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客运站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路客运站管理规定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路客运站的管理,保障旅客的安全和利益,维护公共秩序,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经营公路客运站的单位或个人,包括公路客运站的所有人、经营者、管理者等。
第三条公路客运站应当依法经营,有完整的设备设施,具备安全、便捷、舒适的服务条件。
第四条公路客运站应当加强旅客安全教育和服务意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第五条公路客运站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国家制定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六条公路客运站应当严禁参与任何垄断行为,不得限制、阻挠其他客运站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二章经营管理
第七条公路客运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并取得经营许可证。
第八条公路客运站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九条公路客运站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旅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别是对于老人、儿童、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应给予特殊关注和照顾。
第十条公路客运站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和处理旅客投诉,并保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公路客运站应当加强对旅客行李的管理,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上车,并对旅客行李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
第十二条公路客运站应当建立健全售票管理制度,保证旅客购票的权益,并提供方便快捷的售票服务。
第十三条公路客运站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候车室和候车区,确保旅客有良好的候车环境。
第十四条公路客运站应当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工作,推广使用新能源车辆,在保障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合理降低运行成本。
第十五条公路客运站应当建立健全营运车辆管理制度,加强对营运车辆的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公路客运站应当加强对进站、出站车辆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公路客运站应当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做好火灾防控工作。
第十八条公路客运站应当配备一定数量和质量合格的消防器材,确保在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进行灭火和救援。
第十九条公路客运站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条公路客运站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
第二十一条公路客运站应当配备有一定技术和管理水平的安全人员,确保安全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四章日常管理
第二十二条公路客运站应当加强车站周边环境的管理,保持车站周边道路畅通、干净整洁。
第二十三条公路客运站应当经常检查站内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修缮和更换破损的设施设备。
第二十四条公路客运站应当建立健全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及时了解旅客对服务质量的评价和意见。
第二十五条公路客运站应当做好车次表、价格表、时刻表等信息的发布工作,及时提供旅客需要的信息。
第二十六条公路客运站应当加强对旅客行为的管理,禁止旅客在候车室内吸烟、喧闹等影响其他旅客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公路客运站应当建立健全服务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和处理旅客的投诉,保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公路客运站违反本管理规定的,应当依法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九条公路客运站造成旅客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公路客运站管理规定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是对《公路客运站管理规定》的一份范文总结,供参考。
具体实施细则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
公路客运站管理规定范文(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公路客运站的管理,保障公众出行的安全和便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公路客运站是指为公众提供长途客运服务的设施,包括候车大厅、检票口、候车座椅、卫生间等区域。
第三条公路客运站的管理机构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体制,提高服务质量,保护公众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路客运站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服务管理制度和应急管理制度,确保公众的安全和出行的便利。
第五条公路客运站应当严格落实国家有关疫情防控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乘客和员工的健康安全。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六条公路客运站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管理和运营工作。
第七条公路客运站管理机构应当制定规范的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做好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八条公路客运站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各类培训,提升员工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九条公路客运站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对员工进行评价和奖惩,激励工作积极性。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条公路客运站应当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
第十一条公路客运站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第十二条公路客运站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设施和设备,包括视频监控、消防设备等,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十三条公路客运站应当加强对车辆的安全监管,确保车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及时进行维修和保养。
第十四条公路客运站应当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应急预案、危险品管理、交通指挥等,确保安全工作有序进行。
第四章服务管理
第十五条公路客运站应当建立高效的票务系统,提供方便快捷的购票服务。
第十六条公路客运站应当提供优质的候车环境,包括舒适的候车座椅、清洁的洗手间等。
第十七条公路客运站应当指定专门的人员进行客流引导,确保乘客有序进出站。
第十八条公路客运站应当设立旅客投诉处理机构,及时解决乘客的投诉问题,并建立投诉反馈机制。
第十九条公路客运站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五章应急管理
第二十条公路客运站应当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十一条公路客运站应当配备专门的应急救援设备和人员,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第二十二条公路客运站应当与相关部门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共享信息资源,加强协同应对能力。
第二十三条公路客运站应当定期进行自查自纠,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公路客运站管理机构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切实履行职责,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五条公路客运站管理机构和相关工作人员如果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给乘客和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乘客在公路客运站内如有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公路客运站管理机构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制止,并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公路客运站管理机构应当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和政策法规变化,及时调整管理和服务措施。
第二十八条公路客运站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和互动,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
第二十九条本管理规定由公路客运站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