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颁布《天津市建筑节能门窗技术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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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颁布《天津市建筑
节能门窗技术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3.11.13
•【字号】津建科〔2013〕726号
•【施行日期】2013.11.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
正文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颁布《天津市建筑节能门
窗技术标准》的通知
津建科〔2013〕726号
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建筑节能门窗工程质量,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天津住宅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天津市建材业协会等单位按照《市建设交通委关于下达2013年度天津市建设系统第一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津科教[2013]521号)的要求,对《天津市建筑节能门窗技术标准》(DB29-164-2010)进行了全面修订。

经我委组织专家审定,现批准《天津市建筑节能门窗技术标准》(DB29-164-2013)为我市地方工程建设标准,自2014年1月1日起在我市实施。

其中,第4.4.2、4.4.3、6.2.1、6.2.6、7.2.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天津市建筑节能门窗技术标准》(DB29-164-2010)同时废止。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执行本标准,实施过程中如有不明之处及修改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天津住宅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天津市建材业协会。

本标准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负责管理及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本标准由天津住宅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天津市建材业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由天津市建设工程技术研究所负责征订和发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翻印和复制。

201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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