 火间距不限,但甲类厂房之间不应小于4m。甲、乙 类厂房(仓库)不应与本规范第3.3.5条规定外的其 他建筑贴邻。
当影剧院等划分为两个及以上防火分区时应设计几 个独立的安全出口?
第五章 民用建筑
5.4.7 电影院、剧场
商场疏散楼梯
电影院入口
观光电梯
第五章 民用建筑
5.4.7 电影院、剧场
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观众厅宜 布置在首层、二层或三层;确需布置在四层及以 上楼层时,一个厅、室的疏散门不应少于2个,且 每个观众厅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400m2。
步行街本身有无防火分区要求?
第五章 民用建筑
5.3.6 有顶步行街
步行街内人员疏散密度指标如何确定? 步行街铺内的疏散距离如何控制,每个商铺疏散门的
数量? 步行街两侧建筑内的疏散楼梯应靠外墙设置并宜直通
室外,确有困难时,可在首层直接通至步行街;“直 接通至步行街”如何理解?
第五章 民用建筑
如果这操作平台很大,几乎大于厂房的50%,但该平 台基本都为设备,且人数少于10人,平时基本无人 检修时有人,那该厂房认定为多层厂房还是单层厂 房?
第三章 厂房和仓库
3.3.8 丙、丁、戊类厂房内的变配电站
变、配电站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或贴邻,且 不应设置在爆炸性气体、粉尘环境的危险区域内。 供甲、乙类厂房专用的10kV及以下的变、配电站, 当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时,可一面贴 邻,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 置设计规范》GB 50058等标准的规定。
二层设小于300m2的商业网点是否可通过外廊 疏散?
第五章 民用建筑
5.4.13 储油间
“柴油机房储存量不应大于1m3”,原建规5.4.3 条为“总储存量不应大于8h的需要量”,新条文 如何保证消防设备要求的3h工作时间?对大容量 自备柴油发电机是否都要设室外储油罐?
第五章 民用建筑
5.4.17 小于1m3瓶组间
需明确不允许与其他建筑贴邻,间距是否就是防火 间距的要求,还是可以适当减少?
第三章 厂房和仓库
3.4.1 防火间距
栈桥下的配电室,上下之间的防火间距如何考虑? 不同火灾危险性位于同一厂房,譬如丁类里面有乙
类,确定防火间距如何考虑?
第三章 厂房和仓库
3.4.6 室外油脂储罐间距
厂房外附设化学易燃物品的设备,其外壁与相邻厂房 室外附设设备的外壁或相邻厂房外墙的防火间距,不 应小于本规范第3.4.1条的规定。用不燃材料制作的 室外设备,可按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确定。
餐厅人数如何计算?
第五章 民用建筑
5.3.6 有顶步行街
第五章 民用建筑
5.3.6 有顶步行街
地下建筑或者地下与地上相连通的建筑,是否可以采 用有顶商业步行街的设置?
“步行街两侧的商铺之间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防 火墙分隔”,关于穿越步行街商铺的风管是否需要设 置防火阀?
大于300m2的商业开向步行街是否可以,如可以如何规 定?
力调度建筑
5.藏书超过l00万册的图书馆、书
库
第五章 民用建筑
5.1.2 疏散走道防火隔墙
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耐火等级为不燃烧体1.00h, 但门、窗户的大小、耐火等级没有规定,疏散走 道两侧墙上开设门窗洞口是否有防火要求?
第五章 民用建筑
5.2.2 防火间距调整用防火墙
注2:两座建筑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或高出相 邻较低一座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屋面15m及以下范 围内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
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老年人活动场所和儿童 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且不 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当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 建筑时,不应超过3层;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 不应超过2层;采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应为单层
如何理解“老年人活动场所”是否包括老年人住宅、 公寓、养老院的住宿房间、病房等?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常见问题释疑
规范管理组
2016年6月
第一章 总 则
1.0.4 同一建筑内设置多种使用功能场所
同一建筑内设置多种使用功能场所时,不同使用功 能场所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该建筑及其各功能场 所的防火设计应根据本规范的相关规定确定。
该“使用功能”怎么定性?什么样的功能属同一使 用功能?哪些功能之间需要防火分隔?具体的防火 分隔措施是否包含防火墙、防火卷帘、防火隔墙, 墙上是否可以开设门窗洞口?
2.建筑高度24m以上部分任一楼 外的其他高层公共建 24m的单层公
层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商店、筑
共建筑。
展览、电信、邮政、财贸金融建
2.建筑高度不大
筑和其他多种功能组合的建筑
于24m的其他
公共建筑 3.医疗建筑、重要公共建筑
公共建筑。
4. 省 级 及 以 上 的 广 播 电 视 和 防 灾
指挥调度建筑、网局级和省级电
油脂小包装车间将液体油脂通过工艺灌装设备换成小 包装,其储罐一般位于室外,与生产设备密切相连, 是生产过程中必不可少的设施,是否定义为工艺设备
第三章 厂房和仓库
3.7.4 厂房疏散距离
生产的火 灾危险性
类别 甲 乙
丙
耐火等级
一、二级 一、二级 一、二级 三级
单层厂 房
30
75
80 60
多层厂 房
第五章 民用建筑
5.2.2 不等高、等宽情况
第五章 民用建筑
5.3.1 防火分区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4.1.1条防火分区划分 应符合的要求能否适用其他建筑?建筑平面中阳台、 封闭或防烟楼梯间、室外敞开走道、泳池、真冰场、 消防水池等部位的建筑面积可否不纳入防火分区面积 计算?
第五章 民用建筑
瓶组间不应与住宅建筑、重要公共建筑和其他高层 公共建筑贴邻,液化石油气气瓶的总容积不大于lm3 的瓶组间与所服务的其他建筑贴邻时,应采用自然 气化方式供气。
为高层建筑服务的小于1m3的瓶组间间距如何确定?
第五章 民用建筑
5.5.2 安全出口间距
两个安全出口之间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如果 两个安全出口不在同一水平线,如凹凸面上时应如 何计算5m?
对于住宅底部延伸(不在住宅投影正下方)的商业 服务网点是否可以按照商业服务网点设计,网点是 否包含社区服务用房、物业管理用房。
商业服务网点,其疏散楼梯宽度是否按照商店建筑 的要求按不小于1.4m设计?
第二章 术语
2.1.14 安全出口
安全出口: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和室外楼梯 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
第三章 厂房和仓库
3.2.2 三级耐火等级的甲、乙类厂房
高层厂房,甲、乙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 级,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2的独立甲、乙类单层厂 房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三级耐火等Hale Waihona Puke Baidu的甲乙类厂房的防火分区面积如何 确定,表3.3.1没有规定?
第三章 厂房和仓库
3.2.11 钢结构保护
防烟楼梯间时,疏散楼梯的安全出口是指楼梯间出 口还是前室出口?
第三章 厂房和仓库
3.1.3 白酒火灾危险性分类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中将38度及以上 白酒归为甲类危险品,而原规范中是60度及以上 为甲类,50度至60度为丙类。
酒精度为38度的白酒为甲类物品,是否民用建筑 (例如超市)内不得经营、储藏此类物品?
第五章 民用建筑
5.5.2 安全出口间距
第五章 民用建筑
5.5.8 联排建筑
耐火 等级 一、 二级 三级
四级
最多 层数 3层 3层 2层
每层最大建筑 面积(m2)
二类
单、多层 民用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27m, 建筑高度不大于
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 但不大于54m的住宅 27m的住宅建筑
住宅建筑 (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 建筑(包括设置商业 (包括设置商业
建筑)
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服务网点的住宅
建筑)
1.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 除一类高层公共建筑 1.建筑高度大于
25
50
60 40
高层厂 房
—
30
40 —
地下或半地下厂房 (包括地下或半地下
室) —
—
30 —
一、二级 不限 不限 50
45
丁
三 级 60 四 级 50
50
—
—
—
— —
一、二级 不限 不限 75
60
戊
三 级 100
75
四 级 60
—
— —
— —
第五章 民用建筑
5.1.1 建筑分类
名称
高层民用建筑 一类
第一章 总 则
1.0.2、1.0.7 规范协调
人民防空工程、石油和天然气工程、石油化工工程 和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等的建筑防火设计,当有专 门的国家标准时,宜从其规定。
建筑防火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 术语
2.1.4 商业服务网点
设置在住宅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每个分隔单 元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2的商店、邮政所、储蓄所、 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
第五章 民用建筑
5.4.4 老年人活动场所
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 楼梯;
设置在单、多层建筑内时,宜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 疏散楼梯。
如何理解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是否为“ 完全独立”即两部以上独立疏散楼梯?
第五章 民用建筑
5.4.7 电影院、剧场
剧场、电影院、礼堂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采用 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时,不应超过2层;确需设置在其 他民用建筑内时,至少应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和 疏散楼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