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力检查的标准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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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力检查的标准操作规程(SOP)
SOP编号:SOP-YK-QT-016-1 页数:2
制定人:审核人:批准人:
(签名、日期)(签名、日期)(签名、日期)生效日期:颁发日期:
修订登记:
审查登记:
一、目的
可以协助诊断、决定治疗原则及评估治疗效果。
二、准备器材
国际标准视力表,耶格(Jaeger)氏表。
三、操作方法
1.检查者要认真、耐心、准确的进行检查及记录。
2.检查受检者眼别先右后左,眼别要记录清楚、准确。
3.戴眼镜的患者须分别查裸眼视力及矫正视力。
4.远视力检查(用国际标准视力表)距离5米,以小数记录。
5.近视力检查用耶格(Jaeger)氏表检查;眼与视力表距离
为33厘米,必要时可移近眼前并记录距离。
6.视力正常值成人1.0以上为正常视力。
四、注意事项
1.戴眼镜患者(近视、远视、散光)应先查裸眼视力,再查戴镜矫正视力。
2.视力在0.02以下者应查视网膜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