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金融发展成效、困难不足及工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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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金融发展成效、困难不足及工作建议
金融支持小微企业、乡村振兴等普惠市场主体发展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也是破解融资难融资贵的关键点和做好当前金融工作的着力点。
近年来,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行工作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辖内普惠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力度。
但同时仍存在诸多制约因素,影响地方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主要进展及成效
(一)进展情况
一是积极实施货币政策工具,强化优惠资金供给力度。
截至2022年3月末,全市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余额13.5亿元,均为新增贷款,支持涉农、小微主体共计1063户,其中共发放普惠口径678户,金额9.36亿元,占比达69.33%;向小微民营、绿色科技领域办理再贴现8笔,金额1241.59万元。
强化实施两项直达货币政策工具,截至2021年末,全市累计延期普惠小微企业贷款24.15亿元,惠及市场主体1471户。
发放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4.90亿元,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共计583户。
二是强化信贷窗口指导,发挥平台功能挖掘信贷需求。
及时召开货币信贷联席座谈会,有效推动了政银信息互通共享;主动向有关文旅、商务等行业分管部门及市、县业园区、农业产业园收集有融资诉求的市场主体清单,进一步疏通融资渠道;指导各银行机构积极对接2022年省、市重点项目清单,深入挖掘有效信贷需求;启动市、区两级首贷服务中心窗口试点服务,发挥首贷平台功能作用,持续挖掘新设普惠市场主体融资潜力,激发信贷投放活力。
三是扩大部门联动协作,建立健全信贷风险分担机制。
推动地方相关部门出台《关于设立县(区)“乡村振兴风险补偿金”的工作方案》,设立乡村振兴风险补偿基金,并做好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与乡
村振兴信贷风险补偿金支持贷款的有效衔接;引导银行机构加强与省农业融资担保公司、地方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等合作,用好用足市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创业担保贷款风险补偿金及相关工业园区、农业示范区的增信合作基金等,形成良好的“政府+银行+保险+担保”贷款增信、风险共担模式,有效促进民生保障。
四是实施差异化监管导向,督促银行业提升薄弱领域服务能力。
强化运用金融系统内部督查督办“堵点清单”,通报信贷投放难点、堵点,指导金融机构对标对表落实全年信贷投放工作目标,推动工作落实落细。
积极使用金融引导考核“激励清单”,定期组织开展全市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小微民营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等考核评估,强化评估结果激励应用,将评估结果作为货币政策工具运用、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发行金融债券、金融机构综合评价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是借助政府信息资源,打通企业融资新渠道。
指导金融机构充分发挥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以及政采贷线上融资业务模式的优势,快速响应企业需求。
截至2022年3月末,通过中征平台促进融资1112笔,金额320.83亿元;积极推广政采贷线上融资19笔,融资金额0.18亿元。
引导辖内金融机构充分发挥“粤信融”线上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服务功能,市共有11966家中小微企业在平台上注册,撮合银企融资2645笔,融资金额280.79亿元。
(二)主要成效
一是贷款总量保持稳定增长,有效信贷需求稳步释放。
截至2022年1季度末,市本外币贷款余额1717.75亿元,同比增长5.4%,比年初增加46.39亿元。
3月当月新增本外币贷款22.12亿元,同比多增15.09亿元,其中3月当月企(事)业新增贷款12.78亿元,同比多增13.92亿元,有效带动全市一季度信贷总量平稳增长,稳定我市经济增长大盘。
二是信贷结构调整持续优化,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持续“量增、面
扩”良好态势。
3月末,市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29.13元,同比增长23.87%,比各项贷款增速快18.47个百分点;普惠小微企业授信户数和贷款户数分别为2.26万户和1.76万户,同比增速分别为17.45%和20.99%。
三是科创企业贷款增势强劲,金融支撑产业发展按下加速键。
市科创企业持续保持融资扩产动力,金融加快推动市构建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现代产业体系。
3月末,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贷款余额达77.6亿元,同比增长22.7%,获贷率达60.18%,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1.24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企业贷款余额47.81亿元,获贷率达71.23%,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5.33个百分点。
四是乡村振兴领域金融要素保障不断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供给加大。
3月末,市涉农贷款余额660.46亿元,同比增长5.9%,比年初增加34.6亿元,占新增各项贷款比重达74.59%。
其中,农村贷款同比增长8.87%,农户贷款同比增长20.99%,金融活水持续赋能乡村振兴提质升档。
五是信贷成本实现稳中有降,持续推动金融让利中小微企业取得实效。
2022年1-3月,全市银行机构新发放人民币贷款加权平均利率5.0%,同比下降0.53个百分点;其中新发放企业人民币贷款加权平均利率4.85%,同比下降0.84个百分点,新发放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4.81%,同比下降0.27个百分点。
二、面临着困难与不足
(一)经济外部性方面。
当前宏观经济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和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外部政治经济环境更趋严峻,2月以来的香港、深圳等大中型城市、经济核心区的疫情脉冲式扰动延缓经济复苏进程,拖累生产和供给能力恢复。
(二)区域经济产业结构方面。
市专业产业集群不显著、主导产业优势不明显,普惠市场主体发展受限较大。
一方面大部分工业、制造业企业主要以外来总部经济的“生产基地”形式而设立注册企业和
构建产业集群,该类企业主体资金来源以总部融资为主,对本地区域产生的税收、工业增加值、银行大额授信需求等贡献度不高,科技创新、人才吸引、上下游产业链等市场要素聚集促进作用不强;另一方面涉房地产领域跨界经营的农业、制造业等普惠市场主体仍较多,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不可避免的受房地产市场波动影响较大,信贷资金趋向集中于房地产及其上下游行业。
2021年4季度以来,农业、制造业的普惠市场主体信贷需求受到房地产需求加速下行冲击的制约影响较明显。
(三)普惠市场主体融资能力方面。
小微企业增信措施不足对融资能力产生制约,小微企业抵质押品及担保缺失,内部管理和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信息不完整不准确;部分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上升,制约融资可持续性。
同时,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融资配套支持政策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尤其是缺乏合格抵质押品的无贷款小微企业,获得首笔贷款难度较大。
此外,小微企业在固定资产抵押品不足的情况下,小微企业动产、知识产权和应收账款等动产质押融资业务尚有较大潜力有待挖掘。
三、对策建议
(一)深入挖掘有效信贷需求。
充分利用行业主管部门的资源优势,加强与发改、工信、金融等部门协作,摸排有融资诉求的普惠市场主体名单;持续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主动送政策、送产品、送服务,改善融资对接环境,营造良好的信贷氛围;加大市首贷中心宣传力度,发挥首贷平台功能作用,深入挖掘有效信贷需求。
(二)加大薄弱领域金融支持。
改进乡村振兴服务模式,优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支持,探索建立“货币政策工具+信贷+乡村振兴帮扶资金”多方合作;加强与农业现代示范区、农高区、国家与省级农业产业园等农业产业平台合作,提升“农业龙头企业+农户+金融”的合作深度;支持有条件的法人银行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涉农企业与乡村振兴票据,拓宽薄弱领域资金来源。
(三)引导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继续发挥好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对资金投向、利率传导的功能,为普惠小微企业和乡村振兴方面提供低成本的可贷资金支持;继续落实深化LPR改革各项工作部署,疏通内部利率传导机制,促进降低贷款利率的潜力,促使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维护好存款市场竞争秩序,控制好存款利率,稳定负债成本,避免存款利率抬升转嫁给企业。
(四)持续增强信贷投放能力。
推动政务数据、农业、税务、司法、水电等部门与“粤信融”、动产质押融资等平台的合作应用,建立完善的市场主体信息共享机制,破除行业信息不对称、市场主体信息不健全等难题;扩大大数据、科技等手段的应用,提升信用贷款发放能力和审批效率,提高薄弱领域信用贷款的可贷性;加强与地方有关部门的沟通,推动完善政策性担保、融资性担保、风险补偿和贷款贴息等增信助贷措施,促进建立更多的信贷增信合作机制,增强信贷投放能力水平。
(五)稳妥把控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
围绕着稳增长防风险这一主线,继续坚守“房住不炒”定位,贯彻落实好“因城施策、分类指导”的政策要求,落实好差异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加强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引导,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更好满足购房人合理住房信贷需求,促进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