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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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2.08.21
•【字号】京药监党组[2012]96号
•【施行日期】2012.08.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中共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药监党组〔2012〕96号)
各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经市药监局党组讨论通过,现将《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意见>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意见》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意见》(京发〔2011〕23号)和市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意见>实施方案》(京纪发〔2012〕5号)部署和要求,在市药监系统积极推进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体系、权力运行规范化监督体系、廉政风险信息化防控体系(以下简称“三大体系”)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纪委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
理,以推进“三大体系”建设为主线,针对权力结构及运行中存在的廉政风险,实施科学防控,增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有效性,构建具有药监特色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努力实现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二、工作任务
在市药监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推进“三大体系”建设,是各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局机关共同承担的一项重大任务,主要工作是:
(一)推进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体系建设
1.确认涉权事项。
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全面梳理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涉权事项。
编制涉权事项目录,逐项明确职权名称、行使对象和范围、行使依据、公开范围等要素。
市药监系统确认涉权事项的范围,一是外部涉权事项,包括行政许可、执法稽查、技术审评等;二是内部涉权事项,以系统内部人、财、物等管理事项为主。
其它涉权事项也要按职责加以确认。
各单位要制作涉权事项目录表(附件1),十一月底前上报驻局纪检组监察处。
市局制作全系统的涉权事项目录书。
2.细化办事流程。
根据涉权事项目录,各单位要对进入目录的各涉权事项进行细化。
一是要逐一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涉权事项各环节及主要职责(见附件2)。
二是要明确各环节办理部门、岗位、权限、工作依据。
市局及所属各单位要制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目录(见附件3),完善集体决策事项的启动程序,包括前期论证、材料送审、征求意见等,“三重一大”事项在决策前要征求人事、监察、财务、审计等部门的意见。
3.科学配置职权。
建立科学的权力配置机制。
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形成分权制约与程序制约的有效工作机制。
将决策、执行、监督分解给不同的责任主体。
一是重要事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或岗位通过独立
履行各自职责来完成。
二是领导班子内合理分工,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制约,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财、物。
4.分解落实防控责任。
在科学配置权力的基础上,根据优化后的权力运行程序,一是确定权力运行的重点环节,进行重点防控、重点监督,对权力运行过程实行痕迹管理;二是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各岗位人员,按照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的要求,认真查找本岗位廉政风险,制定有效防控措施,并签字确认;三是廉政风险防控流程表要经本单位、本部门领导签字并经主管领导审核,体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
四是根据药监实际,加强标准制约机制建设,完善涉及行政许可、执法稽查、技术审评等事项的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建设。
将廉政风险防控层层分解落实到各个岗位,做到全员防控、全过程防控。
(二)推进权力运行规范化监督体系建设
1.加强对权力运行的规范和监督,建立内部监督机制。
根据廉政风险防控“三大体系”建设的要求,依托 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和LIMS系统,构建权力运行的管理监督网络。
将药监系统主要涉权事项全部纳入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和LIMS 系统进行控制,对关键环节和岗位进一步明确权限。
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评审,通过内部审核、管理评审和第三方外部审核,对权力运行的电子及纸制档案记录进行评价考核,监督每一项权力的运行过程。
2.加强外部监督和信息公开,建立社会监督机制。
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是防控廉政风险积极而有效的手段。
在加强外部监督方面:一是每年对市药监局的药品监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委托第三方进行社会满意度调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充分发挥市药监局投诉中心、局长信箱、纪检监察信箱的作用,定期分析,及时发现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在信息公开方面:一是深化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尤其是对行政许可、执法稽查、技术审评等事项的办理条件、流程及人、财、物的资源配置和使用情况的公开。
二是完善网络功能,使行
政相对人可以登录网络查询待办事项的审批信息,使行政审批权力进一步公开透明。
3.加强项目化管理,建立专项监督机制。
在药监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全面推进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项目化管理,重点是在药品GSP(药品流通质量管理规范)、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及行政处罚中推行。
实行主管局领导负总责,各单位、部门领导(处长)直接负责,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机制。
各单位要建立廉政风险项目化管理台账,驻局纪检组监察处要建立市药监系统廉政风险项目化管理目录。
4.跟踪记录廉政风险信息。
注意发挥各项监督机制的综合效能,从审计、干部考察、舆论监督、电子监察、效能监察、执法监察、信访举报等多方面收集风险信息,建立廉政风险信息记录,评估分析部门和岗位廉政风险的发展变化趋势,积极做好预防。
在全系统内推广我局部分单位在跟踪记录廉政风险信息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单位和个人廉政档案、手册等。
(三)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化体系建设
1.推进权力网上运行。
推进涉权事项网上办理。
根据药监实际,加快推进完善网上权利运行。
一是充分发挥电子监察系统的作用。
从机制上确保全部行政审批事项变更、增减与电子监察系统同步,杜绝“体外循环”等情况的出现。
二是完善药监系统统一认证平台“现场检查”模块建设,推进药品现场检查数据信息化,实现从任务派出到企业对现场检查情况最后反馈的全过程监控。
三是在完善局统一认证平台行政审批、数字稽查、现场检查、检验检测等模块建设的同时,逐步开展对内部管理涉权事项的信息化建设。
经过以上三个方面的工作,力争形成具有特点鲜明的“药品监管权力运行全程痕迹管理”系统。
2.建设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信息系统。
积极推进行政监察现代化工程建设,在药监系统现有行政审批、数字稽查、现场检查、技术检验检测等核心业务信息化管理模块的基础上,调研、开发符合药品监管特点的廉政风险防控信息管理模块,实现适应廉政风险防控信息管理要求的基本功能。
包括,廉政风险评估分析、预防腐败预警处置、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管理、风险防控项目化管理、社会监督评价、检查考核等功能。
3.建立预防腐败预警处置网络。
根据市纪委监察局的部署,落实预防腐败预警处置网络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
当某事项达到某一临界值时,触发预警,避免廉政风险演变为腐败现实。
一是开展预警,根据药品监管的法律规定、专业要求对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检验检测等,通过与设定的业务流程、办理权限、各环节工作时限等数据比对,对违反规定而出现的廉政风险及时预警处置;二是开展跟踪预警,通过监控药品监管重点工作,重大决策落实、大额资金使用等情况,及时发现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廉政风险。
三是开展评估预警,分析部门或岗位履职的异常情况和廉政风险信息记录,评估“两低两高”,既标准低、效率低、失误率高、投诉率高等廉政风险,进行重点防控。
三、工作要求
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建立廉政风险防控“三大体系”,是我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抓手。
为在市药监系统更好的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三大体系”建设,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三个体系”建设,是北京市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创新发展,是在深层次防控廉政风险的有效措施。
为此,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充分提高认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宣传,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廉政风险意识的教育,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对这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抓好。
(二)加强统筹安排,做好沟通协调
建设药监系统廉政风险防控“三个体系”,是涉及所有单位和部门的重要工作,其主体是各个涉权事项责任单位和部门。
纪检监察部门是“三个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部门。
为此,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要求,结合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工作任务,统筹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三大体系”建设。
在落实本方案过程中,对于涉及人事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建设等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沟通协调。
(三)加强培训指导,做好检查考核
廉政风险防控“三个体系”建设,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涉及的知识面很广,工作要求也很高。
驻局纪检组监察处将组织专题研讨和培训,加强指导,及时宣传、总结、推广各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同时将此项工作纳入市药监局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每年对各单位进行检查考核。
各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局机关党委(党组、支部)负责组织推进本单位“三个体系”建设,制定实施细则,并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一个月内上报市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驻局纪检组监察处)。
附件:1.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涉权事项目录表
2.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涉权事项廉政风险防控流程表
3.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三重一大事项目录
附表1: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涉权事项目录表
填报单位/部门:
填报时间:年月日
主管领导(签字):单位/部门领导签字:联系人:
附表2: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涉权事项廉政风险防控流程表
填报单位/部门:填报
主管领导(签字):单位/部门领导签字:
联系人:
附表3: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三重一大事项目录填报单位:
联系人:主要领导(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