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国土资源厅2017年度安徽省公益性地质工作拟实施项目公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2017年度安徽省公益性地质工作拟
实施项目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徽省国土资源厅
•【公布日期】2017.07.03
•【字号】皖国土资公告〔2017〕10号
•【施行日期】2017.07.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地质灾害
正文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2017年度安徽省公益性地质工作拟实施项
目公告
皖国土资公告〔2017〕10号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公益性地质工作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皖国土资〔2007〕12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度安徽省拟实施的公益性地质工作项目和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申报单位应具有相应乙级以上类别的地质勘查资质。
二、申报单位应根据本公告附表所列公益性地质工作项目的目标任务,编制项目设计书和经费预算书。
设计要围绕如何实现目标任务,进行科学合理的工作部署,提出切合实际的工作方法、技术手段、详细的实物工作量和成果表达方式及其应用与社会效益等。
矿产调查项目要求准确标注矿业权分布情况;政府承诺配套资金的项目要求提供实行资金配套的文件,否则不予受理。
三、除个别续作项目外,其它项目一律实行竞争方式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建议单位在项目设计审查专家打分汇总分数的基础上加3分。
以往承接省级出
资地质工作项目仍发生滞后的单位将按照《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省级财政出资地质工作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3〕1554号)进行相应的扣分处理等处罚措施。
承担省级财政公益性性地质项目滞后一年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未完成前,不得作为本次新开项目负责人。
四、项目设计书按附件格式的要求分A卷、B卷、预算编报,并分别装订成册。
A卷及附图和预算书中均不得涉及项目申报单位相关信息,若涉及申报单位的相关信息,将不予受理。
预算编制要求和格式参考安徽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省级地质勘查专项费(基金)项目预算编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06〕561号)。
无实物工作量的项目按乙类项目编制费用预算表,外协费应详细说明。
预算标准参照《安徽省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预算标准(2016年版)》(皖国土资〔2017〕14号)。
申报材料A卷一式四份,B卷一式二份,经费预算书一式三份,所有申报材料均附磁介质文件,预算书须单独刻盘。
五、申报材料要求附上级主管部门初审意见于B卷中。
符合《省级重要地质工作项目首席专家制度(试行)》(皖国土资〔2010〕214号)第一条,项目投资在300万元及以上的公益性项目,需设立首席专家,申报单位要按照其要求,认真推荐首席专家,填制相关表格,装订于B卷中。
六、申报单位应于2017年7月20日前,将项目设计书和经费预算送交安徽省公益性地质调查管理中心。
逾期不再受理。
七、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财政厅择日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择优确定2017年度实施的省公益性地质工作项目承担单位并予以公告。
报送地址:安徽省公益性地质调查管理中心(合肥市滨湖新区锦绣大道与湖北路交叉口省地质资料馆综合楼305室)
联系人:金敏联系电话:0551--66181740
附件: 1. 2017年安徽省公益性地质工作拟实施项目表
2. 2016年度安徽省公益性地质工作项目设计书编写提纲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