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煤矿标准化-第十三章 风筒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十三章风筒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局部通风管理,确保风筒延接不超距,风筒吊挂平直,减少风筒漏风,增加工作面有效风量,避免因风筒漏风、脱节等原因造成工作面风量不足而导致瓦斯报警、超限,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风筒由矿供销科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要求》集中采购。
风筒到货后,风筒煤安标志“三证原件”交由通防科保存。
通防队负责全矿风筒的管理.负责对全矿风筒进行统一登记、统一建帐和统一存放管理。
二、各施工区队各自指定一人负责本队风筒领用工作,所掘进施工巷道的风筒延接、维护及回收上交工作由各队自行解决。
三、施工队领用风筒时,按照掘进计划向通风队进行申请,经通风队审核从材料库领取。
每次领用风筒数量不得超过4节;不得领用与所需规格不符的风筒;发现领用错误必须及时归还更换。
四、领取的风筒规格及数量由通风队记录在册,并由施工队领取人签字确认,不签字不下发。
五、掘进工作面风筒的管理制度
1、掘进头风筒的吊挂一律由掘进队负责,无特殊情况掘进队不允许私自挪用风筒,否则,每次每节罚掘进队200元。
2、风筒延接、吊挂、回收要求(质量标准)及管理规定:
(1)接头严密不漏风(手距接头0.1m 处感觉不到漏风),无挤压、无破口(末端20 m 除外)。
无反接头,软质风筒接头要反压边。
(2)、风筒吊挂必须使用绷丝,吊挂平直,靠帮靠顶,逢环必挂,编号管理。
沿顶板吊挂遇锚索时要提前套、包锚索(锚杆)头,防止损坏风筒。
(3)掘进工作面使用风筒必须全部编号管理,风筒编号从风机前第一节至迎头后30米范围内,编号若风机从左往右供风,从风筒左侧开始编号;若风机从右往左供风,则从风筒右侧开始编号,编号位置在距风筒借口约1米,严禁出现无编号或编号混乱的现象。
(4)风筒吊挂在管路侧时,要保证管路上的阀门、接头等尖锐部位不接触风筒,防止因风机切换导致风筒损坏;风筒吊挂在电缆侧时,必须确保风筒与电缆之间的间距不小于300mm。
(5)风筒拐弯处要设弯头或利用弹簧风筒缓慢拐弯,严禁拐死弯,异径风筒接头要用过渡节,先大后小,严禁花接。
(6)工作面风筒末节不准使用新风筒,风筒出风口到工作面迎头的距离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遇到特殊情况(串联通风、工作面瓦斯异常等)时,必须按照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7)风筒表面需保持清洁,每天必须定时清理风筒上的浮尘、喷浆回弹料等。
(8)物料运输时,要确保装运高度低于风筒底侧,要防止尖锐部位摩擦、划破风筒;堆放物料时,堆放高度必须低于风筒底侧,不得摩擦、挤压风筒。
(9)掘进机作业时,必须先进行风筒保护,确保风筒保护到位,方可执行作业。
(10)风筒延接过程中遇巷道顶板下沉挤压、皮带摩擦风筒时,必须在该部位加保护皮带,保护皮带要与风筒捆扎在一起防止滑脱;遇到巷帮、顶板中的锚杆、锚索等挤压风筒时,应对风筒采取保护措施。
(11)正常掘进的巷道发现风筒问题,施工队应在当班及时进行处理,不得延期;否则不算延期,造成停风、微风等后果由区队自行承担。
(12)停掘的巷道仍由原施工队进行风筒维护,至少每天检查一次,对于存在的问题要
及时处理。
否则造成停风、微风等后果由区队自行承担。
3、掘进队迎头煤巷10m,岩巷20m以内不允许使用新风筒;发现一次罚当班瓦检员100元/节,由排班管理人员监督落实。
4、掘进机开始作业时,掘进迎头10m以内的风筒必须高挂,确保放炮后瓦斯及时稀释,并保证正常通风,由安检员监督落实,否则,对掘进队罚款200元。
5、对掘进工作面风筒的损耗按进尺的40%进行考核。
6、巷道贯通后,施工队要根据通风队的相关要求关停风机,回收、整理、上交所有风筒。
上交风筒程序为:施工队负责整理回收升井,经通风队交还至地面材料库。
施工队、通风队及供销科需现场点清交还的风筒数量、完好数量、报废数量,并记
录在册,由施工队、通风队及供销科三方签字确认。
7、作业过程中,允许风筒报废率不得超过10%,人为保护不到位及故意损坏行为进
行额外处罚。
三、采煤工作面吊挂风障的管理制度
1、采煤工作面需要吊挂风障时,所需旧风筒由采煤队按要求一次敷设好,并经通防
队长签字认可。
2、采煤工作面吊挂风障由采煤队负责维护和管理。
在保证正常通风的条件下,采煤
队要把吊挂风障的风筒落地,并做好保护工作。
否则,每次罚款50元/节,由安全员监督落实。
3、采煤工作面吊挂风障时,以吊挂风障长度10米为基准,风筒按工作面推进度的80%消耗定额对采煤区队进行考核。
风筒损耗低于消耗定额部分对采煤队和通防队分别按节约部分的60%和40%进行奖励;风筒损耗超过消耗定额部分对采煤队和通防队分别按超支部分的60%和40%进行罚款。
六、临时吊挂风筒、巷修、打钻及瓦斯排放、排水等临时工程风筒管理。
1、所需风筒由通防队根据作业规程要求,提出风筒投入计划,报供销科审批;结合
风筒库存情况,审批风筒投入计划。
2、由通防队按作业规程要求敷设,使用单位负责使用,工程结束由通防队负责五天
内回收升井。
七、备用风筒定量及其管理
1、煤巷掘进头风筒的备用风筒为4节/头;
2、岩巷掘进头风筒的备用定额为2节/头;
八、巷道贯通后,通防队应及时将风筒回收升井入库,却因距离较远、运输不便的
区域,通防队应与使用单位进行协商,设立风筒集中存放地,但必须码放整齐,挂
牌建帐管理,由使用单位签字代管。
九、井下回收的风筒通防队要及时进行冲洗、缝补和凉晒。
发现冲洗、凉晒不及时,
造成风筒腐烂损坏时,按损坏数量原价进行罚款。
风筒的发放必须坚持先发旧风筒,
后发新风筒的原则。
十、处罚规定:
1、领用错误一次,必须当日升井归还更换,并处罚责任区队200元,每延期一天处罚50元,超过三天调度会通报并从重处理。
2、工作面无备用风筒或者备用不到位的必须当班解决,并处罚责任区队50元,每延期一个班处罚100元,超过3个班该工作面必须停工并调度会通报,从重处理。
3、风筒存在吊挂不平直且打折,拐死弯、花接、无反压边、反接头、异径风筒先小后大、末端使用新风筒、风筒上有回弹料不及时处理、超过5节未编号、距离超过规定等现象的,每次处罚责任区队500元并限责任区队当日处理。
4、运输物料或者堆放物料造成风筒损坏的,每次处罚责任人员200元,处罚责任区队200元;造成风筒报废的处罚责任人员200元,责任区队500元并照价赔偿。
非风筒管理区队运输物料造成的风筒损坏或报废,由管理区队提供损坏单位上报通风队进行处理,若无法提供,由管理区队自行承担损失。
5、单节风筒上有2处及以上破口、风筒有脱节现象的必须当班处理,当班未处理的处罚责任区队500元。
6、日常检查、旬检、上级检查等发现的问题必须按期整改,未整改或未按期整改,每条处罚100元并通报;有不整改或故意刁难通风队销号人员等情节严重的行为必须进行停工整顿,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同时处以责任区队500-1000元的罚款。
7、风筒上交后,风筒报废率超过10%的区队按照超过的节数进行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