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的标准及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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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由国家质总局发布经过修订的 吊篮产品国家标准:
《高处作业吊篮》GB/T 19155—2017 替代了2003版吊篮产品国标,并将强制 性标准变更为推荐性标准。
2017版吊篮产品国标于2017年7月12 日发布,2018年8月1日开始实施。
GB/T 191552017
2010年由住建部发布了建筑工程 行业标准:
二、高处作业吊篮的发展历程
高处作业吊篮的应用可以追溯到上世纪三十年代。 1934年,法国FIXATOR(法适达)公司发明了全 世界第一台手动提升吊篮,开创了吊篮发展史。 1936年前后,FIXATOR公司的设计师把轻质马达 (轻型电动机)装配在提升机上,发明了全球首台 电动提升吊篮,创造了真正意义的高处作业吊篮。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 管理的相关标准及案例分析
第一节 高处作业吊篮简介
一、高处作业吊篮概述
悬挂装置架设于建 筑物或构筑物上,提 升机通过钢丝绳驱动 平台沿立面上下运行 的一种非常设悬挂接 近设备称 “高处作业 吊篮 ”, 简称“吊 篮”。
特点:
操作简单、移位便捷、作业效率高、方便实用、 安全可靠,适合各种复杂施工环境,可免搭脚手架, 可使施工成本大为降低。在高层建筑、楼群密集工 程进行施工作业,更能突显其经济、方便、安全、 高效的优越性。
无论是生产领域还是流通领域的吊篮问题,最终都将 暴露在施工现场,再加上施工现场管理不善,导致吊篮 施工安全事故频频发生。随着使用数量不断增加吊篮事 故呈迅猛增长之势,大量机毁人亡的吊篮安全事故令人 触目惊心!
大量的吊篮安全事故直接剥夺了施工人员的宝贵生 命!
第三节 高处作业吊篮 相关标准解读
一、高处作业吊篮相关标准的发布概况
此标准为工信部发布的机 械行业标准。因工信部本无 发布工程标准的职能,所以 目前在建筑施工领域基本无 人采用。
JB/T 116995— 2013
2017年,由江苏省高空机械 吊篮协会发布了两项涉及高处 作业吊篮的团体标准:
《 高处作业吊篮施工安全管 理规程》T/JSDL 001— 2017
首次对吊篮从购置、安装、 拆卸、使用、检验、验收到报 废的全过程,进行了全方位的 规范。
五项系列吊篮标准的发布与实施,对统一和 规范吊篮行业的设计、制造、试验、检测、检 查等方面都曾发挥过不可磨灭的历史作用。
但是,由于担纲五项标准的第一主编单位有 三个(其中,中国建科院建筑机械化研究所承 担了二项标准的主编;北京建工研究所承担了 二项标准的主编;上海房屋科学研究所负责一 项标准的主编),因此造成各标准之间,存在 内容领域:吊篮租赁市场低价无序竞争,
助推劣质吊篮涌入施工现场。由于缺乏吊篮进场 检验管理制度及严格的验收管理规定,劣质吊篮 不仅能够轻而易举地混入施工现场,而且一些租 赁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刻意购买低价劣质 吊篮,为施工安全埋下隐患。
在施工现场:由于缺乏统一、科学、有效、
明确的管理办法,造成施工现场在用吊篮的定期 检测基本缺失或者放任自流,致使《高处作业吊 篮》国家标准中的一些强制性条款被束之高阁。 例如在吊篮租赁、使用过程中,到期的安全锁不 进行标定,超标的钢丝绳不予报废,不同厂家的 吊篮部件进行混装等,都为发生吊篮施工安全埋 下事故隐患。
2003年由国家质总局发布了吊 篮产品国家标准:
《高处作业吊篮》GB 19155— 2003替代了五项系列吊篮标准, 解决了内容重复、规定不一致的问 题;修改了不适宜之处;充实与完 善了一系列相关条款。从整体来看, 此项国标强化、统一、完善 、发 展和提升了建工五项行业标准,为 指导吊篮制造行业的规范性发展, 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 高处作业吊篮检验与安全 评估规程》T/JSDL 002— 2017
首次对吊篮安装检测条件、 项目与要求;对吊篮安全评估 项目与具体评估方法,进行了 详细而全面的规范。
江苏省高空机械吊篮协会是首批获得“全国团体标准信息 平台”审核批准的注册单位。
此二项团体标准均已于2017年11月3日登载在“全国团体 标准信息平台”之上,供全社会监督、查阅、采用。
亚洲国家吊篮的发展相对滞后
1956年创立的日本Sansei Co.Ltd(三精株式会 社),以吊篮和擦窗机为主打产品。
1992年成立的韩国国际滚多拉有限公司,专门从 事研发、生产和经营建筑吊篮等升降式建筑机械。
日本美装株式会社等从事外墙装修工程的企业, 也自产自用高处作业吊篮设备。
我国高处作业吊篮发展简况
主要应用领域:
大量应用于高层建筑外墙装修、安装、维护、清 洗等工程的载人高处施工作业。
还广泛应用于: 酒店玻璃清洗与维护 船舶制造与维修领域 电梯安装作业 大型烟囱内壁除尘与维修作业 电厂冷却塔内壁施工作业 桥梁的结构施工、涂装、检查、维修作业 水利工程大坝构筑施工领域 大型风力发电机组叶片的检查与维修作业 特殊建筑和构筑结构施工领域
2012年,本人全程参与了住建部《关于加强高处作业 吊篮施工安全监管的研究》课题。课题组进行了大量调 研工作,总结出当前我国吊篮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在生产领域:由于吊篮未被纳入特种设备管
理,没有制造许可监管,致使产品生产制作处于 无政府状态。制造企业良莠不齐,产品质量相差 甚远。许多粗制滥造的“山寨版”吊篮以极低价 格销往各地,流入施工现场,直接危及广大建筑 工人的生命安全。
高处作业吊篮在我国发展了将近40年,涉及吊篮的现行 标准有:国家1项、行业标准3项,团体标准2项。
第一项涉及吊篮的标准是,原建工行业标准(简称五项 系列吊篮标准),相继发布于1992年和1993年,十年后 被国家标准所替代。
第一项涉及吊篮的产品标准是,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吊 篮》GB 19155-2003。
《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JGJ 305-2013 ,于2013年6月24日发布,2014 年1月1日开始实施,部分条文强制。
此标准涵盖了高处作业吊篮的检验规定, 对吊篮安装后,使用前的检验工作具有指导 作用。
JGJ 305— 2013
2013年由工信部发布了机 械行业标准:
《 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 卸、使用技术规程》JB/T 11699-2013 ,于2013年12 月31日发布,2014年7月1日 开始实施。
• 我国的高处作业吊篮是通过引进、消化、吸收 而逐步发展起来的。直到1982年才研制成功第 一台国产吊篮。
• 经过30多年的快速发展,目前我国在用吊篮保 有量已经高达200万台左右,成为施工现场不可 或缺的施工机具。
• 在全球,中国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吊篮制造、 销售和使用第一大国!
第二节 高处作业吊篮 施工安全监管现状
《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 规范》JGJ 202-2010 ,于2010年 3月31日发布,2010年9月1日开始 实施,部分条文强制。
此标准填补了我国吊篮在建筑施 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规范的空白, 对指导吊篮安全施工,具有重大作 用。目前此标准正在修订过程中。
JGJ 202— 2010
2013年由住建部发布了建筑工程行业标 准:
产品国家标准解读
1、概述
吊篮产品国家标准由GB 19155-2003修订为GB/T 191552017,历经了五年多的时间(2012年6月上旬启动,至2017年 7月12日发布)。
此标准的修订,大量参照了欧洲标准 EN 1808:2010 《悬吊接近设备》中“非常设悬吊接近设备” 的相关内容。
2、2017版 产品国家标准增加的主要条款
1992-1993年由原建设部陆续发布了五项系列吊篮标准(按发布时间顺序排 列): 1、《高处作业吊篮性能试验方法》JG/T 5025-92; 2、《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JG 5027-92; 3、《高处作业吊篮》JG/T 5032-93; 4、《高处作业吊篮用提升机》JG/T 5033-93; 5、《高处作业吊篮用安全锁》JG 5034-93。
(重点介绍与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相关的规定) (1) 增加了对坠落防护安全绳的规定 规定与每根坠落防护安全绳相系的人数不应超过两人。 (2) 增加了对平台安装架最小高度的限制 以在最不利载荷重心距护栏内侧150 mm时,平台横向倾斜角度不 大于 8°,限制安装架最小高度。
(3) 增加了对悬吊平台的一般规定
5)配重应坚固地安装在配重悬挂支架上,且 应锁住以防止未授权人员拆卸。
6)配重悬挂支架上应附着永久清晰的安装说明。
(8)增加了对电气系统的规定 1)应设置相序继电器确保电源缺相、
错相连接时不会导致错误的控制响应。 2)主电源回路应有过电流保护装置
一、国家层面对高处作业吊篮的监管情况
一方面:
由于高处作业吊篮能够替代脚手架进行载人高处施 工作业,而且机动性好、效率高,可以节约大量的钢 管、脚手板、扣件等社会资源占用量,具有显著的节 能、减排、降耗作用,因此被国家《2011-2015年建 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技术发展纲要》列为优先发展 的建筑机械产品。
第一项涉及吊篮的工程标准是,建设工程行业标 准《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202-2010。
第一项涉及吊篮设备检验的标准是,建设工程行 业标准《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JGJ 305-2013 。
还有一项涉及吊篮的行业标准是,由工信部发布 的《 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使用技术规程》 JB/T 11699-2013 。
另一方面:
迄今为止,吊篮既没有被国家质检总局纳入特 种设备管理范畴,也不属于前建设部颁布的《建 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166号令)规 定的监管范围。
二、各地方对高处作业吊篮的监管情况
由于缺乏全国统一的吊篮施工安全监管规定,造成目 前各地对吊篮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处于各自为战,有所为、 有所不为的混乱局面。
吊篮作为一种载人高空作业的施工设备,与塔式起重 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建筑起重设备相比较, 在使用过程中具有更大的危险性,是施工现场重大危险 源之一。
2018年5月17日,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 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明 确规定:高处作业吊篮属于脚手架工程 ,被列入危险性 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7) 增加了对悬挂装置的规定 1)固定销和紧固卡等小型元件应永久性地
(与被连接件)连接在一起。 2)由一人搬运的部件最大质量为 25 kg;
由两人搬运的部件最大质量为 50 kg。
3)配重应是实心的(每块最大质量 25 kg)且有永久标 记,禁止采用注水或散状物作为配重。
4)混凝土配重的强度应不低于 C25,且内部应浇注加强 钢筋。
1)当有外部物体可能落到平台上且危及 人身安全时,必须安装防护顶板或采取其他保护 措施(防止高空坠物伤人)。
2)(护栏的)中间拦杆与(顶部)护拦及 踢脚板间的距离应不大于 500 mm(防止人员 漏出平台)。
(4)增加了对起升机构(提升机)的规定
1)每台起升机构需设置计时器(记录累计工作时间); 2)在承载 2.5 倍的极限工作载荷时,电动机应停转(限制电动机最 大转矩) 。 3)在电动机被机械锁定状态下,静态承载 4 倍的极限工作载荷达 15 min,钢丝绳应无滑移;承载零部件应无失效且载荷应保持在原位( 限制提升机最小承载能力)。 4)手动下降装置最小下降速度为提升机额定运行速度的 20%(限 制最小空载滑降速度)。
(5) 增加了设置自动防倾斜装置的规定
具有2 台或多台提升机的吊篮,应安装自动 防倾斜装置,当平台纵向倾斜角度大于 14°时, 应能自动停止平台的升降运动。
(6) 增加了设置终端起升极限限位开关的规定
应安装终端起升极限限 位开关并正确定位。平台在 到达工作钢丝绳极限位置之 前完全停止。
起升限位开关与终端极 限限位开关应有各自独立的 控制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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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高处作业吊篮》GB/T1915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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