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4批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中央)预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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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4批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中央)预算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公布日期】2022.07.20
•【字号】川财资环〔2022〕72号
•【施行日期】2022.07.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地质灾害,预算、决算
正文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4批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中央)预算的通知
川财资环〔2022〕72号有关市(州)及扩权县财政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财资环〔2022〕51号),经报省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第4批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预算(中央)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专项用于支持你地开展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等工作。
政府预算支出功能科目列“23003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按照《关于印发〈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资环〔2019〕64号)有关规定,强化项目组织实施,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履行资金监督管理职责,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安全有效。
二、各地要将绩效目标及指标细化落实到具体实施项目上,在规定时限内报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备案,要做好绩效监控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其中:省本级项目绩效目标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审定为准,不再专门下达绩效目
标)。
预算执行结束后,应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在规定时间内报自然资源厅、财政厅。
附件:1.2022年第4批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中央)补助市县项目预算表
2.2022年第4批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中央)补助市县项目绩效目标表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