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中小学生收看“开学第一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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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中小学生收看“开学第一
课”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2.02.03
•【字号】渝教基[2012]3号
•【施行日期】2012.02.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教育
正文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中小学生收看“开学第一课”的
通知
(渝教基〔2012〕3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北部新区教育局,委直属中小学校:
上好每学期开学第一课,是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引导和培育学生正确的健康意识和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市教委特邀请有关专家和健康教育优秀教师等共同录制了以“菁菁校园,健康成长”为主题的开学第一课,并将通过电视和互联网形式予以播出。
现将组织全市中小学生统一收看“开学第一课”通知如下。
一、播放时间为2012年2月8日(星期三)8:30至9:10。
二、电视播放频道为:重庆电视台科教频道(cqtv科教)。
互联网网址为: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门户网站(网址:http://);重庆教育视频网站(网址:http://)。
在互联网上观看时,请先将视频下载保存后进行播放。
三、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把组织收看好“开学第一课”,作为新学期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任务认真落实。
要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开学工作安排,确保全体中小学生在规定的时间统一收看。
四、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落实专人,调试好相关设备,确保电视、网络畅通。
不能实现电视播放或网络视频下载播放的学校,各区县要提前进行统计,并于2012年2月6日(星期一)16:00前,到市教委基教处统一领取“开学第一课”光碟,及时发放到有关学校,各区县教委也可自行下载刻录光盘发放到有关学校,确保2月8日上午8:30统一组织中小学生观看“开学第一课”。
五、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健康校园”建设,树立“健康第一”意识。
要以“开学第一课”为契机,加强学生良好学习生活习惯培养,促进健康教育的常态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学生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〇一二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