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梁的制作与架设安全技术规定范文(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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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梁的制作与架设安全技术规定范文
1钢梁制作应编制专门的施工方案,并按方案要求准备专用施工场地,配备机械设备和其他相关的设施。
2应有确保钢梁在制作过程中不发生倾倒的稳固措施。
3采用起重机械配合钢梁制作的,应配备起重指挥和起重司索人员担任起重吊装作业。
制作过程中,应避免产生交叉作业,构件空间定位后,应待焊接符合要求时,方可松钩。
4钢梁及在钢梁上的用电设备,均应可靠、统一地保护接地(零),并确保保护接地(零)处于同电位。
钢梁上的电源线应布置在避免受挤压和易磨损的位置。
5关于大跨径钢箱梁,由于受制作场地的限制而必须分段制作,必须在现场设置临时支墩进行分段架设。
无论是采用原有的钢构件改制,还是重新制作的临时支墩,都应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
6临时支墩应设置在没有地下管线并经交通管理部门同意的部位,在临时支墩四周设置醒目的交通警示标识。
7临时支墩的地基,应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规范设置的登高设施和顶部操作平台,钢结构应可靠接地。
8由于钢箱梁连体焊接的需要,在其底部搭设满堂脚手架时,应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规范要求进行,架设前应在钢梁底部预设部分附有上下钢梁设施的悬吊脚手架,并可靠固定,随钢梁同时起吊就位。
钢梁架设后,其底部的满堂脚手架,应采用逐步推进法进行搭设。
9钢箱梁上供人员出入腹腔的开孔,应有足够的面积并设有上下梯,开口处应采用挡水翻边,随时盖上防坠落格栅,设专人巡回看管。
10在钢箱梁的腹腔内进行焊割作业,应设有效的通风装置,采用36V及以下的安全电压作照明。
对于跨越交通道的脚手架,须采用二层底笆进行隔离,并用密目网围挡。
11钢箱梁大量的腹腔内进行焊、割作业期间,禁止氧气、乙炔钢瓶直接放置在钢梁上。
12高温季节在钢箱梁的腹腔内进行焊割作业,应考虑设置专业降温设施,由专人负责监控,并做到作业人员勤交替换班。
13高处焊、割作业必须设置有效防止焊花、焊渣飞溅的设施,并配有足够的灭火器材。
涉及交通道或防火重点部位附近的焊、割作业,应设有专职消防人员跟班控制。
14临时支墩必须待钢梁焊接到位,经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拆除。
临时支吨的拆除,应严格按施工方案要求进行,在经确认临时支墩已处于不受负载力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拆除。
15已架梁的桥面段,在防撞墙或正式栏杆未完成之前,必须设有临边防护栏杆,临边防护设施上必须设置挡脚板并用密目网全封闭。
16钢梁进行涂装作业前,应通知涂装部位相邻施工单位停止动火作业,并设专人控制现场。
17钢梁外部涂装作业应选择合适的风向,同时应采取遮挡措施,避免喷涂材料飞撒到交通道造成污染社会车辆和行人的事故。
18钢箱梁腹腔内部防腐的涂装作业,应避免在高温季节的白天进行,涂装前应开启通风装置,并设仪器和设施监测、控制有害气体的浓度,仪器报警时,应迅速组织人员撤离。
19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采用手电筒照明,连续作业不得超过二小时。
钢箱梁腹腔内部防腐涂装作业时,严禁在钢箱梁腹腔内部及相邻区域吸烟和动火。
钢梁的制作与架设安全技术规定范文(2)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钢梁的制作与架设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保护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钢结构工程中的钢梁的制作与架设安全管理。
第三条钢梁的制作与架设安全是指在钢结构工程施工过程中,对钢梁制作、起吊、安装和拆除等作业进行安全管理的措施和要求。
第四条钢梁的制作与架设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五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制定相应的项目安全管理备案,并明确钢梁的制作与架设安全管理的责任。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聘用具有相应经验和技术资质的施工人员,具备进行钢梁制作与架设安全管理的能力。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确保钢梁的制作与架设安全。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对钢梁的制作与架设安全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第九条劳动者在从事钢梁制作与架设安全作业前,应经过相应的安全培训,熟悉安全作业规程,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第二章钢梁的制作安全管理
第十条钢梁的制作应符合国家相关的强制性标准和构件设计要求,确保制作质量。
第十一条钢梁的制作作业场所应进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场所的通风、明亮、安全。
第十二条钢梁制作作业中涉及的危险物品应妥善保管,遵守相应的操作规程,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三条钢梁制作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和保养相关的设备和工具,禁止私自改动或使用不合格设备和工具。
第十四条钢梁制作工序应进行全程监控,采取相应的质量检验与记录,确保制作质量。
第十五条钢梁制作作业人员应使用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保护自身的人身安全。
第十六条钢梁制作作业完成后,应进行相应的验收和记录,并进行质量评定。
第十七条对于制作过程中发现的存在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的钢梁,应及时报告,停止使用,并进行整改。
第三章钢梁的架设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钢梁架设作业应根据相关设计要求进行,严格遵守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第十九条钢梁架设作业人员应经过相应的培训,掌握起吊、安装和拆除技能,了解相关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要求。
第二十条钢梁起吊作业前,应进行起重设备和起吊用具的检查和试运行,确保起重设备和起吊用具的安全和稳定。
第二十一条起吊作业应严格按照合理的起吊路线和卸载顺序进行,防止钢梁的倾覆和脱落。
第二十二条钢梁架设过程中应加强防坠措施和防滑措施,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二十三条钢梁架设作业中应采取相应的防风措施和防雷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二十四条钢梁架设作业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随意更换起吊点和使用强行停止装置。
第二十五条钢梁架设作业完成后,应进行相应的验收和记录,并进行质量评定。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六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钢梁的制作与架设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
第二十七条施工单位应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钢梁的制作与架设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条监理单位应对钢梁的制作与架设安全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第二十九条劳动行政部门应加强钢梁的制作与架设安全的监管,并及时处理相关安全事故和纠纷。
第三十条劳动者应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要求,增强安全意识,做到安全作业。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规定的,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对于严重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发生钢梁制作与架设安全事故的,应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